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清之亡及民國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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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十一月十三日,為陽曆1912年1月1日。

    先三日,十七省代表,舉孫文為臨時大總統。

    于是通電全國,改用陽曆;即以是日為中華民國元年元月元日。

     同盟會之成立也,黨員多歸國運動,革命之進行益急。

    其年七月,欽州張得清、廉州劉恩裕起兵,克防城,圍欽州、靈山,以無援而敗。

    孫文謀自廣西、雲南兩道并舉。

    十月三日,遣黨人數十,由越南攻鎮南關,奪炮台三。

    文居越南,為之策應。

    清政府與法交涉,迫文離越南。

    十一月,台兵以無援退越境。

    時黨軍以青天白日旗為國徽,高樹鎮南關山巅。

    既退,清兵将至,一童子年十四,謂國徽不可辱于虜,冒萬險,盤旋登山,卒奉國徽以降。

    明年三月二十九日,革黨之起雲南者占河口,分兵三路,進攻蠻耗、開化、蒙自,黃興居河口督師,亦以無後繼而退。

    是歲十月,湖北兩江陸軍,在安徽太湖會操。

    安徽馬炮營隊官熊成基乘之起義。

    攻安慶,不克,退走桐城、廬州,陸續解散其衆(成基由河南、山東走東三省,明年,以謀刺載濤被執,不屈死)。

    1909年(宣統元年)正月,倪映典運動廣州标兵起事,不克,死之。

    1911年(宣統三年),孫文、黃興謀以四月朔舉事廣州,未及期,事洩,黃興等以三月二十九日攻督署,烈士之死者72人,皆葬于黃花崗。

    黨人之在省外者,走順德,據樂戎墟,攻佛山,不勝而退。

    倪映典之役,水師提督李準,實抗義師。

    是役,李準搜捕黨人尤力,閱數月,黨人陳敬嶽炸傷之。

     是時舉義雖屢不克,而黨人之從事運動者,初不少怠;尤注意于軍隊。

    川漢事起,人心惶惶,革黨乘之,運動湖北陸軍,将以八月十五日舉事。

    旋改期二十五日,十七日事洩,機關多處被破。

    憲兵彭楚藩、劉汝夔、楊宏勝就義。

    十九日,即陽曆10月10日,夜九時,義師遂起,先占火藥局,次撲督署。

    清鄂督瑞澂、統制張彪皆逃。

    衆推黎元洪(時為混成協統)為中華民國軍政府鄂軍都督,湯化龍為民政長。

    二十三、二十四日,連克漢口、漢陽。

    照會各國領事:以前所訂條約,軍政府皆承認其有效。

    各國既得權利,亦一律承認。

    人民财産,在軍政府領域内者,皆盡力保護。

    賠款外債,仍由各省如數攤還。

    惟此後與清政府所立條約,概不承認。

    助清戰事用品,一概沒收。

    有助清者,軍政府即以敵人視之。

    請其轉呈各國政府,恪守局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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