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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傀儡,而博取權利也。
其作俑于印度者則英人也。
其後二國總督,公然出兵相攻;柳泊雷之進行,幾将成功,一七五一年,為其勢力極盛之時。
俄而英人克雷武R.Clive拒抗法軍,法始敗挫。
斯役也,英法總督,未得政府之訓令而私相戰。
事聞,二國大驚,召集會議;法遂招回柳泊雷,而英無強敵矣。
柳泊雷之失敗而歸也,由于戰敗,而亦有自取之咎焉。
其府庫空匮,商業不甚發達,而置之不問;法人固不願出其重資以徼幸于一勝也。
其報告政府也,鋪張功績,而未言其失敗。
法人聞其敗績于英,遂大疑之;且其進行之政策,公司之董事,猶不之知;及緻報告書于董事會,書至,而其招歸之命已出。
一七五六年,歐洲七年戰争SevenYear'sWar爆發,法遣能将遠來印度,謀奪英之海港;将與海軍不協,總督又不之助,進攻麻打拉薩,不克。
英軍追戰,敗之,圍攻旁的治裡,一七六一年,陷之;英人毀其要塞,而徙其居民,法于印度之勢大挫。
其失敗者,蓋東方之商業遠不如英,而其将才,又非克雷武等之比;英之海軍力強,而其政府又贊助東方屬地之發展,且自一七五七年而後,英有孟加拉之加入,供其軍費。
吾人于此當述英取孟加拉之始末。
歐洲七年戰争場景圖 初,英人貿易于孟加拉者,嘗對蒙古兒帝國宣戰;而為其所逐,既而複至,經營加爾各答,其勢日盛。
迨蒙古兒帝國益衰,各省長官,不受朝廷之命,而自獨立。
會孟加拉亂,叛将殺其總督而自代之,乃辇金于特裡以求朝廷之任命。
及委任令下,而又獨立如故。
總督頗能愛民,境内稱治,唯嘗敗于麻剌賽,而割地納款以和耳。
逮其年老,命孫嗣位,其孫上尊稱曰日光Sirajud-daula。
日光不理政事,貪财無餍,欲奪某印人之财;其人逃之加爾各答,索之,英人弗與。
日光大怒,又聞歐洲七年戰争,乃欲連法以逐英商,而可盡有其财産,一七五六年六月,令兵進攻加爾各答。
守兵力單,拒戰敗降;日光部将囚其一百四十六人于小室中,空氣不潔,又值氣候炎熱之時,明晨視之,其有生氣者,二十三人而已,有加爾各答黑穴慘劇之稱。
俄而克雷武等,率兵來援,戰敗孟加拉兵,而另立王,英人遂握孟加拉之實權(其事詳于下篇)。
綜觀蒙古帝國之衰弱時代,内則印人憤怒,昔刻信徒,因而畔亂,麻剌賽因之稱雄。
其終也,境内雲擾,各省自主,賦稅奇重,人民流離。
外則波人自西北侵入,劫掠财物,英法二國,争長于南。
一七六一年,麻剌賽之大軍,敗績于回人,于是印人恢複之勢大挫。
同年,法敗于英,而喪其根據之地。
英已伸其勢力于孟加拉。
其東印度公司之勢,遂不可侮,而蒙古兒帝國不可為矣。
其衰弱者,蓋由于專制政府之弱點,而恃君主一人之賢否也。
人民無愛戴之心,視其存亡,若不相關,況以宗教問題,而撄其怒耶!其皇室又無立儲之法,乃使骨肉殘殺,而王自奧蘭介泊而後,類皆昏愚無知,群小專權。
大臣則于承平之時,專事奢侈,且其軍隊不可一用也!
其作俑于印度者則英人也。
其後二國總督,公然出兵相攻;柳泊雷之進行,幾将成功,一七五一年,為其勢力極盛之時。
俄而英人克雷武R.Clive拒抗法軍,法始敗挫。
斯役也,英法總督,未得政府之訓令而私相戰。
事聞,二國大驚,召集會議;法遂招回柳泊雷,而英無強敵矣。
柳泊雷之失敗而歸也,由于戰敗,而亦有自取之咎焉。
其府庫空匮,商業不甚發達,而置之不問;法人固不願出其重資以徼幸于一勝也。
其報告政府也,鋪張功績,而未言其失敗。
法人聞其敗績于英,遂大疑之;且其進行之政策,公司之董事,猶不之知;及緻報告書于董事會,書至,而其招歸之命已出。
一七五六年,歐洲七年戰争SevenYear'sWar爆發,法遣能将遠來印度,謀奪英之海港;将與海軍不協,總督又不之助,進攻麻打拉薩,不克。
英軍追戰,敗之,圍攻旁的治裡,一七六一年,陷之;英人毀其要塞,而徙其居民,法于印度之勢大挫。
其失敗者,蓋東方之商業遠不如英,而其将才,又非克雷武等之比;英之海軍力強,而其政府又贊助東方屬地之發展,且自一七五七年而後,英有孟加拉之加入,供其軍費。
吾人于此當述英取孟加拉之始末。
歐洲七年戰争場景圖 初,英人貿易于孟加拉者,嘗對蒙古兒帝國宣戰;而為其所逐,既而複至,經營加爾各答,其勢日盛。
迨蒙古兒帝國益衰,各省長官,不受朝廷之命,而自獨立。
會孟加拉亂,叛将殺其總督而自代之,乃辇金于特裡以求朝廷之任命。
及委任令下,而又獨立如故。
總督頗能愛民,境内稱治,唯嘗敗于麻剌賽,而割地納款以和耳。
逮其年老,命孫嗣位,其孫上尊稱曰日光Sirajud-daula。
日光不理政事,貪财無餍,欲奪某印人之财;其人逃之加爾各答,索之,英人弗與。
日光大怒,又聞歐洲七年戰争,乃欲連法以逐英商,而可盡有其财産,一七五六年六月,令兵進攻加爾各答。
守兵力單,拒戰敗降;日光部将囚其一百四十六人于小室中,空氣不潔,又值氣候炎熱之時,明晨視之,其有生氣者,二十三人而已,有加爾各答黑穴慘劇之稱。
俄而克雷武等,率兵來援,戰敗孟加拉兵,而另立王,英人遂握孟加拉之實權(其事詳于下篇)。
綜觀蒙古帝國之衰弱時代,内則印人憤怒,昔刻信徒,因而畔亂,麻剌賽因之稱雄。
其終也,境内雲擾,各省自主,賦稅奇重,人民流離。
外則波人自西北侵入,劫掠财物,英法二國,争長于南。
一七六一年,麻剌賽之大軍,敗績于回人,于是印人恢複之勢大挫。
同年,法敗于英,而喪其根據之地。
英已伸其勢力于孟加拉。
其東印度公司之勢,遂不可侮,而蒙古兒帝國不可為矣。
其衰弱者,蓋由于專制政府之弱點,而恃君主一人之賢否也。
人民無愛戴之心,視其存亡,若不相關,況以宗教問題,而撄其怒耶!其皇室又無立儲之法,乃使骨肉殘殺,而王自奧蘭介泊而後,類皆昏愚無知,群小專權。
大臣則于承平之時,專事奢侈,且其軍隊不可一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