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三 惟崇儉能廣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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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準宴客開筵,親好中有來祝者,照常款以酒面,不準下帖,至要至要!注1042
四子孝同嘗奉母挈侄,省宗棠蘭州省城,宗棠與書為約:
&hellip&hellip在督署住家,要照住家規模,不可沾染官場氣習,少爺排場,一切簡約為主。
署中大廚房,隻準改兩竈,一煮飯,一熬菜,廚子一,打雜一,水火夫一,此外不宜多用一人。
注1043 其間劉典告宗棠,家中尚有債負,且家用委實支绌,宗棠答以書曰: &hellip&hellip舍下虧欠積項,或系二兒前次修造住屋所緻,因弟責其不禀命而行,妄費多金,于是兒輩不敢複以還債為請。
又值連年眷口喪殘,喪葬一切,耗費過多,不但無可彌補,遂緻難于結束,未可知也。
承示寬為寄付,極承厚誼。
但恐無底之橐,年複一年,他時投老還鄉,一貧如故,隻赢得身後蕭條四字耳。
注1044 宗棠處己之省啬,大抵如此。
宗棠任恤之心,雖在寒微,已甚濃厚。
如初度會試北上,旅費無着,筠心夫人出奁資銀一百兩治行。
會歸朱氏姐貧不能舉火,竟悉以遺之。
又如伯兄宗棫早逝,盡以家傳遺産畀其孤。
又如仲兄宗植在日,歲奉銀二百兩為甘旨。
又如道光末,湖南連年水旱,就館谷所入,在柳莊施粥施藥(參閱二節),注1045皆其例也。
從仕後,祿入加豐,于公益事業,益悉力以赴。
如同治二年(1863),以銀八百兩在長沙省城購舊祠。
越三年,複以銀一千六百兩,建成左氏通族試館,此對于本族者也。
五年(1866),以銀六千兩,捐充湘陰義舉,此對于本鄉者也。
八年(1869),以銀一萬兩,捐辦湖南災赈,此對于本省者也。
注1046此外于師友故舊親戚鄰裡,生前貧困,身後蕭條者,無不或給以贍養,或資其喪葬,少則十金百金,多則千金數千金,絕無所吝。
宗棠待人之慷慨,又大抵如此。
餘嘗推論宗棠此種處己省啬,待人慷慨之心情,當發生于下列五種因素: (一)宗棠之先世,皆好行其德(參閱二節)。
宗棠或秉有遺傳性,或欲無忝家風,故恒以為善,最樂自期,而家人亦以是化之。
即如道光二十八、九年(1848&mdash1849),柳莊辦赈時,筠心夫人及張夫人均躬與其役,且典質衣物為助,可謂刑于寡妻。
又同治九年(1870),孝威借谷四百石俵散,以救鄉裡之饑荒,赴義如恐不及,可謂善繼善述。
注1047 (二)宗棠念父母在日,僅獲勉度清苦之生活,故不忍自身與家人享受過分。
當同治元年
署中大廚房,隻準改兩竈,一煮飯,一熬菜,廚子一,打雜一,水火夫一,此外不宜多用一人。
注1043 其間劉典告宗棠,家中尚有債負,且家用委實支绌,宗棠答以書曰: &hellip&hellip舍下虧欠積項,或系二兒前次修造住屋所緻,因弟責其不禀命而行,妄費多金,于是兒輩不敢複以還債為請。
又值連年眷口喪殘,喪葬一切,耗費過多,不但無可彌補,遂緻難于結束,未可知也。
承示寬為寄付,極承厚誼。
但恐無底之橐,年複一年,他時投老還鄉,一貧如故,隻赢得身後蕭條四字耳。
注1044 宗棠處己之省啬,大抵如此。
宗棠任恤之心,雖在寒微,已甚濃厚。
如初度會試北上,旅費無着,筠心夫人出奁資銀一百兩治行。
會歸朱氏姐貧不能舉火,竟悉以遺之。
又如伯兄宗棫早逝,盡以家傳遺産畀其孤。
又如仲兄宗植在日,歲奉銀二百兩為甘旨。
又如道光末,湖南連年水旱,就館谷所入,在柳莊施粥施藥(參閱二節),注1045皆其例也。
從仕後,祿入加豐,于公益事業,益悉力以赴。
如同治二年(1863),以銀八百兩在長沙省城購舊祠。
越三年,複以銀一千六百兩,建成左氏通族試館,此對于本族者也。
五年(1866),以銀六千兩,捐充湘陰義舉,此對于本鄉者也。
八年(1869),以銀一萬兩,捐辦湖南災赈,此對于本省者也。
注1046此外于師友故舊親戚鄰裡,生前貧困,身後蕭條者,無不或給以贍養,或資其喪葬,少則十金百金,多則千金數千金,絕無所吝。
宗棠待人之慷慨,又大抵如此。
餘嘗推論宗棠此種處己省啬,待人慷慨之心情,當發生于下列五種因素: (一)宗棠之先世,皆好行其德(參閱二節)。
宗棠或秉有遺傳性,或欲無忝家風,故恒以為善,最樂自期,而家人亦以是化之。
即如道光二十八、九年(1848&mdash1849),柳莊辦赈時,筠心夫人及張夫人均躬與其役,且典質衣物為助,可謂刑于寡妻。
又同治九年(1870),孝威借谷四百石俵散,以救鄉裡之饑荒,赴義如恐不及,可謂善繼善述。
注1047 (二)宗棠念父母在日,僅獲勉度清苦之生活,故不忍自身與家人享受過分。
當同治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