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實錄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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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等已殺胡大海,亦作亂,殺院判耿再成、都事孫炎、知府王道同及朱文剛等,據其城。

    同佥朱文忠聞亂,遣元帥王祐等率兵屯缙雲以圖之。

    再成字得甫,泗州五河縣人,從上渡江。

    多著勞績,自偏裨擢居帥職,出鎮滁州、揚州,遷長興,以功升樞密院判官,守處州。

    至是,祐之等叛,再成方與客飯,聞亂即上馬,收兵不及,迎賊罵曰:“賊奴,國家何負汝,乃敢反!”賊将直前剌再成,中頸死。

    胡深等收其屍,稿葬之。

    事聞,上嗟惋不已,立廟以祀,後複以衣冠改葬于金陵聚寶山,追封高陽郡公,擢其子天璧為官。

    炎字伯融,金陵句容人,長身跛一足,于書無所不讀,善辯論,長于歌詩。

    上取金陵,開江南行省,聞炎名,召見與語。

    炎陳元運将終,勸上延攬英才,以圖大業,上甚悅。

    辟為掾,每問以事,所謀多合上意。

    從征浙東,以勞擢池州同知,尋升為知府。

    召為分省都事,會處州降,命炎為處州總制,凡錢谷兵馬之事,悉委之,署授官省符,虛其職名付炎,聽自辟任。

    炎入處州時,城外七裡即賊營,桀黠之徒,不奉約束。

    炎措置有方,境内皆服。

    既而變作,炎被執幽空室中。

    賊卒環守之,脅炎降。

    炎不屈,賀仁得以炙,鴈鬥酒饋炎,炎不受,大罵曰:“今日乃為鼠輩所困!然我死,死為主。

    爾反覆賊,死狗且不食。

    ”守卒怒,拔刀叱炎解衣,炎曰:“此紫绮裘,乃主賜我者,吾當服以死。

    ”賊遂害之,年三十餘。

    後追封丹陽縣男,塑像于耿再成祠。

    道同初為中書省宣使,尋為帳前總管,除義烏知縣,升知處州府。

    至是,為賀仁得所逼,不屈而死。

    後贈大中大夫、輕車都尉,追封太原郡侯。

     己醜,孫本立等既還吉安,秘其納款事。

    久之,徐指揮稍覺,謀邀本立等飲,就圍之。

    徐有愛将洩其語于官妓,妓以告本立。

    本立遂謀先發,乃邀徐、吳、馬三人飲其家,至則令其屬皆登樓與之劇飲,使醉而潛去其梯,本立乘其醉手刃殺之,遂遣人來報,上其軍民錢榖之數。

     辛卯,上既定洪都,乃經度城守以舊城,西面臨水,不利守禦,命移入三十步。

    東南空曠,複展二裡餘。

    以鄧愈為江西行省參政,留守洪都;萬思誠為行省都事,以佐之。

    胡廷瑞、張民瞻、廖永堅、傅瓛、潘友慶等從上還建康。

     丙申,改中書分省為浙東等處行中書省。

    升同佥朱文忠為左丞,都事楊憲及胡深為左右司郎中,照磨史炳、丹徒知縣劉肅為都事,仍開省于金華,總制衢處廣信嚴諸全軍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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