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藏内善後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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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關于尋找活佛及呼圖克圖的靈童問題,依照藏人例俗,确認靈童必問蔔于四大護法,這樣就難免發生弊端。

    大皇帝為求黃教得到興隆,特賜一金瓶,今後遇到尋認靈童時,邀集四大護法,将靈童的名字及出生年月,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于簽牌上,放進瓶内,選派真正有學問的活佛,祈禱七日,然後由各呼圖克圖和駐藏大臣在大昭寺釋迦佛像前正式認定。

    假若找到的靈童僅隻一名,亦須将一個有靈童名字的簽牌,和一個沒有名字的簽牌,共同放進瓶内,假若抽出沒有名字的簽牌,就不能認定已尋得的兒童,而要另外尋找。

    達賴喇嘛和班禅額爾德尼像父子一樣,認定他們的靈童時,亦須将他們的名字用滿漢藏三種文字寫在簽牌上,同樣進行,這些都是大皇帝為了黃教的興隆,和不使護法弄假作弊。

    這個金瓶常放在宗喀巴佛像前,需要保護淨潔,并進行供養。

     二 為求西藏永遠安樂計,今後由鄰近各國來西藏的旅客和商人,需要進行管理,如果他們安分守己,遵守地方例俗,可以準其照舊經營商業,但是所有來往商人,必須進行登記,造具名冊呈報駐藏大臣衙門備案。

    準許尼泊爾商人每年來藏三次,克什米爾商人每年來藏一次,各國商人無論前往何地,須由該國主腦呈報駐藏大臣衙門,按照該商人所經過的路線簽發路證,并在江孜和定日兩地方新派官兵駐紮,各國商人經過時,須将路證拿出檢驗。

    如有外人要求到拉薩者,須向各邊境宗本進行呈報,并由駐江孜和定日的漢官進行調查,将人數呈報駐藏大臣衙門批準。

    該外人到拉薩後,需要進行登記并受檢查。

    派駐各地的漢官及文書等人員,如有貪污受賄行為,一經發現即予懲辦。

    有不丹、哲孟雄前來拉薩辦理朝佛等事的人員,也同樣需要呈報。

    外人返回本國時,也由各地宗本加以管理并進行檢查。

    達賴喇嘛派往尼泊爾修建佛像或去朝塔的人員,由駐藏大臣簽發路證,如逾期不能返回,由駐藏大臣另外行文給廓爾喀王。

    這樣辦理既可澄清邊務,也對西藏有利。

     三 西藏章卡(市場所流行的一種硬币)曆來摻假很多,今後政府應以純粹漢銀鑄造,不得摻假。

    并依舊制,每一章卡重一錢五分,以純銀的六枚章卡換一兩漢銀。

    本來六枚章卡隻等于九錢銀子,所差一錢銀子即算為鑄造費用。

    &lsquo章卡&rsquo正面鑄&lsquo乾隆寶藏&rsquo字樣,邊緣鑄年号,背面鑄藏文。

    駐藏大臣派漢官會同噶倫對所鑄造之章卡進行檢查,以求品質純真。

    以前尼泊爾鑄有假章卡,藏政府也鑄有假章卡,現規定其比價一律為漢銀一兩換一百枚,并決定以後不得再私自鑄造。

    凡尼泊爾及西藏所鑄章卡之沒有摻假者,一律以上述比價為标準,以後不得非議。

    所鑄新章卡如有摻雜錫、鐵等假料而被發覺時,所有由漢官及噶倫委派之孜本、孜仲(僧官)等管理人員以及工匠人等,一律依法應受嚴厲處分,并依所鑄假币數目加倍罰款。

     四 以前前後藏都沒有正規軍隊,用時臨時征調,不僅缺乏作戰能力,并且造擾人民,為害很大。

    這次呈請大皇帝批準,成立三千名正規軍隊:前後藏各駐一千名,江孜駐五百名,定日駐五百名,以上兵員由各主要地區征調,每五百名兵員委一代本管理。

    以前西藏隻有五個代本職位,這次增加兵額,應依新增人數,增加代本名額。

    前藏代本即由駐拉薩遊擊統轄,日喀則、江孜、定日各地代本,由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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