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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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之二十三 吳元年夏四月丙午朔,上海民錢鶴臯作亂,據松江府,大将軍徐達遣骁騎衛指揮葛俊等率兵讨平之。

    初,達攻蘇州,遣元帥楊福、參謀費敬直谕松江府,守臣王立中以城降,達令立中就攝府事,既而上命荀玉珍代之。

    未幾,達檄各府驗民田,徵磚甃城。

    鶴臯不奉令,欲倡亂,因号于衆曰:“吾等力不能辦城,不完即不免死,曷若求生路以取富貴?”衆皆從之。

    遂結張士誠故元帥府副使韓複春、施仁濟聚衆至三萬餘人,攻府治,開庫庾,剽掠财物。

    通判趙儆倉卒不能敵,驅妻子十八人赴水死。

    玉珍棄城走,盜追殺之。

    鶴臯自稱行省左丞,署旗為“元”字,刻磚為印,僞署官屬,以姚大章為統兵元帥,張思廉為參謀,施仁濟、谷子盛為樞密院判,令其子遵義率小舟數千走蘇州,欲歸張士誠以求援。

    至是,達遣俊讨之,兵至連湖蕩,望見遵義所率衆皆操農器,知其無能為也,乃于蕩東西連發十餘炮,盜皆驚潰,溺死者不可勝計。

    兵及松江城,鶴臯閉門拒守,俊攻下之,獲鶴臯,檻送大将軍,斬之。

    仁濟等率餘黨遁去。

    俊怒華亭人從亂,欲屠其城。

    華亭知縣馮榮初不屈于鶴臯,為賊縛置獄中,至是,始出,即争于俊曰:“反者錢鶴臯耳,餘皆良民,縱有從者,皆由迫脅。

    将軍必欲加兵,榮請先死。

    有邑無民,何以為治?”俊從之,華亭賴以安。

    上海知縣祝挺當鶴臯猝發,懷印出将趨府治,聞知府被害,匿邑南僧舍中,寇執之,欲脅至鶴臯所。

    挺罵曰:“爾輩,吾編氓,吾為爾邑長,安得以賊勢屈我?爾不聞單騎入兜鍪營屈渠帥祝奉使乎!吾不畏死也。

    ”寇不敢迫,挺乃密遣人告諸巨姓裡中長老曰:“逆順禍福,惟人自取。

    若等宜速思之,毋為不義,以取滅亡。

    ”聞者翕然而附,其民顧正福等匿器械舣巨艘,渡挺至黃浦,與主簿李從吉等會建義旗,集民兵,民皆從之。

    齧指血誓效順,遂率其衆複邑治,斬僞元帥姚大章及金萬戶等于市,餘黨釋不問,函二人頭并所獲兵仗獻于葛俊曰:“事定矣,毋勞大軍。

    ”凡三往返。

    俊怒猶未已,時鶴臯既就擒,銜其邑人之不附己者,誣以同黨數十百,俊逮捕甚急,因窘挺。

    挺乃潛遣吏報複邑狀于徐達,達以聞,由是,其被誣者及上海民皆得釋。

    仁濟等既脫走,率其黨五千餘人突入嘉興府,劫庫藏軍實而去,海甯衛指揮孫虎會其守禦指揮張山、知府呂用明率兵追擊,悉擒之。

     丁未,上以兵革未弭,生民未遂蘇息,顧侍臣歎曰:“軍旅未息,供饋不休,生民之勞甚矣。

    ”起居注王祎對曰:“主上威德昭著,遠近之人延頸徯蘇,民雖勞而無怨。

    正當乘勢長驅,廓清中原,乃得休息。

    ”上曰:“建大事者,必勤遠略,不急近功。

    故泰山之高,非篑土可成;江河之廣,由勺水所積。

    天下之大,豈一日可定也?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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