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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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政策|明多之内政外功|一八一三年之法令|勞頓·哈士丁斯之重要戰争&mdash&mdash尼泊爾、聘得那及麻剌賽|一八一八年英并印度 方政府公司之不慊于威乃斯來也,首相辟德,商于前大總督考瓦立斯,請其出任巨艱。

    考瓦立斯許而從之;其贊之者,指為印度之救星,一八〇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抵印,在職不足三月而死。

    其采行之政策,本于和平之旨;蓋英國輿論不滿于武力欺壓小國,而擴張領土也。

    考瓦立斯于此環境之中,力求避免戰禍,常不惜其代價之重大焉。

    威乃斯來先奪信的那之要塞名城,考瓦立斯歸其領土,與之議和,任其幹涉剌日不得拿之小國,而不問。

    俄而信的那酋許人拘囚加爾各答政府所委之監督,而奪其财物;大總督聞之,初欲嚴辭責之,繼念其所争者,則虛榮耳,且礙麻剌賽交涉之進行,乃止。

    其求和平之苦心,不免招人非難;斯密斯謂其将死之先,身撄疾病,而失知覺;吾人殊難武斷其政策,而受疾病之影響也。

     考瓦立斯死後,政務委員巴魯GeorgeBorlow攝理其職,巴魯初以能吏見稱,迨其統治印度,采行維持現狀之政策。

    英人謂前強迫麻剌賽次相讓步之條約,殊欠公平,提議廢之,巴魯不可。

    賴散之王,罷其大臣,而欲叛英;巴魯诘之,乃止。

    其對土邦之戰争,則守局外之中立,且許麻剌賽人不助其叛之者。

    當此之時,何刻酋長數敗于英,而率其餘兵奔逃,巴魯力主和議,許酋有其固有之領土,而報複其仇。

    由是境内安甯,外無戰争,經費大省;而巴魯又善于理财,運輸貨物,售于倫敦,獲利頗豐,于是府庫充實。

    其他重要之史迹,則外羅Vellore兵叛也。

    外羅地在德幹南部,屬于麻打拉薩;會其總督辦鐵刻WilliamBentinek與将軍會銜令兵改圍頭巾,定其理須之式,而禁其額有宗教派别之符号。

    印人之宗教觀念極強,而習于回教徒之故智,深患英人一旦強其改奉宗教,且其心目之中,所謂基督徒者,專指戴帽、食肉、飲酒,而非純潔生活之人也。

    及聞令下,軍士大怒,蠢蠢然欲動矣。

    時跌波家族奉命移居于此,其從之而往者極衆。

    從者煽助其勢,印兵遂于一八〇六年七月十日叛亂,殺英人百餘。

    變聞,令軍往讨,誅殺頗衆,狀至慘酷。

    政府偵查跌波家族煽助亂兵之證,而不可得,乃徙之于加爾各答,公司經理聞知其事,撤歸總督将軍二人。

     明多,1806&mdash1813年擔任印度總督 方外羅兵變之定也,新大總督明多Minto,适抵麻打拉薩。

    明多初為文學家泊克之至友,謀控法官應派不成,嘗助泊克上控瓦仁·哈士丁斯,其後以功進爵貴族,而為印度事務管理局長。

    迨考瓦立斯病死,明多贊同公司經理之意,而主實授巴魯大總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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