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争建儲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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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付中書。

    公贻書勸範鎮,當以死争。

    後入京面對仁宗曰:“臣昔通判并州,所上之章,願陛下果斷力行。

    ”帝沉思久之,曰:“得非欲選宗室為繼嗣者乎?此忠臣之言。

    但人不敢及耳。

    ” 公退,複上疏曰:“臣向者進說,意謂即行。

    今寂無所聞,此必有小人言陛下春秋鼎盛,何遽為不祥之事。

    小人無遠慮,特欲倉促之際,援立其所厚善者耳。

    定策國老、門生天子之禍,可勝言哉?” 仁宗得之,乃大感動。

    又見宰相韓琦(字稚圭,相州安陽人,封魏國公,谥忠獻)等曰:“諸公不及今定議,異日禁中夜半出寸紙,以某人為嗣,則天下莫敢違。

    ”琦等拱手曰:“敢不盡力?” 未幾,诏英宗判宗正,辭不就。

    遂立為皇太子,又稱疾不入,公言:“皇子辭不赀之富,至于旬月,其賢于人遠矣。

    然父召無諾,君命召不俟駕(禮記文),願以臣子大義責皇子,宜必入。

    ”英宗遂受命,而國基定矣。

     【批評】 今民主之國,總統外,更選副總統,為猝有非常,副座就位,匕鬯不驚,朝野安然也。

    至君主之國,或防權臣竊命,或恐宗支争位,故君主國之宜早定繼位之人,更視民主國為切要。

     皇嗣未定,臣下以此進告,忠誠之言,人主當歡迎不暇,何緻逢彼之怒?蓋人情莫不畏死,況人主之尊榮富貴,尤可戀愛,貪生惡死之念,自更甚矣。

    臣下請立皇嗣,措辭無論若何巧妙,終是催逼皇帝趕辦後事耳。

    觸其所甚忌之心,安得不郁然震怒哉? 仁宗,賢主也。

    臣下以此進言,未必遽遭不測之禍,觀于範景仁、司馬公之事而可知。

    然事前皆不敢言者,狃于積習耳。

    故見義勇為、一往不顧者,未必得禍,而畏首畏尾、工于趨避者,未必得福也。

     範景仁官居谏議,朝政得失,犯顔極谏,宜也。

    溫公官僅通判,身在邊疆,可以不言而言者也,較之景仁,尤為難得。

     司馬光辦完父母的喪事之後,便趕往京城去補授官職,當時他是新考中的進士,在那麼多人員中等待着補授官職,名氣還不是很大。

    隻有龐丞相(龐丞相名叫龐籍,字醇之,是冀州武城人,被封為颍國公,谥号莊敏)認為他比較奇特,當時龐丞相鎮守郓州(今天的山東省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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