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清朝盛世(1644—183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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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年間,翰林院庶吉士徐駿在奏章裡,把“陛下”的“陛”字錯寫成“狴”,雍正見了,馬上把徐駿革職。

    後來又在徐駿的詩集裡找出“清風不識字,何事亂翻書”“明月有情還顧我,清風無意不留人”,于是雍正認為這是存心诽謗,照大不敬律斬立決。

     後來高宗編纂《四庫全書》,在消極方面可說是一個徹底澄清的大文字獄。

    乾隆借纂修《四庫全書》之機向全國征集圖書,貫徹“寓禁于征”的政策,對不利于清朝統治的書籍,分别采取全毀、抽毀和删改的辦法,銷毀和篡改了大批文獻。

     六剛柔并施 專事高壓,不是聰明的政策,所以清朝也用柔和的手段去牢籠漢人。

    文人不忘故國,聖祖康熙于是請他們修《明史》。

    文人好古,聖祖就大規模地搜求遺書,并使他們從事各種編輯的工作。

    一般人不能忘記他們是被外族統治,清室于是向明陵表示敬意,并請明室的後嗣入旗,世襲侯爵。

    為了收買民心,康熙、雍正年間又屢次設法減輕賦稅。

     明末的情形雖是一團糟亂,但張居正推行一條鞭法,最少在理論上曾把田賦丁糧簡單化。

    清代繼續推行這種政策,最後将丁糧完全取消,“聖祖特頒恩诏,自康熙五十年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清朝文獻通考·戶口考一》)。

    後來又逐漸将丁銀攤入田賦征收,廢除了以前的“人頭稅”,所以無地的農民和其他勞動者擺脫了千百年來的丁役負擔;地主的賦稅負擔加重,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或緩和了土地兼并;而少地農民的負擔則相對減輕。

     同時,政府也放松了對戶籍的控制,農民和手工業者從而可以自由遷徙,出賣勞動力,有利于調動廣大農民和其他勞動者的生産積極性,促進社會生産的進步。

    這在多一事必多一弊的傳統中國的确是一件德政。

    明代野蠻政治下所強迫下賤化的臣民,以及來曆不明的各種賤民,也都被正式解放。

     以上種種,雖可說都是開明君主在任何情形下所當有的設施,但最少一部分的作用是在收買被征服民族的人心。

     七改土歸流與西南夷之漢化 西南夷雖在戰國時代就受了中國文化的影響,秦漢以下在政治上也大緻屬于中國,但一直到明朝始終沒有完全漢化。

     為了解決土司割據的積弊,雍正四年(1726年),雲貴總督鄂爾泰建議取消土司世襲制度,設立府、廳、州、縣,派遣有一定任期的流官進行管理。

    雍正帝對此甚為贊賞,令其悉心辦理。

    六年,又命貴州按察使張廣泗在黔東南推行改土歸流政策。

    在廢除土司世襲制度時,對土司本人,根據他們的态度給予不同的處理。

    對自動交印者,酌加賞賜,或予世職,或給現任武職。

    對抗拒者加以懲處,沒收财産,并将其遷徙到内地省份,另給田房安排生活。

    在設立府縣的同時,添設軍事機構。

    清政府在改土歸流地區清查戶口,丈量土地,征收賦稅,建城池,設學校;同時廢除原來土司的賦役制度,與内地一樣,按地畝征稅,數額一般少于内地,土民所受的剝削稍有減輕。

    改土歸流的地區,包括滇、黔、桂、川、湘、鄂六省。

    改土歸流廢除了土司制度,減少了叛亂因素,加強了政府對邊疆的統治,有利于少數民族地區社會經濟的發展。

     改土歸流的政策推行成功,是外族的清朝對中國的一個大貢獻。

    這與明代閩粵人發展成熟,是民族史上同樣的大事。

     八衰征與内亂 曆史上沒有一個能維持永久的朝代,清朝在入主中國的外族朝代中是壽命最長的,在中國曆史上所有的一統朝代中也是能維持盛世最久的。

    但到乾隆、嘉慶之際,衰落的征兆漸漸明顯。

    當初的兵制十分健全,分為八旗兵和綠營兵。

    八旗兵以鑲黃、正黃、正白、正紅、鑲白、鑲紅、正藍、鑲藍等八種旗幟為标志。

    “旗”本為滿族“兵民合一”的社會組織,兼有掌管軍事、政治、生産三個方面的職能。

    凡旗人男丁皆可為兵,平時生産,戰時打仗。

    綠營兵是參照明朝軍衛制度改編和新招的漢兵。

    以綠旗為标志,以營為建制單位,因而得名。

    綠營僅有極少數駐京師,稱巡捕營,隸屬八旗步軍營統領。

    其餘分屯各省,依所轄地域之大小、遠近、險要和人口的多少确定兵額,列汛分營,“以慎巡守,備征調”。

     但随着滿人入關日久,兵制基礎的旗人漸趨堕落,圈占的旗地多被變賣。

    同時,長期的治平之下人口大增,生活困難,各地都有邪教的宣傳或暴動,連皇城也被教匪攻入。

    原有的旗兵綠營雖尚未到全不可用的地步,但平定内亂已需要新募鄉勇的助力,曾國藩的湘軍就是這種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