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九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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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請,興、成二人不給。

     戶部言:“北平、河間府、獻州、交河縣洪武四年旱災,黍麥不收,人民饑窘,流移者一千七十三戶,所荒田土三百三十餘頃,至今租稅無從徵收。

    ”诏免其租稅。

     丙寅,命皇太子及諸王往鳳陽祭皇陵。

    上恻然謂曰:“吾祖宗去世既遠,吾父母又相繼早亡,每念劬勞、鞠育之恩,惟有感痛而已。

    今日雖尊為天子,富有四海,欲緻敬盡孝,為一日之奉,不可得矣。

    哀慕之情,昊天罔極!今鳳陽陵寝所在,特命爾等躬詣緻祭,以代朕行。

    孔子曰:‘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

    ’爾等敬之。

    ”因悲咽不自勝,太子、諸王皆感泣。

     丁卯,高麗國遣判宗簿事崔原來告哀,言去年九月,國王王颛卒,已遣使訃聞于朝,為盜高鐵頭者邀于路,因不得遠。

    又言其國有金義者,奉使貢馬,行至隻縣,遇朝使蔡斌、主事林實周,遂殺斌而執實周以還,罪當死,已誅義而籍其家。

    上疑其詐,命拘崔原,别遣使往其國吊祭。

     戊辰,命禦史台官選國子生分教北方。

    上谕之曰:“緻治在于善俗,善俗本于教化,教化行雖闾閻可使為君子,教化廢雖中材或墜于小人。

    □□元北方喪亂之餘,人鮮知學,欲求方聞之士,甚不易得。

    今太學諸生中年長學優者,卿宜選取,俾往北方各郡分教,庶使人知務學,贒材可興。

    ”于是選國子生林伯雲等三百六十六人,給廪食,賜衣服而遣之。

     平陽府言:“所屬蒲、解二州道裡迂遠,凡有文移,經月不報,乞以二州隸山西行省為便。

    ”廷議以蒲州近陝,宜隸西安府,解州宜隸山西。

    上曰:“蒲州在河北,去西安亦遠,豈宜遽改?”不許。

     浔州大藤峽猺賊竊發,柳州衛官軍禽捕之。

     己巳,置行用四庫于應天府聚寶、幕府、儀鳳三門及會同橋。

     南雄商人以貨入京,至長淮關,吏留而稅之,既閱月而貨不售。

    商人訟于官,刑部議吏罪當紀過。

    上曰:“商人遠涉江湖,将以求利,各有所向,執而留之,非人情矣。

    且納課于官,彼此一耳,遲留月日而使其貨不售,吏之罪也。

    ”命杖其吏,追其俸,以償商人。

     辛未,召故元來降平章阿寒柏于河西,賜羅衣一襲。

     壬申以内府鈔庫為寶鈔庫,秩正七品,設大使、副使各一人,以内官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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