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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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炅以二載五月棄南陽,賈贲以至德元載死于雍丘,而張巡代守,許叔冀以八月棄靈昌,程千裡以九月失上黨,至十月,肅宗乃得陝而去。
榮殺人,又得陝之後,則數子者或死或失守,皆已在得陝之前,而賈至猶有此言,無乃謬乎?且至實當時朝臣也,凡諸将得失,無容不知,而謬誤至此,深可疑也。
《柳渾傳》:“渾為張延賞所擠,罷相。
”今案延賞與渾在貞元三年,同時為相。
是年延賞以七月壬申薨,渾以八月己醜始罷。
然則其罷非緣延賞所擠,此其一也。
又按《延賞傳》,以病困不能事,其所建請減吏員事尚不能主之而死,何暇複擠柳渾乎?此其二也。
由是言之,延賞擠渾之言,其殆妄乎? 《王維傳》雲:‘缙為蜀州刺史未還,維自表“已有五短,缙有五長,臣在省戶,缙逺方,願歸所任官,放田裡,使缙還京師’。
議者不之罪。
久乃召缙為左散騎常侍。
” 今案《缙傳》雲:“祿山亂,擢太原少尹,佐李光弼,以功加憲部侍郎,遷兵部。
史朝義平,诏宣慰河北,使還有指,俄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則缙未嘗曆為蜀州及常侍,此可疑者一也。
又《缙傳》雲:“祿山亂,擢太原少尹,佐李光弼,以功加憲部侍郎,遷兵部。
史朝義平,诏宣慰河北。
”而《維傳》雲:“維以上元初卒。
”今案祿山以天寶十四載作亂〈是歲乙未〉,與其子慶緒及史思明及其子朝義相繼叛逆。
至代宗廣德元年而朝義平。
中間曆天寶十五載〈丙申〉,至德二載〈丁酉〉,乾元元年〈戊戌〉,二年〈己亥〉,上元元年〈庚子〉,二年〈辛醜〉,寶應元年〈壬寅〉,廣德元年〈癸卯〉。
是年春,史朝義死,缙宣慰河北。
是時維之卒已久矣。
自丙申至庚子,五六年之間,缙未嘗有入蜀及為常侍之事。
此可疑者二也。
又《維傳》雲:“祿山反,維為賊得,迫為給事中。
賊平,皆下獄。
時缙位已顯,請削官贖維罪。
肅宗亦自憐之,下遷太子中允。
久之,遷中庶子,三遷尚書右丞。
”今案安祿山以天寶十五載〈丙申〉六月陷京師,至至德二載〈丁酉〉九月複京師,十月複東京。
凡陷賊官下獄,當在此際。
方是時,缙官位已顯,則何由複有為蜀州刺史等事?此可疑者三也。
由是言之,《維傳》所言,殆皆無之。
《宰相表》武德四年四月癸酉,寂為左仆射。
至六年又雲四月癸酉,寂為左仆射。
〈即裴寂也〉今案《本紀》武德四年四月,不書寂為左仆射,至六年則書,此一可疑也。
又自四年寂為左仆射之後,中間不載遷改罷免,無縁于六年再為左仆射,此二可疑也。
又寂本傳止述自右仆射遷左,雖不載其年,然亦不述其兩為左仆射,此三可疑也。
又案《五行志》武德四年八月丙戌朔日食,今以八月丙戌朔卻而推之,則是年四月内無癸酉日。
而六年十二月壬寅朔日食。
以十二月壬寅朔卻而推之,則是年四月内有癸酉日。
此四可疑也。
由是言之,四年四月癸酉,寂為仆射。
疑其誤書本無此一事也。
《崔彥昭傳》雲:“伶人李可及為懿宗所寵,橫甚,彥昭奏逐,死嶺南。
” 今案《彥昭傳》,彥昭,懿宗時為戶部侍郎,由河陽節度使徙河東。
僖宗立,授兵部侍郎、諸道鹽鐵轉運使,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又案《僖宗本紀》,彥昭以乾符元年八月始為相,時僖宗已即位期年矣。
又案《曹确傳》雲:“懿宗鹹通中,确為相時,帝寵優人李可及。
可及憑恩橫甚,人無敢斥,擢為威衛将軍。
确谏,帝不聽。
至僖宗立,始貶死。
”方懿宗寵可及勢盛之時,曹确以宰相言之尚不納,而彥昭是時又非宰相,何由一言而可及遂貶死?此可疑者一也。
況《确傳》雲僖宗立,可及始貶死,而《彥昭傳》則雲彥昭奏逐死嶺南。
即未審彥昭以懿宗時言邪?以僖宗時言邪?若以懿宗時言,則曹确以宰相言之尚不從,而彥昭身非言事之官,又無評彈之職,何由一言便逐?若以為當僖宗時言之遂逐,則當懿宗時,可及已為衆人所憎,《确傳》已具載其事,豈容僖宗即位之後,曹确返無一言,直候期年之後,彥昭為相,言之然後貶逐乎?此可疑者二也。
然則《彥昭傳》所書,殆皆妄誕可疑也。
榮殺人,又得陝之後,則數子者或死或失守,皆已在得陝之前,而賈至猶有此言,無乃謬乎?且至實當時朝臣也,凡諸将得失,無容不知,而謬誤至此,深可疑也。
《柳渾傳》:“渾為張延賞所擠,罷相。
”今案延賞與渾在貞元三年,同時為相。
是年延賞以七月壬申薨,渾以八月己醜始罷。
然則其罷非緣延賞所擠,此其一也。
又按《延賞傳》,以病困不能事,其所建請減吏員事尚不能主之而死,何暇複擠柳渾乎?此其二也。
由是言之,延賞擠渾之言,其殆妄乎? 《王維傳》雲:‘缙為蜀州刺史未還,維自表“已有五短,缙有五長,臣在省戶,缙逺方,願歸所任官,放田裡,使缙還京師’。
議者不之罪。
久乃召缙為左散騎常侍。
” 今案《缙傳》雲:“祿山亂,擢太原少尹,佐李光弼,以功加憲部侍郎,遷兵部。
史朝義平,诏宣慰河北,使還有指,俄拜黃門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則缙未嘗曆為蜀州及常侍,此可疑者一也。
又《缙傳》雲:“祿山亂,擢太原少尹,佐李光弼,以功加憲部侍郎,遷兵部。
史朝義平,诏宣慰河北。
”而《維傳》雲:“維以上元初卒。
”今案祿山以天寶十四載作亂
至代宗廣德元年而朝義平。
中間曆天寶十五載
是年春,史朝義死,缙宣慰河北。
是時維之卒已久矣。
自丙申至庚子,五六年之間,缙未嘗有入蜀及為常侍之事。
此可疑者二也。
又《維傳》雲:“祿山反,維為賊得,迫為給事中。
賊平,皆下獄。
時缙位已顯,請削官贖維罪。
肅宗亦自憐之,下遷太子中允。
久之,遷中庶子,三遷尚書右丞。
”今案安祿山以天寶十五載
凡陷賊官下獄,當在此際。
方是時,缙官位已顯,則何由複有為蜀州刺史等事?此可疑者三也。
由是言之,《維傳》所言,殆皆無之。
《宰相表》武德四年四月癸酉,寂為左仆射。
至六年又雲四月癸酉,寂為左仆射。
又自四年寂為左仆射之後,中間不載遷改罷免,無縁于六年再為左仆射,此二可疑也。
又寂本傳止述自右仆射遷左,雖不載其年,然亦不述其兩為左仆射,此三可疑也。
又案《五行志》武德四年八月丙戌朔日食,今以八月丙戌朔卻而推之,則是年四月内無癸酉日。
而六年十二月壬寅朔日食。
以十二月壬寅朔卻而推之,則是年四月内有癸酉日。
此四可疑也。
由是言之,四年四月癸酉,寂為仆射。
疑其誤書本無此一事也。
《崔彥昭傳》雲:“伶人李可及為懿宗所寵,橫甚,彥昭奏逐,死嶺南。
” 今案《彥昭傳》,彥昭,懿宗時為戶部侍郎,由河陽節度使徙河東。
僖宗立,授兵部侍郎、諸道鹽鐵轉運使,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
又案《僖宗本紀》,彥昭以乾符元年八月始為相,時僖宗已即位期年矣。
又案《曹确傳》雲:“懿宗鹹通中,确為相時,帝寵優人李可及。
可及憑恩橫甚,人無敢斥,擢為威衛将軍。
确谏,帝不聽。
至僖宗立,始貶死。
”方懿宗寵可及勢盛之時,曹确以宰相言之尚不納,而彥昭是時又非宰相,何由一言而可及遂貶死?此可疑者一也。
況《确傳》雲僖宗立,可及始貶死,而《彥昭傳》則雲彥昭奏逐死嶺南。
即未審彥昭以懿宗時言邪?以僖宗時言邪?若以懿宗時言,則曹确以宰相言之尚不從,而彥昭身非言事之官,又無評彈之職,何由一言便逐?若以為當僖宗時言之遂逐,則當懿宗時,可及已為衆人所憎,《确傳》已具載其事,豈容僖宗即位之後,曹确返無一言,直候期年之後,彥昭為相,言之然後貶逐乎?此可疑者二也。
然則《彥昭傳》所書,殆皆妄誕可疑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