卽位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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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月 3月10日 ○辛巳,丙子,英宗薨,越六日辛巳,王卽位于慶熙宮之崇政門。

    王以英宗二十八年〈壬申。

    〉秋九月己卯〈二十二日醜時。

    〉誕降于昌慶宮之景春殿。

    初莊獻世子夢神龍抱珠入寢室,旣覺手畫夢中所覩,揭之宮壁。

    及誕降,英音發如洪鐘,宮中皆驚,英宗臨見喜甚,敎惠嬪曰:「是酷類予。

    得此兒,宗社其無憂乎?」卽日定號爲元孫。

    三十年〈甲戌。

    〉設輔養廳,三十五年〈己卯。

    〉春二月癸亥,冊王世孫,夏閏六月庚子,受冊于明政殿,三十七年〈辛巳。

    〉春三月己酉入學,越八日丁巳冠于景賢堂,三十八年〈壬午。

    〉春二月丙寅行嘉禮于於義宮,〈孝廟潛邸〉嬪金氏。

    〈籍淸風淸原府院君時默女。

    〉夏閏五月,莊獻世子薨,秋七月,依皇明故事,世孫宮稱東宮,復設春桂坊,四十年〈申甲。

    〉春二月壬寅,命以王爲孝章世子嗣承宗統,五十一年〈乙未。

    〉冬十二月庚戌,代聽庶政,受朝賀于景賢堂。

    至是英宗禮陟,王哀毀踰度,不進水漿,喪事外無命戒。

    大臣諸臣請嗣位,王哭不許,庭請屢日,啓至則輒哭,及成服日始勉從,敎曰:「迫於群情忍將踐位,而冕服行禮,於予心益覺怵然。

    此禮見於《康王之誥》,蘇軾註說引『因喪而冠』之文,譏其非禮,蔡氏載之集傳。

    亮闇之制,雖不得行,釋衰從吉其可乎?」諸臣以古禮與國制力請,王乃許之。

    午時,大臣等請受寶,王固辭不獲,具冕服扶詣殯殿門外褥位,行四拜禮,領議政金尙喆奉遺敎,左議政申晦奉大寶以進,王涕泣強受,復行四拜禮,出資政門乘輿,詣崇政門降輿。

    宗親文武百官,分東西序立,侍衛如儀,王嗚咽不忍陞座。

    大臣以下又力請,王號哭曰:「此座卽先王所禦之座也。

    豈意今日予當此座乎?」大臣以日已晩,縷縷仰請,王遂陞禦座,百官行禮,釋冕反喪服。

     ○尊王妃爲王大妃,惠嬪爲惠慶宮,冊嬪宮爲王妃。

    禮曹以尊崇稱號稟,領議政金尙喆奏曰:「仁廟登極,仁穆大妃以大王大妃稱號,此我家典禮也。

    」上曰:「予亦知長陵故事,而宗統大繼序重。

    雖以孫繼祖,以弟繼兄,祖與兄當爲禰位,今日當用此例。

    予意竊附以孫繼祖之義,非徒以未奉王大妃,而直稱大王大妃之爲未安也。

    禮意雖如此,旣有承統之遺敎,則孝章廟自當追崇,伊時更爲議定,亦可遵加號之聖意也。

    」命收議百官及在外儒臣,無異議,乃尊王妃爲王大妃。

    大臣又以惠嬪宮稱號稟。

    上曰:「惠字卽先王所賜之號,隻改嬪字也。

    」 ○頒敎中外: 王若曰。

    皇天崇降鞠兇,奄罹巨創。

    小子丕承寶位,勉循輿情,祗率彜章,詎安黼座?粵若列聖之垂統,庶幾三代之比隆,宗德祖功,膺駿命於上帝,文謨武烈,貽燕翼於後昆。

    恭惟大行大王,允矣善繼善述,舜聰達四,猗歟萬民之時雍,文思兼三,展也八域之風動。

    念細氈之履薄,每切寅畏之誠,軫窮蔀之解懸,益懋子惠之政。

    勤儉著於家國,實由一德之昭;孝悌通於神明,是謂百行之本。

    揭《麟經》尊王之義,備享儀於皇壇;勉龜疇會極之工,囿品物於化域。

    於休五十載光禦,爰覩千一運肇回。

    年則邁唐堯之問治,億兆鹹戴,德旣符衛武之戒抑,九五曰康。

    邇來喜懼之心,惟祈萬壽,何知遏密之慟,遽纏一朝?納冊金縢,未效代躬之祝,宣命玉幾,永抱攀髯之悲。

    怳然嘗藥之有辰,已矣視膳之無日。

    煢煢在疚,正當枕塊處苫之時,皇皇如求,何安陟阼受寶之禮?至痛自難堪,忍縱初意之冞堅,大位不宜曠,虛奈群心之莫遏?仰體慈旨,俯循舊儀,乃於本年三月初十日辛巳,卽位于崇政門,尊睿順聖哲王妃金氏陞王大妃,以嬪金氏陞王妃。

    眷綴衣而怛焉疚懷,臨畫純而泫然飮泣。

    曩承代勞之聖命,勉攝萬機,今遵繼序之常經,莫遂三讓。

    念投大遺艱之業,若爲承當,顧踐位行禮之辰,恐孤付托。

    惟戒或墜於堂構,曷勝永慕於墻羹。

    斯宣十行之音,庸示肆赦之典,自昧爽以前雜犯死罪以下,鹹宥除之雲雲。

    於戲!在今初服,宜思曠蕩之仁,圖我終功,佇見累熙之美。

    「〈大提學李徽之製進〉 ○召見大臣于殯殿門外。

    下綸音曰:「嗚呼!寡人思悼世子之子也。

    先大王爲宗統之重,命予嗣孝章世子,嗚呼!前日上章於先大王者,大可見不貳本之予意也。

    禮雖不可不嚴,情亦不可不伸,饗祀之節,宜從祭以大夫之禮,而不可與太廟同。

    惠慶宮亦當有京外貢獻之儀,不可與大妃等,其令所司,議于大臣,講定節目以聞。

    旣下此敎,怪鬼不逞之徒,藉此而有追崇之論,則先大王遺敎在焉,當以當律論,以告先王之靈。

    」 ○設殯殿、國葬、山陵三都監,以申晦爲摠護使,趙重晦、金漢耆、鄭存謙爲殯殿都監提調,蔡濟恭、尹東暹爲國葬都監提調,具允鈺、金鍾正、李重祜爲山陵都監提調,自大喪日始設。

     ○以申晦爲告訃兼請諡承襲正使,鄭昌順爲副使,李鎭衡爲書狀官。

     ○罷尙衣院三提調。

    以嗣位時進禦平天冠制樣狹小,倉卒改造,大臣請罪也。

     ○敎曰:「朔望及常享,非疾病必躬行,乃家法也,親奠時承史隨入著爲式。

    」自是虞卒祥禫朝夕饋奠,非上候欠寧,皆親行。

     ○兩司〈大司憲趙時俊、大司諫李碩載、執義金樂洙、掌令申昕、李昌漢,持平沈基泰、獻納李枰。

    〉啓請議藥諸醫,拿鞫正罪,依啓,旋敎曰:「誠孝淺薄,奄遭此境,豈可歸咎醫官乎?公議旣伸,其卽寢之。

    」 ○撤宮城扈衛。

    英宗大漸,遵古例扈衛宮城,是日始撤而不用標信。

    隻於兵曹罷陣,草記踏啓字,承旨書塡年月日時,遣宣傳官,持示各營大將,乃罷陣,亦古例也。

     ○權罷侍講院、翊衛司。

     3月11日 ○壬午,設撰集廳,議撰英宗行狀諡狀,以蔡濟恭、趙明鼎、黃景源、鄭存謙、李福源、李徽之、李宜哲、李瀰、趙?、金鍾秀爲堂上,設校正廳,校進英宗禦製,將藏于便房也,以具允明、蔡濟恭爲堂上,舊編次人也。

     ○以金鍾正爲工曹判書。

     ○遞戶曹判書蔡濟恭,罷禮曹判書趙重晦。

    濟恭以校役之相妨也,重晦以禮節之顚錯也。

    尋以濟恭爲禮曹判書,具允鈺爲戶曹判書。

     ○以慶熙宮之泰寧殿爲魂殿,設魂殿修理都監,營建先朝禦製奉安閣,以具允鈺、鄭一祥爲營建堂上,兼察修理之任。

     ○以鄭尙淳、徐命善爲殯殿都監提調,金鍾正爲國葬都監提調,尹東暹爲山陵都監提調。

     3月12日 ○癸未,王大妃以諺敎,下銀子一千兩于有司,以補經用,內下銀器,補陵殿之用。

     ○議定大行大王諡號曰翼文宣武熙敬顯孝,廟號曰英宗,殿號曰孝明,陵號則將奉于弘陵虛右之兆,故遵長陵、明陵古例,仍以弘陵定號。

     ○以洪樂性爲山陵都監提調。

     ○設垂恩廟改建都監,以具允鈺爲提調。

    〈垂恩廟,思悼世子廟也。

    〉 3月13日 ○甲申,特擢洪國榮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上禦廬次。

    〈泰寧殿南行閣。

    〉謂吏曹判書徐命善曰:「承旨望殆近二百。

    惟允之職,豈容若是混淆?肅廟初,有三望擬入之例。

    今雖難行,務從簡抄,以三十人爲限。

    此等事,銓官豈不思任怨之道乎?與大臣相議,如弘文錄之選也。

    」 ○召見大臣都監堂上。

    領議政金尙喆以國役浩大,請訓、禁、禦三營錢各一萬兩,關西綿布三百同,小米二萬石,劃給地部,與各都監,推移取用,不足則禦營廳鑄錢餘利十萬兩,隨時加劃,允之。

     3月14日 ○乙酉,三都監以所用物力,請依庚子例,京司米四千六百石,錢四千兩,綿布五十同,諸道綿布一百六十同,布十四同取用,允之。

     ○院相金尙喆撤直。

    故例嗣位日,院相撤退,而特命仍直,至是始撤。

     3月15日 ○丙戌,命登極以前宦侍掖屬一百八窠幷除,宮人準此。

     3月16日 ○丁亥,命因山後魂殿,更定于昌慶宮之文政殿,依丁醜例,移奉徽寧殿于講書院。

     ○四學儒生鄭在寬等上疏,請釐正喪服燕居帶,疏略曰: 方喪絞帶之外,又有燕居布帶,恐非禮之本意。

    臣等謹按《儀禮》,斬衰三年之制,爲父爲君,傳曰:「父至尊也,君至尊也。

    」斬衰之絞帶與齊衰之布帶,其制截然,而變麻服布之說,創於賈疏之杜撰。

    先正臣宋時烈,與其門人權尙夏書有雲:「晦翁末年,汲汲於《通解》之役,至欲請於朝。

    今則已有上命,其可少緩乎?隻恐註解或失,以負聖意,得罪斯文耳。

    蓋周公之禮,不可不遵,而註解之謬,不可不知。

    禮不衰不見客。

    承衰之深衣,承絰之絞帶,承冠之免,便是燕居服。

    況斬衰者,??巾金玉,而以布帶爲燕居服,則是與緦功之服何辨焉?古者君喪在身,則雖有親喪,不敢私服,服君喪從政。

    而今則衰絰,隻爲一時所用而已,創出布帶,以之燕居,以之出入,以終三年,則名雖斬衰,實則以齊衰之一布帶,終三年也。

    是豈方喪之意?且儒生之時居齋學者,與方外生徒有間。

    今不爲上衣下裳,三月之齊衰,隻衣長衣而帶布帶,以爲三年之制,則自歸士大夫家臣之服。

    在禮無據,追成庶人之服焉,而過三月以後,則以白衣冠終三年,似合情禮矣。

    凡於親喪,去其金玉是禮也,則君喪斬衰者,不去金玉可乎?若行古禮,則卿大夫之在父喪而服君喪從政者,其安於頂金頂玉乎?臣等以爲一反古禮,許以斬衰從政,則金玉之存不存,初非可論,雖行起復之令,而無所狗礙矣。

     召見在寬命讀疏,矇不能讀。

    敎曰:」儒疏所陳,禮節之大者,又有先朝已定之制,固不可率爾請改。

    而前席讀疏,不辨字句,至於起復一款,大關倫紀,非所期於庠序之士。

    「仍命在寬停擧。

     3月17日 ○戊子,命魂殿、山陵、祭奠所用各種,一遵丁醜受敎,以紓民力,陵役之用民力者,以儲置米會減。

     3月18日 ○己醜,停大報壇時享。

    先是禮曹以皇壇祭享,每歲三月上旬蔔日,而成服前未及行事,上旬已過,稟命停行。

    右議政李溵上箚,略曰: 皇壇享事,我殿下奉大行大王之命,旣誓戒矣,又肄儀矣。

    每歲一享,必用三月者,蓋寓風泉之感,屋社之悲,而皇壇增儀蔔日註,亦曰皇朝淪亡,在於三月,故用是月雲。

    旣非原定之日,則不可以上旬之已經,謂之過期也明矣。

    雖以《喪禮補編》,諸大臣儒臣獻議推之,卒哭前皇壇祭用樂,尙有論難,則可知其雖在大喪,不敢停廢,而與戒令條所雲,殯後惟祭社稷之文,無異也。

    近日之禮係變節者,輒命收議,盛際故事,於今復見,臣不勝其贊歎。

    而今此壇享,亦係國家莫大之事,則宜有一番博議,務歸得當。

     命問議時原任大臣諸臣,議略曰:「國恤卒哭前,皇壇行事用樂,載於《喪禮補編》,而顧今上旬已過,揆以過時不祭之義,不敢請行。

    」又命弘文館博考,弘文館啓言:「皇壇之禮,實出義起,經無可據。

    惟郊社之禮最宜旁照,《王制》曰:『喪三年不祭,惟祭天地社稷,越紼而行事。

    』註曰:『惟祭天地社稷者,不敢以卑廢尊也。

    』《曾子問》曰:『天子崩未殯,五祀之祭不行,旣殯而祭。

    』伯程子曰:『天地社稷,越紼行事,似亦太早。

    雖不以卑廢尊,旣葬而行之亦可也。

    』叔程子曰:『旣言越紼,則是猶在殯宮,無由緻齊。

    安能脫喪服?衣祭服縱天地之祀不可廢,隻使冢宰攝爾。

    』英宗初卽位有人問,先生答曰:『居喪百事,皆如常時,於祭祀廢之,則不若無廢爲愈也。

    』張子曰:『父在爲母喪,則不敢見其父,不敢以非禮見也。

    今天子爲父之喪,以此見上帝,是以非禮見上帝也。

    故不如無祭。

    』朱子曰:『正禮則當從橫渠論,人情則伊川之說,亦權宜之不能已者也。

    』《王制》《曾子問》似爲今日所可旁照,而不侑不酢,其禮當殺,則儀節恐多窒礙。

    程、張諸先生之論如此,而朱子正禮權宜之議,似或輕重於其間,至於追行一節,尤未見可據之禮。

    惟《曾子問》,孔子曰:『祭過時不祭禮也之章下註,有禘袷大祭,過時猶追之文。

    』而曾於甲申年皇壇享事,不行於上旬,而特行於本月十九日,以寓風泉之聖念,而似非可以援例者也。

    」命遂停之。

     ○命自今奏文,知製敎撰進,有文衡則文衡撰進。

    近例製述官撰進,大臣請改爲式。

     3月19日 ○庚寅,遵英宗遺旨,追崇孝章世子爲眞宗大王,孝純賢嬪爲孝純王後,議定眞宗諡曰溫良睿明哲文孝章,王後諡曰徽貞賢淑孝純,陵曰永陵,殿曰延福。

    召見議諡諸臣,命以昌慶宮孝純廟舊魂殿,爲延福殿,入廟前奉安,告訃使行兼請追崇上號,追崇都監,合設於國葬都監。

     ○罷摠護使申晦職。

    以晦不能盡誠於都監事務,所薦相地官,厚謙私人,昧於堪輿學也。

     ○蔔相〈舊蔔洪鳳漢、金相福、金緻仁、金陽澤、韓翼謩、洪麟漢。

    〉拜判中樞府事金陽澤爲議政府領議政,金尙喆序降左相。

     ○贈貞敬夫人金氏爲花原府夫人,李氏爲完興府夫人。

    孝純王後父母當封爵,而豐陵府院君趙文命,已有勳爵,故隻封夫人。

     ○以金尙喆爲摠護使,尹得養爲吏曹參判。

     ○始置垂恩墓守奉官。

     ○頒新符于中外。

     3月20日 ○辛卯,追上思悼世子尊號曰莊獻,封垂恩墓曰永祐園,廟曰景慕宮。

    仍命尊奉儀節,遵宋濮王故事,封園都監合設於追崇都監。

    召見議諡諸臣,上曰:「先朝以思悼賜諡者,聖意有在,今予隻欲寓終天之悲慕而已。

    從古帝王之與聞諡法,予嘗非之。

    如或過於溢美,則豈予本意?諸臣其知之也。

    」 3月21日 ○壬辰,起奉朝賀金緻仁爲判中樞府事,仍拜告訃請諡請承襲兼陳奏正使。

    時洪鳳漢欲以麟漢差奏請之行,覬或因事減罪,屢乞於筵席,上嚴斥之。

     ○以金陽澤爲摠護使兼追崇上諡封陵封園都監都提調。

    時金若行疏論金尙喆留中未下,尙喆辭免摠護之任也。

    以蔡濟恭、金鍾正、李徽之爲國葬都監提調,以金漢耆爲殯殿都監提調。

     ○遞禮曹判書蔡濟恭,以鄭存謙代之。

    濟恭方爲校堂也。

     ○釐正大殿進供柴炭,以補經用量減各殿宮排設房進供物種,永革大殿宮人名色。

    先是大殿多人廳所供柴炭,虛張名目,殆不勝紀,排設房幕次各種,不遵定例,經費無節,命竝査減,成節目遵行。

    宮人之屬於仁元王後、宣懿王後、貞聖王後、孝純王後,懿昭廟各殿宮者無所歸屬,英宗特置大殿宮人名色給廩料,往往身故而名猶存。

    至是敎曰:「當此國用匱乏之時,宜先節省。

    且先朝宮人,不當爲大殿宮人,則又將別選,非所以仰體聖意。

    」特命參酌差等,痛省耗費,宮人之屬於大殿者革其名,老者分屬各殿。

    筵臣有言:「近日節省,可以累千萬計。

    」上曰:「人才不如古,人心又不如古,此等釐正,卽至微細事耳,人皆大駭小怪。

    如是,而何能做大有爲之治也?非不知欲速之嫌,此乃仰體先大王爲生民苦心至誠也。

    」 3月22日 ○癸巳,汰黃海都事李顯模職。

    初山陵定于弘陵,因議不一,命大臣禮堂,遍審吉地。

    顯模上疏,略曰: 弘陵虛右之兆,卽大行大王遺志,先王所以爲今日地,預慮素處,至爲詳遠,豈可舍而他求乎?風水之說,周公、孔、孟之所不言,葬親如周公、孔、孟斯可矣。

    設如其說有萬一之理,地中之事,杳茫難知,無寧遵先志之爲寡悔。

    三代之際,貴賤俱葬北邙,北首之幽也。

    六朝以來,私意流而倖門開,堪輿禍福之術出,而踵訛襲謬,流弊日滋。

    在王者正風俗壹民志之道,所宜明曉而痛禁,顧何可先爲不經之說所動,以爲四方之觀乎? 敎曰:「芻蕘畢陳,不害爲美事,而事係莫重,固當審愼。

    長陵洞口,亦是先定處,則獨非先大王遺敎乎?廣招術士,博訪名山,已有程、朱定論,則豈可曰聖人所不道乎?頃日之責退相地官,卽罪荊大聲之意也。

    事當嚴處,而似坐於不讀書,給其疏,令歸究朱子山陵議狀。

    」仍命汰其職。

     ○擢藝文應敎鄭履煥爲弘文館副提學。

     ○造標信符牌,仍頒各司,命依古例改造大慈敎、小慈敎與內旨同入。

     3月23日 ○甲午,定太廟以下祝式。

    禮曹以廟宮祝式稟,命收議于大臣儒臣,以顯廟稱皇高祖考,肅廟稱皇曾祖考,景廟稱皇伯祖考從孫,大行大王稱皇祖考,貞聖王後稱皇祖妣,三年內稱哀孫,眞廟稱皇考孝子,儲慶宮、毓祥宮,稱國王某敢昭告于某諡某嬪,懿昭廟稱國王緻告于懿昭世孫著爲式。

    又以景慕宮祝式,問議大臣儒臣,大臣等以爲:「殿下旣繼孝章世子之統,則於本生親稱號自當差異。

    程子所謂祭所生親告辭,當稱姪嗣皇帝某告于皇伯父雲者,此是先賢的確之論。

    前正宋德相以爲:『略據程子代彭思永疏意證行,則庶幾寡過。

    』」命禮曹稟處,禮曹啓言:「稱叔父稱姪,是先正臣金長生已定之論,則今可按而行之,而朱子與張栻書以爲,禮有從祖從父之名,則亦當有從子從孫之目,以此爲稱,似爲穩當。

    又於論程集改字,書以爲稱姪,無大害於義理,似宜參亙講確而處之。

    」命依朱子定論,祝式稱皇叔父從子。

     ○以李溎爲司憲府大司憲。

     3月24日 ○乙卯,召見摠護使時原任大臣都監堂上諸地師,議定山陵也。

     ○以金熤爲成均館大司成。

     3月25日 ○丙申,竄鄭厚謙于慶源府,移配尹養厚於巨濟府,尹泰淵於蝟島,養厚、泰淵竝薦棘。

    厚謙卽和緩主之繼子,與洪麟漢、洪相簡、養厚、泰淵等,乘英宗倦勤,表裏糾結,布植黨與,弄權蔑法,壞亂一世,憚上英明,譸張誣毀,謀欲動搖儲宮。

    和緩主又長處禁中,爲其子助兇百方,乙未冬代聽命下之日,麟漢進三不必知之說,必欲力沮大計。

    上旣聽政,又募沈翔雲,投匈疏以圖飜覆,賴英宗聖明,賊謀不得售,詳載《明義錄》。

    至是庶事草創,未及明正諸賊之罪,大司憲李溎求對,召見于廬次。

    溎奏曰:「事係國家安巵危,不敢遲待公除。

    」仍陳袖箚,略曰: 昔明宗大喪,未過公除,而相臣李浚慶請討奸臣沈通源,仁祖大喪,未行因山,而先正臣宋浚吉,請討賊臣自點。

    今日之鄭厚謙,卽通源、自點,而地處之逼,包藏之匈,又通源、自點之所無,五六七年以來,世道之壞亂,國勢之岌嶪,人心之疑懼,一則厚謙,二則厚謙。

    依籍城社,出沒深嚴,而所事者密覘上意也,憑恃寵靈,脅制朝廷,而所營者陰移國柄也。

    羈絡將臣,作爲羽翼,主張銓選,排布氣勢,榮枯判於嚬笑,殺活分於淵膝,一種患得失之徒,靡然爭附,惟恐或後。

    甚至辛壬三兇之爲先大王萬世之讎者,欺蔽斡旋,復其官秩。

    燕喜之宅,鷄龍之莊,古所謂乾崗之枕,符讖之應,擧世譁傳,神人俱憤。

    惟我先大王祖孫相依之敎,可以感動臣隣,除非莽、操、懿、溫,孰不延頸願戴?而厚謙則敢蓄猜嫌,常懷怨懟,譸張誑惑之說,疑動危逼之形,昔之耉、輝,無以過此。

    及夫名位旣定,百僚庭賀之日,身帶春官,悍然違召,顯有爭抗之意,指顧之間,幻出妖雲,敢售疑亂授受之計,而乃者昊天降割,萬姓號擗,而卒然托疾,扶杖緩步,略無哀遑之色,其心所在,路人皆知。

    亟請以厚謙前後罪惡,布告中外,明正典刑。

    至於和緩翁主,是子是母,國人之所共讎。

    到今情地殊前,疑忌轉甚。

    其暗售潛逞,不知做出何等變怪,亦願卽日逬黜,早賜勘處,以淸宮禁,以絶覬覦。

     批曰:「此非酬應之時,待公除後處之。

    」都承旨徐浩修等,校理鄭宇淳等,以啓以箚,請從溎言,不允。

    玉堂又以養厚、泰淵,厚謙之血黨,請先移配薦棘,從之。

    大臣三司求對,力請亟正厚謙母子之罪。

    敎曰:「恭默之時,有難多言。

    鄭厚謙遠竄,翁主已出第,無可論矣。

    」 ○右議政李溵,以引儀趙榮約厚謙私人,請刊版,擬望銓官罷職,允之。

     ○三司〈執義金樂洙、司諫洪彥喆、掌令申昕、金鍾善、持平沈基泰、獻納李枰、校理鄭宇淳、正言沈命德、修撰樸在源。

    〉合所懷,請亟正厚謙母子之罪,上告下布,以洩輿憤,不允。

    〈以所懷代啓公除前也。

    〉。

     3月26日 ○丁酉,以蔡濟恭爲刑曹判書。

     ○竄李宅鎭于明川府,安寬濟于泗川縣,削黜全羅監司安兼濟。

    掌令申昕箚論鄭厚謙母子之罪,末曰: 昨年九月十一日傳敎中,工判下二字,〈我孫二字。

    〉出於靜攝中,未及照察之敎,而其時都承旨李宅鎭晏然承書,頒示八路,眼無儲君,隻有厚謙。

    其平日父事謙賊,至稱假子者,猶屬細故,宅鎭宜絶島薦棘。

    安兼濟亦厚謙之私人,蠅營蝨附,濫躋亞卿,及叨湖藩,專事貪饕,累萬石軍餉,隨手飜弄,輦載馬輸,盡歸厚謙之家。

    鷄龍之讖,自古已傳,而爲鄭氏欲符其驗,出財動民,大營別業,都是錦營之助成。

    兼濟罪狀,嚴鞫得情,快施當律。

    其兄寬濟,乙亥逆獄之後,以其子爲鳳輝曾孫壻。

    不畏三尺,罪實難貸,而玉署淸選,晏然冒出。

    寬濟告身還收,仍施屛裔之典,不可已也。

     命寬濟依施,宅鎭、兼濟施以竄削。

     ○竄前平安道觀察使趙曮于渭原郡。

    獻納李枰箚論厚謙之罪,又曰:「前判書趙曮締結養厚,附麗厚謙,昨冬秉銓,首擬春曹,必欲角勝貳極。

    至於貪財虐民之罪,關西之人,欲食其肉,年前宋聚行之疏,卽實際語也。

    前參判元義孫,曾任湖南,剝割殘民,貪饕肥己。

    曮及義孫宜幷施屛裔之典。

    」上召見前關西伯具允鈺、蔡濟恭,問趙曮贓案虛實,允鈺、濟恭以誠如臺疏對。

    敎曰:「趙曮之貪汚,非但宋聚行之疏,兩重臣所奏,明白無疑,古之墨公無以加此。

    姑先投畀渭原郡,使西民鹹知朝廷有懲貪之法。

    」仍命玉堂撰諭書,待趙曮到平壤日,觀察使大會民人,宣布於布政門外,臺疏中元義孫事,命待下敎。

    越二月前敦寧都正趙鎭寬,擊申聞皷,爲父訟冤。

    鎭寬,曮之子也,爰辭歷陳其父在藩時三件罪案之冤以爲:「『賑政之不設』,前監司具允鈺狀啓:『十六邑賑民,得免捐瘠。

    』雲者,自備賑饑之狀可驗也。

    『發賣之取剩十二萬石。

    』詳定價貿充公用,初無一分剩錢,文書昭在也。

    『徵債之虛錄,徵捧四十萬兩積債,吏民怨讟。

    』浮言流播也,乞行査本道。

    」且言:「厚謙之春曹擬望,蓋因養厚以厚謙欲疏救李迪輔之說來言,故見欺而誤擬也,加以附麗之目,豈不冤哉?」又以其父於麟漢座上,力言代理之時日爲急爲言,論岐貳之證,更命關西道臣査啓,又拿問曮之幕裨權烋、趙鎭禎。

    是秋命趙曮拿囚,義禁府請以一律報議政府詳覆。

    判曰:「若用懲貪之律,則三尺不施於曮而何哉?雖然西土之曉諭,其子之自刎,足當述海之杖,義孫之刑。

    前此贓吏處分,屬之宥旨前,已示微意,趙曮永錮其身,減死定配。

    」時鎭寬獄中自刺故也。

    洪麟漢子樂述,以趙鎭寬爰辭中,麟漢座上之說,擊皷對辨。

    判曰:「數日之間,內外兄弟,亙相較卞,有若讎怨,大傷倫理。

    事係變怪,朝家不欲別其曲直於兩間,而原情中厚謙相親事,其在忠厚之義,雖不以其父之事,索言於其子,渠父之與厚謙相親,毋論畏?往來,與腸肚相連,先庚寅而不親,非汚厚謙也,後庚寅而相親,非賢厚謙也,此訟立落,可謂沒頭腦公事。

    朝家綜核之政,不必枉用於此等處。

    」 ○以李普行爲全羅道觀察使。

     3月27日 ○戊戌,削黜三司諸臣。

    時洪麟漢沮戲代聽之罪,宜有沐浴之請,而久無言者。

    敎曰:「幺麿厚謙雜沓請討,有若時急竊發,迫在呼吸者然,至於勢熖熏天,莫敢誰何者,側聽多日,囁嚅畏約。

    試觀今日之朝廷,果無角勝之臣乎?三司諸臣,隻觀利害之所在,不知君臣之義重,良可寒心。

    大司憲李溎、大司諫李碩載、執義金樂洙、司諫洪彥喆、掌令金鍾善、申昕、獻納李枰、持平沈基泰、正言沈商賢、校理鄭宇淳、李昌漢、副校理兪恒柱、李命勳,修撰樸在源、吳大益、副修撰金載人、尹行修幷削去仕版,門外黜送。

    」旋敎曰:「雖不盡美,挺身出論,不可與隨衆波蕩者同日而語。

    且昨冬一書,猶賢乎已,大司憲李溎,揀其罪名,特拜工曹判書。

    」 ○敎曰:「予於金鍾正,初信而後疑者多。

    自判義禁行公之日,頗有顧護小人之跡,罷職。

    」鍾正時爲判義禁,以善地定養厚配所,有是敎。

     ○同副承旨鄭履煥上疏論洪鳳漢之罪,疏曰: 昨者憲長之箚,極論厚謙之罪,此誠目下不可已之正論,而有罪大於此,惡極於此,殿下所必報之讎,一國所必誅之逆。

    惟彼鳳漢千罪萬惡,無不俱備。

    言其最大最極者,卽壬午所犯,前參判金龜柱疏中事是耳。

    嗚呼!壬午先大王處分,卽聖人處變而達權者,則爲臣子者,惟當哀痛血泣,恭聽上之所爲而已。

    至於所謂一物,是前史之所未聞,而鳳漢於倉卒之際,肆然獻之。

    不然則先大王何以知一物之在於何處乎?我殿下燕閒獨處,念及於此,罔極之痛,必不能自已。

    此忠臣義士之扼腕而切齒者也。

    丙戌人蔘事,鳳漢之操切提擧,威喝醫官,使不得純用羅蔘者,究厥心腸,路人所知。

    光佐之不設議藥廳,猶爲難赦之逆節,況沮戲禦藥,何等極罪?若夫如是如是一段,直是無將不道。

    我殿下位居儲貳,仁孝著聞,彼鳳漢以肺腑之親,咫尺面前,肆發匈言。

    況殿下所守者,義理之正也,鳳漢所言者怪鬼之說也,渠敢忿懟於其計之不售,出此絶悖之亂言,此其平日無君之心,存諸中而發於外也。

    麟漢之沮戲代聽,亦兄弟之共濟其惡也,今乃偃處城闉,布列死黨,衆心危懼,世道潰裂。

    殿下深居九重,何以盡燭此遑遑之狀乎?漢文一中主耳,薄昭之罪,不至匈逆,而猶能割恩斷義。

    鳳漢乃壬午之逆,先大王之逆,殿下之逆,則豈可拘於戚屬之誼,而不施三尺之律乎?乞命有司,亟正鳳漢之罪。

     批曰:「上款事,此豈今日君臣上下所可忍提者?辛卯二月初七日,先大王泣謂予曰:『他日廷臣,以此二字陳于汝,非但不忠於予,亦非汝之純臣也。

    予所以處韓鍮、沈儀之者,卽二字事也,非爲洪鳳漢也。

    廚房之物,先到於鳳漢勿待命之前,而外聞不知者,以爲鳳漢贊予,事實則不然。

    』握手諄諄,命予識之,予時涕泣,書間藏在至今。

    今爾此言,旣未詳事實,則謂之忠憤可也,事係莫重,語涉曲諱,則爾何不十分商量而發,使予忍說此不忍說之言耶?昨見爾章,終夜不寐,舊哀新慟,交切于中。

    言旣不審,罪當難逭,爾以踈逖之蹤,隻憑道路之傳,予不深責焉。

    人蔘事,方令査實如是如是之說。

    予在春宮時,私覿奉朝賀,奉朝賀曰:『邸下他日,若不追崇垂恩墓,則安知無戊申之徒,藉此而有推戴之擧?似當如是矣,如是之時何以處之。

    』雲。

    伊後予侍大妃殿,語及追崇義理,果以此言仰達矣。

    大抵原其心,雖出於慮患,論其言實歸於妄發,聞之者聲罪宜也,言之者自明亦宜也。

    嗚呼!予以孤露餘生,所以爲命者,卽慈殿慈宮。

    縱使奉朝賀罪關罔赦,奉朝賀卽慈宮之親也,予卽慈宮之子也。

    此而容易斷法,則其餘八議之親,更何論哉?所引薄昭比於金龜柱地處則可也,比於奉朝賀地處則未可也。

    爾其思之。

    」仍命履煥入侍,諭批旨餘意,履煥縷縷爭執而退。

     ○行司直金漢耆上疏曰: 鄭履煥疏論鳳漢之罪,擧臣姪疏爲說。

    向年臣姪疏出後,先大王敎臣入白內殿,臣入侍王大妃殿仰質,則敎以「予未嘗誤聽矣。

    」臣奏曰:「上方卻膳卻藥,承順之道,宜存含弘也。

    」退而進告于先大王矣。

    臣之此擧,雖出萬不獲已,而慈聖之未嘗誤聽,殿下亦庶幾洞燭矣。

    臣急於一時之彌縫,往復於君父君母之間者,固有罔赦之罪,而倫常之大義未明,慈聖之心事未白,人心疑惑,世道壞裂。

    究厥所緻,萬戮奚贖。

    首實陳章,恭俟處分。

     批曰:「意謂卿不異於卿姪,而未料卿章之到於此時也。

    」 3月28日 ○己亥,同副承旨鄭履煥上疏,復申前說,副校理宋煥億、前縣監閔昌烈,相繼陳疏,極論鳳漢之罪。

    煥億疏以爲:「杞、檜、莽、冀竝萃於鳳漢之一身。

    憲長箚奏之後,略有同聲請討,而承宣疏出之日,乃反袖手卻顧,今日朝廷,非殿下之朝廷,乃鳳漢之朝廷。

    」昌烈疏以爲:「近自市井徒隷,遠至州府編氓,鹹曰可殺,至有亡國洞亡相之稱。

    」附陳趙曮關西貪汚之罪,不從。

     ○免右議政李溵相職。

    敎曰:「請討黨與,一臺臣足矣。

    右相請對時所奏趙榮約事,予則曰決非大臣之體。

    治道汚隆,專在宰相。

    當此一初之政,不可曲恕。

    」仍有是命。

     ○許解左議政金尙喆職。

    尙喆連疏引義也。

     ○蔔相〈舊蔔洪鳳漢拔望,新蔔鄭存謙、徐命膺。

    〉拜鄭存謙爲議政府左議政。

     ○以鄭尙淳爲禮曹判書,鄭弘淳爲上諡封園都監提調,黃景源爲殯殿都監提調。

     ○判中樞金緻仁,以鄭履煥疏語上箚自辨曰: 丙戌人蔘事,其時提擧卽臣也。

    鰲興府院君金漢耉送言於臣曰:「進禦湯劑,參用貢蔘羅蔘,何不純用羅蔘?』奉朝賀洪鳳漢適在傍曰:」若純用羅蔘而告乏,則將至純用貢蔘,豈不悶迫乎?「又曰:」內局事,非國舅所可幹與。

    「雲雲。

    旋因宗戚家納童蔘與羅蔘,純用湯劑。

    其時往復,不過如斯。

    金龜柱則謂以面言於臣,履煥則曰操切提擧,是何與臣之所記差異耶? 批曰:」人蔘事阻搪之人,旣曰有罪,則聽其阻搪之言,忽於君父之疾者,厥罪尤大。

    方欲査問,卿箚備悉顚末,可謂釋然。

    「 ○禮曹啓言:「公除後卒哭前視事服,依甲辰丁醜故例,請用白布笠、生布直領、生布帶、白皮靴。

    」允之。

     3月29日 ○庚子,宥削黜三司諸臣。

     ○命減殯殿薦新十六種,遵先朝壬申受敎也。

     3月30日 ○辛醜,追奪金尙魯官爵。

    敎曰:「嗚呼!尙魯之罪,可勝誅哉?當丁醜十二月二十五日恭默閤入侍時,大行大王有所下敎,則尙魯敢以罔測不道之語,仰對前席。

    苟有一分北面之心,萬古天下,豈忍發此等言於兩宮之聞乎?先大王譬之溤道。

    壬午復設東宮後,敎予曰:『尙魯汝之讎也。

    予之勒令緻仕,白予心於天下後世也。

    壬午雖不敢更提於他日,前壬午五年之時,釀壬午五年後兆,卽一尙魯而已。

    』拜稽聞命,銘諸心腑。

    公除之後,方欲下敎,緻顯以亂逆之子,肆呈誣人之疏,有若無故者然。

    若此不已,其將混夷夏同淑慝,而使東土衣冠之倫,盡歸於無君無父之域。

    昨夜見《政院日記》,考知日字,符如合節。

    到此之時,何待公除?當追施逆律,以正君臣之大義,使亂臣賊子知所懼,而追律旣有先朝禁令,予何可創爲?姑先追奪官爵。

    」召見刑曹判書蔡濟恭,上曰:「卿聞丁醜恭默閤入侍筵話乎?」濟恭對曰:「臣時在外未聞,而戊寅年間,臣以知申入侍,則尙魯每附耳密奏,承史亦不得聞也。

    」上曰:「其時大行朝有患候,引見大臣於臥內,擲溺器敎曰:予病若不諱,其於宗社臣民何?今日無衛瓘、孫舜孝乎?尙魯陽若垂涕而奏曰:『殿下何過慮乎?儲君之如此,臣亦先有料量矣。

    』觀此所對,非亘古劇逆乎?其後尙魯連據首相,以大朝事告小朝,以小朝事告大朝,互相欺蔽,讒構罔極。

    苟非兩宮止慈止孝之聖德,置宗社於何地?丁醜以後釀成壬午,其罪不可勝記,而畿營歷臨事,關係尤大。

    爲如廁暫臨,何累於睿德,而至於搆奏大朝乎?此所謂不共戴天之讎。

    先朝在宥時,命予之敎,良有以也。

    」仍命史官詳錄是日筵話,頒示中外。

    時尙魯之子緻顯以臺職,上疏言事。

     ○命淑儀文氏奪其爵號,私第安置,文聖國施孥籍之典,聖國母濟州爲婢。

    敎曰:「予之銘心腐骨,非但一尙魯,又有文聖國。

    從當洞諭,而尙魯旣處分,則其在王章,不可拘於公除。

    」仍有是命。

     ○校理李秉模上疏論金尙魯之罪,請尙魯子姪絶島安置,又論:「洪良漢之鄭家爪牙,趙宗鉉之賊邊心腹,有口皆言。

    附逆亦逆,請幷薦棘。

    」又請金若行疏賜批,批曰:「尙魯子姪事,依施,良漢、宗鉉事,不允。

    」 ○戶曹判書具允鈺以素親鄭厚謙,上疏乞被不愼交際之罪,批以已諒卿心,尋許遞。

     ○副修撰尹東晩上疏,論洪鳳漢、洪麟漢、鄭厚謙,又論:「領府事金相福,以洪氏私人,謟附厚謙,代聽之初,幻出翔雲之罪,請施削黜。

    」又論前參判元義孫、前府使鄭煥猷。

    前承旨沈勗之親昵厚謙之罪,判義禁金鍾正,泰淵配所,定以近地之罪,請屛裔,召見東晩。

    上曰:「諸臣疏批,旣有『奉朝賀若施極律,則慈宮不安,慈宮不安,則予亦不安雲爾。

    』則爾又疏論何也?」東晩所對窘遁糢糊退,又呈自服之疏,還給。

     夏四月 4月1日 ○壬寅朔,召見吏曹判書徐命善。

    命善曰:「臣昨見具允鈺疏,悚恧無地。

    臣初與鄭厚謙相親,年來有攜貳之端,相絶雖久,初旣與之相好,今何敢自鳴乎?亟賜處分,以懲爲人臣不擇交之戒。

    」上曰:「卿之本心,予豈不知?卿有昨冬樹立,忠逆殊途,一世亦豈不諒乎?先正宋文正與尹鑴,初雖相親,晩來相絶。

    大賢猶不免如此,況後世眼藏乎?」 ○追奪李光佐、趙泰億、崔錫恒官爵,禁錮金若行。

    先是若行以負罪臣,上疏曰: 錫恒、光佐、泰億三逆,實是鏡、虎之巨魁,耉、輝之同惡也。

    誣獄之鍛錬,諱疾之陰秘,敎文之匈慘,馴緻戊申乙亥之匈逆,則其誣逼聖躬,謀危宗國之罪,雖萬戮而猶輕。

    其在臣子沐浴之義,不可以時移歲久而一日忘其讎者也。

    乃者追奪未幾,旋復其官,天網甚恢,王章太寬,蓋出大行大王容物之量,好生之德,而若其嚴懲討之義,已昭著於乙亥追施逆律傳敎,十行絲綸,至有「幾番亂逆,專由乎予之太施寬典,不治其本之過也。

    」聖意之嚴截,槪可見矣。

    玆當殿下之初政,所當先者,孰有大於辨聖誣正倫綱明是非誅亂逆之道乎?噫嘻!惟我大行大王五十年含垢匿瑕,仁恩涵育,有可以孚感豚魚,則諸逆之餘黨遺孽,宜其革去舊心,融化大德,而根株不拔,渣滓尙存,羸豕躑躅,鬼魅跳踉,至於向者守元、羽逵科第而極矣。

    噫!彼命官文衡,獨非先王北面之臣乎?其心所在,誠不可測,而及夫公議峻發,眞贓難掩,則遁辭引罪,彌縫周遮。

    果若以雷同拔去,則何不於考試擢名之初,而反在於放榜遊街之後也?然譬之於癸卯僞科,則猶係細故。

    夫癸卯僞科,觀其命名設行之意,匈悖無倫,罔有紀極,而尙今不罷,遂成亂階,式至今日,引黨援類,無所顧忌,義理晦塞,名分乖亂矣。

    臣又聞大行大王諡冊文,使李福源製進雲。

    摸畫日月,昭垂萬世者,何等重大,而使僞科亂逆之種,操觚濡墨,滓穢太淸耶?閭巷匹庶之人,欲受祖先幽竁之文,則必擇有德望淸閥者,以爲後世因人徵信之道。

    況今殿下孝揚先德之日,豈可以此等醜類,掌此大文字,以羞萬世之眼目耶?先正錫恒、光佐、泰億元匈之罪,亟行追奪孥籍之典,繼削癸卯僞科,以存大防之嚴,次正金尙喆、李福源黨逆之罪,又收福源撰進諡冊之命,不可已也。

    雖然今日亂逆,究厥本源,則尹宣擧父子是也。

    宣擧始以江都俘奴,終爲賊鑴血黨,匿情於辭職,諱跡於絶交,前後機關,無非陽擠而陰助,平生伎倆,不過欺世而盜名。

    拯則文飾父過,贊揚不死之義,背絶師門,潛售嫁禍之計,連腸肚於己巳兇徒,而綢繆締交,作嚆矢於辛壬逆黨,而譸張爲幻:『微服過宋』之說,僭擬先聖之處變:『句踐詐矣』之語,敢譏聖祖之秉義,擬書一出,心術畢露。

    丙申處分,寔萬世不刊之典,而追削之律,可見其嚴國是明天討之聖意也。

    及其徒黨寔繁,醞釀積久,懷懟於丙申,逞毒於辛壬,變亂舊章而復其官諡,削奪先正而黜罷院享。

    始因斯文之是非,終成國家之忠逆,歷數辛壬戊申乙亥諸逆,盡是右袒拯之父子,而戕害先正者,則其心腸一串貫來。

    拯乃耉、輝、鏡、夢輩前身,而耉、輝、鏡、夢又是拯父子之換面者也。

    君師一體,則背其師者忘其君,此乃理勢之必至也。

    然則拯之罪焉敢逃《春秋》首惡之律乎?何幸乙巳乾斷赫然,先正之爵諡旣復,而彼拯之官秩仍舊。

    此雖未遑於當時,而豈非有待於今日者耶?其在拔本塞源,正名定罪之道,不可不追奪宣擧父子之官爵,以破亂賊之窩窟也明矣。

     至是賜批曰:「光佐、泰億、錫恒旣有先朝已定之義理,更何持難?亟施追奪之典。

    癸卯科榜人,皆是先朝登庸之臣,先朝下敎尤如何也?今爾所陳,太無忌憚矣。

    金判府事,予所目覩,爾何煩陳?黨逆雲雲,搆捏極矣。

    此等氣習,先大王嘗所痛斥也。

    下款事已屬先天。

    況又肅祖丙申處分,昭揭日星,則爾何覶縷於此?噫!近者公車日積,風色不好。

    如爾荒雜之輩,復事跳踉之習,良可駭歎。

    今此賜答,出於不廢言之義,爾其知之。

    」又敎曰:「攀援邪逕,締結匪類,卽士夫之所唾罵,朝廷之所擯棄。

    今當一初之日,其欲正風勵俗,宜先此輩,如金若行者是也。

    心嘗駭痛,一欲處分。

    千百人雖皆可言事,以渠所爲,何敢開口論朝廷事?雖以不廢言之義,賜批於原疏,亦不可以此寬恕金若行限己身禁錮。

    」 ○以樸相德爲司憲府大司憲,鄭履煥爲司諫院大司諫。

     ○削金吾諸堂職,以擧行之稽緩也。

    特擢鄭履煥、金熤、趙?爲同知義禁府事,鄭民始爲承政院同副承旨。

     ○李德師、樸相老、趙載翰、李一和、崔載興、柳翰申、李東讓等伏誅。

    初上在春邸,載翰與一種不逞之徒,假托壬午義理,陰結妖宦李興祿、金壽賢等,轉聞于上,興祿等因上遊後苑,誘脅萬端,又薦引匪類之入其黨者。

    上時在沖年,心惡之。

    至是乘大喪,載翰嗾鄕儒李一和,投疏言壬午事,德師之疏同日幷徹,翰申亦呈疏政院,疏語同。

    敎曰:「此誣及先大王之大逆也。

    雖在公除前,當親鞫殿庭,以告先大王之靈。

    一和猶是孤雛,德師正法然後,先王之志可明。

    」禦金商門親鞫德師及李峻培,峻培,德師之從姪,而寫匈疏者也。

    問:「先大王榟宮在殯之時,投呈匈疏,欲爲眩惑,究其設意,已極陰慘。

    事係壬午,不但不敢言不忍言。

    日記洗草之後,先朝達權之大義,國家哀痛之至情,兩伸而不悖。

    則雖在三月初四日之前,今日臣子,固不敢發諸口筆之書,況三月初四日之後乎?爾疏中『明先王之本心』雲者,尤萬萬叵測。

    先大王之敎若曰:『事係壬午,義理或有十分似是者,卽誣予也,非但不忠於予,抑亦不忠於爾。

    他日幹犯此事者,殯殿之庭,必也嚴問,雖成服前,斷以王法。

    』爲敎。

    今日親問,卽追先王之志也,明先王之志也。

    」德師供曰:「先大王以止慈止仁,當不忍當之情境,恐非先大王之本意,妄爲此疏誣上是實。

    」以誣上大逆不道正法,峻培減死定配。

    又禦內兵曹,親鞫李一和、趙載翰、載翰之子方鎭、獻鎭、純鎭、韓光綮、樸相老、李勛濟、勛濟之子東讓、趙雲亨、李範濟,載翰等供:「爛漫謀議,嗾出一和匈疏是實。

    」相老與載翰、東讓,會于雲亨家議疏草,發詬天不道之說,其說以爲『勿論疏事是非,某年事,我殿下』雲雲,〈已忘壬午四字。

    〉蓋詬天語也。

    東讓以告,相老語屈不敢隱,以窮匈極惡大逆不道結案。

    上曰:「予豈意今日,聞此匈言?」仍嗚咽流涕,諸臣皆泣,金吾諸堂承史問郞侍衛將士,各執杖亂捶之。

    上曰:「治逆有道,其禁之。

    」遂大會百官都民,戮相老于市,載翰、翰申、一和以誣上不道正法。

    又設庭鞫,推鞫東讓,以知情不告正法,範濟杖斃,光綮初以參涉德師疏被拿,減死極邊圍籬安置,雲亨、勛濟減死定配,方鎭、獻鎭、純鎭,依收孥本律,幹連諸人,幷命酌處。

    任珹以昔年春坊,上不忍親問,隻拿囚待撤鞫遠配,兪漢敬減律定配,睦祖煥極邊安置,宋翼彥、曺晦振特放。

    是月又禦內兵曹,親鞫金壽賢、崔載興、具庠、李守鎭、李萬軾、趙宗鉉。

    問壽賢以從前符同興祿,潛通朝士,譸張邪說根柢匈論之情節,又問其締結徒黨,壽賢以庠、守鎭、萬軾、宗鉉及蔡濟恭、趙潞鎭、李昌任、睦祖煥等,曾聞名於興祿納供。

    庠、守鎭、萬軾、宗鉉自卞不服。

    又問壽賢南漢、北漢、不漢黨之說。

    蓋英宗晩年,有分黨之漸,親於金漢耉者,謂之南漢,親於洪鳳漢者,謂之北漢,不入兩漢者,謂之不漢黨,互相標榜,興祿、壽賢以此告上故也。

    壽賢以宋載經、金尙默、沈履之,卽標榜中人納供,上命濟恭、載經、尙默、履之名字,拔之推案。

    設推鞫,更問載興,以潤色一和匈疏,知情不告結案正法。

    敎曰:「今番諸賊窩窟,卽載興也。

    載興文書中庠之書劄,不忍正視。

    所謂持斧碎首,某年義理,舅甥熟講,吾輩秉執雲雲,乃是叵測陰慘之說。

    雖遊辭漫漶,焉免三尺乎?庠也本末,予所知也。

    初爲洪奉朝賀所援引,再爲鄭厚謙所交結,千百變化,末乃有此締結兇徒,譸張兇論之擧。

    庠亦人也,是可忍也?設令庠也欽慕士論,焉有士類容渠,徘徊於鄕黨州閭乎?此予所以深惡庠也,深誅庠也。

    然累世勳戚之家,不幸有此人,其若正法,家將亡矣。

    且渠參涉疏事,旣無摸捉之端,庠絶島圍籬安置。

    」又敎曰:「妖宦逆竪,何代無之,而如壽賢輩之至奸極妖窮兇絶悖,實是亘古今所未聞所未有也,予非不知登時嚴懲,以塞亂源,而壽賢之尙保首領,視息牖下者,非予緩於隄防,忽於誅討而然,特欲待其情狀之呈露,而明行誅討也。

    大抵宦寺之職,不越乎傳命灑掃此二事而已,渠輩之於士夫聲聞,豈或相及?又若所謂言論所謂義理雲雲等說,尤豈渠輩所可耳聞而口傳者哉?況所親之士夫所道之說話,卽兇言匈論也。

    今番獄事,情節彰著,窩窟打破,而究厥所由,卽此輩爲兇賊之根柢也。

    往在十餘年前,時予沖歲,壽賢以長番中官給事,興祿以慈宮中官隨行。

    壽賢每奏予曰:『與興祿有同奏之事矣。

    』當予進詣養德堂,此輩輒來養德堂,卽慈宮所禦堂也。

    此輩謂予沖歲,必不知渠輩情狀,迨予遊於堂後之苑,壽賢、興祿以窮兇極惡之語,誘說於予曰:『如此方可謂孝也,不然必不得容於公論矣。

    』誘之脅之,無所不至,又奏:『某某士夫,與渠輩相親,同此義理,可用於將來之人矣。

    』予雖沖歲,一聞已知其爲亂逆,未嘗一語發落。

    而尙今不忘,一欲以此起獄,或慮蔓延者多。

    今則兇賊,次第伏法,豈可仍置不問,以釀禍機乎?興祿已故,壽賢發捕親問之下,箇箇取服,與予所聞記者,無一差錯。

    三尺至嚴,焉可逭也?而興祿旣以魁首已死,壽賢則屬之隨從,不至於失之太寬,壽賢濟州牧大靜縣爲奴,以懲爲人臣交通宦寺者之戒。

    」又敎曰:「萬軾之罪,可勝言哉?萬軾以釁孽之種,蒙先大王不世之恩,得廁生人之倫,在渠之道,固當一念圖報,仰酬鴻恩,不此之爲,締結兇徒,綢繆兇論,日夜所以聚首聯裾,排布設施者,不但口不敢道也,卽亦耳不忍聞者。

    萬軾亦具秉彜,抑何心腸,萌此窮兇極惡之計,而發此無倫不道之說乎?究厥情狀,已極兇慘,而萬軾之罪別有在焉。

    別院笙歌,嘯聚徒黨於昏夜黯黮之中者,卽兇徒之外,又是妖宦逆竪也。

    如萬軾釁孽之類,雖不足以常人之廉恥責之,然旣登科甲,又出仕路,兇論則主張,兇疏則參涉,半生伎倆,惟禍機是伺,甚至於締結宦寺,圖此不道,尤何等罪惡乎?往年妖宦之口,昨日妖宦之招,前後情節,彰著無餘,實非可以人心論者也。

    雖然旣施數次之刑,庶懲厥罪,至於今番德師等匈疏,則渠在任所,論以王法,似不可以知情與同參論。

    萬軾邊遠定配。

    」又敎曰:「以士夫而焉有交結宦竪者哉?尋常宦竪,尙且然矣,況此亘古今所未聞所未有之妖宦逆竪乎?與之綢繆,與之盤結,已極無狀,又況所以綢繆者,何等不忍言不敢道之事,所以盤結者,又何等不忍提不敢聞之說乎?蓋論守鎭之罪,兇論主張,與載翰、載興輩,同一心腸,而至於欲藉幽隱之逕,急圖兇慘之計,又浮於正法之諸賊。

    卽此一節,渠不但自初不能發明,妖宦旣以首犯納招,鞫問之下,渠又以陪衛時麾鞭之事,載翰家逢着等說,箇箇納招,到今誅討之典,宜不下於正法諸賊。

    且國有紀綱,豈可使締交宦竪之賊,得保首領哉?雖然兇疏諸賊,則先已伏法,則參涉疏事之說,更無可覈之處,渠魁之興祿,亦已徑斃,則前後情跡,有難詳覈,而咋今訊問,已準數次之刑,姑貸一律,投諸四裔,似非失刑之大端。

    守鎭限己身絶島安置,依爲奴婢法典勿揀赦典,載翰旣伏誅,兄弟當收坐。

    」上念豐原府院君趙顯命先朝帶礪之勳,特命免其一子,掌令尹長烈上疏請寢,不許。

    〈德師、一和、翰申兇疏不傳。

    〉○以徐命善爲守禦使。

     4月2日 ○癸卯,以金漢耆爲禦營大將,趙明鼎爲國葬都監提調。

    罷訓錬大將具善復,以鞫庭守幕軍之踈虞也。

    特拜張志恒代之。

     ○三司〈行大司憲樸相德、執義李會遂、副校理李秉模、正言宋煥億。

    〉合啓:「請尙魯亟施孥籍之典,文女依律處斷,厚謙夬正王法,其母依律處斷,洪麟漢削奪官爵,極邊遠竄。

    」不允。

    兩司〈行大司憲樸相德、執義李會遂、正言宋煥億。

    〉合啓:「請沈翔雲嚴鞫得情,夬正王法。

    」命姑先大靜縣薦棘。

     4月3日 ○甲辰,領議政金陽澤等,率百官庭請,討尙魯、文女、厚謙母子、麟漢之罪。

    批曰:「罪有大小,事有當否。

    不成啓體,爲卿等慨然。

    」蓋以鄭妻以下諸罪人,與尙魯、文女,有輕重之別而混請故也。

     ○敎曰:「訊畫之高下,係人命之生死。

    身爲律官,惟觀帳殿威怒,任意低仰,問名定配。

    」又命訊畫都事,令兵曹決棍,旋以蔭官不可棍治,寢之。

     ○以金鍾正爲國葬都監提調。

     4月4日 ○乙卯,左議政鄭存謙等,庭請尙魯孥籍,文女依律處斷,批曰:「尙魯事,特從卿等之請。

    文女之貸其一命,予意有在。

    」旋寢尙魯、聖國孥籍之命。

     ○正言宋煥億啓曰:「綾恩君具允明、前判書具允鈺、遠竄罪人具庠、行副司直具?,本以兇邪之種,謟附厚謙,腸肚相連,陰謀秘計,無不幹與。

    其中庠外作淸論,欺蔽一二士類,以今日現捉洪麟漢書牘見之,其不絶厚謙,暗地交通之狀,綻露無餘。

    且允鈺當厚謙全盛之時,吮癰舐痔,無不爲之,及今厚謙失勢之後,旣無明白樹立,而敢爲自拔之計,肆然呈疏,謂天可欺。

    將此心腸,奚事不爲。

    允明、允鈺及?,不可一日置之城闉之中,請幷命遠竄。

    」批曰:「具庠之欺蔽一二士類雲者,果是何許士類乎?若爲具庠所簸弄,則尙可謂士類乎?良亦可羞也已。

    具允明、具?事,雖曰懲討,一筆句斷,有欠淸朝忠厚之風。

    至於具允鈺之相絶厚謙,已有筵敎,不可以此勒爲罪案。

    」不允。

     ○命眞宗大王、孝純王後加上尊號,勿爲議定,樂章待祔廟撰進。

    以廟號,同上於上諡日也。

     ○特敍前判書鄭弘淳拜戶曹判書。

    弘淳前以禁堂被削也。

     4月5日 ○丙午,命故判書李縡孫女之爲尙魯子婦者,免沒爲婢。

    敎曰:「古有十世宥之之法,聞故重臣孫女連坐爲婢,王法雖不可屈,賢人之後,不可不顧。

    改以定配。

    」 ○特除鳳山郡守李秉鼎爲司諫院大司諫。

     4月6日 ○丁未,公除。

     ○親行討逆告由于殯殿。

    禦製告由文曰: 嗚呼!肆予小子,祗承疇昔之敎,不待公除之限,天討方行,罪人斯得。

    若德師、一和、翰申則次第投疏,匈言逆說,淪我大義,誣及先王,若相老則聚會匈徒,謀議匈疏之日,爛漫酬酢者,叵測不道,與天海、緻雲同一腸肚。

    而不敢畢說,以慼我先靈止慈之仁。

    若載翰則包藏禍心,自作窩窟,和應相老之匈言,主張諸賊之兇疏,締結鬼蜮,覬覦朝廷,盤問之後,情節畢露。

    雖欲以勳戚曲貸,奈王章何?若範濟、東讓,則本以梟獍之徒,附於翰、老之輩,兇疏則首唱,匈言則耳聞,綢繆之狀,亦皆自服。

    嗚呼!小子在疚,縗麻訊囚,所以明我先王之志,闡我先王之義,而用慰我先王之靈也。

    肆正諸賊之罪,德師、相老以大逆不道正法,一和、翰申、載翰以誣上不道正法,範濟、東讓俱以知情或伏法或杖斃,其餘幹連,次第究覈。

    嗚呼!奉先王之遺志,討先王之罪人,由今以往,小子其可以不負先王之志事也耶?玆因常奠,庸申告儀。

     ○以興政堂爲便殿,顯謨門爲閤門。

     4月7日 ○戊申,禦興政堂視事。

    公除後始決機務也。

     ○罷黃海道觀察使李??職。

    先是命前監司洪述海贓案査實以聞,而屢月稽滯也。

     ○始開政,以洪樂性爲議政府左參贊,李福源爲議政府右參贊,李重祜爲工曹判書,趙明鼎爲弘文館提學,沈履之爲弘文館副提學,李性源爲黃海道觀察使,金夏材爲江原道親察使,贈左議政金時默加贈議政府領議政淸原府院君。

     ○降楊根、利川、瑞山三邑號,以逆賊胎生邑也。

     ○竄洪麟漢于礪山府。

    敎曰:「三司齊發,至於庭請,而尙靳一兪,予意別有在焉。

    噫!從古人君,若有事關於己者,則不無曲嫌之意,以置不擧論,認作寬弘之度,自不覺漫漶義理之歸,此明王哲辟之或不能免也,可勝歎哉?嗚呼!大行大王患候彌留,靜攝多年,至於昨冬,則朝事國事,實有難言之慮,而以日月之明,念宗社之重,前席示代勞之意,中朝發無臣之歎。

    苟使古之大臣,當此時世,則何待聖敎之縷縷,而有所以爲宗國之地耶?披洪麟漢以性則本自愚濫,以學則不卞帝虎。

    以乃兄之弟,受先王拂拭之恩,節次推遷緻位三事,則固當竭力圖報,以效塵刹,而乃反以貪樂爲妙計,以賣寵爲能事,至以不必知之說,容易發口,猶不知懼,及夫徐命善之疏出,而反生對駁之計,不念悔懼之道。

    雖然今日諸臣之曰有逆情,曰有異志者,此則是情外之言也。

    噫!雖以庚寅年間事言之,其所患得,無異蔡攸之按脈。

    所以處於君父兄弟之間者如此,則他尙何說?其在正名義之道,所當嚴處,而此皆坐於不學,何足深誅?麟漢姑先削職。

    」仍命竄配。

     ○冬至正使樂林君埏自燕馳啓曰:「皇帝以金川之征,將不日告功,申達集勳,二月初九日,先謁薊州東陵,三月十六日,又幸易州西陵,禮成後奉皇太後巡幸山東,趁將士凱旋之期回駕雲。

    」 4月8日 ○己酉,慶尙道觀察使金載順以病遞,以李衍祥代之。

     ○命惠慶宮私親墓祠祭需,守墓軍準各園私親例,加減定給。

     ○命眞廟追崇時,遵敬陵、章陵故事,隻上諡冊,勿行請諡之節,追崇後舊主埋安,亦遵章陵例,埋于陵側,追崇時行禮服色,用布公服,因禮官稟定也。

     4月9日 ○庚戌,以黃景源爲藝文館提學。

     ○工曹參判鄭履煥上疏曰: 殿下近日之擧,實是高出百王,度越千古,建天地而不悖,俟百世而不惑者也。

    凡在臣隣,孰不欽仰聖意,思所以對揚乎?第臣入侍帳殿,每聞鞫囚之供,則輒引臣疏爲言。

    噫!此正毫釐之間,忠逆立判者也。

    蓋臣疏本意,則於源頭義理,存之守之,如日月金石,而就其中隻以聲討鳳漢而爲說也,及承聖批,辭敎惻怛,臣亦不忍更爲提達矣。

    若彼匈徒之爲言者,則直欲變亂移動於源頭之義理,此匈肚逆腸之所以莫逃於淵鑑,而君臣上下之所以沫血飮泣,必欲嚴誅而痛懲者也。

    夫臣之言與彼之言,旨意逈別,不啻千裡,而噫彼匈徒,敢生死中求生之計,拖引萬不近似之說。

    縱蒙天日在上,昭晣無餘,顧臣私心之駭痛,當復如何哉?不但私心之駭痛,抑恐義理之不明,人心疑惑而靡所止泊也。

     蓋載翰諸囚之供,引履煥疏語也。

    批曰:「予意已諭于帳殿,何忍更提?」 ○校理樸天衡等〈副校理金履正、修撰沈豐之、沈有鎭。

    〉上箚曰: 嚴廬深墨之中,固知非喪事不言,且因山未蔔,聖心焦遑,念不暇顧。

    則此際開講之請,似非其時,而第伏念人主一身,宗社之所托,神人之所繫也。

    一日萬幾,應接極煩,而苟非講學之功,無以開發而資益,則緝熙之工,有不容少緩矣。

    試以《禮經》所載,未葬讀《喪禮》言之,孝子未嘗因喪而廢學。

    是以增添講日朱夫子之所請,間禦經筵,我聖祖之攸行,以至我大行大王甲辰宅恤,特許箚陳,此豈非爲今日可援之故實乎?今雖不能備禮開筵,而稍俟山陵之蔔吉,祭奠之餘暇,時賜引接,討論經籍,則其於端本出治之方,顧豈少補也哉? 賜批嘉納。

     ○命湖西內需司推刷官作弊者,付有司嚴治。

     ○命掖隷之作黨,貽弊於市民者,分輕重或刑或杖,散配諸道。

     ○關北察民隱禦史李會遂復命。

    是年正月會遂奉英宗命而出,至是反面,以十條弊瘼別單以啓,備邊司覆奏:「其一,田政改量,依文川等三邑,從實踏驗,使各邑守令,每年擧行也。

    其一,安邊、文川、定平三邑交濟倉舍,分設便否,令道臣狀聞也。

    其一,武學依舊例許赴都試,慰悅邊情也。

    其一,婢貢減罷後,內奴所納雜役,兩本宮別差,依舊濫徵之弊,嚴飭減給也。

    其一,鏡城以南十四邑貢布升色,一遵五升三十五尺之式也。

    其一,劃給本道營賑耗中,田米七百石,於高山、居山兩驛,每年分給馬戶,以救絶站之患也。

    其一,森森坡、黃拓坡、造山堡等三鎭土卒,以附近寺奴,量宜加定也。

    其一,開市所用雜種不足者,令道臣措備,以除民間責納之弊也。

    其一,三、甲無鹽,劃送隣邑之鹽也。

    其一,痛懲推刷官之弊也。

    」幷從之。

     4月10日 ○辛亥,命以恩信君禛爲延齡君後,遵英宗遺敎也。

     ○以黃景源爲議政府左參贊,李國賢爲平安道兵馬節度使。

     ○次對。

    以黃景源、徐浩修爲備邊司提調,鄭弘淳爲宣惠廳提調。

     ○三司〈大司憲樸相德、執義李重馥、司陳兪彥脩、掌令尹長烈、尹在醇、持平尹尙東、獻納洪周萬、校理金履正。

    〉合啓:「請竄配罪人洪麟漢絶島安置。

    」不允。

    彥脩、周萬又以具允明、允鈺、庠、?事連啓。

    上曰:「具庠未及拿來,先以文書,謄諸啓辭,一啓再啓,猶不知止,事體寒心。

    」相德啓言:「當初陳啓,旣涉妄率,一向連啓,有損臺體,請彥脩、周萬竝遞差。

    」允之。

    領議政金陽澤,以鞫獄文書,何等嚴秘,而正言宋煥億,以未及拿來罪人書牘,徑先論啓,請罷職不敍。

    允之。

     ○兩司啓請:「黑山島充軍罪人趙德昌,依律處斷。

    」不允。

    德昌以入番掖隷,踰越宮墻,有充軍之命也。

     ○査正諸宮房冒受免稅田結。

    敎曰:「凡所以利於國利於民,則肌膚何惜?此吾先王嘗所以諄諄於寡人也。

    目今國用告乏,民産如罄,言念民國,不覺中夜繞榻。

    至於宮房田結,或有法外加受者,或有代盡未收者,又或有已準結數,而假托未準者,不但有害於國用,其貽害小民,不一而足。

    若恫在己,猶是歇後語,其令所司査出。

    」戶曹査奏,敎曰:「代盡宮房,依戶判所奏,還出稅。

    溫嬪、安嬪、明善、明惠公主、寧嬪、貴人、?嬪、昭儀、張貴人房田結,竝還屬戶曹。

    有子孫外祠版,竝入壽進宮,而所罷宮家折受奴婢第宅,亦令戶曹及內需司,査出以聞。

    至於大嬪房,旣有奉常寺祭物,以時享祀,又有次知中官,不必更置宮房,田結一體還屬。

    其他擧行,亦遵出稅他宮房例事,令該曹該司知悉。

    四宮及諸宮之別判付賜與外,法外加受處,丙戌以後以未準給,無判付受出者,竝査實草記,還出稅。

    」 4月11日 ○壬子,定大行大王山陵,議上陵號曰元陵。

    山陵初定弘陵,又審昭寧園局內,議不合,屢遣大臣禮堂,遍尋諸處。

    至是有以舊寧陵爲十全吉地言者,召見領議政金陽澤、左議政鄭存謙、判中樞金緻仁、李溵、錦城尉樸明源,相地官金基良、金田、柳東亨、金尙鉉等于廬次,遍詢僉見,陽澤、溵曰:「已驗之地,似若有待也。

    」存謙曰:「寧陵遷奉時,一隊人慫慂宗室,疏稱莫重之地有罅隙,先正臣宋時烈疏中,有石灰堅凝,斧斤相激,臣心痛霣,如斧落胸之語矣。

    」上曰:「予亦見閔文忠奏議,有檃度于中矣。

    」基良曰:「舊寧陵體勢,與健元陵無異。

    且局勢雖主健元陵,而正榦精神,盡在於此矣。

    」東亨曰:「佛巖山正榦面目,皆向此處,誠爲十全大地矣。

    」尙鉉曰:「一局中元氣都聚於此。

    看山五十年,未見如此吉地。

    舊壙亦無嫌也。

    」命大臣以下奉審,及復命齊聲仰贊。

    是日仍召見大臣、備局堂上歷詢,諸臣無異議,乃定陵議號。

     ○復拜金尙喆爲議政府左議政,以鼎席不備。

    重蔔鄭存謙序降右相,以黃景源爲議政府左參贊。

     ○草土臣金龜柱上疏曰: 近日諸疏中,丙戌人蔘事,卽先臣志事之所在也。

    繼伏見金緻仁箚子,其爲言周遮糢糊,漫漶事實,誠非意慮之所及也。

    蓋先臣純用羅蔘之議,始發於二月二十五日聖侯添劇,藥院移直之際,而直至三月十九日,始乃得用,則其間數十餘日。

    先臣之使醫官,往議都提擧者,不啻幾次,其時酬酢,非但先臣之使大臣力主其論,大臣亦勸先臣言之於彼。

    今雖曰日月稍久,此豈可忘之事耶?亟命詳覈事情,俾先臣之靈,得以無憾於地下。

     批曰:「卿疏所引,與大臣之箚逕庭。

    予所以爲訝者,大臣豈或爽實陳箚,而卿亦豈或過引先訓乎?予非欲兩是,奈難査實何哉?」判中樞府事金緻仁上箚曰: 金龜柱疏本,張皇條列,直歸臣於周遮漫漶。

    噫!何言之易也?其疏所以持臣者不一,而醫官往復事,不曰無是,則可幸臣之所記不爽,而但其往復日字,參用分數,以臣茫昧之神思,何能詳記及此乎?至於面言雲雲,臣箚所謂差異者,特以其所記,在於醫官往復故也。

    追思伊時事勢,咫尺同直逢見旣頻,則其應有酬酢之及,而奈於未記何哉? 批曰:「卿之忘未記有者,已悉於筵奏,所陳復如此?卿何過辭?」 ○工曹參判鄭履煥上疏曰: 昨伏見所下敦召於鳳漢者,溫諭勤摯,促使入城,臣尤切驚惑而疑懼焉。

    殿下明知其公議之所不容,而特以戚屬之故,不忍加罪,不惟不加罪,又從以諭之召之,有若無罪者然。

    嗚呼!以恩屈法,出《春秋》正名之義;以私掩公,欠聖人體天之規。

    此豈今日群臣所仰望於堯、舜之聖者哉?「 批曰:」私之一字,苟非大聖人,安得擺脫?而予所以自勵自勉者,庶幾克私一字,期趁爭盡之境,而今卿曰以有欠,卿或不諒予耶?其在無勉之道,方且反省而不疚,獨非聖人之言乎?卿之此去,固知出於言不用則去之之義,予意如此,卿何邁邁?「時有敦召洪鳳漢之命,履煥上疏尋鄕。

     4月12日 ○癸醜,命儲慶宮、順康園享祀及焚香,依祧廟例。

    先是敎曰:「代盡則祧,世遠則遷,此禮也。

    雖在宗廟,五世而祧,獨於園廟,豈有異制?我朝無代盡之園廟,未嘗講此禮,今則元廟室旣祔永寧殿,則儲慶宮祭享,當遵永寧殿例。

    先朝雖無受敎,此則當朝封園之故,未遑於祧禮之講議。

    禮有隆殺,序有遠近,不可不講定節損之儀。

    」命禮曹問議大臣,僉議同,乃依議施行。

     ○命昭顯墓、愍懷墓神主,依順懷世子、恭懷嬪例,埋于墓,隻存寒食一祭。

    禮曹以肅廟四年定式稟定也。

     ○召對,講《禮記》《曾子問》。

    同經筵李宜哲上疏曰: 嘗聞禮經,有居喪未葬讀喪禮之文,列朝故事,有山陵未畢講筵不廢之規。

    今殿下新罹大故,嚴廬恭默之中,哭泣饋奠,不遑自暇,而揆禮典所載,則政合講學論道不容間斷之時也。

     批曰:「已聞卿博學,欲試卿侍講,卿疏所請是矣。

    」仍有召對之命。

     ○以鄭弘淳爲營造堂上,特除鄭民始爲戶曹參議,同察營造之役。

     4月13日 ○甲寅,召對。

     ○命承旨奉審永祐園,登極後初有也。

    承旨洪國榮歸奏:「本園無位田香炭山,請令該曹劃給。

    」允之。

     ○特贈故大司諫李存中吏曹判書大提學。

    左承旨洪國榮奏曰:「尙魯孥籍之典已擧。

    故大司諫李存中當賊魯竊柄之時,陳疏力討,世譬朝陽一鳳。

    遂緻再涉鯨波,十年窮餓而沒,士林至今嗟冤,先大王追惜之意,亦屢發於筵席矣。

    祿山之反,緻酹張九齡,汝立之誅,賜祭樸淳,此可爲例也。

    」上曰:「奬言路樹士氣之道,宜有褒贈之典。

    況文衡準點者乎?」有是命。

     4月14日 ○乙卯,上詣啓星堂,親審魂殿排設處。

     ○遞大司憲樸相德職。

    以金載順代之。

    大臣以都憲卽二品職,而相德階是一品,當爲兼都憲,都憲不可兼帶啓遞之。

     4月15日 ○丙辰,更定魂殿于泰寧殿,因慈敎也。

     ○副校理沈豐之上疏曰: 厚謙所生父與兄弟,偃處城闉,殆同平人。

    論以法紀,寧有是理?至於安兼濟之托身賊臣,鷄龍一款,卽渠斷案。

    若論厚謙之血黨,卽李潭爲其魁,專據銓柄,惟以樹黨爲事,箝制一世,輒爲先導,臥死牖下,輿情莫洩。

    當此掃去兇穢之時,何可以其人之已死,而置而不論乎?請鄭錫達及日謙亟施竄配之典,其弟之在京者,屛黜鄕裡,削黜罪人安兼濟亟令王府,嚴鞫得情,快施當律,故判書李潭亟施追奪之律。

     批曰:「鄭錫達父子幷逐鄕裡,安兼濟從當有嚴問之道。

    李潭果有罪矣,而旣非逆賊,則死後一律,得無過乎?更問大臣而處之。

    」副司直李溎又疏論李潭事。

    敎曰:「南絳老之疏,非但予甚悼惜,先大王特下伸雪之敎,死者有知,庶無遺憾。

    而今此李溎所論李潭事中一二句語,先大王今春處分之後,不敢更提。

    語不擇發,不自知欲罪李潭而自作先朝之罪人也。

    至於溎疏中墨抹處句語,伊時朝診,予侍坐而旣無近似於此敎者。

    溎旣非入侍之人,則何從而聞之,至於登諸章奏乎?語犯莫重,職非臺閣,與向時袖箚之擧,大相逕庭,行副司直李溎削職。

    」召見大臣。

    上曰:「先朝處分南絳老,非爲李潭也。

    蕩平科後,敢發東西之言者,必欲大處分爲敎矣,絳老事適出,故亶出踐言之聖意也。

    溎疏中不可無此等議論之敎雲者,時予侍坐,而元無此敎,溎聞於何處,而如是爲說乎?」越數日,以疏出無妄,命給牒敍用。

     4月16日 ○丁巳,敎曰:「以太廟之重,祧奉之後,隻有春秋大享於廟,寒食式薦於陵,禮節之不可紊也如是矣。

    至如順懷、愍懷等廟,代遠則廟主埋安,墓閣一祭而已。

    壽進宮無後早逝,妃嬪及大君公主各處廟墓祭享之頻,甚於太廟。

    當初創設,雖不知倣於何制,而其所亂禮,莫此爲甚。

    予聞之宮中故事,初不過一時偶行之事,伊後婦寺輩襲謬而然雲,然則釐革之政,本非疑難者。

    此後凡諸祔壽進宮祭位,廟則春秋,墓則寒食行之,其外祭享,一倂罷去,以嚴禮制,以節經費。

    當宮祭位條中,無爵號而所謂大君阿隻氏及淑媛張氏、淑儀羅氏、明嬪金氏、贈慶嬪李氏五位,隻存墓祭,廟主埋置於本墓,令內需司知委該宮。

    」 ○敎曰:「昨年至日,先大王分命諸道,審理已錄啓之獄囚,而聽政之後,未及裁決。

    今已閱歲,其在仰體欽恤之道,不可以諒闇之時而有所遲滯,今下申本,令秋官詳細參考稟處。

    」 ○持賜書狀官李鎭衡行資。

    敎曰:「李鎭衡,卽予春宮僚友,講學之際,多所顧問。

    萬裡之行,老病可慮,令藥院給蔘料,令戶曹厚給別盤纏。

    」 4月17日 ○戊午,移奉英宗禦眞于景賢堂。

    初奉安于泰寧殿,及泰寧殿定爲魂殿,權奉于爲善堂,至是移奉景賢堂。

    上具布裹翼善冠布袍,神輦儀衛,從吉行禮如儀,命待制畢奉安于永禧殿。

    以遏密之時,儀節不可備也。

     ○以宋翼彥爲司諫院大司諫,樸相德爲山陵都監提調,金鍾正爲國葬都監提調。

     ○配李命彬于淮陽府。

    命彬前爲關西禦史,按査趙曮事失實,拿問勘配。

     4月18日 ○己未,鞫疏儒李明徽。

    明徽疏曰: 天下有一定之分,有不可犯之禮,下不敢幹上,卑不得慢尊。

    有若故相臣宋時烈,承孝宗大王不世之遇,自任以討復之功,而事卒無成,死有餘憾,則臨死書托其門徒,便立皇廟,以祀萬曆、崇禎兩天子,繼而曰:「始欲配以孝廟,時人必以爲大罪,不敢生意。

    」其後門徒作兩天子廟於其曾所棲息之地,今章甫間所稱華陽洞萬東廟者是已。

    大抵人之知思,不甚相遠,他人有心,容可忖度而知,而時烈之事,有非常情所能測者。

    彼爲時烈分疏者,必將曰:「其所以爲此,救其餒而之憂也。

    」審如是也,宜汲汲皇皇,以圖之不容時月淹,而時烈身死之日,去皇明之勦祀五十年,而漠然不以爲心,卒委之門徒之手,身殞而廟始成,惡在其所雲雲也?蓋其出處始終聲名祿位,無一不歸藉於皇明,而其身一死,都成空蕩蕩,則騁其好誇務大之餘習,提空名而弄虛景,薄掩一世之耳目,蓋亦臨死悲惋,無聊倉卒叫喚而已,實非宿講預究,商量禮意物情而發者也。

    蓋其無得於義理之實,措大眼孔,自挾其名位太過,以爲:「今雖爲此,無敢誰何雲爾?」心有所挾,便不脫灑,所在爲害,此最學者之所忌,時烈豈亦有克未盡者耶?其所藉口作皇廟,以張栻之修葺虞帝祠爲證案,而殊不知修與作,有仍舊創新之異。

    且虞祠事實,朱子文詳之,彼豈矇然耶?卽他陟方之地,立其妥靈之所,則蒼梧山下有舜廟當也。

    華陽之於明天子,有何毫分交涉?有天子廟則斯有天子禮樂,彼山儒野士寒素椎樸之場,穆穆顯相之詠,奚宜於斯?使時烈而在者,玄冠玉佩,跪趨陞降,將於賓階乎?主階乎?承胙受釐,眉壽純嘏之辭,屬之己乎?屬之人乎?昔季氏旅泰山,孔子曰:「曾謂泰山不如林放乎!」其意不專爲祭者之謬妄,實悲神道之受誣。

    堂堂聖朝,儀文制度之自我出,而所以爲皇朝崇報之者,僅自附於改廟爲壇之制。

    爲其下者,壇猶不敢,況於廟乎?然而以萬乘之尊,而設一壇之微,尙必廣詢博咨,鄭重而不敢輕,以陪臣之卑,而創二廟之重,乃率意信筆,令行事擧。

    由是意快,至發配以孝廟之言。

    噫!方宗廟饗之,子孫保之,繼繼承承,於千萬年,而爲其臣者,私自饗之,以分五廟七廟之重。

    古今天下,寧有是也?嗚呼!海外三重之權在聖朝,而惟其位不及天子,故其所議之禮,皆侯度以下之事,過此以往,不敢輕議。

    今時烈處人臣之位,爲君上不敢爲之禮。

    此而任他,無以總三重之權,而成一統之大也。

     諸大臣諸承旨求對,請設鞫。

    敎曰:「環東土含生之類,知有君君父父之倫者,賴有孝宗大王秉執之大義,宋先正至誠協贊之功也。

    到今國是大定之後,語逼先正,則是誣孝廟也,誣天子也。

    況此疏滿紙匈言,不忍正視。

    李明徽當親鞫。

    」禦內兵曹問曰:「尊周大義,自是祖宗朝傳家心法。

    先正之意,亦嘗以忍痛含冤,迫不得已之心,存諸胸中,君臣之間,謨猷密勿,不幸天未祚宋,志事莫遂。

    東土含生,不知此箇義理,其可曰臣子乎?況一間茅屋祭昭王,古亦有之,則尤何敢以陪臣之祭皇帝爲非耶?」明徽供:「楚昭王則駐蹕於宜城縣,故宜城之民,懷舊德而祭之。

    至於我國華陽洞,則皇帝之影響,初不幹涉,而故相臣之以陪臣而祀天子,尤非矣。

    」問曰:「我朝之於皇明受恩何如?自壬辰再造之後,環東土數千裡,雖一草一木之微,莫非皇恩所被,則雖家祭而戶祀之,無所不可矣。

    豈可比之於一時駐蹕之宜城縣乎?況今日之中州,化爲腥羶,一隅靑丘,獨保乾凈,則華陽之祀皇帝,此是無於禮而合於禮者也。

    雖以汝疏中虞帝祠言之,舜之崩於蒼梧,乃齊東野人之說也。

    張栻之修葺朱子之著說,豈必以陟方之所,故爲合於妥靈之地而然耶?蒼梧之說,尤不滿一哂矣。

    說者或謂誣先正不必爲逆雲,而先正之一生擔負者,卽孝廟之志事也。

    孝廟之晝宵咨度者,惟先正是仗,則先正之他事,猶不可誣,況《春秋》大義乎?到今義理大正之後,必肆誣毀者,抑何心腸?」仍加刑付刑曹,配于揪子島,明徽道死。

    明徽有孝行,固窮讀書,而好爲異論,嘗作互訟辨,兩斥懷尼雲。

     ○前判書鄭宲卒。

    宲,文淸公澈之後,故相澔孫。

    英廟己未登第,歷踐華要,至長東銓。

    典文衡,入耆社緻仕,而多退少進,世以恬約稱焉。

     4月19日 ○庚申,王大妃以贈吏曹判書元命稷妻貞夫人沈氏喪,擧哀于別殿。

    沈氏卽大妃外祖母,用肅廟癸亥前參議宋國澤妻姜氏喪,明聖王後擧哀故事也,服制亦依癸亥例,以麤布帶,十五日除。

     ○告訃正使金緻仁、副使鄭昌順、書狀官李鎭衡等赴燕,召見三使臣。

     4月20日 ○辛酉,敎曰:「深宮固門,閽寺守之,古之嚴內外之意,有如此矣。

    紀綱解弛,人不畏法,守門小官,亦且犯禁,洞開差備門,外間賤流,出入無忌。

    當該中官,拿問定罪,不能檢飭之承傳色,不能防守之差備中官幷罷職。

    」又以昌德、昌慶宮閽禁蕩然,命兵判棍汰衛將。

     4月21日 ○壬戌,命吏曹亞三堂,依古例以三望擬入,通塞之法,亦復舊規。

    敎曰:「朝廷之名宦雜亂,故士夫之名節墮壞,此是世道之憂。

    天官之職,爲任不輕,不可以伊時相奏之襲謬,至今遷就。

    」仍有是命。

     ○削金吾諸堂職。

    上以鞫獄之或有踈虞,命掖隷持通符摘奸,禁府都事縳掖隷。

    敎曰:「掖隷摘奸,隻令往察虛實,則直入南間,窺見罪人,已見國法之解弛。

    況通符與馬牌等,而都事之結縛王人,事未前有。

    金吾諸堂推考,都事汰職。

    」又命宣傳官,往金吾摘奸。

    敎曰:「國有法紀,則豈有鞫獄罪人之枷杻自解,手足不鎖者乎?若此而安用王府爲哉?」仍有是命,親鞫以後,入直都事,竝削去仕版,門外黜送。

     ○以尹東暹爲議政府右參贊,金鍾正爲漢城府判尹,李在簡爲吏曹參議。

     ○申明信、漢符之制。

    敎曰:「嚴宮禁,王政之大者。

    近來紀綱解弛,民不畏法,肅肅淸禁,作一街路,多少弊端,皆從此出。

    古制宮禁出入,男以信符,女以漢符,無此者不得攔入,法意森嚴。

    從今以後,依《大典》兩符爲準,令兵曹新造門禁,自頒符日申嚴。

    」 4月22日 ○癸亥,召見慶州府尹徐有寧。

    敎曰:「今見東京尹,略聞邑弊民瘼,而予之所常駭怪者,卽內需司及宮房下屬之凡諸憑公,必以粉闆書啓恐喝者也。

    宮中故規,元無粉闆書啓之例,而外邑安知規例?從今以後,內而各司,外而各道,稱以宮屬,以粉闆書啓四字恐喝者,該司之堂上,該道之道臣,隨見聞登時嚴勘後,或草記或狀聞之意,備局分付。

    」 ○領議政金陽澤上箚,乞解摠護使之任,許之,以左議政金尙喆代之。

    仍以尙喆爲上諡封園都監都提調。

     4月23日 ○甲子,召見摠護使都監當郞禮堂。

    以議定榟宮加漆度數及各都監儀節也。

    敎曰:「禮當從厚,在予固所自盡之道。

    況有丁醜已例,榟宮全體加漆,定以五度。

    」 4月24日 ○乙醜,幼學洪履猷等上疏曰: 兇人明徽之疏出,而所以誣皇朝與我國,辱百世之賢師者,罔有紀極。

    彼所謂三重之說,出自《思傳》,而卽言其聖人禦世制禮興樂,天地萬物,一齊剪截,定爲一王之制,布之四海之廣,其規模之大,功用之博,非有位有德者,不能爲也。

    從古以來,得其位行其道者,惟周公一人而已,而其餘許多聖賢,皆以不得其位之故,雖不能制之作之,行乎天下,而若其私室之所講,一身之所行,則國不之禁焉,人不之罪焉。

    苟如明徽之言,則經界乃王者之政,而橫渠議行井田於一鄕,其可謂僭乎?委積乃周官之法,而朱子創設社倉於崇安,其可謂濫乎?由是言之,則禮儀三百,威儀三千,無其位者,都廢不講,而又益推盡其類,則黜陟褒貶,以其有嫌於天子之事,而《春秋》不可作矣。

    位天地育萬物,以其有逼於堯、舜之業,而一家之中和,亦不可行矣。

    是可謂識三重之義乎?若先正者,卽所謂無其位有其德者。

    無其位故不能使天下之人,信而從之也,有其德故猶能講之於私室,行之於一區也。

    其理緻之極,精義之微,有非俗士拘儒所可窺測。

    況明徽之怪鬼罔狀,尤安敢僭論而妄議哉?彼疏又以爲蒼梧山下有舜祠當也,而明天子之於華陽有何毫分交涉,噫嘻!痛矣。

    夫舜廟事實,紫陽所撰碑文詳矣。

    其文曰,傳記所稱南巡不返,遂葬蒼梧者,旣非經語,無所考信,則張候之所修葺,朱子之所贊頌,隻爲其幸敎後世者,非爲其陟方之所也。

    廟之始立,未知昉於何時,而假使因襲傳記之謬,而姑借蒼梧之名,抑必識理君子,戀德慕仁,因名起義而已。

    豈復拘拘於陟方與不陟方乎?若以陟方之所,則必皆立廟,而他則不可雲爾,則須城之祀唐堯,滑縣之祀顓頊,鄠縣之祀神農,滎河之祀商湯,與虞舜之廟之又在寧遠者,果皆有取於陟方之義耶?若使中原,果非今日之中原,而有忠臣義士者,有取乎陟方之義,而享神皇於弘德之址,祀毅皇於萬歲之山,則名實俱得,夫誰曰不可,而今則四海九州,盡入腥羶,無論陟方與不陟方,初無尺土片地之可以立祠而崇享者。

    則一隅海東,豈非兩皇之所眷顧,而一區華陽,又是一介忠臣寤寐薖軸之所,則明天子之廟,不立於此,而立於何處乎?彼疏又以爲穆穆顯相,奚宜於斯,而以賓階主階,屬己屬人等語,擧以詰之,淩蔑侮辱,全沒倫理,噫嘻!痛矣。

    夫有天子廟,斯有天子禮樂。

    臣等亦曰雲雲,何以明之,虞帝廟迎送樂歌可考也。

    夫豈無於禮之禮,而朱夫子創之哉?但華陽狹小,棟宇粗成,禮樂儀文,特未及備耳。

    假令有之,而先正躬薦,則周旋升降之際,自有當立之處,頌德祝嘏之辭,亦必有所屬之地。

    苟如明徽之言,則靜江將事之際,張侯之奉承牢醴,俯伏灌薦,亦復緻詰於賓階主階之間,而皇之祜沛皇澤之詠,將謂之無所於屬乎?彼疏又引孔子、冉有之言,以證神道之受誣,噫嘻!痛矣。

    泰山之旅,自是魯君之所主,而季氏僭之,所以見斥於夫子也。

    假使魯亡而季氏祭魯君於泰山,則夫子其將褒奬之不暇。

    則夫豈有林放之歎乎?此於華陽之事,其相懸不啻千裡,而今明徽急於誣辱,捏而合之,比而同之,此誠不滿一哂,而適露其奰慝之態也。

    彼疏又以爲聖朝崇報之道,不過設壇,而以陪臣之卑,創二廟之重,噫嘻!痛矣。

    夫萬東之設,已在皇壇之前,而其後肅廟興慨於《風》、《泉》之思,又聞先正臣文純公權尙夏之議,初命有司,爲建廟於禁苑,畢竟廷議以虜人之緻詰爲慮,遂至於改廟爲壇。

    何嘗以廟之不敢,而易之以壇耶?且壇之與廟,本無輕重。

    祭天之圜邱,祭地之方壝,獨非壇乎?蓋國家之享三皇,華陽之建二廟,皆出於懷忠寓慕,因思起義之擧,則壇亦可也,廟亦可也。

    夫何疑於壇廟之輕重乎?華陽之祠旣成,大報之享繼擧,則洋洋皇靈之左歆右饗,有何不快於明徽之心耶?苟如渠言,則上所謂寧遠之祠,卽朝家之所享也,靜江之祠,卽士民之所享也,虞舜之南北二祠,君臣各祭,而自古及今,無一人非之者何也?彼疏又引孝廟配享之議,歸之於分五廟之重,噫嘻!痛矣。

    夫先正固孝廟之忠臣,而孝廟乃兩皇之忠臣也,先正之不配於孝廟之庭,識者至今恨之。

    況以兩皇之忠臣,腏食兩皇之遺廟,實天理人情之所不容已,而豈不上有光於兩皇,下有榮於孝廟哉?若以分重而緻疑,則夫子之廟,遍天下州郡,而滄洲之舍,私行釋菜之禮,是亦有分重之嫌耶?嗚呼!《春秋》之書大義數十,尊攘爲重,人而不知此義,則中國而裔戎矣,冠裳而禽犢矣。

    蓋甲申之歲,十陵入於灰燼,九宇沈於腥穢,於是乎毅皇殉社之靈,靡有依歸之所,而神皇再造之恩,永無可報之地矣。

    惟我聖祖赫然奮發,志欲一灑,至於至痛在心,日暮途遠之敎,直令千古志士,哀冤而雪涕也。

    時則先正密贊大計,期以身殉,蓄憾懷憤,以有待焉。

    不幸志業未半,弓劍遽遺,而先正血誠,亦無以自效,則四字禦筆之刻,煥章小菴之竪,皆出於哀慕之意,而萬東之議,又因此而作矣。

    此朱夫子所謂忍痛含冤,迫不得已,以存天下之防者,而其義則蓋取於古,而非由於一時之創見也。

    昔巴人祀昭烈之廟,則杜甫詩所謂:「歲時伏臘走村翁」是也,楚民祭昭王之廟,則韓愈詩所謂:「一間茅屋祭昭王」是也。

    惟以體貌至重,事力未備,又以南竄北謫,有志未就,固爲先正難瞑之恨,而臨歿遺書之托,烏可已乎?其門人文純公不負遺托,竭力經營,廈屋之制,乃成於涒灘重回之甲,則非但先正九原之恨,得以少伸,抑亦孝廟尊周之義,昭如日星。

    然而文純猶以擅便爲嫌,因故相臣鄭澔稟于筵席,得蒙允許矣。

    又因此而我肅廟建築皇壇之擧,同時而成矣,及至我先大王,旣承寧考之遺志,幷擧兩皇之崇享,又命摹印煥章所藏石刻禦筆親覽之,又命劃給田結,以助粢盛之需,猗歟盛矣。

    夫然後環東土愚夫愚婦,皆知神皇再造之恩,同於泰山深海,毅皇殉社之正,卓如靑天白日,又皆知孝廟討復之忠,亘萬世而有辭,肅廟與先大王繼述之盛,與前聖而一揆,又皆知先正一心同德,血腔苦衷,至死未渝。

    彼明徽者,有耳有目亦人耳,抑獨何腸,蓄忿懟之心,發匈悖之言?其不滿於於毅皇,則乃引陳胡公之說,而斥其幷享於神皇,至於餒而二字,引喩絶悖,其不滿於孝廟,則外假侮辱先正之說,謂之提空名而弄虛景,隱然以聖祖未卒之志業,幷歸之有名而無實。

    其不滿於肅廟及先大王,則以爲惟天子郊之,而諸侯無與焉。

    又以巍卓光明,秩秩粲粲之禮,擬之於檜邦之無譏,其無君無嚴,悖逆淩犯,殆古今天下之所未有也,此實皇朝三皇之逆,我國三朝之賊,不可一日容貸於覆載之間者也。

    至於誣辱先正之說,千言萬語,極口匈慘,非但無足悉辨,實亦無暇於聲討也。

    噫!大義之受困久矣。

    自夫尹宣擧之失身江都,討復之論,視若仇讎,句踐詐延廣狂之說,肆發於其口,而一番兇徒,靡然從之,先正之終始遘禍,蓋由於此矣。

    其後廈、成、昱、甲之疏,同一心印,至於賊臣眞儒,則請毀院額,而天日所照,不禁自沮。

    此乃甲辰年間事,而蓄伺已久,醞釀已深。

    然則明徽之疏,亦可謂發之太晩。

    伏乞聖上長慮深圖,廓揮乾斷,亟誅明徽,懸首藁街,使一國含生之倫,鹹知有君師之重焉。

     召見疏儒,批曰:「予之姑不酌處明徽,蓋有意焉,而館學寥寥,心竊訝之。

    今爾等所陳,可謂不失士氣,心庸嘉尙。

    處分從當酌量,爾等以此心,衛吾道。

    」 4月25日 ○丙寅,奪李繼興告身。

    繼興以先朝宮人之娚,濫除守宰,反弄倉穀,濫杖虐民故也。

     4月26日 ○丁卯,應敎鄭元始等啓言:「故大司諫李昌任,身爲朝士,締結逆宦,情迹詭祕,搢紳之間,虛張聲勢,做出妖言,自歸誣罔之狀,綻露無餘,已萬萬叵測,而前後綢繆之情節,緊出於妖宦壽賢之招。

    其在嚴懲討之義,不可以身故而不論,請追奪官爵。

    」敎曰:「李昌任之罪,可勝誅哉?浮於載翰浮於興祿浮於守鎭。

    綢繆之狀,不特形見於當日之後,宵小之態,呈露於當日之前。

    嗚呼!德成閤入對時,賊也小人也之責敎,旣在於伴僚維鎭之際,則予之必欲痛治昌任,乃所以追先志也。

    予不覺掩抑,其何靳持?依啓。

    」又請定州牧使李昌伋、信川郡守李定鎭幷削版,以昌伋卽昌任之兄,定鎭卽守鎭之弟也。

     ○大司諫宋翼彥上疏請壽賢更加嚴鞫,期於得情,又曰:「李祖源本以具庠之爪牙,其陰譎奰慝,與庠二而一者也。

    自在韋布,敢發兇論於四忠文集,始也見枳公議,及竊科第,深結於庠,陰謀兇計,無不參涉,其無嚴虛謊之罪,至於昨冬而尤益彰露。

    當此乾斷赫然,處分嚴正之時,其徒黨之如祖源叵測者,不可置諸輦轂之下,請亟施屛裔之典。

    金應賢爲名漢,本以賤隷,夤緣厚謙,投入掖庭,締結鄙悖之徒,大開賄賂之門。

    如元義孫、安兼濟之爲完伯也,互相迎緻,極意承奉,渠亦怙勢威喝,討出錢貨,輦輸載路,與厚謙分利,亦令攸司,嚴刑島配。

    」批曰:「壽賢之酌處,意亦有在,李祖源事過矣。

    金應賢卽一賤品。

    苟有罪也,一攸司足矣,予何費辭?」 ○命大學齋任停擧。

    敎曰:「賢關首善之地也。

    明徽疏後,東土衣冠之倫,孰無請討之義,而多日寥寥,專由於齋任不古之緻。

    」仍有是命。

    又以金熤爲大司成,爲申復齋任擇差之舊規也。

     ○配任希雨。

    希雨前爲海西禦史,以前監司洪述海貪汚之罪,封啓旋止,至是拿問特配。

     ○除逆家應坐婦女拘留捕廳之法。

    英廟乙亥尙魯主獄,倡此法外之法,至是命除之。

    又除發配罪人倍道押付之法。

     4月27日 ○戊辰,司憲府〈執義李重馥、掌令尹長烈、尹在醇、持平尹尙東。

    〉啓請金壽賢依律處斷,司諫院〈司諫李獻慶、正言姜忱。

    〉啓請:「具庠更令王府嚴鞫得情,夬正王法,金壽賢設鞫嚴問,依律處斷。

    」幷不允。

     ○校理金履正上疏,請寢李明徽酌處之命,夬正王法,不許。

     ○召見時、原任大臣、都監堂上,議定山陵坐向。

     ○命山陵丁字閣上樑文,依庚寅以後例勿用,山陵都監儀節,以庚子丁醜兩儀軌,參互擧行。

     ○召見兵曹判書李徽之、訓錬大將張志恒、禦營大將金漢耆、禁衛大將李漢膺。

    時百度解弛,名器淆亂,宣薦之數多至八百餘人,博詢矯捄之策,而議不一,事未就。

     4月28日 ○己巳,四學儒生沈有鎭等上疏曰: 昔我孝宗大王當天地翻覆之運,秉《春秋》尊攘之志,將欲匡復帝室,以明大義於天下。

    時則同德之臣,有若先正臣宋時烈起自巖穴,處於賓師,魚水之歡,薪膽之志,庶幾大業之有成,而仙馭遽陟,事雖未就,惟其所講之義,昭如日星,使環東土數千裡,得免於侏??左袵之歸者,莫非聖朝之化,先正之功也。

    於是乎先正,白首窮山,不禁其風泉之痛,則乃於華陽之崖,刻以毅宗皇帝禦筆,又以印本結菴而藏之,是所謂煥章菴者也。

    蓋其尊周一念,炳然如丹,至死耿耿,故臨歿之際,托其門人文純公權尙夏,依朱文虞廟之制,倣楚老茅屋之儀,使於煥章之西,營立數間屋子,以妥神宗、毅宗兩皇帝之靈而侑之。

    文純公體聖祖朝宗之義,念賢師付托之重,乃與文敬公臣鄭澔悉心經紀,粵以涒灘重回之歲,始建而享之,以四豆四籩之禮。

    噫!顧瞻神州,皇靈靡托,而惟我東方,旣是壬辰再造之地,而一區華陽,又爲先正薖軸之所,則洋洋陟降之靈,其不有感於斯,而來格於忠臣義士之祀乎?是廟之論,雖肇於先正之遺托,而是廟之創,實由於先朝之成命。

    肅宗大王五十年繼述,不越於寧考所秉之義,則大報之築,旣創於禁苑,萬東之祀,又許其私薦,曁我大行大王,又命有司,改其傾圮,重新廟貌,賜田幾結,俾助享需。

    列聖崇報之典,先賢創建之義,所以追皇朝罔極之恩,寓小邦含冤之私者,可謂質鬼神而無疑,竢百世而不惑矣。

    是以文正公臣李縡,又於麗牲之文,盛述其所以立廟之意,以明聖主賢臣所講之大義於天下後世,苟有一毫秉彜之天者,孰敢不尊崇欽仰?而惟彼一種陰邪之徒,乃敢讎視寧廟所樹立之倫常,陰詆而陽誣者,靡不用極,至於今番明徽之兇疏而極矣。

    此豈無所自而然也?蓋宣擧本以江都之俘虜,素蓄不滿之意於復雪之義,敢以句踐詐延廣狂之說,誣聖祖而辱先正,其子拯又敢刊諸闆而行之世,欲以抗千古之名義。

    夫尊衛先正者,未必盡得先正之學,而平日濡染,不越於彜倫大體,則終爲國邊人而宗社是賴,黨附宣擧者,未必盡有羿、浞之行,而平日慣習,多在背義蔑倫,則終爲賊邊人,而宗社幾覆。

    自辛壬而爲戊甲,自戊申而爲乙亥,式至今日,醜類橫發,而至於明徽,則復述宣擧之餘論,直斥大義所在之地,乃於聖上嗣服之初,欲售其疑亂熒惑之計。

    噫嘻!痛矣。

    其所爲計,經營揣摩,殊極巧慝,而其所爲說,荒亂兇悖,全不成理。

    皇廟之建,亶出於蜀翁伏臘之義,則不可比而同之於天子儀禮制度者明矣,其所引三重之喩,不亦悖乎?至若夫子所雲禮樂自天子出者,蓋亦《春秋》尊王之義,而中州禮樂儀文,盡入腥羶之域,則明徽之意,果以爲今日之禮樂,出於何處而後方可謂無僭耶?禮義從賢者出,則以先正之賢,結京周之念,而爲此義起之擧者,是天理人情之所不容己者也,有何僭越之懼哉?昔朱夫子作虞帝廟碑也,無所考信於蒼梧之葬,而惟以天理人倫之幸敎後世者,稱述而表章之。

    噫!一心帝室,夙夜不忘者,卽先正之本意,而千古石崖,寶墨如新者,卽華陽之洞,則華陽一洞山川草木,便是皇朝之天地矣。

    然則皇廟之設,不於華陽而果於何處耶?若使皇朝鐘簴未移,郊社如故,穆穆淸廟,薦以玉瓚,則萬乘之享,何必於海隅,而噫彼十陵之松栢無主,九廟之香火已冷,則一區乾淨之地,有此遺民之薦者,其果悖於理而害於義乎?嗚呼!人臣固無私享之典,而禮有常變,理有當否。

    以孝廟尊周之志,腏享於皇廟芬苾之薦者,可謂當於理而合於禮矣。

    明徽所雲,分五廟七廟之重者,其造意遣辭,何若是絶悖也?尤所痛惡者,敢以餒而二字,比之於皇靈之不血,胡公之屬,擬之於毅皇之殉社。

    渠若有一分人心,則何敢發諸口而筆之書乎?噫!爲人臣者,苟不知節義之可尙,則其流之害,終至於亂逆而後已。

    介淸常作排節義之論,而其身不免爲逆黨,兇積常斥三學士之義,而其身不免於顯戮,此事理必然之勢也。

    宣擧甘心爲俘,而誣毀聖朝之大義,拯文飾父惡,而僭擬孔子之微服。

    其父子徒黨之間,傳肚受腸,一轉再轉,兇逆相仍,以至於明徽之兇言,則罔極之辱,上及於皇朝兩天子。

    若溯其流而尋其源,則宣擧父子安得免首惡之誅哉?伏願聖上穆然深思,先施明徽梟街之典,亟行宣擧父子追奪之律。

    臣等繼伏見昨日傳敎,罪人明徽特從末減,薄施刑配之典。

    此雖出於我聖上好生之盛德,而如此兇逆之得罪於皇朝,誣及於聖明者,若示寬貸之意,則亂逆之徒,必將接迹而起矣。

    伏乞亟揮乾斷,快施王章,以雪神人之憤焉。

     批曰:「明徽酌處,意亦有在。

    末端事,丙申處分旣定之後,何必更提?」 ○正言姜忱啓言:「前校理鄭義達爲訓局郞廳時,私用軍錢,至於七千餘金之多,請施屛裔之典。

    」命削黜。

     4月29日 ○庚午,召對,講《禮記》。

    上曰:「《檀弓》、《樂記》最好。

    《樂記》文皆葉韻,讀之眞可以動盪血脈,蕩滌邪穢,而三代氣象,亦可見矣。

    」又曰:「禮緣人情,不能損益則非禮也。

    聖人身爲度而聲爲律,發言則自合於禮。

    若能於本源上用工,明於理一分殊,則禮在其中矣。

    」又曰:「曾子易簀,可見正終之義,而以曾子之聖,初受非禮之簀,待執燭之童,言之而後,始乃易簀者何也?」儒臣不能對。

     ○諭奉朝賀洪鳳漢。

    鳳漢因鄭履煥疏,逬出江郊,屢遣史官敦諭。

    鳳漢附奏以爲:「臣猥荷先大王殊遇,三事重任,十年屍居。

    心在忠君,而世或疑其負君,志欲報國,而人或責其誤國。

    一事二事,千錯萬錯。

    朝野讜言之不能扶護,人家後嗣之誤引他例,實爲臣沒齒之罪恨。

    」又諭曰:「卿之心事,予豈不知?予敎中曰慮患,曰先見,畫出卿腔子中底蘊。

    二件自引,卿何拖至此耶?」鳳漢又附奏以爲:「臣之死罪有三案,而第一案則聖上已以先朝下敎,有所洞諭,臣不敢更爲煩陳。

    第二案則禦藥所用,事體至重,臣非嘗藥之任,則何敢與議,而適過都提調之直所,因以酬酢,至勸別蔔定別貿易,以爲繼用羅蔘之地,則今此操切之罪,終未知其何說,而伊時都提調,又以純用羅蔘陳卞,則臣之罪,自在於脫空中。

    而且有一言可卞者,都提調若被臣操切,則都提調之罪,比臣果何如耶?聖明俯悉,不須費辭。

    而至於第三案,嗚呼!臣自經某年以來,世道危險,人心叵測,家國之憂,未嘗暫忘于心,而以小人之腹,不能仰度聖人之心,果於私覿之時,乃敢議到於不敢言之事。

    其不識道理,大爲妄發之罪,雖被萬戮,臣何敢辭?而臣以割斷固守,亦有所陳,則臣之無他,庶蒙俯諒,而聖明哀臣無告,憐臣就死,敎以慮患,又敎以本心,臣雖欲十口自明,何以加此。

    頭戴肉骨之恩,心銘結草之願,而言者言之不已,反驅臣於戊申之黨。

    臣雖愚迷,愛戴我殿下,豈下於他人?「而臨死之年,蒙此惡名,汙衊無餘,生亦何爲?且念臣不學無術,出入禁闥三十餘年,未能謹愼如古人,不知不覺之中,自陷罔測之科,自顧慙恧,惟願速死。

    」 五月 5月1日 ○辛未朔,親行朔奠于殯殿。

     ○定景慕宮祭禮。

    初上嗣位,以景慕宮祭享,用牲用樂當否,令弘文館博考,弘文館啓言:「謹考《杜氏通典》諸太子廟時享條曰:『太樂令設軒懸於廟庭。

    』又曰:『宰人以鑾刀割牲。

    』此實用樂用牲之一大明證。

    粵自歷代迄于皇朝,皆用軒懸三面之制,則幽明之理,本自無間,而享祀之禮,尤宜緻隆。

    在平日則可用,而在歿後則獨不可用,在宴禮則可許,而在祀典則反不可許也耶?至若用牲,則攷之《宋史》,英宗用之於濮王,孝宗用之於秀王。

    惟彼二王,位不過乎藩王,屬則遠於璿系,而特以報本之義,爰有隆殺之節,而未聞諸賢以此非之也。

    惟我景慕宮,以位則尊臨貳極也,以親則誕育聖躬也。

    受先王之命,而旣聽庶政,奉先王之敎而亦擧軒懸。

    在聖人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之義,凡係可爲之禮,則宜無所不用其極。

    況此一二故實之可據而行者耶?昔我孝宗大王將臨昭顯墓也,禮官難於儀節,相臣閔鼎重引漢帝太牢祀東平陵事,陳箚行殿,辭明義正。

    若使我朝曾有用牢園陵之例,則相臣必請之矣,聖祖必行之矣。

    東平之於漢帝,昭顯之於聖祖,語其親則兄也,諸父也,緻敬而盡禮,尙且如此,伏況親愈尊而禮愈隆者耶?祭祀之禮,莫重於牲與樂,蓋其降歆之理,來格之效,灼然可見。

    試觀乎《周雅》,《楚茨》之主人卽公卿,有田祿者,其詩曰:『挈爾牛羊,以往蒸嘗。

    』又曰:『樂具入奏,以綏後祿。

    』以此推之,則不獨天子諸侯之爲可用也。

    雖曰古今之異,宜若乃今日之禮,揆諸天理,本之人情,恐無不可。

    」命議大臣儒臣,諸大臣儒臣以爲:「儒臣獻議,若是纖悉,無容別議。

    」至是召見大臣、禮官、太常、樂院提調,歷詢乃定用牢用樂,牢用牛羊,樂用三成,舞用六佾。

    親享大祀,攝享中祀,親享時牲用太牢,親臨省牲則亦依親享例。

    五享籩十,豆十,?三,鉶三,簠二,簋二,俎六,爵三,篚一肝膋?一,毛血槃一。

    朔望俗節告由祭,籩二,豆二,簠一,簋一,俎一,爵一,告由祭用幣。

    酌獻禮籩二,豆二,爵一。

    五享用四仲朔,上旬內蔔日,及臘日傳香祝,先於諸廟墓齋,令享官親祭。

    及春秋展拜時服色,春秋奉審與太廟同。

    肄儀前享一日,行於內神門外,著爲式。

     ○命江都萬寧殿所奉英宗禦眞,移奉長寧殿,遵英宗遺意也。

    仍命本府留守,監董工役。

     ○敎曰:「先朝所禦輦輿,予欲禦之,制畢後隻當修補,而亦勿設都監,以寓餘羹墻之慕。

    」 ○以延福殿上冊寶及移奉時神轝服色,用吉用素當否,命弘文館博考,又命問議大臣。

    敎曰:「神轝儀仗從吉,以寓從吉之義,侍衛服色從素,以寓從素之義。

    」 ○兩司〈執義李重馥、掌令尹長烈、尹在醇、持平尹尙東、獻納李謙彬。

    〉啓言:「正法罪人載興,主張兇論,刪潤兇疏之罪,渠旣承款,則無異於載翰等諸賊,而隻施知情之律,未擧收孥之章,王法未伸,輿憤愈菀,請載興諸子,幷施散配之典。

    」依啓。

     5月2日 ○壬申,敎曰:「推刷官,有本官然後可除刷官自主號令之敝,令海西道臣,依此施行。

    此道則旣施推刷之役,不得已更送刷官,而自後式年,當有新頒定式,痛革舊弊。

    」 ○命逆賊翰申父文輶減死定配。

    以鄕谷愚氓,年過六十,特貸一律。

     5月3日 ○癸酉,親書大行大王碑文篆字。

     ○命贓吏洪述海減死定配。

    義禁府以海西道臣査啓:「述海計贓錢四萬餘兩,租二千五百餘石,松木二百六十株,請依律典斬。

    」判曰:「懲貪之法,有國所重,雖以人主之尊,操威福之柄,有不可低仰。

    述海所犯贓汚之行査現發,至於幾萬金,又況所坐,不止於一二不法。

    予則曰王法行於殘蔭冷武,不行於按道之方伯,紀綱之掃地,民生之倒懸,日甚一日。

    朝廷不知則已,旣知之,又査之,雖欲傅生,奈王法之關石何哉?抑又思之,贓汚之典,廢卻久矣,人不畏法,莫挽近若。

    其在用重典之道,一罪之發,尙不可逭,況以述海冒犯當死之數罪,而其可倖免乎?然近世以來,監司守令恣行不法者,皆不抵法。

    述海之前,或不無倖免之人,則述海之論以死罪似不稱停。

    趙曮之犯贓,累倍述海,元義孫,亦令行査,各有所犯,亦不可容貸。

    然則死囚至於三人之多。

    渠雖無狀,俱是世臣之裔,此不可不審恤處,且事在申禁之前。

    雖屬於宥旨前事,不害爲原情之端,述海減死,以次律定配。

    」述海卽乙未諸賊之一,而罪未具案,先勘其犯贓之罪。

     5月4日 ○甲戌,責諭左議政金尙喆曰:「贓者之死卽法也,未聞以此爲新法之歸。

    昨日處分,實寓昧爽以前之意也。

    不然萬兩之贓,能不死乎?近來朝綱解弛,廟堂之上,不念法紀之重,徒知自全之計。

    雖以俄者左相所奏創聞雲雲言之,得無近於開荊棘七十年之語乎?朱夫子所謂舜流四兇,爲臯陶者,亦不念反爾之戒何耶者,政謂今日準備語也。

    」尙喆以洪述海贓律爲新法仰奏,有是敎。

     ○敎曰:「司饔院進上魚膳,乃是殯殿所用,日氣不甚熱而擧皆腐敗,司饔提調罷職。

    此爲安山地方不善照氷之緻,該守令先罷後拿。

    」又敎曰:「都提調大臣也,協贊朝廷刑政,禦膳不暇關心。

    無怪其然矣,拔之傳旨中。

    」司饔都提調金尙喆待命,敎以勿待命。

     ○以趙德成爲司憲府大司憲,林鼎遠爲司諫院大司諫。

     5月5日 ○乙亥,親行端午奠于殯殿。

     ○召對。

     ○命鄭厚謙薦棘。

    三司〈大司憲趙德成、大司諫林鼎遠、義李重馥、掌令尹長烈、尹在醇、持平尹尙東、獻納李謙彬、副校理沈豊之、修撰嚴思晩、副修撰李秉模。

    〉陳前啓,至厚謙事,批曰:「予所靳允,意有在焉,而隻施竄配,無以答公議,鄭厚謙卽其地薦棘。

    」至具允明等事,批曰:「具庠雖有罔赦之罪,四父子一啓臚列,有欠淸朝忠厚之風。

    至於具允鈺,不但與庠有間,今番獄事元無幹連。

    其在綜核之道,亦不可混同,亟停勿煩。

    」豐之、思晩、秉模啓言:「懲貪之典,王法所先。

    洪述海事,査啓旣明,眞贓畢露,而我殿下,特以欽恤之意,屬諸宥前,曲貸本律。

    司法之地,宜有爭執之論,今乃大臣謂以新法,臺閣默無一言,請今日入侍兩司竝罷職。

    」依啓。

     ○以李聖圭爲司憲府大司憲,洪檍爲司諫院大司諫。

     ○召見摠護使禮堂。

    摠護使金尙喆啓言:「謹考列聖誌狀,大王諡狀,稱孤子,王妃諡狀,稱哀子。

    孤字哀字之分,禮意有據,而香室庚子後國恤三年內祝文,皆以哀字書之,與列聖朝諡狀之禮有異也。

    」上曰:「依祖宗朝諡狀例。

    」 5月6日 ○丙子,次對。

    司憲府〈大司憲李聖圭、掌令柳榮鎭、鄭宇淳、持平樸聖泰。

    〉啓言:「洪述海身爲方伯之任,犯贓之數,至於萬兩之多。

    道臣査啓,王府亦議讞,則其在國法,不可容貸。

    酌處之命,雖出好生之德意,贓律不可不嚴,請依律處斷。

    」不允。

    司諫院〈大司諫洪檍、獻納李儒慶。

    〉啓請:「削黜罪人鄭義達,先改三司之職,亟施屛裔之典。

    」依啓。

    檍又啓言:「薦棘罪人翔雲,雖無向來兇疏,其亂倫悖常之罪,固難容於覆載之間。

    無論搢紳韋布,稍有知覺者,見其面貌,擧有若浼之心。

    苟菲一箇翔雲,則孰肯與渠結姻,而以士爲名之宋煥經,乃以先正後孫,忍以翔雲之子爲其女壻,及其翔雲投呈匈疏之日,親往蔔家問其吉匈。

    渠若有一分人心,豈忍爲此?且於鄭錫達之在南邑也,尋常往來甘作衙客,主張婚議,又以先正之無後孫兒,爲錫達之子婦。

    苟使先正而有知,其肯曰餘有孫乎?其他平日悖戾之行,猶屬餘事。

    其在爲先正傷痛之心,不可置而不論,請邊遠定配。

    」依啓。

    檍又奏曰:「昨冬先大王爲宗社至誠懇惻之敎,記注不書,大臣不言,中外之人,茫然無聞,幸而徐命善之疏出,而夬若披霧而覩天。

    苟有北面於殿下之心者,孰敢以邪說間之?而翔雲乃敢挺身投章。

    上款許多駕說,皆是遊辭虛影,其精神骨子,則專在於下段一句語,究其指意,顯有叵測之心。

    其於授受光明之際,隱映妖匈之語,要爲亂逆之張本者,實有浮於辛壬之耉、輝。

    必非渠之所獨辦,而端緖未究,一向掩置,使主張兇論之徒,尙今隱伏,則何異於轂下羌胡?翔雲訊鞫之請,先爲允從,臣之望也。

    」批曰:「情狀已露,何更問之有?」 ○配安兼濟于邊遠。

    敎曰:「鷄龍之說,未知傳自何時,而卽一讖說,則王者不貴虛無。

    設使兼濟眞有作舍之事,厚謙能應其兆耶?從古君子,未嘗以此等事罪之,況帝王之尊乎?此政先儒所謂罪蔡確,不患無辭,而以車蓋亭詩爲案者。

    元祐諸賢,反不免爲捨正之歸者也。

    兼濟之附麗厚謙,謟事厚謙,卽通朝之所知,以此定罪,於渠當矣。

    」仍有是命。

     ○左議政金尙喆以堂啓中大臣新法之句語,上箚辭職,批曰:「玉堂之奏,不過是論罪執法之臣,而於卿別無箚着之語,卿何過引?伊日之奏,雖非所望於明者之見,予之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