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西周史略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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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歸之事,邵王與紹我周王之紹聲義亦正同。
”近時唐蘭亦主此說,并雲:“周初無鐘,本銘字體亦不甚古,疑是厲王時器,厲王名胡,胡音亦近轉。
”(據來簡)今案:孫、唐二氏說均有至理,而尤以唐說為進步:蓋孫解在谥法舊說未破以前,唐說在谥法舊說既破以後,更有确可成為問題之三證也。
惟本銘乃有韻律之文,如“邵”字解為動詞,則“來逆邵”三動詞相疊,此下單系一“王”字,音節欠諧,“邵”下必當安一字,如“乃”如“周”之類,方能和協。
以文字言,字體雖不及《盂鼎》等之雄厚,然較之恭懿時器文之散漫,已有雲泥之感。
而如南字作,百字作,除畫有粗細而外,與《大盂鼎》文全同。
又如首語“王肇?眚文、武,堇瞗疆土”,與《大盂鼎》“我其先王,受民受瞗土”,辭例亦無二緻。
再以器制言,周鐘乃由殷铎演化而成,殷铎有柄,執而鳴之,周鐘則倒懸,然備斡旋之甬,實铎柄之孑遺也。
本器乃有甬,枚長,銑侈,于上剜。
文在甬斡上為饕餮,在篆上為兩首之譑與武英殿《史簋》之腹紋作饕餮,緣帶及足帶之作兩首譑形者相同;凡此均不失為古鐘之典型。
周初雖未見有鐘,然周鐘必有其原時,以此當之或不無突兀之感,恐前此者尚有之,尚待發掘耳。
[85]《國語·周語》:“穆王将征犬戎,&hellip&hellip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
”《後漢書·西羌傳》雲:“王乃西征犬戎,獲其五王,王遂遷戎于太原。
”其說當出古本《竹書紀年》。
[86]《史記·秦本紀》:“造父以善禦幸于周缪王,得骥溫骊骅骝耳之驷,西巡狩,樂而忘歸。
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缪王禦,長驅歸周,一日千裡以救亂。
”《趙世家》:“缪王使造父禦,西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馳千裡馬,攻徐偃王,大破之。
” [87]韓非子·五蠹篇》:“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裡,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
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
”《淮南子·人間篇》說略同,“荊文王”作“楚莊王”。
《後漢書·東夷傳》則作:“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
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偃王主之。
&hellip&hellip穆王後得骥之乘,乃使造父禦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
于是楚文王大舉兵而滅之。
” [88]《史記正義》引谯周雲:“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
且王者行有周衛,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裡乎?”崔述雲:“前乎穆王者,有魯公之《費誓》,曰:徂茲淮夷、徐戎并興。
後乎穆王者,有宣王之《常武》,曰:震驚徐方,徐方來庭。
則是徐本戎也,與淮夷相倚為邊患,叛服無常,其來久矣。
非能行仁義以服諸侯,亦非因穆王遠遊而始為亂也。
且楚文王立于周莊王之八年,上距共和之初已一百五十餘年;自穆王至是不下三百年,而安能與之共伐徐乎?”錢賓四先生雲:“謂荊文王伐徐者,韓非也;謂楚莊者,淮南也;謂周缪王者,《史記·秦本紀》也;混《韓子》、《史記》為一談者,《後漢書·東夷傳》也。
缪王之事不載于《周紀》,而見諸《秦本紀》,此自秦人稱其祖造父,欲神其技,大其功,因附會于偃王之事。
《趙世家》又載缪王使造父禦,西巡狩,見西王母:此本以著異聞,非以為信史,故滅之于《周紀》,而存之于兩《家》,史公之意,至慎至顯也!至楚文王時,考之《春秋傳》及《楚世家》,均無徐偃王事,此韓說之妄,然稱徐偃王以仁義滅國:則三說皆同。
餘疑徐偃王即宋王偃,其見滅時惟淮南楚莊王之說得之。
宋稱徐者,戰國時宋都蓋遷彭城。
《韓世家》:&lsquo文侯二年伐宋,到彭城,執宋君。
&rsquo年表亦載此語。
其時宋當休公世,蓋已遷彭城而史阙不載。
&hellip&hellip故宋亦稱徐,即指新都彭城而言,如韓稱鄭,魏稱梁是也(彭城晉立徐州,至今猶稱。
淮夷、徐戎素屬商,故商、宋亦得徐稱也)。
&hellip&hellip《韓非·五蠹》稱徐偃王處漢東,疑淮東字訛,淮東即淮北也。
《後漢·東夷傳》稱偃王處潢池東,《水經·濟水篇》有黃水、黃溝,其東為沛,秦之泗水郡,劉備徐州治此。
又南為彭城,東為武原徐山,此即偃王之國矣。
雲其地方五百裡者,《宋策》墨子說楚,亦言宋方五百裡也。
偃王者,疑乃&lsquo王偃&rsquo之倒,考谥法無&lsquo偃&rsquo。
《秦本紀集解》引《屍子》曰:&lsquo徐偃王有筋而無骨,骃謂号偃由此。
&rsquo此語無稽,而可以證&lsquo偃&rsquo之非谥。
《志疑》雲:&lsquo偃身死國亡,未必有谥。
然《國策》、《墨子》、《呂覽》、《新序》諸書俱以偃谥康王,而《荀子·王霸篇》稱為宋獻。
楊絫注曰:國滅之後,其臣子各私為谥,故不同。
&rsquo則是王偃谥康谥獻,本非通行于當時,故野人小民遂乃倒王之名以為稱。
《莊子·列禦寇》:&lsquo曹商為宋王使秦。
&rsquo《釋文》:&lsquo司馬雲:偃王也。
&rsquo則王偃後人固亦稱之&lsquo偃王&rsquo矣。
謂其見滅惟《淮南》楚莊王之時得之者,楚兩莊王,一在春秋時,一在戰國時,頃襄王又稱莊王,《六國表》宋滅當楚頃襄十二年,故《淮南》以為莊王也。
宋亡于齊,其後楚得其淮北徐地。
當時盛毀之者拟之桀纣,蓋出諸列國之君卿,而宋之小民,則日道仁義不能忘。
凡今先秦書記宋偃之不道者,皆本列國史記,而宋以國亡無史,其仁義之設施,已不足自傳于後世。
惟野民小人之所稱譽,謂徐偃王行仁義而亡國者,其流傳失真,乃誤以為春秋之徐,或乃以謂在楚文王時,或乃以為當周缪王之世,傳者弗深考,乃不知其即宋王偃矣。
古事流傳,其漫迤流衍如此者多,不足怪也。
”(《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卷三)案:錢說近是!《孟子·滕文公篇》雲:“萬章問曰:&lsquo宋,小國也,今将行王政,齊、楚惡而伐之,則如之何?&rsquo”朱熹《集注》:“宋王偃嘗滅滕伐薛,敗齊、楚、魏之兵,欲霸天下,疑即此時也。
”則王偃實有“行王政”之事,所謂“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确有為宋王偃事傳訛之可能也。
[89]見《左傳》昭公四年。
[90]《左傳》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車轍馬迹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
王是以獲沒于祗宮。
” [91]見《國語·齊語》及《管子·小匡篇》。
[92]見《周本紀》。
[93]《史記·周本紀》:“懿王之時,王室遂衰。
”《漢書·匈奴傳》:“懿王時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國,中國被其苦。
” [94][]《史記集解》:“宋忠曰:懿王自鎬徙都犬丘一,曰廢丘,今槐裡是也。
”《漢書·地理志》:“左扶風槐裡,周曰犬丘,懿王都之。
秦更名廢丘,高祖三年更名。
” [95][]《史記·秦本紀》:“非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于禥渭之間,馬大蕃息。
孝王欲以為大駱适嗣。
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适。
申侯乃言孝王曰:&lsquo昔我先郦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贑,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
今我複與大駱妻,生适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
&rsquo于是孝王曰:&lsquo昔柏(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使複續嬴氏祀,号曰秦嬴。
&rsquo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适者,以和西戎。
” [96]《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
”杜注:“愆,惡疾也。
”《史記正義》引《竹書紀年》:“(夷王)三年。
緻諸侯,翦齊哀公昴。
”《太平禦覽》八十四引《紀年》作:“王緻諸侯,烹齊哀公于鼎。
”又《後漢書·西羌傳》雲:“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獲馬千匹。
”《注》:“見《竹書紀年》。
”是夷王時周勢雖較衰,仍能威服諸侯及征伐戎狄也。
[97]《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
”《國語·周語》:“厲王說榮夷公,芮良夫曰:&lsquo王室其将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
&hellip&hellip今王學專利,其可乎?&hellip&hellip&rsquo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于彘。
”“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lsquo民不堪命矣。
&rsquo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
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hellip&hellip三年,乃流王于彘。
”《史記·周本紀》:“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
&hellip&hellip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
召公谏曰:&lsquo民不堪命矣。
&rsquo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
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hellip&hellip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于彘。
” [98]《史記·周本紀》:“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lsquo共和&rsquo。
”《正義》引韋昭雲:“彘之亂,公卿相與和而修政事,号曰&lsquo共和&rsquo也。
” [99]《史記索隐》引《汲冢紀年》:“共伯和幹王位。
”釋之雲:“共,國;伯爵;和,其名;幹,篡也。
言共伯攝王政,故雲幹王位也。
”《正義》引《魯連子》:“衛州共城縣,本周共伯之國也。
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
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于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lsquo共和元年&rsquo。
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共伯使諸侯奉王子靖為宣王,而共伯複歸國于衛也。
”《呂氏春秋·慎人篇》:“古之得道者,窮亦樂,達亦樂,所樂非窮達也。
道得于此,則窮達一也;為寒暑風雨之序矣。
故許由虞乎颍陽,而共伯得乎共首。
”《開春論》:“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内皆以來為稽矣。
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
”《莊子·讓王篇》:“故許由娛于颍陽,而共伯得乎共首。
”《太平禦覽》八百九十七引《史記》:“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
伯和篡位立。
秋,又大旱。
其年周厲王死,宣王立。
” [100]第一說不見于較古之書,疑出史公想象。
梁玉繩雲:“周、召本王朝卿士,傥果攝天子之事,不可言釋位;别立名稱若後世之年号,古亦無此法;故顔師古以史公之說為無據也。
”(《史記志疑》卷三)第二說疑窦亦甚多。
崔述雲:“人君在外,大臣代之出政,常也。
襄公之執,子魚攝宋;昭公之奔,季孫攝魯。
厲王既出,周、召共攝周政事,固當然不足異也。
若以諸侯而行天子之事,則天下之大變也。
《傳》曰:&lsquo幹王之位,禍孰大焉!&rsquo又曰:&lsquo周德雖衰,天命未改。
&rsquo共伯果賢諸侯,讵應如是?春秋至闵、僖以後,天下之不知有王久矣,然齊桓、晉文猶藉天子之命以服諸侯,不敢公然攝天子事也。
況西周之世烏得有此事?且夫召穆公,周之賢相也。
能谏厲王之虐,能佐宣王以興,夫豈不能代理天下事,而諸侯必别宗一共伯和乎?齊桓、晉文之霸,傳記之紀述稱論者,指不勝屈,況攝天子之事,尤為震動天下,而經傳反泯然無一語稱之,亦無是理也。
”(《豐鎬考信錄》卷七)案:《史記正義》雲:“共伯(指衛共伯)不得立,而和立為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後,年歲又不相當;《年表》亦同;明《紀年》及《魯連子》非也。
”蓋張守節疑共伯和即衛武公,其故以《衛世家》雲:“矨侯卒,太子共伯馀立為君。
共伯弟和有寵于矨侯,多予之賂。
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于墓上。
共伯入矨侯羨自殺。
衛人因葬之矨侯旁,谥曰&lsquo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
”衛武公之兄曰“共伯”,而武公名“和”,适合“共伯和”之稱,故張氏以為“共伯和”即指衛武公。
然難解者為年代問題:衛武公之立,據《史記》在宣王時,厲王時和尚為衛庶子,安得有“幹王位”之事?惟考《毛詩序》雲:“《抑》,衛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也。
”則武公之立或當厲王之世,可以有攝行王政之事矣。
崔述亦雲:“《大雅》篇次無颠倒者,而《抑》在《桑柔》、《雲漢》之前,故《序》以為厲王時詩。
若武公于厲王時已為諸侯,則非立于宣王之世;而犬戎之亂,不當武公世矣;恐《史記》有誤也!觀《史記》于齊威、宣二王,皆移前數十年,則此年世甯可深信。
”(同上卷八)考《毛詩序》又雲:“《柏舟》共姜自誓也。
衛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故作是詩以絕之。
”《柏舟》雖未必為共姜之詩,然衛世子共伯蚤死之說,理或可信。
胡承珙雲:“若雲(武公)立于宣王十五年,則武公即位年已四十,共伯更長于武公,共姜應老,父母何為欲嫁之?則史遷所謂僖公之卒,武公之立,其年皆不足據。
蓋共伯早喪在僖侯卒之前,而武公以英年嗣位,當厲王之世,恐忠言不足信,故托為父兄師傅訓己之辭。
&hellip&hellip此雖與《箋》有異同,然于經義似較協也。
”(《毛詩後箋》)又衛共伯之“共”實亦國名而非谥,春秋時鄭有共叔段,“共叔”猶“共伯”也。
古共國在今河南輝縣,衛初都朝歌,在今淇縣,蓋鄰邑耳。
故太叔奔共,其子公孫滑遂奔衛也。
衛君之稱“共伯”,猶晉君之稱“鄂侯”,周王之稱“汾王”,以所處之地名。
衛本諸侯之長,稱伯,《毛詩序》雲:“《旄丘》,責衛伯也。
”周公封康叔于衛,本為牧伯,故《康诰》稱“孟侯”,亦猶言諸侯之長耳。
《史記·衛世家》自頃侯以前六世皆稱“伯”,惟雲:“頃侯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
”則以“伯”為伯爵之“伯”,似誤!《魯連子》明雲“共伯複歸國于衛”,可見“共伯”即“衛伯”也。
衛武公本西周末期之顯諸侯,又為東方諸侯之伯,而較齊、魯諸國為近于王室,入為王官與問王政,本極可能之事也。
謂為“幹位”,或傳聞之過耳。
共伯和為賢君,衛武公亦為賢君,其國與爵與名又相同,似非偶然之事。
惟确證尚少,姑備一說,不敢以入正文也。
(又《師銘》有白〔伯〕騄父,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以為即共伯和,其說無甚确據。
) [101]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102]《國語·周語》:“彘之亂,宣王在邵公之宮,國人圍之。
邵公曰:&lsquo昔吾驟谏王,王不從,是以及此難,今殺王子,王其以我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怼,怨而不怒,況事王乎?&rsquo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長而立之。
”《史記·周本紀》:“共和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太子靜長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
” [103]《史記·楚世家》:“熊渠生子三人。
當周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
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于鄂。
熊渠曰:&lsquo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号谥。
&rsquo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
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 [104]《國語·周語》:“宣王即位,不籍千畝。
虢文公谏曰:&lsquo不可&hellip&hellip&rsquo王不聽。
”《史記集解》:“瓒曰:&lsquo籍,蹈籍也。
&rsquo按宣王不修親耕之禮也。
” [105]《墨子·明鬼下》:“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
” [106]《國語·周語》:“魯武公以括(長子)與戲(少子)見王,王立戲。
樊仲山父谏曰:&lsquo不可立也&hellip&hellip&rsquo王卒立之。
魯侯歸而卒,及魯人殺懿公(戲)而立伯禦(括子)。
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不睦。
” [107][]《周語》:“太子晉谏曰:&hellip&hellip&lsquo自我先王厲、宣、幽、平而貪天禍,至于今未弭。
&rsquo” [108][]《毛詩序》:“《采薇》遣戍役也。
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将率,遣戎役,以守衛中國,故歌《采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禞杜》以勤歸也。
”是以《采薇》、《出車》等為文王時詩也。
《史記》以《出車》、《六月》為周襄王時作。
《漢書》以《采薇》為刺懿王詩,《出車》、《六月》為美宣王詩。
《毛詩序》:“《六月》,宣王北伐也。
”“《采芑》,宣王南征也。
”“《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
”“《常武》,召穆公美宣王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
”崔述雲:“經傳記文王之臣多矣,未有稱南仲者;而《常武》宣王之時詩有南仲。
太王時有獯鬻,文王時有昆夷,未有稱狁者;而《六月》、《采芑》宣王時詩,稱狁。
然則此(《出車》)當為宣王時詩,非文王時詩矣。
不特此也,《六月》稱&lsquo侵鎬及方&rsquo,此詩稱&lsquo往城于方&rsquo,其地同。
《六月》稱&lsquo六月栖栖,戎車既饬&rsquo,此詩稱&lsquo昔我往矣,黍稷方華&rsquo,其時又同。
然則此二詩乃一時之事,其文正相表裡。
蓋因鎬、方皆為狁所侵,故分道以伐之。
吉甫經略鎬,而南仲經略方耳。
故《漢書》以《出車》、《六月》同為宣王時詩,《古今人表》,宣王時有南仲,而文王時無之。
而馬融上書亦稱狁侵鎬及方,宣王立中興之功,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詩。
然則是齊、魯、韓三家皆以此為宣王詩矣。
”(《豐鎬考信錄》卷七)案:《采薇》、《出車》、《六月》、《采芑》、《江漢》、《常武》諸篇,事皆相應,其為一時之詩,可以無疑。
惟徑以為宣王時作,尚有可疑耳。
餘别有辨。
[109]《史記·秦本紀》:“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
西戎殺秦仲。
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
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
” [110]《國語·周語》:“(宣王)三十九年,戰于千畝,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
”案:《後漢書·西羌傳》引《竹書紀年》:“王征申戎,破之。
”申國姜姓,申戎殆即姜氏之戎,是姜戎亦嘗為周人所勝也。
[111]均見《後漢書·西羌傳》引《竹書紀年》。
[112]見《國語·周語》。
韋注:“喪,亡也,敗于姜戎氏時所亡也。
南國,江、漢之間也。
”吳曾祺《補正》:“案:汪曰:此喪南國之師事阙。
&hellip&hellip姜戎即西戎也,與江、漢無涉。
” [113]《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有志,而後效官。
”《史記·周本紀》:“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複宗周。
”二書所述,已有誇語,蓋“諸侯複宗周”一語,即所謂“宣王中興”之實也。
[114]《詩·小雅·雨無正》:“邦君諸侯,莫肯朝夕。
”《毛詩序》:“《雨無正》,大夫刺幽王也。
”案:此詩有雲:“竁天疾威,弗慮弗圖。
舍彼有罪,既伏其辜。
若此無罪,淪胥以鋪。
周宗既滅,靡所止戾。
&hellip&hellip戎成不退,饑成不遂。
&hellip&hellip謂爾遷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
”似東遷時詩。
然“邦君諸侯,莫肯朝夕”,其來有漸,必非一朝一夕故,蓋幽王時已有此情形矣。
[115]見《大雅·召竁》。
《毛詩序》:“《召竁》,凡伯刺幽王大壞也。
” [116][]《後漢書·西羌傳》引《竹書紀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
”《史記·秦本紀》:“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
歲餘複歸世父。
”崔述雲:“按犬丘之圍即,《傳》所稱&lsquo戎狄畔之&rsquo者。
”(《豐鎬考信錄》卷七) [117][]見《小雅·十月之交》。
《毛詩序》:“《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 [118]見《大雅·召竁》。
[119]見《大雅·瞻?》。
《毛詩序》:“《瞻?》,凡伯刺幽王大壞也。
” [120]《國語·鄭語》:“今王(幽王)棄高明昭顯,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
&hellip&hellip虢石父,讒谄巧從之人也,而立以為卿士。
”《史記·周本紀》:“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
石父為人佞巧善腴好利,王用之。
” [121]見《小雅·十月之交》。
[122]見《大雅·瞻?》。
[123]見《小雅·正月》。
[124]見《國語》、《史記》等書。
[125]崔述雲:“申在周之東南千數百裡,西戎在周西北,相距遼遠,申侯何緣越周而附于戎,&hellip&hellip申與戎相距數千裡,而中隔之以周,申安能啟戎?戎之力果能滅周,亦何藉于申之召乎?申之南,荊也;當宣王時,荊已強盛為患,故封申伯于申,以塞其沖。
周衰,申益微弱,觀《揚水》之篇,申且仰王師以戍之。
當幽王時,申畏荊,自保之不暇,何暇反謀王室?且申何不近附于荊以抗周,而乃遠附于戎也?&hellip&hellip宜臼之于王,父子也;申侯之于王,君臣也。
王逐宜臼,聽之而已,申侯亦不應必欲助其甥,以傾覆王室也!&hellip&hellip晉文侯、衛武公,當日之賢侯也,而鄭武公、秦襄公,亦皆卓卓者;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卒弑王而滅周,其罪通于天矣。
此數賢侯者當聲大義讨之。
即不然,亦不更立幽王他子,或宣王他子;何故必就無君之申,而共立無父之宜臼哉?西周之亡,《詩》、《書》無言及者,于經無可徵矣。
然《春秋傳》往往及東遷時事,而不言此。
自《周語》述西周事衆矣,而亦未有此。
此君臣父子之大變,動心駭目,不應皆無一言紀之,而反旁見于晉、鄭之《語》,史蘇、史伯追述逆料之言?且所載二人之言,荒謬亦多矣。
&hellip&hellip吾聞以一隅反三隅者,未聞三隅不足以反一隅者。
此言之非實亦明矣。
若之何《史記》遂據追述逆料之語,而記之為實事也?”(《豐鎬考信錄》卷七)案:崔說甚為明辨,惟首段所言略有誤會:申有西東之别,《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雲:“平王奔西申。
”蓋申國本支之在西者。
《後漢書·西羌傳》雲“王征申戎”,當即此西申。
其邑謝之申,則申人之東遷者,固無與于亡周之事也。
西申之國似近骊山,《史記·秦本紀》雲:“申侯乃言孝王曰:&lsquo昔我先骊山之女,為戎胥軒妻。
&rsquo”可證。
《鄭語》雲:“王欲殺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與西戎會以伐周,周不守矣。
”徵以《周本紀》“遂殺幽王骊山下”之語,則似幽王伐申戎于骊山下,缯與犬戎遂因而斃之也。
[126]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127]昭公二十六年《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伯盤與幽王俱死于戲。
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稱&lsquo天王&rsquo。
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馀臣于攜,周二王并立。
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侯所殺;以本非适,故稱&lsquo攜王&rsquo。
”案:《國語·晉語》雲:“褒姒&hellip&hellip與虢石甫比。
”虢公翰似即虢石甫,二文相核,知褒姒與攜王及虢石甫蓋一黨也。
又攜王之“攜”疑非地名,《逸周書·谥法篇》雲:“息政外交曰&lsquo攜&rsquo。
”謂之“外交”,則攜王豈非叔帶之流;攜王之立,殆亦托庇于戎人乎? [128]語見《論語·八佾篇》。
[129]《詩·小雅·大東》:“東人之子,職勞不來;西人之子,粲粲衣服。
”鄭箋:“職,主也。
東人勞苦而不見謂勤,京師人衣服鮮潔而逸預,言王政偏甚也。
”《毛詩序》:“《大東》,刺亂也;東國困于役而傷于财,譚大夫作是詩以告病焉。
”是可見周人榨取東方人之甚。
《十月之交》:“四方有羨,我獨居憂。
”鄭箋:“四方之人盡有饒餘,我獨居此而憂。
”此時周室蓋尚富裕也。
[130]《孟子·滕文公》:“周公相武王,誅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驅飛廉于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
”崔述雲:“案:伐纣為武王時事,伐奄為成王時事,經傳皆有明文,而此數語未有确據,無由決其時世。
竊意滅國至五十之多,必非一時之事。
疑此數語皆兼武、成兩世言之。
” [131]語見《大雅·江漢》。
[132]見《左傳》昭公四年。
[133]參看第四章及考證。
[134]同上。
[135]參看蒙文通先生《中國古代民族移徙考》,《禹貢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
”近時唐蘭亦主此說,并雲:“周初無鐘,本銘字體亦不甚古,疑是厲王時器,厲王名胡,胡音亦近轉。
”(據來簡)今案:孫、唐二氏說均有至理,而尤以唐說為進步:蓋孫解在谥法舊說未破以前,唐說在谥法舊說既破以後,更有确可成為問題之三證也。
惟本銘乃有韻律之文,如“邵”字解為動詞,則“來逆邵”三動詞相疊,此下單系一“王”字,音節欠諧,“邵”下必當安一字,如“乃”如“周”之類,方能和協。
以文字言,字體雖不及《盂鼎》等之雄厚,然較之恭懿時器文之散漫,已有雲泥之感。
而如南字作,百字作,除畫有粗細而外,與《大盂鼎》文全同。
又如首語“王肇?眚文、武,堇瞗疆土”,與《大盂鼎》“我其先王,受民受瞗土”,辭例亦無二緻。
再以器制言,周鐘乃由殷铎演化而成,殷铎有柄,執而鳴之,周鐘則倒懸,然備斡旋之甬,實铎柄之孑遺也。
本器乃有甬,枚長,銑侈,于上剜。
文在甬斡上為饕餮,在篆上為兩首之譑與武英殿《史簋》之腹紋作饕餮,緣帶及足帶之作兩首譑形者相同;凡此均不失為古鐘之典型。
周初雖未見有鐘,然周鐘必有其原時,以此當之或不無突兀之感,恐前此者尚有之,尚待發掘耳。
[85]《國語·周語》:“穆王将征犬戎,&hellip&hellip遂征之,得四白狼四白鹿以歸。
”《後漢書·西羌傳》雲:“王乃西征犬戎,獲其五王,王遂遷戎于太原。
”其說當出古本《竹書紀年》。
[86]《史記·秦本紀》:“造父以善禦幸于周缪王,得骥溫骊骅骝耳之驷,西巡狩,樂而忘歸。
徐偃王作亂,造父為缪王禦,長驅歸周,一日千裡以救亂。
”《趙世家》:“缪王使造父禦,西巡狩,見西王母,樂之忘歸,而徐偃王反,缪王日馳千裡馬,攻徐偃王,大破之。
” [87]韓非子·五蠹篇》:“徐偃王處漢東,地方五百裡,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
荊文王恐其害己也,舉兵伐徐,遂滅之。
”《淮南子·人間篇》說略同,“荊文王”作“楚莊王”。
《後漢書·東夷傳》則作:“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宗周,西至河上。
穆王畏其方熾,乃分東方諸侯,命徐偃王主之。
&hellip&hellip穆王後得骥之乘,乃使造父禦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
于是楚文王大舉兵而滅之。
” [88]《史記正義》引谯周雲:“徐偃王與楚文王同時,去周穆王遠矣。
且王者行有周衛,豈聞亂而獨長驅,日行千裡乎?”崔述雲:“前乎穆王者,有魯公之《費誓》,曰:徂茲淮夷、徐戎并興。
後乎穆王者,有宣王之《常武》,曰:震驚徐方,徐方來庭。
則是徐本戎也,與淮夷相倚為邊患,叛服無常,其來久矣。
非能行仁義以服諸侯,亦非因穆王遠遊而始為亂也。
且楚文王立于周莊王之八年,上距共和之初已一百五十餘年;自穆王至是不下三百年,而安能與之共伐徐乎?”錢賓四先生雲:“謂荊文王伐徐者,韓非也;謂楚莊者,淮南也;謂周缪王者,《史記·秦本紀》也;混《韓子》、《史記》為一談者,《後漢書·東夷傳》也。
缪王之事不載于《周紀》,而見諸《秦本紀》,此自秦人稱其祖造父,欲神其技,大其功,因附會于偃王之事。
《趙世家》又載缪王使造父禦,西巡狩,見西王母:此本以著異聞,非以為信史,故滅之于《周紀》,而存之于兩《家》,史公之意,至慎至顯也!至楚文王時,考之《春秋傳》及《楚世家》,均無徐偃王事,此韓說之妄,然稱徐偃王以仁義滅國:則三說皆同。
餘疑徐偃王即宋王偃,其見滅時惟淮南楚莊王之說得之。
宋稱徐者,戰國時宋都蓋遷彭城。
《韓世家》:&lsquo文侯二年伐宋,到彭城,執宋君。
&rsquo年表亦載此語。
其時宋當休公世,蓋已遷彭城而史阙不載。
&hellip&hellip故宋亦稱徐,即指新都彭城而言,如韓稱鄭,魏稱梁是也(彭城晉立徐州,至今猶稱。
淮夷、徐戎素屬商,故商、宋亦得徐稱也)。
&hellip&hellip《韓非·五蠹》稱徐偃王處漢東,疑淮東字訛,淮東即淮北也。
《後漢·東夷傳》稱偃王處潢池東,《水經·濟水篇》有黃水、黃溝,其東為沛,秦之泗水郡,劉備徐州治此。
又南為彭城,東為武原徐山,此即偃王之國矣。
雲其地方五百裡者,《宋策》墨子說楚,亦言宋方五百裡也。
偃王者,疑乃&lsquo王偃&rsquo之倒,考谥法無&lsquo偃&rsquo。
《秦本紀集解》引《屍子》曰:&lsquo徐偃王有筋而無骨,骃謂号偃由此。
&rsquo此語無稽,而可以證&lsquo偃&rsquo之非谥。
《志疑》雲:&lsquo偃身死國亡,未必有谥。
然《國策》、《墨子》、《呂覽》、《新序》諸書俱以偃谥康王,而《荀子·王霸篇》稱為宋獻。
楊絫注曰:國滅之後,其臣子各私為谥,故不同。
&rsquo則是王偃谥康谥獻,本非通行于當時,故野人小民遂乃倒王之名以為稱。
《莊子·列禦寇》:&lsquo曹商為宋王使秦。
&rsquo《釋文》:&lsquo司馬雲:偃王也。
&rsquo則王偃後人固亦稱之&lsquo偃王&rsquo矣。
謂其見滅惟《淮南》楚莊王之時得之者,楚兩莊王,一在春秋時,一在戰國時,頃襄王又稱莊王,《六國表》宋滅當楚頃襄十二年,故《淮南》以為莊王也。
宋亡于齊,其後楚得其淮北徐地。
當時盛毀之者拟之桀纣,蓋出諸列國之君卿,而宋之小民,則日道仁義不能忘。
凡今先秦書記宋偃之不道者,皆本列國史記,而宋以國亡無史,其仁義之設施,已不足自傳于後世。
惟野民小人之所稱譽,謂徐偃王行仁義而亡國者,其流傳失真,乃誤以為春秋之徐,或乃以謂在楚文王時,或乃以為當周缪王之世,傳者弗深考,乃不知其即宋王偃矣。
古事流傳,其漫迤流衍如此者多,不足怪也。
”(《先秦諸子系年考辨》卷三)案:錢說近是!《孟子·滕文公篇》雲:“萬章問曰:&lsquo宋,小國也,今将行王政,齊、楚惡而伐之,則如之何?&rsquo”朱熹《集注》:“宋王偃嘗滅滕伐薛,敗齊、楚、魏之兵,欲霸天下,疑即此時也。
”則王偃實有“行王政”之事,所謂“行仁義,割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國”,确有為宋王偃事傳訛之可能也。
[89]見《左傳》昭公四年。
[90]《左傳》昭公十二年:“昔穆王欲肆其心,周行天下,将皆必有車轍馬迹焉,祭公謀父作《祈招》之詩,以止王心。
王是以獲沒于祗宮。
” [91]見《國語·齊語》及《管子·小匡篇》。
[92]見《周本紀》。
[93]《史記·周本紀》:“懿王之時,王室遂衰。
”《漢書·匈奴傳》:“懿王時王室遂衰,戎狄交侵,暴虐中國,中國被其苦。
” [94][]《史記集解》:“宋忠曰:懿王自鎬徙都犬丘一,曰廢丘,今槐裡是也。
”《漢書·地理志》:“左扶風槐裡,周曰犬丘,懿王都之。
秦更名廢丘,高祖三年更名。
” [95][]《史記·秦本紀》:“非子居犬丘,好馬及畜,善養息之,犬丘人言之周孝王,孝王召使主馬于禥渭之間,馬大蕃息。
孝王欲以為大駱适嗣。
申侯之女為大駱妻,生子成,為适。
申侯乃言孝王曰:&lsquo昔我先郦山之女為戎胥軒妻,生中贑,以親故歸周,保西垂,西垂以其故和睦。
今我複與大駱妻,生适子成;申駱重婚,西戎皆服,所以為王,王其圖之。
&rsquo于是孝王曰:&lsquo昔柏(伯)翳為舜主畜,畜多息,故有土,賜姓嬴,今其後世亦為朕息馬,朕其分土為附庸,邑之秦,使複續嬴氏祀,号曰秦嬴。
&rsquo亦不廢申侯之女子為駱适者,以和西戎。
” [96]《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夷王,王愆于厥身,諸侯莫不并走其望,以祈王身。
”杜注:“愆,惡疾也。
”《史記正義》引《竹書紀年》:“(夷王)三年。
緻諸侯,翦齊哀公昴。
”《太平禦覽》八十四引《紀年》作:“王緻諸侯,烹齊哀公于鼎。
”又《後漢書·西羌傳》雲:“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率六師伐太原之戎,至于俞泉,獲馬千匹。
”《注》:“見《竹書紀年》。
”是夷王時周勢雖較衰,仍能威服諸侯及征伐戎狄也。
[97]《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至于厲王,王心戾虐,萬民弗忍,居王于彘。
”《國語·周語》:“厲王說榮夷公,芮良夫曰:&lsquo王室其将卑乎?夫榮公好專利而不知大難。
&hellip&hellip今王學專利,其可乎?&hellip&hellip&rsquo既榮公為卿士,諸侯不享,王流于彘。
”“厲王虐,國人謗王,邵公告曰:&lsquo民不堪命矣。
&rsquo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
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hellip&hellip三年,乃流王于彘。
”《史記·周本紀》:“厲王即位三十年,好利,近榮夷公。
&hellip&hellip卒以榮公為卿士,用事。
王行暴虐侈傲,國人謗王。
召公谏曰:&lsquo民不堪命矣。
&rsquo王怒,得衛巫,使監謗者,以告,則殺之,其謗鮮矣,諸侯不朝。
三十四年,王益嚴,國人莫敢言,道路以目。
&hellip&hellip三年,乃相與畔襲厲王,厲王出奔于彘。
” [98]《史記·周本紀》:“召公,周公二相行政,号曰&lsquo共和&rsquo。
”《正義》引韋昭雲:“彘之亂,公卿相與和而修政事,号曰&lsquo共和&rsquo也。
” [99]《史記索隐》引《汲冢紀年》:“共伯和幹王位。
”釋之雲:“共,國;伯爵;和,其名;幹,篡也。
言共伯攝王政,故雲幹王位也。
”《正義》引《魯連子》:“衛州共城縣,本周共伯之國也。
共伯名和,好行仁義,諸侯賢之。
周厲王無道,國人作難,王奔于彘,諸侯奉和以行天子事,号曰&lsquo共和元年&rsquo。
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共伯使諸侯奉王子靖為宣王,而共伯複歸國于衛也。
”《呂氏春秋·慎人篇》:“古之得道者,窮亦樂,達亦樂,所樂非窮達也。
道得于此,則窮達一也;為寒暑風雨之序矣。
故許由虞乎颍陽,而共伯得乎共首。
”《開春論》:“共伯和修其行,好賢仁,而海内皆以來為稽矣。
周厲之難,天子曠絕,而天下皆來謂矣。
”《莊子·讓王篇》:“故許由娛于颍陽,而共伯得乎共首。
”《太平禦覽》八百九十七引《史記》:“共和十四年,大旱,火焚其屋。
伯和篡位立。
秋,又大旱。
其年周厲王死,宣王立。
” [100]第一說不見于較古之書,疑出史公想象。
梁玉繩雲:“周、召本王朝卿士,傥果攝天子之事,不可言釋位;别立名稱若後世之年号,古亦無此法;故顔師古以史公之說為無據也。
”(《史記志疑》卷三)第二說疑窦亦甚多。
崔述雲:“人君在外,大臣代之出政,常也。
襄公之執,子魚攝宋;昭公之奔,季孫攝魯。
厲王既出,周、召共攝周政事,固當然不足異也。
若以諸侯而行天子之事,則天下之大變也。
《傳》曰:&lsquo幹王之位,禍孰大焉!&rsquo又曰:&lsquo周德雖衰,天命未改。
&rsquo共伯果賢諸侯,讵應如是?春秋至闵、僖以後,天下之不知有王久矣,然齊桓、晉文猶藉天子之命以服諸侯,不敢公然攝天子事也。
況西周之世烏得有此事?且夫召穆公,周之賢相也。
能谏厲王之虐,能佐宣王以興,夫豈不能代理天下事,而諸侯必别宗一共伯和乎?齊桓、晉文之霸,傳記之紀述稱論者,指不勝屈,況攝天子之事,尤為震動天下,而經傳反泯然無一語稱之,亦無是理也。
”(《豐鎬考信錄》卷七)案:《史記正義》雲:“共伯(指衛共伯)不得立,而和立為武公;武公之立在共伯卒後,年歲又不相當;《年表》亦同;明《紀年》及《魯連子》非也。
”蓋張守節疑共伯和即衛武公,其故以《衛世家》雲:“矨侯卒,太子共伯馀立為君。
共伯弟和有寵于矨侯,多予之賂。
和以其賂賂士,以襲攻共伯于墓上。
共伯入矨侯羨自殺。
衛人因葬之矨侯旁,谥曰&lsquo共伯’而立和為衛侯,是為武公。
”衛武公之兄曰“共伯”,而武公名“和”,适合“共伯和”之稱,故張氏以為“共伯和”即指衛武公。
然難解者為年代問題:衛武公之立,據《史記》在宣王時,厲王時和尚為衛庶子,安得有“幹王位”之事?惟考《毛詩序》雲:“《抑》,衛武公刺厲王,亦以自警也。
”則武公之立或當厲王之世,可以有攝行王政之事矣。
崔述亦雲:“《大雅》篇次無颠倒者,而《抑》在《桑柔》、《雲漢》之前,故《序》以為厲王時詩。
若武公于厲王時已為諸侯,則非立于宣王之世;而犬戎之亂,不當武公世矣;恐《史記》有誤也!觀《史記》于齊威、宣二王,皆移前數十年,則此年世甯可深信。
”(同上卷八)考《毛詩序》又雲:“《柏舟》共姜自誓也。
衛世子共伯蚤死,其妻守義,父母欲奪而嫁之,誓而弗許,故作是詩以絕之。
”《柏舟》雖未必為共姜之詩,然衛世子共伯蚤死之說,理或可信。
胡承珙雲:“若雲(武公)立于宣王十五年,則武公即位年已四十,共伯更長于武公,共姜應老,父母何為欲嫁之?則史遷所謂僖公之卒,武公之立,其年皆不足據。
蓋共伯早喪在僖侯卒之前,而武公以英年嗣位,當厲王之世,恐忠言不足信,故托為父兄師傅訓己之辭。
&hellip&hellip此雖與《箋》有異同,然于經義似較協也。
”(《毛詩後箋》)又衛共伯之“共”實亦國名而非谥,春秋時鄭有共叔段,“共叔”猶“共伯”也。
古共國在今河南輝縣,衛初都朝歌,在今淇縣,蓋鄰邑耳。
故太叔奔共,其子公孫滑遂奔衛也。
衛君之稱“共伯”,猶晉君之稱“鄂侯”,周王之稱“汾王”,以所處之地名。
衛本諸侯之長,稱伯,《毛詩序》雲:“《旄丘》,責衛伯也。
”周公封康叔于衛,本為牧伯,故《康诰》稱“孟侯”,亦猶言諸侯之長耳。
《史記·衛世家》自頃侯以前六世皆稱“伯”,惟雲:“頃侯賂周夷王,夷王命衛為侯。
”則以“伯”為伯爵之“伯”,似誤!《魯連子》明雲“共伯複歸國于衛”,可見“共伯”即“衛伯”也。
衛武公本西周末期之顯諸侯,又為東方諸侯之伯,而較齊、魯諸國為近于王室,入為王官與問王政,本極可能之事也。
謂為“幹位”,或傳聞之過耳。
共伯和為賢君,衛武公亦為賢君,其國與爵與名又相同,似非偶然之事。
惟确證尚少,姑備一說,不敢以入正文也。
(又《師銘》有白〔伯〕騄父,郭沫若《兩周金文辭大系考釋》以為即共伯和,其說無甚确據。
) [101]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102]《國語·周語》:“彘之亂,宣王在邵公之宮,國人圍之。
邵公曰:&lsquo昔吾驟谏王,王不從,是以及此難,今殺王子,王其以我為怼而怒乎?夫事君者,險而不怼,怨而不怒,況事王乎?&rsquo乃以其子代宣王,宣王長而立之。
”《史記·周本紀》:“共和十四年,厲王死于彘,太子靜長于召公家,二相乃共立之為王,是為宣王。
” [103]《史記·楚世家》:“熊渠生子三人。
當周夷王之時,王室微,諸侯或不朝,相伐。
熊渠甚得江、漢間民和,乃興兵伐庸、楊粵,至于鄂。
熊渠曰:&lsquo我蠻夷也,不與中國之号谥。
&rsquo乃立其長子康為句亶王,中子紅為鄂王,少子執疵為越章王,皆在江上楚蠻之地。
及周厲王之時,暴虐,熊渠畏其伐楚亦去其王。
” [104]《國語·周語》:“宣王即位,不籍千畝。
虢文公谏曰:&lsquo不可&hellip&hellip&rsquo王不聽。
”《史記集解》:“瓒曰:&lsquo籍,蹈籍也。
&rsquo按宣王不修親耕之禮也。
” [105]《墨子·明鬼下》:“周宣王殺其臣杜伯而不辜。
” [106]《國語·周語》:“魯武公以括(長子)與戲(少子)見王,王立戲。
樊仲山父谏曰:&lsquo不可立也&hellip&hellip&rsquo王卒立之。
魯侯歸而卒,及魯人殺懿公(戲)而立伯禦(括子)。
三十二年,春,宣王伐魯,立孝公,諸侯從是而不睦。
” [107][]《周語》:“太子晉谏曰:&hellip&hellip&lsquo自我先王厲、宣、幽、平而貪天禍,至于今未弭。
&rsquo” [108][]《毛詩序》:“《采薇》遣戍役也。
文王之時,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狁之難,以天子之命命将率,遣戎役,以守衛中國,故歌《采薇》以遣之,《出車》以勞還,《禞杜》以勤歸也。
”是以《采薇》、《出車》等為文王時詩也。
《史記》以《出車》、《六月》為周襄王時作。
《漢書》以《采薇》為刺懿王詩,《出車》、《六月》為美宣王詩。
《毛詩序》:“《六月》,宣王北伐也。
”“《采芑》,宣王南征也。
”“《江漢》,尹吉甫美宣王也,能興衰撥亂,命召公平淮夷。
”“《常武》,召穆公美宣王也;有常德以立武事,因以為戒然。
”崔述雲:“經傳記文王之臣多矣,未有稱南仲者;而《常武》宣王之時詩有南仲。
太王時有獯鬻,文王時有昆夷,未有稱狁者;而《六月》、《采芑》宣王時詩,稱狁。
然則此(《出車》)當為宣王時詩,非文王時詩矣。
不特此也,《六月》稱&lsquo侵鎬及方&rsquo,此詩稱&lsquo往城于方&rsquo,其地同。
《六月》稱&lsquo六月栖栖,戎車既饬&rsquo,此詩稱&lsquo昔我往矣,黍稷方華&rsquo,其時又同。
然則此二詩乃一時之事,其文正相表裡。
蓋因鎬、方皆為狁所侵,故分道以伐之。
吉甫經略鎬,而南仲經略方耳。
故《漢書》以《出車》、《六月》同為宣王時詩,《古今人表》,宣王時有南仲,而文王時無之。
而馬融上書亦稱狁侵鎬及方,宣王立中興之功,是以南仲赫赫,列在周詩。
然則是齊、魯、韓三家皆以此為宣王詩矣。
”(《豐鎬考信錄》卷七)案:《采薇》、《出車》、《六月》、《采芑》、《江漢》、《常武》諸篇,事皆相應,其為一時之詩,可以無疑。
惟徑以為宣王時作,尚有可疑耳。
餘别有辨。
[109]《史記·秦本紀》:“周宣王即位,乃以秦仲為大夫,誅西戎。
西戎殺秦仲。
秦仲立二十三年死于戎,有子五人:其長者曰莊公。
周宣王乃召莊公昆弟五人,與兵七千人,使伐西戎,破之。
” [110]《國語·周語》:“(宣王)三十九年,戰于千畝,王師敗績于姜氏之戎。
”案:《後漢書·西羌傳》引《竹書紀年》:“王征申戎,破之。
”申國姜姓,申戎殆即姜氏之戎,是姜戎亦嘗為周人所勝也。
[111]均見《後漢書·西羌傳》引《竹書紀年》。
[112]見《國語·周語》。
韋注:“喪,亡也,敗于姜戎氏時所亡也。
南國,江、漢之間也。
”吳曾祺《補正》:“案:汪曰:此喪南國之師事阙。
&hellip&hellip姜戎即西戎也,與江、漢無涉。
” [113]《左傳》昭公二十六年:“諸侯釋位,以間王政,宣王有志,而後效官。
”《史記·周本紀》:“宣王即位,二相輔之,修政,法文、武、成、康之遺風,諸侯複宗周。
”二書所述,已有誇語,蓋“諸侯複宗周”一語,即所謂“宣王中興”之實也。
[114]《詩·小雅·雨無正》:“邦君諸侯,莫肯朝夕。
”《毛詩序》:“《雨無正》,大夫刺幽王也。
”案:此詩有雲:“竁天疾威,弗慮弗圖。
舍彼有罪,既伏其辜。
若此無罪,淪胥以鋪。
周宗既滅,靡所止戾。
&hellip&hellip戎成不退,饑成不遂。
&hellip&hellip謂爾遷于王都,曰予未有室家。
”似東遷時詩。
然“邦君諸侯,莫肯朝夕”,其來有漸,必非一朝一夕故,蓋幽王時已有此情形矣。
[115]見《大雅·召竁》。
《毛詩序》:“《召竁》,凡伯刺幽王大壞也。
” [116][]《後漢書·西羌傳》引《竹書紀年》:“幽王命伯士伐六濟之戎,軍敗,伯士死焉。
”《史記·秦本紀》:“戎圍犬丘世父,世父擊之,為戎人所虜。
歲餘複歸世父。
”崔述雲:“按犬丘之圍即,《傳》所稱&lsquo戎狄畔之&rsquo者。
”(《豐鎬考信錄》卷七) [117][]見《小雅·十月之交》。
《毛詩序》:“《十月之交》,大夫刺幽王也。
” [118]見《大雅·召竁》。
[119]見《大雅·瞻?》。
《毛詩序》:“《瞻?》,凡伯刺幽王大壞也。
” [120]《國語·鄭語》:“今王(幽王)棄高明昭顯,而好讒慝暗昧;惡角犀豐盈,而近頑童窮固。
&hellip&hellip虢石父,讒谄巧從之人也,而立以為卿士。
”《史記·周本紀》:“幽王以虢石父為卿,用事,國人皆怨。
石父為人佞巧善腴好利,王用之。
” [121]見《小雅·十月之交》。
[122]見《大雅·瞻?》。
[123]見《小雅·正月》。
[124]見《國語》、《史記》等書。
[125]崔述雲:“申在周之東南千數百裡,西戎在周西北,相距遼遠,申侯何緣越周而附于戎,&hellip&hellip申與戎相距數千裡,而中隔之以周,申安能啟戎?戎之力果能滅周,亦何藉于申之召乎?申之南,荊也;當宣王時,荊已強盛為患,故封申伯于申,以塞其沖。
周衰,申益微弱,觀《揚水》之篇,申且仰王師以戍之。
當幽王時,申畏荊,自保之不暇,何暇反謀王室?且申何不近附于荊以抗周,而乃遠附于戎也?&hellip&hellip宜臼之于王,父子也;申侯之于王,君臣也。
王逐宜臼,聽之而已,申侯亦不應必欲助其甥,以傾覆王室也!&hellip&hellip晉文侯、衛武公,當日之賢侯也,而鄭武公、秦襄公,亦皆卓卓者;宜臼以子仇父,申侯以臣伐君,卒弑王而滅周,其罪通于天矣。
此數賢侯者當聲大義讨之。
即不然,亦不更立幽王他子,或宣王他子;何故必就無君之申,而共立無父之宜臼哉?西周之亡,《詩》、《書》無言及者,于經無可徵矣。
然《春秋傳》往往及東遷時事,而不言此。
自《周語》述西周事衆矣,而亦未有此。
此君臣父子之大變,動心駭目,不應皆無一言紀之,而反旁見于晉、鄭之《語》,史蘇、史伯追述逆料之言?且所載二人之言,荒謬亦多矣。
&hellip&hellip吾聞以一隅反三隅者,未聞三隅不足以反一隅者。
此言之非實亦明矣。
若之何《史記》遂據追述逆料之語,而記之為實事也?”(《豐鎬考信錄》卷七)案:崔說甚為明辨,惟首段所言略有誤會:申有西東之别,《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雲:“平王奔西申。
”蓋申國本支之在西者。
《後漢書·西羌傳》雲“王征申戎”,當即此西申。
其邑謝之申,則申人之東遷者,固無與于亡周之事也。
西申之國似近骊山,《史記·秦本紀》雲:“申侯乃言孝王曰:&lsquo昔我先骊山之女,為戎胥軒妻。
&rsquo”可證。
《鄭語》雲:“王欲殺太子以成伯服,必求之申;申人弗畀,必伐之;若伐申而缯與西戎會以伐周,周不守矣。
”徵以《周本紀》“遂殺幽王骊山下”之語,則似幽王伐申戎于骊山下,缯與犬戎遂因而斃之也。
[126]見《左傳》昭公二十六年。
[127]昭公二十六年《左傳正義》引《竹書紀年》:“伯盤與幽王俱死于戲。
先是申侯、魯侯及許文公立平王于申;以本太子,故稱&lsquo天王&rsquo。
幽王既死,而虢公翰又立王子馀臣于攜,周二王并立。
二十一年,攜王為晉文侯所殺;以本非适,故稱&lsquo攜王&rsquo。
”案:《國語·晉語》雲:“褒姒&hellip&hellip與虢石甫比。
”虢公翰似即虢石甫,二文相核,知褒姒與攜王及虢石甫蓋一黨也。
又攜王之“攜”疑非地名,《逸周書·谥法篇》雲:“息政外交曰&lsquo攜&rsquo。
”謂之“外交”,則攜王豈非叔帶之流;攜王之立,殆亦托庇于戎人乎? [128]語見《論語·八佾篇》。
[129]《詩·小雅·大東》:“東人之子,職勞不來;西人之子,粲粲衣服。
”鄭箋:“職,主也。
東人勞苦而不見謂勤,京師人衣服鮮潔而逸預,言王政偏甚也。
”《毛詩序》:“《大東》,刺亂也;東國困于役而傷于财,譚大夫作是詩以告病焉。
”是可見周人榨取東方人之甚。
《十月之交》:“四方有羨,我獨居憂。
”鄭箋:“四方之人盡有饒餘,我獨居此而憂。
”此時周室蓋尚富裕也。
[130]《孟子·滕文公》:“周公相武王,誅纣伐奄,三年讨其君,驅飛廉于海隅而戮之,滅國者五十。
”崔述雲:“案:伐纣為武王時事,伐奄為成王時事,經傳皆有明文,而此數語未有确據,無由決其時世。
竊意滅國至五十之多,必非一時之事。
疑此數語皆兼武、成兩世言之。
” [131]語見《大雅·江漢》。
[132]見《左傳》昭公四年。
[133]參看第四章及考證。
[134]同上。
[135]參看蒙文通先生《中國古代民族移徙考》,《禹貢半月刊》第七卷第六、七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