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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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宦者·楊複恭傳》雲:“王瑰者,惠安太後之弟也”。
今案《後妃傳》懿宗凡二後,一曰惠安皇後王氏,一曰恭憲皇後王氏。
《惠安傳》則不載有弟瑰事,至《恭憲傳》則載弟瑰事甚詳,且又述其被害事,與《複恭傳》正合,然則,瑰乃恭憲弟,非惠安弟也。
《方技·桑道茂傳》雲李泌病笃,以三月二日中和日強入見,不能歩,歸而卒。
今案李泌請以二月朔為中和節,帝悅;又案《本紀》泌以三月甲辰薨,是歲正月甲辰朔,而《邺侯家傳》以為三月二日寒食,而泌力疾赴内宴,不能歩,歸而卒,然則泌以三月二日甲辰寒食日薨,而《道茂傳》以為中和節日則誤也。
《太宗本紀》:“貞觀二十三年五月己巳,皇帝崩于含風殿,年五十三。
”今案《虞世南傳》叙太宗語曰:“吾年十八舉義兵,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即大位。
”且太宗以隋炀帝大業十三年起義兵,是歲丁醜,而太宗自謂年十八,則是庚申歲生。
又《太宗紀》雲:“大業中,突厥圍炀帝雁門,诏書募兵赴援,太宗時年十六往應募”。
案隋書紀,突厥以大業十一年圍炀帝于雁門,是歲乙亥,而太宗年十六,則亦是生于庚申歲,以二者推較,則太宗以庚申生無疑矣。
貞觀二十三年,歲在己酉,自庚申至己酉止,是五十年,而本紀以為年五十三則誤也。
《桑道茂傳》雲:“杜佑終于司徒”。
今案佑傳,以太保緻仕而終,非司徒也。
《公主傳》:“明皇帝二十九女”。
今案其名數,乃有三十人,即不知其總凡之誤邪?名數之誤邪?然修書而至于如此,亦可謂疏謬矣。
《穆宗紀》雲:“始封建安郡王,進遂王”。
今案《憲宗紀》,元和元年八月丁卯,進封子延安郡王宥為遂王【即穆宗也】。
《穆宗紀》以為建安,《憲宗紀》以為延安,二者必有一誤。
《穆宗紀》:“長慶元年五月丙辰,建王審薨。
”今案《十一宗諸子傳》雲憲宗二十子内《澧王恽傳》末雲:“初,恽名寛、深王察、洋王寰、綘王寮、建王審,元和七年,并改今名。
”則是寛以下,其名皆改從心,故審改名恪,而《本傳》書為建王恪也。
既于元和七年【壬辰】改為恪,至長慶元年【辛醜】薨時,猶書為審,其誤可見也。
《十一宗諸子傳》内憲宗二十子,宋雲:“凡八王,史失其薨年。
”今案所謂“八王”者,深王悰、瓊王恱、沔王恂、婺王怿、茂王愔、衡王憺、澶王?、榮王?也。
然案《僖宗紀》廣明元年八月:“癸卯,榮王?為司空。
是月,?薨。
”則是此一王薨年亦自可見,而本傳亦謂史失之者,誤也。
《宣宗諸子·通王滋傳》末雲:“濟、韶、彭、韓、沂、陳、延、覃、丹九王,史逸其系胄雲”今案《昭宗紀》,乾甯四年韓建所害九王内,彭王名惕,即憲宗子,沂王名禋,即昭宗子。
此二王舉其名而考其傳,則皆見系胄,安得一概雲史逸之也? 《裴寂傳》雲:“麟州刺史韋雲起告寂反。
”今案《雲起傳》,雲起未嘗為麟州刺史,亦無告裴寂反之事。
且又按《地理志》,麟州乃開元十二年始置,則方武德時,固未有麟州也。
《虞世南傳》雲:“貞觀八年,進封永興縣公,會隴右山崩,大蛇屢見,山東及江淮大水,後星孛虛危,曆氐馀百日。
帝訪群臣,世南曰······”雲雲。
又《天文志》雲:“貞觀八年,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虛危,曆玄枵,乙亥不見。
” 今案《帝紀》“貞觀八年七月,隴右山崩。
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虛危”。
《五行志》雲:“貞觀八年。
七月隴右山摧。
”又雲:“八年七月,山東江淮大水”又雲:“隴右大蛇屢見”凡此所雲,即虞世南傳及天文志所書之事也。
其大節如山摧蛇見、大水星變,雖已僅同,至于間有違舛,則不能使人無疑。
何者,如《世南傳》雲:“星孛虛危,曆氐馀百日”。
而《天文志》雲:“甲子星孛于虛危......至乙亥不見”則止十二日爾,此一可疑也。
自氐至虛危,凡曆大火、析木、星紀、玄枵四辰,即未知十二日之間,果能遍曆欤,此二可疑也。
又雲“星孛虛危,曆玄枵”,夫虛危即玄枵之次,今雲“
今案《後妃傳》懿宗凡二後,一曰惠安皇後王氏,一曰恭憲皇後王氏。
《惠安傳》則不載有弟瑰事,至《恭憲傳》則載弟瑰事甚詳,且又述其被害事,與《複恭傳》正合,然則,瑰乃恭憲弟,非惠安弟也。
《方技·桑道茂傳》雲李泌病笃,以三月二日中和日強入見,不能歩,歸而卒。
今案李泌請以二月朔為中和節,帝悅;又案《本紀》泌以三月甲辰薨,是歲正月甲辰朔,而《邺侯家傳》以為三月二日寒食,而泌力疾赴内宴,不能歩,歸而卒,然則泌以三月二日甲辰寒食日薨,而《道茂傳》以為中和節日則誤也。
《太宗本紀》:“貞觀二十三年五月己巳,皇帝崩于含風殿,年五十三。
”今案《虞世南傳》叙太宗語曰:“吾年十八舉義兵,二十四平天下,未三十即大位。
”且太宗以隋炀帝大業十三年起義兵,是歲丁醜,而太宗自謂年十八,則是庚申歲生。
又《太宗紀》雲:“大業中,突厥圍炀帝雁門,诏書募兵赴援,太宗時年十六往應募”。
案隋書紀,突厥以大業十一年圍炀帝于雁門,是歲乙亥,而太宗年十六,則亦是生于庚申歲,以二者推較,則太宗以庚申生無疑矣。
貞觀二十三年,歲在己酉,自庚申至己酉止,是五十年,而本紀以為年五十三則誤也。
《桑道茂傳》雲:“杜佑終于司徒”。
今案佑傳,以太保緻仕而終,非司徒也。
《公主傳》:“明皇帝二十九女”。
今案其名數,乃有三十人,即不知其總凡之誤邪?名數之誤邪?然修書而至于如此,亦可謂疏謬矣。
《穆宗紀》雲:“始封建安郡王,進遂王”。
今案《憲宗紀》,元和元年八月丁卯,進封子延安郡王宥為遂王【即穆宗也】。
《穆宗紀》以為建安,《憲宗紀》以為延安,二者必有一誤。
《穆宗紀》:“長慶元年五月丙辰,建王審薨。
”今案《十一宗諸子傳》雲憲宗二十子内《澧王恽傳》末雲:“初,恽名寛、深王察、洋王寰、綘王寮、建王審,元和七年,并改今名。
”則是寛以下,其名皆改從心,故審改名恪,而《本傳》書為建王恪也。
既于元和七年【壬辰】改為恪,至長慶元年【辛醜】薨時,猶書為審,其誤可見也。
《十一宗諸子傳》内憲宗二十子,宋雲:“凡八王,史失其薨年。
”今案所謂“八王”者,深王悰、瓊王恱、沔王恂、婺王怿、茂王愔、衡王憺、澶王?、榮王?也。
然案《僖宗紀》廣明元年八月:“癸卯,榮王?為司空。
是月,?薨。
”則是此一王薨年亦自可見,而本傳亦謂史失之者,誤也。
《宣宗諸子·通王滋傳》末雲:“濟、韶、彭、韓、沂、陳、延、覃、丹九王,史逸其系胄雲”今案《昭宗紀》,乾甯四年韓建所害九王内,彭王名惕,即憲宗子,沂王名禋,即昭宗子。
此二王舉其名而考其傳,則皆見系胄,安得一概雲史逸之也? 《裴寂傳》雲:“麟州刺史韋雲起告寂反。
”今案《雲起傳》,雲起未嘗為麟州刺史,亦無告裴寂反之事。
且又按《地理志》,麟州乃開元十二年始置,則方武德時,固未有麟州也。
《虞世南傳》雲:“貞觀八年,進封永興縣公,會隴右山崩,大蛇屢見,山東及江淮大水,後星孛虛危,曆氐馀百日。
帝訪群臣,世南曰······”雲雲。
又《天文志》雲:“貞觀八年,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虛危,曆玄枵,乙亥不見。
” 今案《帝紀》“貞觀八年七月,隴右山崩。
八月甲子,有星孛于虛危”。
《五行志》雲:“貞觀八年。
七月隴右山摧。
”又雲:“八年七月,山東江淮大水”又雲:“隴右大蛇屢見”凡此所雲,即虞世南傳及天文志所書之事也。
其大節如山摧蛇見、大水星變,雖已僅同,至于間有違舛,則不能使人無疑。
何者,如《世南傳》雲:“星孛虛危,曆氐馀百日”。
而《天文志》雲:“甲子星孛于虛危......至乙亥不見”則止十二日爾,此一可疑也。
自氐至虛危,凡曆大火、析木、星紀、玄枵四辰,即未知十二日之間,果能遍曆欤,此二可疑也。
又雲“星孛虛危,曆玄枵”,夫虛危即玄枵之次,今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