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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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十五年清乾隆五十六年 春正月 1月1日 ○丙子朔,下綸音于八道兩都曰: 予承皇天祖宗之眷顧保佑,昨歲庚戌,國有元良,是秋年穀告登,符降聖之舊甲,獲上瑞於後。

    庚子,寡人得以與八域同其慶,而若保一念,長在於廣惠屢豐之願,益切於嗣歲。

    于今歲籥載新,衣尺漸長,三陽開泰,群品含和,此時爲億兆黎首赤子,寤寐默祝者,農功也。

    粵予踐祚以來,歲首輒下勸農之綸,卽仰述列聖重本務農之盛典,而予於是年是月,尤有惓惓焉者。

    元良邦本,小民亦邦本,民安然後國安,一理相須,隙不容髮。

    此所以諴小民爲祈永之本,予欲重玆民天,以勸農二字,爲目下悠悠萬事中第一先務。

    平秩東作,俶載南畝,其始自今日,與億兆黎首赤子,同我太平萬歲,其始自今日,予安得不惓惓於是年是月乎?順天之時,因地之宜,參人之力,而深耕而易耨,農夫之事也;不奪其時,不撓其業,時省而助補者,長吏之職也;曰暘而暘,曰雨而雨,下無濕上無乾者,在予一人之方寸。

    夫農不待勸,而亦惟在於董率之怠勤。

    《詩》曰:『田畯至喜』,《書》曰:『勸之以九歌』。

    凡今在長吏之列者,能盡田畯之責,而六府三事孔修,則歲歲無非豐歲,屢豐之祥,豈獨專美於有周在乎?予一人者,方一心對越,兢兢憧憧,將以上辛之日,肅將孔夙之祈,庶冀休徵之我康,在乎爾長吏者,尙須勖哉勖哉!長吏之若勤若怠,考課而褒懲,又屬於廊廟諸臣。

    咨爾內而公卿,外而長吏,明聽予元朝十行之諭,俾各實心承佐,以答皇天祖宗眷顧保佑之新休景命! ○賜宋濟魯等年七十以上十三人夫妻偕老者米肉疋帛。

    以濟魯年最多,特陞其秩,入耆社,推恩京外耆老。

    〈五部,朝官十三人,士庶一人;京畿朝官四人,士庶四十七人;原春道,士庶九十三人;忠淸道,士庶八十人,婦女七人;黃海道,朝官一人,士庶六十一人;平安道,朝官四人,士庶二百十人;慶尙道,朝官二人,士庶一百六十五人,婦女七人,全羅道,朝官二人,士庶九十一人,江華府,朝官一人,士庶三人。

    〉 1月2日 ○丁醜,以曺允大爲吏曹參議。

     ○鹹鏡道觀察使李文源,因寺奴婢詢弊之命,狀啓言:「安邊、鹹興、洪原、北靑、利城五邑奴婢,多虛錄,而收貢則準前比摠,故有徵隣徵族之冤。

    臣方使五邑,査得其年壯而漏落者,以充貢額。

    」敎曰:「文王之政,先斯四者,四民猶是生存者。

    彼奴婢之逃無去處,而年不知爲幾十百者,其死久矣。

    督徵於白骨,尤爲幹和之大者」,遂命道伯,收聚五邑宣頭案應免者洗草,申明道比摠之規,勿以邑本摠,爲拘。

     ○復江陵縣監爲大都護府使,谷山縣監爲都護府使。

    兩邑降號,已滿十年之限也。

     ○原春道復號江原。

     ○黃海道觀察使李時秀,以道內己酉流民狀,馳啓。

    〈流亡凡九千三百四十五口,還接者五千二十二口,其身布二同十三疋,錢二十六兩,米十三石,還穀一千六百石,竝湯減。

    〉○以具?爲司憲府大司憲,申應顯爲工曹判書。

     1月3日 ○戊寅,次對。

     ○舟橋堂上鄭民始啓言:「舟橋入用京江大船見在者,爲八十隻,而格軍殆近千數。

    今將團束,以成軍制。

    每船各置領將一人,三船作?,?置?長一人,使領將統率,中央又置都領一人,以協摠稱號。

    凡係董飭迎接之方,不可委一協摠,留都將臣中,以舟師大將稱號,自兵曹,依守宮大將例,備望受點,使之前期出去,專管擧行,爲宜。

    」上以問諸將,禁衛中軍李儒敬曰:「舟師事體不可無衛船格軍,而團束然後可以節制。

    每三船作爲一?,五?爲一領,中一船爲協摠船,前五?,屬之前領將,後五?,屬之後領將,餘外船隻,竝屬協摠,以倣餘零入子壁之義,而前後領將,俱聽協摠節制,日後左右挾船,亦依此編伍。

    協摠、領將,各有號旗,每船各揷二旗,一書?船次第,一畫鶻鷁形狀。

    又以相風旗二面,揷于船尾,中央大船,懸黃黑大旗,二面則實有依據。

    協摠、領將,俱是水軍將領之古名號,可免無稽之歸矣,」從之。

     ○以洪明浩爲司憲府大司憲,尋遞。

     1月4日 ○己卯,展拜于宗廟、景慕宮。

    春謁也。

     ○以趙宗鉉爲司憲府大司憲,金持默爲舟師大將。

     1月5日 ○庚辰,齋宿于社稷。

     ○司僕寺蔔馬,多不任騎蔔,自庚戌春園幸時,貰用者每五十匹。

    至是,敎曰:「本寺蔔馬之有名無實,莫非一提擧不能申飭之緻。

    無馬則已,有馬而不堪騎,不堪載,自有太僕以來所未有。

    昨春以後,爲郞官者,少留心於馬政,又豈貰用?昨年以後郞官,先罷後拿。

    」都提調徐命善,上箚自引,批曰:「大臣之責,在於大處之盡分,無以私而蔽公,先於國而後家。

    區區馬匹之玄黃駑駘,特細節之細節。

    」 1月6日 ○辛巳,祈穀于社稷。

     ○上以動駕時,作門喧聒,由於閣臣、承旨,爭先乘馬,而先廂大將徐有大,不能摘發請罪,禦中日廳,拿入切責,仍謂筵臣曰:「聞承旨閣臣,過於畏愼,或以舍馬徒步爲可,或以不帶一隷爲可,是豈成體貌乎?今日飭敎,隻爲簡其騶從,戒其喧聒而已。

    卿士大夫,冠裳珮玉,徒步街路,豈不辱朝廷而駭觀瞻乎?」 1月7日 ○壬午,以李潤慶爲三道水軍統制使。

    初,備邊司薦李明運,爲統制使,上以明運老甚,遞之,而難其代,雖未經亞將,勿拘通擬。

    於是,潤慶以北兵使,移拜。

     ○領中樞府事鄭存謙緻仕,付奉朝賀,存謙引年乞骸。

    批曰:「初元枚蔔,意豈徒然?擧世奊詬,禮樂刑政,盡爲顓弄之兇醜所僭竊,卿能奮然勇斷,去就不苟。

    人或以獨善咎卿,樞機之密,宜使神鬼莫窺。

    記昔乙未冬辭賓客疏語,有曰:『匹夫懷璧,旣往莫追,哲人知幾,方來可勉』,又曰:『接天之浪,傍及虛舟,傷弦之羽,猶驚曲木。

    』蓋此數句語,卽卿所藉手,予所許心者。

    卿今老且病,特許所請。

    遣承旨傳諭」,宣麻日,命調用其子緻綏。

    仍謂筵臣曰:「今於鄭領府疏批,有乙丙間事追提之語,因此而予有一諭者。

    向日兇醜,旣已殲盡,則其姻親族黨之無罪犯者,自當無礙,爲政官對揚之道,亦宜不置間隔與無故人,參錯排擬,得齒平人,可也。

    近來洪秉纉,乘間獨政,必覓此等人竝擬三望,作爲市恩沽譽之資,可謂無嚴,彼見擬者,亦不足爲光鮮,是豈疏通之本意?爲今之道,類聚排比之習,一切痛革,以副爲世臣爲世道之至意而已。

    此意,使廷臣知之」,仍命秉纉,拔之銓望。

     ○遞掌令樸猷煥職。

    先是,猷煥上疏曰:「向者逆竪之自島出來也,沿路守令,或有迎送支供,待之若別星者然。

    身爲邑宰,縱不敢任自執留,苟有同憤之心,豈忍爲此?宜使道伯,査實以聞,施以重勘。

    」批曰:「湖南沿路守令事,爾言萬萬無嚴,爾意萬萬不韙。

    方命之擧,不可責之於在京之有司,況藩臣乎,況幺麿邑宰乎?誠如爾疏,沿路擧行,一依別星例支供,此不過遵朝令而已,守令果何罪乎?去來形止,初無一言登聞,必不欲幹涉者,道伯可謂反拙。

    縱曰當初發遣,不由巡營雲,而大小徒流,直付配所,自是通行之規。

    以是到配狀啓,例雲不由營門。

    若此則循例徒配,此後道伯,曰以不知乎?再昨年發送也,急於收殺,定金吾郞押至恩津以南後,使之復命,則礪山交付,必有文狀之報營者,監司佯若不知。

    人臣事君,無出於一直字,則道伯事直乎?不直乎?爾若剌口論說,則其言宜先及於道伯,而向道伯不敢犯一髮,以無關係無意味沿路守令,無端請罪。

    爾果有右袒道伯之心,不言可耳,旣言而乃敢若是無倫脊乎?不但爲臺閣之羞恥,未必爲尹蓍東之好消息矣。

    」至是,煥猷引避以爲:「尹蓍東已經大臣,筵奏勘罪,且臣有四寸娚妹應避之嫌。

    至於沿路守宰事,則不念關係之至重,反同別星之迎送,聽聞所及,不勝駭痛,果有論列。

    」上曰:「似此官箴,有何難安?其所自明,適足爲遁辭」,特遞之。

    逆竪卽申驥顯也。

     ○召對。

     ○設人日製于泮宮。

     ○停園幸時宗廟、景慕宮告由,諸道道臣,境上出待,著爲式。

    凡經宿行幸前二日,告由廟宮,諸道臣出待,舊例也。

     ○吏曹判書吳載純,以衰病乞遞,許之,以洪良浩代之。

     1月8日 ○癸未,施大司成丁範祖不敍之典。

    人日製設場也,生進圓點,未滿百數,館堂亦不進參。

    敎曰:「節製,盛擧也。

    故泮堂設饌,待奉命之臣,坐東西試士,是賢關故事。

    昨日設場而無館堂,貽羞極矣。

    何顔坐皐比爲師儒乎?負特簡僨職事」,遂有是命。

    罷承旨之進試院者,本館郞官李升運拿處。

    升運就囚,頗遲,特命嚴囚,以懲癡濫不畏法之罪。

     ○以李洪載爲成均館大司成,尹得逵爲鹹鏡北道兵馬節度使。

     1月9日 ○甲申,禦春塘臺,犒饋[1]軍兵。

     ○刊臺臣柳河源兩司之望,下敎,切責左議政蔡濟恭。

    先是,河源以嶺人,入宣薦者少,發啓論之,濟恭筵奏傍助。

    是日上將犒三軍,拿入宣傳官李檍,嚴問其嗾囑臺臣之狀,仍敎曰:「朝家於嶺人收用,可謂苦心。

    原薦雖有嶺人數人,猶不表表,故特書許馹名字於首薦,曲念至矣。

    宣薦何關於臺閣,而看作目下第一義?貽羞臺閣,莫甚於此。

    」又敎曰:「保合酸醎,偕囿同胞之一念,豚魚可感。

    予或有纏繞於舊眼目,用捨不快活,納約之責,誰可當之?與臺諫相可否之風,未見於揆地,乃反勦說而註釋之,轉語而敷衍之,大臣負予。

    何顔對予?」濟恭引罪不出,命寢河源刊望,以安其心。

     ○仍任吏曹參判閔鍾顯。

    先是,宣傳官李晩植名字,與罪人李萬軾,音相同,宣傳官有言上意未愜者,晩植訴吏曹改名。

    上以萬軾締結妖宦,有可誅之罪,爲幾十年,今忽改名,啓窺覘之風,遞鍾顯,尋以前望乏人,有是命。

     ○中官金性彥、高春熙,呼唱道路,兵曹請令有司嚴治,從之。

     1月11日 ○丙戌,禦仁政門朝參。

    左議政蔡濟恭引前事,白上曰:「前後恩敎,逈出尋常,臣雖迷劣,豈不知玉成之聖意乎?今臣齒至衰晩,實無係戀於得失,至於彈駁僇辱,臣則備嘗之,故視若尋常,而獨有一事可畏,卽俗所謂逆之一字也。

    我國士大夫家世相承,猶古昔五等世襲也,一朝有罪,則如古之國除,豈不可畏乎?」仍言今年,卽我朝開創之四百年也。

    所以肯堂肯構,毋墜我宏基大業者,亶在於疾敬德、諴小民。

    又曰:「我朝立國規模,在三代則姬周是學,在後世則趙宋是効,禮樂文物,燦然備具。

    但禮樂文物,及其久也,必緻衰弱委靡。

    試以周、宋言之,昭王之世,衰兆已著,未幾而至於下堂而見諸侯;仁宗以後,宋室微弱,至于南渡,遂不復振。

    其驗如此。

    區區之憂,惟恐不知不覺之頃,駸駸然躬駕,以蹈於周、宋委靡之轍矣。

    今日朝廷,自外面見之,君尊臣卑,抑首俯伏,禮防秩然,若其中,則事到利己,與君上角勝,立威漸下,朝綱日頹。

    臣則以爲外寇非所慮也,所可憂者,國勢之衰弱也。

    」 ○大司憲趙宗鉉啓言:「向來太廟獻官李頤祥,肅敬之地,不斷杯酌,醉眼朦朧,至於使人扶腋,宜施譴削。

    」從之。

    又啓言:「軍銜亦係官方,日前一藩臣之蒙敍也,不待吏曹之送西,直爲付銜,亦極放恣。

    兵曹該堂,宜施譴削。

    」敎曰:「不待口傳之特敎,混同擧行,有關後弊,罷職。

    」又啓言:「陞庠課試,專爲勸奬之方,而近日考試不公,士趨日下,昨冬泮試,囊劄見捉,郞官書等,傳說狼藉,令人代羞。

    請前大司成丁範祖,亟施譴削之典,該郞廳,亦宜査出重勘。

    」批曰:「近日登筵者,無不以今番陞試,多發憂歎之說,猶未料其若是淆雜。

    泮長以文人,加之以衰憒,考試之際,緻有踈闇之失,而取此臺言乎?大司成及該郞官,令王府,拿問處之。

    」又啓言:「向來兩司聯箚,有還給之命,故臣雖未見,而以兩承宣徑出疏見之,其歸罪道臣雲者,此何說也?佯若不知,任其出陸,初無登聞,不欲執留,卽道臣之罪也。

    今者執法之論,殆若無罪而移罪者然,事之駭惋,莫此爲甚。

    請伊日聯箚諸臺,竝施譴削之典。

    」批曰:「臺臣箚語,比之申耆輩所爲,自有輕重之殊。

    以耆所坐,罰止近地放逐者,垂惻於向來申湜事,耆有老母故耳。

    然臺閣之體,寧激無渝,則兩司之向承宣,爲此原情之說,甘歸緩頰之科者,大關後弊,允之。

    」又以講筵召接,合啓陳勉,允從。

    獻納李庚運、正言鄭?成,請祛文懋實,勿親細務,上嘉納。

    ?成又言:「凡疏啓下廟堂者,限以三十日不覆奏,有司堂上譴責。

    」上以廟堂不可定限督迫,不從。

    又啓言:「昨冬通讀之講,泮長專委於博士申溥,關節狼藉,緻有落榜生捽曳博士之變。

    請溥刊籍,儒生重勘。

    」允之。

     ○以李秉模爲戶曹判書,鄭昌順爲禮曹判書,金思穆爲工曹判書。

     ○義禁府啓言:「丁範祖供,囑劄之自外往來,難保必無,申溥供,以退直在榜出之前,爲自明之端。

    」上命削範祖職而釋溥,旋因成均館啓,命禁府,更査溥粧撰欺罔之狀,遂命編配。

    範祖以儒生之歐辱泮官,而不卽論勘,加施刊削之律。

     1月13日 ○戊子,弛禁夜三日,命崇禮、興仁兩門停鑰,許都民出城踏橋,勿許乘氷。

     ○以趙鎭宅爲司諫院大司諫。

     ○命儒生李文淵定配。

    申溥供,有通讀製抄時,一儒生自外恐喝之語,敎曰:「黌舍肅嚴之地,泮長在房,而章甫乃敢升堂而入室,此聖廟之罪人也」,命嚴覈文淵,以首唱定配,捽曳申溥者關西儒康緻勳,令本道刑配。

     1月14日 ○己醜,上以園幸歷多日,而上服與群下所服着,多未便,敎備邊司曰:「昔日溫幸時,亦以多日之故,或平戎服,或軍服。

    此後園幸服色,當依此。

    隨駕諸臣,頭揷虎鬚、孔雀羽、嶺羽、傍羽,腰佩筒箇、環刀,少壯之人猶難,況年老者乎?虎鬚之制,其來未久,溫幸時因麥事登場,以識喜之意,命侍臣,各揷一穗,其後以虎鬚代麥穗,此何關於戎備乎?文宰筒箇,溫幸時到果川,命權除,頭揷腰佩之可以省除者,大臣其議奏。

    」備邊司啓言:「文宰筒箇,可合省除,虎鬚、環刀,依前戴佩爲宜,」從之。

    文、蔭官竝除筒箇。

     ○兵曹判書金文淳白上曰:「龍珠寺僧徒軍裝,自摠戎廳備給,而甲冑、筒箇,至用猩氈,侈靡之習,可禁也。

    」上嘉納。

    罷摠戎使李邦一,以李昌運代之。

    上將詣園所,以慈殿承候無人,蕩滌金龍柱罪名。

     1月15日 ○庚寅,各司、各營,進庚戌會簿。

    時在黃金三百二十六兩零、銀子三十一萬八千七百七十九兩零、錢文八十七萬五千一百九十兩零、綿紬九十八同三十八疋零、綿布三千六百四十一同三十五疋零、苧布六十三同三十三疋零、布子一千一百二十五同七疋零、米三十三萬八千八百十六石零、田米九千六十四石零、黃豆三萬九千八百六十石零、皮雜穀八千五百十一石零。

     ○遣暗行禦史鄭東觀于果川、衿川、水原、廣州等治道諸邑,察閭裡弊瘼,趙鎭宅于水原,訪新邑民情。

     1月16日 ○辛卯,駕次水原府。

    方駕出崇禮門也,雨雪交下,上悶軍兵霑濕,詣關王廟,少駐,命諸軍竪旗路傍,使各避雨。

     ○禦得中亭,召諸將耦射。

    上周覽府治,見閭井櫛比,謂府使趙心泰曰:「此,卿之勞也」,中批心泰爲承旨,以金思穆代之。

     ○擢權??爲工曹判書。

     1月17日 ○壬辰,詣顯隆園,行酌獻禮。

     ○上謂左議政蔡濟恭曰:「俄過新邑,見京外人築室者甚多,屋甍相連,居然爲大都,殊可幸也。

    但恐急於築室,耗其産業,有違予勸令築室之本意。

    」濟恭曰:「大小侈儉,皆自量力,豈至於耗損本業乎?」 ○還次水原府,試府治築室儒武,居首儒生任希存,武士李東述,竝直赴殿試。

     ○上以園官久任然後可以責成,命勿拘詞訟、出六朔數、六品守令等講,直擬守令,著爲式。

     ○敎曰:「程途百裡,予未能手自植木,使邑倅替予勞。

    廣州前府尹洪聖淵,擢嘉善,其餘施賞有差,以酬其勞。

    」 ○以徐有大爲摠戎使,中批,趙心泰爲訓鍊大將。

     ○上過鷺梁,六臣墓、四忠祠及故忠臣樸泰輔書院,皆在路傍。

    上興感親製文,遣近臣緻祭。

    故縣監申奎者,肅宗戊寅上疏,請復端宗位號。

    至是,上問奎家在水原,特贈臺侍,有言奎已贈承旨,乃錄其後孫,授莊陵參奉。

     1月18日 ○癸巳,還宮。

     ○判下上言一百七度。

     ○禮曹啓言:「洪州儒生鄭履元上言:『贈贊成鄭雷卿殺身成仁之蹟,與吳達濟、洪翼漢、尹集三臣,無異,乞不祧。

    』請上裁。

    」敎曰:「鄭雷卿之精忠卓節,方諸吳、洪、尹三臣,莫卞伯仲,閭闕丹楔之飾,祠無華諡之題,不免欠典。

    不祧之典,當用於勳臣,不當用於忠臣,在三臣,以忠而許不祧,則忠臣之不祧,亦有舊例之可據。

    特許不祧。

    」仍命大臣、文任、館閣之臣,議啓旌諡之竝施當否,鹹言可,從之。

    又特旌姜孝元閭。

    孝元,卽故春坊吏,從雷卿同死者也。

     1月19日 ○甲午,召見判中樞府事李福源。

    福源自其子時秀黃海監營任所還也。

    上問邑弊民瘼,福源以穀簿多寡不齊爲對。

     ○以李勉兢爲吏曹參議。

     ○施持平李敬臣不敍之典。

    敬臣啓言:「別軍職韓光濟,結托偉、簡,向於丙午年,爲永興府使也,永興之民,以龍興江因水災潰決背流,齊訴於光濟,請隄防疏導,光濟題曰:『大江變改,何可以人力治之?莫非天之所廢。

    』渠若不與兇類爲腹心,幸禍於五、九月,則豈以一水之橫流,直謂之天之所廢哉?請光濟施屛裔之典。

    」又言:「申溥以對讀官,受賄,被捽曳於通衢,勘以徒配,已是寬典。

    關西儒生,以落榜之私憤,招朋引類,捽曳通籍之人於市肆之間,拳之踢之,是不可與申溥同勘。

    治申溥,當以受賂自侮之罪,治儒生,當以結黨犯分之律。

    」批曰:「韓光濟事,題語卽不過無識武弁之不嫺文字,則驅之於罔測之科,京士大夫,猶不敢乃爾,爾以同道之人,發此惡口氣,無異敲撼者然。

    況若不與三字,殆甚於莫須有。

    向來紛然時,以宜無不知,必無不知等語,勒加逆罟賊帽,卽朝家之所痛禁而嚴斥者。

    申溥事,首倡嚴刑定配,同犯之類,且刑且杖,隻此足矣。

    溥之徒配,以考券事,不卽詳陳,儒生所爲,該府獻議,用不以實之律。

    若以試官擧子,同律爲嫌,則京儒之除刑勘配者,當更爲捉來,嚴刑充軍乎?」敬臣仍避,批曰:「關西儒生事,以近日媕婀之時,能爲開口言事,以惜卯之意,假借固可,至於韓光濟事,黨逆之目,何等重案,則以幺麿題語,如是構勒?一光濟不須說,揆以朝家刑政,此等習俗,不可不痛懲。

    爾則先施不敍之典,使爾鄕之人,知朝家禁偏黨之意。

    」大臣蔡濟恭以爲:「此無異於妖言亂語,上逼至嚴至敬之地,有非人臣所敢筆之於書者」,遂請加施刊改,從之。

     1月20日 ○乙未,正言鄭?成上疏曰: 太廟大享時,守僕輩,移奉餕餘於祭器庫。

    此乃太室東頭也。

    分膰之際,牲肉狼藉於廟廡,人聲喧聒於階庭,事面未安。

    粢盛酒果之品,雖或如前入藏,牲肉則移置典祀廳爲宜。

    昨冬泮試,久任兩郞官,一則子弟俱占,一則姻婭盡濟,而特以初不對讀,故不入査勘,或因他罪而薄勘,或自晏然於西麾。

    儒生李文淵,畢境脅持而圖占。

    昨年陞試合製,請罷榜。

    捕校之守直於泮宮,似有力於禁戢糾治,而聖殿肅嚴之地,章甫絃誦之所,恐不合此輩之看守,請罷捕校待令之規。

     批曰:「分膰之所,爾言是矣,依施。

    泮試事,臺言旣如此,渠必引義,以久任郞除拜守令者改差。

    昨年陞試合製罷榜,過矣。

    捕校輪直泮宮,當初必有法意矣。

    」 ○利川儒生韓性烈上言,其兄光烈同榜孟意大,已復科,而光烈尙在拔榜,爲冤。

    禮曹請依壬辰後庭試賜第例,此後殿試,使之許赴,從之。

     ○水原暗行禦史趙鎭宅,還奏水原便宜事,仍奏曰:「一用面在廣州時,其民以距府遠,納稅不便,徙避於水原之荊石面者多。

    今雖移屬,凋殘不可支,今以梨木洞、泉川裡兩裡,幷屬一用爲便。

    」上問左議政蔡濟恭。

    濟恭以合幷則不利於荊石,請置之,從之。

     1月21日 ○丙申,展拜景慕宮,次對于齋殿。

     ○以曺允大爲吏曹參議。

     1月22日 ○丁酉,召見關西回榜人樸好成。

    好成年八十三。

    賜宴樂以侈之。

     ○民人樸弼寬擊鼓,請禁吏民之結契、常賤之僞譜、屠牛無節、生松濫斫。

    又言豪右兼幷之弊,請奴婢無過三十口、莊土無過三十結、軍人收布無過二十尺。

    敎曰:「井田尙矣,限田?近古,而惟東漢行之。

    豪右之兼幷,終難禁抑,莊土以三十結爲準,奴婢三十口爲定雲者,言非不好,而未講措施之策,徑頒分限之令,反恐緻繹騷。

    收布,尤非容議。

    惟結契、僞譜、屠牛、斫松等事,飭諸道嚴禁。

    」 ○上嘗飭諸宮房,無得以圖書、牌子,侵及外邑。

    至是,京畿道臣,以壽進宮任,濫用圖書,勒占陰竹縣民田事,狀聞,敎曰:「法禁久則弛。

    各宮房圖書牌子之元式外襲謬之習,屢加申禁,意謂令行禁止,觀此狀辭,萬萬可駭。

    宮房之圖署,無異各司印信,故收聚內藏,俾不得用奸,則渠輩之又作此罪,亦何異於僞踏乎?」命主事之中使,嚴加科罪,仍令廟堂,幷飭諸道,隨現奏聞。

    又敎軍門衙門曰:「土地折受之法,卽故相柳成龍一時權宜之奇略。

    壬辰之後,疆界混淆,主客難分,因是而豪右兼幷,公田日蹙,故相建白此制,使來告者,給所告之土,以其稅付公。

    此所以有折受之名也。

    今過壬辰二百年,疆界已定,主客折受稱號之尙此循襲,已無義。

    幷與屬稅之法而中間抛棄,名以折受,則輒許免稅,嘗所切慨者。

    但元結外折受,丙申以後,無別例賜與於宮房,而最是元結折受之爲弊,亦與別給何間?然不究給代之需,先罷折受之制,反有公私俱疲之慮,未免因循。

    每一思惟,多負初心。

    至於四口一賞之法、加耕移屬之請,或設法而防之,或申喩而禁之,杜奸弊如杜鼠穴,法愈密而奸益滋。

    甚至有今日,畿伯以宮房圖署事登聞之擧,擧一足可反三。

    若以營門言之,壯營新出,安知無射利之徒,藉賣之擧乎?以衙門言之,則如年前與近來幹犯之數司,亦已綻出現露,則以不飾簠簋之義,雖不必索言追提,而外此之如此,不難知也。

    大抵折受雲者,折以給之,使各受雲之意,則不待稟裁,徑先行會京外,寧有如許國綱乎?自今申加嚴飭,無論宮房、營門、衙門及朝臣別賜,與以土地爲名者,折給公文,若無入啓與啓下等語,守令報于巡營,自巡營,隨卽狀聞。

    」 ○司直愼基慶,上疏陳時務十二條。

    一曰,嶺南漕船移屬京江,使之運稅;二曰,水原校吏,用松都法,月給料;三曰,水原軍兵,無論馬步,以富實丁壯者充額;四曰,壬丙之難,倡義使禹性傳,倡義樹勳,故兵使金俊龍,殲胡立功,宜加褒奬;五曰,水原新邑,宜築城;六曰,果川稅外權復,依前給府吏;七曰,東村魚商旅客主人,使魚商計給煙稅,任渠和賣;八曰,非經費衙門,則田土陳告之法,四一之賞,益加禁飭;九曰,明川民田稅身布之捧置邸家者,依當初蕩減之令,出給本邑;十曰,居昌量田不公,當示懲勵;十一曰,郭山、宣川舊還,姑令徐捧;十二曰,義州楊下鎭,罷鎭號,置別將。

    命下其疏於備邊司。

    備邊司覆奏:「水原馬步軍以富實擇充、禹性傳等褒贈、禁田土陳告三條,當依施,餘竝置之。

    」允之。

     1月23日 ○戊戌,申禁諸道糶穀法外加分。

     ○加給嶺南百歲老人歲饌,凡五人。

     ○掖隷有作挐閭裡者,命付所司嚴治。

     1月24日 ○己亥,刑曹啓言:「李賢涉婢尙今,爲其主鳴金,無嚴,請刑治。

    」敎曰:「若與已伸雪諸人無異,則不可一爲一否,且伊時文案,尤不可留在」,命洗草。

    後因義禁府啓,賢涉依柳綵、南景容例,伸雪。

     1月25日 ○庚子,次對。

    許市民六廛外,通共和賣。

    〈六廛,立廛、綿布廛、綿紬廛、布廛、紵廛、紙廛。

    〉左議政蔡濟恭啓言:「若論都下民瘼,都庫爲最。

    我朝亂廛之法,專爲六廛之上應國役,使之專利也。

    近來遊手無賴之輩,三三五五,自作廛號,凡係人生日用物種,無不各自主張。

    大以馬駄船載之産,小而頭戴手提之物,伏人要路,廉價勒買,而物主如或不聽,輒稱亂廛,結縛歐納於秋曹、京兆,故所持者,雖或落本,不得不垂涕泣賣去。

    於是乎各列其肆,以取倍價,平民輩不買則已,若係不得不買者,則捨其廛,更不可從他求得。

    以故,其價日增,凡物之貴,較視於臣之年少時,不啻爲三五倍。

    近日則甚至蔬菜、甕器,亦有廛號,不得私自和賣,民生之食而無鹽,窮士之停廢祭先者,往往有之。

    凡此都庫,禁之則當止,而猶且噤默者,不過怵畏怨聲之歸於已耳。

    古人曰:『一路哭,何如一家哭?』避奸民輩三三五五之暗地咀口,不救都下億萬人倒懸之勢,則爲國任怨之意,安在哉?宜使平市署,考出數三十年以來零瑣新設之廛號,一倂革罷,分付秋曹、京兆,六廛外以亂廛捉納者,非徒勿施,施以反坐,則商賈有和賣之利,民生無艱窘之患。

    其怨則臣可自當之矣。

    」上詢諸臣,僉曰可,從之。

    濟恭又言:「京外公貨典守,專不緻意。

    嶺南南倉錢,元數二十一萬餘兩,今爲八千餘兩,亦是虛錄。

    平安兵營軍需錢虧欠,尙爲三萬兩,則每年以五千兩。

    請令嚴飭徵納,關西爲準,分十二朔,逐朔督徵。

    」幷從之。

    又啓言:「鄭好仁向來事,言送院中,至欲微稟,異於擅行。

    」敎曰:「如前完伯者,亦與於向日蕩滌,而好仁獨不論,此非惡好仁而然也。

    本事自有關係,實難容恕。

    大抵慈敎之前後諄複,一則爲宗社也,一則爲予躬也,而向日驥顯處分之後,外間紛紜之說,一倍熾張,故慈殿下敎,每有過憂遠慮,誠不勝仰悶矣。

    」 ○兵曹判書金文淳啓言:「安興鎭行營設置之前,僉使例兼守城將,主管城操,節制洪州等五邑。

    今作久勤窠,守令之赴操參現,不無掣礙。

    行操時,依古群山例,使水、虞候擧行,守城將,以僉使依例兼管爲宜。

    」許之。

     ○命徐有聞削名注薦。

    新榜及第趙秀民登科之初,有聞以注書,擬秀民假注書,而與當隷國子者排望,及其分館也,承文正字李寅采以:「秀民有世累,隷之國子。

    」蓋秀民之祖銑,曾與文正公宋時烈黜享之疏也。

    上以銑疏是未徹,而秀民之父宗濂,當賊臣洪麟漢鴟張之時,能自樹立,特伸秀民,謂寅采此擧,實由於有聞假注書排望之不善,有是命。

     ○命故副元帥金景瑞旌閭、贈諡。

    禮曹因平安道臣狀啓,覆奏:「金景瑞,深河之役,元帥倒戈,片甲不還。

    流傳多訛,孤忠莫白,始疑李陵之偸生,終咎許遠之後死。

    畢竟明白,一死可以有辭於百世,血疏尙傳,遺劄可徵。

    聖祖貤贈之恩,雖施於前,志士尙論之言,猶憾於後。

    但其張拳冒刃,稍遜金應河之澟烈,而終能罵賊殉國,明有康世爵之傳說,則死有先後,而立殣則同,褒有早晩,而奬節則一。

    旌閭贈諡,已有先朝成命,儒狀道啓,可見公議攸同。

    」從之。

     1月26日 ○辛醜,召見錦城大君瑜、和義君瓔、漢南君??等後孫,飭銓曹,錄用其祀孫。

    安平大君瑢後孫在鄕者,亦令上來,仍命侑祭于諸宗英。

    諸宗皆效節於端宗朝者也。

     ○命前吏曹參判洪秉纉絶島安置。

    上以秉纉之行政也,名曰疏通久枳之類,純望排擬,以沽時譽,甚非對揚平蕩之意,臨筵屢下嚴敎,諭及大臣以生殺威福,秉纉必欲主張。

    左議政蔡濟恭仍請嚴鞫,不從。

     ○校理趙鎭宅上疏曰: 向來鄭好仁事,以其不稟徑行,聖慮深遠,處分至嚴,臣非不仰揣,而第伊日好仁請稟喉院,此與擅行有間。

    臣謹按,公族有死罪,則有司告辟者,三公曰宥者三,及三宥,不對走出,緻刑于甸,公使人追之,則對曰無及也。

    釋之者曰:「有司之正,不可奪也」,又曰:「《春秋傳》所雲:『臣義而行,不待命者』,此也。

    」夫不對而出,必緻于刑者,宜若擅恣不敬矣,以其法不可屈也,故垂諸經訓,以示來世。

    然則今日廷臣,與彼逆宗,尙戴一天,固不免爲古有司之罪人,而若金吾之臣所奉者慈旨,而非擅出也,所行者還置,而非大辟也。

    又其進稟喉院,猶緩於不對而出,要之不過逐一逆宗耳。

    苟不原情,惟跡是誅,則彼古有司之不對緻刑者,將施何許律也?臣恐自此,隄防陵夷,其流至於縱賊遺君。

    伏願亟命還收。

    洪秉纉之獨政也,外假疏通之名,內濟市沽之習,一政排望,率多人所不擬之人,恣意收檢,猶恐或遺,政目一出,衆口如沸。

    長此不已,則幾何不至於臣下自用,權綱漸弛?我聖上無物不遂之至誠苦心,反爲政官藉弄之歸,寧不寒心?臺閣之臣,宜有一言,而側聽無聞,臣竊慨然。

    臣謂不言兩司諸臣,亟行譴罷,前參判洪秉纉,先施屛裔之典,斷不可已。

     批曰:「首陳事,昨筵大臣之請宥也,已有備說細道者。

    爾疏中引喩經旨,未知襯當矣。

    洪秉纉屛裔事,見筵本,聞筵話者,必當知予一視同仁之苦心,而益覺秉纉情與跡之不忍正視。

    惟予眷眷一念,在於無適無莫,無物無我,鑄成大平蕩也。

    彼秉纉者,抑何肺肝,無難滓穢於淸明宏平之治規,爲螮蝀爲龍斷,殆有浮於乙丙年間太阿未收拾時習氣?向來略示弦韋,求正於論思言責之地者,久矣,爾今雲雲,哿矣差強,醒予嗒睡。

    十數年前,滄桑屢改,鯨鬪蝦死,非喬木則故家也。

    時久事定後,偕欲拯攬而陶甄,卽予質諸屋漏,矢彼息壤之一副當造化欛柄。

    秉纉乃於郊行還宮上下疲憊之時,逐長堂、瞰三銓,汲汲耽耽,竊其駒隙,集四方之偶然罕擬,故爲不擬之者流,名之曰政望,排書入啓。

    渠若市譽雲爾,則罕擬與不擬者,艱覓而渴求,不與無礙者,竝擬之,是不過一名臺通後,持掌望筒,隻擬地敵者之謬例也。

    見擬於是政者,亦豈無抑鬱之心乎?又若背馳雲爾,則在昔是非之甲乙,各守初執,不害爲士夫氣岸,而邇來事端,果屬何許,則此而背馳,寧不澟然?渠之妄度,以爲若涉似此疏通邊事,則自上意或不然,口則曰諾,雖逞萬般胸臆,千方手勢,都沒係關雲耳。

    殘劣者所爲,亦如是狡詖乎?當初處分之止於薄罷者,以非其時也。

    除非訊推,得其情實,下此律名,皆近戲劇,而全然不語,亦豈生道殺人也?秉纉,令該府,押至絶島。

    」秉纉配巨濟府,居數日,特擢鎭宅爲承旨。

     ○飭諭三司諸臣,命書揭三司壁上曰:「事苟當言,言之可也。

    何顧知舊與否乎?近自二三年來,朝著之間,弊習益痼,事涉知舊也,則設有可言之罪過,父詔兄勖,俾勿剌口,事在素昧也,則細事嫌於蹤跡而闊略之,萬一値事會,可以藉重論斷者,則不問情跡,直驅之於罔測之科,勒加之以難明之目,以售其黨同伐異之己私。

    由是三司言議之地,無官師之箴,而甲護甲乙右乙,爲呑棗世界,此豈非目下大弊習乎?此弊此習,若不矯正,將無繩愆糾繆之風,而徒啓乘機逞私之謀。

    如是而世道何時可靖乎?今日堂疏所謂不言兩司事,姑不依施,出於申令之意。

    無論此事他事、此人他人,阿於知舊而不言者,嫌於蹤跡而不言者,闔眼於推遞罷削之罪,而挺身於罔測難明之案者,當隨現重繩,以勵臣工不率敎之俗。

    惟玆之敎,欲倣懸法象魏。

    」 ○唐城府夫人卒。

    政院啓言:「唐城府夫人卒逝。

    中宮殿當爲擧哀,請令禮曹磨鍊,」從之。

    禮曹啓言:「取考《五禮儀》,殿下爲王妃父母喪,有擧哀之禮,而唐城府夫人喪,中宮殿擧哀之節,景慕宮春享在近,不得循例擧行。

    」 ○敎曰:「府夫人喪,弔祭緻賻,按例擧行。

    主家調度,近甚艱乏,緞十端,麻布、綿布各五同,錢五百兩,別爲輸送。

    禮葬依禮文,而畿邑貽弊,當念。

    役民之事,依錦城都尉喪時例,山在邑守令,專管檢察。

    」成服日,親製文緻祭曰:「自適于館,殆三十年。

    黃裳元吉,比諧瑟絃。

    瑟絃比諧,萬事皆圓。

    嗣冑一命,渙誥是宣。

    靈兮奚憾?漬辭侑筵。

    」 1月28日 ○癸卯,召見前忠淸道臣鄭存中,詢問本道事宜,存中陳道內之弊,請修軍器、繕城池曰:「忠州介處湖、嶺,宜修城堞,而有難專責本邑。

    令道臣,割與還穀,逐年改築,如淸州之爲,宜矣」命廟堂稟處。

    存中又曰:「石城內奴九口,劃給扶餘道泉寺及定山定惠寺,以補蹲柿進上,而其名尙在於貢案,因循疊徵,合當査正。

    」上曰:「蹲柿,大如奕,硬如石,無所爲用,而徒害於民,而必有其初進獻之本意,令道臣,徧問諸寺以聞。

    」存中又言:「均廳今年貿米,若使當年上納,則必將添其鬥,而改其色,害歸於民,姑許停免宜矣。

    」可之。

     1月29日 ○甲辰,前持平申大龜上疏言:「身敎蒙養,爲貽燕之方。

    」又曰:「君道亢上,交泰不濟,聰明過費,保嗇或踈,聖學高明,務實差欠,上下恬嬉,庶績叢廢,綱紀倒置,名敎不明,隄防蕩壞,亂逆不懼,名節不擧,廉防都喪,儉德不修,服美成習,爵賞太濫,倖門大開,名器不愛,官方日卑,義理湮晦,士趨不端,言路壅塞,至論無聞。

    」又言:「擇保母,愼醫官,亟緻儒賢于朝,以盡保導之策,選置生進于齋學,倣行講製之規。

    」又言:「鳳山郡武科出身李宗洙,以先賢李穡之後裔,有志文學,創立書舍,買置田區,日夕講討,延攬儒士,宜施優異之典。

    」仍請康翎縣順威牧場開墾、順天府呂水舊縣復邑、海西忠順衛革罷、諸道春牟種子優分。

    又曰:「鳳城君,以中廟王子,慘被乙巳之禍,今其子孫窮殘,香火不繼,宜有收恤之擧。

    」批曰:「貽燕之謨,爾言甚好,當體念。

    招延事,亦當留意。

    生、進、幼學定額抄選,逐月課試事,圓點也,陞庠也,公都會也,無非勸課之美規,而修擧猶且未易,況新創之擧,豈必有別樣利益乎?鳳山武人李宗洙,費財興學事,果如爾疏,亦足嘉尙,依所請,令道臣査聞。

    康翎順威鎭牧場許耕事,此卽宮房衙門營門新設處,輒請折受之處,陳告之說,雖似近理,難便之方,不一而足,爾亦未免見誑矣。

    海西忠順衛革罷事,年前特念西北尙武之政,另罷忠順納布之式,海西武出身之欲沾一視之澤,或似然乎?呂水舊縣復設事,形便之如此如彼,姑勿論,朝家非不知之,則每每上言,寧有如許民習?此所以有今番飭敎矣,爾以民弊爲言,分合當否,許令付之新道伯。

    此後更以呂水一事,不待朝家處分,送言於臺臣,煩籲於駕側者,隨現令該曹,捉送該道,別般痛繩,以絶奸民無嚴之習。

    諸道春牟種子優給事,耕耘農糧顧助事,令廟堂知悉申飭。

    鳳城君後孫收恤事,觀於詩人所詠及故相、故重臣筵奏,可以知其事蹟。

    況於先朝,至下贈諡賜宴之命,朝家旌褒之典至矣。

    然其後裔貧窶之如此,聞甚可矜。

    令宗簿寺搜訪,送于賑恤廳,使之別般周恤。

    」 1月30日 ○乙巳,以吳載純爲禮曹判書,鄭存中爲刑曹判書。

     二月 2月1日 ○丙午朔,遣直閣徐榮輔、知春秋趙鼎鎭、檢閱洪樂遊等于沁都,考出《光陵實錄》。

    時將考莊陵盡節諸臣事蹟,旣命館閣博考,上以館閣博考,猶不如實錄之詳,有是命。

    謂承旨李晩秀曰:「肅廟戊寅莊陵復位時,故相徐宗泰以文衡,往考沁都實錄。

    今其孫復膺是事,亦不偶然。

    」 ○以李敏輔爲工曹判書。

     ○以權??爲刑曹判書。

     2月2日 ○丁未,詣景慕宮,省牲器。

    春享在明日也。

    還禦明光門,行文臣製述、抄啓文臣親試、春到記儒生製講。

    頒抄啓文臣、宣傳官去年都計劃賞典,儒生製居首沈鑿、講居首韓永建直赴殿試,抄啓文臣講居首尹光顔加階通政。

     2月4日 ○己酉,承旨李敏采爲穆陵獻官,享夕,傳香於陵官,誤以黑團領行禮,行祭時,始着淺淡服,爲監察林懋遠所紏,上疏自劾,命下敏采吏勘律,嘉懋遠遠人能擧職,命差遣守令。

     2月5日 ○庚戌,行抄啓文臣親試。

     2月6日 ○辛亥,江原道觀察使尹師國,以寧越人掛書,上密啓,回諭曰: 「獄情雖不可以常情測度,而自書其姓名,自呈於官府,大是理外。

    或有別般委折而然耶?所謂兇書持來之奴,兇書中列書諸漢,果已捕捉而究問耶?就捕形止,最初供招,星火馳啓,以待朝家處分。

    」居數日,又諭曰:「昨於回諭,已示不信不疑之意,事理也常情也,萬萬無近似。

    以是不念體段之屑越,付卿捧供以聞者,欲使卿對揚此意,無撓無辜也。

    大抵假作自書其名之狀,觀於倩人轉納,而可謂手腳呈露。

    越中厖俗,尙傳有太古遺風,雖其稍出頭角者,意想志望,不踰界分,視儒鄕如軒冕,做校吏爲功名。

    曾聞於按道者筵奏,以嚴爲姓者,爲一邑最先數之班族,其次若高若辛若劉諸姓爲然雲。

    邑中之幹務,自不得不爲數姓者所主張,則必是睢盱於此數姓者,欲湛滅數姓,獨專其權,故爲此兇悖之說。

    此所以自見卿狀啓,付之一笑者也。

    然朝家別有憧憧于中者,卿若過於驚動,以右項數姓者,有若眞有所犯,而徑先廣捕,輕施刑訊,則此不幾近於爲建德報仇,而使雖雖峽氓,公然喫得雲擾波蕩之苦?這中若有識道理知人事之士子,則不識朝家本意之不如此,認以卿奉承朝令,爲此擧雲爾,其爲貽笑,誠亦不細。

    噫!奸民之出於浮俗,卽朝家敎化不明之緻。

    設令奸民登時就捉,揆以古昔聖王下車泣囚之念,怵然甚矣,瞿然大矣。

    況使無辜混被逮繫,籲天無從,則予爲民父母,玉食何安?先以此下有旨,眞諺翻謄,大書一通,揭于通衢,仍以一本謄關宣示該邑士民,俾各有恃無恐,安業樂生。

    至於奸民之斯得,乾道昭昭,不難究出。

    待斯得,當卽快正典章,以慰越中士民之心。

    卿其知悉頒示。

    」又別紙書下曰:「應問人毋論虛實,以書中列錄者,果已捉來乎?依別諭,切勿輕加刑訊。

    若於面稽言聽,必有明知其無他者,卽爲解枷保授,以待決末,其中竝與保授而不可者,卽爲放送。

    奸民之作此兇計者,査得狀聞而密啓之,不緊事登聞,有煩瞻聆,先取招後狀聞,得奸民後狀聞。

    大體槪略如此。

    對揚之得宜,越人之安頓,其責專在於卿。

    卿則旣按道內事情之領略,必不待別諭而知之矣。

    此別諭祗受狀本中,卿之意見及所料量者,一一登聞。

    作此兇書漢所爲,甚於向年東喆輩,卿其各別査得」。

     ○江原道觀察使尹師國,以子規樓改建,聞。

    樓在寧越府客館之傍,舊名梅竹樓。

    端宗東巡,嘗禦此,聞子規聲,作《子規詞》,詞甚淒切,越人悲之,名其樓曰子規樓。

    師國巡到寧越,謀重建,訪其址,已沒爲民居,不可復識。

    乃就曠地,測圭議之,忽雷雨不克事。

    翌日大風,以火燒客舍南五戶而止,樓基階戺,宛然呈露,其高出平地尺。

    時天寒積雪,不可以取木石,人皆憂之,會大雨三日,江水大漲。

    於是伐木於錦障之東,浮之江,順流而下,斲石於蓬山之北,泥滑易運。

    筵臣李晩秀以聞,上大異之,下諭問其狀。

    至是,師國馳啓,具言其事,敎曰:「異哉異哉!豈特一樓之繕頹,各有時存焉雲爾乎哉?尋基也火忽起燒,拓五箇蝸廬,風從而助勢,掃揚灰沙,舊礫現於土底,紋礎露於基上。

    甚至窮冬絶峽,大霔三日,雨瀜盡層,崖塞雪木,於是斫石,於是斲輸。

    緻於至臘之間,正月而開基,二月而立柱,其事功之速,雖可見神理之克葉人情,朝家則全然未聞。

    這般事實,時適興想,而起感於六臣忠節,專送史臣,奉考金櫃石室之藏。

    史臣反面之日,卽規樓立柱之吉辰,此可謂偶然泛然之事乎?侑祀之典,方欲別有批旨於館閣草記,而樓役改建,豈宜令道伯捐廩,竝以公穀會減?」命大臣李福源記其事,大臣蔡濟恭、吏判洪良浩撰上樑文以進。

    又命禮官之年次奉審者,趁寒食進去,兼告事由。

    又命道臣,圖其形以進,諭曰:「邑中流傳舊聞,毋論刊本、寫本,或斷爛殘編,苟有不載於陵誌者,收聚上送。

    」 2月7日 ○壬子,和柔翁主子黃基玉,爲義城縣令。

    將以祠版之官,命遞給擔丁,遣官緻祭。

    都尉黃仁點,請告就養,命給馬護送,用大臣例。

     ○濟州牧使李鴻運,啓聞移配罪人李會遂、僧信圭等遇風漂去狀。

     2月8日 ○癸醜,召對。

     ○文義人申義淸年百歲,筵臣以聞,特除都摠管,下諭召之,官給轎馬。

     ○京畿觀察使徐鼎修奏:「兩西各營及開城府狀啓上來時,有馬牌草料及下去時備局回草料,臣營反貼者外,請一切以濫騎論。

    兩西別分定生物外,嶺南皮荻、栗等進獻,皆以各道刷馬載運。

    」可之,仍命非盛夏,雖生物,勿用撥馬。

     2月9日 ○甲寅,以具?爲漢城府判尹。

    上軫窮民婚葬過期,屢飭漢城府,搜訪以聞。

    至是,漢城府以過時未婚十三人,啓,上切責府堂,遞其職,府郞部官皆拿處。

    仍令更加訪問,尋召見府堂、部郞,敎曰:「仲春,卽導迎和氣之時。

    男女之年滿而未得婚嫁,喪葬之過時而未能經紀者,拔例顧助,允合於古聖王體仁之政。

    」又敎曰:「部官,卽古之雒陽令也。

    都民休戚係焉,而官員則有偏苦之歎,下隷則無聊賴之資,誠勤之心,何自以出?久欲變通而未果。

    其令大臣、銓官,相議稟奏。

    」 2月10日 ○乙卯,江原道觀察使尹師國馳啓言:「此獄肯綮,在於嚴奴,而姑未捕捉,得情此遲。

    嚴、高之相鬨,去而益甚,今以嚴健中之招觀之,鄕任、校任,多年隨行,人多疾視,怨謗四起,安知無猜忮之徒,暗售湛滅之計,作此兇悖之擧?方此多岐探察,期於斯得,諸囚多是農夫,而其中高進明爲人,極濫猾,今番就捕之中,許多罪犯,已入於臣營廉問之中,兇謀難測,竝爲嚴囚。

    嚴健中雖不在於兇書中,兇書持來,旣是健中之奴,則連加究覈,在所不已。

    金千仲,則捧賂於嚴奴,傳書於渠子,想必與嚴奴有所綢繆,刑訊而不直招,竝與健中同囚。

    自今番取招,因下敎不爲密啓,而罪人供辭,依丁未推鞫時例,以草供上送。

    」回諭曰:「觀此供辭,不外所料,豈但付之一笑?鄕戰逞憾,白地構誣之徒,其所懲治,一道伯足矣,自初登聞,已未免屑越。

    年前新有定式,匿名掛投之紙,內而各營,外而營邑,登時付火,使不敢登聞,此金石之令甲。

    設令書辭駭眼,往復大臣,自下方便,猶或可也,豈可以瑣屑之事,冒禁陳聞?卿當重勘,而本事未及査處,爲先從重推考。

    密啓豈容易之擧乎,本事又豈可諱者乎?所謂嚴健中、高進明,出場間保授於營底民家,其餘各人,一幷勿留晷刻,星火放送,當日內還送本土,使之安業,驛卒付之該倅。

    本事旣登聞之後,設計誣人之漢,不可不卽爲査出,大會民人,令該府使梟示徇衆,懸首通衢,以懲鄕戰之習,而不緊供招,勿爲登聞,捉得後隻以捧遲晩,依律處斷,形止啓聞。

    今番密啓二度,初非隱密者,令政院,依定式付丙。

    卿其知悉。

    」仍謂筵臣曰:「本事,卽一鄕戰,而因渠私憾,至爲投書。

    先朝每以此等事,辭敎截嚴,懲一之擧,宜施於此輩。

    其中造謀者,不可不施以一律。

    」居月餘,師國捕得投書人金載浚,按問是實,載浚梟首於寧越府。

     2月11日 ○丙辰,輪對。

     2月12日 ○丁巳,次對。

    左議政蔡濟恭白上曰:「廛弊釐革事,詳考市案,則三十年以後所出名目,隻數三廛,此不可但以年之久近爲限。

    就其中六廛外,最緊於生民日用如蔬菜、魚物等廛,合有商量者,而或革罷原廛,或隻存廛名,痛禁亂廛然後,民可聊賴。

    且聞自臣筵奏以後,魚鮮等物價,頓低於前雲。

    釐革以後,其有實效,此可推知。

    」平市署提調金文淳曰:「諸廛有設置,近數百年,根柢已固。

    上應國役者,今若痛禁亂廛,各自私賣,則諸廛凋弊,將與革罷無異,此誠爲難禁之端。

    」敎曰:「大臣之奏,亦非爲諸廛亂廛,一竝痛禁,就其中最緊於日用者而言耳。

    更加商量,斯速釐弊。

    亂廛雖禁,私自都賈,勢所必有,更究方便之道,以存闊狹之路。

    」濟恭又言:「前以五部婚葬過時之類,約略抄啓,飭敎截嚴,此聖主之政也。

    臣於近日,聞廣州慶安面班戶鄭姓人家,有婚嫁過時者,娚妹之年,或近四十,或過三十,至爲四五人雲。

    請另飭道臣與地方官,各別扶助,俾無廢倫,可也。

    」 ○上謂蔡濟恭曰:「顧今擧世媕婀,泯然一色,誠非細慮。

    豈或人才漸降,委靡不振而止耶?抑將代不乏才,得有振刷之日耶?非但人才之如此,見今文體漸降。

    或曰:『抄啓設施之後,一世效尤而然。

    』蓋抄啓設施,欲緻丕變之效,今反因此有弊,則亦將以何術可救?文體之涉於局促者,竝不賜科,則自可矯變歟?至於行文,異於四六,則又何無可觀之作耶?卿曉諭諸生,俾知朝家必欲丕變文體之意。

    」 ○以柳戇爲成均館大司成,李勉兢爲吏曹參議,金履正爲司諫院大司諫。

     2月13日 ○戊午,行酌獻禮于永禧殿。

     ○司諫李運彬上疏曰: 臣入臺選十年,褎耳噤口,每自循省,不寒而栗。

    向日堂疏,以洪秉纉事之當言不言,有所論責,臣亦不言三司之一也。

    秉纉無嚴放恣之罪,一見其政,孰不駭痛?踰月經歲,無一人聲罪,儒臣請譴,亦雲晩矣。

    再昨年慈敎嚴正。

    臣適在可言之地,妄執必爭之義,自速逬黜,至今追思,惶汗浹背。

    噫!昨冬江上過擧,卽殿下禦極以後所未有之事也。

    咫尺行殿,引接兇賊,思之骨寒。

    殿下之庭,苟有一箇忠臣義士,則其必碎首瀝血,誓不與此賊俱生,而伊日擧措,不過聯名陳箚,隨衆排閤而止耳。

    苟非我東朝至德至誠,其何以感聖衷而回聖駕乎?伏願聖明,毋以不遠復,爲聖德之至,而以無是事,爲聖學之工。

    丙丁以來,亂臣賊子,豈有如在簡者乎?連肚逆偉,力避前後之大論;換面賊復,肆發公座之悖說。

    再昨冬新園遷奉時,殿下任情哀號,玉候澟綴,左右諸臣,掩泣焦心,至於輿儓,無不揮淚,而渠以都監堂上,蹕路未戒,托病徑歸。

    其無君之心,路人所共惡。

    伏願分付有司,亟行應行之典。

    殿下每於刑政,以收殺爲務,凡出於公議,登諸臺啓者,姑賜允可,旋爲還寢,遂成一副規模,累聖德而貽後弊,豈細故也?臣謂犯罪至重,發啓蒙允者,按法擧行,不可已也。

    殿下臨禦初年,以愼官方罕科第,爲初元規模。

    當是時,陞一資通一臺者,人莫不以爲榮,無文者絶倖望,有才者益自勵。

    比年以來,科擧頻數,倖濫居多,陞六者無不入臺,頂玉而腰金者,相繼蒙恩。

    竊伏聞,先王盛時,耆社重臣,隻爲二三人。

    參判臣李後山,以亞卿望八之年,許入耆社,而加資則靳之。

    愼惜名器,若是簡嚴,豈不爲今日之所可法者?臣所憂慮,卽唐臣所謂:「比諸貞觀之初則遠矣。

    」偏黨之目,出阿私之心勝,苟其臭味言議之相近者,則惟以掩護爲主,雖如問備薄警,言之者恐其見忤,當之者謂其有心。

    近者樸猷煥之托以姻婭,當論不論,至爲引避者,良由是也。

    古人之心,公而無私,故雖在親戚故舊,或登筵而面斥,或箚疏而規責,如殿最之被黜,罷削之論罪,子弟不得爲嫌。

    臣謂朝臣用嫌之規,非世讎,限其代數,無得廣嫌,至於罷削薄罰之警,初不得爲引,著爲令式,可也。

    前持平申大龜疏中所陳,如海西、呂水等雲雲,非及時之緊務,其爲瀆褻之失著矣。

    臣謂大龜施以譴責,宜矣。

    水原新邑,園寢移奉之後,事面自別。

    在三南之要衝,挾山城之地利,聚民居而壯邑基,不可緩之務也。

    毋論京外卿大夫士庶人,募其財力饒厚者,使之築室,則饒戶居多,而沾漑者倍之。

    況吾君出自孝理,而所欲爲者,其孰不樂爲之從乎?漢時五陵豪傑,恐是此法。

     批曰:「首陳自引事,近來褎耳噤口之罪,豈特爾一臺臣乎?次陳事,不須說,又次陳事,不允。

    尾陳雲雲,可見憂愛之忱。

    有時點檢,猶覺多負初心,況廷臣之見時政者,豈無不如初之歎乎?爾言誠愛予矣,極是極是。

    朝著間偏黨之習,阿私之弊,可謂月甚日增,其爲世道之憂,容有旣哉?成效雖邈然,苦心豈或已?至於朝臣用嫌之規,自朝廷定給代數,事面似如何。

    此後嚴飭不當過嫌,而過嫌者,大臣、三司,隨現論責,罷削薄罰之強爲引義之謬規,申加嚴禁事,令政院,載之故事。

    申大龜譴責事,爾言是矣,然伊批中見誑二字微示,使自知悔之意,隻此足矣。

    以今媕婀之時,何必求備乎?水原新邑富實戶募接,前此非不辛勤,姑未就緖。

    以今所料,時日內難責櫛比之効。

    此所以夙夜憧憧,更欲十分留意於招徠之方。

    」 2月14日 ○己未,中宮殿公除在十二日,朝廷將以是日問安,司謁白景旜者,見承旨洪仁浩曰:「問安當在翌日,《補編》有之。

    」仁浩信其言,通於議政府。

    上聞之,以司謁無異宦官,承旨與之私語,非所以嚴內外也,削仁浩職,配景旜于肅川。

     2月15日 ○庚申,敎曰:「昨夜行本陵享祀,追慕良深,以今年之爲誕降後恰滿百年也。

    春幸行於弘陵。

    」 2月17日 ○壬戌,冬至正使金箕性、副使閔台爀,以離燕狀馳聞,上遣史官勞問。

    敎曰:「昨冬招問皇曆齎咨官,已有使傳於大臣者,而意謂今行,正、副使嚴飭任譯,使之告于禮部,期於釐弊,招問先來譯官,以來頭柵人之或有緻憾,不敢出一口氣而還,殊甚不然。

    使臣之柵門出入也,近爲柵內猾校所索賂,專對之行,未免滯留,如是之際,貽羞不少。

    今行已回還,呈文禮部,雖無可論,若於出柵時,又有如前之擧,小而呈文,大而移咨,痛懲其奸細之習,斷不可已。

    令廟堂行會,回還使行處,使任譯輩,無敢襲謬應求。

    」 ○使臣別單曰:「皇帝進使臣,親問國王安否,聞有斯男之慶,深緻喜悅之意,引正、副使登禦榻,親酌酒饋之,又使參觀於氷戲、燈戲、鰲山之戲、年終、歲首等宴」雲。

     ○黃海道兵馬節度使元厚鎭,以所管所己鎭、位羅鎭軍餉穀未準捧,聞,敎曰:「此專由於帥臣不能檢飭,而畢竟歸罪,隻及於無勢疲殘之僉使萬戶,甚非懲後之政」,特罷厚鎭職。

    仍命道臣,査出其無處指徵之類以啓,令廟堂申飭諸道凡可以從便釐正者,毋得一一登聞,以貽各鎭送迎之弊。

    又敎曰:「穀多之鎭,病民甚於逋欠,關西各鎭,昨年申飭之後,有裒益之効乎?鎭民亦吾民,而聞其疾苦之籲告,無從而一任其困楚,是豈不忍人之政乎?關西之有効與否,先令狀聞。

    」 ○以李祖承爲吏曹參議,鄭大容爲慶尙道觀察使。

     ○特補前訓鍊大將李敬懋爲驪州牧使。

    敬懋久稱疾不出,故有是命。

     2月18日 ○癸亥,召對,講《貞觀政要》。

    檢討官李義鳳奏曰:「唐太宗貞觀之治,皆從納諫中出來,而殿下在春邸時,令曰:『太宗天姿明睿,故知納諫之利於己,雖廣開言路,而嘗指魏徵曰:「會須殺此田舍翁」,可知其非眞心納諫。

    』此敎誠出尋常萬萬。

    又嘗論謝上蔡克已,從性偏難克處,克將去,賤臣乃敢仰質我殿下性偏難克處,則敎曰:『弱之一字,卽予性偏處。

    』臣於伊時,退而訝惑,及夫禦極以後,廓揮乾斷,丕闡至治,臣以爲向日之敎,不過一時謙抑之辭矣。

    到今政令,或涉委靡,不無彌縫苟且之歎,大辟之律,或允從而旋寢者,非苟且而何,兩司論啓中諸罪囚,輒以不允勿煩爲答,非彌縫而何?凡此數者,或近於柔弱,臣竊憂之。

    目今振紀綱,實爲急務。

    紀綱不振,則國隨而亡,可不懼哉?唐宗七年爲治,魏徵尙有十漸之戒,今殿下臨禦十有五年,宵旰憂勤,日昃不遑,而向來諫臣之批,有曰:『漸不如初之戒。

    實愛我也。

    』大哉王言!有君而不得做善治,則豈非志士仁人之所歎惜哉?雖以兩司論啓中諸罪囚言之,時偉、宇鎭緩治,而妖賊在簡出,在簡復緩治,則如在簡者,又安保其不出耶?國榮、德相緩治,而諸賊踵起,末流之弊,至有洪秉纉之事矣。

    渠雖孤雛腐鼠,尙有角勝君父之漸。

    此而緩治,則又安知無角勝君父者更出耶?誠若擧直錯枉,辨別淑慝,俾舊染之汚,革心而革面,則全保世臣之道,莫過於此,今國勢日孤,主威日下,有權柄下移之漸。

    臣於年前,以先事之戒,履霜之義,有所陳達,其言不幸而中。

    今玆之戒,又安知不如前日之爲也?」上曰:「爾以冑筵舊僚,能記當日激發之言,有此縷縷陳勉,語及時政得失,近來初聞,極庸可嘉。

    大抵其時以弱之一字,臨筵發歎者,蓋朝多淩犯之類,爲中心之憂歎,至及於言外之托辭,而今時則異是,丙丁以後,世故多端,世臣多疵,今之時,宜無出於休養。

    爾不見棟樑之需、舸艦之具乎?其材非喬木,則不適用,故喬木,古人比之世臣。

    百年休養,猶患難覓,此所以瞿瞿於滋潤之或踈其方,而斧斤之日來侵尋,寧有呴嚅之爲病,勿欲剪拜之有損者也。

    若休養之過,至於頹弛,則亦豈無隨處鍼砭,知所戢畏之擧乎?爾所謂彌縫者,卽予所謂休養。

    爾言旣出無隱,予亦敷示如此矣。

    」後諭大臣蔡濟恭曰:「近日未聞規警之言,李義鳳能有所陳勉,乃以委靡柔弱爲言矣。

    」濟恭曰:「若言近日政令,則或似歸於姑息矣。

    」敎曰:「丙丁之間,世故多端,有不得不鋤治,而皆是故家大族也。

    古人以世臣比喬木。

    喬木幾年休養,而爲棟樑舸艦之材乎?」 ○以徐浩修爲禮曹判書。

     ○判中樞府事李福源,上疏乞緻仕,優批不許。

     ○大司諫金履正上疏曰: 昨冬之郊廨經宿,尙何言哉?百官軍民,奔走道路,達曙排閽,號呼莫徹。

    守宮諸臣,控訴無處,相率伏閤於王大妃殿門之下。

    德音誕降,玉趾旋返,俄頃之間,國勢奠如磐泰。

    然慈旨中動駕之命,實非群下所敢奉承。

    以我慈殿之幾年靜攝,時當隆冬,十裡移蹕,是敢安於臣子之心乎?伏況退處私邸之敎,尤萬萬震懍。

    雖在倉卒之際,遽然備輦於長樂門外,不少愼重,此豈不大爲驚駭哉?以昨日伏閤之血忱,固當碎首門陛,以冀感回,而不此之爲,循例奉承,臣謂伊日守宮諸臣,宜有論勘之典。

     批曰:「豈或追提,亦豈敢拖及乎?」於是吏曹判書洪良浩、兵曹參判柳誼、右承旨柳文養、檢校待敎沈象奎等,上疏卞之曰: 臣等,卽其時守宮之臣也。

    向來江館經宿,大小臣庶,相率叫閽,而格天無望,何幸慈旨誕降,至有動駕之命。

    靜攝之中,觸冒寒威,非不知萬萬憂悶,而第伏念鑾蹕遄旋之道,亶係於是,故旣不能仰請還寢,遂不免黽勉奉承。

    彼臺臣,亦伊日焦迫中一人,而以其同得之性,有此反常之論,臣等相顧駭惑,莫曉旨意所在也。

     掌令李顯道又上疏,斥金履正以爲: 昨冬江上之移蹕,卽萬姓蒼黃一國波蕩之時也。

    倘非我慈聖萬不獲已之擧,則蒼黃波蕩者,將何時可定?噫彼履正,抑獨何心,自悖於人臣同得之性,相反於擧國共歡之情,肆然語及於不敢言之地?閃忽奰戾,誠極叵測。

    且況慈旨中四字非常之敎,有非人臣所敢追提者,而章奏之上,無難說及。

    如此怪鬼之輩,不可尋常處之,臣謂大司諫金履正,先施絶島定配之典,宜矣。

     批曰:「無論如此如彼,豈可說去說來乎?」仍諭大臣曰:「此事不可追提,亦有語及莫重,則豈可如是有若對擧者然乎?」 2月19日 ○甲子,禦春塘臺,試射各營將臣校卒。

     2月20日 ○乙醜,次對。

    先是,平安道觀察使沈頤之狀啓,論江界四弊曰: 四弊中蔘政,卽諸弊之所由生也。

    稅蔘十五斤零內,內局三斤、戶曹三斤,係是土貢,依前採納,其餘京司所納六斤十五兩,使各該司貿用本道,貿用條巡營十二兩、兵營二兩零、該府地稅一斤三兩,永爲蠲去。

    給倭體蔘三十五斤、尾蔘二十五斤,一從元定斤數,一半,付之本邑,以年例應下之價,分俵蔘戶,使之貿納,一半則作貢,翌年或再翌年先下,以寬其辦備之限,而以其折半之數,量其容入之價,爲四萬六千七百六十兩,除卻元價應下之數,則添價當爲三萬兩。

    每年劃得本營別備條一萬五千兩,會付耗條五千石,作爲蔘貢,限以每年臘日,自本道捧上上送,三把節搜括之擾,竝皆革罷,庶或爲救民之一端。

    田政査櫛,則陳田一千三百結,年年白徵,民多流亡,特許蕩減。

    至若軍弊,從前闕額,今皆塡充,別無釐弊之可言。

    各倉還弊,今年捧糴時許多謬習,一切痛革,請令廟堂稟處。

     備邊司覆奏曰:「目今國儲枵然。

    別備萬五千,雖非經費中割出,而小米五千石,年年此數,將何以措處?今此變通之策,決不可施。

    尾蔘一條,有可以量施者,博詢諸臣,則皆言:『尾蔘五斤,自江府可以鳩聚,其餘二十斤,付之倭譯廳,擇其幹事者,使之擔當擧行』,而尾蔘一錢元價二兩零,稍不敷。

    今若添作四兩,可足用計,其添價之都數,當爲三千六百八十兩。

    此則以箕營別備條劃給,亦無不可。

    至如尾蔘不祛,則穉蔘不得孑遺。

    今此變通,不特爲江民一時之惠,理蔘之政,其本在此。

    京各司、巡、兵營及該府地稅,一竝蠲減之請,朝體所在,終涉如何,不可許施。

    三把節搜括之革罷,陳田一千三百結零冤徵之蕩減,竝請依施。

    」從之。

    尋敎曰:「二十斤除減,非不多矣,尾蔘不可以蔘稏論。

    朝家旣知民戶渙散之狀,欲矯歲納惟正之摠,則其所施措,須有別般奇效,民可以還集,戶可以日增。

    不如是,則名雖釐正,其實欺江民,於予心安乎?然數額之分定中山與北關,又慮移疾,則莫若應納體蔘條中使之息肩。

    今以尾蔘,謂已塞責而止,則如噎在中,予心終不釋然。

    更令廟堂,就江界所納單蔘中,體蔘幾斤,亦爲量宜減給。

    」至是,左議政蔡濟恭白上曰:「江界蔘民之年年蒙惠,不下錢二萬兩,而聖心猶以體貿蔘之未得下手,至有如噎在中之敎。

    請自今給倭貿蔘原數三十五斤內五斤,永爲減除。

    如此則一年添價之斂民,亦當除七千餘兩,而朝家所給五斤元價三千三百六十兩,貿米糶糴,以待日後大差倭或信使行,用之。

    」又言:「蔘雖靈草,亦可以人力培養,嶺南家種之法可效。

    宜令關西道臣,申飭各邑擧行。

    」又言:「給倭單蔘,一依古規,自戶曹,隨捧出給於倭學廳,俾免儲留腐傷之弊。

    」竝可之。

    戶曹判書李秉模進曰:「軫念江民之聖意,如是勤摯,中樞、議政、宗親、儀賓等府所納蔘,宜令蠲減。

    」上曰:「忠信重祿之義,不可忽也」,不許。

     ○左議政蔡濟恭啓言:「茂朱府臘豬一口,間年封進,而例以營庫錢一百兩及本府會減米七石零,出給境內砲手獵捉矣。

    向於戊申,自上特軫民隱,山豬一口,代以生雉八十首,民皆歡欣。

    其後進上時,至八十之雉,有難一時捉得,時日之間,又恐腐傷,於是屬之營主人貿納,則雉價高騰,每首之價,爲三兩五錢,其數合爲二百八十兩。

    以此民情,或願依前以山豬封進,或願雉一首,定以二兩,自京作貢。

    茂朱如此,則湖南代捧之邑,安知不與茂朱同乎?請關問該道臣,商量稟處。

    」上曰:「臘豬之以雉代捧,猶慮有一毫民弊,銃雉、鷹雉、雌雉,特令通同封進,而營邑不能對揚,弊反浮前,豈不駭痛,豈待關問?況雉與鮮,一也。

    在昔以湖西朔饍乾秀魚之貽弊小民,因故相建白,以價米,自惠廳,直進于各殿、宮,聖祖爲小民之盛德,湖民至今膏沐。

    臘雉何異於是乎?卿與惠堂,酌量數爻,關問便否於代捧諸道,仍令該廳,具別單以啓,載之度支及貢膳定例。

    」 ○以李緻中爲禮曹判書。

     2月21日 ○丙寅,建配食壇于莊陵。

    先是,京畿儒生黃默等,上言訟和義君瓔忠孝大節,與六臣無異,請追享於彰節祠,上敎曰:「和義君之追配於是地是祠,神理人情,可謂俱當而可合,追配者,豈獨和義一人乎?日前駕過露梁,出六臣祠與墓之傍,移時駐蹕,眺望咨嗟者,久之。

    行殿宿次,不禁起感,六十句侑祭之文,呼燭呼寫。

    以若曠想之心,有若鄭重之典。

    六臣固赫赫卓卓,塗人耳目,如錦城、和義等,似此節義之出於宗英,尤豈不奇壯?此兩人外,亦多不下於死六臣者,今於追配之時,一體施行,實合朝家奬節褒忠之政。

    令內閣、弘文館,博考公私可考文蹟,指一稟旨。

    」內閣奏言:「故相臣趙顯命所撰錦城大君瑜諡狀曰:『端宗遜位于寧越,公安置順興府,與府使李甫欽,潛結南中人士,爲復上王計。

    一日召甫欽,使草檄,官奴匿壁中聽之,交通公侍女,竊檄草走。

    有基川縣監者,急追之,奪其檄,先入京上變。

    於是,公與甫欽被收死。

    』故判書臣李箕鎭所撰漢南君??諡狀曰:『端廟遜位,六臣謀復不成,公與其事,安置鹹陽,歿于謫,與和義君瓔、永豐君瑔,同被孥籍。

    中廟甲午,始命復屬璿系,明廟又命復爵。

    先朝甲寅,宗簿寺啓:「『錦城、和義、漢南、永豐殉節,無異六臣。

    』」先正臣李珥所撰金時習傳曰:『魯山遜位,時習方讀書于三角山中,卽閉門不出者三日,盡焚其書,托跡緇門。

    』故相臣申欽所著《獨言》曰:『南孝溫請復昭陵位號,不報,棄科業,從悅卿遊。

    悅卿曰:「公異於我,何不爲世道計也?」孝溫曰:「復昭陵之後,赴擧不晩。

    」』故監司臣崔晛所撰李孟專傳曰:『景泰甲戌間,時事一變,托跡盲聾,謝絶親朋,朔日每向朝日拜,曰祈禱己疾,雖家人莫測。

    』故判書臣李縡所撰趙旅碑銘曰:『景泰癸酉進士,一日揖諸生歸,身不復出。

    肅廟己卯,嶺儒以節行聞,特贈吏參,建祠鹹陽伯夷山下,與金時習、元昊、李孟專、成聃壽、南孝溫,享焉。

    』故相臣崔錫鼎所撰《元昊碣銘》曰:『端宗遜位於寧越,築室於越之西,晨夕瞻望涕泣。

    乙亥,服喪三年,歸鄕廬,不出戶庭,坐必東向,臥必東首以終焉。

    戊寅復位後,以義節旌閭。

    』先正臣成渾所撰《雜著》曰:『成聃壽有至誠高識,屛居父墓下,未嘗至京師,除職不就。

    』南孝溫所撰許詡傳曰:『金宗瑞等被戮之時,召入與宴,獨流涕不食肉,竟死於謫。

    』李廷馨《東閣雜記》曰:『權自愼,以王舅,與六臣謀復,事覺而死。

    』《莊陵誌》曰:『宋石仝,與六臣,同時就拿,依律論斷。

    』先正臣李珥所撰《栗亭亂稿》序曰:『權節佯聾托病,鞱晦終身。

    』《莊陵誌》曰:『鄭保,面責權奸,幾爲所誣誅,光廟聞其爲鄭夢周孫而原之。

    』故副提學臣林泳所撰曺尙治墓誌曰:『光廟受禪,退居永川,終身坐不西向,題石面而刻之曰:「魯山朝副提學逋人曺尙治之墓」,自序曰:「書魯山朝者,明其非今日之臣也,不書階資者,不能濟君之罪也,書副提學者,以其不沒實也,書逋人者,言其亡命逋逃之人也。

    」謂諸子曰:「我死,以此石立墓。

    』」竊念當時諸賢之或死或生,特以所處之地各異,而盡忠所事,自靖獻于先王之義,則生死一也。

    錦城大君瑜,以王室懿親,盡忠死義。

    後之論者,在宗英則數錦城,在外庭則數六臣,六臣之祠,其可闕錦城之享乎?和義、漢南、永豐三人,各盡其分,非不奇偉,而比之錦城,恐有差等。

    至若金時習、南孝溫、李孟專、趙旅、元昊、成聃壽六人者,世所稱生六臣也。

    或放浪以泯其迹,或隱淪以潔其身,之忠之節,人無間然。

    竝享一祠,夫孰曰不可,而就其中尤特絶較著者,則金時習感英陵特達之知,佯狂自晦,托迹禪門。

    南孝溫請昭陵之復立,六臣之傳,微婉其辭,固守其志。

    其苦心姱節,有可以風勵百世。

    故先正臣宋時烈六臣祠記有曰:『若以梅月堂、南秋江腏享於此,而又爲一壇於祠傍,滾薦權自愼、宋石仝等,如公州鶴寺之爲,則事又完備。

    』如以六人之一時竝享,爲難遽議,則姑從先正已定之論,以金、南兩人追享,恐爲穩當。

    李甫欽、權自愼,其事則同,而先正設壇之論,似有權衡於其間,則許詡等七人成就,雖曰卓然,視諸李甫欽、權自愼,不無異同,追配之典,臣等不敢擅論。

    」弘文館奏言:「臣等取考公私文蹟,採其節義之最著,事實之可徵者,則六臣及錦城、和義之外,多有殉節與自靖之人。

    其見於《莊陵誌》者,殆過百餘人,而名存跡晦,率多難稽,隻就其表顯者言之。

    端廟朝領議政金宗瑞、左議政皇甫仁、右議政鄭苯,俱以顧命大臣,同死於靖難時,貞忠大節,昭著簡冊。

    文愍公樸仲林,卽忠正公彭年之父也。

    成三問、河緯地等,皆師事焉,以集賢殿副提學,夙被英廟之知遇,逮至丙子,與其子,同時殉節。

    都摠管成勝,卽忠文公三問之父也。

    亦與忠文同死。

    兩家父子之成就,如是卓然,而仲林則當甯戊申,特蒙易名之恩,勝則尙闕節惠之典。

    安平大君瑢,靖難時,坐交結皇甫仁、金宗瑞等,竄江華,尋賜死,至英廟朝,復官賜諡。

    漢南君??、永豐君瑔,按《莊陵誌》,丁醜錦城大君謀復上王,事覺,宗親府啓:『??與瑜罪同,不可獨生,安置禁錮』,宗簿寺啓:『瓔、??、瑔,罪關宗社,削去屬籍。

    』按??、瑔諡狀,??、瑔同爲楊嬪出,楊嬪卽乳養端廟者也。

    端廟旣遜位,六臣謀復不成,??與其事,遂安置于鹹陽,丁醜錦城事發,以楊嬪爲內應,丙子俱及于禍。

    中廟命復屬璿系,明宗朝復爵,逮肅廟朝,端廟復位,命賜諡禮葬。

    至英宗甲寅,宗簿寺啓:『錦城、和義、漢南、永豐之殉節,無異六臣。

    』又有湖儒疏請以爲:『彼三臣者,俱以王室至親,授命不貳,實與六臣等。

    六臣則建祠腏享,至於嚴興道之微賤,尙且配侑於六臣,顧此三臣,其忠烈之巍煥,可以貫日月撐宇宙,褒尙之典,反居嚴戶長之後。

    』臣等以前後文蹟考之,則??、瑔之於瑜、瓔一耳,錦城、淸安之祠,隻配和義,不配漢南、永豐者,終不免爲欠典。

    淸簡公金時習,五歲以神童,被英廟殊知,及端廟遜位,托迹緇髡,終身不仕。

    先正臣李珥雲:『標節義,扶倫常,雖謂百世之師,近矣。

    』文貞公南孝溫,十八上書,請復昭陵,遂廢科擧,嘗作《六臣傳》曰:『吾豈惜死,沒大賢名乎?』貞簡公元昊,以集賢殿直提學,端宗初,退居原州,逮昇遐,入寧越,服三年喪,光廟特授戶議,屢召終不至,肅宗戊寅,特命旌閭。

    靖肅公成聃壽,校理熺之子也。

    先正臣成渾《雜著》曰:『熺坐成三問事,廢錮終身,其子聃壽,有至誠高識,屛居坡州。

    其時罪人子弟例除參奉,以觀去就,無不俛首服役,而獨聃壽竟不拜。

    』當甯甲辰,命贈職賜諡。

    靖簡公李孟專,早擢高第,選置翰林,景泰甲戌,托聾瞽,終身不仕,當甯辛醜,命贈諡。

    貞節公趙旅,以太學生,當端廟遜位,揖諸生,歸隱鹹安郡,優遊以終。

    肅廟壬午,特贈吏參,當甯辛醜,加贈吏判,賜諡。

    忠肅公權節,先正臣李珥所撰《栗亭亂稿》序雲:『光廟潛龍時,屢臨其第,密諭大事,佯聾不答,鞱晦以終其身。

    』肅廟壬午,江原道儒生上疏,請額六臣祠,以權節追配,命旌閭。

    甲申,楊州儒生又上疏,請建祠,有贈職賜諡之命。

    故集賢殿副提學曺尙治,按《羹墻錄》《化俗篇》,有曰:『世祖嘗論樸彭年等曰:『當代之亂臣,後世之忠臣。

    』其下書:『副提學曺尙治,上疏乞緻仕,命百官餞於都門外。

    』故副提學林泳撰《墓表》,有曰:『公與成、樸諸公,殊道同歸,其遺事有曰:『世祖受禪,退居永川,終身坐不西向。

    自題石面刻之曰:「魯山朝副提學曺尙治之墓」,又製《子規詞》,以見其志。

    故相臣趙顯命永川祠堂記雲:『六臣死之,公不死。

    死者,其跡彰而易見,不死者,其心微而難知。

    故端廟復位之後,不得與六臣幷食露梁之祠者,蓋俟百世之公議。

    』故校理成熺,卽三問之從叔父,而靖肅公聃壽之父也。

    先正臣權尙夏所撰墓表雲:『熺與三問,協輔王室,以死生,不易其心。

    三問等死,熺亦受嚴鞫,安置籍孥,越三年蒙宥,竟以忠憤死。

    』鄭保,文忠公夢周孫也。

    六臣獄起,往見其庶妹爲韓明澮妾者,問公安往,曰鞫罪人在闕。

    保揮手曰:」當爲萬古罪人。

    明澮卽上啓,光廟親鞫,將轘之,以忠臣之孫,特減死流配。

    寧陽尉鄭悰,卽文廟駙馬也。

    端廟乙亥,竄光州,逮丁醜,錦城謀復事覺,宗親府啓:『鄭悰、宋玹壽、??、瑔之罪,王法所必誅。

    』竟受後命。

    英宗戊寅,特命賜諡。

    忠莊公權自愼、忠毅公金文起,同死於六臣被禍之日,逮英廟朝,竝蒙節惠之典,而礪良府院君宋玹壽,以端廟國舅,謀復事覺,與錦城同死,尙未蒙贈諡。

    彰節祠追配之典,體例甚重。

    如三大臣之卓絶,樸仲林、成勝之兩世奇節,宜可以腏食,而位次相妨,有不敢輕議。

    安平及漢南、永豐,旣與錦城,同是兄弟,則一體追配於竹溪之祠,亦足以永樹風敎。

    生六臣,則幷享於死六臣,夫孰曰不宜,而就考先正臣宋時烈所撰六臣祠記,有曰:『若以梅月堂、秋江腏享於此,而又爲一壇於祠傍,滾薦權自愼、宋石仝等,略如公州鶴寺之爲,則事又完備。

    』已經先正定論,無容更議,而若四臣之一體淸節,亦宜有幷配之公議,其餘諸人,無非殉身與自靖之卓然可稱者,而係是祠典,有非臣等所敢臆斷。

    「是月庚戌,史臣考實錄還奏,益得其詳,編成《禦定配食錄》。

    至是,敎曰:」六臣之事,所不敢詳,而光廟有敎,若曰後世之忠臣,又論寧陽家事,若曰不可以亂臣論。

    大哉訓謨,昭揭日星,有以仰達權扶經之聖人微旨,其闡揚而發揮之者,豈不在於予後人歟?向於輦路,過愍節祠,起曠想,遣官緻侑之,仍欲以錦城諸人,追配越中之祠,命史官,奉考名山之秘藏。

    史官反面之日,東伯以子規樓尋基形止狀聞焉。

    巧湊一時,事若待今,理有不誣,籲亦奇且異矣!更思之,世所稱生六臣、五宗英危忠大節,鹹推伯仲,有不可容易取捨於或配或否之際,則別求無於禮而合於禮之禮,而行之,不亦可乎?往在肅廟戊寅追復莊陵也,廷臣以六臣祠,太近於丁字閣爲言,引杜甫詩武侯祠屋長隣近之句,命勿毀,因岐貳之議,竟未免移構,是豈非欠事也闕典乎?記冤之祭,取之鶴寺設壝之制,倣于?川,以當時盡節諸人,合造一祠版,就本陵紅箭門外,除地爲場,每年寒食,從與享之,使邑宰,建一屋子,藏棄祠版,以寓一體祀之義。

    噫!禮緣於情,神人無間。

    不惟彼烈烈精英之壹鬱不沫者,永有依歸,恭惟莊陵陟降,亦必怡豫於芬苾焄蒿之時,是擧也,夫孰曰無稽乎?其令本道及禮曹,照此擧行。

    「又敎曰:」莊陵盡節人配食之擧,纔有傳敎,而內閣有《配食錄》,令該曹,照此擧行。

    祠版書以忠臣祠版,祭品則飯一大盆,素湯一大盂,蔬果各一盤,酒一盞爲式,祭官則以附近察訪爲之,趁禮官下去前,造壇造版事,分付該道,例用祭文,當爲製下,此後本陵寒食祭受香時,同爲齎去事,亦爲分付該道及該曹。

    「又敎曰:」今因莊陵事思之,忠正之父樸仲林有諡,而成勝以忠文之先,與仲林同死,尙獨漏焉,尤豈非欠事乎?申飭本館,卽令議諡於設祭之前。

    故忠臣樸季愚,卽大提學堧之子,堧之作樂,與許文敬制禮之功,爲伯仲,則文敬之子詡與季愚,同時辦命,而詡則有諡,季愚獨闕焉,豈以未仕而然乎?與禿同、尹生卓然之節,不可湮泯,竝施贈職之典。

    「上又以端廟諸臣,盡節則同,而成就有大小,位序有貴賤,將設別壇,命內閣獻議。

    內閣啓言:」問議于大臣中原任閣臣,則原任提學李福源以爲:『配食之典,至嚴至重,則今玆之命,雖與廟庭從享,差有間焉,而此之贈爵諡享書院,意義事體,本自不同,未立朝未授命者,雖有卓然可紀,恐合更加商量。

    惟此嚴興道一人,齒諸六臣之列,少無歉焉。

    曠絶之典,以簡爲貴,簡之則愈見光明,廣之則或欠謹嚴。

    至於餘人之別設一壇,義同表章,恩出愍惻,與配食有異,多少不必爲拘』雲。

    原任提學蔡濟恭以爲:『所下三冊中可合配食之人,聖上親自抄出,有若分金秤上,無物或差,此外諸人,別設下壇之詢,有以仰愍惻褒尙之聖心,而其數則多,其蹟則略。

    若一例竝食於上項卓絶之人,恐或有禮煩之嫌矣。

    臣嘗來往嶺南,略知先輩遺跡。

    蓋錦城被禍,在於順興,故當其時傍近郡邑,終身自廢,塞北面東者,往往而有。

    今其子孫,若聞有朝廷曠古之典,則竊恐日後輦路上言,益增紛紜,不可勝施。

    臣意則以今此所抄錄者,斷然爲界限宜矣』雲矣。

    「敎曰:」昔我聖祖之敎,以六臣之祠,仍置本陵紅箭門內,猗乎那歟!惟玆議擧配食之典,竊自附仰述之一端。

    大抵壇腏與庭食,固有間焉,而從與享之則等耳。

    兩大臣獻議,或曰以簡爲貴,或曰不可勝施,皆出於鄭重。

    今於取捨之際,當以死于節,而其蹟之著在國乘與陵誌者爲歸。

    如六宗英也,四懿戚也,三相臣也,三重臣也,兩雲劍也,六臣與六臣父若子中卓爾也,許詡及慥,樸季愚,文敬、文獻之子若孫而尤逈異也,順興府使李甫欽,都鎭務鄭孝全也。

    右三十一人,定以配食,祭儀有祝。

    餘人之事未詳者,坐收司者,更合有酌量。

    別壇之設,大臣言誠有意見,忠愍諸壇同壝異墠之已事,是也。

    如事未詳者趙遂良等八人、坐收司者金承珪等一百九十人,祭于別壇。

    噫!拚死奮義,戮力於終事之地,惟嚴戶長一人,忍以不在死節之列,獨漏於配食乎?金文正、宋文正之追躋于廟庭,卽援倣之的據。

    贈參判嚴興道,俾與三十一人位序之次。

    又若故處士金時習、太學生南孝溫,棄倫以自靖,潔身而不渝,淸標苦守,風勵百世,竝闕於是祠之侑,大是未遑之曠典。

    兩臣一體附享於彰節祠。

    「又敎曰:」莊陵配食事,今因收議,又有別設一壇之命。

    三十二人之壇食,當有祝,而祭品依初下敎擧行。

    祠版則書以忠臣之神,令道伯書之,至於別壇,則造三版,書以癸酉、丙子、丁醜死事人。

    祭時,以紙榜,列錄姓名,而朝士爲一版,盲人、宦者、軍、奴爲一版,女人爲一版,位次在忠臣之左,朝士位稍前,盲、巫、宦者、軍、奴位稍降,祭儀無祝,祭品各飯一盆、湯一盆、酒一器,獻官執事,兼用於兩壇。

    「 ○正壇配食三十二人:〈安平大君章昭公瑢、錦城大君貞愍公瑜、和義君忠景公瓔、漢南君貞悼公??、永豐君貞烈公瑔、判中樞院事李穰、礪良府院君忠愍公宋玹壽、禮曹判書忠莊公權自愼、寧陽尉獻愍公鄭悰、敦寧府判官權完、議政府領議政忠定公皇甫仁、議政府左議政忠翼公金宗瑞、議政府右議政忠莊公鄭莽、吏曹判書忠貞公閔伸、兵曹判書趙克寬、吏曹判書忠毅公金文起、都摠府都摠管忠肅公成勝、贈兵曹判書行別雲劍忠強公樸崝、刑曹判書文愍公樸仲林、贈吏曹判書行承政院右承旨忠文公成三問、贈吏曹判書行刑曹參判忠正公樸彭年、贈吏曹判書行集賢殿直提學忠簡公李塏、贈吏曹判書行禮曹參判忠烈公河緯地、贈吏曹判書行成均館司藝忠景公柳誠源、贈兵曹判書行都摠府副摠管忠穆公兪應孚、贈司憲府持平河珀,左參贊貞簡公許詡、集賢殿修撰許慥、贈吏曹參判樸季愚,順興府使忠莊公李甫欽、都鎭務鄭孝全、贈工曹參判寧越府戶長嚴興道。

    〉別壇一百九十八人。

    事未詳八人:〈平安監司趙遂良、忠淸監司安完慶、繕工監副正李命敏、山陵掌務李賢老、刑曹正郞尹鈴孫、吏曹佐郞沈愼、安嶽郡事黃義軒、高陽縣監高德稱。

    〉坐收司一百九十人:〈知部金承珪、宜春君友直、德陽君友諒、參判皇甫錫、兵使趙崇文、僉知中樞院事李石貞、司諫院獻納李承胤、鎭撫元矩,鍾城府使李耕?、成均館司藝趙衷孫、軍器判事尹處恭、直長金承璧、直長皇甫欽、高陽縣監樸夏、軍器錄事趙藩、李承孝、閔甫昌、閔甫諧、閔甫釋、尹涇、尹渭、尹濯、尹湜、李乾金、李乾玉、李乾鐵、李白金、李秀同、趙香同、趙貴同、金晶、河石、李保仁、李差、金末生、安莫同、梁玉、崔老、金尙志、高廉石、趙石岡、樸以寧、皇甫加麿、皇甫京斤、金金木壹、金祖同、金壽同、李繼祖、李紹祖、李將軍、李承老、閔石伊、尹介同、尹孝同、趙季同、李諧、李諶、李沙門、李住令、李謨、李友敬、金琱瑚、金?同、金得千、金蔔千、黃敬孫、黃長孫、黃石同、李漢山、崔沔、李守禎、樸遂良、任進誠、金謙、許逐、洪適、洪九成、洪玉峯、崔泳孫、崔自滌、陳有蕃、趙由禮、成文治、李聞、李崇禮、申敬之、申孟之、申仲之、申謹之、金玉謙、金匡殷、司謁黃貴存、高陽記官仲銀、高陽記官植培、集賢殿校理樸引年、集賢殿修撰樸耆年、都鎭撫李裕基、府使成三顧、正郞成三省、成均館學諭河紀地、慱士樸大年,別侍衛李義英、李禎祥、中樞院錄事李智英、成均生員樸憲、成均生員河紹地、成孟瞻、成孟平、成孟終、樸珣、樸奮、李公澮、河琥、河璉、河班、柳貴連、柳松連、兪思守、樸崇文、宋石全、宋昌寧、崔得地、崔緻地、金九知、成三聘、權署、權著、崔斯友、鄭冠、奉汝諧、金堪、金漢之、金善之、李昊、張貴男、李午、李末生、沈上佐、樸永年、黃善寶、權九之、金玄錫、許延齡、許九齡、趙淸老、李祥孫、樸良諴、觀察使庾龜山、庾鰲山、學生沈希哲、學生樸守明、碩興品官安順孫、金由性、安處強、安孝友、順興記官仲才、宦者金衍、金大丁、韓崧、池爭、李貴、印平、柳臺、尹奇、樸閏、吉由善、崔粲、曺熙、徐盛代、嚴自治、金得誠、金得祥、盲人池和、羅乫豆、奴別監乭中、典農寺奴睦孝智、順興官奴鄭有才、凡三、石丁、石仇知、凡尹、豐山官奴李同、順興軍士黃緻、辛克長、女人宮女楊氏、者介、李午妻阿加之、巫女龍眼、佛德、內隱德、德非。

    〉 2月22日 ○丁卯,以洪和輔爲黃海道兵馬節度使。

     ○四學儒生李明吾等上疏曰: 溫陽郡雪華山下,有谷名靜退。

    崇禎甲戌,郡人趙相愚,愛其地名,與文正公趙光祖、文純公李滉別號相符,遂與士友,創立書院,奉安文正、文純祠版,以鄕賢文莊公洪可臣配食,院號則文正公、宋浚吉,以靜退書院四字,手書而扁之。

    又立忠孝堂於院傍,以贈領議政忠武公李舜臣、贈參判姜鳳壽腏享,亦倣南康祠之別立一廟,以祀陶靖節、陳了翁之例也。

    其後鄕賢追侑,而漢城尹孟希道,亦在追配之列。

    蓋其位次,則兩先生主壁而向南,洪可臣坐東而向西,孟希道居西而面東。

    昨年正月,以忠肅公柳灌追配事,數邑章甫,會議本院,孟欽堯等數十餘人,直發其祖希道陞躋之議曰:「吾祖,乃四百年前名賢,宜以年代爲重,豈可降屈配位?當陞於第一位」,神出告由文告之,有曰:「東浦先生之位降屈配位,則趙、李二先生之靈,不得安享之日,久矣。

    」苟非平日侮慢之心,豈敢擅易神位乎?諸生往呈道臣,道臣題雲:「嚴加禁斷,使之疏籲,以待自上處分。

    」請正欽堯變亂位次之罪,希道祠版,移享於忠孝堂。

     上以未賜額書院位次之上煩天聽,有涉屑越,令成均館,科罪疏頭,道臣題語,有關事體,罪前道伯。

    又敎曰:「方外儒疏之待太學謹悉許捧,卽先朝受敎金石之典,則疏中句語,難免爽誤。

    太學之無一言及於釐改者,亦甚駭然,齋任施罰。

    」 2月23日 ○戊辰,召見內醫院都提調洪樂性。

    樂性白上曰:「臣等日夕顒望,惟是封冊之有命,皇帝以不請封典爲言。

    鞏國本奠磐泰之道,恐不可遲延矣。

    」上曰:「顯廟、肅廟,六歲冊封,予亦於八歲冊封,今欲用此例。

    故相鄭太和有言曰:『元子誕降之日,卽國本已定之日也。

    』此言誠好。

    何關於冊封之遲速乎?」 2月24日 ○己巳,戶曹判書李秉模,以宣惠廳提調,難於兼管,遞本任,以趙鼎鎭代之。

     2月25日 ○庚午,贈諡左贊成鄭雷卿忠貞,贈戶曹判書閔垶忠愍,副提學曺尙治忠貞,都摠管成勝忠肅,礪良府院君宋玹壽貞愍,贈兵曹判書樸崝忠剛。

     2月26日 ○辛未,展拜弘陵,行酌獻禮,歷拜昌陵、明陵。

     ○削禁衛大將金持默職。

    動駕時先後廂軍兵,有路上留駐之命,則將臣以下,例不得下馬,而禁營多設帳幕,違禁持盤果,拿入嚴責,削其職。

     ○判下上言四十度。

     ○開城府族親衛李孟春,以義安大君和十一代孫,見侵軍役,上言訴冤。

    敎曰:「義安大君,勳業外,其地處之所重,果何如也?其子贊成公,以王室至親,逮事我端廟,同時竝命,而節義之卓然者,父子五人。

    以此曠感而起想,再昨特宣絲綸,以贊成公,配食於莊陵,位序在第六,而主祀之人,令內閣方欲搜訪。

    今其後孫,見充於軍役,有此呼籲。

    渠果主祀或直派,則朝家收錄之擧,豈或泛然?孟春送于內閣冊子編摩所,以爲査奏之地。

    」 2月27日 ○壬申,敎曰:「每當命官行祀,有如不祭之歎。

    近有別差久任郞句管檢飭之定式,意謂或有一分實效,昨日昌陵造果,全不緻敬。

    幸行時攝行祭享,怠忽若此,忌辰時日之享,其不能成樣,可知。

    昌陵進去典祀官罷職,令王府,拿問重繩。

    設置提調,不職乃爾,遞差。

    久任郞官,施以削版之典,令禮曹,另飭各陵、園、墓官員,此後祭物熟設時,寢郞與典祀官,眼同檢察,有不勤者,枚報本曹,隨卽草記。

    一或不勤,典祀官、寢郞,當同罪。

    俾各書揭齋壁,常目惕念。

    」 ○司成成種仁上疏曰: 臣之十二代祖校理臣熺,卽忠文公三問之從叔,而靖肅公聃壽之父也。

    嘗與三問,同直集賢,以死生不易其心,相勉。

    逮丙子,三問等死,同入鞫庭,受刑十六次,閉口不言,棘置嶺海,收孥籍産,竟以忠憤歿。

    文純公權尙夏所撰墓表,可據而知也。

    臣祖之於六臣,生死雖不同,而畢義盡節,實無間然。

    近日寵典,適會千載一時,依館閣博考,擧蒙侑食之典,而臣祖熺,以抄啓中人,未得與焉。

    臣嫌於自暴,泯默不言,則豈特在其身爲不肖?亦當爲聖朝之欠典。

    伏乞特使臣祖臣熺之忠節,得免湮沒之地。

     批曰:「爾之十二代祖故校理成熺,卓然孤忠,無愧於殉身諸人。

    況子有聃壽,名列於生六臣,是壇是享,夫孰曰汰哉?不待爾言,斟量於去就久矣。

    然嚴戶長一人外,如生六臣姓名之塗人耳目者,監察鄭保、校理權節、副提學曺尙治、贈軍資正禿同、尹生、判中樞奇虔、監察柳自湄、禮曹正郞尹諰、校理具人文、巡檢宋侃及爾之先祖熺及炤,俱合配侑,而欲從謹嚴之體,除非死於事,一例屬之難愼之科,此意,爾不可不知。

    」 2月28日 ○癸酉,命各陵園典祀官,以三司塡差,著爲式。

    前此典祀官,多以西北文官差送,多不能擧職,故有是命。

    仍敎曰:「有國所重,祀典是也。

    儀不及物,猶有斁思之歎,幷與物品不能緻精,則其爲悚然,當如何?典祀官專管熟設之事,若擇其人,豈有欠精乎?」 ○平安道觀察使沈頤之,上疏乞遞,批曰:「卿受任,已閱歲。

    克副委畀之本意,使墨倅屛息,民食均峙,比昨年以前,有刮目之効乎?然則使卽還涉浿水,反面於殿陛,萬一有未盡條件之有歉於方寸者,卿不敢言歸。

    卿之歸期遲速,惟係於修擧之如何。

    予深居九重,何以知半千裡外事乎?卿須先從上項數者,具由的確馳啓。

    」 2月29日 ○甲戌,次對。

    鹹鏡道觀察使李文源,狀請加分耗折米三千石,以備本營蕩債給代。

    左議政蔡濟恭曰:「加分之硬定石數,本非美事。

    或當豐年,民不願受則,債貸之人,雖或除弊,受還之民,獨不生弊乎?使之更爲思量以聞爲宜。

    」上曰:「北營,邊門重地,錢貨儲置,實是緩急之需。

    今或貿穀,嗣歲備預,則或似有理矣。

    觀此狀辭,又欲以還耗爲蕩債之給代,一邊以錢而貿穀,一邊以穀而作錢,未知便否之如何。

    且嶺營、完營、平閫,皆蕩債,北營又以債弊爲言。

    當初放債,卽道帥臣之私事,而弊生輒請朝家區劃,豈不大損國體乎?然民弊旣雲如此,依卿言關問,好矣。

    」濟恭又言:「嶺南架山山城所峙錢貨,爲二十一萬餘兩,而今無餘存。

    請令道臣,每年以五千兩,送置山城,以準元數而止,嗣後道臣,以私散貸者重勘。

    」從之。

    又啓言:「度支財渴之源,專由於預下,宜嚴防。

    」上曰:「廟堂察禁,則有司之臣,自然有畏憚之心。

    今聞卿言,深得廟堂之體。

    戶、惠廳,預下預賣之弊,自此或可少息,而最是托辭,均廳之奸弊,雖廟堂,易緻見欺,宜從弊竇釐正。

    先自均貿事,退與該堂相議,嚴立科條,著爲定式。

    」又啓言:「各司下隷之數外加出,實爲大弊。

    又於權設都監臨罷之時,所使吏隷,輒皆移屬於米布衙門,尤屬痼弊,亦宜一切禁飭。

    」上曰:「昔之十人所食者,今則二十人食之。

    此後更以移屬之加出提說者,與受之堂、郞,直以制書有違律論。

    」 ○削獻納申大尹職。

    大尹等啓曰:「物故罪人在簡,梟獍之兇,蛇蠍之憯,綢繆宇、偉締結?、湛,醞釀兇圖,排布逆節,暗囑兇疏,情節盡露,肆市之律,雖未施於渠身,收孥之典,不可緩於逆種。

    合辭聲討,得蒙允兪,庶可洩神人之憤,而隻以傳旨之未下,尙稽應行之律。

    日前臺疏,仰請擧行,而反承不允之批,義理莫伸,刑政乖當。

    請在簡夬施孥籍之典。

    」上不賜批,引大尹等,敎曰:「在簡苟有可討之罪,何爲一向寂然無人說到?今別無新出之罪,而發此啓,何也?」大尹不能對,遂有是命。

    仍謂筵臣曰:「在簡事,向來左相箚論之後,數年之間,予未嘗見一人之一言。

    半國之人,語到在簡,看作忌諱,腰金頂玉者,亦皆口然心不然,退有後言。

    大抵逆賊,人得以誅之,討夏賊則一邊厭之,討簡賊則一邊厭之,討逆亦有偏黨乎?筵中不可說色目,而若此不已,則所謂少論,駸駸然同歸一套,莫可救藥。

    全保世臣,卽予苦心。

    故向日筵中,以生道殺人之意,有所雲雲,予意隻欲使人人懲羹斷腕,自拔坑坎而已。

    忽地李運彬疏,謄出故紙,予方莫曉其故,今日合啓。

    又出在簡則一也,而前則無人聲罪,今忽疏啓疊發,此必是有何善於記注者,傳播向日筵說而然。

    又將謂予使之爲之,有若奉行請討者,豈不可痛乎?且苟欲立跡,豈在於此等塞責之論?所謂合啓,律名則孥籍,而措語則不過罷職之罪,如非弄劇之擧,決是嘗試之計。

    此非一臺臣之罪,如徐判府事之地處,烏得免其責乎?」 三月 3月3日 ○丁醜,以金魯永爲司憲府大司憲,尹?爲司諫院大司諫。

     3月4日 ○戊寅,上憂勤民事,近臣有從郡縣吏遞歸者,輒引見,從容訪問民情。

    時承旨樸鎤,自驪州牧遞來,陳驪州簽丁之弊曰:「軍摠耗縮之源,實由於兩陵守護軍及校院生之數外加設與願納,宜有以釐正之。

    」敎曰:「陵寢、鄕校,雖有所重,陵軍枝屬,各自定額,則別創科外之目,作爲避役之藪者,寧有如許法綱?黃口、白骨簽丁之弊,申禁何如,則旣聞此爲弊之由,其所査正,豈容少忽?至於大老祠,卽予曠感而建設者,今其院宇有願納之名。

    雖非本邑,他院亦有此等名目雲,而須自特敎新設處禁戢,然後他院可以知懼。

    爾之筵奏,極爲切實,豈可徒載記注而止乎?今日雖値坐齋,事係民隱,令廟堂嚴飭行會,如是而本府有一名黃口、一額白骨之收斂,道伯、守令,焉逭重勘?陵官及校院任生,亦當隨現嚴治。

    待歲抄自本司,別遣備郞,考其勤慢。

    」大老祠,卽文正公宋時烈祠也。

     3月5日 ○己卯,召見時、原任大臣、閣臣。

    左議政蔡濟恭白上曰:「莊陵立慬諸臣中,集賢校理具人文之托以靑盲,終身自廢,假稱浴溫,往候寧越,其危忠孤節,比死事諸臣無遜,宜加貤贈之典。

    」可之。

     ○左議政蔡濟恭奏曰:「鹹昌儒生,以孔子、朱子影堂請額,昨年輦路投疏,自上責諭嚴正,使之卽撤。

    今聞儒生等,不遵朝令,方張營建,其中意見不同者,通文施罰,宜加嚴繩。

    」敎曰:「辛酉朝禁以後,義不敢擅設。

    況孔夫子,素王也。

    尊以王爵,祭以王禮,則書院二字,萬萬無識。

    道臣推考,守令拿問。

    」 ○分遣史官及宣傳官于諸陵、園、墓,審寒食祭物,察木根,其不謹者齋郞及太常官,施罰有差。

    「 3月6日 ○庚辰,百歲老人申義淸,承命至,召見于便殿。

    義淸請獻其壽與子孫之數,又奏愼擇監司守令,以爲字恤生民之本,上嘉納,宣以內羞,命地方官給宴需,除其子秉權職。

     3月7日 ○辛巳,以李勉兢爲吏曹參議。

     ○西部民家六十四戶火,漢城府不卽報聞,命行公堂上,越俸一等,賑恤廳,別加賙給。

     3月8日 ○壬午,敎曰:「儒疏未受太學掌議,謹悉而徑呈政院者,有違於先朝受敎,政院分付成均館,曉諭下送。

    」 ○京外儒生李龍舒等上疏,請以文穆公鄭逑、文康公張顯光從祀文廟,不許。

     3月9日 ○癸未,復授金持默爲禁衛大將。

     ○司諫尹行履上疏曰: 臣嘗敬覽《國朝譜略》,至我文宗大王壼闈之十年虛位,竊不勝訝惑之忱,頃於寒食節享之時,猥忝顯陵典祀之官,仰瞻仙寢,倍激葵忱。

    惟我顯德王後權氏昇遐,在世宗朝辛酉之歲,卽文宗在震邸之時也。

    莅貳極之位,而豈可一日曠嬪位也,又於庚午登極後,亦豈可一時曠壼位也哉?揆以典禮,理所必無,隻以文獻之無可考,屬之闕疑者久矣。

    及夫故相臣金在魯,奉命赴燕也,見皇明書籍,有曰:「景泰庚午,遣太監,賜朝鮮國王及王妃崔氏誥命、冕服」雲,驚曰:「我朝無崔氏王後也」,至有呈文禮部之擧。

    伊後忠州進士金敬之上疏,有曰:「我國文獻無徵,不知有崔妃事,而幸賴中國書籍,可以考據。

    」我英宗大王,亟令史官,考出實錄,無冊立崔妃之事,故其事遂寢。

    臣未知其時所考之實錄,果是世宗朝實錄,而辛酉以後至庚午,果無冊嬪之事乎?臣竊伏見燕山朝大司諫金克忸等請復昭陵之言,有曰:「文宗元妃權氏亡,在魯山之前,而一時追廢。

    」燕山之世,去文宗朝,不甚遠矣,旣曰元妃,則可知有繼妃也。

    且於全州崔氏譜冊,有雲恭嬪,以無後書之,其考名道一也,而臨瀛大君之妻娚也。

    世之人,或謂:「是文宗妃位,而隻書世子嬪時所稱之恭嬪」雲。

    此是自古口傳之言,非有文蹟,則臣何敢質言於今日乎?第以故相臣所見皇朝書籍與金克忸所稱元妃之義,參以崔氏譜所稱恭嬪,則事不偶然,而終歸未詳。

    臣意以爲,世宗朝實錄,更爲詳考,辛酉以後,如有世子嬪冊立之事,則可謂考據之階梯,係是莫重莫大之事,下詢廟堂,博考文蹟,以補闕典焉。

     批曰:「疏中所陳之事,常所耿耿緻惑,不敢弛忽于中者。

    況於近日,以莊陵配食事,略有義起講行之擧,則此時此事,尤豈不欲廣稽而博詢,以決積鬱之疑?然其事則莫重莫大,其詳則至晦至昧,此所以欲言不敢言,荏苒至于今。

    際聞有爾疏,取見發語,不覺怳然會心,次次閱過,至結尾,爾言不過存疑,予惑因此愈邃。

    故相金在魯赴燕時紀述,嘗從筵臣而見之矣,文廟登極勑事實,載在史傳,故知之矣,崔氏譜牒註錄,亦與疏語,差爽矣。

    ?是光廟實錄中,錦城事,有欲以妻族,立爲王妃,而不得以中宮,非已所立,百計離間之語,似爲一分可據之證耶?所謂妻族,卽指倉丞崔道一也。

    且雲欲立不得,非已所立,則要之文廟有建繼妃之禮,而繼妃之非倉丞之崔,亦明矣。

    噫!規樓故基之忽顯於今日,尙以爲奇異,此事又或得出徵信之的確,快擧百年未遑之典,是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