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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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子不才如此,非吾自行,無以定之。

    ”即日往南昌,舣舟城下,遣人召之。

    文正不意上遽至,倉卒出迎。

    上泣謂曰:“汝何為若是?”遂載與俱歸,至建康,群臣交章劾之,請寘于法。

    上曰:“文正固有罪,然吾兄止有是子,若寘之法,則傷恩矣。

    ”乃免文正官,安置桐城,召其子鐵柱,語之曰:“爾父不率教,忘昔日之艱難,恣肆兇惡,以贻吾憂。

    爾他日長大,吾封爵爾,不以爾父廢也。

    爾宜修德勵行,蓋前人之愆,則不負吾望矣。

    ”後文正卒,上推親親之恩,大封同姓,封鐵柱為靖江王,改名守謙。

     乙酉,上将經理淮甸,親閱試将士,命鎮撫居明率軍士分隊習戰,勝者賞銀十兩,其傷而不退者亦勇敢士,賞銀有差,且遍給酒馔勞之,仍賜傷者醫藥。

    因谕之曰:“刃不素持,必緻血指;舟不素操,必緻傾溺。

    弓馬不素習,而欲攻戰,未有不敗者。

    吾欲擇汝等練之,今汝等勇健若此,臨敵何憂不克?爵賞富貴,惟有功者得之。

    ”顧謂起居注詹同等曰:“兵不貴多而貴精,多而不精,徒累行陣。

    近聞軍中募兵多冗濫者,吾特為試之,冀得精銳,庶幾有用也。

    ” 二月己醜朔,元福建行省平章陳友定侵處州,參軍胡深率兵往援。

    友定聞深至,遁去,深追至浦城,其守将嶽元帥率衆拒戰,深擊敗其衆,遂下浦城。

     左相國徐達遣使言:“臣奉命按行湖湘等處,所至降下湘、潭、荊、嶽、辰、衡、寶、慶等郡及靖州安撫司諸長官司,悉皆平定。

    臣宣布威德,遠近向化,蠻夷率服,謹遣使以聞。

    ”上以湖湘既平,命達令諸将經略各郡,班師還京。

     辛醜,命千戶夏以松守臨江,張信守吉安,單安仁守瑞州,悉屬江西行省節制。

    将行,上召以松等,谕之曰:“汝皆吾親故有功之人,故命以專城之寄。

    夫守一郡,必思所以安一郡之民。

    民安,則汝亦安矣。

    昔者喪亂,未免有事于征戰。

    今既平定,在于安輯之而已。

    凡守城者,譬之守器,當謹防損傷。

    若防之不固,緻使缺壞,則器為廢器,守者亦不得無責矣。

    吾不以富貴而忘親故,汝等勿以親故而害公法,庶幾上下之間,恩義兼盡。

    生民享安全之福,汝等亦有無窮之美矣。

    ”又命千戶宋炳守饒州,參軍詹允亨總制辰、沅、靖、寶、慶等處州郡,聽湖廣行省節制。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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