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革新之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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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麗川亡走,被擒殺)。

     當太平軍初起時,外人厭惡清廷殊甚,使能據公理,與立約束,外人之承認,指顧問事耳。

    然太平軍固見不及此,此亦時會為之,未足為太平咎也。

    戊午、庚申兩役,外人所獲權利甚多,乃有助攻太平之議。

    換約後,法使葛羅幹首稱願售船炮,如欲仿造,亦可派匠役前來,并請在海口助剿。

    王大臣等奏聞,不許。

    迨俄人換約,俄使伊格那提也夫亦言願派水兵數百,與清陸軍夾攻,又言明年南漕,有無阻礙未可知,在上海時,有粵商及美商願采台米洋米運京。

    如由伊寄信領事,将來沙船釣船均可裝載,用俄、美旗,即可無事。

    诏江浙督撫及漕督議奏。

    漕督袁甲三、蘇撫薛煥皆言不可聽。

    曾國藩請溫诏答之,而緩其出師之期。

    總署奏亦謂然。

    而謂初與換約,拒絕過甚,又恐轉生叵測,宜設法牢籠,誘以小利。

    法夷貪利最甚,或籌款銷其槍炮船隻,使有利可圖,冀其暱就為用。

    請令曾國藩酌量辦理。

    代運漕米一節,由薛煥招商運津,華夷一體,無須預與該夷會商。

    十一年夏,又據赫德議,請購小火輪,又稱法如必欲代購,亦請援例照許,其後曾否購到無可考,然攻太平軍則未嘗用也(《中西紀事》卷二十)。

     洋務運動創辦的企業一覽表 ▲表示該企業是官督商辦。

     1861年至1894年,清朝政府内的洋務派在全國各地掀起改良運動,主張利用官辦、官督商辦、官商合辦等方式發展新型工業,增強國力,以維護清政府的封建統治。

     是時蘇、松、常、太相繼為太平軍所據。

    蘇撫薛煥駐上海,布政使吳煦及蘇、松、太道楊坊募印度人防守,以美人華爾為将,白齊文副之。

    又欲募呂宋人。

    蘇州王韬獻策,言募洋兵費巨,不如募中國壯勇,用洋人統帶,教練火器,從之。

    于是華爾、白齊文以募勇500守松江,稱常勝軍。

    華爾、白齊文願易服入中國籍,蘇撫以聞,诏賞華爾四品銜,後加至三品,以副将補用。

    白齊文以戰功亦賞四品銜。

    時李鴻章募淮勇于安徽。

    同治元年,上海官紳籌銀18萬兩,雇汽船七,迎之。

    三月杪,畢至,诏授鴻章蘇撫,常勝軍屬焉。

    薛煥為通商大臣,專辦交涉,于是外兵頗助清軍,而饷項亦出滬稅。

    外國水陸隊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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