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九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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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九十六 洪武八年春正月辛酉朔,上禦奉天殿受朝賀,大宴群臣,命婦朝皇後于坤甯宮,錫宴。

     壬戌,以中書左司郎中章善為禮部尚書。

     湖州府民輸官錢三百餘萬入京,次揚子江,舟覆,錢沒其半,民既代償。

    已而軍士有得所沒錢者,有司論當杖。

    上曰:“士卒得錢物于水中,非盜也,釋之。

    ” 癸亥,撒裡畏兀兒安定王蔔煙帖木兒遣王傅不顔不花等來朝,獻故元所授金、銀字牌,诏賜不顔不花等文绮、衣服有差。

     夜,雅州榮經、名山、蘆山三縣地震。

     甲子,升綏德衛指揮佥事曹震為西安衛都指揮使。

     升四川永甯長官司為永甯宣撫司,以土酋祿照為宣撫使。

     置陝西歸德守禦千戶所一,罕東等百戶所五,以故元宣政院同知端竹星吉、萬戶玉倫、管蔔答兒三人為千戶。

     丙寅,上與學士宋濂等論用人。

    上曰:“人才不可一概而論,賢能之士或有隐于老佛、蔔筮、負販者,顧在上者能拔用之,何如耳?若近代官人,必舉世族,則有志者不得上達多矣。

    ”濂對曰:“誠如聖谕。

    昨有僧名傳者,能勤于學,以所為文求益于臣,觀其文,甚有可取,此其才或有可用者。

    ”上即命濂取其文觀之,喜,乃自為文谕之。

     戊辰,汰四川行省所屬州縣冗官二十九人,以民稀事簡故也。

     以燕山衛都指揮使曹興為大都督府佥事。

     庚午,诏置俄力思軍民元帥府、怕木竹巴萬戶府、烏思藏籠答千戶所,設官一十三人。

     改四川石柱安撫司為宣撫司,隸重慶府。

     辛未,享太廟。

     遣官祭功臣于雞籠山廟,增祀故淮安侯華雲龍、平章李思齊等百八人。

     升開封府為上府。

    初,開封戶糧數少,為下府。

    至是,以稅糧數及三十八萬有奇,遂升為上府。

     以保定府蠡州為蠡縣,罷所屬高陽縣并入之。

     太原都衛捕送故元四大王黨與副樞馬勝等一十四人及所掠婦女十餘人至京。

    上命斬勝等,以婦女送還各家,仍命吉安侯陸亨等緝捕太行山潛通四大王之人,未幾,獲男女一萬四百人,送京師。

     擢鄭州知州梁敏為工部侍郎。

    敏,太平當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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