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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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名府建。
諸州置通判,始于建隆四年,命刑部郎中賈玭等,充湖南道諸州通判。
乾德四年诏:“自今事無巨細,須長吏通判佥議連書,僚屬方得奉行。
”太宗朝,以宋琪為開封府通判,是後開封府不複置。
司寇參軍,建隆間置,以及第進士、九經、五經并在铨選人為之,其後改曰司理。
五代時,兩京軍巡、諸州馬步院都虞候、判官,止以開封、河南及諸州牙校充選,至是改馬步院為司寇,而兩京軍巡始選任京官。
轉運判官,開寶六年,廣南路初除徐澤一員。
太平興國三年,諸路并置。
以武德使副,為皇城。
以閑廄使副,為崇儀,太平興國中改。
文明殿學士,太平興國五年,因殿名置。
九年,殿災,改建為文德殿,此職遂廢。
以補阙為司谏,以拾遺為正言,太平興國六年改。
内殿崇班左右侍禁太平興國六年置。
以供奉官殿直,有四十年不得遷轉,故增此。
三資崇班,在供奉官之上。
殿直在持禁之下。
又改殿前承旨,為三班奉職。
以天廄使副,為左右骐骥。
雍熙間改。
宣政使,淳化中置。
太宗曰:“宣徽使,執政之漸,非宦者所宜處。
”以王繼恩平李順有功,故特置此職授之。
翰林侍讀學士,鹹平二年,參用舊制,祿秩次翰林學士。
以侍讀授楊徽之、夏侯峤、呂文仲,以侍講授邢昺。
唐開元有侍讀,其後有翰林侍讀學士,至五代廢。
太宗始命呂文仲侍讀,寓直禁中,名秩尚卑,故複更制。
三司使,鹹平六年複後唐長興之制。
長興中,張延朗領其使,其後遂廢,至是以寇凖嘗執政故,以為使,兼總三部。
卞衮鹽鐵查道度支,林特戶部并副使,又以判官六員外掌政令奏事,又有更制使止書檢餘皆副使判官主之。
資政殿學士,景德二年因殿名置。
殿在龍圖閣之東序,時王欽若求罷政事,屢請不已,特置此職以寵之。
殿學士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之上。
是冬又加欽若大學士之稱,在翰林承旨之上。
龍圖閣待制,景德初閣成,因置此職,以授戚綸、杜鎬。
大中祥符末,又以馮元直龍圖閣待制,直閣之名蓋始于此。
提點刑獄,景德四年置,在轉運使副之下,而俸給同。
每路二員,内一員武臣帶同字,天禧四年,改曰勸農事,至是提點刑獄亦兼。
内殿承制,大中祥符二年置,在崇班之上。
景福殿使,大中祥符五年置,以授内臣劉承規。
發運都監,天禧間置。
天章閣待制,天聖中置,景祐間又添置侍講。
崇政殿說書,景祐元年置,以授賈昌朝。
端明殿學士,景祐初複後唐長興之制,以殿為名置此職。
觀文殿大學士,慶曆七年置。
時宰相賈昌朝求罷政事,除右仆射,因以此職寵之,仍诏自今曾任宰相者方除。
紫宸殿學士,慶曆八年因殿名置。
以授丁度,是後不複置。
事材場,建隆間内臣閻承翰以八作司出納積弊,建議于都城西置場治此而後授之世以為便。
绫錦院,乾德五年置。
時已平蜀,所得錦工六百人隸焉。
内藏庫,太祖所置,謂之景福内庫。
太宗新其名曰内藏,自淳化至景德,用兵及郊丘之費,不取于民。
有司假内藏缗帛六千餘萬,每歲多或三百萬,少亦不減百萬,累年不能償,诏即蠲除之。
真宗景德中,命陳彭年作記,以示宰臣曰:“此庫乃為計司備經費爾,苟非節用,能如是耶?” 以武德司為皇城司,太平興國中改。
封駁司,太宗從魏羽請,遵故事複置,因命羽典領,自唐以來,凡制诏,皆經東台省審,有未便者許封駁以聞,主之者給事中也。
鹹平四年改曰門下封駁事則給事中之職 以匦院為登聞院,太平興國六年改置。
鹹平四年,改登聞院曰登聞檢院,改鼓司為登聞鼓院,自是匦函遂廢。
天聖間,于登聞檢院、鼓院,各以匦函為檢匣,凡言大事、朝政阙失或訴冤未辨者,悉令投檢匣以進。
即言涉奇邪,無得通問。
以天廄為左右骐骥院,雍熙初改。
三班院,雍熙四年置。
先供奉官以下,隸宣徽院,其員寖多,故别置官,司考課而升黜之。
理欠司,雍熙四年诏諸路州郡置。
以軍頭司為殿前忠佐司,端拱元年改。
審刑院,淳化二年,于禁中置。
以李昌齡知院事,凡具獄,案經大理寺刑部,方關審刑中覆,然後下相府,相府又以聞,始論決。
理檢司,淳化三年,诏于乾元門西北廊置,複唐制也。
天聖中,遂置理檢使,以禦史中丞領之。
審官院,淳化四年,改考課朝官院為之,其幕職州縣官止曰考課院。
國信司,景德元年,因契丹修好始置,止以内臣閻承翰領其事。
谏院,明道初置。
都水監,嘉祐三年置。
三館新修書院,太平興國三年,诏賜
諸州置通判,始于建隆四年,命刑部郎中賈玭等,充湖南道諸州通判。
乾德四年诏:“自今事無巨細,須長吏通判佥議連書,僚屬方得奉行。
”太宗朝,以宋琪為開封府通判,是後開封府不複置。
司寇參軍,建隆間置,以及第進士、九經、五經并在铨選人為之,其後改曰司理。
五代時,兩京軍巡、諸州馬步院都虞候、判官,止以開封、河南及諸州牙校充選,至是改馬步院為司寇,而兩京軍巡始選任京官。
轉運判官,開寶六年,廣南路初除徐澤一員。
太平興國三年,諸路并置。
以武德使副,為皇城。
以閑廄使副,為崇儀,太平興國中改。
文明殿學士,太平興國五年,因殿名置。
九年,殿災,改建為文德殿,此職遂廢。
以補阙為司谏,以拾遺為正言,太平興國六年改。
内殿崇班左右侍禁太平興國六年置。
以供奉官殿直,有四十年不得遷轉,故增此。
三資崇班,在供奉官之上。
殿直在持禁之下。
又改殿前承旨,為三班奉職。
以天廄使副,為左右骐骥。
雍熙間改。
宣政使,淳化中置。
太宗曰:“宣徽使,執政之漸,非宦者所宜處。
”以王繼恩平李順有功,故特置此職授之。
翰林侍讀學士,鹹平二年,參用舊制,祿秩次翰林學士。
以侍讀授楊徽之、夏侯峤、呂文仲,以侍講授邢昺。
唐開元有侍讀,其後有翰林侍讀學士,至五代廢。
太宗始命呂文仲侍讀,寓直禁中,名秩尚卑,故複更制。
三司使,鹹平六年複後唐長興之制。
長興中,張延朗領其使,其後遂廢,至是以寇凖嘗執政故,以為使,兼總三部。
卞衮鹽鐵查道度支,林特戶部并副使,又以判官六員外掌政令奏事,又有更制使止書檢餘皆副使判官主之。
資政殿學士,景德二年因殿名置。
殿在龍圖閣之東序,時王欽若求罷政事,屢請不已,特置此職以寵之。
殿學士在翰林學士之下,侍讀之上。
是冬又加欽若大學士之稱,在翰林承旨之上。
龍圖閣待制,景德初閣成,因置此職,以授戚綸、杜鎬。
大中祥符末,又以馮元直龍圖閣待制,直閣之名蓋始于此。
提點刑獄,景德四年置,在轉運使副之下,而俸給同。
每路二員,内一員武臣帶同字,天禧四年,改曰勸農事,至是提點刑獄亦兼。
内殿承制,大中祥符二年置,在崇班之上。
景福殿使,大中祥符五年置,以授内臣劉承規。
發運都監,天禧間置。
天章閣待制,天聖中置,景祐間又添置侍講。
崇政殿說書,景祐元年置,以授賈昌朝。
端明殿學士,景祐初複後唐長興之制,以殿為名置此職。
觀文殿大學士,慶曆七年置。
時宰相賈昌朝求罷政事,除右仆射,因以此職寵之,仍诏自今曾任宰相者方除。
紫宸殿學士,慶曆八年因殿名置。
以授丁度,是後不複置。
事材場,建隆間内臣閻承翰以八作司出納積弊,建議于都城西置場治此而後授之世以為便。
绫錦院,乾德五年置。
時已平蜀,所得錦工六百人隸焉。
内藏庫,太祖所置,謂之景福内庫。
太宗新其名曰内藏,自淳化至景德,用兵及郊丘之費,不取于民。
有司假内藏缗帛六千餘萬,每歲多或三百萬,少亦不減百萬,累年不能償,诏即蠲除之。
真宗景德中,命陳彭年作記,以示宰臣曰:“此庫乃為計司備經費爾,苟非節用,能如是耶?” 以武德司為皇城司,太平興國中改。
封駁司,太宗從魏羽請,遵故事複置,因命羽典領,自唐以來,凡制诏,皆經東台省審,有未便者許封駁以聞,主之者給事中也。
鹹平四年改曰門下封駁事則給事中之職 以匦院為登聞院,太平興國六年改置。
鹹平四年,改登聞院曰登聞檢院,改鼓司為登聞鼓院,自是匦函遂廢。
天聖間,于登聞檢院、鼓院,各以匦函為檢匣,凡言大事、朝政阙失或訴冤未辨者,悉令投檢匣以進。
即言涉奇邪,無得通問。
以天廄為左右骐骥院,雍熙初改。
三班院,雍熙四年置。
先供奉官以下,隸宣徽院,其員寖多,故别置官,司考課而升黜之。
理欠司,雍熙四年诏諸路州郡置。
以軍頭司為殿前忠佐司,端拱元年改。
審刑院,淳化二年,于禁中置。
以李昌齡知院事,凡具獄,案經大理寺刑部,方關審刑中覆,然後下相府,相府又以聞,始論決。
理檢司,淳化三年,诏于乾元門西北廊置,複唐制也。
天聖中,遂置理檢使,以禦史中丞領之。
審官院,淳化四年,改考課朝官院為之,其幕職州縣官止曰考課院。
國信司,景德元年,因契丹修好始置,止以内臣閻承翰領其事。
谏院,明道初置。
都水監,嘉祐三年置。
三館新修書院,太平興國三年,诏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