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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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府、州、縣糧長所轄民租有萬石以上者,非一人能辦,宜增副糧長一人。

    ”從之。

     甲申夏至,祭皇地祇于方丘。

     置宿州守禦千戶所,以鳳陽衛官軍往實之。

     乙酉,擢蘇州府知府王興宗為河南布政使。

    興宗,江甯人,歲辛醜,隸帳前為親軍,以材授金華知縣,曆南昌通判、嵩州知州、懷慶知府,改蘇州,至是升今官。

     降河南布政使徐贲為懷慶府知府,江西參政李浚文為刑部主事。

     丙戌,高麗世子王禑遣其禮儀判書周誼等貢馬六十疋及方物,卻不受。

     丁亥,命靖海侯吳祯督浙江諸衛舟師運糧,往給遼東軍士。

     增置河南等處遞運所,所置車三十輛、牛百五十頭,設大使、副使二人掌之。

     山西行都司言:“所轄邊民請自備兵械,團結防虜寇掠。

    ”從之。

     戊子,以戶部尚書周斌為刑部尚書,禮部尚書呂本為兩浙都轉運鹽使,工部尚書李敏為福建都轉運鹽使,降刑部尚書秦中、商暠為本部郎中,侍郎高萬傑為員外郎,員外郎李希文及福建布政使鄭思先為主事,升刑部主事茹太素為浙江布政使司右參政,監察禦史韓真為江西布政使司左參政,戶部員外郎蘇鵬翼為揚州府知府,刑部主事王莊為南昌府知府,張漢為真定府知府。

     辛卯,遣使命鄧愈發涼州等衛軍士分戍碾北、河州等處。

     敕四川都指揮使司繕治武備。

     命曹國公李文忠往鳳陽視師。

     上念鑄銅之工有以罪罰役者日久,衣食蔽竭,命工部限日遣還鄉裡,俾如期複來,仍命量地遠近給道裡費。

     壬辰,太原府陽曲縣地震。

     平涼府華亭縣雨雹。

     減秦州茶馬司令、丞各一人。

     遣監察禦史王淵等六人分巡各布政使司。

     乙未,革綏德州,以其地益延安府。

     登州衛奏充拓新城,請令民築之。

    上谕工部臣曰:“凡興作不違農時,則民得盡力于田畝。

    今耕種甫畢,正當耘耔,遽令操版築之役,得無妨農乎?且築城本以衛民,若反以病民,非為政之道也,其令俟農隙為之。

    ” 丁酉,以戶部尚書偰斯為山西布政使司右參政,升侍郎沈立本為本部尚書。

     己亥,初置東宮通事司令一人,從八品,丞一人,正九品,以贊讀榮铉為司令,鄭肅為司丞。

     庚子,命太師韓國公李善長、曹國公李文忠共議軍國重事。

    凡中書省、都督府、禦史台悉總之,議事允當,然後奏聞行之。

     辛醜,以刑部郎中文輻為衢州府知府。

     癸卯,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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