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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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等豈敢不仰體,而旣不可取瀝,纔已退卻。
而禦供事體嚴重,該道臣李得臣,從重推考,務安縣監李弘源,令該府拿問嚴處。
」敎曰:「定式未幾,有此草記,湖南之民,將謂斯何?大抵竹瀝之出,不係於竹大小與節長短。
此草記還給。
靑大竹則仍捧。
兩南皆値歉歲,限明年秋成,各邑每朔所捧,特給三分一,尤甚諸邑退限,越次於兩等邑之後。
此後一依故相金堉箚語,鋸斷二三節之上,勿斲其根,而每朔除卻幾箇,以備五歲再閏之用。
」 ○江原道觀察使洪仁浩狀啓言:「臣於辭陛日,伏承海弊矯捄之命。
關飭沿海邑守宰處,辛亥釐正以後,營邑外徵斂於海戶者,使之報來。
而平海則海夫之名數,逐年各異,多則爲一百四十名,小則爲八九十名,一夫一年所當或爲七八十兩,或爲六七十兩。
而元軍外又有後軍名色,每當應役之時,隻以元軍名數磨鍊。
假使一夫一等之役,名雖七八兩,而其實則元軍所當不過四五兩。
通計一年各樣加斂之數,則辛亥節目外,不正名色,合爲三千三百六十二兩零。
蔚珍則物膳封進之除色吏情債,各廳酬應營屬之侵求,京隷之橫斂,使行之求請,營邑之需用,貿價之倍入,冗費之忝徵,不一其端,通論一夫一年之徵,殆滿八十金。
而一夫各有私格軍一名,一體應役,則其實爲二名,而計其每名所徵爲四十兩。
辛亥節目外,各樣加斂之數,合爲二千八百十兩零,辛亥一竝革罷,癸醜以後,依舊襲謬雲。
三陟則進上物膳上納時,點退改備之資,不無加斂之弊,故時府使兪漢雋到任後減削,此外加斂,亦多革罷。
而至於封進禮吏,通一年添補錢,則年年層加,至於五百兩之多,目下一夫一年爲十二兩雲。
江陵則辛亥釐正外,一年加斂之數,合爲一千三百六十二兩零,故今番行査時,府使李景溟,以加斂名色,一竝革罷,一夫一年所費,不過三兩內外雲。
襄陽則節目外加歛之數,合爲五百十八兩,而一夫一年所當,爲二十二兩雲。
杆城則各等進上與使臣求請,營需物種,情債數爻,一從辛亥節目施行,而元營需外,如有別蔔定,則上納時亦有情債,而點退改備之際,價本隨以添入。
且進上物種絶貴之時,海夫輩,往貿遠地,所費不些,故一夫一年例徵,爲二十二三兩。
而節目外加斂之數,合爲六百兩雲。
高城則節目外,通一年加斂之數,合爲六百七十一兩零,而一夫一年所當之數,爲十六兩,其來已久,至今襲謬雲。
通川則海戶零星,朝聚暮散,故隻以元居海戶責應各役,已是偏苦。
辛亥釐正時,郡守變通添價,情債中自官防給,爲四百八十九兩零,商船願納錢防給,爲一百十五兩。
而餘數之海戶所當者,一夫名下,幾至二十四五兩。
一年內節目外加斂之數,合爲九百二十一兩零雲。
歙谷則以邑小之故,貢獻物膳及諸般雜費,比他邑差少,而物膳封進時,物種之貿易,改色之添補,殆過六百餘兩,而時縣令鄭時儉,今秋爲始,物膳貿易改色等價,量宜裁節,以五百三十兩酌定。
節目外加斂之數,合爲二百二十一兩,節目外加斂統計,則一夫一年所當,爲十三兩零雲。
」敎曰:「閱此狀未半,可謂紀綱無餘地。
有國而無紀綱,未之聞也。
辛亥以後,有此犯科之說,旣登聞。
其間營邑之臣,合置何律爲可?卿等看詳,竝與捄弊之方,可勘之律,拔例論列以聞。
」 ○配尹師國于淮陽府,李勉兢于金城縣,沈晉賢于金化縣。
皆以江原前監司海弊釐革後,襲謬蔔定也。
李秉鼎同罪,而以母老無兄弟,收贖奪告身。
配吳徹常于宣川府,李東弼于松禾縣,李漢籌于平山府,元永麟于鳳山郡。
皆以平海前郡守,有海弊襲謬之罪也。
11月28日 ○丁亥,復授金持默摠戎使。
11月29日 ○戊子,次對。
上曰:「關東海弊事,足以見朝廷紀綱之不立。
旣曰有弊,釐成節目,則曾未幾何,又復犯科?列邑姑勿論,身居承流之任者,焉敢若是?此不嚴處,法綱何由而立,朝令亦何以行乎?平、珍兩邑,俱是殘弁之窠也,渠輩何能說弊於上營,而亦何有捄弊之策乎?此後勿論文蔭,可以守法奉公者,各別擇送也。
」 ○右議政沈煥之曰:「向來鄭好仁、成德雨處分,乃是嚴隄防明義理之大處分也,臣固欽仰。
而鄭好仁則旣蒙恩宥,成德雨則尙在罪謫,似如何,故敢達矣。
」上曰:「予之平日苦心,卽右賢左戚,而伊時處分,爲世道保世臣,大懲創之擧也。
鄭好仁則頒曆單子,自政院屢次退卻,而必欲角勝,成德雨則洪守榮之差祭與韓用龜事,必欲相反。
近來世道不靖,人心陷溺,覬覦成習,而《明義錄》義理,漸至湮晦,寧不澟然而寒心?未必成、鄭兩人有此事。
而頒曆差祭,必與他人岐貳,本事雖似微細,而豈無粗跡乎?此若不嚴懲,則卽非予爲世臣保戚裡之本意也。
以防微杜漸,懲一勵百之意,先從現發者處之,安得無伊日處分乎?此而嚴懲,然後昧於此箇義理之類,庶可知戢,實爲生道殺人之道。
予則曰伊日處分,可謂俟百世而不惑者。
今雖爲日稍久,而予意則愈往而愈堅矣。
鄭好仁則以其有乙未樹立,拔例特宥,而當初處分,以其樹立之人故也,及其特放,亦以其樹立也。
臨門與賜環之俱在臘月,庸寓袞鉞之義。
一宥一仍,以外面觀之,雖似如何,而其中自有義理界限之甚明者矣。
」煥之曰:「臣亦豈緩懲討而然哉?蓋德雨所犯,究其情,則似出無心矣。
」左議政李秉模曰:「此大臣自來嚴於此等義理,而有此所奏,必有酌量而然矣。
」上曰:「言出於右相,予亦有商量。
」仍命放德雨。
○右議政沈煥之啓言:「法講之久曠,我聖上之微意奧旨,群下莫不仰認,而如召對、夜對之討論經籍,詢咨得失,卽亦昭代之懿範。
如又以如例爲難,則以時召接玉堂官,使之橫經登筵,讀奏問難,豈不好乎?且伏念經書,則非經筵,不可進講,而外此傳記之可裨聖學者,及禦定諸書中,若《朱子書》,則我聖上自潛光春宮,昕夕誦習。
旣貫且洽,接虞舜精一之統,秉魯聖刪述之權,提挈綱要,彙分部門,凡紫陽之蘊奧精英,無不該載於諸編。
而就中《聖學輯略》一書,尤是聖工之著於簡編者。
臣謂萬機之暇,命儒臣,引入臥內,將此《朱子書》、《聖學輯略》,輪回讀券,演陳文義,實亦爲助於敎迪元子之一道。
臣不勝惓惓愚愛,玆敢仰達。
而太學月三講,制度甚美,飭令如例設行。
月三講中一書,卽《古鏡重磨方》也,夙興夜寐箴,有禦製序。
而今此禦定《朱子書》中,亦望以一部,命爲月三講時應講之書,俾諸生知聖意之在於尊朱子而扶正學。
以此定式爲好矣。
」從之。
煥之又啓言:「《春秋》書《左氏傳》,特命印頒之聖意,臣固欽誦。
而旣印頒之後,不可束閣而止。
請以新頒《春秋》,用於儒生殿講及文臣專經之講。
」敎曰:「左相之意何如?」左議政李秉模曰:「臣於向箚,引臣先祖之言,請用《春秋》於科試,今無他意矣。
」從之。
○左議政李秉模啓言:「目下急務,莫大於松政。
前後筵敎,不啻諄複。
若論捄弊之要,莫如戰漕船通用。
而昨年道帥臣所報,皆無可採之言。
令時道臣及統帥,另究通用之方,詳細論報。
而設使戰船,或有難便之端,兵船之通作漕船,漕船之通作兵船,似無所礙。
請一體論列其可行之方,以爲稟處之地。
」從之。
○擢吏曹參判權??資憲。
右議政沈煥之啓言:「權??自少,有文識氣槪,至老不衰。
頃年樹立,亦可謂傑然。
宜陞擢。
」從之。
○梁山郡守尹魯東應旨上疏曰: 「往在丙辰冬,前監司臣李泰永,以道內流來各樣陳田,降爲六等,限三年免稅事蒙允矣。
丁巳爲始,各年災陳中還起者,無論川浦査陳,竝許降減。
而今年則忽又載之出稅之案,所許減者,隻量陳而已。
臣廼知當初道臣之所陳請,地部之所行關,戶典所載起墾處三年免稅之法,本以量陳爲限,而隻綠營邑不能明白知委,故佃夫作者,初不知有量前量後,凡屬陳土之稍可以入功食力處,各自勸效,冒旱播種者,爲望丁巳已施之惠也。
今忽甲免乙稅之判異於兩年之間,則目下向隅,來頭解體,爲如何哉?以量爲限,則二十年一改量之規,廢卻已久,故舊案懸陳,恐多不可懇之地,昨今兩年之還,皆在於量後雜災矣。
雖然國稅至重,界限旣定,混同降減,臣不敢仰請。
而今戊午條舊災之還,一依丁巳例,無論量前量後,仍許限三年免稅,而自明年別白申諭,使佃夫輩,曉然知某陳之當免,某起之當稅,則民情庶無抑鬱,田政似不紊亂矣。
密陽,卽嶠南之雄府也。
一自漕倉移設之後,吏奸民僞,百弊蝟集。
稅船沙格,都出於監色輩情囑,故見差者率多庸雜,而格糧縮米,已盡於宿債情費,原石之逋,勢所必至。
還穀奸弊,何邑不然,而私債付秩,看作常事,臥逋虛勘,便同前例,至於回回分之名,傳說已久,可見吏猾之匪今斯今。
而密邑之弊,良亦劇矣。
戶結之斂,幾乎無色無之,而機張一邑,殆其甚矣。
倉米八百石,每年引下於官廳雜種及各樣例下,而每結八鬥,分排收捧,移充元穀。
此又不足,稱以散結縮米,加徵六鬥,給倭縮射砲縮之一年結徵者,又近百石,倭船漂到,則公事貰價之一年戶徵,又不下四五百金,戰船一改,則船材曳價,又至於一千二三百金。
本縣亦是進獻之邑,故自前兵營之採鰒,水營之捉魚,初無越境而來侵。
近者歲以爲常,採鰒之軍一到,則九浦之費,或至傾家,一鰒之價,殆踰百錢。
捉魚之所,本在熊川縣境,而機浦之民,橫被徵索,竊恐海邑殘民,必不免渙散之患矣。
物貨貿遷,皆許通共買賣。
而鳴吉島私鹽,何獨禁賣於公鹽之前也?本島鹽産,非獨爲島民生活之資,左右沿民所共賴者。
近來鹽業日縮,六十餘釜,僅存四十,而所餘亦皆凋殘。
苟究弊源,專由於私鹽之失利也。
私船路阻,則竊恐餘釜漸空,公私俱困,鹽民終無可蘇之期矣。
船案法意,至爲嚴重,每年營勘,每式點船。
而每責新造之比納,不許破傷之免稅。
且此土之船賣在他邑,而賣者未免,買者加錄,且前旣定把,而今又加把。
水上冤徵,籲亦多矣。
各邑分養馬還納後,喂養贖布等價,輸納於本寺。
在前分養之時,來往之費,故失之贖,本是出於民者。
則朝家旣罷分養之法,復徵分養之價,當初除弊之意,果安在哉?錢還法禁,何等申嚴?而還政弊根,專由於錢還。
蓋其積久吏逋,收殺無期,災歲民還,畢捧無策,則不得已時或闊狹,雖以詳定例代捧,而及其分給也,倉吏之色落,裡胥之酒債,所犯已半。
且所受之人,或非所納之民,則怨詈隨起,且初不分給,而或歸於吏輩之料販,且自官移施於結布結錢,而秋乃出秩,則謂之曰不食還者是也。
此等之弊,易在於如此災年,伏望亟命廟堂,一切禁斷。
各邑大同綿布,無論上下納,每於市直外,從優收捧。
此雖駄運情費之由來應用,而夫內之弊,此最爲切。
且下納米船價縮米,雖有會減,其餘雜費,皆添捧於原石之內。
亦望竝付之道臣,各該邑布價之過捧,米鬥之濫剩,另加察飭。
漕倉移設之議,其來已久,至登今夏繡啓矣。
三浪之江,沙壅灘淺,每以小船流下鵲院,鵲院之於海門,又是百餘裡程道。
其間無非淺港狹浦,故裝發之後,處處留泊,出浦之所,坐失好風。
繡啓所雲金海竹島,臣旣未躬踐,而蒜山竹島,久爲父老之所指點,皆以爲設倉之好基地。
伏望自廟堂,問于道臣,更加審度,亟決移設之計。
」 批曰:「爾章雖後於諸疏,其言較詳於他說,殊可嘉也。
前道臣李泰永,以流來各樣陳頉降等,限三年免稅事,未知其後營邑擧行之如何,而今雲量陳外,忽又載之於出稅之案,亦甚可惑。
分付道臣,嚴覈限內猝徵之由,法外徑收之處,依爾言待明年申諭定稅,無至解體。
密陽漕倉移設事,前旣屢詢。
今雖更陳其說,當如前使之勿拘前見,別般理會之意,嚴飭道臣。
機張戶結之弊,十室八夫闔境荷擔,旣聞之,若不另有所措,烏在其借口寄聽於爾等之本意乎?今爾一言,在機民爲回嚬爲笑之好期會,時不可失。
親執瓟櫛於受弊之故,必以一新之道,指揮然後,以其槪略狀聞事,下諭道臣。
而九浦之民,困於昔無今有之採鰒雲者,尤合釐正。
仍令句管堂上與左兵營狀聞,判下條件,往復道帥臣,從長蘇捄草記。
鳴旨島鹽事,其弊可勝言哉。
鹽政始於周官。
鹽人刮地之産,熬波之味,與夫汲於井,積於鹵而成者,各有祭祀膳羞商賈之用。
何嘗設官而征其利,榷稅而折其課乎?一轉而爲夷吾之富國,北海之衆,無復聚庸,漢承秦法,其利卄倍。
再轉而爲士安之理財,天下之賦,鹽居其半。
至宋李沆,始留意於寬民力,而發鹽得船爲便,回船得鹽爲利。
我國鳴旨煮鹽,亦倣文靖建安置倉之式,近反官擅其收,民奪其業,半百餘釜所縮幾半。
島氓之失哺,姑無論,道內左右沿民,亦將食無鹽而肌生毛。
年來補估添直,徒歸有名無實,予於朝夕對飯,雖不敢求飴鹽之供,此豈一分有助於民生日用乎?爾所謂私船路阻,則竊恐餘釜漸空雲者,道得如畫,透破眞境。
如今之計,莫若治本。
令廟堂,拔例措辭,必以勿涉於榷利,如古茶馬麯竹之爲。
則非但嶺民爲大幸,亦有關於世道時政之汙隆矣。
分養馬之旣罷喂養,反責贖布事,爾言亦然。
無馬而責其飼需,猶近無名,竝責故失之贖,有足關聽。
令該寺從長回啓。
還分之不以錢以穀,營邑之臣,自當按法遵例者,不必更煩朝令。
而所謂回回分不食還之任其奸弊,尤極無狀。
下納大同米木事,繡啓之後,弊復如前,罪在道伯,更當考察矣。
爾其申諗今批之效益與否,差待內移時,一一條陳。
」 ○司僕寺啓言:「國馬分養,自是軍國大政,法典所在,永罷非所可論。
而近來各邑分養,有名無實,徒滋去來之煩弊,故關問權罷便否於諸道,則若而邑外擧皆願之,不害爲大同之論,依願施行矣。
喂養之需,本以公穀會減,所謂贖布、馬裝、作紙、故失等雜費,每匹爲七十兩,而減給其半。
蓋以故失,非歲有之事,而諸般雜費,竝入於減半所納之中,則折長補短,足爲永久之益。
該邑亦在於自願之邑,而今此疏陳如此。
雖未詳其委折,初非勒行,所當仍舊。
而通同權罷之餘,獨許一邑之分養,事涉斑駁。
請更令本道,詳問其願不願,不願之邑則使之依前分養。
」從之。
11月30日 ○己醜,下勸農政,求農書綸音曰:「明年己未,卽我先王親耕耤田之年也。
五紀光禦,八方涵育,蓋以勤民重農,爲治敎之原,而基壽考之功。
豐功巍烈,誕造無彊,太歲星周,舊甲嚴臨,予小子其敢不欽承前寧人遺志,以對揚耿光之萬一也哉?國以民爲本,民以農爲生。
農不殖則民不穀,民不穀則國何乂?予食雖可減,民不可以闕食也,民食之闕,其責在農。
農若不勤,曷雲有秋?民之爲農也,雖因天時,而當盡其地利也,雖資地利,而當修其人事也。
撫五行之交運,體四季之寄旺,土爰稼穡,爲民司命,而服田之勞,勞亦多矣。
曰糞壤之勞也,曰引水之勞也,曰鋤鉫之勞也,曰耕耨之勞也,曰播植之勞也,曰耘耔之勞也,曰饁嗿之勞也,曰飼牧之勞也。
自冬徂春,恰爲百日之勞,及夫秋熟,又有刈穫之勞,場圃之勞。
而勞之淺深,年分豐歉,嗟!我農人,曷敢言勞?昔朱夫子,爲吏於泉、漳,勞農山間,對新釀而有銍艾中熟之詩,蓋所以勞之也。
勞者民也,勞之者吏也。
民之勞矣,吏焉敢逸?顧我國被山帶海,野多膏腴,素稱衣食之鄕。
而興作昧方,惰敖成習,田畯失其職,保介違其時。
一有水旱,杼軸俱空,玆曷故焉?蔽一言曰,人事之不能修,而地利之不能盡也。
農之本,在乎勤與勞,而其要則亦惟曰興水功也,相土宜也,利農器也。
三者爲要,水功居先。
在《易》水地爲《比》,地水爲《師》,此井田之所由法耳。
欲相土宜,捨水功奚爲哉?故公劉荒居,皇澗是夾,大王胥宇,西滸是率。
且以元聖之明,農先立匠人,以制溝洫,而載之《周官》。
魏有李悝之河,秦有鄭國之渠,於漢文翁之溲,於唐韋丹之陂,導之貯之,以滀以漑。
雖時雨不降,六七月之間,其苗勃興。
而今也隄政久抛,冒耕相續。
如湖南之碧骨,湖西之合德,嶺南之恭儉,關北之七裡,關東之蓴池,海西之南池,關西之潢池,號稱國中大堤,而疏處不疏,停時不停,行潦其涸,歲比不登。
爲當今之碩畫,莫先乎已有之大堤而着手,推而及於均舍百事。
使諸路各就掌內,鹹效其能,誠力所到,其應如響。
且水功之於土宜,相須而行。
畇隰畛甽之異等,穜稑秠糜之殊性,滮池則浸稻,疆埸則有瓜。
豳人新畬而來牟,歧人載芟而耘耦,溫人重麥,雒人重禾,卽《詩》書之所詠歌者也。
禾藝高燥,稷播衍沃,美壤率歸於煙茶,而農則爲厲,名山多入於火粟,而穀不加賤。
宜南者不宜於北,喜峽者不喜於野。
而雲夢均業,原隰無別,從以注秧盛而付種者罕,則世稱利害相半,而畢竟害二而利一。
愆雨則歉,在在皆然。
至於農器之便利,東俗尤昧昧,無異於羲農以前,乃庤斯趙固尙矣。
隻言其緊且要者,水車者,所以備旱也,役車者,所以兼人也,篝窶者,所以貯穀也,碓確者,所以舂糧也。
自古及今,行者無聞。
顧不能修其事而盡其利,尙曰農也不熟,耕也其餒雲爾,則不其近於倒植而求茂乎?董之以九功,勸之以九歌,俾緣畝襏襫之民,靡不極其功而竭其智,田無不闢,闢無不種,種無不食,則《管》書所謂:『人生在勤,勤則不匱,』《魏志》所謂:『人皆力勤,歲數豊穰』是耳。
竊嘗有意於敦本務實之政,命編農書,欲頒州郡。
而古今之各異也,風土之不幷也,貧富之難齊也,事力之未逮也,不可以硬定而膠守。
階庭萬裡,人人各進良策。
我則受之,折衷而用之,可謂農家之大全。
夫農作之工,仰屬中星,旁葉氣運。
醜之半大寒之節,土運始生,未之半大暑之節,太陰濕土之氣始生,醜與未相對,而土始用事。
則慨已往之難追,擬方來之資益,以興嗣歲,以勖農夫。
所貴乎孔夙,奚待春元之發綸?今日醜日也,明日醜月也。
未刻之正,節侯交至,土牛祈年,此政其時。
況丕圖前功,日月依辰,寔予仰述之一端乎?咨!爾京外小大臣庶,鹹須聽悉。
如有己見,可以有裨於三農者,或以章疏,或以簿冊,京而呈于廟堂,外而納于監司。
而毋泥乎異俗,毋拘乎古方,山沿饒瘠,各陳其當。
人謀允臧,克享于天。
天以康年,貽我十千,粒我烝黎,同我太平,則斯可以仰副我寧考康功田功之盛德至善,而又可以助予小子肯播肯穫之至誠苦心。
起我農政,絿我農書,不翅如農夫之望秋。
予卽阼二十二年建醜月前一日己醜未正。
」於是應旨陳疏者,二十七人,忠義衛裵宜、洪州幼學申在亨、前同知金天肅、大邱幼學柳東範、副護軍蔔台鎭、靈巖幼學鄭始元、前監察李宇炯、守衛官尹溥、前令廉德隅、守衛官劉宗燮、前察訪康堯愼、前忠義張志瀚、前純陵參奉李尙熙、副司果李仁榮、前郡守尹弘心、新溪儒生鄭錫猷、巡將鄭道星、全羅都事金夏璉、寧越府使李敬五、三嘉幼學鄭應參、彥陽幼學全萬、厚陵令金應麟、前同知金養直、崔世澤、尙州幼學李齊華、順安進士金緻大也。
前持平尹在陽,亦因時務疏,附陳農政焉。
進農書者四十人,南原幼學張??、許顥、許耋、盧翼遠,公州生員柳鎭穆,公州幼學林博儒,楊州幼學安聖鐸,京居庶民李必忠,洪川幼學李光漢,高城幼學權炫、盧再煌,歙谷幼學趙之榮、鄭緻一、表憲正,報恩幼學李東膺,德山幼學李宜璹,水原折衝元在夏,定山幼學金勳,京居幼學李晩祿,交河幼學李文晢,羅州幼學羅敏徽、羅學愼,淳昌幼學申輔權,靈光進士李大圭,全州幼學金尙直、李汝孝、宋相彙、李章烈,鎭安幼學樸宗赫,古阜幼學樸道欽,綾州進士南熤,光州進士李宜??、幼學樸文燦、鄭潤國,茂長幼學康錫運、康洵,南原前縣監張顯慶,長連進士樸載卨,海州幼學金皓、李薰也。
裵宜疏曰: 「農事有三。
其一,古者落種於穀雨,移秧於夏至,則農時尙早。
而今則種與秧,先時於兩節候,而不然則爲晩。
是知種之移之以早爲務可也。
其二,麥之有補於人,不下於稻,而民知其種田之爲好,不知其種水田之亦好。
夫水田秋穫之後,便作空地,當其空地之時,決水作乾坪,萬頃千畦,悉以種麥,刈麥之後,乃揷秧之始設。
或稻未秋稔,足可麥以免饑也。
其三,貧富相資也。
民之窮者,當耕播之時,無牛無種,失農者多。
欲捄此病,郡縣之官,選面裡之父老,爲勸農之任,訪其面裡之富戶貧戶,錄成冊子,使富者出種糧,貸其貧者。
若裡無富戶,自官出貸,待秋還納。
此法若行,富者無損,而貧者有所賴。
牛禁之令不弛,牛蓄自賤。
使民安業,係於守宰,倘守宰得其人,則懋農自在其中也。
」 批曰:「思聞裨益於農政之事,別下十行,辛勤求助。
莫謂予言之近於迂遠而無當。
目下先務,豈有過此?令下多日,公車未聞投匭。
爾以勳裔,應旨條陳,皆適實用。
其雲種之移之必早,稻或未秋,麥足免饑,富出種與糧,秋卽還償,又於面裡父老中一人爲勸農,凡此雲雲,必有的見熟料而然者。
其在買馬骨之義,先從登聞人,當施嘉奬,或恐欲言者之嫌於如何,反又卻步,姑不下敎。
爾其退待廟堂之招,叩其實。
」申在亨疏曰: 「戊己,天幹之土也,醜未,地支之土也。
幹支合而爲己未,則已與未,皆屬於土,而土爲農之本,農爲食之本,食爲民之本。
導民以農,務農以時者,其惟在明年乎。
蓋修人事以盡地利,盡地利以竢天時。
而水功之興也,土宜之相也,農器之利也,無非人事所當爲者。
天時三年旱三年水,十年一大旱,十年一大水。
然而旱害甚於水之害,而我國多水田者也,而一遇亢旱,農民束手。
此曷故焉?有注秧移種之法而然也。
自箕聖之始敎井田,高燥處乾付種,卑濕處水付種,我國承之,謂之乾播、水播。
而自中年始有移秧之法。
諺傳自龍蛇之變,始有此法,此法一行,民之廢農者多矣。
時當穀雨,始爲注秧,而若遇流行之災,則雖勤農者,每瞻雲漢,節晩之後,始得注秧。
夏至之節,可以移秧,而天於此時,陽亢用事,每患靳霈,一失其時,則稼穡之事廢矣。
至於付種,則冬雪之所瀜,春雨之所霑,早稻早播,晩稻晩播,乾處乾播,水處水播,種生苗立,旱與水不能爲損。
而但春以種夏以耘,移種者則鋤不過數次,付種者不下三四次。
而富民務其兼幷,貪於多作,小而三四石,大而六七石,一時注秧,以省其力。
一時移種,以除其勞。
雖或遇旱,多有美田,所收夥然。
貧殘之民,注秧移種,最爲居後,遇旱値歉,糊口無路。
以臣愚見,自明年爲始,廢注秧爲付種,則雖有一時之勞,可裕一歲之食。
小民惟知姑息之爲好,而不知永久之爲計。
殿下苟欲務三農之業,立萬世之法。
若夫興水功,則殿下敎之曰:『因其已有之大堤而着手。
』蓋近於山而有堤以貯水也,近於野而有洑以引水也,近於海而有堰以防水也。
堤洑堰三者,所以興水功備旱災者也。
我國山野之郡,如繡錯,湖海之縣,如碁布,昔人所築,無處無之。
但沙堤之淤塞,石洑之衝破,潮堰之壞圮,而爲農者不得修治。
若自堤堰司,申飭道伯守宰,小者借民之力,大者緻官之力,春初始役,引水貯水,苟或不勤,懲以殿最。
若又有可以新築處,捐廩出力,以始其役,亦又不足,出此國穀,以完其役。
若有富民,出財施力,民被其利,特施賞典,以爲興起他民之道。
則山沿之邑,豈如今年之大歉耶?若夫相土宜,則殿下敎之曰:『宜南者,不宜於北,喜峽者不喜於野。
』然而土地非不欲相矣。
蓋尺地寸土,盡入於量案。
而膴膴之原,今或陳荒,畇畇之隰,今或廢棄,孰不欲起墾,而今春纔起來秋執蔔。
如此而責之曰:『土地闢人民衆乎。
』以臣愚見,可起之土,勸民起之,可耕之土,使民耕之,隨土肥瘠,定稅多少,限六七年或四五年,使吾民之無衣無食者,得以飽煖於博施之下,則相土之宜,不外乎此矣。
」 批曰:『戊己,天幹之土也,醜未,地支之土也,幹支合而爲己未,則己與未,皆屬於土。
而土爲農之本,農爲食之本,食爲民之本,民爲國之本。
爾所敷衍爲說者,識解誠可取。
而其雲:『自箕聖之始敎井田,燥處,乾付種,濕處,水付種,我國所謂乾播水播者是也。
移秧之法行,而廢農者多。
自明年己未,廢注秧爲付種,其利博哉者。
』卽近日廟堂講究之策也。
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治民如烹鮮羹,擾之則雖師古之美制,未必有立效,去泰去甚之道,在方伯守令矣。
其雲:『近於山有堤,堤所以貯水,近於野有洑,洑所以引水,近於海有堰,堰所以防水。
山野繡錯,湖海碁布,昔人所築,無處無之,而流沙塞堤,轉石衝洑,驅潮壞堰。
小者借民力,大者緻官力,自春初始役,修治考勤慢,爲殿最之高下。
古未築而今可築者,又出國穀完役。
或有出財蒙利之人,特施賞典者。
』亦可謂切實。
令廟堂,指一草記,以爲未墾前措處之地也。
其雲:『陳荒廢棄,孰不欲起墾?而今秋纔起,來秋執蔔。
如此而責之曰,土地闢人民衆乎?勸起勸耕,隨土定稅,限以六七年,或四五年,使吾民之無衣無食者,得以煖飽者,』此三年勸耕,次等降續之意也。
年前嶺南有所知委,近果有效乎否?與尾陳條件,亦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覆啓言:」堤洑堰申飭事,其所謂:『借民力緻官力,考勤慢爲殿最者,』卽不可緩者也。
然於借民力緻官力之中,又自有多少層節。
如小小役處作者,例必運力,年年修治。
先就各邑堤洑堰之蒙利廣而壞塞甚者,名定其幾處,而用民之當以千萬計者,以所劃賑資中劃出幾石,作爲糧資,量其日字,期於竣役。
則此實合於荒年興作之政,而丁取雇食,賑口必減,穀散閭裡,亦有餘效。
爲先以此分付三南道臣,面議守令後,以其可合修築之處,竝卽令狀聞,而必趁氷解之後,農殷之前,一齊訖役,以其形止馳報本司。
自本司稟旨,另擇識農務解水利者,分行考察。
至於古未築,今可築者,除非十分無疑,不必一時發令,以緻煩擾。
此則毋論大小民人,若有相形便而就功役者,其爲可尙,豈止捐財補賑之功乎?道臣狀聞,拔例論賞。
守令考績,本不出於七事,而農爲七事之首,則以課農爲殿最,卽是法意也。
此後則先書農政優劣,次及他政之意,定式知委。
蓋此修築之政,不但三南爲然,諸路亦當一體擧行。
而畿甸東西北事情稍異,就此覆啓中辭意,節略行會。
「允之。
柳東範疏曰: 」臣隻以嶺南一路所見聞者陳之。
凡菑於稼者非一,而惟旱爲最,重於農者非一,而惟牛爲大。
還穀不均,貧富失業,簽丁多匿,而孱農莫支,新田執蔔,而墾闢不廣。
至於稌宜濕而黍宜燥,綿喜暘而麻喜雨,皆農者之習焉者也。
最其大要有六,曰深濬堤澤也,曰用水有節也,曰繁殖畜産也,曰糴均貧富也,曰役蒐漏丁也,曰勿稅新田也。
近來歲比旱暵,人則委之於天,臣則曰人自旱。
夫夏必有雨,而有時而旱,冬必有雪,而有時而旱,又或有冬旣雪,而春又雨者。
雪之所瀜,雨之所渟,無費一勺,俱滀細流,則冬春五六朔之所得,足以禦夏三朔之乾。
故古之堤澤,其深不測,深也故貯水也多,多也故禦旱也優。
今則不然,堆阜之捎囓,流沙之積聚,凡幾千百斛,而十年之內,不一疏鑿。
恭儉池,自古極無之歲,未見其涸,今則旱未數月,水已告竭。
此無他,隻築其外,不濬其內也。
濬之當如何?一堤仰漑之戶,力或不給,則官調他堤之民,合力共濬。
此堤旣濬,他堤又濬,歲必一濬,以深爲準,所濬之土,增築其防,則堤安得不深,水安得不多,旱安得爲災乎?所謂深濬堤澤者此也。
凡民慮不及遠,旱之時,一勺莫得而纔得小雨,更無所恡曰:『苟已浸矣,貯之何爲?』夫田旣獲而水有餘,則以其及春翻耕之急也,雖不得不以次瀉去。
而堤築則固當修其缺而貯之也。
至於當夏浸秧之時,一日受灌,足支四五日之旱,則朝決暮塞,更待四五日而決之。
以此爲率,不當不向洞瀉,有賸水於彼,而無餘者於此。
所謂用水有節者此也。
夫農貴深耕,耕深在牛。
故牛禁,著之金石也。
貧民坐無牛,失耕者十之五六。
且捧糴之時,必先籍有牛者,督使賣牛納穀。
臣之愚計,申明五家作統之法,一統之內,合財備牛,三四年聽其一改,且當捧糴之時,勿令賣牛納穀,則將見人皆有牛,人皆深耕。
所謂繁殖畜産者此也。
有水有牛矣,而尙不得耕者,無農糧也。
糴法本欲富貧均食,春頒也均,故秋斂也易。
而今則富民,無一受糴,貧民之偏受勢也。
偏食則受困勢也,受困則廢農亦勢也。
非獨戶還,又有結還,貧者無結,理當無還。
而間多養戶之奸民,貧民之多結還此也。
且有停捧之宿還,則雖蒙一年之豐,難償屢年之還矣。
臣之愚計,痛革養戶富拔之習,則貧民少還,且無懲隣賣牛之弊。
所謂糴均貧富者此也。
古之二疋,今爲一疋,民宜益饒而反益貧者何也?軍丁不能蒐匿也。
把摠哨官,皆庇一門,風憲、約長,亦護一室。
臣謂嚴飭守宰之臣,所謂把、哨、風、約之類,隻渠一身外,一幷充役,其他掩覆者,嚴明査櫛,則丁口十倍於前,良丁富實,擧入編戶之役。
所謂役蒐漏丁者此也。
夫茭牧廢壖之可墾者多矣。
貧民無土者,不敢起墾者何也?纔已起墾而便皆執蔔,新墾者或不足以當其蔔。
則民何以願耕乎?臣謂起廢之田,限十年勿稅,雖十年後,切勿高等執蔔,則民必願耕。
所謂勿稅取用者此也。
「 批曰:」爾以嶺外之人,見求農書之綸音,有此應旨對章,其所陳皆有所據,益知人才之無隔遠邇。
嘉乃嘉乃。
所謂:『菑於稼者非一,旱爲最,而重於農者非一,牛惟大。
貧農失業於還穀,孱農莫支於簽丁。
古之堤澤其深不測,魚龍窟而艇艓泛。
今則恭儉大堰,旱卽告竭,竝與一過之流,用水無節。
茭牧廢壖之民,不敢起墾,利未及而害先及』雲雲者,爾言是矣。
使人人服力勤作,因天時而興地利,流行之災,豈至於艱食?而替人之功,助人之力,有則墾,無則荒,一牛之力,當百人之力。
所以殺牛之禁,比殺越之律減二等,著在典憲,近因大臣之言申禁矣。
還穀簽丁之弊,疏淪與勸起,付之廟堂,與諸疏參看,使之從長稟處。
「 蔔台鎭疏曰: 」農功之所先務,莫要於興水利,水利之效,莫要於堤也。
臣嘗讀故處士柳馨遠《隨錄》曰:『扶安之訥堤、臨陂之碧骨堤、萬頃之黃藤堤,是謂湖南三大堤。
當其始築之際,竭一國之力以成者,而中間毀棄。
不過動數郡之力,依舊葺成,則蘆嶺以北,永無兇荒之年,湖南沿海之郡,可比於蘇、杭。
』近世經綸之士,柳馨遠爲最,而其言如是,則三堤之利,不言可知。
伏望明揀廷臣之習於此術者,待春興役,精抄飢民,使之赴其役而食於官,以至麥秋之時。
則此隄纔成,民食將裕矣。
煙茶之糜穀,其害孔甚。
臣謂元帳之田,勿許種茶。
又禁劚山燒林之習,其爲不作無益,害有益者,莫此爲要也。
牛酒松三禁,實爲國家金石之典也。
近年以來,禁酒弛太。
酒流生禍,糜穀之害,的然甚明。
而祭祀之需,賓客之供,不可盡禁,臣謂勿禁其私釀,但禁其買賣,則民食之所補益,決有顯效也。
牛禁則恐不可一定也。
泛駕僨轅之犢,老敗無用之牸,周處無路,立而飼養。
且百日之勞,一日之樂,在於歲時,莫不屈指顒望,伐牛釃酒,朋集燕飮。
臣謂私屠之令,不可不嚴而至於歲時一屠,特許寬假。
吾東四民之中,農者甚少,官吏之害於農者酷矣。
臣謂定其額數,大邑不過四五十,小邑亦減其半,其餘皆驅之歸農。
則通計八路,當添累十萬墾土之民矣。
「 批曰:」三日莅政之餘,如物在喉者,湖西之爾,與湖南之張顯慶,欲爲收用,而特除之繁絮,或近渴縵未果焉。
爾與顯慶,皆多年兼史,而爾則甄復後滿瓜陞資,未爲實職,顯慶壬申年登科,明年爲七十,猶在角圈之列也。
際見爾疏,盛陳經綸,殊可嘉也。
許令廟堂稟處。
「鄭始元疏曰: 」我東沃野數千裡,間多空地之棄,以其灌漑之無計也。
今臣別有設筒引水之法。
自高而流,從地形而下者,水之本性也。
作田處雖在水下,然間阻邱陵,及有深壑,則引水中斷,難以踰越。
故雖有沃野,廢棄者以此也。
臣所謂設筒之法,陶甄瓦筒,而中通外圓,自上流鱗次埋之於土中,導水於筒中。
而若逢川壑,則隨地形埋筒於水底,越其低,若阻高岸,則從地勢而立筒於岸邊,踰其高者。
無他理也。
源流自高而入于筒中,則水積中而流不息,故陞高而踰者也。
如是引水,則不計高低遠近,灌水作田,奚特築堰防洑之利乎?「 批曰:」爾旣別有設筒引水之法,發前人所未發,質言於章奏。
仍言其制之陶甄瓦筒,中通外圓,壑則埋而越其低,岸則立而踰其高。
試之則可知其利用與否,卽令戶惠堂,取考論理草記。
「戶曹判書趙鎭寬啓言:」臣與惠廳堂上鄭民始,招問鄭始元,則其言以爲:『水之趨下,其性然也。
若夫設機激巧以行之,終非水之性,故可暫而不可久,可少而不可多也。
今所陳設筒引水,亦似乎激而行之。
其實則上流受處,高於下流,洩處雖引之,數百步之遠,紆回曲折,或起或伏,畢竟噴起處,較之筒口,蓋落下幾許。
此無他。
水之性,終必趨下故也。
嘗裁竹筒試之鄕中,明知其無疑。
若以陶瓦爲筒,其交接處,兩口相銜,外設小圍,間實油灰,可免滲漏之患雲。
』臣等依其言,以竹筒試之,則數轉起伏,如山字形,而亦果引起吐噴如法。
且見其所爲書等,不過兩葉,隻論此法,別無他制之旁及矣。
大抵從古水器如龍骨王衡之類,皆是卽地引水,激而高起,終非水性之自然,故不能久行無弊。
至若農書中連筒法,特推而大之耳,比他取水之器,似可易行,然而夏則沙或遇潦而中壅,冬則水未盡洩而內凍,春秋修補,勢所必至。
雖以瓦陶爲之,引之數百步或幾許裡,則費用多少,特其餘事,其所燔成者,能不苦窳而合於用,有未可必。
但其所言,不爲無理。
渠是南土之人,地形水勢之可設處,想必稔知。
令本道知委地方官,使之依其言擇地設施,待其事功之成就然後,頒示諸道。
「從之。
李宇烱疏曰: 」臣於水利之說,粗有講究,曾以造輪灌漑之論,陳疏蒙批,一則令度支詰造,一則令道伯驗試。
事鉅力綿,荏苒至此。
而臣前疏所未及陳者。
卽伏堰之法也。
今世築洑者甚多,而皆不得其法,枉費財力,不見成效。
臣竊以爲築堰亦有道。
多燔方甓,稍大於瓦,而廣各數尺許,鱗次作溝,自下漸上。
欲其蓄水則閉塞之,欲其洩水則開導之,比之疊石扃木之法,尤爲便利,而所築自堅確。
臣嘗於《農政全書》,攷其圖譜,而得水柵之法,始知築洑之妙方。
何者,有衍平沮洳之地在於川邊,可作澤農者,就其上流之多灘處五裡十裡之間,有石岸盤結,合作洑口者,設柱施杙,而其間架,必如長廊之制,橫截一川之廣。
而柵之上下兩傍,植以編木,使大石不漏,而石則不計巨細,雜聚而亂庤之,以其所編之木爲界限。
則其柵一成,隱然若石巒,橫亘防水甚鞏,而用木至少,築石實多,則泥沙凝合其間,雖有潦不少撼,其策可以萬全。
若於沙川,則用藁葦等物,周遮于水柵之旁,而塡土石其中,使不得滲漏,則所築亦堅矣。
過此以往,其岸若高於川,至一丈二丈,必有軸有輪而後,可以貯水而灌漑之。
水車之制甚夥,惟龍尾爲最。
其器以圓木爲軸,而上下均之,其溝作螺旋之斜勢,而隔以編墻,圍以薄闆,用柒灰與瀝靑而塗之,使之無罅。
作鐵樞兩端,倣句股而竪之,隨所處而作八齒。
次以臥軸之立輪,其齒相接,其旁一輪,附以受水箑,則三輪相應,不用人力,隨湍勢而自轉。
其水沛然,由墻溝而湧上,則其制視他車尤妙矣。
此外有高轉筒車者,亦可用於流水。
視其岸而作大輪,順流而架設之。
其輞則橫繫以闆,使之激水而轉之,縱懸以筒,使之挹水而瀉之。
則其功不下龍尾,而得水差少矣。
至於陂澤井泉處,地稍深卑者,可以恒升車挈水。
其筒之長,與岸均齊,下端以薄闆隔之,隨其方圓而作孔,鍛鐵爲舌,以爲開闔之具,別植長竿于闆而上下之。
則此如皷爐鞴而風生,水從筒中出,而滾滾不撤。
若夫玉衡之盤壺雙筒,與夫虹吸之法,皆以銅錫作之,臣不能試之。
此其車制之大略也。
臣竊謂三南畿甸,可以興水功者,邑邑有之,或爲新築,或因舊址,爲洑爲堰,其利甚博。
然平郊廣陸,旁帶大川,不可築洑者,水車不可無也。
「 批曰:」飽聞爾孜孜於水利,嘉乃誠力,所以有造試之命。
而尙未爲焉雲者,近來事皆如此。
爾疏下廟堂,此後籌坐時,招爾細叩,必令一試之。
「廉德隅疏曰: 」臣聞善敎不如躬行。
伏願殿下,遵先大王已行之規,行耕蠶之禮。
則此國家勸農之大政,不勸而自勸矣。
農政,一曰不擾民不奪時,二曰助農種給農糧,三曰豫則立勤則得,四曰均田政闢土地,五曰敎以義懲以刑。
何者,民惟邦本,本擾則難立,時有農節,節違則無成。
助農種給農糧雲者,孟子所謂:『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歛而助不給』之意。
今也則不然,嗟我農民,終歲作苦,及其秋熟,盡輸官府。
而實穀則盡歸於營府,耗穀姦吏囊橐,而農民受食之還,不過皮穀而已。
年分告歉,則或蕩減或停退,或代穀許捧,而貪墨姦猾之輩,掩其行關,鞭撲督捧。
至於無田土無族隣,難捧者然後,開示關文。
所謂蕩減與停退之實效,盡入於中間弄幻,實爲農民之大瘼。
而此弊最甚於北路者,無他,自癸甲以後,罷暗行繡衣之故也。
豫則立,勤則得雲者,春不早耕,秋無所獲。
凡我農民,胡不蚤蚤乎?襏襫三農,銍刈三秋者,此《七月篇》所謂無非豫也。
且夫田政,亦農政也。
北道量田在丙午,而自戊己以後,水道變易,而田稅則一從丙午量案田稅。
若是不均,而農政何以勸哉?另擇道守臣,均田政然後農可以穫也。
至若闢土地雲者,我國之廢四郡,久廢不闢。
曾於甲寅,西之慈城,北之厚州,兩鎭之地,有許民闢菜之敎矣。
厚州設鎭三載,民戶至八百之多,而拘於邦禁,不敢加闢。
許闢四郡,使日聚之民,入此作農,則此實勸農之一大政也。
敎以義懲以刑者,何也?闢土作農,飽食逸居,而不以義敎之,則民彜斁矣。
敎之而若有犯科之人,則刑以治之,然後人倫可明,王章可擧矣。
「 批曰:」親耕親蠶,卽我列朝已行之典禮。
而顧今治敎政謨,萬萬不及於列朝,何敢先從儀節間事爲而修述乎?修述之實,在於醜月頒綸之有一分實效也。
北關之姑未差遣繡衣,非未遑也。
前此旣言於臺臣之批,而行將觀勢下送。
外此所陳,當留意。
「劉宗爕疏曰: 」爲治之道,責不專則事不一。
依《周官》司徒之職,別立勸農司,有土均之官,有均水之職,有簡器之吏,俾令各自董飭於列州列邑,一聽其便宜,稟咨以行,而以時巡審方伯守宰之勤慢虛實,皆有以論啓。
則方伯守宰,必有所勸,而知所以蕫力矣。
農夫所患,在於地征之不均,水功之難力,器械之不備。
若使地征均水功興器械備,則天地人之時與力,自然沕合,亦豈待自上命令之一一提飭者耶?「 批曰:」地征與水功與器械三者敷陳,爾說極有理。
勸農之宜有所掌之司,爾言亦然。
竝許廟堂稟處。
「尹在陽疏曰: 」當今之世,所當變通之時急,若有八焉。
一曰均倂作,二曰蠲白徵,三曰禁南草,四曰許民耕,五曰充良役,六曰矯糴法,七曰減吏額,八曰革科弊。
均倂作者,實爲無土者之有土也。
蠲白徵者,水田則有初不落種,未移秧等災,特許無稅,獨於旱田,雖有今陳舊陳,樹木成林之地,亦皆納稅。
目今民情,皆願査陳,俾無把束白徵之弊。
禁南草者,生穀之土漸縮,民財之艱益甚,南草之害至此而極,可不禁哉?許民耕者,毋論五軍門、各宮房、忠勳府、勢家田可耕處,陳棄者多,而居民起耕,則本主還奪,故永棄而不耕。
如此之地,許與民耕食,則民有生穀之利,國有收稅之利矣。
充良役者,良丁無實之弊,去而益甚,凡有除番軍官及除役村裡者,一倂革罷,則可以充死者之番矣。
矯糴法者,自今爲始,糴穀與餉米,皆折半留庫,折半分給,春間作錢,一依京司發賣例,乃於時準價之內,減價許賣,秋後從時直,以其錢貿置新穀,明春則以前春折半留庫者發賣。
凡於春秋市直之間,雖有貴賤懸殊者,減價之中,每鬥必取三錢之剩,其餘盡歸之民。
則官無督捧之苦,民免族隣之徵矣。
減吏額者,毋論大小邑,害及生民,計其邑之大小,稱其額之多寡宜矣。
革科弊者,爲今之計,京儒等四學敎授,受五部擧案,出各體科文之題,試取其入格者,各以其榜,呈于太學,則大司成以四學榜中人,試于前,呈于禮曹。
鄕儒則各其本官,受各面單子,出題試取,一如四學之例,各呈于禮曹。
大小科設行時,照驗於禮曹所在,則永無一人之蹂傷,亦無一人之倖占矣。
「 批曰:」爾因農務,而敷陳諸條,殊可嘉也。
竝作之均,井田限田以外,最好之規。
而綱擧然後目張。
雖以朱夫子通才達識,亦於令行規制,每緻鄭重,未嘗言其一朝卽改,則此亦類是矣。
白徵之蠲,爾言固是。
容俟稍熟之年,擬試査陳之擧矣。
南草之禁,禁之非難,意或有窒礙處矣。
許民耕食於官田富民田,陳棄處事,此在於道伯矣。
良役黃白之弊,可勝言哉?除番除役之革與不革,亦非朝家之更煩辭敎者。
但當以此考察列邑擧行之勤慢矣。
糶弊之半留事,卽近所講究者矣。
大小邑吏減額事,曾因他疏,廟堂屢有覆奏矣。
科弊釐革,卽初元詢諮中一條,而荏苒至今者,非謂無可施之良法,法不能徒行。
鄕擧裡選,與孝悌力田等項名目,施之於今,萬有一有其名而無實,則莫若初不輕施之爲合謀始之體也。
近予所以百裡則必施於三司,用人則必求諸牧民者,欲使所用如所求也。
然而歷詢然後可決矣。
「 鄭錫猷疏曰: 」臣請先論我國之地利田土農器,後論不失時之義不失所之方。
沃沮,山多而濱海,帶方,峽窮而川深,樂浪,西北背山,東南開野。
三南,水深土饒,海西畿甸,土薄而山峻,瀕海多斥鹵,近海多沙石。
臣嘗於圭竇之中,有所揣摩者,可以遍用於一國,而宜於燥濕高下者,惟田車是已。
蓋其利有五。
春則有糞車,一車之運,當五牛之載,一人用一車,減四牛四人,牛力紓而人力寬,其利一也。
方農之時,糞田尤急,先一時則穀倍,後一時則穀減。
若用糞車,則敏事而及時,其利二也。
秋則有役車,方其收穫之時,有牛有餘力,無牛亦無任負之勞,其利三也。
郡縣捧糴之時,氷雪塞塗,牛足怯滑,人肩將穿,若用役車,則大者駕之,小者推之,其利四也。
且夫牛馬之病,常在於背足,由於駄重而力竭。
若用車,則牛馬竝全,其利五也。
臣聞祖宗朝,欲行錢貨,而民不悅,時則有若故相臣金堉,請行之自站舍。
始站舍者,行路之所共由也,耳目之所共慣也。
今車制亦自站舍始,則必漸效而民不撓矣。
凡八路貢賦之輸,例皆貰馬,計千裡而償二千錢,一駄之貰,殆當一馬之價。
若自郡縣凡駄運之物,皆以車輸,則站舍之貰馬者,亦將以車代馬,不失生涯,轉轉相效,將遍於國也。
失其所則器不足賴也。
「又曰:」當今之急務,莫如祛二害興四利。
何謂二害,曰冗官也,冗兵也。
何謂四利,曰擇賢材也,均田制也,闢閑土也,和糶糴也。
「 批曰:」還弊,旣發策以問之,寧或爲無用之空言?數十年前營閫之臣,捐俸防役等瑣屑名色,幾皆罷其券而停其債,畢竟卽不過容手於取耗之穀,內而京司亦然。
江蔘也,婢貢也,特其大者,餘不可殫擧。
夫法也者,如器之置於地,惟在用之之如何。
還穀之爲小民切痼之瘼,非不知也。
外此減貢而給代,被惠而息肩者,又不啻幾十萬。
則若不從他,別般講究於行之兩便之道,徒然發令曰,雲雲,豈可乎哉?附陳經綸,下廟堂,看詳措處。
「鄭道星疏曰: 」凡稻種,有強者有柔者,柔者遇旱則難茁而易枯,強者於水於旱,竝無害焉。
蓋稻種之強者有三,天上稻,鬥於羅山稻,淳昌稻是也。
三稻之種,其性最強,故小畬則注秧,乾田則付種,而二月翻耕,三月付種,則晩秧移揷之時,此三色苗,半已成長,而結實亦早,雖遇水旱,少無所損者也。
三南多水田,五道多旱田,若使種三稻之法施行,則於三南其利尤博矣。
春窮之時,貧難辦種,易緻失時,特貸還穀,俾免失時。
又自官分付裡民,使之起墾,則野無陳荒之弊矣。
凡民惰其四肢,不歸於農者,別遣繡衣,廉探遊衣食之民,則民皆力穡矣。
「 批曰:」爾疏不過十許行,而三稻之種法,牛禁之敷陳,皆懋實適用之言。
有司堂上,旣經完伯,招問意見,一以爾說,試之於南邑可試處,向後食效必也。
「敎曰:」所以問之者,懋其實也,應旨亦當然。
近來諸疏中質實,初見於此人。
左相招見,如可合用,草記。
「備邊司啓言:」鄭道星招問來歷,則渠以家計稍饒,補賑蒙帖加之恩,其不頗解文字,故意授搆呈雲矣。
人旣務實,言亦近質,而合用與否,有不敢質言。
「金夏璉疏曰: 」水車之材,專用眞檀兩木,沿海之民,辦得無路。
今夫慈城、虞芮、閭延、茂昌四郡,連抱之木,可作車輪舟楫棟樑之美材,彌滿山野。
沿海之民,自願往取水車舟楫之材者,成給公文,各從所願,或作水車,或造船筏,自慈城界順流而下,則至龍川海口三四日程,自龍川達于京江及三南,不過一旬之間。
水車制作之法,前察訪李宇烱外,無人知者。
特送李宇烱于慈城,多作水車,沿海邊每州各賜一乘,使每邑農民效之,未滿數年,水車利農之法,遍行國中,而舟楫之相資於農民者,必不少矣。
「 批曰:」疏辭竝令廟堂,論理稟處,俾益農政。
「李敬五疏曰: 」我東之田疇多荒,杼軸俱空,非由乎農書之不備。
自有其本之當先者。
傳曰:『一人不耕,天下有飢。
』我國之民,冒托於吏胥輿儓之藪,追逐於廛市駔儈之叢,下於此則乘便學商,闖機爲盜,皆欲不勞而食。
流亡相續,戶口日縮,而八域黎庶,不耕者殆過半矣。
臣愚竊以爲,當今農政,先務在於盡驅遊食之民,緣南畝而歸於農,而後農書可用也。
「 仍論本府採蔘之弊,乞賜停罷。
批曰:」爾所謂使民緣南畝,歸於農然後農書可用,爾說約而盡。
今之弊俗,惟知趨錐利,任他不抑,何望反本?先從爾邑之曠土,躬作田畯,今日闢一隅,明日墾一頃,能有日闢之效,則可謂不負知爾。
下諭道臣,來頭夏冬殿最時,該倅實績,措語懸註於題目之下。
所謂『勸採之規,徒開蔘商牟利之路,釀成一道妨農之害』雲者,事理皎然。
旣聞之後,何可任其爲弊?下諭道臣,斯速狀聞。
「金萬疏曰: 」因天時資地利修人事,爲農之本領,興水功相土宜利農器,爲農之先務。
則南北之宜不宜,峽野之喜不喜,注秧付種之利害,煙茶火粟之便否,此乃節目間事。
而我東雖小,南北爲數千裡,風氣之不竝,土性之逈殊,固其理也。
注秧得失,此最可商。
水根源源,則水付可矣,土性柔細,則乾付可矣。
濕不沃旱不乾,或土塊頑硬,鍬犂不入,水治則成,旱治則不成者,在在參半,注秧非嬾農之爲,蓋土品之使然。
禁其太過則可用法禁之,臣不敢謂必爾也。
火粟之利亦大矣,名山陊剝,果有其慮,而千百年流來之弊,恐非一朝之可禁也。
所可痛禁者,煙茶也。
欲禁其種,必也先禁其吸。
糶糴之許多奸弊,其本在於混置,欲捄其弊,莫若面庫之爲得也。
臣以爲各於其邑,仍舊倉舍,就其中隨面數立壁隔間,而間之闊狹,視面大小,該面所納,不許越間推移,而壁揭面名,區以別之。
糴時令民自納于庫,糶亦如之,庫門上下。
上設鎖鑰,不許無時開閉。
各營耗穀及官下雜役穀,不得不以時出納者,別立一庫。
則民視官庫如私藏,惟恐穀之不精矣。
「 批曰:」爾疏所陳,不可以草草應旨言,爾誠可嘉。
廟堂論理粘啓。
「備邊司覆奏曰:」移秧隨土宜,火粟不可禁,禁煙茶修堤堰等事,此皆已陳於前後覆啓。
糶糴仍其倉舍,隨面數立壁隔間事,如欲以官庫而寓社倉之意,使民視同己物,相爲自謀,則今此所論,非無可採。
而邑有大小,面有多寡,有難一例施行。
先從彥陽一邑,使之博詢民情,無煩民力,試其便否,如果有效,則列邑視傚,以爲次第推行之地事,分付該道。
「敎曰:」還弊先試該邑甚當。
嚴飭該倅擧行。
「金養直疏曰: 」臣聞《農家雜說》曰:『芙蓉花開之時,取其第一朶,秤其輕重,以知來年米價之貴賤。
』又曰:『欲知來年某穀之爲豐,先看今年五木茂盛,種之。
禾生於棗或楊,黍生於楡,大荳生於槐,小荳生於李,麻生於楊或荊。
』臣見昨年棗葉盛而老楊茂,今歲禾農可勸。
又見《四時立節歌》曰:『冬至天晴無日色,來年正唱太平歌。
』立春詩曰:『但得立春晴一日。
農夫不用力耕田。
』《除夕歌》曰:『但逢此日淸明好,分付農家好做懷。
』臣見昨年冬至,天色果晴,而日光依微,立春又復淸明,兼是除日。
臣以三句詩意推之,皆是吉兆。
又見正朝,微有西風,東方有黃雲吉氣,今歲之豐穰可占。
又見《古方》雲:『正月初三日雨,四月水多,四日雨,五月水多。
』臣見今年正月初三日,天有雪,初四日夕雨,是爲吉兆。
臣以爲四月五月,卽農家最緊之月,農民趁早耕種,及是兩月,無失其務,則其後雖有小旱,不甚爲害。
臣以爲,今年勸稼,以早爲可。
「 批曰:」所陳儘有意見。
許令廟堂稟處。
「李齊華疏曰: 」《農政全書》,自古傳授良法。
刊出此書,廣布中外,則爲務農之一助矣。
抄出貧民,分授富戶,授田土助種糧,則當年內已無身役還上之難,而行之數年,能自樹立矣。
國內堤堰,無邑無之,而堙塞乾涸。
且不洑之禁上洑,已成痼弊。
可合開洑處,一幷開洑,則實爲民國之幸。
甘藷之種,最宜救荒。
廣布諸道,實爲補穀之一助矣。
一自庚辰年,嶺南稅穀,以嶺民嶺船運納,六十餘船之改造改槊,無年無之,元定株數之外濫斫,不啻爲三四倍,故左右沿封山,今焉童濯。
且下餘石船主沙格,俱是農民生手之故,臭載之患,歲所不免。
無寧漕倉依舊仍置,隻使京江船人,曳船下來於各漕倉,分載以納。
則判異生手可免頻頻緻敗之患。
六十船隻,分定三隊,各自其隊,另加檢飭,亦或有臭載,則令當該隊二十船,幷力備納。
則嶺民自歸安業,封山松濫所之弊,該邑民再徵之患,可竝除矣。
「 批曰:」所陳多有可用之語,許令廟堂,粘啓稟處。
「備邊司覆奏曰:」《農政全書》,廣布中外事,農家者流,此書最稱詳備,兩南中稍待年豐,使之刊布。
抄貧民授富戶事,先恤窮農,卽同井相助之義。
鄕有善俗,自可不勸,而能自官發令,則必有抑配之慮。
至於身還移徵,尤非導民成俗之意。
置之。
堤堰事,堤堰冒耕,法禁至嚴。
當此申飭修築之時,反請許墾,似由於未諳事體之緻,竝姑置之。
甘藷事,甘藷實爲救荒之要種。
南沿諸邑,間多有之,年前亦已申飭培養,而實效有無,姑未可知。
更爲另飭諸道。
嶺南漕船事,漕船實爲松田之耗蠧,此所以有船制變通之議也。
今此京江分載之論,雖不無意見。
漕倉設置,漕卒團束,已有定制,不可以些少弊端,遽議更張。
請姑置之。
「敎曰:」《農政全書》,廣布中外事,近來印本,在處稀闊,是豈命撰命印之本意乎?今番所陳諸說中,有可採用者,就類補輯,以爲廣頒之地事,分付鑄字所。
甘藷取種事,其功之幾與菽粟等,充腸潤胃,味亦悅口。
所以購貿栽植之方,亦不必別頒新令。
令各該道臣,各思食效之道,無或看作例飭。
嶺漕船更作京作隊船事船粟轉運之政,夙宵苦心,在於減其造船,通用兵船京船,使山木不濯,江流不塞,竝與農政,爲俱益之道。
前旣歷詢,第當一番踐言而已。
此條姑置之。
以待來頭諸道應旨之疏與冊,廟堂回啓與批旨,必皆錄送該道,使道臣,招緻其人於公堂,具公服面傳,一以信朝令,一以尊體貌。
「 時投疏者多草野,而上一例優批,令廟堂稟處。
金天肅、尹溥、廉德隅、康堯愼、張志瀚、李尙熙、李仁榮、尹弘心、鄭應參、金應麟、崔世澤、金緻大等疏,無所建明。
緻大文辭,視諸人較長,特賜《朱子書》一部。
張??以下,進農書者,輒命廟堂稟處,有寸善可取,令內閣,採入於新編農書。
李晩祿、李文哲首先應旨,晩祿又言,爲治莫尙於得人,上,以爲知所本,賜《大典通編》,文哲賜韻書。
柳鎭穆最稱旨,除官。
鎭穆農書曰:」臣伏奉綸音,敢將訓農治農利農害農者,條列爲十五目。
一曰申明鄕約法,蕫勸農民也。
一曰分田三等而付種移秧,各隨其宜也。
一曰沿野邑各倉儲置雜穀,種還以備代播也。
一曰廣開隄堰,以通水利也。
一曰嚴山禁以厚水源也。
一曰頒下水車之制,以利引水也。
一曰均平水利,以惠小民也。
一曰參考《農家集成》,成爲今農書也。
一曰夏月農時之不擾民也。
一曰綿田給災,以勸綿農也。
一曰水田飭種秋牟,以裕農食也。
一曰倣行社倉法,以助農糧也。
一曰春夏耕耘,必先窮農也。
一曰博訪治牛疫法,附之農書也。
一曰貴農勸士,化成鄕俗也。
「林博儒亦進農書,鎭穆鄕人也。
與鎭穆同進書曰:」一,擇立農官,以勸課勤慢,付之殿最,蕫勸惰農也。
一,禁山養木,以厚水源也。
一,改修川防,增置堤堰,以通水利也。
一,修防置堰之後,嚴立科條,以均灌漑也。
一,頒行水車制度,以利水功也。
一,定立限田法,以起惰農也。
一,畓分三等,以爲移秧付種代播也。
一,沿邑各倉,換置雜穀還,以備代播也。
一,還餉分給,必於當農前。
一次優給,以備農糧也。
一,申明鄕約法,以爲資力務農也。
一,貴重農夫,使民趨農也。
一,嚴禁煙茶,以廣農田也。
一,相土品卞穀性,以備耕種也。
「備邊司覆啓言:」取見柳鎭穆冊子,其條不紊,其說有據,畢竟以鄕約之講行爲歸趣。
第觀農政之漸有成效,一依漢法,別立孝悌力田之科,亦未爲晩,請今姑置之。
「敎曰:」嘗見先正宋文正敍公州牧使申渢所編《農家集成》曰:『朱子書中勸農文數條,固群黎百姓之所日用者。
其曰孝悌,其曰禮義,未嘗不竝及於修堤翻土之榜,則不待他求而知所以用其力矣,』旨哉言乎。
可以爲農家之指南,化俗之源委。
而近見公車日堆之章,未有說及此者。
惟公州生員柳鎭穆能言之。
編是書者,卽公牧也,今於一百四十有六年之後,其言又出於公之士者,可謂奇哉。
所陳十五條,皆是南康榜文之支流也。
其所謂申明鄕約,蕫勸農民者,卽朱夫子中春之月,載酒食出郊,延見父老,以告農桑之務,孝悌之方也。
其所謂付種移秧,各隨其宜者,卽朱夫子浸種下秧深耕淺耨之意也。
其所謂雜穀代播者,卽朱夫子趁時犂翻,多種二麥之法也。
其所謂頒下車制者,卽朱夫子有塾者賴車戽之術也。
其所謂均分水利者,卽朱夫子陂塘淺漏,合力開掘之策也。
其所謂農時不撓者,卽朱夫子貧民下戶,枉被追呼之諭也。
其所謂綿田勸農者,卽朱夫子以星子知縣王文林種桑等法,發下三縣之規也。
其所謂倣行社倉者,卽朱夫子以諸葛、千能等家米,置倉給代之論也。
其所謂耕耘必先窮農者,卽朱夫子窮民歡喜之本也。
其所謂訪治牛病者,卽朱夫子耘犂之功,全藉牛力,及時餧飼,不得宰殺之訓也。
其所謂貴農勸士者,卽朱夫子學道修身,興起民戶之旨也。
若其嚴山禁者,卽朱夫子所不言,而以其南方多水而少山也。
此固已試於古昔者,專係於守令蕫飭之如何。
自廟堂,以所進冊子中條件,關後錄,行會於本道外七道及華城府,俾各看詳,勸飭管下守令,可以效倣者,着意採施,期有實效。
其中糞田之利,尤爲要切於作農。
柳條之排田也,浦泥之和灰也,蓋屋之朽藁也,醎水之澆土也,以至地肥,則鋪檟葉而防蹲縮,土浮則均細沙而收倍利,自有妙方。
惟人不行,此在勤與惰之間耳。
故向於綸音,拈出勤之一字,以爲一篇之字眼,今此敷析,能以勤爲歸,亦甚嘉。
乃以此批旨,下送該道,使之謄給於柳鎭穆處。
「備邊司又啓言:」林博儒所陳十四條中,十條,與柳鎭穆所陳同。
其中定之限田也,分還合等也,嚴禁煙茶也,勸民節用也,乃是鎭穆所不言。
而限田則言非不是,有難遽議。
煙茶則禁之固易,亦不無效害之相參。
至若禦供不可闕雲雲,其說極爲猥屑。
鄕儒雖不識事體,道臣豈可不察?該道臣推考。
惟是分還一事,不無可採。
令道臣試之營下邑民,若爲便,行之列邑,亦無不可。
「敎曰:」限田事,言非不好,勢難容議。
雖以三代盛時言之,一夫受田,夏爲五十畝,殷爲七十畝,周爲百畝,民生日用之繁,田亦加畝,蓋可知也。
晉太康時,雖有一夫七十畝之制,而其還其受,史不傳法。
魏孝文始令均田,而不過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
唐太宗口分世業之規,亦倣於此,及至永徽間,兼竝如故。
蓋自秦至今千六百年,能行授田均田者,不過二百載,自不得不罷,其勢然也。
以我國六路帳付之田,摠較之京外人口,除文武官三千餘人,雖人給一結,不足爲六百六十三萬六千餘結。
朝家自禦極之初,首先留意於經界之政,每一念至,夜輒繞榻,而未得其要者此也。
分還合等事,有班名而無率丁者,借乞隣裡而受還也,每每閪失,自是通患。
而雖於數三鬥受去之時,猶不免官屬之侵漁,店主之費用,況其數三包竝受,其能專一於種資農糧,有未可必。
姑爲試可於一二邑,亦未爲不可。
煙茶事利害相半,有如禁釀,不可輕議。
新豐張公之言,足爲可據。
勸民節用事,惟在朝廷導率之如何。
何責乎民?自卿等苟存心於師帥儉,自可如置郵。
予亦以此自省矣。
「張??、安聖鐸,又稱亞於鎭穆。
備邊司啓言:」張??農書,其一,相土宜播其種事也。
相土播種,向下綸音,有所提諭,大小民人中,如有通曉之人,則可以興起慕効。
姑難以某土某種爲言,有若條令者然,置之。
其一,農器中水車役車,尤緊於農功,而其中役車則可用獨輪車事也。
水車之制,非謂無其理也,非謂無其效也,亦非謂無其法也。
第念其制巧而其費多,故有非庸匠之可造,凡戶之可辦。
此我東所以未嘗昧其制而不能興其利也。
說者以爲:『中國之所用者,何處不可雲?』而中國之匠巧而工,中國之財豐而裕。
自其至貧而觀之,則無異我國之貧民,自其稍饒者觀之,其爲資産,不啻千萬於我國之饒戶。
故一車成而衆匠效,一村成而萬戶應。
此所以造之易而行之廣也。
今欲試之於諸道,則必也營邑合力,然後可造一二車,而小民人之轉相模倣,萬無其道。
至於役車,土俗各異,亦非可以發令而行之者,置之。
其一,湖南改量久曠,田地不均,賦稅不平事也。
改量之政,已陳於他覆啓。
待年豐稟定擧行。
其一,茂朱、順天之間,淘金者絡繹,農夫益鮮,一切禁斷,則遊食之徒,自然歸農事也。
採金之禁,法典本嚴,害農之事,亦莫甚於此。
各別痛禁之意,嚴飭道臣。
「允之。
敎曰:」其中農時之詳陳,儘有意見。
其雲:『雨水翻麻田,驚蟄備農器,春分耕早稻,淸明耕早黍,穀雨造鋤,立夏耕水荏,芒重收苧麻,夏至收秋牟,立秋耕蕎麥,處署穫早稻。
必先時翻耕,先時蓄水,亦趁時移秧,趁時耘耔。
移秧之過二十日後,卽初耘,初耘之過十三日後再耘,再耘之過十五日後三耘,則奄觀銍艾矣。
若違此時,則欲助苗長,其可得乎?』雲者,其所爲說,擺脫科臼,質實可喜。
且以鋤耞耘耔之經歷,一一條陳。
令該邑倅,別差保介之任,考其秋成後,勤慢報營後狀聞事,分付道臣。
「 ○備邊司啓言:「安聖鐸農書,其一,侈靡成習,農業懈惰,自今以後,市井無賴,無敢着貂羊之皮,閭巷細民,無敢被紬錦之衣,而良人之道袍,中路之唐鞋,家奴之笠子,店漢之蕩巾,一竝洞禁事也。
凡此諸條,多載法禁,惟在有司之臣,隨時而禁其太甚。
其一,種桑千株,是亦富人之産,貧民無可種之廣地,富人恥種樹而得爵,無論貧富,隨力栽植,多種者賞以衣帛之典,闕種者罰以不毛之布事也。
民生之源,係於農桑,種桑多者,何賞可吝?而第念衣帛之典,老少服着,截然定制之前,便屬虛文。
眞有準數栽種之人,則無論免賤、免役與加資,從所願施行。
而楊州之土,最宜種樹,爲先自本邑另試,而不毛之罰,姑且置之。
其一,飭鄕約,此是規風俗勸農民之大本,遠採周人同井之義,近取藍田呂氏之約,歷陳於下事也。
鄕約之爲勸農之本,誠是不易之論。
而多少難便之端,已陳於前。
此覆啓善爲講行處,則嘉奬之,未及講行處,則恐不必強令行之。
其一,借器借械資牛資糧之規,別飭洞裡執綱,勿論耕播移秧鋤耘收穫之節,元主先作三日後,泒及於貧殘之類,穀有餘饒者,買賣稱貸,勿出他面他境,隻令推移買販於一洞之內,則不憂貿販,大益推移,而令甲如是,有所不遵者,各別治罪,蕫飭之術,都在守令,奉行朝令,隻爲塞責之計,此則自道伯,考其農政治忽,水功興廢,以爲殿最事也。
牛器借助,每年勸農之綸,未嘗不諄諄於此。
而曉飭戒告,實心勸課,亶係守令,以此考績,前已行會。
至若元主之先作幾日,不可自朝家作爲界限。
又若饒穀者之勿出他面,隻令推移於一洞之內雲雲,此或守令一時權宜之策,有非朝家無外之意,著之令甲,非所可論。
臣以此諸條,逐一問難,且以言則儘美,而間多難於遍頒之意,曉譬其所以然。
則以爲:『如難遍施,先自所居楊州之地,斷以試之,以驗其效,仍以遍行,亦是由近及遠之道雲。
』此不害爲務實之政,請令道臣,分付該牧使,使之逐條看詳,採其可行者,隨卽採用。
」從之。
敎曰:「安聖鐸之言,決非臨時應旨咄嗟辦得者,深庸嘉乃。
侈靡之弊,奚特妨農而已?爲國爲家,百害竝至。
法禁之於化民,末也。
苟使朝家有卑宮菲衣之德,卿等有省騶減樂之風,則都民傚之,四方則之。
此豈非上下交勉處乎?諸條之付之該牧使,採其可行者,先試楊州一邑,卿言是矣。
而聖鐸言中逐細利雲雲,尤可謂切中時弊。
貌閱關市,縱曰行不得,若使朝廷隻務勸農,民間徒知力農,一切反於是者必禁抑之,則其爲效將見上而紀綱立,下而分業定,駔儈之弊俗,不期祛而自祛。
大抵我國之爲國,多賴士大夫之力者,以其多讀聖賢之書,恥言市井之利。
眞知如彼爲卑賤,灼見如此爲高爽,京外之民,畏其廉威,服其公明,相信而從官長之令,不敢爲捨本逐末之計。
今之士大夫,卽古之士大夫。
此一款,豈待更勸而益勉,爲聖鐸等漆室過計之憂乎?適當呼寫批旨,不得不略及之。
其中種柳一事,水生木,雖是五行次第,爲山者衣被草木,鬱然成林,然後土脈滋潤,泉源湧發。
而近來邱麓,在處童濯,一旬之暵,川則立涸,數日之雨,岸則善頹,旱田水田,俱受其損,豈但柳木一種爲哉?松、檟、枌、楡、椅、桐、梓、漆,無所不可。
年前故相之撰出《松政節目》也,有萬株以上,別般論賞之議。
而未見一道一邑之奉行朝令者。
如是而何望民人之聞風趨事乎?今不必別立料條,惟在乎修明舊典,使之信如四時。
至於種桑,民生日用,莫切於衣食,而穀爲食源,蠶爲衣源,固不可闕一。
魯桑荊桑,雖有樹植之各異,元不須膏沃肥饒,山野原隰,着地則生。
有桑自有蠶,有蠶自有繭,粲粲衣服,豈獨西人之子也?今之道伯守令,亦猶古之道伯守令。
何必使七寶桑田,專美於完平李相乎?凡係栽種固待乎冬春,而地桑一法,取椹爲當節。
冊子中勤之一字,正合此等處收功。
竝以此意,遍飭於當飭當道,俾有實效。
而每一令甲之下,不求烹鮮之宜,惟行敺爵之政,其可乎?至於蠶室種桑,法意如何?年來有所嚴飭,而近聞一味有名無實,何論我疆爾界?勿嫌內府外朝,自今年,卿與道臣守臣,往復論難,別立科條後,草記以聞。
火粟一事,山腰以上,本有禁令,特以生穀裕食之義,姑不行畫一之法,而痛禁之前,在所當恤。
原田膴膴,僅茶如飴者,若思沾體塗足,終歲艱苦之勞,則寧忍加一把增一束?況彼确确山田,燔木而鋤石,人繭兩趾,牛跪一腳,出入虎豹之窟,希望秉穗之收,而不待黃熟,先稅靑苗,是豈仁人君子之政乎?如知其爲切骨民隱,莫如斯速提警,拖到秋成。
冊子中豫之一字,正合此等處施令。
無論公私屯田,凡例火粟所在邑,必趁登場後,從實執蔔,而一遵《通編》二十五日耕作一結之例,無或違越。
情債謬規,嚴加禁斷。
繡衣齎去事目,此條添書。
」李光漢進農書,凡二十二條。
上,嘉之,敎曰:「關東地方褊小,而進言之多,甲於諸道,民俗之淳厚,可嘉可喜。
見洪川幼學李光漢農書,近來以農政應旨者,頗多可觀,而其悉心對揚,極意考據,未有如此之勤者。
明農之方,其條二十有二,作農之法,其目二十有八。
起之以駢儷,中之以記載,系之以比興,其言則經綸,其文則菽粟。
於此可以知故家遺範之猶有存者,予甚多之。
朱夫子每言:『擧天下知生薑之辣,待我喫得,方信眞箇辣。
』若非身親經歷於田疇之間,何以道得此也?況其蒙養,以至治平之說,卽諸人所未說者。
而『《小學》之道,便是農書,導率之化,便是農政,人主之心,便是元氣』雲雲,雖置之古名臣奏狀,亦可謂無愧。
惜乎!年前關東之賓興也,該司剡牘,何未聞若人名字?卽令廟堂,逐條稟覆,仍令掌銓者知悉,俾此等人,無作朱子所謂『閉門粥飯僧。
』又見高城幼學權炫農書所陳諸條,可知其樸實無隱。
其中許多說弊中,海弊一事,朝家前後處分與飭禁何如?則『封進時作弊』雲雲之說,又登於應旨冊?所謂處分雲者,雖似指年前事,而無論年前與今番此邑與彼邑,凡封進時營屬犯科,令朝堂拔例嚴飭道伯,期於査治。
闢土地又是急先務。
地有可耕,民無可食,豈理也哉?亦令道伯,從便顧助,俾有日墾之效。
外此諸條,可以釐革與蘇捄者,一體下該道,從長決處。
又見歙谷幼學趙之榮、鄭緻一、表憲正農書,逖矣海濆,邑亦十室,而有此三人之進言。
言之用否,且置之,其誠可嘉,有足以風三百郡縣幾萬人也。
就中大同負持之弊,結役爲害之言,分付道伯,以爲方便之地。
事屬牛羊,可以反隅,外此他邑,亦令照察。
又見高城幼學盧再煌農書,六件農說,莫曰夫夫也皆言。
言之者,卽創自己意,則此不可以歇看處。
年前三日浦起耕,有所謂金洛者嚴處之擧矣。
今此陳廢不墾之說,出於該地方,無或因三日浦爲戒,而空棄不可棄之土而然乎?西湖雖禁爲田,雲夢豈靳作?又與他條看詳,知委於該道,以爲興利利農之資。
廟堂招緻諸生,讀宣後,精謄各一本,分給狀聞事,下諭江原監司。
」 ○以李始源爲成均館大司成。
○持平沈達漢啓:「請寢成德雨放送之命。
」不允。
○飭掌樂院提擧赴坐之式。
敎曰:「治世之音,舒而緩,況祀享朝會之奏樂,益當遲之遲而又久。
年來別加嚴飭於樂師等。
而新創提擧,赴坐閱樂後,書入坐不坐之規,如六曹憲府之爲,自是莫敢不進。
今日始見修啓者,今朔內未免純闕。
國體所在,駭然甚矣。
提擧遞差,閱樂之擧,更加申明檢飭。
」 ○《四部手圈》,成。
上,取《三禮》、《史記》、《漢書》、宋五子書、唐陸贄、唐、宋八大家文,課日輪讀,遇契意,手加圈批。
命內閣諸臣分謄,彙成三十卷,命名《四部手圈》。
十二月 12月1日 ○庚寅朔,黃海道觀察使營火。
假都事馳啓言:「今月二十八日,本道監營宣化堂失火,內外衙舍,一時延燒。
道臣李義駿,爲救密兵符及敎諭書,冒焰還入,未得救出,頭面手足,大段焦爛。
道臣所佩密兵符及敎諭書,各邑鎭左隻兵符盡燒燼,特下密符一隻,節鉞各一,遣宣傳官賚頒。
」備邊司啓:「海西邑鎭兵符,令政院該曹,稟旨擧行。
」從之。
○新造黃海道觀察使所佩發兵符右隻一,及守令邊將所佩右隻三十七,監營所藏守令邊將兵符左隻三十七,兵營、水營所藏守令邊將兵符左隻三十七,頒下于道臣帥臣。
其舊符之在兵營、水營者及守令邊將見佩右隻,竝收聚火之。
○執義韓緻應,啓論:「宣陵參奉鄭尙勳,李商輅伏法之後,與之結婚,忘共讎之義。
請亟汰其職,以嚴隄防。
」上,不允。
左議政李秉模奏曰:「逆家子不娶,聖訓昭垂,嫁與娶均也。
結姻於爲逆之前,固難責其逆睹,而結姻於爲逆之後,無所逃於悖倫。
宜允臺啓。
」敎曰:「渠雖微官,不可置之難明之科。
該曹問其事實以聞。
臺啓則依啓。
」吏曹問于尙勳,尙勳言:「其弟世勳,爲鄕人所瞞,娶李起哲之女,已婚而始知起哲卽逆賊商輅子復一之變名者也。
雖甚憤痛,實無奈何。
」以其言啓,敎曰:「嘗見鄭尙勳之人也,雖曰西川之後裔,特鄕曲僅保班名之椎魯者流。
聖經不娶之訓,有難求備於此人。
且如許支屬之免應坐,非在謫者,錮其婚嫁,勿與鹹恒,寧有似此王政乎?況急於成人,變其名而求婚,則彼尙勳之伏在田間,耕鑿爲生者,無怪乎不識不知。
左相筵奏,謂其知而故爲也,今其事實,與所料相左。
其在人其人之義,合有原恕之道。
萬一因此轗軻,向予爲西川家記錄之擧,適足爲害爲累。
倘使西川之英靈有知,得不齎鬱茹痛於泉塗乎?特從臺啓,以嚴隄防,仍示闊狹,卽念勳伐也。
借使尙勳有身犯,揆以世宥,當示從輕。
其於千萬曖昧之事乎?宣武祠守直官員,加設啓下,使之謹守祠宇。
宣陵參奉之代,口傳擬入。
」 ○執義韓緻應啓曰:「向來任長源之疏,全篇辭意,譎謊叵測。
而要其歸趣,則精神意脈,專在華城一役。
惟我聖上,以出天之孝,推不洎之思,事係園寢,靡不用極。
惟玆城池之設,卽聖孝中一事,立殿下之庭者,孰不知聖孝之攸極?而苟或有容議於經理之擧,則是非殿下之臣,而無秉彜之心者也。
長源抑獨何心,刺口論說,滿紙鋪張,至曰:『天下之壯觀。
』此果贊美之言耶,譏刺之意耶?至於『沿路蕭索』等語,此何言也?我殿下經紀于玆,積費商度,不煩經用,不勞民力,婦孺之所共知也。
而今其疏語,隱暎帶說有若生民之困悴,專由於此者。
近來一種誣聖之言,皆此等議論,有以譸張而誑惑之也。
且蒼梧、會稽雲雲,尤非臣分之所敢出,繩之以漢法,大不敬之誅,渠安得免乎?向者一臺之疏斥,可見公議之攸同。
而格外之陞擢,外邑之特畀,有若激成者然。
以渠負犯,偃息在任,大是失刑。
請肅川府使任長源爲先遞改,施以島配之典。
」批曰:「以任長源事,臺閣又出一箇鄭最成矣。
朝家之深惡痛斥於最成者,意在於革謬滌染,以新一世之目,兼欲明示好惡,俾定趨向也。
齋所賓對,亦旣辛勤敷諭,有耳者孰不聞之。
則其敢曰不知而爲此啓乎?萬一知而故爲,是最成之處分不嚴,故好惡與趨向,信之猶不篤,擇之猶不精也。
大抵優容於長源者,非爲長源也,卽爲朝象也,爲世道也。
官以言名,則豈有敢言不敢言之言乎?欲長敢言之風,先從妄言於不敢言之事者,卽毋論其言之過與不及,一例虛襟開懷,使人人得以竭其所蘊。
然後目今弊俗,庶或救得一半分。
以是宮筵筵敎,至引園寢象設之制而諭之曰:『屛風石,近所不爲者,而交河長陵已例,照而遵用,以寓不以儉之義焉。
假使言者,隻知有勿爲之受敎,不知有交河之已例,而或有所爭執之擧,尙亦付之勿問。
況華城城役,雖有所重,而比象設,亦自有差等雲雲。
』則長源之說,豈足謂敢言於不敢言乎?爾之今日發啓,當乎不當乎?是乎不是乎?最成則已越點於歲抄,爾何敢獨免重勘乎?爾則削職。
在長源但容長源,在最成,但斥最成而已。
事屬華城,關係何如也?容與斥間,決不可旣提復提,重言復言,看作茶飯說話。
此箇道理,今日廷臣,敢不諦認乎?自明日,此啓勿爲,連啓雖呈,勿捧事,該房知悉。
」 ○罷忠淸道兵馬節度使李文爀職。
先是,正言尹涵,論劾忠州營將崔重敎,預賣官俸,抄富戶差校任,責當日用官需,縱衙客捧賂錢,上,命道臣覈實。
至是,忠淸道觀察使李泰永,以鎭營校吏等供招査啓,敎曰:「鎭營之設置,爲其除害平民,而憑藉侵漁,愈往愈甚,寧不痛惡?臺啓所論諸條,雖甚鄙瑣,亦關不法。
而風傳難信,使之行査。
觀此査啓,囚供皆無差爽,道臣亦曰益著。
似此鎭將,接置管下,闔眼考績,緻煩朝家酬應,如許兵使,將焉用哉?該帥臣罷職。
仍飭有鎭營帥臣,如許貪汙之類,及不飭鎭屬,爲弊民間者,一一嚴明品題。
循私掩置者,各令侍從守令之時帶兼春秋者,從所聞見,詳錄於月修之外史,上送春秋館。
如有犯科,而兵使掩置者,內史隨卽論啓。
」仍命義禁府嚴問重敎,配于襄陽府。
○以鄭忠達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2月2日 ○辛卯,次對。
左議政李秉模曰:「伏讀勸農政求農書綸音,大小之臣,誠心對揚,則豈無可採之言?至如堤土儲水,必有其效,備豫之聖念,不勝欽誦矣。
」上曰:「明年己未,卽先朝耕耤之舊甲也。
以小子肯播肯穫之誠,仰體康功田功之盛德,則不可伈洩而過了。
且今醜與未相對,土始用事之節,尤貴興嗣歲之政。
所以十行敷綸,未知有一分實效也。
堤土儲水,最爲緊務,而蘇軾言堤堰之害,或至破壞人田産。
此亦切事情之論。
而若其大堤堰與水利處,豈可顧些少弊端,而不爲修擧乎?」上,又曰:「關東海弊,節目定式,而弊甚於節目未成之前,或以麤穀一包,換作紅蛤一包雲,海戶之弊,容有旣乎?姑待査啓,如有犯者,施以嶺海投竄之典,然後國可以爲國。
至如沈晉賢、申耆、李勉兢者流,以近密之臣,若或犯科,其所痛惡,倍於他人。
彼殘弁冷武之爲平、蔚邑守者,復何足責乎?」 ○吏曹判書金文淳啓言:「忠壯公柳琳,旣受皇朝摠兵之職,其從孫忠毅公炳然有秉義涅背之忠,其贈敎旨,宜書皇朝年號,似合褒忠奬節之道。
」從之。
○禁衛大將申大顯啓言:「今番始興等五邑所在軍保,幷屬華城後,京畿正軍十四哨內,所減之數,合爲三百十九名。
若以各道正軍每哨各減三名者,鳩聚充代,則畿內正軍之減數,實所重難,且作哨排番之際,多有掣礙,每於上番之時,不無六道幷發之弊。
以畿邑所在官保,換作正軍,以充其十四哨之制,則其所收布,自在減縮,此則以他道正軍所減者,竝資保推移充補,事甚便好。
而今年各當立番軍,與限明秋停番軍外,當年身布,一竝收捧,恐合事宜。
」從之。
○右議政沈煥之上箚自引曰:「臣以島配罪人成德雨事,略陳所見,自上諭以不得不嚴處之意,又降特宥之命。
臣竊以爲臨門處分,所以闡義理之微,明忠逆之辨,俾一世曉然不迷於趨捨之際,而發蒙於冥擿之衢,垂庇於喬木之家。
可謂回半夜之雷聲,喚千門之醉夢,大聖人力量,與天地同其大。
臣何敢窺其際?而德雨,卽一迷暗者耳。
謂臣之作長僚於銓席,當其事未發之時,貽書明其本心之不然。
臣或意其無知妄作,而跡實涉於忠逆義理之關,不得爲原恕之論矣。
隻緣心中之如有物觸物而來,乃以無隱之義,居然仰陳。
又竊以爲今日之肆赦,固無損於大義之昭揭日星,而矜不能於一德雨者,亦足爲聖朝庇世臣之一端故爾。
及夫臺啓出,而其義嚴其辭峻,臣始瞿然自失,不覺惶汗之浹背。
臣之平生所秉,豈輕撓於一時銓僚之顔私?而意到倉卒,全不量其大小輕重之權,終不免爲妄發之歸。
昔賢,以人之勤攻闕失,爲昭代之美事。
公議之來,但當受而無辨。
臺署執法之臣,徒恕臣之無情妄發,而遂不一言,則其於國體何哉,世道何哉?臣於今日之事,敢不獻延英門外太平萬歲之賀,而臣之所自愧者,職在具瞻,義失嚴防。
詎敢自恕,而晏然於百僚之上哉?伏乞亟降譴罰。
」批曰:「卿之箚引,不已過乎?以卿而有日前之筵奏,已量其無適莫空,蕩蕩中出來,公論亦必服其公心。
卿箚中『今日之肆赦,無損於大義,足爲庇世臣之一端』雲者,卿言略而盡矣。
至於臺章堂疏之侵斥,特不過官師之相規,卿亦以爲美事,則何必深加自咎乃爾?」 12月4日 ○癸巳,先是,右議政沈煥之啓言:「朝士或儒生中,有老親而無他兄弟者,如以輕罪被配,已有年所,情理可矜者,宜施曠蕩之典。
」上,從其言,命義禁府曰:「有親年已至歸養,而未及呈狀者,雖未滿限,衆所共知切可矜者,其草記。
」義禁啓言:「鎭海縣定配罪人申在德,母年八十,興陽縣呂島定配罪人崔尙耆,母年七十,龍川府定配罪人尹恒儉,母年六十四,俱無兄弟,情理切矜。
」敎曰:「放送。
而此後雖以特敎定配者,親年如在歸養之限,則禁府刑曹,必卽具由草記稟旨事定式。
無論特敎定配,照律定配,又無論兩班常漢,親年未滿限時發配,而到配後滿限,則此等之類,何以爲之爲可,詳考見行之例,仍問時原任大臣,取其所對意見草記。
」義禁府啓言:「本府謄錄,無可據之例。
問于大臣,則判中樞府事蔡濟恭以爲:『特恩之著以爲例,臣意則未安。
特敎竄配者,罪皆不輕,掌法之臣,安敢以親年,防稟於命下之初乎?時月稍久之後,大臣或以某謫情事爲奏,則不害爲導得仁政。
以此定式。
親年七十以前,無得援以爲例,常漢則籍法不嚴,冒年居多。
況旣知定式如此,則悖戾肆惡,恃其有老,雖東西跳踉,辱士夫刦人貨,無所不爲,苟不至死律,則更無照律懲戢之道。
似難在一視之中。
』」命依其議施行。
12月5日 ○甲午,以閔台爀爲開城府留守,尋坐承旨時事罷職,以徐邁修代之。
○命判義禁加望,金載瓚、趙尙鎭加望,以金載瓚爲判義禁府事。
徐龍輔爲吏曹參判,南公轍爲成均館大司成。
12月7日 ○丙申,備邊司啓言:「月令藥材作貢便否,問於內醫院,則以爲:『本道大小令情費,本甚零瑣,雖作京貢,醫官以下,無大損益。
而作貢便否,有難質言』雲。
湖西一道情費折價,僅爲四百餘兩,庇仁一邑之過二百餘金者,必營下濫費也。
他邑可以推知,因此登徹之會,別般釐正,在所不已。
令道臣,聚各邑草材上納,雜費以本院所費準之,營下雜費,可以昭著,枚擧報來,更加商量稟處。
」允之。
12月8日 ○丁酉,行抄啓文臣親試及課講。
○以李晩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12月9日 ○戊戌,行抄啓文臣親試及課講日次儒生殿講。
○以李敬一爲吏曹參判,蔡弘遠爲吏曹參議。
弘遠尋拜承旨,以任希存代之。
12月10日 ○己亥,行抄啓文臣親試及應製生比較。
蓋於昨日,試上齋生于泮宮,而未有魁等者也。
○以權??爲工曹判書,趙尙鎭爲刑曹判書,金載瓚爲禮曹判書,趙宗鉉爲開城府留守。
12月12日 ○辛醜,禦春塘臺,行抄啓文臣親試及課講上齋生再次比較。
○以具?爲刑曹判書,金思穆爲漢城府判尹。
12月13日 ○壬寅,次對。
上曰:「軍丁之弊,未有甚於近日。
我朝定制,古之定制,自十六歲至六十一,而納身布上番者勿徵,與唐之租庸調法暗合。
而均役以後,一夫之二疋,減爲一疋,比之租庸調,其所減役當如何?民生庶幾祛塗炭奠袵席。
而今雖減疋,民不堪其苦,此何故也?宣朝朝五衛之制,騎步兵,卽輦下親兵,士夫與民人,皆納身布。
自五衛罷而訓局出,禁禦資保,又古無而今有,統以計之,殆近百萬,雖至窮之民,身布一疋,則年例收納。
然而古則家出一丁,故一家雖有十丁,隻出一夫之身布,所以稱戶,不稱名也。
近來一戶之內,逐口徵布,而黃口白骨亦不免,此豈成說?一分蘇捄之道,減額爲第一策,而先從吏胥輩情費,一切防杜,然後將見效益。
古之士夫,自司直以下,逐戶徵布,而民間猶未免倒懸。
況今大同騎步兵布,與其外各色之難以毛擧者,皆出於民,民何以聊生乎?目今京司中弊局,無如兵曹麤布。
俗謂:『步兵,則下於大同木,』卽布也。
各樣軍布之上納兵曹者,以布品尺數之不足,或多點退,吏緣爲奸,郞亦受囑。
其間亦不無好品,而此則一未分給於各樣朔下,隻爲曹吏之弄奸,雇兵朔下之布,全是不堪着者雲。
然則六升四十尺之布,盡歸何處乎?此緣郞官之不擇人而然矣。
自備局,或摘奸於朔下分給時,隨現請勘可也。
」左參贊鄭民始曰:「古之以綿布行用也,隻論其尺數之多寡,不論其升數之好否。
自行錢以後,隨其布品,價以之多寡。
今若減其升尺,則下邑上納者,必當全不成樣。
來頭之弊,不若仍舊之爲愈也。
」上,謂左議政李秉模等曰:「今日次對,卽一年十二月民國事都會計之日也。
未明求衣,若將有爲,而午皷已下,無一猷爲,三百六十州民心之所望於朝廷者,有何一分所副耶?言念及此,不覺靦然。
卿等職在輔相,古所稱相業之業字,不啻重且大,隨處彌綸可也。
」又謂刑曹、漢城府堂上等曰:「牛禁非創行,乃舊制也。
京外有司之臣,雖非朝家指揮,但當如法禁之而已。
近則擧措乖舛。
昨年以此事騷擾,畿伯之要路防守,將臣之送校把門,大段駭妄。
重門擊析,以待暴客雲者,豈此之謂耶?卿等爲有司之任,自有禁止之道。
何必騷擾民間乎?」 ○命平薪僉使,屬之壯勇營自辟窠。
壯勇提調鄭民始啓言:「該僉使瓜滿,將以久勤差送雲。
平薪移屬外營之後,竝管田民之政,責任甚緊,非久勤之類所能爲也。
」從其言。
○宣惠廳提調鄭民始啓言:「今年給災,幾爲十萬結,收租大縮,經用不敷。
在前如此之時,京貢價則限十分一,三南京畿營官需,限八分一,各樣大同會減者,限八分二,減分上下,自是式例。
故先王朝甲申災結,爲九萬三千三百餘結,而乙酉依此例減分,去甲寅災結,爲十一萬餘結,而乙卯乃大慶之年,故特命二十分一減分。
此是特例,則有不可援用。
明年減分,請依乙酉年擧行。
」上,問大臣,左議政李秉模等曰:「年前二十分減一,係是特恩。
今年諸道給災之數,與先朝乙酉相等,則依乙酉例施行宜矣。
」從之。
敎曰:「雖與四昨年特例不可援用,而目今民間生利不若古昔,京貢減分,則特以十五分之一。
」 ○吏曹判書金文淳啓言:「開城留守趙宗鉉,時帶判敦寧,而資是正一品,居留除拜之後,似當仍帶本職。
而年前以正一品及正二品以上監司,若有判知敦寧窠,定式兼帶,而留守則不論,今不得擅便。
」上,問大臣。
左議政李秉模曰:「以時帶判敦寧,而兼六卿,銓法卽然。
居留之任,似尤無礙。
」右議政沈煥之曰:「年前臣待罪銓地,以一品重臣之本職判敦寧,兼帶畿伯,因筵敎付政。
而留守與監司稍有間,似當考例定式矣。
」敎曰:「敦銜,與居留,雖曰同是內職,冡宰重任,豈比居留?而輔國兼吏判,猶仍帶敦銜。
此後依此例爲之。
」 ○禮曹判書金載瓚啓言:「大臣以新印《春秋》,定用於文臣儒生殿講,陳達允下,似當竝講經傳。
」上,詢大臣,左議政李秉模曰:「《春秋》之有傳,如三經之有傳註。
《春秋》經文旣簡,似當竝傳應講,而傳則宜用《左氏傳》。
」右議政沈煥之曰:「講《春秋》之經,而不講其傳,則無以求聖人筆削之微旨矣。
」敎曰:「諸傳之中,《左氏傳》最優,以其去古未遠,記事頗詳。
且況分講立目之義例,卽遵用聖祖之遺意?以今番新印《春秋》應講,而傳用《左氏》,亦以今番新定大文爲之。
」載瓚曰:「儒生當背講,文臣雖明經出身,似不能有宿工。
面講背講之間,請指一分付。
」敎曰:「文臣中明經出身之自願《春秋》者,勢將與製述他文臣同爲臨講矣。
」載瓚曰:「儒生日次殿講,則三經冊名書入,受點時,請以《春秋》一經,添書以入。
」從之。
載瓚又請應講始行之期,命以明年四月爲始。
○戶曹判書趙鎭寬,請禁營鄕軍之停番者,更退一期,以資糧所餘,充經用不足之代,上,詢大臣。
左議政李秉模以爲便,從之。
12月14日 ○癸卯,分遣宣傳官,察流丐寒凍之類,給衣絮。
○敎曰:「紀綱每與擧措相須,而行擧措之得宜與否,而紀綱隨而張壞。
昨年聞前左相之言,意謂適然,今年又聞右相言,果亦然矣。
朝廷自有體貌,凡涉在法可禁之節,旣有法司,則何法之不可施?而近於歲時禁屠也,堂堂法司,借力於畿伯及將臣,有把門防路搜驗蔔物之擧雲,此果何許法例,亦在於何許法書乎?擧措之自輕若此,紀綱安得不掃地乎?漢法寬大,而田不闢則殺刺史二千石。
所以闢田之物,卽耕牛也,牛可殺乎?此所以屠牛之律,比殺越之減二等,而爲杖徒也。
年前故相申禁之請,隻示肯可,至于今未嘗別下傳敎者,自有舊章,隻欲觀擧行之如何。
而且欲修明於懈弛之餘,則烏可無束濕之擧?而其雲把車防路等無於法之擧措,徒與大畏民志之意相反。
復問襲謬之意,面飭有司諸臣於賓對,而畿伯則似未聞知。
以此分付若是者,不無有助於紀綱擧措邊。
若是而令不立,有司之罪也,焉逭關石乎?」仍諭京畿道臣曰:「年來把路搜蔔之無於法之擧措,無難爲之,列邑犯科,幾乎無邑不然。
未聞殿最書下,或狀聞罷黜。
最不畏尤無嚴之類,若是而紀綱何以立乎?旣除防路之涉於擾民者,官府之侍下外,狼藉犯科者,爲先申加嚴禁,先從現發者,啓聞論罪。
前此非不知之,卿之尙今默然,卿可謂奉法乎?姑付之昧爽,欲觀前頭,此意一體知悉。
」 12月15日 ○甲辰,禦春塘臺,受抄啓文臣太學生進箋。
○敎曰:「額外壯勇衛徐春輔,今日本營春等試射,鐵箭一百五十步遠射,依例直赴殿試。
渠是文淸之孫,文淸,予師也。
予之視徐文淸公,視如南文淸公,武科亦豈間於文科乎?文之內閣,卽武之別軍職也。
徐文淸孫榮輔,南文淸子公轍登第也,卽除直閣。
已施於文及第者,何靳於武出身乎?徐春輔別軍職差下,明日遣承旨,緻祭于文淸公。
樸諭善家,亦有武臣,訓戎僉使樸宗柱別軍職,一體差下,待其上來,其家一體緻祭,以示記念甘盤舊家之意。
」 ○義禁府啓言:「李汝節濫杖殺人事,嚴加盤問,則汝節供:『緻死各人之所受刑杖,俱是法杖,初無法外加造之事。
至於因公逞私一款,皆因公事,各治其罪,而又況報營決罪,多在其中,豈有因私憾而多殺人命之理?』槪與年前招辭無異同,請刑推得情。
」敎曰:「旣査,又査之事,酌決之外,豈有更問之端?而臺啓出場無期,故有此拿問之命。
」仍命收議。
義禁府啓言:「罪人李汝節,依判付問于時原任大臣,則判中樞府事蔡濟恭以爲:『李汝節事,廷議之以爲罔赦,臺啓之以爲償命,俱出於重人命嚴國法之意。
臣豈有異見?而第自有汝節事以來,竊怪其曾在北邑,以治最一道,聞於京師,忽於南邑,化爲殘忍酷毒之人,其故何也。
屢逢嶺外儒武及昌原傍近邑守宰遞歸者,皆曰:「或因公幹而治之者,或鉤死罪而報巡營施法杖者。
」今見其王府供辭所對者,與臣前所聞,無甚異同。
然罪人自明之辭,何可準信?但念虞舜之爲治,怙終賊刑,怙者,有所恃之謂也。
汝節,卽遐鄕無勢武弁,則以賊刑斷之者,或涉非其本情。
天地之德,施以好生,無所不可,而臺閣之論,旣嚴且峻,臣何敢別立異議乎?』左議政李秉模以爲:『臣之前以獻議,輒敢傅生者,以其因公之跡,著在査實案,法當貸死。
而從以償命,則欲嚴其法而法反不嚴也。
今於俯詢之下,雖欲更供新議,終不得其說。
而臺啓體重,伏惟上裁雲。
』李汝節之濫殺人命,若是夥然,論其罪犯,死不足惜。
而參互道査及渠之前後供辭,其所施杖施刑,或因公幹,或因營題,而旣無挾私之跡,俱是因病而死。
償命一款,恐難更議。
大臣獻議,亦皆傅生,當以次律論斷。
而臺啓體重,請上裁。
」判曰:「旣雲報營,似非擅殺,欲議減律,亦經遠配。
相當律名,詳考照勘,杖一百收贖,告身盡行追奪。
」 12月16日 ○乙巳,靈巖郡守宋文述,應旨上疏曰: 「夫墾田之政,民命所關,隨起而稅,隨陳而免。
故至于十數年荒廢之田,而未經査陳之前,元無免稅之路。
間嘗有陳田査免之朝令。
而地部之臣,必要陳起之相當,苟或有把束減縮於舊摠,則一切退卻。
爲守令者,不敢査櫛。
年年白徵,邑邑同然。
三南痼弊,專在賦役,而兩稅濫捧,尤無限節。
京倉之斛,容入不過平鬥十二三之數,則外邑之斛,較諸京倉,加一鬥足矣。
而列邑漕倉之斛,大者可容十七八鬥,小者亦容十五六鬥,況捧給船人之際,又有斛上之規,高者殆至一鬥,下者不下半鬥。
斛入之制不同,捧上之節亦殊,此非但賦於民太濫,有乖朝家同量衡之義。
」 批曰:「諸條說弊,許令廟堂,粘啓稟處。
」備邊司覆啓言:「査陳事則近日諸守令疏本回啓,已有所論列。
陳起相當,無縮元結,非但法例卽然,有陳無起,事理之所必無。
藉使新起,盡成亭膄,他田無一荒棄,已不可謂田野之闢,況伊後陳廢,又過於還起之數,是乃得不補失也。
又況經界旣紊,吏奸橫生,曰陳曰起,徒憑文簿,眞僞虛實,有未可盡知,則結無新增,民有冤徵,固其勢然也。
苟使任字牧者,當墾之土,悉心勸耕,不食之地,從實蠲除,嚴防其隱占奸弄之弊,則何患乎陳起之不當,結摠之雜充乎?實效有無,惟在於各該邑倅擧行勤慢之何如耳。
漕倉斛子事,則稅穀濫捧之弊,年前因繡啓,已有申飭,而今此陳瘼,又復如前,此專由於倉屬船人之憑藉操縱而然,誠極可駭。
斛子大小,則諸道監營,旣有見樣鍮斛,漕倉與列邑所在之器,必當校正行用,今不必別頒定式。
而至於斛上過濫七升添給等諸般違法之事,更爲嚴飭諸道,各別申禁,差員邑倅之不能檢飭者,使之隨現論勘。
」 12月17日 ○丙午,軍威縣監具得魯,應旨上疏,陳邑弊,賜批,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覆奏曰:「其一:『本縣未捧逋穀八千九百餘石,限五年分排,自己未至癸亥,每年納一千七百八十石零,則目下民情,可免流散事也。
』蕞爾小邑,還餉反逋,至近萬餘,各年虛勘之邑倅,令本道區別石數,指名現告,以爲照法嚴勘之至。
限年分捧,雖有一二邑試可之事,未聞其趁限收捧,比前蘇完。
或値少歉,又請仍停,徒損國綱。
一年二年,漸緻遷延,則文簿之易眩,指徵之無憑,不如及今收殺之猶易爲力。
分付道臣,嚴飭該倅,待秋督捧,俾爲一洗前謬。
而如復因循勘罪當加倍。
此意一體分付。
其一:『本縣各軍摠三千六百四十五名,而黃白流亡,代充無路。
謹按道內軍籍,則如昌原、靑松、淸道、新寧、盈德、英陽、安義等邑,民多軍少,以一戶而計一丁,尙餘二千戶,或千餘戶,而若尙州則元戶爲一萬八千六百七十九戶,軍摠爲一萬三千四百五十三名,宜寧則元戶爲八千四百二十戶,軍摠爲六千九十七名。
其在均平之道,宜乎減此加彼。
本縣軍丁,限四百名,參量分排於有裕邑。
而至於義僧番錢,架山軍官,亦是切急之弊,丁口稍足,則自可釐革事也。
』諸邑事情,有難遙度,關問便否,使之論理狀聞後,更爲稟處。
其一:『軍威邑,元無一繈之錢,巡營所管各倉留庫錢中六千兩,限五年無邊貸下,則每年備納一千二百兩。
如是五年,則準給所貸之本數,而不出十年,穀可近萬包矣,利錢耗穀,歲不下千兩千包。
折半用下,折半設屯,年年增之又增,末乃竝本錢添土,則一掃諸弊事也。
』散錢殖利,本非良法。
諸道營邑之有債案者,始稱防弊,終歸厲民。
今此疏請,雖未知商度之如何,而如鬥殘邑,不可又添。
此一大弊端,請置之。
」從之。
敎曰:「還穀事,以戶較穀,太不相適。
且流來以還爲弊之邑,年前懲勵何如,而便復依舊雲?事旣登聞之後,如許守宰,若不繩以加倍之律,則邑何以爲邑,民何以奠居乎?該倅等待其指名報來,而該府視本律倍勘。
而限年分捧,左相常所持難,然而與其一時督徵之無其路,莫若量定酌捧之紓其力。
令道臣更定年限,狀聞後許施,以爲蘇殘祛瘼之道。
軍丁事,雖曰道臣,豈有別見?爲先拔例嚴飭道臣,招問該倅,面對査正。
近四千之軍摠,得以相當於二千戶摠,則庶爲詢瘼之實效。
無敢玩愒,俾卽狀聞事,分付。
」 ○司僕寺,以各道牧場馬留放實數啓,凡七千三百六十七匹。
12月18日 ○丁未,親行都政。
〈吏曹判書金文淳、參判李敬一、參議任希存、兵曹判書李時秀。
〉敎曰:「西京之重吏選,卽敦本愛民之意也。
文、景之際,自令長至二千石,陞爲公卿,其間不過三四轉,固無淸官美銜之設,爲通塞排比之階者。
故官吏長子孫,淸愼畏法,風流篤厚,元元熙熙,蔚然有三代之餘風。
今也不然,百僚之中,分爲三班,三班之中,又有許多岐路。
用人旣用科目,而爲臺省館署法從之列者,乃反不若蔭武,內而不得爲掌賦之官,外而不得爲字牧之任。
又或平地推躋,使之參聞廟謨,以其踐履之無素也,聞見之靡據也,於金穀甲兵,茫昧如瞽之鋪籌。
下於此者,皓髮藍袍,往往不免於窘乏。
眞所謂『所用非所求。
』是豈古例則然?蓋因謬襲轉甚。
若使新進文臣,試吏下邑兼及郵障,習知民生之疾苦,及其馹召而來也,簉言退牘,歷陳除弊祛瘼之策,則九重雖邃,四野在邇,其爲有裨於民國,遠勝於一遣衣繡之行。
虞廷之敷奏明試,隻當如此。
且朱夫子自南康入對延和,首言經摠之錢,科罰之事。
近者文倅之許令應旨,外史之飭諭照察,夫豈無斟量而然哉?曾於賓筵,詢問大臣諸宰,使之爛商稟裁,側聽無聞,竊爲之洩洩也。
今當大政,又此申複,更令廟堂知悉,另究對揚。
又嘗以故相之奏爲甚是,屢提文蔭武交差事,言於筵席,而迄未指一定式。
近或特敎換窠,卽試其可否之意,今都政見窠,亦必稟啓互擬。
」 ○敎曰:「是年是月,卽我仁宣聖母誕降之舊甲也,回薄依辰,隻隔數日,愴慕之思,與秋謁兩陵時一般。
近來新豐本房直泒,無從宦之人,豈非闕典?況當沙麓三屆之時乎?府院君後孫,令該曹問名調用於本陵齋郞,仍令當日謝恩,趁聖後誕辰,入直齋所。
」 ○敎曰:「年前李靖模之以初仕直擬以湖倅,爲其先故也。
忠烈公任瑋之子始官之年,爲年限雲,若待其計仕出六,則將爲七十。
官享非可論,此家此人,何拘常格?參奉任希耉,今日政,守令差遣。
」 ○以成德朝爲漢城府判尹,李城輔爲司憲府大司憲,以黃仁煐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李潤春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敎曰:「西之慈城,北之厚州,復許墾闢,而姑未信其設邑當否。
兩道近處乘障者,必以訓正、副正或宣傳官等差遣,及其瓜滿而無罪遞來者,直除其道內守令,使關防不踈,風土習知,爲裨益於公私。
在此輩亦豈無所得?特以定式,獨不分明,漸與當初本意懈弛。
此後訓鍊正及副正,未經西北別擇窠邊將,初勿擧論於守令。
」 12月19日 ○戊申,親行都政。
敎曰:「前知中樞府事李膺擧,關西寧邊人也,一故相爲道伯薦似,一故相爲邑倅稱奏,其人槪可知。
況且一門三忠,其年又過八十。
特除知事之後,至今在世雲,而惜乎老矣。
以其超異之飭躬,更難收用。
而適閱道臣修啓之案,其中三忠中故學生命建立慬,在於戊午。
其在念其家錄其人之道,不可無示意之擧。
摠管除授,使之乘馹上來。
」 ○敎曰:「近聞北道蔭仕之類,積仕滿瓜,無故作散下去雲,諸人豈皆不合於作宰而然乎?其在柔遠恢公之道,不可一任其齎菀。
今政則北道蔭仕者,觀其優劣,必試百裡。
」 ○敎曰:「每政特諭,輒曰忠臣子孫錄用,未免紙上空言。
今政則兩銓對揚,曺文忠家出道伯,林忠愍家出閫帥,黃忠愍家出都正,尹忠獻後孫,例陞除牧,使南忠壯後孫,超除百裡,圃隱之孫,直除堂上窠府使。
三世孝子八紅門家李重溫爲筮仕,至于秩卑之李漢鬥,以忠武家庶孫,爲忠武初除之鉢浦鎭將,言足聽聞,名亦副實。
因此思之,贈參判鄭運,與忠武伯仲之功,而其後孫鄭爀,近始奬拔,仕至邊地,三營中別將作窠特擬,而履歷視防禦使事,分付。
圃隱奉祀孫之陞堂上,爲隣邑之倅,豈不稀貴?到任日,崧陽書院,遣官緻祭。
」 ○黃海假都事,以本道觀察使李義駿卒,馳啓。
以曺允大爲黃海道觀察使,丁範祖爲弘文館提學,金載瓚爲藝文館提學,徐邁修爲工曹判書,林載洙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12月20日 ○己酉,親行都政。
以蔡弘遠爲吏曹參議。
○以金文淳爲漢城府判尹,金華鎭爲吏曹判書。
○次對。
召見辭陛道臣、閫帥、守令、邊將及初仕人,各司久任郞廳。
左議政李秉模曰:「湖西儒疏中堤堰一事,不可不卽爲回啓。
而但近來本司之所來呈者,間多不誠,此亦不無爲弊之端矣。
」上曰:「此如學問工夫,雖若迂遠難行,而得寸亦寸,得尺亦尺。
勸農之政,築堰之方,非今創行之事,卽我列朝成憲也。
君臣上下,一念孶孶,以是爲第一義,另飭修擧,則可使遊食之徒,自歸南畝,而逐末之風,漸熄矣。
自今番宣綸之日,期於墾一畝闢一頃,申明關飭,俾有實效,則庶不至於一張空言而止。
先從隗始之意,西儒之疏,所以優批矣。
」秉模曰:「農政,必以早爲豫備之方,堤堰貯水之節,尤貴早圖之也。
」上曰:「豫之時美,大矣哉。
蓋其始作,優遊不迫。
以《易》理觀之,謙卦之下,序以豫卦,而亦與《中庸》相爲表裏。
其至誠不息之工,卽豫之一字也。
故《詩》之《豳風》《七月篇》,蔽一言曰,豫字之義,古之重農如是。
大抵人功克盡於下,則天心悅豫於上,屢豐之祥,歲歲必降,力所及處,豈可一任抛置乎?自明年爲始,第以實心行實事,年年如是,則其後亦當田野日闢,生民大益矣。
以此爲一年殿最考課之政儘好。
卿等各別關飭於諸道,俾有懋農之實。
如欲爲民,則惟在長吏之得人,如欲得人,則亦惟在廟堂之責,而守令之通融換差,亦或一道。
古則各道兵營營下官,皆以文官差送者,法意有在。
至於邊地,則擧皆文臣,武倅間或差遣,而近來文官,必欲爲承旨堂上,無意於邊地。
故文臣之一有差送,武弁無不驚訝,殆若奪取渠輩所當爲之職,寧不寒心?今番都政,宣川、甲山等邑,以文官差出者,在於更張之意。
無論內外官職,貴在循名責實,而我國事或有未可知者。
昨日爲防禦者稱之曰卿,而今日爲水使,則呼之以爾,此何爲也?故相定式,專出於重防禦戒躁進,好則好矣。
而以今所見,此亦如何矣?且蔭官則自初仕至詞訟,費盡許多辛苦,乃得一縣監,而所謂武官,則自訓鍊主簿,間多直除守令,如是而何以知治民之術乎?予則以爲官擇人之意,每當政望之入也,屢回鄭重,期得一分可堪之人,或有循名責實之效。
而守令之差送者,亦難保其拯救生民一如予心,隨事仰體殫竭誠力也。
近來諸般事爲,依舊數年前貌樣,世道之憂,容有其極?最可悶者,邪學橫流。
其所以闢之廓如者,固當留意扶植之政。
故今政除職,一以褒忠奬廉爲先。
而蔭官之郡守府使者,其所留意於民事,大不如爲縣監時。
府使而若陞牧使,則其爲放心,又甚於府使時,已到極處,他無所望而然耶?蓋西京之治以賢良,爲孝廉之本,此是去上古未遠之緻也。
我朝則取用於科目中人,科目中人,猶不若蔭官屢典州郡者之習知吏事。
今日入侍久任官中,雄蔭之可用者何限,而彼若登第,一蹴而爲堂上,則萊灣與方伯,不過一轉間事,其所需用,必勝於自來科目出身矣。
大抵南行薦,卽我朝舊法,自今留意於此一節,或限品或限年,受薦收用,則必多差強人處。
且間或設科,以範圍之取其尤而用之,則得人之道,無過於此。
卿等之意何如?」秉模曰:「蔭官之設科取人,未知已例之如何,而至於薦用一款,極爲要道,朝廷之得人才,必勝於常調科目中人。
而但其限年限品,有非猝乍間議定矣。
」右議政沈煥之曰:「設科以試蔭官,在先朝,特一行之,恐不可爲常行之典。
而至如薦法,自三代有之。
西京之盛,專尙吏治,由治郡入相,則用人之法,不必以科目爲準。
宋朝賢相,亦多出於蔭補中人。
今之蔭官,豈獨無學識才調之可追於古人者乎?臣意則修明薦法,以爲進用之地,似好矣。
」上曰:「西京盛際,世稱三代後一治,而西京之前,卽三代也。
其所以亮天工正百工,亦隻是任人而爲之。
此雖若難於跂及,有爲者,亦若是矣。
」 ○左議政李秉模啓言:「日前筵席,飭諭以西京良二千石,爲風流篤厚之本,臣實欽仰。
而今番大政,文倅居多,此若久任責成,則吏才之蔚然,豈必專美於古哉?繼自今,凡有善治守令,勿爲數遞,璽書增秩,亦依西京之法,使官民相晏,績用益茂然後,更爲歷試,恐有助於懋實課最之政矣。
」敎曰:「卿言果好。
出擧條書入,以爲錄置常目之地。
」 ○上,謂大臣曰:「南行部將之未決科出六者,謂之武南,而西銓官職,則初不擧論,專屬於吏曹,官方之淆亂,亦由於此矣。
南行宣傳官之擬都摠都事,蓋有古例。
宣傳官部將,宣薦則一也,此不可無一番定式。
卿等之意何如?」左議政李秉模曰:「南行宣傳官之擬都摠都事,旣有古例,則南行部將,恐不宜異同矣。
」右議政沈煥之曰:「武士有南行宣薦者,始得爲南行部將,則當與南行宣傳官同矣。
豈可以蔭仕之列,便屬東銓,而不得通西銓之武班乎?令該曹,奉此聖敎,仍爲定式,以遵古例好矣。
」從之。
○黜補吏曹參判李敬一,爲永興府使。
以政望遲滯也。
12月21日 ○庚戌,上,聞黃海前觀察使李義駿,將返葬,敎曰:「此宰臣,卽舊僚也,多賴稽古之力。
間經滄桑,收錄未幾,奄聞卒逝之報,其爲嗟惜,豈特失一善治之監司乎?緻祭時,拔例措辭。
」 ○承旨韓晩裕啓言:「外方公廨之火災,間或有之,而未有若今番海營之火,可驚可愕之甚者。
傳聞之說,雖不可詳,槪非尋常之事也。
監司旣至此境,而一營下屬,無一焦頭爛額之人。
人心如此,苟當緩急之時,何責親上死長之道乎?海俗,本自獰悍,宜有大懲創之擧,以勵諸道。
臣謂伊夜待令之營屬,爲先査治,施以當施之律,竝覈失火之由,恐合事宜。
請下詢大臣法官,以爲別般嚴處之地。
」從之。
12月23日 ○壬子,以李祖承爲吏曹參判,任希存爲參議。
祖承,尋以病遞。
12月24日 ○癸醜,以李益運爲吏曹參判。
○敎曰:「以今日決獄觀之,營將之不得其人,管下校卒,虐害平民,而甲寅失捕之穿窬,竟卽捕捉者,亦可謂不可無營將。
則束濕與戢詰之竝行不悖,又莫如擇人。
今政新除營將中,當爲邊地履歷,而再經營將者,令兵判抄出草記,來頭考績之時,令帥臣別具治績,後錄狀聞,仍用邊地履歷。
不能者依故失馬例降資,其外營將等,亦爲別具能否狀聞,當有勸懲之擧。
來頭繡衣之行,依守令例,拔例按廉,俾各着念之意,嚴飭。
」 ○承旨閔昌爀,以李周爀事,陳疏徑出。
疏曰: 「罪關於宗社者,縱不得手磔口臠,使之假息至今,此臣之長唏永嘅者也。
昨又有諭書安寶之命,衷情倍激,猥上一啓,末乃有璽寶還入之命。
臣愚以爲,非常之敎,庶幾反汗。
俄又使六承宣廳坐,而喩之以事體責之以義分,俾臣主張其事而成就之。
臣於是,惶遽失守,無辭奉承,生不如死。
伏乞亟削臣職。
」 批曰:「爾之昨夜擧措今日擧行,與夫徑出之事,昻莊詘伸,各有所據。
不料近日朝廷,有此盡職分知事面之人。
嘉乃不已,辭於何有?卽爲入來坐直。
」 ○承旨韓晩裕、李肇源、沈象奎上疏徑出,其疏曰: 「右副承旨閔昌爀,以諭書安寶事,陳疏徑出。
昨夜之一啓覆難,固出於嚴隄防之意,深得惟允之體矣。
今雖迫於嚴命,不得不擧行,而臣等旣因特敎,同爲廳坐,則其所擧行,一也。
今於其自引而出,臣等亦何可晏然職次,不與同其去也哉?伏乞亟削臣等之職。
」 批曰:「卿等豈引義之事乎?許多文書皆捧入,有旨亦自院中成送,獨於安寶之諭書,多日抛置,互相推諉。
而無諭書而受符到任,國體之外,後弊如何?目下義理,豈容他說?此亦矯時正俗之一道。
卿等勿辭行公。
」 ○敎曰:「不誠二字,卽時弊中先摟拇指者。
日前見各房留院公事,列錄書入者,有京畿水使狀啓,今月二十二日到任事雲雲之條件,驟看以爲新帥到任,更思,此乃永宗屬於京畿水使管下,而新除僉使李周爀到任狀啓也。
嫌於直書,有此拔去職姓名書入之擧。
而留院文書,院吏例皆書入,付之不足責,不爲嚴治。
而朝廷之爲朝廷,不過擧措是耳,擧措雲者,卽謂擧直措枉也。
旣嘉乃於承宣,則向者拜箚玉堂所爲,卽未勘律之院吏所犯也。
其可仍爲含垢乎?初則急於煦濡,隻以口敎,使之付籤其名於弘文錄矣。
士夫如此,故吏胥亦效,豈非澟然而寒心處乎?名之曰堂箚,章皇聲討,而屢回考索,未見論列之人姓名三字。
若以涉禁而不敢言,則但當先請收禁,否則不若不言。
往古來今,如許玉堂,置之論思之列,使之幷肩接武於無故之學士,殊非設館立署之本意。
付籤五玉堂,〈應敎嚴耆、校理洪秀晩、副校理樸宗京、修撰洪樂安、申絢。
〉更勿擧論於法從三司之職,亦勿以五人者姓名登徹於政望,以替投荒之典。
」 12月25日 ○甲寅,禦明政殿,受祈穀大祭誓戒。
12月26日 ○乙卯,厚州幼學禹萬勳上疏曰: 「厚州、茂昌、閭延、虞芮、慈城等七百裡地,卽我國中膏膄之土,而空然廢棄。
曩在甲寅,西設慈城,北設厚州,東西南北之民,負戴相望,西入慈城者千餘戶,北入厚州者亦千餘戶。
慈城以慈城江爲限,厚州以樸喆仇非、立巖爲限,所謂立巖距厚州鎭十裡許也。
地界如彼狹窄,生民如彼成聚,而拘於江界之防禁,使日聚之民,不許懇闢而作農,此豈勸農務本之政也哉?蓋厚州之爲地也,蓮池、祥覇兩坪,北枕鴨綠,地勢最下,風氣頗溫,霜信且晩,五穀成熟,麻綿茁長,此誠樂土可居之地。
其餘州南金申、大、小好地等處,距鴨綠百餘裡,而長谷層巒,鳥道極天,其土利時候,不及蓮、祥兩坪。
是故流民作農者,願入兩坪,不願入於諸處。
先入者每戶所起田,多不過三四息耕,少不滿一二息耕。
山童野脫,更無立錐可起之地,而攜室負襁而來者,一日多於一日。
今者待成聚而限境界,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
雖欲成聚而勸農,其可得乎?臣生長北邊,熟習山川。
厚州西八十裡許,有茂昌鬥之洞之竹田嶺。
以此分西北兩道界,嶺以西則關西主管,嶺以東則本道主管,以爲一大勸農之土,而使耒負坌集之民,相土地之宜,興水功之利。
則不待水車之法,而有水道之順軌,不勞堤堰之築,而無水患之滲圯。
且臣考見《龍飛禦天歌》註,閭延本鹹吉道甲山郡閭延村。
以此言之,閭延亦本道之地,況茂昌又在閭延之東,則其爲本道之地無疑。
今其言曰:『茂昌,乃是江界貢蔘之地,不可輕先許入農民,以屬厚州也。
』此有不然者。
臣居在厚州,目擊江界採蔘人,則多入於亂山窮谷之中,以至于厚州境金申、好地等處,而厚州初不防禁。
至若茂昌沿江平野可闢可墾之地,則江人之採蔘者不到,而厚民之欲墾者,則江界之防禁至嚴。
夫以採蔘人之所到與不到處而觀之,平野則山蔘必少,山谷則産蔘必多,而其所以執言嚴禁者,將欲移貢厚州歟?地若墾闢,民則殷富,則孰敢不竭力盡誠於任土之貢乎?設若平野之蔘多雲,而國家之所寶,在乎土地人民五穀,而不在於蔘也。
則又不當以蔘利而禁農利也。
況平野之萬萬無蔘利者乎?伏願許闢茂昌、閭延、虞芮久廢之土,使四集之民,入此作農。
則此亦勸農之一大政。
然而勸農之政,非七事之官則不可行也。
許設官府,以廣土地,以勸農桑,則西北之民,孰不蹈舞也哉?」 批曰:「逖矣居在厚州之人,千裡跋涉,陳此闢土趨農之方。
爾疏令政院後錄,下諭西北道臣,俾各問于守令。
」 12月28日 ○丁巳,還寢祈穀大祭親行之命。
時,京師輪疾大熾,領中樞府事洪樂性,陳箚請寢,從之。
12月29日 ○戊午,平安假都事,以本道觀察使閔鍾顯卒,馳啓。
敎曰:「位至崇品,而如儒士樣,朝家之所眷毗之者,亦在於此。
今聞長逝,傷盡何言?」 ○以韓用龜爲平安道觀察使。
12月30日 ○己未,上,有感候。
藥院請診,批曰:「社享將命攝,而眞殿茶禮,不能親行,卽嗣服後初有。
奉先爲民之誠,一分貫徹而志能帥氣,病豈如是?其勿入診也。
」 ○領中樞府事洪樂性,卒。
樂性字子安,永安尉洪柱元玄孫。
性和易不忮,生長綺紈鍾鼎之家,樸素如布衣。
英宗甲子登第,位至六卿,周流兩銓,而未嘗蹈機穽。
上之壬寅拜相,嘗敎曰:『閱盡世故,終始完名。
』躋上相入耆社,司馬回榜,賜幾杖。
壽八十一,子孫蕃衍,五福之備,近世罕有,而相業無可稱者。
敎曰:「才聞有愼,方蘄不藥,豈意今日,遽聞長逝之報?痛盡傷怛,不禁澘澘。
生於綺紈之門,長於軒冕之塗,老於鍾鼎之府,策名立朝,五十有五年。
年躋上壽,位至上相,有百福之完全,無一事之欠缺。
閱歷世故,超然爲元祐之賢大夫,而平生所藉手,卽謹畏二字耳。
持心則和平,待人也篤厚。
處亨愈謙,居寵若憂,世所稱漢之石奮,唐之汾陽,莫與爲儔。
今焉已矣,何嗟及之?凡百擧行,自當按例,而東園秘器之賜與勳戚家,卽是殊典,長生殿退件闆材一部,使卽輸送。
當日遣承旨緻弔,第三日遣史官恤孤,第四日遣正卿緻祭。
祭文,當親撰。
」仍令弘文館,趁襄前議謚,祿俸限三年輸送。
○以右議政沈煥之爲扈衛大將。
政院啓言:「扈衛大將有闕,而大臣及將臣中勳戚爲之事,載在法典矣。
見今大臣中,無勳戚人,至於將臣,則扈衛大將,近兼壯勇營都提調,官制似難互兼。
將兵重任,亦不可暫曠。
何以言之?」敎曰:「右議政爲扈衛大將。
」 ○漢城府獻民數。
京戶四萬四千九百四十五,口十九萬三千七百八十三,男九萬八千六百九十三,女九萬五千九十。
京畿戶十六萬一千七百七十二,口六十六萬二千九百九十二,男三十三萬九千一百四十五,女三十二萬三千八百四十七。
江原道戶八萬七百四十,口三十二萬九千四百五十五,男十六萬六千六百九十三,女十六萬二千七百六十二。
黃海道戶十三萬六千一百九十九,口五十七萬九千八百四十五,男三十一萬一千四百十三,女二十六萬八千四百三十二。
忠淸道戶二十二萬六百九十三,口八十七萬一千五十七,男四十三萬二千二百五十七,女四十三萬八千八百。
全羅道戶三十一萬六千七百三十二,口一百二十二萬六千二百四十七,男五十八萬四千八百七,女六十四萬一千四百四十。
慶尙道戶三十五萬八千八百九十三,口一百五十八萬二千一百二,男七十二萬五千七百四十三,女八十五萬六千三百五十九。
平安道戶二十九萬九千四百四十一,口一百二十八萬三千二百三十九,男六十三萬九千六百二十二,女六十四萬三千六百十七。
鹹鏡道戶十二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口六十八萬三千九百六十六,男三十三萬八千二百八十一,女三十四萬五千六百八十五。
京外摠戶,一百七十四萬一千一百八十四,口七百四十一萬二千六百八十六,男三百六十三萬六千六百五十四,女三百七十七萬六千三十二。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五十
而禦供事體嚴重,該道臣李得臣,從重推考,務安縣監李弘源,令該府拿問嚴處。
」敎曰:「定式未幾,有此草記,湖南之民,將謂斯何?大抵竹瀝之出,不係於竹大小與節長短。
此草記還給。
靑大竹則仍捧。
兩南皆値歉歲,限明年秋成,各邑每朔所捧,特給三分一,尤甚諸邑退限,越次於兩等邑之後。
此後一依故相金堉箚語,鋸斷二三節之上,勿斲其根,而每朔除卻幾箇,以備五歲再閏之用。
」 ○江原道觀察使洪仁浩狀啓言:「臣於辭陛日,伏承海弊矯捄之命。
關飭沿海邑守宰處,辛亥釐正以後,營邑外徵斂於海戶者,使之報來。
而平海則海夫之名數,逐年各異,多則爲一百四十名,小則爲八九十名,一夫一年所當或爲七八十兩,或爲六七十兩。
而元軍外又有後軍名色,每當應役之時,隻以元軍名數磨鍊。
假使一夫一等之役,名雖七八兩,而其實則元軍所當不過四五兩。
通計一年各樣加斂之數,則辛亥節目外,不正名色,合爲三千三百六十二兩零。
蔚珍則物膳封進之除色吏情債,各廳酬應營屬之侵求,京隷之橫斂,使行之求請,營邑之需用,貿價之倍入,冗費之忝徵,不一其端,通論一夫一年之徵,殆滿八十金。
而一夫各有私格軍一名,一體應役,則其實爲二名,而計其每名所徵爲四十兩。
辛亥節目外,各樣加斂之數,合爲二千八百十兩零,辛亥一竝革罷,癸醜以後,依舊襲謬雲。
三陟則進上物膳上納時,點退改備之資,不無加斂之弊,故時府使兪漢雋到任後減削,此外加斂,亦多革罷。
而至於封進禮吏,通一年添補錢,則年年層加,至於五百兩之多,目下一夫一年爲十二兩雲。
江陵則辛亥釐正外,一年加斂之數,合爲一千三百六十二兩零,故今番行査時,府使李景溟,以加斂名色,一竝革罷,一夫一年所費,不過三兩內外雲。
襄陽則節目外加歛之數,合爲五百十八兩,而一夫一年所當,爲二十二兩雲。
杆城則各等進上與使臣求請,營需物種,情債數爻,一從辛亥節目施行,而元營需外,如有別蔔定,則上納時亦有情債,而點退改備之際,價本隨以添入。
且進上物種絶貴之時,海夫輩,往貿遠地,所費不些,故一夫一年例徵,爲二十二三兩。
而節目外加斂之數,合爲六百兩雲。
高城則節目外,通一年加斂之數,合爲六百七十一兩零,而一夫一年所當之數,爲十六兩,其來已久,至今襲謬雲。
通川則海戶零星,朝聚暮散,故隻以元居海戶責應各役,已是偏苦。
辛亥釐正時,郡守變通添價,情債中自官防給,爲四百八十九兩零,商船願納錢防給,爲一百十五兩。
而餘數之海戶所當者,一夫名下,幾至二十四五兩。
一年內節目外加斂之數,合爲九百二十一兩零雲。
歙谷則以邑小之故,貢獻物膳及諸般雜費,比他邑差少,而物膳封進時,物種之貿易,改色之添補,殆過六百餘兩,而時縣令鄭時儉,今秋爲始,物膳貿易改色等價,量宜裁節,以五百三十兩酌定。
節目外加斂之數,合爲二百二十一兩,節目外加斂統計,則一夫一年所當,爲十三兩零雲。
」敎曰:「閱此狀未半,可謂紀綱無餘地。
有國而無紀綱,未之聞也。
辛亥以後,有此犯科之說,旣登聞。
其間營邑之臣,合置何律爲可?卿等看詳,竝與捄弊之方,可勘之律,拔例論列以聞。
」 ○配尹師國于淮陽府,李勉兢于金城縣,沈晉賢于金化縣。
皆以江原前監司海弊釐革後,襲謬蔔定也。
李秉鼎同罪,而以母老無兄弟,收贖奪告身。
配吳徹常于宣川府,李東弼于松禾縣,李漢籌于平山府,元永麟于鳳山郡。
皆以平海前郡守,有海弊襲謬之罪也。
11月28日 ○丁亥,復授金持默摠戎使。
11月29日 ○戊子,次對。
上曰:「關東海弊事,足以見朝廷紀綱之不立。
旣曰有弊,釐成節目,則曾未幾何,又復犯科?列邑姑勿論,身居承流之任者,焉敢若是?此不嚴處,法綱何由而立,朝令亦何以行乎?平、珍兩邑,俱是殘弁之窠也,渠輩何能說弊於上營,而亦何有捄弊之策乎?此後勿論文蔭,可以守法奉公者,各別擇送也。
」 ○右議政沈煥之曰:「向來鄭好仁、成德雨處分,乃是嚴隄防明義理之大處分也,臣固欽仰。
而鄭好仁則旣蒙恩宥,成德雨則尙在罪謫,似如何,故敢達矣。
」上曰:「予之平日苦心,卽右賢左戚,而伊時處分,爲世道保世臣,大懲創之擧也。
鄭好仁則頒曆單子,自政院屢次退卻,而必欲角勝,成德雨則洪守榮之差祭與韓用龜事,必欲相反。
近來世道不靖,人心陷溺,覬覦成習,而《明義錄》義理,漸至湮晦,寧不澟然而寒心?未必成、鄭兩人有此事。
而頒曆差祭,必與他人岐貳,本事雖似微細,而豈無粗跡乎?此若不嚴懲,則卽非予爲世臣保戚裡之本意也。
以防微杜漸,懲一勵百之意,先從現發者處之,安得無伊日處分乎?此而嚴懲,然後昧於此箇義理之類,庶可知戢,實爲生道殺人之道。
予則曰伊日處分,可謂俟百世而不惑者。
今雖爲日稍久,而予意則愈往而愈堅矣。
鄭好仁則以其有乙未樹立,拔例特宥,而當初處分,以其樹立之人故也,及其特放,亦以其樹立也。
臨門與賜環之俱在臘月,庸寓袞鉞之義。
一宥一仍,以外面觀之,雖似如何,而其中自有義理界限之甚明者矣。
」煥之曰:「臣亦豈緩懲討而然哉?蓋德雨所犯,究其情,則似出無心矣。
」左議政李秉模曰:「此大臣自來嚴於此等義理,而有此所奏,必有酌量而然矣。
」上曰:「言出於右相,予亦有商量。
」仍命放德雨。
○右議政沈煥之啓言:「法講之久曠,我聖上之微意奧旨,群下莫不仰認,而如召對、夜對之討論經籍,詢咨得失,卽亦昭代之懿範。
如又以如例爲難,則以時召接玉堂官,使之橫經登筵,讀奏問難,豈不好乎?且伏念經書,則非經筵,不可進講,而外此傳記之可裨聖學者,及禦定諸書中,若《朱子書》,則我聖上自潛光春宮,昕夕誦習。
旣貫且洽,接虞舜精一之統,秉魯聖刪述之權,提挈綱要,彙分部門,凡紫陽之蘊奧精英,無不該載於諸編。
而就中《聖學輯略》一書,尤是聖工之著於簡編者。
臣謂萬機之暇,命儒臣,引入臥內,將此《朱子書》、《聖學輯略》,輪回讀券,演陳文義,實亦爲助於敎迪元子之一道。
臣不勝惓惓愚愛,玆敢仰達。
而太學月三講,制度甚美,飭令如例設行。
月三講中一書,卽《古鏡重磨方》也,夙興夜寐箴,有禦製序。
而今此禦定《朱子書》中,亦望以一部,命爲月三講時應講之書,俾諸生知聖意之在於尊朱子而扶正學。
以此定式爲好矣。
」從之。
煥之又啓言:「《春秋》書《左氏傳》,特命印頒之聖意,臣固欽誦。
而旣印頒之後,不可束閣而止。
請以新頒《春秋》,用於儒生殿講及文臣專經之講。
」敎曰:「左相之意何如?」左議政李秉模曰:「臣於向箚,引臣先祖之言,請用《春秋》於科試,今無他意矣。
」從之。
○左議政李秉模啓言:「目下急務,莫大於松政。
前後筵敎,不啻諄複。
若論捄弊之要,莫如戰漕船通用。
而昨年道帥臣所報,皆無可採之言。
令時道臣及統帥,另究通用之方,詳細論報。
而設使戰船,或有難便之端,兵船之通作漕船,漕船之通作兵船,似無所礙。
請一體論列其可行之方,以爲稟處之地。
」從之。
○擢吏曹參判權??資憲。
右議政沈煥之啓言:「權??自少,有文識氣槪,至老不衰。
頃年樹立,亦可謂傑然。
宜陞擢。
」從之。
○梁山郡守尹魯東應旨上疏曰: 「往在丙辰冬,前監司臣李泰永,以道內流來各樣陳田,降爲六等,限三年免稅事蒙允矣。
丁巳爲始,各年災陳中還起者,無論川浦査陳,竝許降減。
而今年則忽又載之出稅之案,所許減者,隻量陳而已。
臣廼知當初道臣之所陳請,地部之所行關,戶典所載起墾處三年免稅之法,本以量陳爲限,而隻綠營邑不能明白知委,故佃夫作者,初不知有量前量後,凡屬陳土之稍可以入功食力處,各自勸效,冒旱播種者,爲望丁巳已施之惠也。
今忽甲免乙稅之判異於兩年之間,則目下向隅,來頭解體,爲如何哉?以量爲限,則二十年一改量之規,廢卻已久,故舊案懸陳,恐多不可懇之地,昨今兩年之還,皆在於量後雜災矣。
雖然國稅至重,界限旣定,混同降減,臣不敢仰請。
而今戊午條舊災之還,一依丁巳例,無論量前量後,仍許限三年免稅,而自明年別白申諭,使佃夫輩,曉然知某陳之當免,某起之當稅,則民情庶無抑鬱,田政似不紊亂矣。
密陽,卽嶠南之雄府也。
一自漕倉移設之後,吏奸民僞,百弊蝟集。
稅船沙格,都出於監色輩情囑,故見差者率多庸雜,而格糧縮米,已盡於宿債情費,原石之逋,勢所必至。
還穀奸弊,何邑不然,而私債付秩,看作常事,臥逋虛勘,便同前例,至於回回分之名,傳說已久,可見吏猾之匪今斯今。
而密邑之弊,良亦劇矣。
戶結之斂,幾乎無色無之,而機張一邑,殆其甚矣。
倉米八百石,每年引下於官廳雜種及各樣例下,而每結八鬥,分排收捧,移充元穀。
此又不足,稱以散結縮米,加徵六鬥,給倭縮射砲縮之一年結徵者,又近百石,倭船漂到,則公事貰價之一年戶徵,又不下四五百金,戰船一改,則船材曳價,又至於一千二三百金。
本縣亦是進獻之邑,故自前兵營之採鰒,水營之捉魚,初無越境而來侵。
近者歲以爲常,採鰒之軍一到,則九浦之費,或至傾家,一鰒之價,殆踰百錢。
捉魚之所,本在熊川縣境,而機浦之民,橫被徵索,竊恐海邑殘民,必不免渙散之患矣。
物貨貿遷,皆許通共買賣。
而鳴吉島私鹽,何獨禁賣於公鹽之前也?本島鹽産,非獨爲島民生活之資,左右沿民所共賴者。
近來鹽業日縮,六十餘釜,僅存四十,而所餘亦皆凋殘。
苟究弊源,專由於私鹽之失利也。
私船路阻,則竊恐餘釜漸空,公私俱困,鹽民終無可蘇之期矣。
船案法意,至爲嚴重,每年營勘,每式點船。
而每責新造之比納,不許破傷之免稅。
且此土之船賣在他邑,而賣者未免,買者加錄,且前旣定把,而今又加把。
水上冤徵,籲亦多矣。
各邑分養馬還納後,喂養贖布等價,輸納於本寺。
在前分養之時,來往之費,故失之贖,本是出於民者。
則朝家旣罷分養之法,復徵分養之價,當初除弊之意,果安在哉?錢還法禁,何等申嚴?而還政弊根,專由於錢還。
蓋其積久吏逋,收殺無期,災歲民還,畢捧無策,則不得已時或闊狹,雖以詳定例代捧,而及其分給也,倉吏之色落,裡胥之酒債,所犯已半。
且所受之人,或非所納之民,則怨詈隨起,且初不分給,而或歸於吏輩之料販,且自官移施於結布結錢,而秋乃出秩,則謂之曰不食還者是也。
此等之弊,易在於如此災年,伏望亟命廟堂,一切禁斷。
各邑大同綿布,無論上下納,每於市直外,從優收捧。
此雖駄運情費之由來應用,而夫內之弊,此最爲切。
且下納米船價縮米,雖有會減,其餘雜費,皆添捧於原石之內。
亦望竝付之道臣,各該邑布價之過捧,米鬥之濫剩,另加察飭。
漕倉移設之議,其來已久,至登今夏繡啓矣。
三浪之江,沙壅灘淺,每以小船流下鵲院,鵲院之於海門,又是百餘裡程道。
其間無非淺港狹浦,故裝發之後,處處留泊,出浦之所,坐失好風。
繡啓所雲金海竹島,臣旣未躬踐,而蒜山竹島,久爲父老之所指點,皆以爲設倉之好基地。
伏望自廟堂,問于道臣,更加審度,亟決移設之計。
」 批曰:「爾章雖後於諸疏,其言較詳於他說,殊可嘉也。
前道臣李泰永,以流來各樣陳頉降等,限三年免稅事,未知其後營邑擧行之如何,而今雲量陳外,忽又載之於出稅之案,亦甚可惑。
分付道臣,嚴覈限內猝徵之由,法外徑收之處,依爾言待明年申諭定稅,無至解體。
密陽漕倉移設事,前旣屢詢。
今雖更陳其說,當如前使之勿拘前見,別般理會之意,嚴飭道臣。
機張戶結之弊,十室八夫闔境荷擔,旣聞之,若不另有所措,烏在其借口寄聽於爾等之本意乎?今爾一言,在機民爲回嚬爲笑之好期會,時不可失。
親執瓟櫛於受弊之故,必以一新之道,指揮然後,以其槪略狀聞事,下諭道臣。
而九浦之民,困於昔無今有之採鰒雲者,尤合釐正。
仍令句管堂上與左兵營狀聞,判下條件,往復道帥臣,從長蘇捄草記。
鳴旨島鹽事,其弊可勝言哉。
鹽政始於周官。
鹽人刮地之産,熬波之味,與夫汲於井,積於鹵而成者,各有祭祀膳羞商賈之用。
何嘗設官而征其利,榷稅而折其課乎?一轉而爲夷吾之富國,北海之衆,無復聚庸,漢承秦法,其利卄倍。
再轉而爲士安之理財,天下之賦,鹽居其半。
至宋李沆,始留意於寬民力,而發鹽得船爲便,回船得鹽爲利。
我國鳴旨煮鹽,亦倣文靖建安置倉之式,近反官擅其收,民奪其業,半百餘釜所縮幾半。
島氓之失哺,姑無論,道內左右沿民,亦將食無鹽而肌生毛。
年來補估添直,徒歸有名無實,予於朝夕對飯,雖不敢求飴鹽之供,此豈一分有助於民生日用乎?爾所謂私船路阻,則竊恐餘釜漸空雲者,道得如畫,透破眞境。
如今之計,莫若治本。
令廟堂,拔例措辭,必以勿涉於榷利,如古茶馬麯竹之爲。
則非但嶺民爲大幸,亦有關於世道時政之汙隆矣。
分養馬之旣罷喂養,反責贖布事,爾言亦然。
無馬而責其飼需,猶近無名,竝責故失之贖,有足關聽。
令該寺從長回啓。
還分之不以錢以穀,營邑之臣,自當按法遵例者,不必更煩朝令。
而所謂回回分不食還之任其奸弊,尤極無狀。
下納大同米木事,繡啓之後,弊復如前,罪在道伯,更當考察矣。
爾其申諗今批之效益與否,差待內移時,一一條陳。
」 ○司僕寺啓言:「國馬分養,自是軍國大政,法典所在,永罷非所可論。
而近來各邑分養,有名無實,徒滋去來之煩弊,故關問權罷便否於諸道,則若而邑外擧皆願之,不害爲大同之論,依願施行矣。
喂養之需,本以公穀會減,所謂贖布、馬裝、作紙、故失等雜費,每匹爲七十兩,而減給其半。
蓋以故失,非歲有之事,而諸般雜費,竝入於減半所納之中,則折長補短,足爲永久之益。
該邑亦在於自願之邑,而今此疏陳如此。
雖未詳其委折,初非勒行,所當仍舊。
而通同權罷之餘,獨許一邑之分養,事涉斑駁。
請更令本道,詳問其願不願,不願之邑則使之依前分養。
」從之。
11月30日 ○己醜,下勸農政,求農書綸音曰:「明年己未,卽我先王親耕耤田之年也。
五紀光禦,八方涵育,蓋以勤民重農,爲治敎之原,而基壽考之功。
豐功巍烈,誕造無彊,太歲星周,舊甲嚴臨,予小子其敢不欽承前寧人遺志,以對揚耿光之萬一也哉?國以民爲本,民以農爲生。
農不殖則民不穀,民不穀則國何乂?予食雖可減,民不可以闕食也,民食之闕,其責在農。
農若不勤,曷雲有秋?民之爲農也,雖因天時,而當盡其地利也,雖資地利,而當修其人事也。
撫五行之交運,體四季之寄旺,土爰稼穡,爲民司命,而服田之勞,勞亦多矣。
曰糞壤之勞也,曰引水之勞也,曰鋤鉫之勞也,曰耕耨之勞也,曰播植之勞也,曰耘耔之勞也,曰饁嗿之勞也,曰飼牧之勞也。
自冬徂春,恰爲百日之勞,及夫秋熟,又有刈穫之勞,場圃之勞。
而勞之淺深,年分豐歉,嗟!我農人,曷敢言勞?昔朱夫子,爲吏於泉、漳,勞農山間,對新釀而有銍艾中熟之詩,蓋所以勞之也。
勞者民也,勞之者吏也。
民之勞矣,吏焉敢逸?顧我國被山帶海,野多膏腴,素稱衣食之鄕。
而興作昧方,惰敖成習,田畯失其職,保介違其時。
一有水旱,杼軸俱空,玆曷故焉?蔽一言曰,人事之不能修,而地利之不能盡也。
農之本,在乎勤與勞,而其要則亦惟曰興水功也,相土宜也,利農器也。
三者爲要,水功居先。
在《易》水地爲《比》,地水爲《師》,此井田之所由法耳。
欲相土宜,捨水功奚爲哉?故公劉荒居,皇澗是夾,大王胥宇,西滸是率。
且以元聖之明,農先立匠人,以制溝洫,而載之《周官》。
魏有李悝之河,秦有鄭國之渠,於漢文翁之溲,於唐韋丹之陂,導之貯之,以滀以漑。
雖時雨不降,六七月之間,其苗勃興。
而今也隄政久抛,冒耕相續。
如湖南之碧骨,湖西之合德,嶺南之恭儉,關北之七裡,關東之蓴池,海西之南池,關西之潢池,號稱國中大堤,而疏處不疏,停時不停,行潦其涸,歲比不登。
爲當今之碩畫,莫先乎已有之大堤而着手,推而及於均舍百事。
使諸路各就掌內,鹹效其能,誠力所到,其應如響。
且水功之於土宜,相須而行。
畇隰畛甽之異等,穜稑秠糜之殊性,滮池則浸稻,疆埸則有瓜。
豳人新畬而來牟,歧人載芟而耘耦,溫人重麥,雒人重禾,卽《詩》書之所詠歌者也。
禾藝高燥,稷播衍沃,美壤率歸於煙茶,而農則爲厲,名山多入於火粟,而穀不加賤。
宜南者不宜於北,喜峽者不喜於野。
而雲夢均業,原隰無別,從以注秧盛而付種者罕,則世稱利害相半,而畢竟害二而利一。
愆雨則歉,在在皆然。
至於農器之便利,東俗尤昧昧,無異於羲農以前,乃庤斯趙固尙矣。
隻言其緊且要者,水車者,所以備旱也,役車者,所以兼人也,篝窶者,所以貯穀也,碓確者,所以舂糧也。
自古及今,行者無聞。
顧不能修其事而盡其利,尙曰農也不熟,耕也其餒雲爾,則不其近於倒植而求茂乎?董之以九功,勸之以九歌,俾緣畝襏襫之民,靡不極其功而竭其智,田無不闢,闢無不種,種無不食,則《管》書所謂:『人生在勤,勤則不匱,』《魏志》所謂:『人皆力勤,歲數豊穰』是耳。
竊嘗有意於敦本務實之政,命編農書,欲頒州郡。
而古今之各異也,風土之不幷也,貧富之難齊也,事力之未逮也,不可以硬定而膠守。
階庭萬裡,人人各進良策。
我則受之,折衷而用之,可謂農家之大全。
夫農作之工,仰屬中星,旁葉氣運。
醜之半大寒之節,土運始生,未之半大暑之節,太陰濕土之氣始生,醜與未相對,而土始用事。
則慨已往之難追,擬方來之資益,以興嗣歲,以勖農夫。
所貴乎孔夙,奚待春元之發綸?今日醜日也,明日醜月也。
未刻之正,節侯交至,土牛祈年,此政其時。
況丕圖前功,日月依辰,寔予仰述之一端乎?咨!爾京外小大臣庶,鹹須聽悉。
如有己見,可以有裨於三農者,或以章疏,或以簿冊,京而呈于廟堂,外而納于監司。
而毋泥乎異俗,毋拘乎古方,山沿饒瘠,各陳其當。
人謀允臧,克享于天。
天以康年,貽我十千,粒我烝黎,同我太平,則斯可以仰副我寧考康功田功之盛德至善,而又可以助予小子肯播肯穫之至誠苦心。
起我農政,絿我農書,不翅如農夫之望秋。
予卽阼二十二年建醜月前一日己醜未正。
」於是應旨陳疏者,二十七人,忠義衛裵宜、洪州幼學申在亨、前同知金天肅、大邱幼學柳東範、副護軍蔔台鎭、靈巖幼學鄭始元、前監察李宇炯、守衛官尹溥、前令廉德隅、守衛官劉宗燮、前察訪康堯愼、前忠義張志瀚、前純陵參奉李尙熙、副司果李仁榮、前郡守尹弘心、新溪儒生鄭錫猷、巡將鄭道星、全羅都事金夏璉、寧越府使李敬五、三嘉幼學鄭應參、彥陽幼學全萬、厚陵令金應麟、前同知金養直、崔世澤、尙州幼學李齊華、順安進士金緻大也。
前持平尹在陽,亦因時務疏,附陳農政焉。
進農書者四十人,南原幼學張??、許顥、許耋、盧翼遠,公州生員柳鎭穆,公州幼學林博儒,楊州幼學安聖鐸,京居庶民李必忠,洪川幼學李光漢,高城幼學權炫、盧再煌,歙谷幼學趙之榮、鄭緻一、表憲正,報恩幼學李東膺,德山幼學李宜璹,水原折衝元在夏,定山幼學金勳,京居幼學李晩祿,交河幼學李文晢,羅州幼學羅敏徽、羅學愼,淳昌幼學申輔權,靈光進士李大圭,全州幼學金尙直、李汝孝、宋相彙、李章烈,鎭安幼學樸宗赫,古阜幼學樸道欽,綾州進士南熤,光州進士李宜??、幼學樸文燦、鄭潤國,茂長幼學康錫運、康洵,南原前縣監張顯慶,長連進士樸載卨,海州幼學金皓、李薰也。
裵宜疏曰: 「農事有三。
其一,古者落種於穀雨,移秧於夏至,則農時尙早。
而今則種與秧,先時於兩節候,而不然則爲晩。
是知種之移之以早爲務可也。
其二,麥之有補於人,不下於稻,而民知其種田之爲好,不知其種水田之亦好。
夫水田秋穫之後,便作空地,當其空地之時,決水作乾坪,萬頃千畦,悉以種麥,刈麥之後,乃揷秧之始設。
或稻未秋稔,足可麥以免饑也。
其三,貧富相資也。
民之窮者,當耕播之時,無牛無種,失農者多。
欲捄此病,郡縣之官,選面裡之父老,爲勸農之任,訪其面裡之富戶貧戶,錄成冊子,使富者出種糧,貸其貧者。
若裡無富戶,自官出貸,待秋還納。
此法若行,富者無損,而貧者有所賴。
牛禁之令不弛,牛蓄自賤。
使民安業,係於守宰,倘守宰得其人,則懋農自在其中也。
」 批曰:「思聞裨益於農政之事,別下十行,辛勤求助。
莫謂予言之近於迂遠而無當。
目下先務,豈有過此?令下多日,公車未聞投匭。
爾以勳裔,應旨條陳,皆適實用。
其雲種之移之必早,稻或未秋,麥足免饑,富出種與糧,秋卽還償,又於面裡父老中一人爲勸農,凡此雲雲,必有的見熟料而然者。
其在買馬骨之義,先從登聞人,當施嘉奬,或恐欲言者之嫌於如何,反又卻步,姑不下敎。
爾其退待廟堂之招,叩其實。
」申在亨疏曰: 「戊己,天幹之土也,醜未,地支之土也。
幹支合而爲己未,則已與未,皆屬於土,而土爲農之本,農爲食之本,食爲民之本。
導民以農,務農以時者,其惟在明年乎。
蓋修人事以盡地利,盡地利以竢天時。
而水功之興也,土宜之相也,農器之利也,無非人事所當爲者。
天時三年旱三年水,十年一大旱,十年一大水。
然而旱害甚於水之害,而我國多水田者也,而一遇亢旱,農民束手。
此曷故焉?有注秧移種之法而然也。
自箕聖之始敎井田,高燥處乾付種,卑濕處水付種,我國承之,謂之乾播、水播。
而自中年始有移秧之法。
諺傳自龍蛇之變,始有此法,此法一行,民之廢農者多矣。
時當穀雨,始爲注秧,而若遇流行之災,則雖勤農者,每瞻雲漢,節晩之後,始得注秧。
夏至之節,可以移秧,而天於此時,陽亢用事,每患靳霈,一失其時,則稼穡之事廢矣。
至於付種,則冬雪之所瀜,春雨之所霑,早稻早播,晩稻晩播,乾處乾播,水處水播,種生苗立,旱與水不能爲損。
而但春以種夏以耘,移種者則鋤不過數次,付種者不下三四次。
而富民務其兼幷,貪於多作,小而三四石,大而六七石,一時注秧,以省其力。
一時移種,以除其勞。
雖或遇旱,多有美田,所收夥然。
貧殘之民,注秧移種,最爲居後,遇旱値歉,糊口無路。
以臣愚見,自明年爲始,廢注秧爲付種,則雖有一時之勞,可裕一歲之食。
小民惟知姑息之爲好,而不知永久之爲計。
殿下苟欲務三農之業,立萬世之法。
若夫興水功,則殿下敎之曰:『因其已有之大堤而着手。
』蓋近於山而有堤以貯水也,近於野而有洑以引水也,近於海而有堰以防水也。
堤洑堰三者,所以興水功備旱災者也。
我國山野之郡,如繡錯,湖海之縣,如碁布,昔人所築,無處無之。
但沙堤之淤塞,石洑之衝破,潮堰之壞圮,而爲農者不得修治。
若自堤堰司,申飭道伯守宰,小者借民之力,大者緻官之力,春初始役,引水貯水,苟或不勤,懲以殿最。
若又有可以新築處,捐廩出力,以始其役,亦又不足,出此國穀,以完其役。
若有富民,出財施力,民被其利,特施賞典,以爲興起他民之道。
則山沿之邑,豈如今年之大歉耶?若夫相土宜,則殿下敎之曰:『宜南者,不宜於北,喜峽者不喜於野。
』然而土地非不欲相矣。
蓋尺地寸土,盡入於量案。
而膴膴之原,今或陳荒,畇畇之隰,今或廢棄,孰不欲起墾,而今春纔起來秋執蔔。
如此而責之曰:『土地闢人民衆乎。
』以臣愚見,可起之土,勸民起之,可耕之土,使民耕之,隨土肥瘠,定稅多少,限六七年或四五年,使吾民之無衣無食者,得以飽煖於博施之下,則相土之宜,不外乎此矣。
」 批曰:『戊己,天幹之土也,醜未,地支之土也,幹支合而爲己未,則己與未,皆屬於土。
而土爲農之本,農爲食之本,食爲民之本,民爲國之本。
爾所敷衍爲說者,識解誠可取。
而其雲:『自箕聖之始敎井田,燥處,乾付種,濕處,水付種,我國所謂乾播水播者是也。
移秧之法行,而廢農者多。
自明年己未,廢注秧爲付種,其利博哉者。
』卽近日廟堂講究之策也。
然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治民如烹鮮羹,擾之則雖師古之美制,未必有立效,去泰去甚之道,在方伯守令矣。
其雲:『近於山有堤,堤所以貯水,近於野有洑,洑所以引水,近於海有堰,堰所以防水。
山野繡錯,湖海碁布,昔人所築,無處無之,而流沙塞堤,轉石衝洑,驅潮壞堰。
小者借民力,大者緻官力,自春初始役,修治考勤慢,爲殿最之高下。
古未築而今可築者,又出國穀完役。
或有出財蒙利之人,特施賞典者。
』亦可謂切實。
令廟堂,指一草記,以爲未墾前措處之地也。
其雲:『陳荒廢棄,孰不欲起墾?而今秋纔起,來秋執蔔。
如此而責之曰,土地闢人民衆乎?勸起勸耕,隨土定稅,限以六七年,或四五年,使吾民之無衣無食者,得以煖飽者,』此三年勸耕,次等降續之意也。
年前嶺南有所知委,近果有效乎否?與尾陳條件,亦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覆啓言:」堤洑堰申飭事,其所謂:『借民力緻官力,考勤慢爲殿最者,』卽不可緩者也。
然於借民力緻官力之中,又自有多少層節。
如小小役處作者,例必運力,年年修治。
先就各邑堤洑堰之蒙利廣而壞塞甚者,名定其幾處,而用民之當以千萬計者,以所劃賑資中劃出幾石,作爲糧資,量其日字,期於竣役。
則此實合於荒年興作之政,而丁取雇食,賑口必減,穀散閭裡,亦有餘效。
爲先以此分付三南道臣,面議守令後,以其可合修築之處,竝卽令狀聞,而必趁氷解之後,農殷之前,一齊訖役,以其形止馳報本司。
自本司稟旨,另擇識農務解水利者,分行考察。
至於古未築,今可築者,除非十分無疑,不必一時發令,以緻煩擾。
此則毋論大小民人,若有相形便而就功役者,其爲可尙,豈止捐財補賑之功乎?道臣狀聞,拔例論賞。
守令考績,本不出於七事,而農爲七事之首,則以課農爲殿最,卽是法意也。
此後則先書農政優劣,次及他政之意,定式知委。
蓋此修築之政,不但三南爲然,諸路亦當一體擧行。
而畿甸東西北事情稍異,就此覆啓中辭意,節略行會。
「允之。
柳東範疏曰: 」臣隻以嶺南一路所見聞者陳之。
凡菑於稼者非一,而惟旱爲最,重於農者非一,而惟牛爲大。
還穀不均,貧富失業,簽丁多匿,而孱農莫支,新田執蔔,而墾闢不廣。
至於稌宜濕而黍宜燥,綿喜暘而麻喜雨,皆農者之習焉者也。
最其大要有六,曰深濬堤澤也,曰用水有節也,曰繁殖畜産也,曰糴均貧富也,曰役蒐漏丁也,曰勿稅新田也。
近來歲比旱暵,人則委之於天,臣則曰人自旱。
夫夏必有雨,而有時而旱,冬必有雪,而有時而旱,又或有冬旣雪,而春又雨者。
雪之所瀜,雨之所渟,無費一勺,俱滀細流,則冬春五六朔之所得,足以禦夏三朔之乾。
故古之堤澤,其深不測,深也故貯水也多,多也故禦旱也優。
今則不然,堆阜之捎囓,流沙之積聚,凡幾千百斛,而十年之內,不一疏鑿。
恭儉池,自古極無之歲,未見其涸,今則旱未數月,水已告竭。
此無他,隻築其外,不濬其內也。
濬之當如何?一堤仰漑之戶,力或不給,則官調他堤之民,合力共濬。
此堤旣濬,他堤又濬,歲必一濬,以深爲準,所濬之土,增築其防,則堤安得不深,水安得不多,旱安得爲災乎?所謂深濬堤澤者此也。
凡民慮不及遠,旱之時,一勺莫得而纔得小雨,更無所恡曰:『苟已浸矣,貯之何爲?』夫田旣獲而水有餘,則以其及春翻耕之急也,雖不得不以次瀉去。
而堤築則固當修其缺而貯之也。
至於當夏浸秧之時,一日受灌,足支四五日之旱,則朝決暮塞,更待四五日而決之。
以此爲率,不當不向洞瀉,有賸水於彼,而無餘者於此。
所謂用水有節者此也。
夫農貴深耕,耕深在牛。
故牛禁,著之金石也。
貧民坐無牛,失耕者十之五六。
且捧糴之時,必先籍有牛者,督使賣牛納穀。
臣之愚計,申明五家作統之法,一統之內,合財備牛,三四年聽其一改,且當捧糴之時,勿令賣牛納穀,則將見人皆有牛,人皆深耕。
所謂繁殖畜産者此也。
有水有牛矣,而尙不得耕者,無農糧也。
糴法本欲富貧均食,春頒也均,故秋斂也易。
而今則富民,無一受糴,貧民之偏受勢也。
偏食則受困勢也,受困則廢農亦勢也。
非獨戶還,又有結還,貧者無結,理當無還。
而間多養戶之奸民,貧民之多結還此也。
且有停捧之宿還,則雖蒙一年之豐,難償屢年之還矣。
臣之愚計,痛革養戶富拔之習,則貧民少還,且無懲隣賣牛之弊。
所謂糴均貧富者此也。
古之二疋,今爲一疋,民宜益饒而反益貧者何也?軍丁不能蒐匿也。
把摠哨官,皆庇一門,風憲、約長,亦護一室。
臣謂嚴飭守宰之臣,所謂把、哨、風、約之類,隻渠一身外,一幷充役,其他掩覆者,嚴明査櫛,則丁口十倍於前,良丁富實,擧入編戶之役。
所謂役蒐漏丁者此也。
夫茭牧廢壖之可墾者多矣。
貧民無土者,不敢起墾者何也?纔已起墾而便皆執蔔,新墾者或不足以當其蔔。
則民何以願耕乎?臣謂起廢之田,限十年勿稅,雖十年後,切勿高等執蔔,則民必願耕。
所謂勿稅取用者此也。
「 批曰:」爾以嶺外之人,見求農書之綸音,有此應旨對章,其所陳皆有所據,益知人才之無隔遠邇。
嘉乃嘉乃。
所謂:『菑於稼者非一,旱爲最,而重於農者非一,牛惟大。
貧農失業於還穀,孱農莫支於簽丁。
古之堤澤其深不測,魚龍窟而艇艓泛。
今則恭儉大堰,旱卽告竭,竝與一過之流,用水無節。
茭牧廢壖之民,不敢起墾,利未及而害先及』雲雲者,爾言是矣。
使人人服力勤作,因天時而興地利,流行之災,豈至於艱食?而替人之功,助人之力,有則墾,無則荒,一牛之力,當百人之力。
所以殺牛之禁,比殺越之律減二等,著在典憲,近因大臣之言申禁矣。
還穀簽丁之弊,疏淪與勸起,付之廟堂,與諸疏參看,使之從長稟處。
「 蔔台鎭疏曰: 」農功之所先務,莫要於興水利,水利之效,莫要於堤也。
臣嘗讀故處士柳馨遠《隨錄》曰:『扶安之訥堤、臨陂之碧骨堤、萬頃之黃藤堤,是謂湖南三大堤。
當其始築之際,竭一國之力以成者,而中間毀棄。
不過動數郡之力,依舊葺成,則蘆嶺以北,永無兇荒之年,湖南沿海之郡,可比於蘇、杭。
』近世經綸之士,柳馨遠爲最,而其言如是,則三堤之利,不言可知。
伏望明揀廷臣之習於此術者,待春興役,精抄飢民,使之赴其役而食於官,以至麥秋之時。
則此隄纔成,民食將裕矣。
煙茶之糜穀,其害孔甚。
臣謂元帳之田,勿許種茶。
又禁劚山燒林之習,其爲不作無益,害有益者,莫此爲要也。
牛酒松三禁,實爲國家金石之典也。
近年以來,禁酒弛太。
酒流生禍,糜穀之害,的然甚明。
而祭祀之需,賓客之供,不可盡禁,臣謂勿禁其私釀,但禁其買賣,則民食之所補益,決有顯效也。
牛禁則恐不可一定也。
泛駕僨轅之犢,老敗無用之牸,周處無路,立而飼養。
且百日之勞,一日之樂,在於歲時,莫不屈指顒望,伐牛釃酒,朋集燕飮。
臣謂私屠之令,不可不嚴而至於歲時一屠,特許寬假。
吾東四民之中,農者甚少,官吏之害於農者酷矣。
臣謂定其額數,大邑不過四五十,小邑亦減其半,其餘皆驅之歸農。
則通計八路,當添累十萬墾土之民矣。
「 批曰:」三日莅政之餘,如物在喉者,湖西之爾,與湖南之張顯慶,欲爲收用,而特除之繁絮,或近渴縵未果焉。
爾與顯慶,皆多年兼史,而爾則甄復後滿瓜陞資,未爲實職,顯慶壬申年登科,明年爲七十,猶在角圈之列也。
際見爾疏,盛陳經綸,殊可嘉也。
許令廟堂稟處。
「鄭始元疏曰: 」我東沃野數千裡,間多空地之棄,以其灌漑之無計也。
今臣別有設筒引水之法。
自高而流,從地形而下者,水之本性也。
作田處雖在水下,然間阻邱陵,及有深壑,則引水中斷,難以踰越。
故雖有沃野,廢棄者以此也。
臣所謂設筒之法,陶甄瓦筒,而中通外圓,自上流鱗次埋之於土中,導水於筒中。
而若逢川壑,則隨地形埋筒於水底,越其低,若阻高岸,則從地勢而立筒於岸邊,踰其高者。
無他理也。
源流自高而入于筒中,則水積中而流不息,故陞高而踰者也。
如是引水,則不計高低遠近,灌水作田,奚特築堰防洑之利乎?「 批曰:」爾旣別有設筒引水之法,發前人所未發,質言於章奏。
仍言其制之陶甄瓦筒,中通外圓,壑則埋而越其低,岸則立而踰其高。
試之則可知其利用與否,卽令戶惠堂,取考論理草記。
「戶曹判書趙鎭寬啓言:」臣與惠廳堂上鄭民始,招問鄭始元,則其言以爲:『水之趨下,其性然也。
若夫設機激巧以行之,終非水之性,故可暫而不可久,可少而不可多也。
今所陳設筒引水,亦似乎激而行之。
其實則上流受處,高於下流,洩處雖引之,數百步之遠,紆回曲折,或起或伏,畢竟噴起處,較之筒口,蓋落下幾許。
此無他。
水之性,終必趨下故也。
嘗裁竹筒試之鄕中,明知其無疑。
若以陶瓦爲筒,其交接處,兩口相銜,外設小圍,間實油灰,可免滲漏之患雲。
』臣等依其言,以竹筒試之,則數轉起伏,如山字形,而亦果引起吐噴如法。
且見其所爲書等,不過兩葉,隻論此法,別無他制之旁及矣。
大抵從古水器如龍骨王衡之類,皆是卽地引水,激而高起,終非水性之自然,故不能久行無弊。
至若農書中連筒法,特推而大之耳,比他取水之器,似可易行,然而夏則沙或遇潦而中壅,冬則水未盡洩而內凍,春秋修補,勢所必至。
雖以瓦陶爲之,引之數百步或幾許裡,則費用多少,特其餘事,其所燔成者,能不苦窳而合於用,有未可必。
但其所言,不爲無理。
渠是南土之人,地形水勢之可設處,想必稔知。
令本道知委地方官,使之依其言擇地設施,待其事功之成就然後,頒示諸道。
「從之。
李宇烱疏曰: 」臣於水利之說,粗有講究,曾以造輪灌漑之論,陳疏蒙批,一則令度支詰造,一則令道伯驗試。
事鉅力綿,荏苒至此。
而臣前疏所未及陳者。
卽伏堰之法也。
今世築洑者甚多,而皆不得其法,枉費財力,不見成效。
臣竊以爲築堰亦有道。
多燔方甓,稍大於瓦,而廣各數尺許,鱗次作溝,自下漸上。
欲其蓄水則閉塞之,欲其洩水則開導之,比之疊石扃木之法,尤爲便利,而所築自堅確。
臣嘗於《農政全書》,攷其圖譜,而得水柵之法,始知築洑之妙方。
何者,有衍平沮洳之地在於川邊,可作澤農者,就其上流之多灘處五裡十裡之間,有石岸盤結,合作洑口者,設柱施杙,而其間架,必如長廊之制,橫截一川之廣。
而柵之上下兩傍,植以編木,使大石不漏,而石則不計巨細,雜聚而亂庤之,以其所編之木爲界限。
則其柵一成,隱然若石巒,橫亘防水甚鞏,而用木至少,築石實多,則泥沙凝合其間,雖有潦不少撼,其策可以萬全。
若於沙川,則用藁葦等物,周遮于水柵之旁,而塡土石其中,使不得滲漏,則所築亦堅矣。
過此以往,其岸若高於川,至一丈二丈,必有軸有輪而後,可以貯水而灌漑之。
水車之制甚夥,惟龍尾爲最。
其器以圓木爲軸,而上下均之,其溝作螺旋之斜勢,而隔以編墻,圍以薄闆,用柒灰與瀝靑而塗之,使之無罅。
作鐵樞兩端,倣句股而竪之,隨所處而作八齒。
次以臥軸之立輪,其齒相接,其旁一輪,附以受水箑,則三輪相應,不用人力,隨湍勢而自轉。
其水沛然,由墻溝而湧上,則其制視他車尤妙矣。
此外有高轉筒車者,亦可用於流水。
視其岸而作大輪,順流而架設之。
其輞則橫繫以闆,使之激水而轉之,縱懸以筒,使之挹水而瀉之。
則其功不下龍尾,而得水差少矣。
至於陂澤井泉處,地稍深卑者,可以恒升車挈水。
其筒之長,與岸均齊,下端以薄闆隔之,隨其方圓而作孔,鍛鐵爲舌,以爲開闔之具,別植長竿于闆而上下之。
則此如皷爐鞴而風生,水從筒中出,而滾滾不撤。
若夫玉衡之盤壺雙筒,與夫虹吸之法,皆以銅錫作之,臣不能試之。
此其車制之大略也。
臣竊謂三南畿甸,可以興水功者,邑邑有之,或爲新築,或因舊址,爲洑爲堰,其利甚博。
然平郊廣陸,旁帶大川,不可築洑者,水車不可無也。
「 批曰:」飽聞爾孜孜於水利,嘉乃誠力,所以有造試之命。
而尙未爲焉雲者,近來事皆如此。
爾疏下廟堂,此後籌坐時,招爾細叩,必令一試之。
「廉德隅疏曰: 」臣聞善敎不如躬行。
伏願殿下,遵先大王已行之規,行耕蠶之禮。
則此國家勸農之大政,不勸而自勸矣。
農政,一曰不擾民不奪時,二曰助農種給農糧,三曰豫則立勤則得,四曰均田政闢土地,五曰敎以義懲以刑。
何者,民惟邦本,本擾則難立,時有農節,節違則無成。
助農種給農糧雲者,孟子所謂:『春省耕而補不足,秋省歛而助不給』之意。
今也則不然,嗟我農民,終歲作苦,及其秋熟,盡輸官府。
而實穀則盡歸於營府,耗穀姦吏囊橐,而農民受食之還,不過皮穀而已。
年分告歉,則或蕩減或停退,或代穀許捧,而貪墨姦猾之輩,掩其行關,鞭撲督捧。
至於無田土無族隣,難捧者然後,開示關文。
所謂蕩減與停退之實效,盡入於中間弄幻,實爲農民之大瘼。
而此弊最甚於北路者,無他,自癸甲以後,罷暗行繡衣之故也。
豫則立,勤則得雲者,春不早耕,秋無所獲。
凡我農民,胡不蚤蚤乎?襏襫三農,銍刈三秋者,此《七月篇》所謂無非豫也。
且夫田政,亦農政也。
北道量田在丙午,而自戊己以後,水道變易,而田稅則一從丙午量案田稅。
若是不均,而農政何以勸哉?另擇道守臣,均田政然後農可以穫也。
至若闢土地雲者,我國之廢四郡,久廢不闢。
曾於甲寅,西之慈城,北之厚州,兩鎭之地,有許民闢菜之敎矣。
厚州設鎭三載,民戶至八百之多,而拘於邦禁,不敢加闢。
許闢四郡,使日聚之民,入此作農,則此實勸農之一大政也。
敎以義懲以刑者,何也?闢土作農,飽食逸居,而不以義敎之,則民彜斁矣。
敎之而若有犯科之人,則刑以治之,然後人倫可明,王章可擧矣。
「 批曰:」親耕親蠶,卽我列朝已行之典禮。
而顧今治敎政謨,萬萬不及於列朝,何敢先從儀節間事爲而修述乎?修述之實,在於醜月頒綸之有一分實效也。
北關之姑未差遣繡衣,非未遑也。
前此旣言於臺臣之批,而行將觀勢下送。
外此所陳,當留意。
「劉宗爕疏曰: 」爲治之道,責不專則事不一。
依《周官》司徒之職,別立勸農司,有土均之官,有均水之職,有簡器之吏,俾令各自董飭於列州列邑,一聽其便宜,稟咨以行,而以時巡審方伯守宰之勤慢虛實,皆有以論啓。
則方伯守宰,必有所勸,而知所以蕫力矣。
農夫所患,在於地征之不均,水功之難力,器械之不備。
若使地征均水功興器械備,則天地人之時與力,自然沕合,亦豈待自上命令之一一提飭者耶?「 批曰:」地征與水功與器械三者敷陳,爾說極有理。
勸農之宜有所掌之司,爾言亦然。
竝許廟堂稟處。
「尹在陽疏曰: 」當今之世,所當變通之時急,若有八焉。
一曰均倂作,二曰蠲白徵,三曰禁南草,四曰許民耕,五曰充良役,六曰矯糴法,七曰減吏額,八曰革科弊。
均倂作者,實爲無土者之有土也。
蠲白徵者,水田則有初不落種,未移秧等災,特許無稅,獨於旱田,雖有今陳舊陳,樹木成林之地,亦皆納稅。
目今民情,皆願査陳,俾無把束白徵之弊。
禁南草者,生穀之土漸縮,民財之艱益甚,南草之害至此而極,可不禁哉?許民耕者,毋論五軍門、各宮房、忠勳府、勢家田可耕處,陳棄者多,而居民起耕,則本主還奪,故永棄而不耕。
如此之地,許與民耕食,則民有生穀之利,國有收稅之利矣。
充良役者,良丁無實之弊,去而益甚,凡有除番軍官及除役村裡者,一倂革罷,則可以充死者之番矣。
矯糴法者,自今爲始,糴穀與餉米,皆折半留庫,折半分給,春間作錢,一依京司發賣例,乃於時準價之內,減價許賣,秋後從時直,以其錢貿置新穀,明春則以前春折半留庫者發賣。
凡於春秋市直之間,雖有貴賤懸殊者,減價之中,每鬥必取三錢之剩,其餘盡歸之民。
則官無督捧之苦,民免族隣之徵矣。
減吏額者,毋論大小邑,害及生民,計其邑之大小,稱其額之多寡宜矣。
革科弊者,爲今之計,京儒等四學敎授,受五部擧案,出各體科文之題,試取其入格者,各以其榜,呈于太學,則大司成以四學榜中人,試于前,呈于禮曹。
鄕儒則各其本官,受各面單子,出題試取,一如四學之例,各呈于禮曹。
大小科設行時,照驗於禮曹所在,則永無一人之蹂傷,亦無一人之倖占矣。
「 批曰:」爾因農務,而敷陳諸條,殊可嘉也。
竝作之均,井田限田以外,最好之規。
而綱擧然後目張。
雖以朱夫子通才達識,亦於令行規制,每緻鄭重,未嘗言其一朝卽改,則此亦類是矣。
白徵之蠲,爾言固是。
容俟稍熟之年,擬試査陳之擧矣。
南草之禁,禁之非難,意或有窒礙處矣。
許民耕食於官田富民田,陳棄處事,此在於道伯矣。
良役黃白之弊,可勝言哉?除番除役之革與不革,亦非朝家之更煩辭敎者。
但當以此考察列邑擧行之勤慢矣。
糶弊之半留事,卽近所講究者矣。
大小邑吏減額事,曾因他疏,廟堂屢有覆奏矣。
科弊釐革,卽初元詢諮中一條,而荏苒至今者,非謂無可施之良法,法不能徒行。
鄕擧裡選,與孝悌力田等項名目,施之於今,萬有一有其名而無實,則莫若初不輕施之爲合謀始之體也。
近予所以百裡則必施於三司,用人則必求諸牧民者,欲使所用如所求也。
然而歷詢然後可決矣。
「 鄭錫猷疏曰: 」臣請先論我國之地利田土農器,後論不失時之義不失所之方。
沃沮,山多而濱海,帶方,峽窮而川深,樂浪,西北背山,東南開野。
三南,水深土饒,海西畿甸,土薄而山峻,瀕海多斥鹵,近海多沙石。
臣嘗於圭竇之中,有所揣摩者,可以遍用於一國,而宜於燥濕高下者,惟田車是已。
蓋其利有五。
春則有糞車,一車之運,當五牛之載,一人用一車,減四牛四人,牛力紓而人力寬,其利一也。
方農之時,糞田尤急,先一時則穀倍,後一時則穀減。
若用糞車,則敏事而及時,其利二也。
秋則有役車,方其收穫之時,有牛有餘力,無牛亦無任負之勞,其利三也。
郡縣捧糴之時,氷雪塞塗,牛足怯滑,人肩將穿,若用役車,則大者駕之,小者推之,其利四也。
且夫牛馬之病,常在於背足,由於駄重而力竭。
若用車,則牛馬竝全,其利五也。
臣聞祖宗朝,欲行錢貨,而民不悅,時則有若故相臣金堉,請行之自站舍。
始站舍者,行路之所共由也,耳目之所共慣也。
今車制亦自站舍始,則必漸效而民不撓矣。
凡八路貢賦之輸,例皆貰馬,計千裡而償二千錢,一駄之貰,殆當一馬之價。
若自郡縣凡駄運之物,皆以車輸,則站舍之貰馬者,亦將以車代馬,不失生涯,轉轉相效,將遍於國也。
失其所則器不足賴也。
「又曰:」當今之急務,莫如祛二害興四利。
何謂二害,曰冗官也,冗兵也。
何謂四利,曰擇賢材也,均田制也,闢閑土也,和糶糴也。
「 批曰:」還弊,旣發策以問之,寧或爲無用之空言?數十年前營閫之臣,捐俸防役等瑣屑名色,幾皆罷其券而停其債,畢竟卽不過容手於取耗之穀,內而京司亦然。
江蔘也,婢貢也,特其大者,餘不可殫擧。
夫法也者,如器之置於地,惟在用之之如何。
還穀之爲小民切痼之瘼,非不知也。
外此減貢而給代,被惠而息肩者,又不啻幾十萬。
則若不從他,別般講究於行之兩便之道,徒然發令曰,雲雲,豈可乎哉?附陳經綸,下廟堂,看詳措處。
「鄭道星疏曰: 」凡稻種,有強者有柔者,柔者遇旱則難茁而易枯,強者於水於旱,竝無害焉。
蓋稻種之強者有三,天上稻,鬥於羅山稻,淳昌稻是也。
三稻之種,其性最強,故小畬則注秧,乾田則付種,而二月翻耕,三月付種,則晩秧移揷之時,此三色苗,半已成長,而結實亦早,雖遇水旱,少無所損者也。
三南多水田,五道多旱田,若使種三稻之法施行,則於三南其利尤博矣。
春窮之時,貧難辦種,易緻失時,特貸還穀,俾免失時。
又自官分付裡民,使之起墾,則野無陳荒之弊矣。
凡民惰其四肢,不歸於農者,別遣繡衣,廉探遊衣食之民,則民皆力穡矣。
「 批曰:」爾疏不過十許行,而三稻之種法,牛禁之敷陳,皆懋實適用之言。
有司堂上,旣經完伯,招問意見,一以爾說,試之於南邑可試處,向後食效必也。
「敎曰:」所以問之者,懋其實也,應旨亦當然。
近來諸疏中質實,初見於此人。
左相招見,如可合用,草記。
「備邊司啓言:」鄭道星招問來歷,則渠以家計稍饒,補賑蒙帖加之恩,其不頗解文字,故意授搆呈雲矣。
人旣務實,言亦近質,而合用與否,有不敢質言。
「金夏璉疏曰: 」水車之材,專用眞檀兩木,沿海之民,辦得無路。
今夫慈城、虞芮、閭延、茂昌四郡,連抱之木,可作車輪舟楫棟樑之美材,彌滿山野。
沿海之民,自願往取水車舟楫之材者,成給公文,各從所願,或作水車,或造船筏,自慈城界順流而下,則至龍川海口三四日程,自龍川達于京江及三南,不過一旬之間。
水車制作之法,前察訪李宇烱外,無人知者。
特送李宇烱于慈城,多作水車,沿海邊每州各賜一乘,使每邑農民效之,未滿數年,水車利農之法,遍行國中,而舟楫之相資於農民者,必不少矣。
「 批曰:」疏辭竝令廟堂,論理稟處,俾益農政。
「李敬五疏曰: 」我東之田疇多荒,杼軸俱空,非由乎農書之不備。
自有其本之當先者。
傳曰:『一人不耕,天下有飢。
』我國之民,冒托於吏胥輿儓之藪,追逐於廛市駔儈之叢,下於此則乘便學商,闖機爲盜,皆欲不勞而食。
流亡相續,戶口日縮,而八域黎庶,不耕者殆過半矣。
臣愚竊以爲,當今農政,先務在於盡驅遊食之民,緣南畝而歸於農,而後農書可用也。
「 仍論本府採蔘之弊,乞賜停罷。
批曰:」爾所謂使民緣南畝,歸於農然後農書可用,爾說約而盡。
今之弊俗,惟知趨錐利,任他不抑,何望反本?先從爾邑之曠土,躬作田畯,今日闢一隅,明日墾一頃,能有日闢之效,則可謂不負知爾。
下諭道臣,來頭夏冬殿最時,該倅實績,措語懸註於題目之下。
所謂『勸採之規,徒開蔘商牟利之路,釀成一道妨農之害』雲者,事理皎然。
旣聞之後,何可任其爲弊?下諭道臣,斯速狀聞。
「金萬疏曰: 」因天時資地利修人事,爲農之本領,興水功相土宜利農器,爲農之先務。
則南北之宜不宜,峽野之喜不喜,注秧付種之利害,煙茶火粟之便否,此乃節目間事。
而我東雖小,南北爲數千裡,風氣之不竝,土性之逈殊,固其理也。
注秧得失,此最可商。
水根源源,則水付可矣,土性柔細,則乾付可矣。
濕不沃旱不乾,或土塊頑硬,鍬犂不入,水治則成,旱治則不成者,在在參半,注秧非嬾農之爲,蓋土品之使然。
禁其太過則可用法禁之,臣不敢謂必爾也。
火粟之利亦大矣,名山陊剝,果有其慮,而千百年流來之弊,恐非一朝之可禁也。
所可痛禁者,煙茶也。
欲禁其種,必也先禁其吸。
糶糴之許多奸弊,其本在於混置,欲捄其弊,莫若面庫之爲得也。
臣以爲各於其邑,仍舊倉舍,就其中隨面數立壁隔間,而間之闊狹,視面大小,該面所納,不許越間推移,而壁揭面名,區以別之。
糴時令民自納于庫,糶亦如之,庫門上下。
上設鎖鑰,不許無時開閉。
各營耗穀及官下雜役穀,不得不以時出納者,別立一庫。
則民視官庫如私藏,惟恐穀之不精矣。
「 批曰:」爾疏所陳,不可以草草應旨言,爾誠可嘉。
廟堂論理粘啓。
「備邊司覆奏曰:」移秧隨土宜,火粟不可禁,禁煙茶修堤堰等事,此皆已陳於前後覆啓。
糶糴仍其倉舍,隨面數立壁隔間事,如欲以官庫而寓社倉之意,使民視同己物,相爲自謀,則今此所論,非無可採。
而邑有大小,面有多寡,有難一例施行。
先從彥陽一邑,使之博詢民情,無煩民力,試其便否,如果有效,則列邑視傚,以爲次第推行之地事,分付該道。
「敎曰:」還弊先試該邑甚當。
嚴飭該倅擧行。
「金養直疏曰: 」臣聞《農家雜說》曰:『芙蓉花開之時,取其第一朶,秤其輕重,以知來年米價之貴賤。
』又曰:『欲知來年某穀之爲豐,先看今年五木茂盛,種之。
禾生於棗或楊,黍生於楡,大荳生於槐,小荳生於李,麻生於楊或荊。
』臣見昨年棗葉盛而老楊茂,今歲禾農可勸。
又見《四時立節歌》曰:『冬至天晴無日色,來年正唱太平歌。
』立春詩曰:『但得立春晴一日。
農夫不用力耕田。
』《除夕歌》曰:『但逢此日淸明好,分付農家好做懷。
』臣見昨年冬至,天色果晴,而日光依微,立春又復淸明,兼是除日。
臣以三句詩意推之,皆是吉兆。
又見正朝,微有西風,東方有黃雲吉氣,今歲之豐穰可占。
又見《古方》雲:『正月初三日雨,四月水多,四日雨,五月水多。
』臣見今年正月初三日,天有雪,初四日夕雨,是爲吉兆。
臣以爲四月五月,卽農家最緊之月,農民趁早耕種,及是兩月,無失其務,則其後雖有小旱,不甚爲害。
臣以爲,今年勸稼,以早爲可。
「 批曰:」所陳儘有意見。
許令廟堂稟處。
「李齊華疏曰: 」《農政全書》,自古傳授良法。
刊出此書,廣布中外,則爲務農之一助矣。
抄出貧民,分授富戶,授田土助種糧,則當年內已無身役還上之難,而行之數年,能自樹立矣。
國內堤堰,無邑無之,而堙塞乾涸。
且不洑之禁上洑,已成痼弊。
可合開洑處,一幷開洑,則實爲民國之幸。
甘藷之種,最宜救荒。
廣布諸道,實爲補穀之一助矣。
一自庚辰年,嶺南稅穀,以嶺民嶺船運納,六十餘船之改造改槊,無年無之,元定株數之外濫斫,不啻爲三四倍,故左右沿封山,今焉童濯。
且下餘石船主沙格,俱是農民生手之故,臭載之患,歲所不免。
無寧漕倉依舊仍置,隻使京江船人,曳船下來於各漕倉,分載以納。
則判異生手可免頻頻緻敗之患。
六十船隻,分定三隊,各自其隊,另加檢飭,亦或有臭載,則令當該隊二十船,幷力備納。
則嶺民自歸安業,封山松濫所之弊,該邑民再徵之患,可竝除矣。
「 批曰:」所陳多有可用之語,許令廟堂,粘啓稟處。
「備邊司覆奏曰:」《農政全書》,廣布中外事,農家者流,此書最稱詳備,兩南中稍待年豐,使之刊布。
抄貧民授富戶事,先恤窮農,卽同井相助之義。
鄕有善俗,自可不勸,而能自官發令,則必有抑配之慮。
至於身還移徵,尤非導民成俗之意。
置之。
堤堰事,堤堰冒耕,法禁至嚴。
當此申飭修築之時,反請許墾,似由於未諳事體之緻,竝姑置之。
甘藷事,甘藷實爲救荒之要種。
南沿諸邑,間多有之,年前亦已申飭培養,而實效有無,姑未可知。
更爲另飭諸道。
嶺南漕船事,漕船實爲松田之耗蠧,此所以有船制變通之議也。
今此京江分載之論,雖不無意見。
漕倉設置,漕卒團束,已有定制,不可以些少弊端,遽議更張。
請姑置之。
「敎曰:」《農政全書》,廣布中外事,近來印本,在處稀闊,是豈命撰命印之本意乎?今番所陳諸說中,有可採用者,就類補輯,以爲廣頒之地事,分付鑄字所。
甘藷取種事,其功之幾與菽粟等,充腸潤胃,味亦悅口。
所以購貿栽植之方,亦不必別頒新令。
令各該道臣,各思食效之道,無或看作例飭。
嶺漕船更作京作隊船事船粟轉運之政,夙宵苦心,在於減其造船,通用兵船京船,使山木不濯,江流不塞,竝與農政,爲俱益之道。
前旣歷詢,第當一番踐言而已。
此條姑置之。
以待來頭諸道應旨之疏與冊,廟堂回啓與批旨,必皆錄送該道,使道臣,招緻其人於公堂,具公服面傳,一以信朝令,一以尊體貌。
「 時投疏者多草野,而上一例優批,令廟堂稟處。
金天肅、尹溥、廉德隅、康堯愼、張志瀚、李尙熙、李仁榮、尹弘心、鄭應參、金應麟、崔世澤、金緻大等疏,無所建明。
緻大文辭,視諸人較長,特賜《朱子書》一部。
張??以下,進農書者,輒命廟堂稟處,有寸善可取,令內閣,採入於新編農書。
李晩祿、李文哲首先應旨,晩祿又言,爲治莫尙於得人,上,以爲知所本,賜《大典通編》,文哲賜韻書。
柳鎭穆最稱旨,除官。
鎭穆農書曰:」臣伏奉綸音,敢將訓農治農利農害農者,條列爲十五目。
一曰申明鄕約法,蕫勸農民也。
一曰分田三等而付種移秧,各隨其宜也。
一曰沿野邑各倉儲置雜穀,種還以備代播也。
一曰廣開隄堰,以通水利也。
一曰嚴山禁以厚水源也。
一曰頒下水車之制,以利引水也。
一曰均平水利,以惠小民也。
一曰參考《農家集成》,成爲今農書也。
一曰夏月農時之不擾民也。
一曰綿田給災,以勸綿農也。
一曰水田飭種秋牟,以裕農食也。
一曰倣行社倉法,以助農糧也。
一曰春夏耕耘,必先窮農也。
一曰博訪治牛疫法,附之農書也。
一曰貴農勸士,化成鄕俗也。
「林博儒亦進農書,鎭穆鄕人也。
與鎭穆同進書曰:」一,擇立農官,以勸課勤慢,付之殿最,蕫勸惰農也。
一,禁山養木,以厚水源也。
一,改修川防,增置堤堰,以通水利也。
一,修防置堰之後,嚴立科條,以均灌漑也。
一,頒行水車制度,以利水功也。
一,定立限田法,以起惰農也。
一,畓分三等,以爲移秧付種代播也。
一,沿邑各倉,換置雜穀還,以備代播也。
一,還餉分給,必於當農前。
一次優給,以備農糧也。
一,申明鄕約法,以爲資力務農也。
一,貴重農夫,使民趨農也。
一,嚴禁煙茶,以廣農田也。
一,相土品卞穀性,以備耕種也。
「備邊司覆啓言:」取見柳鎭穆冊子,其條不紊,其說有據,畢竟以鄕約之講行爲歸趣。
第觀農政之漸有成效,一依漢法,別立孝悌力田之科,亦未爲晩,請今姑置之。
「敎曰:」嘗見先正宋文正敍公州牧使申渢所編《農家集成》曰:『朱子書中勸農文數條,固群黎百姓之所日用者。
其曰孝悌,其曰禮義,未嘗不竝及於修堤翻土之榜,則不待他求而知所以用其力矣,』旨哉言乎。
可以爲農家之指南,化俗之源委。
而近見公車日堆之章,未有說及此者。
惟公州生員柳鎭穆能言之。
編是書者,卽公牧也,今於一百四十有六年之後,其言又出於公之士者,可謂奇哉。
所陳十五條,皆是南康榜文之支流也。
其所謂申明鄕約,蕫勸農民者,卽朱夫子中春之月,載酒食出郊,延見父老,以告農桑之務,孝悌之方也。
其所謂付種移秧,各隨其宜者,卽朱夫子浸種下秧深耕淺耨之意也。
其所謂雜穀代播者,卽朱夫子趁時犂翻,多種二麥之法也。
其所謂頒下車制者,卽朱夫子有塾者賴車戽之術也。
其所謂均分水利者,卽朱夫子陂塘淺漏,合力開掘之策也。
其所謂農時不撓者,卽朱夫子貧民下戶,枉被追呼之諭也。
其所謂綿田勸農者,卽朱夫子以星子知縣王文林種桑等法,發下三縣之規也。
其所謂倣行社倉者,卽朱夫子以諸葛、千能等家米,置倉給代之論也。
其所謂耕耘必先窮農者,卽朱夫子窮民歡喜之本也。
其所謂訪治牛病者,卽朱夫子耘犂之功,全藉牛力,及時餧飼,不得宰殺之訓也。
其所謂貴農勸士者,卽朱夫子學道修身,興起民戶之旨也。
若其嚴山禁者,卽朱夫子所不言,而以其南方多水而少山也。
此固已試於古昔者,專係於守令蕫飭之如何。
自廟堂,以所進冊子中條件,關後錄,行會於本道外七道及華城府,俾各看詳,勸飭管下守令,可以效倣者,着意採施,期有實效。
其中糞田之利,尤爲要切於作農。
柳條之排田也,浦泥之和灰也,蓋屋之朽藁也,醎水之澆土也,以至地肥,則鋪檟葉而防蹲縮,土浮則均細沙而收倍利,自有妙方。
惟人不行,此在勤與惰之間耳。
故向於綸音,拈出勤之一字,以爲一篇之字眼,今此敷析,能以勤爲歸,亦甚嘉。
乃以此批旨,下送該道,使之謄給於柳鎭穆處。
「備邊司又啓言:」林博儒所陳十四條中,十條,與柳鎭穆所陳同。
其中定之限田也,分還合等也,嚴禁煙茶也,勸民節用也,乃是鎭穆所不言。
而限田則言非不是,有難遽議。
煙茶則禁之固易,亦不無效害之相參。
至若禦供不可闕雲雲,其說極爲猥屑。
鄕儒雖不識事體,道臣豈可不察?該道臣推考。
惟是分還一事,不無可採。
令道臣試之營下邑民,若爲便,行之列邑,亦無不可。
「敎曰:」限田事,言非不好,勢難容議。
雖以三代盛時言之,一夫受田,夏爲五十畝,殷爲七十畝,周爲百畝,民生日用之繁,田亦加畝,蓋可知也。
晉太康時,雖有一夫七十畝之制,而其還其受,史不傳法。
魏孝文始令均田,而不過因田之在民者而均之。
唐太宗口分世業之規,亦倣於此,及至永徽間,兼竝如故。
蓋自秦至今千六百年,能行授田均田者,不過二百載,自不得不罷,其勢然也。
以我國六路帳付之田,摠較之京外人口,除文武官三千餘人,雖人給一結,不足爲六百六十三萬六千餘結。
朝家自禦極之初,首先留意於經界之政,每一念至,夜輒繞榻,而未得其要者此也。
分還合等事,有班名而無率丁者,借乞隣裡而受還也,每每閪失,自是通患。
而雖於數三鬥受去之時,猶不免官屬之侵漁,店主之費用,況其數三包竝受,其能專一於種資農糧,有未可必。
姑爲試可於一二邑,亦未爲不可。
煙茶事利害相半,有如禁釀,不可輕議。
新豐張公之言,足爲可據。
勸民節用事,惟在朝廷導率之如何。
何責乎民?自卿等苟存心於師帥儉,自可如置郵。
予亦以此自省矣。
「張??、安聖鐸,又稱亞於鎭穆。
備邊司啓言:」張??農書,其一,相土宜播其種事也。
相土播種,向下綸音,有所提諭,大小民人中,如有通曉之人,則可以興起慕効。
姑難以某土某種爲言,有若條令者然,置之。
其一,農器中水車役車,尤緊於農功,而其中役車則可用獨輪車事也。
水車之制,非謂無其理也,非謂無其效也,亦非謂無其法也。
第念其制巧而其費多,故有非庸匠之可造,凡戶之可辦。
此我東所以未嘗昧其制而不能興其利也。
說者以爲:『中國之所用者,何處不可雲?』而中國之匠巧而工,中國之財豐而裕。
自其至貧而觀之,則無異我國之貧民,自其稍饒者觀之,其爲資産,不啻千萬於我國之饒戶。
故一車成而衆匠效,一村成而萬戶應。
此所以造之易而行之廣也。
今欲試之於諸道,則必也營邑合力,然後可造一二車,而小民人之轉相模倣,萬無其道。
至於役車,土俗各異,亦非可以發令而行之者,置之。
其一,湖南改量久曠,田地不均,賦稅不平事也。
改量之政,已陳於他覆啓。
待年豐稟定擧行。
其一,茂朱、順天之間,淘金者絡繹,農夫益鮮,一切禁斷,則遊食之徒,自然歸農事也。
採金之禁,法典本嚴,害農之事,亦莫甚於此。
各別痛禁之意,嚴飭道臣。
「允之。
敎曰:」其中農時之詳陳,儘有意見。
其雲:『雨水翻麻田,驚蟄備農器,春分耕早稻,淸明耕早黍,穀雨造鋤,立夏耕水荏,芒重收苧麻,夏至收秋牟,立秋耕蕎麥,處署穫早稻。
必先時翻耕,先時蓄水,亦趁時移秧,趁時耘耔。
移秧之過二十日後,卽初耘,初耘之過十三日後再耘,再耘之過十五日後三耘,則奄觀銍艾矣。
若違此時,則欲助苗長,其可得乎?』雲者,其所爲說,擺脫科臼,質實可喜。
且以鋤耞耘耔之經歷,一一條陳。
令該邑倅,別差保介之任,考其秋成後,勤慢報營後狀聞事,分付道臣。
「 ○備邊司啓言:「安聖鐸農書,其一,侈靡成習,農業懈惰,自今以後,市井無賴,無敢着貂羊之皮,閭巷細民,無敢被紬錦之衣,而良人之道袍,中路之唐鞋,家奴之笠子,店漢之蕩巾,一竝洞禁事也。
凡此諸條,多載法禁,惟在有司之臣,隨時而禁其太甚。
其一,種桑千株,是亦富人之産,貧民無可種之廣地,富人恥種樹而得爵,無論貧富,隨力栽植,多種者賞以衣帛之典,闕種者罰以不毛之布事也。
民生之源,係於農桑,種桑多者,何賞可吝?而第念衣帛之典,老少服着,截然定制之前,便屬虛文。
眞有準數栽種之人,則無論免賤、免役與加資,從所願施行。
而楊州之土,最宜種樹,爲先自本邑另試,而不毛之罰,姑且置之。
其一,飭鄕約,此是規風俗勸農民之大本,遠採周人同井之義,近取藍田呂氏之約,歷陳於下事也。
鄕約之爲勸農之本,誠是不易之論。
而多少難便之端,已陳於前。
此覆啓善爲講行處,則嘉奬之,未及講行處,則恐不必強令行之。
其一,借器借械資牛資糧之規,別飭洞裡執綱,勿論耕播移秧鋤耘收穫之節,元主先作三日後,泒及於貧殘之類,穀有餘饒者,買賣稱貸,勿出他面他境,隻令推移買販於一洞之內,則不憂貿販,大益推移,而令甲如是,有所不遵者,各別治罪,蕫飭之術,都在守令,奉行朝令,隻爲塞責之計,此則自道伯,考其農政治忽,水功興廢,以爲殿最事也。
牛器借助,每年勸農之綸,未嘗不諄諄於此。
而曉飭戒告,實心勸課,亶係守令,以此考績,前已行會。
至若元主之先作幾日,不可自朝家作爲界限。
又若饒穀者之勿出他面,隻令推移於一洞之內雲雲,此或守令一時權宜之策,有非朝家無外之意,著之令甲,非所可論。
臣以此諸條,逐一問難,且以言則儘美,而間多難於遍頒之意,曉譬其所以然。
則以爲:『如難遍施,先自所居楊州之地,斷以試之,以驗其效,仍以遍行,亦是由近及遠之道雲。
』此不害爲務實之政,請令道臣,分付該牧使,使之逐條看詳,採其可行者,隨卽採用。
」從之。
敎曰:「安聖鐸之言,決非臨時應旨咄嗟辦得者,深庸嘉乃。
侈靡之弊,奚特妨農而已?爲國爲家,百害竝至。
法禁之於化民,末也。
苟使朝家有卑宮菲衣之德,卿等有省騶減樂之風,則都民傚之,四方則之。
此豈非上下交勉處乎?諸條之付之該牧使,採其可行者,先試楊州一邑,卿言是矣。
而聖鐸言中逐細利雲雲,尤可謂切中時弊。
貌閱關市,縱曰行不得,若使朝廷隻務勸農,民間徒知力農,一切反於是者必禁抑之,則其爲效將見上而紀綱立,下而分業定,駔儈之弊俗,不期祛而自祛。
大抵我國之爲國,多賴士大夫之力者,以其多讀聖賢之書,恥言市井之利。
眞知如彼爲卑賤,灼見如此爲高爽,京外之民,畏其廉威,服其公明,相信而從官長之令,不敢爲捨本逐末之計。
今之士大夫,卽古之士大夫。
此一款,豈待更勸而益勉,爲聖鐸等漆室過計之憂乎?適當呼寫批旨,不得不略及之。
其中種柳一事,水生木,雖是五行次第,爲山者衣被草木,鬱然成林,然後土脈滋潤,泉源湧發。
而近來邱麓,在處童濯,一旬之暵,川則立涸,數日之雨,岸則善頹,旱田水田,俱受其損,豈但柳木一種爲哉?松、檟、枌、楡、椅、桐、梓、漆,無所不可。
年前故相之撰出《松政節目》也,有萬株以上,別般論賞之議。
而未見一道一邑之奉行朝令者。
如是而何望民人之聞風趨事乎?今不必別立料條,惟在乎修明舊典,使之信如四時。
至於種桑,民生日用,莫切於衣食,而穀爲食源,蠶爲衣源,固不可闕一。
魯桑荊桑,雖有樹植之各異,元不須膏沃肥饒,山野原隰,着地則生。
有桑自有蠶,有蠶自有繭,粲粲衣服,豈獨西人之子也?今之道伯守令,亦猶古之道伯守令。
何必使七寶桑田,專美於完平李相乎?凡係栽種固待乎冬春,而地桑一法,取椹爲當節。
冊子中勤之一字,正合此等處收功。
竝以此意,遍飭於當飭當道,俾有實效。
而每一令甲之下,不求烹鮮之宜,惟行敺爵之政,其可乎?至於蠶室種桑,法意如何?年來有所嚴飭,而近聞一味有名無實,何論我疆爾界?勿嫌內府外朝,自今年,卿與道臣守臣,往復論難,別立科條後,草記以聞。
火粟一事,山腰以上,本有禁令,特以生穀裕食之義,姑不行畫一之法,而痛禁之前,在所當恤。
原田膴膴,僅茶如飴者,若思沾體塗足,終歲艱苦之勞,則寧忍加一把增一束?況彼确确山田,燔木而鋤石,人繭兩趾,牛跪一腳,出入虎豹之窟,希望秉穗之收,而不待黃熟,先稅靑苗,是豈仁人君子之政乎?如知其爲切骨民隱,莫如斯速提警,拖到秋成。
冊子中豫之一字,正合此等處施令。
無論公私屯田,凡例火粟所在邑,必趁登場後,從實執蔔,而一遵《通編》二十五日耕作一結之例,無或違越。
情債謬規,嚴加禁斷。
繡衣齎去事目,此條添書。
」李光漢進農書,凡二十二條。
上,嘉之,敎曰:「關東地方褊小,而進言之多,甲於諸道,民俗之淳厚,可嘉可喜。
見洪川幼學李光漢農書,近來以農政應旨者,頗多可觀,而其悉心對揚,極意考據,未有如此之勤者。
明農之方,其條二十有二,作農之法,其目二十有八。
起之以駢儷,中之以記載,系之以比興,其言則經綸,其文則菽粟。
於此可以知故家遺範之猶有存者,予甚多之。
朱夫子每言:『擧天下知生薑之辣,待我喫得,方信眞箇辣。
』若非身親經歷於田疇之間,何以道得此也?況其蒙養,以至治平之說,卽諸人所未說者。
而『《小學》之道,便是農書,導率之化,便是農政,人主之心,便是元氣』雲雲,雖置之古名臣奏狀,亦可謂無愧。
惜乎!年前關東之賓興也,該司剡牘,何未聞若人名字?卽令廟堂,逐條稟覆,仍令掌銓者知悉,俾此等人,無作朱子所謂『閉門粥飯僧。
』又見高城幼學權炫農書所陳諸條,可知其樸實無隱。
其中許多說弊中,海弊一事,朝家前後處分與飭禁何如?則『封進時作弊』雲雲之說,又登於應旨冊?所謂處分雲者,雖似指年前事,而無論年前與今番此邑與彼邑,凡封進時營屬犯科,令朝堂拔例嚴飭道伯,期於査治。
闢土地又是急先務。
地有可耕,民無可食,豈理也哉?亦令道伯,從便顧助,俾有日墾之效。
外此諸條,可以釐革與蘇捄者,一體下該道,從長決處。
又見歙谷幼學趙之榮、鄭緻一、表憲正農書,逖矣海濆,邑亦十室,而有此三人之進言。
言之用否,且置之,其誠可嘉,有足以風三百郡縣幾萬人也。
就中大同負持之弊,結役爲害之言,分付道伯,以爲方便之地。
事屬牛羊,可以反隅,外此他邑,亦令照察。
又見高城幼學盧再煌農書,六件農說,莫曰夫夫也皆言。
言之者,卽創自己意,則此不可以歇看處。
年前三日浦起耕,有所謂金洛者嚴處之擧矣。
今此陳廢不墾之說,出於該地方,無或因三日浦爲戒,而空棄不可棄之土而然乎?西湖雖禁爲田,雲夢豈靳作?又與他條看詳,知委於該道,以爲興利利農之資。
廟堂招緻諸生,讀宣後,精謄各一本,分給狀聞事,下諭江原監司。
」 ○以李始源爲成均館大司成。
○持平沈達漢啓:「請寢成德雨放送之命。
」不允。
○飭掌樂院提擧赴坐之式。
敎曰:「治世之音,舒而緩,況祀享朝會之奏樂,益當遲之遲而又久。
年來別加嚴飭於樂師等。
而新創提擧,赴坐閱樂後,書入坐不坐之規,如六曹憲府之爲,自是莫敢不進。
今日始見修啓者,今朔內未免純闕。
國體所在,駭然甚矣。
提擧遞差,閱樂之擧,更加申明檢飭。
」 ○《四部手圈》,成。
上,取《三禮》、《史記》、《漢書》、宋五子書、唐陸贄、唐、宋八大家文,課日輪讀,遇契意,手加圈批。
命內閣諸臣分謄,彙成三十卷,命名《四部手圈》。
十二月 12月1日 ○庚寅朔,黃海道觀察使營火。
假都事馳啓言:「今月二十八日,本道監營宣化堂失火,內外衙舍,一時延燒。
道臣李義駿,爲救密兵符及敎諭書,冒焰還入,未得救出,頭面手足,大段焦爛。
道臣所佩密兵符及敎諭書,各邑鎭左隻兵符盡燒燼,特下密符一隻,節鉞各一,遣宣傳官賚頒。
」備邊司啓:「海西邑鎭兵符,令政院該曹,稟旨擧行。
」從之。
○新造黃海道觀察使所佩發兵符右隻一,及守令邊將所佩右隻三十七,監營所藏守令邊將兵符左隻三十七,兵營、水營所藏守令邊將兵符左隻三十七,頒下于道臣帥臣。
其舊符之在兵營、水營者及守令邊將見佩右隻,竝收聚火之。
○執義韓緻應,啓論:「宣陵參奉鄭尙勳,李商輅伏法之後,與之結婚,忘共讎之義。
請亟汰其職,以嚴隄防。
」上,不允。
左議政李秉模奏曰:「逆家子不娶,聖訓昭垂,嫁與娶均也。
結姻於爲逆之前,固難責其逆睹,而結姻於爲逆之後,無所逃於悖倫。
宜允臺啓。
」敎曰:「渠雖微官,不可置之難明之科。
該曹問其事實以聞。
臺啓則依啓。
」吏曹問于尙勳,尙勳言:「其弟世勳,爲鄕人所瞞,娶李起哲之女,已婚而始知起哲卽逆賊商輅子復一之變名者也。
雖甚憤痛,實無奈何。
」以其言啓,敎曰:「嘗見鄭尙勳之人也,雖曰西川之後裔,特鄕曲僅保班名之椎魯者流。
聖經不娶之訓,有難求備於此人。
且如許支屬之免應坐,非在謫者,錮其婚嫁,勿與鹹恒,寧有似此王政乎?況急於成人,變其名而求婚,則彼尙勳之伏在田間,耕鑿爲生者,無怪乎不識不知。
左相筵奏,謂其知而故爲也,今其事實,與所料相左。
其在人其人之義,合有原恕之道。
萬一因此轗軻,向予爲西川家記錄之擧,適足爲害爲累。
倘使西川之英靈有知,得不齎鬱茹痛於泉塗乎?特從臺啓,以嚴隄防,仍示闊狹,卽念勳伐也。
借使尙勳有身犯,揆以世宥,當示從輕。
其於千萬曖昧之事乎?宣武祠守直官員,加設啓下,使之謹守祠宇。
宣陵參奉之代,口傳擬入。
」 ○執義韓緻應啓曰:「向來任長源之疏,全篇辭意,譎謊叵測。
而要其歸趣,則精神意脈,專在華城一役。
惟我聖上,以出天之孝,推不洎之思,事係園寢,靡不用極。
惟玆城池之設,卽聖孝中一事,立殿下之庭者,孰不知聖孝之攸極?而苟或有容議於經理之擧,則是非殿下之臣,而無秉彜之心者也。
長源抑獨何心,刺口論說,滿紙鋪張,至曰:『天下之壯觀。
』此果贊美之言耶,譏刺之意耶?至於『沿路蕭索』等語,此何言也?我殿下經紀于玆,積費商度,不煩經用,不勞民力,婦孺之所共知也。
而今其疏語,隱暎帶說有若生民之困悴,專由於此者。
近來一種誣聖之言,皆此等議論,有以譸張而誑惑之也。
且蒼梧、會稽雲雲,尤非臣分之所敢出,繩之以漢法,大不敬之誅,渠安得免乎?向者一臺之疏斥,可見公議之攸同。
而格外之陞擢,外邑之特畀,有若激成者然。
以渠負犯,偃息在任,大是失刑。
請肅川府使任長源爲先遞改,施以島配之典。
」批曰:「以任長源事,臺閣又出一箇鄭最成矣。
朝家之深惡痛斥於最成者,意在於革謬滌染,以新一世之目,兼欲明示好惡,俾定趨向也。
齋所賓對,亦旣辛勤敷諭,有耳者孰不聞之。
則其敢曰不知而爲此啓乎?萬一知而故爲,是最成之處分不嚴,故好惡與趨向,信之猶不篤,擇之猶不精也。
大抵優容於長源者,非爲長源也,卽爲朝象也,爲世道也。
官以言名,則豈有敢言不敢言之言乎?欲長敢言之風,先從妄言於不敢言之事者,卽毋論其言之過與不及,一例虛襟開懷,使人人得以竭其所蘊。
然後目今弊俗,庶或救得一半分。
以是宮筵筵敎,至引園寢象設之制而諭之曰:『屛風石,近所不爲者,而交河長陵已例,照而遵用,以寓不以儉之義焉。
假使言者,隻知有勿爲之受敎,不知有交河之已例,而或有所爭執之擧,尙亦付之勿問。
況華城城役,雖有所重,而比象設,亦自有差等雲雲。
』則長源之說,豈足謂敢言於不敢言乎?爾之今日發啓,當乎不當乎?是乎不是乎?最成則已越點於歲抄,爾何敢獨免重勘乎?爾則削職。
在長源但容長源,在最成,但斥最成而已。
事屬華城,關係何如也?容與斥間,決不可旣提復提,重言復言,看作茶飯說話。
此箇道理,今日廷臣,敢不諦認乎?自明日,此啓勿爲,連啓雖呈,勿捧事,該房知悉。
」 ○罷忠淸道兵馬節度使李文爀職。
先是,正言尹涵,論劾忠州營將崔重敎,預賣官俸,抄富戶差校任,責當日用官需,縱衙客捧賂錢,上,命道臣覈實。
至是,忠淸道觀察使李泰永,以鎭營校吏等供招査啓,敎曰:「鎭營之設置,爲其除害平民,而憑藉侵漁,愈往愈甚,寧不痛惡?臺啓所論諸條,雖甚鄙瑣,亦關不法。
而風傳難信,使之行査。
觀此査啓,囚供皆無差爽,道臣亦曰益著。
似此鎭將,接置管下,闔眼考績,緻煩朝家酬應,如許兵使,將焉用哉?該帥臣罷職。
仍飭有鎭營帥臣,如許貪汙之類,及不飭鎭屬,爲弊民間者,一一嚴明品題。
循私掩置者,各令侍從守令之時帶兼春秋者,從所聞見,詳錄於月修之外史,上送春秋館。
如有犯科,而兵使掩置者,內史隨卽論啓。
」仍命義禁府嚴問重敎,配于襄陽府。
○以鄭忠達爲忠淸道兵馬節度使。
12月2日 ○辛卯,次對。
左議政李秉模曰:「伏讀勸農政求農書綸音,大小之臣,誠心對揚,則豈無可採之言?至如堤土儲水,必有其效,備豫之聖念,不勝欽誦矣。
」上曰:「明年己未,卽先朝耕耤之舊甲也。
以小子肯播肯穫之誠,仰體康功田功之盛德,則不可伈洩而過了。
且今醜與未相對,土始用事之節,尤貴興嗣歲之政。
所以十行敷綸,未知有一分實效也。
堤土儲水,最爲緊務,而蘇軾言堤堰之害,或至破壞人田産。
此亦切事情之論。
而若其大堤堰與水利處,豈可顧些少弊端,而不爲修擧乎?」上,又曰:「關東海弊,節目定式,而弊甚於節目未成之前,或以麤穀一包,換作紅蛤一包雲,海戶之弊,容有旣乎?姑待査啓,如有犯者,施以嶺海投竄之典,然後國可以爲國。
至如沈晉賢、申耆、李勉兢者流,以近密之臣,若或犯科,其所痛惡,倍於他人。
彼殘弁冷武之爲平、蔚邑守者,復何足責乎?」 ○吏曹判書金文淳啓言:「忠壯公柳琳,旣受皇朝摠兵之職,其從孫忠毅公炳然有秉義涅背之忠,其贈敎旨,宜書皇朝年號,似合褒忠奬節之道。
」從之。
○禁衛大將申大顯啓言:「今番始興等五邑所在軍保,幷屬華城後,京畿正軍十四哨內,所減之數,合爲三百十九名。
若以各道正軍每哨各減三名者,鳩聚充代,則畿內正軍之減數,實所重難,且作哨排番之際,多有掣礙,每於上番之時,不無六道幷發之弊。
以畿邑所在官保,換作正軍,以充其十四哨之制,則其所收布,自在減縮,此則以他道正軍所減者,竝資保推移充補,事甚便好。
而今年各當立番軍,與限明秋停番軍外,當年身布,一竝收捧,恐合事宜。
」從之。
○右議政沈煥之上箚自引曰:「臣以島配罪人成德雨事,略陳所見,自上諭以不得不嚴處之意,又降特宥之命。
臣竊以爲臨門處分,所以闡義理之微,明忠逆之辨,俾一世曉然不迷於趨捨之際,而發蒙於冥擿之衢,垂庇於喬木之家。
可謂回半夜之雷聲,喚千門之醉夢,大聖人力量,與天地同其大。
臣何敢窺其際?而德雨,卽一迷暗者耳。
謂臣之作長僚於銓席,當其事未發之時,貽書明其本心之不然。
臣或意其無知妄作,而跡實涉於忠逆義理之關,不得爲原恕之論矣。
隻緣心中之如有物觸物而來,乃以無隱之義,居然仰陳。
又竊以爲今日之肆赦,固無損於大義之昭揭日星,而矜不能於一德雨者,亦足爲聖朝庇世臣之一端故爾。
及夫臺啓出,而其義嚴其辭峻,臣始瞿然自失,不覺惶汗之浹背。
臣之平生所秉,豈輕撓於一時銓僚之顔私?而意到倉卒,全不量其大小輕重之權,終不免爲妄發之歸。
昔賢,以人之勤攻闕失,爲昭代之美事。
公議之來,但當受而無辨。
臺署執法之臣,徒恕臣之無情妄發,而遂不一言,則其於國體何哉,世道何哉?臣於今日之事,敢不獻延英門外太平萬歲之賀,而臣之所自愧者,職在具瞻,義失嚴防。
詎敢自恕,而晏然於百僚之上哉?伏乞亟降譴罰。
」批曰:「卿之箚引,不已過乎?以卿而有日前之筵奏,已量其無適莫空,蕩蕩中出來,公論亦必服其公心。
卿箚中『今日之肆赦,無損於大義,足爲庇世臣之一端』雲者,卿言略而盡矣。
至於臺章堂疏之侵斥,特不過官師之相規,卿亦以爲美事,則何必深加自咎乃爾?」 12月4日 ○癸巳,先是,右議政沈煥之啓言:「朝士或儒生中,有老親而無他兄弟者,如以輕罪被配,已有年所,情理可矜者,宜施曠蕩之典。
」上,從其言,命義禁府曰:「有親年已至歸養,而未及呈狀者,雖未滿限,衆所共知切可矜者,其草記。
」義禁啓言:「鎭海縣定配罪人申在德,母年八十,興陽縣呂島定配罪人崔尙耆,母年七十,龍川府定配罪人尹恒儉,母年六十四,俱無兄弟,情理切矜。
」敎曰:「放送。
而此後雖以特敎定配者,親年如在歸養之限,則禁府刑曹,必卽具由草記稟旨事定式。
無論特敎定配,照律定配,又無論兩班常漢,親年未滿限時發配,而到配後滿限,則此等之類,何以爲之爲可,詳考見行之例,仍問時原任大臣,取其所對意見草記。
」義禁府啓言:「本府謄錄,無可據之例。
問于大臣,則判中樞府事蔡濟恭以爲:『特恩之著以爲例,臣意則未安。
特敎竄配者,罪皆不輕,掌法之臣,安敢以親年,防稟於命下之初乎?時月稍久之後,大臣或以某謫情事爲奏,則不害爲導得仁政。
以此定式。
親年七十以前,無得援以爲例,常漢則籍法不嚴,冒年居多。
況旣知定式如此,則悖戾肆惡,恃其有老,雖東西跳踉,辱士夫刦人貨,無所不爲,苟不至死律,則更無照律懲戢之道。
似難在一視之中。
』」命依其議施行。
12月5日 ○甲午,以閔台爀爲開城府留守,尋坐承旨時事罷職,以徐邁修代之。
○命判義禁加望,金載瓚、趙尙鎭加望,以金載瓚爲判義禁府事。
徐龍輔爲吏曹參判,南公轍爲成均館大司成。
12月7日 ○丙申,備邊司啓言:「月令藥材作貢便否,問於內醫院,則以爲:『本道大小令情費,本甚零瑣,雖作京貢,醫官以下,無大損益。
而作貢便否,有難質言』雲。
湖西一道情費折價,僅爲四百餘兩,庇仁一邑之過二百餘金者,必營下濫費也。
他邑可以推知,因此登徹之會,別般釐正,在所不已。
令道臣,聚各邑草材上納,雜費以本院所費準之,營下雜費,可以昭著,枚擧報來,更加商量稟處。
」允之。
12月8日 ○丁酉,行抄啓文臣親試及課講。
○以李晩秀爲成均館大司成。
12月9日 ○戊戌,行抄啓文臣親試及課講日次儒生殿講。
○以李敬一爲吏曹參判,蔡弘遠爲吏曹參議。
弘遠尋拜承旨,以任希存代之。
12月10日 ○己亥,行抄啓文臣親試及應製生比較。
蓋於昨日,試上齋生于泮宮,而未有魁等者也。
○以權??爲工曹判書,趙尙鎭爲刑曹判書,金載瓚爲禮曹判書,趙宗鉉爲開城府留守。
12月12日 ○辛醜,禦春塘臺,行抄啓文臣親試及課講上齋生再次比較。
○以具?爲刑曹判書,金思穆爲漢城府判尹。
12月13日 ○壬寅,次對。
上曰:「軍丁之弊,未有甚於近日。
我朝定制,古之定制,自十六歲至六十一,而納身布上番者勿徵,與唐之租庸調法暗合。
而均役以後,一夫之二疋,減爲一疋,比之租庸調,其所減役當如何?民生庶幾祛塗炭奠袵席。
而今雖減疋,民不堪其苦,此何故也?宣朝朝五衛之制,騎步兵,卽輦下親兵,士夫與民人,皆納身布。
自五衛罷而訓局出,禁禦資保,又古無而今有,統以計之,殆近百萬,雖至窮之民,身布一疋,則年例收納。
然而古則家出一丁,故一家雖有十丁,隻出一夫之身布,所以稱戶,不稱名也。
近來一戶之內,逐口徵布,而黃口白骨亦不免,此豈成說?一分蘇捄之道,減額爲第一策,而先從吏胥輩情費,一切防杜,然後將見效益。
古之士夫,自司直以下,逐戶徵布,而民間猶未免倒懸。
況今大同騎步兵布,與其外各色之難以毛擧者,皆出於民,民何以聊生乎?目今京司中弊局,無如兵曹麤布。
俗謂:『步兵,則下於大同木,』卽布也。
各樣軍布之上納兵曹者,以布品尺數之不足,或多點退,吏緣爲奸,郞亦受囑。
其間亦不無好品,而此則一未分給於各樣朔下,隻爲曹吏之弄奸,雇兵朔下之布,全是不堪着者雲。
然則六升四十尺之布,盡歸何處乎?此緣郞官之不擇人而然矣。
自備局,或摘奸於朔下分給時,隨現請勘可也。
」左參贊鄭民始曰:「古之以綿布行用也,隻論其尺數之多寡,不論其升數之好否。
自行錢以後,隨其布品,價以之多寡。
今若減其升尺,則下邑上納者,必當全不成樣。
來頭之弊,不若仍舊之爲愈也。
」上,謂左議政李秉模等曰:「今日次對,卽一年十二月民國事都會計之日也。
未明求衣,若將有爲,而午皷已下,無一猷爲,三百六十州民心之所望於朝廷者,有何一分所副耶?言念及此,不覺靦然。
卿等職在輔相,古所稱相業之業字,不啻重且大,隨處彌綸可也。
」又謂刑曹、漢城府堂上等曰:「牛禁非創行,乃舊制也。
京外有司之臣,雖非朝家指揮,但當如法禁之而已。
近則擧措乖舛。
昨年以此事騷擾,畿伯之要路防守,將臣之送校把門,大段駭妄。
重門擊析,以待暴客雲者,豈此之謂耶?卿等爲有司之任,自有禁止之道。
何必騷擾民間乎?」 ○命平薪僉使,屬之壯勇營自辟窠。
壯勇提調鄭民始啓言:「該僉使瓜滿,將以久勤差送雲。
平薪移屬外營之後,竝管田民之政,責任甚緊,非久勤之類所能爲也。
」從其言。
○宣惠廳提調鄭民始啓言:「今年給災,幾爲十萬結,收租大縮,經用不敷。
在前如此之時,京貢價則限十分一,三南京畿營官需,限八分一,各樣大同會減者,限八分二,減分上下,自是式例。
故先王朝甲申災結,爲九萬三千三百餘結,而乙酉依此例減分,去甲寅災結,爲十一萬餘結,而乙卯乃大慶之年,故特命二十分一減分。
此是特例,則有不可援用。
明年減分,請依乙酉年擧行。
」上,問大臣,左議政李秉模等曰:「年前二十分減一,係是特恩。
今年諸道給災之數,與先朝乙酉相等,則依乙酉例施行宜矣。
」從之。
敎曰:「雖與四昨年特例不可援用,而目今民間生利不若古昔,京貢減分,則特以十五分之一。
」 ○吏曹判書金文淳啓言:「開城留守趙宗鉉,時帶判敦寧,而資是正一品,居留除拜之後,似當仍帶本職。
而年前以正一品及正二品以上監司,若有判知敦寧窠,定式兼帶,而留守則不論,今不得擅便。
」上,問大臣。
左議政李秉模曰:「以時帶判敦寧,而兼六卿,銓法卽然。
居留之任,似尤無礙。
」右議政沈煥之曰:「年前臣待罪銓地,以一品重臣之本職判敦寧,兼帶畿伯,因筵敎付政。
而留守與監司稍有間,似當考例定式矣。
」敎曰:「敦銜,與居留,雖曰同是內職,冡宰重任,豈比居留?而輔國兼吏判,猶仍帶敦銜。
此後依此例爲之。
」 ○禮曹判書金載瓚啓言:「大臣以新印《春秋》,定用於文臣儒生殿講,陳達允下,似當竝講經傳。
」上,詢大臣,左議政李秉模曰:「《春秋》之有傳,如三經之有傳註。
《春秋》經文旣簡,似當竝傳應講,而傳則宜用《左氏傳》。
」右議政沈煥之曰:「講《春秋》之經,而不講其傳,則無以求聖人筆削之微旨矣。
」敎曰:「諸傳之中,《左氏傳》最優,以其去古未遠,記事頗詳。
且況分講立目之義例,卽遵用聖祖之遺意?以今番新印《春秋》應講,而傳用《左氏》,亦以今番新定大文爲之。
」載瓚曰:「儒生當背講,文臣雖明經出身,似不能有宿工。
面講背講之間,請指一分付。
」敎曰:「文臣中明經出身之自願《春秋》者,勢將與製述他文臣同爲臨講矣。
」載瓚曰:「儒生日次殿講,則三經冊名書入,受點時,請以《春秋》一經,添書以入。
」從之。
載瓚又請應講始行之期,命以明年四月爲始。
○戶曹判書趙鎭寬,請禁營鄕軍之停番者,更退一期,以資糧所餘,充經用不足之代,上,詢大臣。
左議政李秉模以爲便,從之。
12月14日 ○癸卯,分遣宣傳官,察流丐寒凍之類,給衣絮。
○敎曰:「紀綱每與擧措相須,而行擧措之得宜與否,而紀綱隨而張壞。
昨年聞前左相之言,意謂適然,今年又聞右相言,果亦然矣。
朝廷自有體貌,凡涉在法可禁之節,旣有法司,則何法之不可施?而近於歲時禁屠也,堂堂法司,借力於畿伯及將臣,有把門防路搜驗蔔物之擧雲,此果何許法例,亦在於何許法書乎?擧措之自輕若此,紀綱安得不掃地乎?漢法寬大,而田不闢則殺刺史二千石。
所以闢田之物,卽耕牛也,牛可殺乎?此所以屠牛之律,比殺越之減二等,而爲杖徒也。
年前故相申禁之請,隻示肯可,至于今未嘗別下傳敎者,自有舊章,隻欲觀擧行之如何。
而且欲修明於懈弛之餘,則烏可無束濕之擧?而其雲把車防路等無於法之擧措,徒與大畏民志之意相反。
復問襲謬之意,面飭有司諸臣於賓對,而畿伯則似未聞知。
以此分付若是者,不無有助於紀綱擧措邊。
若是而令不立,有司之罪也,焉逭關石乎?」仍諭京畿道臣曰:「年來把路搜蔔之無於法之擧措,無難爲之,列邑犯科,幾乎無邑不然。
未聞殿最書下,或狀聞罷黜。
最不畏尤無嚴之類,若是而紀綱何以立乎?旣除防路之涉於擾民者,官府之侍下外,狼藉犯科者,爲先申加嚴禁,先從現發者,啓聞論罪。
前此非不知之,卿之尙今默然,卿可謂奉法乎?姑付之昧爽,欲觀前頭,此意一體知悉。
」 12月15日 ○甲辰,禦春塘臺,受抄啓文臣太學生進箋。
○敎曰:「額外壯勇衛徐春輔,今日本營春等試射,鐵箭一百五十步遠射,依例直赴殿試。
渠是文淸之孫,文淸,予師也。
予之視徐文淸公,視如南文淸公,武科亦豈間於文科乎?文之內閣,卽武之別軍職也。
徐文淸孫榮輔,南文淸子公轍登第也,卽除直閣。
已施於文及第者,何靳於武出身乎?徐春輔別軍職差下,明日遣承旨,緻祭于文淸公。
樸諭善家,亦有武臣,訓戎僉使樸宗柱別軍職,一體差下,待其上來,其家一體緻祭,以示記念甘盤舊家之意。
」 ○義禁府啓言:「李汝節濫杖殺人事,嚴加盤問,則汝節供:『緻死各人之所受刑杖,俱是法杖,初無法外加造之事。
至於因公逞私一款,皆因公事,各治其罪,而又況報營決罪,多在其中,豈有因私憾而多殺人命之理?』槪與年前招辭無異同,請刑推得情。
」敎曰:「旣査,又査之事,酌決之外,豈有更問之端?而臺啓出場無期,故有此拿問之命。
」仍命收議。
義禁府啓言:「罪人李汝節,依判付問于時原任大臣,則判中樞府事蔡濟恭以爲:『李汝節事,廷議之以爲罔赦,臺啓之以爲償命,俱出於重人命嚴國法之意。
臣豈有異見?而第自有汝節事以來,竊怪其曾在北邑,以治最一道,聞於京師,忽於南邑,化爲殘忍酷毒之人,其故何也。
屢逢嶺外儒武及昌原傍近邑守宰遞歸者,皆曰:「或因公幹而治之者,或鉤死罪而報巡營施法杖者。
」今見其王府供辭所對者,與臣前所聞,無甚異同。
然罪人自明之辭,何可準信?但念虞舜之爲治,怙終賊刑,怙者,有所恃之謂也。
汝節,卽遐鄕無勢武弁,則以賊刑斷之者,或涉非其本情。
天地之德,施以好生,無所不可,而臺閣之論,旣嚴且峻,臣何敢別立異議乎?』左議政李秉模以爲:『臣之前以獻議,輒敢傅生者,以其因公之跡,著在査實案,法當貸死。
而從以償命,則欲嚴其法而法反不嚴也。
今於俯詢之下,雖欲更供新議,終不得其說。
而臺啓體重,伏惟上裁雲。
』李汝節之濫殺人命,若是夥然,論其罪犯,死不足惜。
而參互道査及渠之前後供辭,其所施杖施刑,或因公幹,或因營題,而旣無挾私之跡,俱是因病而死。
償命一款,恐難更議。
大臣獻議,亦皆傅生,當以次律論斷。
而臺啓體重,請上裁。
」判曰:「旣雲報營,似非擅殺,欲議減律,亦經遠配。
相當律名,詳考照勘,杖一百收贖,告身盡行追奪。
」 12月16日 ○乙巳,靈巖郡守宋文述,應旨上疏曰: 「夫墾田之政,民命所關,隨起而稅,隨陳而免。
故至于十數年荒廢之田,而未經査陳之前,元無免稅之路。
間嘗有陳田査免之朝令。
而地部之臣,必要陳起之相當,苟或有把束減縮於舊摠,則一切退卻。
爲守令者,不敢査櫛。
年年白徵,邑邑同然。
三南痼弊,專在賦役,而兩稅濫捧,尤無限節。
京倉之斛,容入不過平鬥十二三之數,則外邑之斛,較諸京倉,加一鬥足矣。
而列邑漕倉之斛,大者可容十七八鬥,小者亦容十五六鬥,況捧給船人之際,又有斛上之規,高者殆至一鬥,下者不下半鬥。
斛入之制不同,捧上之節亦殊,此非但賦於民太濫,有乖朝家同量衡之義。
」 批曰:「諸條說弊,許令廟堂,粘啓稟處。
」備邊司覆啓言:「査陳事則近日諸守令疏本回啓,已有所論列。
陳起相當,無縮元結,非但法例卽然,有陳無起,事理之所必無。
藉使新起,盡成亭膄,他田無一荒棄,已不可謂田野之闢,況伊後陳廢,又過於還起之數,是乃得不補失也。
又況經界旣紊,吏奸橫生,曰陳曰起,徒憑文簿,眞僞虛實,有未可盡知,則結無新增,民有冤徵,固其勢然也。
苟使任字牧者,當墾之土,悉心勸耕,不食之地,從實蠲除,嚴防其隱占奸弄之弊,則何患乎陳起之不當,結摠之雜充乎?實效有無,惟在於各該邑倅擧行勤慢之何如耳。
漕倉斛子事,則稅穀濫捧之弊,年前因繡啓,已有申飭,而今此陳瘼,又復如前,此專由於倉屬船人之憑藉操縱而然,誠極可駭。
斛子大小,則諸道監營,旣有見樣鍮斛,漕倉與列邑所在之器,必當校正行用,今不必別頒定式。
而至於斛上過濫七升添給等諸般違法之事,更爲嚴飭諸道,各別申禁,差員邑倅之不能檢飭者,使之隨現論勘。
」 12月17日 ○丙午,軍威縣監具得魯,應旨上疏,陳邑弊,賜批,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覆奏曰:「其一:『本縣未捧逋穀八千九百餘石,限五年分排,自己未至癸亥,每年納一千七百八十石零,則目下民情,可免流散事也。
』蕞爾小邑,還餉反逋,至近萬餘,各年虛勘之邑倅,令本道區別石數,指名現告,以爲照法嚴勘之至。
限年分捧,雖有一二邑試可之事,未聞其趁限收捧,比前蘇完。
或値少歉,又請仍停,徒損國綱。
一年二年,漸緻遷延,則文簿之易眩,指徵之無憑,不如及今收殺之猶易爲力。
分付道臣,嚴飭該倅,待秋督捧,俾爲一洗前謬。
而如復因循勘罪當加倍。
此意一體分付。
其一:『本縣各軍摠三千六百四十五名,而黃白流亡,代充無路。
謹按道內軍籍,則如昌原、靑松、淸道、新寧、盈德、英陽、安義等邑,民多軍少,以一戶而計一丁,尙餘二千戶,或千餘戶,而若尙州則元戶爲一萬八千六百七十九戶,軍摠爲一萬三千四百五十三名,宜寧則元戶爲八千四百二十戶,軍摠爲六千九十七名。
其在均平之道,宜乎減此加彼。
本縣軍丁,限四百名,參量分排於有裕邑。
而至於義僧番錢,架山軍官,亦是切急之弊,丁口稍足,則自可釐革事也。
』諸邑事情,有難遙度,關問便否,使之論理狀聞後,更爲稟處。
其一:『軍威邑,元無一繈之錢,巡營所管各倉留庫錢中六千兩,限五年無邊貸下,則每年備納一千二百兩。
如是五年,則準給所貸之本數,而不出十年,穀可近萬包矣,利錢耗穀,歲不下千兩千包。
折半用下,折半設屯,年年增之又增,末乃竝本錢添土,則一掃諸弊事也。
』散錢殖利,本非良法。
諸道營邑之有債案者,始稱防弊,終歸厲民。
今此疏請,雖未知商度之如何,而如鬥殘邑,不可又添。
此一大弊端,請置之。
」從之。
敎曰:「還穀事,以戶較穀,太不相適。
且流來以還爲弊之邑,年前懲勵何如,而便復依舊雲?事旣登聞之後,如許守宰,若不繩以加倍之律,則邑何以爲邑,民何以奠居乎?該倅等待其指名報來,而該府視本律倍勘。
而限年分捧,左相常所持難,然而與其一時督徵之無其路,莫若量定酌捧之紓其力。
令道臣更定年限,狀聞後許施,以爲蘇殘祛瘼之道。
軍丁事,雖曰道臣,豈有別見?爲先拔例嚴飭道臣,招問該倅,面對査正。
近四千之軍摠,得以相當於二千戶摠,則庶爲詢瘼之實效。
無敢玩愒,俾卽狀聞事,分付。
」 ○司僕寺,以各道牧場馬留放實數啓,凡七千三百六十七匹。
12月18日 ○丁未,親行都政。
〈吏曹判書金文淳、參判李敬一、參議任希存、兵曹判書李時秀。
〉敎曰:「西京之重吏選,卽敦本愛民之意也。
文、景之際,自令長至二千石,陞爲公卿,其間不過三四轉,固無淸官美銜之設,爲通塞排比之階者。
故官吏長子孫,淸愼畏法,風流篤厚,元元熙熙,蔚然有三代之餘風。
今也不然,百僚之中,分爲三班,三班之中,又有許多岐路。
用人旣用科目,而爲臺省館署法從之列者,乃反不若蔭武,內而不得爲掌賦之官,外而不得爲字牧之任。
又或平地推躋,使之參聞廟謨,以其踐履之無素也,聞見之靡據也,於金穀甲兵,茫昧如瞽之鋪籌。
下於此者,皓髮藍袍,往往不免於窘乏。
眞所謂『所用非所求。
』是豈古例則然?蓋因謬襲轉甚。
若使新進文臣,試吏下邑兼及郵障,習知民生之疾苦,及其馹召而來也,簉言退牘,歷陳除弊祛瘼之策,則九重雖邃,四野在邇,其爲有裨於民國,遠勝於一遣衣繡之行。
虞廷之敷奏明試,隻當如此。
且朱夫子自南康入對延和,首言經摠之錢,科罰之事。
近者文倅之許令應旨,外史之飭諭照察,夫豈無斟量而然哉?曾於賓筵,詢問大臣諸宰,使之爛商稟裁,側聽無聞,竊爲之洩洩也。
今當大政,又此申複,更令廟堂知悉,另究對揚。
又嘗以故相之奏爲甚是,屢提文蔭武交差事,言於筵席,而迄未指一定式。
近或特敎換窠,卽試其可否之意,今都政見窠,亦必稟啓互擬。
」 ○敎曰:「是年是月,卽我仁宣聖母誕降之舊甲也,回薄依辰,隻隔數日,愴慕之思,與秋謁兩陵時一般。
近來新豐本房直泒,無從宦之人,豈非闕典?況當沙麓三屆之時乎?府院君後孫,令該曹問名調用於本陵齋郞,仍令當日謝恩,趁聖後誕辰,入直齋所。
」 ○敎曰:「年前李靖模之以初仕直擬以湖倅,爲其先故也。
忠烈公任瑋之子始官之年,爲年限雲,若待其計仕出六,則將爲七十。
官享非可論,此家此人,何拘常格?參奉任希耉,今日政,守令差遣。
」 ○以成德朝爲漢城府判尹,李城輔爲司憲府大司憲,以黃仁煐爲全羅道兵馬節度使,李潤春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敎曰:「西之慈城,北之厚州,復許墾闢,而姑未信其設邑當否。
兩道近處乘障者,必以訓正、副正或宣傳官等差遣,及其瓜滿而無罪遞來者,直除其道內守令,使關防不踈,風土習知,爲裨益於公私。
在此輩亦豈無所得?特以定式,獨不分明,漸與當初本意懈弛。
此後訓鍊正及副正,未經西北別擇窠邊將,初勿擧論於守令。
」 12月19日 ○戊申,親行都政。
敎曰:「前知中樞府事李膺擧,關西寧邊人也,一故相爲道伯薦似,一故相爲邑倅稱奏,其人槪可知。
況且一門三忠,其年又過八十。
特除知事之後,至今在世雲,而惜乎老矣。
以其超異之飭躬,更難收用。
而適閱道臣修啓之案,其中三忠中故學生命建立慬,在於戊午。
其在念其家錄其人之道,不可無示意之擧。
摠管除授,使之乘馹上來。
」 ○敎曰:「近聞北道蔭仕之類,積仕滿瓜,無故作散下去雲,諸人豈皆不合於作宰而然乎?其在柔遠恢公之道,不可一任其齎菀。
今政則北道蔭仕者,觀其優劣,必試百裡。
」 ○敎曰:「每政特諭,輒曰忠臣子孫錄用,未免紙上空言。
今政則兩銓對揚,曺文忠家出道伯,林忠愍家出閫帥,黃忠愍家出都正,尹忠獻後孫,例陞除牧,使南忠壯後孫,超除百裡,圃隱之孫,直除堂上窠府使。
三世孝子八紅門家李重溫爲筮仕,至于秩卑之李漢鬥,以忠武家庶孫,爲忠武初除之鉢浦鎭將,言足聽聞,名亦副實。
因此思之,贈參判鄭運,與忠武伯仲之功,而其後孫鄭爀,近始奬拔,仕至邊地,三營中別將作窠特擬,而履歷視防禦使事,分付。
圃隱奉祀孫之陞堂上,爲隣邑之倅,豈不稀貴?到任日,崧陽書院,遣官緻祭。
」 ○黃海假都事,以本道觀察使李義駿卒,馳啓。
以曺允大爲黃海道觀察使,丁範祖爲弘文館提學,金載瓚爲藝文館提學,徐邁修爲工曹判書,林載洙爲全羅右道水軍節度使。
12月20日 ○己酉,親行都政。
以蔡弘遠爲吏曹參議。
○以金文淳爲漢城府判尹,金華鎭爲吏曹判書。
○次對。
召見辭陛道臣、閫帥、守令、邊將及初仕人,各司久任郞廳。
左議政李秉模曰:「湖西儒疏中堤堰一事,不可不卽爲回啓。
而但近來本司之所來呈者,間多不誠,此亦不無爲弊之端矣。
」上曰:「此如學問工夫,雖若迂遠難行,而得寸亦寸,得尺亦尺。
勸農之政,築堰之方,非今創行之事,卽我列朝成憲也。
君臣上下,一念孶孶,以是爲第一義,另飭修擧,則可使遊食之徒,自歸南畝,而逐末之風,漸熄矣。
自今番宣綸之日,期於墾一畝闢一頃,申明關飭,俾有實效,則庶不至於一張空言而止。
先從隗始之意,西儒之疏,所以優批矣。
」秉模曰:「農政,必以早爲豫備之方,堤堰貯水之節,尤貴早圖之也。
」上曰:「豫之時美,大矣哉。
蓋其始作,優遊不迫。
以《易》理觀之,謙卦之下,序以豫卦,而亦與《中庸》相爲表裏。
其至誠不息之工,卽豫之一字也。
故《詩》之《豳風》《七月篇》,蔽一言曰,豫字之義,古之重農如是。
大抵人功克盡於下,則天心悅豫於上,屢豐之祥,歲歲必降,力所及處,豈可一任抛置乎?自明年爲始,第以實心行實事,年年如是,則其後亦當田野日闢,生民大益矣。
以此爲一年殿最考課之政儘好。
卿等各別關飭於諸道,俾有懋農之實。
如欲爲民,則惟在長吏之得人,如欲得人,則亦惟在廟堂之責,而守令之通融換差,亦或一道。
古則各道兵營營下官,皆以文官差送者,法意有在。
至於邊地,則擧皆文臣,武倅間或差遣,而近來文官,必欲爲承旨堂上,無意於邊地。
故文臣之一有差送,武弁無不驚訝,殆若奪取渠輩所當爲之職,寧不寒心?今番都政,宣川、甲山等邑,以文官差出者,在於更張之意。
無論內外官職,貴在循名責實,而我國事或有未可知者。
昨日爲防禦者稱之曰卿,而今日爲水使,則呼之以爾,此何爲也?故相定式,專出於重防禦戒躁進,好則好矣。
而以今所見,此亦如何矣?且蔭官則自初仕至詞訟,費盡許多辛苦,乃得一縣監,而所謂武官,則自訓鍊主簿,間多直除守令,如是而何以知治民之術乎?予則以爲官擇人之意,每當政望之入也,屢回鄭重,期得一分可堪之人,或有循名責實之效。
而守令之差送者,亦難保其拯救生民一如予心,隨事仰體殫竭誠力也。
近來諸般事爲,依舊數年前貌樣,世道之憂,容有其極?最可悶者,邪學橫流。
其所以闢之廓如者,固當留意扶植之政。
故今政除職,一以褒忠奬廉爲先。
而蔭官之郡守府使者,其所留意於民事,大不如爲縣監時。
府使而若陞牧使,則其爲放心,又甚於府使時,已到極處,他無所望而然耶?蓋西京之治以賢良,爲孝廉之本,此是去上古未遠之緻也。
我朝則取用於科目中人,科目中人,猶不若蔭官屢典州郡者之習知吏事。
今日入侍久任官中,雄蔭之可用者何限,而彼若登第,一蹴而爲堂上,則萊灣與方伯,不過一轉間事,其所需用,必勝於自來科目出身矣。
大抵南行薦,卽我朝舊法,自今留意於此一節,或限品或限年,受薦收用,則必多差強人處。
且間或設科,以範圍之取其尤而用之,則得人之道,無過於此。
卿等之意何如?」秉模曰:「蔭官之設科取人,未知已例之如何,而至於薦用一款,極爲要道,朝廷之得人才,必勝於常調科目中人。
而但其限年限品,有非猝乍間議定矣。
」右議政沈煥之曰:「設科以試蔭官,在先朝,特一行之,恐不可爲常行之典。
而至如薦法,自三代有之。
西京之盛,專尙吏治,由治郡入相,則用人之法,不必以科目爲準。
宋朝賢相,亦多出於蔭補中人。
今之蔭官,豈獨無學識才調之可追於古人者乎?臣意則修明薦法,以爲進用之地,似好矣。
」上曰:「西京盛際,世稱三代後一治,而西京之前,卽三代也。
其所以亮天工正百工,亦隻是任人而爲之。
此雖若難於跂及,有爲者,亦若是矣。
」 ○左議政李秉模啓言:「日前筵席,飭諭以西京良二千石,爲風流篤厚之本,臣實欽仰。
而今番大政,文倅居多,此若久任責成,則吏才之蔚然,豈必專美於古哉?繼自今,凡有善治守令,勿爲數遞,璽書增秩,亦依西京之法,使官民相晏,績用益茂然後,更爲歷試,恐有助於懋實課最之政矣。
」敎曰:「卿言果好。
出擧條書入,以爲錄置常目之地。
」 ○上,謂大臣曰:「南行部將之未決科出六者,謂之武南,而西銓官職,則初不擧論,專屬於吏曹,官方之淆亂,亦由於此矣。
南行宣傳官之擬都摠都事,蓋有古例。
宣傳官部將,宣薦則一也,此不可無一番定式。
卿等之意何如?」左議政李秉模曰:「南行宣傳官之擬都摠都事,旣有古例,則南行部將,恐不宜異同矣。
」右議政沈煥之曰:「武士有南行宣薦者,始得爲南行部將,則當與南行宣傳官同矣。
豈可以蔭仕之列,便屬東銓,而不得通西銓之武班乎?令該曹,奉此聖敎,仍爲定式,以遵古例好矣。
」從之。
○黜補吏曹參判李敬一,爲永興府使。
以政望遲滯也。
12月21日 ○庚戌,上,聞黃海前觀察使李義駿,將返葬,敎曰:「此宰臣,卽舊僚也,多賴稽古之力。
間經滄桑,收錄未幾,奄聞卒逝之報,其爲嗟惜,豈特失一善治之監司乎?緻祭時,拔例措辭。
」 ○承旨韓晩裕啓言:「外方公廨之火災,間或有之,而未有若今番海營之火,可驚可愕之甚者。
傳聞之說,雖不可詳,槪非尋常之事也。
監司旣至此境,而一營下屬,無一焦頭爛額之人。
人心如此,苟當緩急之時,何責親上死長之道乎?海俗,本自獰悍,宜有大懲創之擧,以勵諸道。
臣謂伊夜待令之營屬,爲先査治,施以當施之律,竝覈失火之由,恐合事宜。
請下詢大臣法官,以爲別般嚴處之地。
」從之。
12月23日 ○壬子,以李祖承爲吏曹參判,任希存爲參議。
祖承,尋以病遞。
12月24日 ○癸醜,以李益運爲吏曹參判。
○敎曰:「以今日決獄觀之,營將之不得其人,管下校卒,虐害平民,而甲寅失捕之穿窬,竟卽捕捉者,亦可謂不可無營將。
則束濕與戢詰之竝行不悖,又莫如擇人。
今政新除營將中,當爲邊地履歷,而再經營將者,令兵判抄出草記,來頭考績之時,令帥臣別具治績,後錄狀聞,仍用邊地履歷。
不能者依故失馬例降資,其外營將等,亦爲別具能否狀聞,當有勸懲之擧。
來頭繡衣之行,依守令例,拔例按廉,俾各着念之意,嚴飭。
」 ○承旨閔昌爀,以李周爀事,陳疏徑出。
疏曰: 「罪關於宗社者,縱不得手磔口臠,使之假息至今,此臣之長唏永嘅者也。
昨又有諭書安寶之命,衷情倍激,猥上一啓,末乃有璽寶還入之命。
臣愚以爲,非常之敎,庶幾反汗。
俄又使六承宣廳坐,而喩之以事體責之以義分,俾臣主張其事而成就之。
臣於是,惶遽失守,無辭奉承,生不如死。
伏乞亟削臣職。
」 批曰:「爾之昨夜擧措今日擧行,與夫徑出之事,昻莊詘伸,各有所據。
不料近日朝廷,有此盡職分知事面之人。
嘉乃不已,辭於何有?卽爲入來坐直。
」 ○承旨韓晩裕、李肇源、沈象奎上疏徑出,其疏曰: 「右副承旨閔昌爀,以諭書安寶事,陳疏徑出。
昨夜之一啓覆難,固出於嚴隄防之意,深得惟允之體矣。
今雖迫於嚴命,不得不擧行,而臣等旣因特敎,同爲廳坐,則其所擧行,一也。
今於其自引而出,臣等亦何可晏然職次,不與同其去也哉?伏乞亟削臣等之職。
」 批曰:「卿等豈引義之事乎?許多文書皆捧入,有旨亦自院中成送,獨於安寶之諭書,多日抛置,互相推諉。
而無諭書而受符到任,國體之外,後弊如何?目下義理,豈容他說?此亦矯時正俗之一道。
卿等勿辭行公。
」 ○敎曰:「不誠二字,卽時弊中先摟拇指者。
日前見各房留院公事,列錄書入者,有京畿水使狀啓,今月二十二日到任事雲雲之條件,驟看以爲新帥到任,更思,此乃永宗屬於京畿水使管下,而新除僉使李周爀到任狀啓也。
嫌於直書,有此拔去職姓名書入之擧。
而留院文書,院吏例皆書入,付之不足責,不爲嚴治。
而朝廷之爲朝廷,不過擧措是耳,擧措雲者,卽謂擧直措枉也。
旣嘉乃於承宣,則向者拜箚玉堂所爲,卽未勘律之院吏所犯也。
其可仍爲含垢乎?初則急於煦濡,隻以口敎,使之付籤其名於弘文錄矣。
士夫如此,故吏胥亦效,豈非澟然而寒心處乎?名之曰堂箚,章皇聲討,而屢回考索,未見論列之人姓名三字。
若以涉禁而不敢言,則但當先請收禁,否則不若不言。
往古來今,如許玉堂,置之論思之列,使之幷肩接武於無故之學士,殊非設館立署之本意。
付籤五玉堂,〈應敎嚴耆、校理洪秀晩、副校理樸宗京、修撰洪樂安、申絢。
〉更勿擧論於法從三司之職,亦勿以五人者姓名登徹於政望,以替投荒之典。
」 12月25日 ○甲寅,禦明政殿,受祈穀大祭誓戒。
12月26日 ○乙卯,厚州幼學禹萬勳上疏曰: 「厚州、茂昌、閭延、虞芮、慈城等七百裡地,卽我國中膏膄之土,而空然廢棄。
曩在甲寅,西設慈城,北設厚州,東西南北之民,負戴相望,西入慈城者千餘戶,北入厚州者亦千餘戶。
慈城以慈城江爲限,厚州以樸喆仇非、立巖爲限,所謂立巖距厚州鎭十裡許也。
地界如彼狹窄,生民如彼成聚,而拘於江界之防禁,使日聚之民,不許懇闢而作農,此豈勸農務本之政也哉?蓋厚州之爲地也,蓮池、祥覇兩坪,北枕鴨綠,地勢最下,風氣頗溫,霜信且晩,五穀成熟,麻綿茁長,此誠樂土可居之地。
其餘州南金申、大、小好地等處,距鴨綠百餘裡,而長谷層巒,鳥道極天,其土利時候,不及蓮、祥兩坪。
是故流民作農者,願入兩坪,不願入於諸處。
先入者每戶所起田,多不過三四息耕,少不滿一二息耕。
山童野脫,更無立錐可起之地,而攜室負襁而來者,一日多於一日。
今者待成聚而限境界,猶欲其入而閉之門也。
雖欲成聚而勸農,其可得乎?臣生長北邊,熟習山川。
厚州西八十裡許,有茂昌鬥之洞之竹田嶺。
以此分西北兩道界,嶺以西則關西主管,嶺以東則本道主管,以爲一大勸農之土,而使耒負坌集之民,相土地之宜,興水功之利。
則不待水車之法,而有水道之順軌,不勞堤堰之築,而無水患之滲圯。
且臣考見《龍飛禦天歌》註,閭延本鹹吉道甲山郡閭延村。
以此言之,閭延亦本道之地,況茂昌又在閭延之東,則其爲本道之地無疑。
今其言曰:『茂昌,乃是江界貢蔘之地,不可輕先許入農民,以屬厚州也。
』此有不然者。
臣居在厚州,目擊江界採蔘人,則多入於亂山窮谷之中,以至于厚州境金申、好地等處,而厚州初不防禁。
至若茂昌沿江平野可闢可墾之地,則江人之採蔘者不到,而厚民之欲墾者,則江界之防禁至嚴。
夫以採蔘人之所到與不到處而觀之,平野則山蔘必少,山谷則産蔘必多,而其所以執言嚴禁者,將欲移貢厚州歟?地若墾闢,民則殷富,則孰敢不竭力盡誠於任土之貢乎?設若平野之蔘多雲,而國家之所寶,在乎土地人民五穀,而不在於蔘也。
則又不當以蔘利而禁農利也。
況平野之萬萬無蔘利者乎?伏願許闢茂昌、閭延、虞芮久廢之土,使四集之民,入此作農。
則此亦勸農之一大政。
然而勸農之政,非七事之官則不可行也。
許設官府,以廣土地,以勸農桑,則西北之民,孰不蹈舞也哉?」 批曰:「逖矣居在厚州之人,千裡跋涉,陳此闢土趨農之方。
爾疏令政院後錄,下諭西北道臣,俾各問于守令。
」 12月28日 ○丁巳,還寢祈穀大祭親行之命。
時,京師輪疾大熾,領中樞府事洪樂性,陳箚請寢,從之。
12月29日 ○戊午,平安假都事,以本道觀察使閔鍾顯卒,馳啓。
敎曰:「位至崇品,而如儒士樣,朝家之所眷毗之者,亦在於此。
今聞長逝,傷盡何言?」 ○以韓用龜爲平安道觀察使。
12月30日 ○己未,上,有感候。
藥院請診,批曰:「社享將命攝,而眞殿茶禮,不能親行,卽嗣服後初有。
奉先爲民之誠,一分貫徹而志能帥氣,病豈如是?其勿入診也。
」 ○領中樞府事洪樂性,卒。
樂性字子安,永安尉洪柱元玄孫。
性和易不忮,生長綺紈鍾鼎之家,樸素如布衣。
英宗甲子登第,位至六卿,周流兩銓,而未嘗蹈機穽。
上之壬寅拜相,嘗敎曰:『閱盡世故,終始完名。
』躋上相入耆社,司馬回榜,賜幾杖。
壽八十一,子孫蕃衍,五福之備,近世罕有,而相業無可稱者。
敎曰:「才聞有愼,方蘄不藥,豈意今日,遽聞長逝之報?痛盡傷怛,不禁澘澘。
生於綺紈之門,長於軒冕之塗,老於鍾鼎之府,策名立朝,五十有五年。
年躋上壽,位至上相,有百福之完全,無一事之欠缺。
閱歷世故,超然爲元祐之賢大夫,而平生所藉手,卽謹畏二字耳。
持心則和平,待人也篤厚。
處亨愈謙,居寵若憂,世所稱漢之石奮,唐之汾陽,莫與爲儔。
今焉已矣,何嗟及之?凡百擧行,自當按例,而東園秘器之賜與勳戚家,卽是殊典,長生殿退件闆材一部,使卽輸送。
當日遣承旨緻弔,第三日遣史官恤孤,第四日遣正卿緻祭。
祭文,當親撰。
」仍令弘文館,趁襄前議謚,祿俸限三年輸送。
○以右議政沈煥之爲扈衛大將。
政院啓言:「扈衛大將有闕,而大臣及將臣中勳戚爲之事,載在法典矣。
見今大臣中,無勳戚人,至於將臣,則扈衛大將,近兼壯勇營都提調,官制似難互兼。
將兵重任,亦不可暫曠。
何以言之?」敎曰:「右議政爲扈衛大將。
」 ○漢城府獻民數。
京戶四萬四千九百四十五,口十九萬三千七百八十三,男九萬八千六百九十三,女九萬五千九十。
京畿戶十六萬一千七百七十二,口六十六萬二千九百九十二,男三十三萬九千一百四十五,女三十二萬三千八百四十七。
江原道戶八萬七百四十,口三十二萬九千四百五十五,男十六萬六千六百九十三,女十六萬二千七百六十二。
黃海道戶十三萬六千一百九十九,口五十七萬九千八百四十五,男三十一萬一千四百十三,女二十六萬八千四百三十二。
忠淸道戶二十二萬六百九十三,口八十七萬一千五十七,男四十三萬二千二百五十七,女四十三萬八千八百。
全羅道戶三十一萬六千七百三十二,口一百二十二萬六千二百四十七,男五十八萬四千八百七,女六十四萬一千四百四十。
慶尙道戶三十五萬八千八百九十三,口一百五十八萬二千一百二,男七十二萬五千七百四十三,女八十五萬六千三百五十九。
平安道戶二十九萬九千四百四十一,口一百二十八萬三千二百三十九,男六十三萬九千六百二十二,女六十四萬三千六百十七。
鹹鏡道戶十二萬一千七百六十九,口六十八萬三千九百六十六,男三十三萬八千二百八十一,女三十四萬五千六百八十五。
京外摠戶,一百七十四萬一千一百八十四,口七百四十一萬二千六百八十六,男三百六十三萬六千六百五十四,女三百七十七萬六千三十二。
〈正宗文成武烈聖仁莊孝大王實錄卷之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