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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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刻蘭之初政|阿富汗之役|英取信德|昔刻戰争|達婁哈昔之侵略政策|印度之叛亂|一八五八年英王直接統治印度
初,辦鐵刻辭職,适保守黨執政,公司經理拟推其黨員繼之;無何,自由黨組閣,否認前議,而另委安刻蘭Anckland。
安刻蘭為自由黨員;其為人也,無堅決之主張,往往為他人所利用;其得東渡者,非其才能昭著于時,而因其黨友相助也;印度政治始牽入于英國政黨争權之穢史。
一八三六年,新大總督抵印,初遵前定之計劃,提倡實業,振興教育,改訂政府津貼勤讀學生之費,不限于教授英文之大學,宗教則實行經理之命,取消進香聖地之稅,而停止官吏管理寺院之财産,又為灌溉之利,興工開河,人民稱便。
會一八三七至一八三八年,北印度大旱,農民無食,政府雖出款救濟,而其死者至少之數,約八十萬人,此其内政之大略也。
苟其繼續進行,不受英國内閣及其顧問之慫恿,而侵犯西北鄰國,則人民将必深受其賜。
其對土邦也,則維持現狀;其謀叛英者,即廢其王而另立其族人代之。
安刻蘭之侵略西北者,受命于英之外相泊米斯坦Palmerston,以防俄也。
俄自彼得大帝以來,蠶食中亞細亞,土耳其斯坦,不遺餘力,英人患其勢力及于印度。
至是,俄遣使入波斯、阿富汗,而欲與其王相結。
泊米斯坦聞之,大懼,有說其用詳大地圖,而證阿富汗與英屬印度無直接關系者,外相弗聽;蓋就地理言之,英屬印度,與阿富汗邊界之間,中隔旁加普、信德等地,而泊米斯坦之防俄,實過慮也。
安刻蘭既奉命後,經營西北,其地之酋長頗衆,歐人統稱之曰阿富汗。
初,介不婁内亂,其王逃入印度;既而酋長铎斯德DostMuhammadKhan自立稱王。
一八二七年,安刻蘭遣使谒王,其使命雖謂締結商約,而實讨論政治問題也。
铎斯德請英許其攻取白沙瓦,英使以昔刻王蘭結德信RanjitSingh統治其城,弗應;铎斯德轉而親俄。
使者歸印,明年七月,大總督與蘭結德信及介不婁前王訂成三角同盟。
其目的,則恢複前王之位于介不婁也。
安刻蘭聽其顧問之說,遣孟加拉,孟買二軍往攻介不婁地;其王固未擾及英之疆邑也。
孟買軍隊登輪而往,乃為軍事便利之計,公然違背條約,破壞信德之主權,而自其港登岸。
先是,信德三分其國,内有三王;一八〇九年,公司與之締約,借以維持永久之和平,一八三二年,又訂新約,載明互相尊重領土之獨立,并許不得于印得斯河,運輸軍需。
至是,英軍入其國中,其王迫而簽字于其所謂條約之上,而自取消獨立,歲出重金以養公司之軍隊,并認公司所鑄之盧比為通行合法之貨币。
無何,英軍前往堪得哈。
途中逾越山道,備受困苦,且又無水,橐駝死者,數約二萬,軍中頗有怨言,會陷介不婁之名城。
铎斯德大懼,出都北逃;英軍入都,前王歸國複位,俄而铎斯德亦降。
安刻蘭遣将留兵戍之;其将惛庸無能,而英人信其無事矣,攜其妻子而往,長官互相争權,軍隊則住于無險可守之平原,時适阿富汗之土酋,群起反英。
一八四一年,英軍有絕糧之虞,大将遷延不退,而大雪深積。
明年正月,英軍四千五百人,及其家屬一萬二千
安刻蘭為自由黨員;其為人也,無堅決之主張,往往為他人所利用;其得東渡者,非其才能昭著于時,而因其黨友相助也;印度政治始牽入于英國政黨争權之穢史。
一八三六年,新大總督抵印,初遵前定之計劃,提倡實業,振興教育,改訂政府津貼勤讀學生之費,不限于教授英文之大學,宗教則實行經理之命,取消進香聖地之稅,而停止官吏管理寺院之财産,又為灌溉之利,興工開河,人民稱便。
會一八三七至一八三八年,北印度大旱,農民無食,政府雖出款救濟,而其死者至少之數,約八十萬人,此其内政之大略也。
苟其繼續進行,不受英國内閣及其顧問之慫恿,而侵犯西北鄰國,則人民将必深受其賜。
其對土邦也,則維持現狀;其謀叛英者,即廢其王而另立其族人代之。
安刻蘭之侵略西北者,受命于英之外相泊米斯坦Palmerston,以防俄也。
俄自彼得大帝以來,蠶食中亞細亞,土耳其斯坦,不遺餘力,英人患其勢力及于印度。
至是,俄遣使入波斯、阿富汗,而欲與其王相結。
泊米斯坦聞之,大懼,有說其用詳大地圖,而證阿富汗與英屬印度無直接關系者,外相弗聽;蓋就地理言之,英屬印度,與阿富汗邊界之間,中隔旁加普、信德等地,而泊米斯坦之防俄,實過慮也。
安刻蘭既奉命後,經營西北,其地之酋長頗衆,歐人統稱之曰阿富汗。
初,介不婁内亂,其王逃入印度;既而酋長铎斯德DostMuhammadKhan自立稱王。
一八二七年,安刻蘭遣使谒王,其使命雖謂締結商約,而實讨論政治問題也。
铎斯德請英許其攻取白沙瓦,英使以昔刻王蘭結德信RanjitSingh統治其城,弗應;铎斯德轉而親俄。
使者歸印,明年七月,大總督與蘭結德信及介不婁前王訂成三角同盟。
其目的,則恢複前王之位于介不婁也。
安刻蘭聽其顧問之說,遣孟加拉,孟買二軍往攻介不婁地;其王固未擾及英之疆邑也。
孟買軍隊登輪而往,乃為軍事便利之計,公然違背條約,破壞信德之主權,而自其港登岸。
先是,信德三分其國,内有三王;一八〇九年,公司與之締約,借以維持永久之和平,一八三二年,又訂新約,載明互相尊重領土之獨立,并許不得于印得斯河,運輸軍需。
至是,英軍入其國中,其王迫而簽字于其所謂條約之上,而自取消獨立,歲出重金以養公司之軍隊,并認公司所鑄之盧比為通行合法之貨币。
無何,英軍前往堪得哈。
途中逾越山道,備受困苦,且又無水,橐駝死者,數約二萬,軍中頗有怨言,會陷介不婁之名城。
铎斯德大懼,出都北逃;英軍入都,前王歸國複位,俄而铎斯德亦降。
安刻蘭遣将留兵戍之;其将惛庸無能,而英人信其無事矣,攜其妻子而往,長官互相争權,軍隊則住于無險可守之平原,時适阿富汗之土酋,群起反英。
一八四一年,英軍有絕糧之虞,大将遷延不退,而大雪深積。
明年正月,英軍四千五百人,及其家屬一萬二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