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篇

關燈
,則多歐人,故其軍隊能戰,聲勢大張,然于英人則相處甚善。

    迨其季年,好酒放恣,國中紛擾,一八三九年,病死。

    其假子嗣位,年僅五歲,政權歸于武人,乃欲劫掠特裡而東出兵矣。

    報聞,哈丁幾大怒,公布對其宣戰,親率兵往,大戰二日,英軍垂敗;會稍振作,敵軍始退,英軍死傷二千餘人,而大總督之傳令兵,頗多喪亡,斯見其惡戰之烈矣。

    既而複有數戰,英軍皆勝,而昔刻之精悍陸軍不能為力矣,報之英國。

    内閣大喜,厚賞其立功之将校;要之,昔刻軍隊固英軍極強之勁敵也。

    英軍乘勢進據那何爾,昔刻人無奈,迫而議和,其條件則償軍費,交出重炮,割讓克什米亞等,且限其步兵二萬,騎兵一萬二千,英遣監督駐于其都。

    英人批評條約而謂其何不即并其地也!哈士丁斯則以其地狹小,不足有為,且當惡戰之後,英軍死亡頗多,而印兵則難于相信也。

    加爾各答政府既得克什米亞,賜之土酋,土酋與以七十五萬磅金,于是近代之克什米亞土邦成立! 位于加爾各答的哈丁幾塑像 一八四八年一月,哈丁幾返英,仕于祖國,改革陸軍,創立軍官學校,升為元帥。

    其繼為大總督者,蘇格蘭之少年貴族,達婁哈昔Dalhousie也,初為印度事務管理局長,勤于政事,頗以才稱,及其東渡,身患疾病,在印八年,未嘗痊愈,其身體雖弱,而精神頗旺;其計劃之成功,身體健康之政治家,或不能過之也。

    其在職之初年,從事于第二昔刻及緬甸戰争,一八四八年,駐于昔刻首都之英監督,處置木裡坦之總督頗嚴,而遣人管其要塞。

    既而使者被殺,木裡坦叛;大總督因欲解決昔刻民族,命大軍前進,昔刻禦之。

    二軍夾河而戰,未有勝負,而死亡者極衆,傳之印度,英國,聞者大驚,蓋人不信昔刻尚能力戰若此也。

    會木裡坦陷,英之重炮隊來援,而昔刻大将則以軍火不足,退于歌甲來得城Gujarat。

    其地近于錢不河,英将認為作戰之時機至矣,追之,次于歌甲來得。

    一八四九年二月二十一日,兩軍會戰,英之炮火猛烈,昔刻不能禦之,大敗而退,英軍盡取其地。

    政府委任官吏治之,其人皆以才能顯于當時,旁加普政府,乃以模範省見稱。

    其長官之政策,則解散軍隊,減少田稅,而使農夫回鄉安耕,又興交通事業,法令則仍其舊,人民稱便,而漸富庶矣。

    緬甸戰争之起,則英人謂其受辱,商業損失;大總督特令使者要求賠償,使者違其訓令,擅捕緬王之船。

    緬人開槍,英船回擊,戰争遂起。

    英軍陷其名城,緬王迫而求和,割讓海岸,于是英國握有孟加拉灣之航權! 達婁哈昔之對土邦,則施其兼并之政策,而采其所謂過産主義;過産主義者,土邦之王無子,養其族人之子為子者,迨其死後,養子不得為君,而公司并其領土,直接治理其民也。

    其主張自法律言之,殊欠平允,蓋人老而無子,法律許其養子,承受财産;而乃于王獨持異議何耶?一八三四年,經理嘗禁養子為儲,但其目的則防土邦相結,固難适用于此也。

    一八四八年,政府首并西高止山之小邦,公司以其不勞軍隊而拓領土,深贊許之;于是乎達婁哈昔進行益力,其所兼并者頗多。

    其尤越于常軌者,則并澳得也。

    其理由則謂其政府腐敗,人民困苦;大總
0.04517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