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譜卷之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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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木、則邊角以鐵葉固之以防開縫、仍用印烙其四褁、以防剜穵、但有不系官烙、自作矮身闊口、及小出大入者坐贓重究、
○按修倉不宜在一處。
恐日後赈□要分圖赈之方妙。
即城中倉廒。
備地方意外□□□湏分設多□。
此有深意。
○積谷備荒 一古人積谷、大都有四法、其一為黃承事之平粜□歲于禾麥熟時以錢販粜。
至新陳不接時。
照原價粜出。
價值不增升鬥如故。
此種德善事也。
其次為耿壽昌之常平倉谷賤時。
增價而籴以利農。
谷貴時。
減價而粜。
以利民。
無歲不籴。
無歲不粜。
新陳互易。
出入常平。
又官民交利一法也。
如遇豊年或于田畝正稅外。
勸谕每畝一升入倉備荒。
或有人願捐積者。
聽其捐入。
專用備荒。
謂之義倉。
此亦一法也。
宋崇安縣開耀鄉、有社倉一所、朱文公請于本府得常平米六百石。
夏間給與人戶。
冬間納還每石量收息米二鬥。
自後逐年依此斂散。
或遇小歉即蠲其息之半。
大饑則蠲之。
至十有四年将原米六百石納還本府。
遂儲息米三千一百石。
将來依前斂散。
可免收息每石隻收耗米三升。
此社倉法也、以上四法或有司自行或鼓舞士夫民間□是在當事者留意焉 ○積谷 籴谷最借荒之要務、然司牧者、非曰搜括巳□□曰無礙虗名、求無米而炊者鮮矣不知守令果□實心為民豈有隻手空拳必不可為之事乎如征收一節、即一毫不加、合之亦有嬴餘、罰谷一節、即極少從輕、積之亦足費用、矧罰罪止于罰谷。
則小民之上納既易。
而官府之名亦不污懲惡使之修倉。
則救民之心迹既明。
而富豪之家亦甚便。
又況錢糧之出入在握生生之妙用無窮嘗見一令以征收得民、輸将恐後、于是越季盡發各行工食彼利于早給者情願扣貯若幹于庫遂得若幹金□谷若幹石又見一守以贓犯追比難完、遂發其□追者于谷役以作來年工食而工食在來年者□銀十取其二。
逋贓遂完。
凡此皆廉苦之吏。
平地□波。
猶能生财若此。
若饒地不同。
亦必有可緩可□銀兩力請上司真心做事未必不允其它如或□塩稅地方。
或有例派市鎮等處或有在官湖蕩□田。
或有舊甚廢産。
或有民間房稅田稅。
自非瓯□□壤可搜可括。
未必束手無策曾謂司牧一方□心為地方做事而必無分毫路費者乎除搜括□或有民願納谷者、則宜如張朝瑞所議之法、□□五百石。
請獎為義民。
三百石以上。
題名勒石。
免□輕犯。
或如近救荒之令。
二百石以上給與冠帶。
□十石以上。
給與旌匾如意鼓舞。
不召而來。
如是□雲積貯必不可得。
常平必不可複者。
餘不信也。
○籴米法 一境内災傷野無青草、将議赈済則恐官府之□□有限、議勸借則恐地方之富戶無多、最妙之策□發官帑銀兩若幹、委用忠厚吏農富戶。
轉籴于境外豊熟之處。
歸而減價平粜于民。
委用員役。
分頭如此法竟可補天地之憾轉生死之枯往籴。
如發官銀一千兩。
先籴五百兩至。
而粜與饑民。
即發後五百兩往籴。
先五百兩粜完。
而後五百兩繼至。
後五百兩将盡而先五百兩複來。
如此轉運無窮。
循環不巳。
則百姓雖丁兇年之甚。
而常食豊年之糧。
積谷之家。
豈無忍念貪志。
然官府平粜之糧。
日日在市。
彼即欲獨高其價。
勢必不能。
漸近有秋。
閉藏無用。
則亦不得不平價而出粜矣如他處米谷不足則雜買荳粟需薥麥荞蕨粉之□□足充饑民恃無恐況豊熟而還帑。
官銀不虧那□以逸民民饑獲濟。
若委用得人。
必無他虞即勸富民以巳資往來籴粜民亦必從此最妙之策也。
若附近州郡無豊熟之處。
不妨稍遠所以貴見災而懼。
先事預圖也。
○赈濟 一赈濟者聚済不如散済零済不如頓済何為聚済不如散済聚數千萬人于一處、而為之給散、上之給散難周有守候之苦下之喧溷日積有蹂踏之患夏則熱氣熏蒸。
疾疢易作。
冬則群居露宿。
栖泊無廬為害不淺。
必也委賢能僚屬、及鄉宦之良富民之有德者、分頭給散而正官為之總管稽查。
可也何為零濟不如頓濟如一人日給糧一升、一月應得三鬥、令饑民仆仆奔走、日領一日之糧、既費且勞。
得不償失不如計一月三鬥之糧頓而與□令得家居。
安食一月。
一月糧盡。
後複赴領。
官不□□□民得安逸。
為利更多。
#如此法竟可補天地之憾轉生死之□ ○□□偏枯之弊 赈救饑民、往往不能沾實惠者、其弊有二、一曰有司憚勞二曰吏胥之為奸也夫颠連無告之民。
城市尚少。
村落為多。
有司赈濟。
往往彌縫于城市。
而疏脫于鄉村。
僻野窮鄉橫道路。
填坑谷者。
不知其幾矣。
至若赈濟之時當其吏胥之發糧也則既偷竊于吏胥及其委役之散糧也則又克減于委役。
竊與克者。
十恒得其七八。
而饑且死者十不能得其二三。
故事枝梧。
虗文搪塞。
如朝廷德意何。
必也四境之内照東西南北分日擇地、谕集該境饑民躬親查給勿委人悞事萬一地廣人稠。
一身不能遍曆則委廉能員役。
分頭管散親給告示簿籍。
明注某一處其饑民若幹糧食若幹。
每名口給與糧食若幹逐一曉示使饑民了然知數。
如有管散人役克減短少。
許饑民實時首告。
以憑坐贓究問。
正官仍出其不意時一親到彼處驗查則人役□不敢作弊而窮民沾恩矣 ○保甲可以察荒 一稽察災荒、莫善于保甲之法、保甲行、不惟饑荒□時可以備盜賊、而綜核易簡、其妙有不可言者、□有司印官、宜于秋收畢日、特委廉能佐貳官一員、專董審編、但不許藉此騷擾其法先将城内以治所為中央餘分為東西南北四方如東坊以東一保、東二保東三保等為号、每保統十甲、設保正副各一人、每甲統十戶、設甲長一人、南西北坊亦如之、東坊自北編起、南坊自東編起、西坊自南編起、北方自西編起、至東北而合、坊不可易而序不可亂、大約仿後天八卦流行之序、自東方之震起、馴繇南方之離、西方之兌、北方之坎、至東北之艮止、次将境内以城郭為中央餘外鄉村亦分東西南北四方各量山川道裡、即令在城四坊保正副、分方下鄉。
會同該鄉保正副、量村莊為界編之、其編亦如在城法大村分為數保、中村自為一保、小村合鄰近數處共為一保、一保十甲。
聽自增減甲數。
因民居也。
一甲十戶不可增減戶數。
便官查也。
或餘剩幾戶。
總附一保之後。
名曰奇零。
此皆不□□□□□而一體編之者也、其在鄉四□□□□□在城□正副分坊統之如在城東一保。
統東鄉□保。
在城東二保。
統東鄉幾保。
以至南與西北莫不皆然。
如此則計坊分統内外相維久之周知其地裡熟察其人民凡在鄉戶口真僞盜賊有無饑馑輕重在城皆得與聞或有在鄉保長抗令者、或差人役、或即使在城保長拏治之亦無不可、此法行不煩青衣下鄉、而公事自辦矣、有司惟就近随事、覺【亦要在真】察在城保長、使不為鄉村害耳、此蓋居重馭輕強幹弱枝身使臂臂使指之意亦待衰世之微權也而于弭盜赈饑尤為切要編完、以在城四坊保數、及所統在鄉保數、明白造冊、地方姓名。
俱要的确不差。
一樣造完數本以便查考稽核或曰、往歲赈饑、皆領于裡甲、而今欲編保甲以代之、不亦迀乎、不知國初【透】之裡甲即今之保甲也初以相鄰相近。
故編為一裡。
今年代久遠。
裡甲人戶。
皆以别買田。
别賣田之故。
散居他裡他甲寝。
失國初之意矣。
窮則變。
變則通。
至今尚不一更可乎。
每見裡甲領赈、辄自侵隐、甲首住居窵遠難以周□及至知而來。
來而取取而訟。
訟而追。
追而得。
所得不足以償所失甚有鳏寡孤獨。
被裡甲之欺騙。
使其轉徙溝壑。
無與控訴者有之故不如立為畫一之法俱歸保甲為便蓋凡編甲之民。
萃集一處責之查審其呼喚為易集其貧富為易知其侵隐為易察其取計為易得也昔熙甯就村赈済、張永照保粜米、徐甯孫逐鎮分散、朱文公分都支給、皆用此法何為迂哉、況此保甲也為弭盜而設是以治之之道編之也民情或欲偷安故其成也難為赈済而設是以養之之道編之也人情靡不樂從則其成也易如之何其不可行也。
○放粜一 一各倉乃錢糧出入之地、奸僞易生、若不立法詳核、貧民安得實惠、有司放粜、先宜當官較凖鬥斛等秤務與時肆相合、印烙釘号、給各領用、仍存一副□官備照次刻平粜單每分幾百張。
平給收銀□□□交銀已完之人執憑支
恐日後赈□要分圖赈之方妙。
即城中倉廒。
備地方意外□□□湏分設多□。
此有深意。
○積谷備荒 一古人積谷、大都有四法、其一為黃承事之平粜□歲于禾麥熟時以錢販粜。
至新陳不接時。
照原價粜出。
價值不增升鬥如故。
此種德善事也。
其次為耿壽昌之常平倉谷賤時。
增價而籴以利農。
谷貴時。
減價而粜。
以利民。
無歲不籴。
無歲不粜。
新陳互易。
出入常平。
又官民交利一法也。
如遇豊年或于田畝正稅外。
勸谕每畝一升入倉備荒。
或有人願捐積者。
聽其捐入。
專用備荒。
謂之義倉。
此亦一法也。
宋崇安縣開耀鄉、有社倉一所、朱文公請于本府得常平米六百石。
夏間給與人戶。
冬間納還每石量收息米二鬥。
自後逐年依此斂散。
或遇小歉即蠲其息之半。
大饑則蠲之。
至十有四年将原米六百石納還本府。
遂儲息米三千一百石。
将來依前斂散。
可免收息每石隻收耗米三升。
此社倉法也、以上四法或有司自行或鼓舞士夫民間□是在當事者留意焉 ○積谷 籴谷最借荒之要務、然司牧者、非曰搜括巳□□曰無礙虗名、求無米而炊者鮮矣不知守令果□實心為民豈有隻手空拳必不可為之事乎如征收一節、即一毫不加、合之亦有嬴餘、罰谷一節、即極少從輕、積之亦足費用、矧罰罪止于罰谷。
則小民之上納既易。
而官府之名亦不污懲惡使之修倉。
則救民之心迹既明。
而富豪之家亦甚便。
又況錢糧之出入在握生生之妙用無窮嘗見一令以征收得民、輸将恐後、于是越季盡發各行工食彼利于早給者情願扣貯若幹于庫遂得若幹金□谷若幹石又見一守以贓犯追比難完、遂發其□追者于谷役以作來年工食而工食在來年者□銀十取其二。
逋贓遂完。
凡此皆廉苦之吏。
平地□波。
猶能生财若此。
若饒地不同。
亦必有可緩可□銀兩力請上司真心做事未必不允其它如或□塩稅地方。
或有例派市鎮等處或有在官湖蕩□田。
或有舊甚廢産。
或有民間房稅田稅。
自非瓯□□壤可搜可括。
未必束手無策曾謂司牧一方□心為地方做事而必無分毫路費者乎除搜括□或有民願納谷者、則宜如張朝瑞所議之法、□□五百石。
請獎為義民。
三百石以上。
題名勒石。
免□輕犯。
或如近救荒之令。
二百石以上給與冠帶。
□十石以上。
給與旌匾如意鼓舞。
不召而來。
如是□雲積貯必不可得。
常平必不可複者。
餘不信也。
○籴米法 一境内災傷野無青草、将議赈済則恐官府之□□有限、議勸借則恐地方之富戶無多、最妙之策□發官帑銀兩若幹、委用忠厚吏農富戶。
轉籴于境外豊熟之處。
歸而減價平粜于民。
委用員役。
分頭如此法竟可補天地之憾轉生死之枯往籴。
如發官銀一千兩。
先籴五百兩至。
而粜與饑民。
即發後五百兩往籴。
先五百兩粜完。
而後五百兩繼至。
後五百兩将盡而先五百兩複來。
如此轉運無窮。
循環不巳。
則百姓雖丁兇年之甚。
而常食豊年之糧。
積谷之家。
豈無忍念貪志。
然官府平粜之糧。
日日在市。
彼即欲獨高其價。
勢必不能。
漸近有秋。
閉藏無用。
則亦不得不平價而出粜矣如他處米谷不足則雜買荳粟需薥麥荞蕨粉之□□足充饑民恃無恐況豊熟而還帑。
官銀不虧那□以逸民民饑獲濟。
若委用得人。
必無他虞即勸富民以巳資往來籴粜民亦必從此最妙之策也。
若附近州郡無豊熟之處。
不妨稍遠所以貴見災而懼。
先事預圖也。
○赈濟 一赈濟者聚済不如散済零済不如頓済何為聚済不如散済聚數千萬人于一處、而為之給散、上之給散難周有守候之苦下之喧溷日積有蹂踏之患夏則熱氣熏蒸。
疾疢易作。
冬則群居露宿。
栖泊無廬為害不淺。
必也委賢能僚屬、及鄉宦之良富民之有德者、分頭給散而正官為之總管稽查。
可也何為零濟不如頓濟如一人日給糧一升、一月應得三鬥、令饑民仆仆奔走、日領一日之糧、既費且勞。
得不償失不如計一月三鬥之糧頓而與□令得家居。
安食一月。
一月糧盡。
後複赴領。
官不□□□民得安逸。
為利更多。
#如此法竟可補天地之憾轉生死之□ ○□□偏枯之弊 赈救饑民、往往不能沾實惠者、其弊有二、一曰有司憚勞二曰吏胥之為奸也夫颠連無告之民。
城市尚少。
村落為多。
有司赈濟。
往往彌縫于城市。
而疏脫于鄉村。
僻野窮鄉橫道路。
填坑谷者。
不知其幾矣。
至若赈濟之時當其吏胥之發糧也則既偷竊于吏胥及其委役之散糧也則又克減于委役。
竊與克者。
十恒得其七八。
而饑且死者十不能得其二三。
故事枝梧。
虗文搪塞。
如朝廷德意何。
必也四境之内照東西南北分日擇地、谕集該境饑民躬親查給勿委人悞事萬一地廣人稠。
一身不能遍曆則委廉能員役。
分頭管散親給告示簿籍。
明注某一處其饑民若幹糧食若幹。
每名口給與糧食若幹逐一曉示使饑民了然知數。
如有管散人役克減短少。
許饑民實時首告。
以憑坐贓究問。
正官仍出其不意時一親到彼處驗查則人役□不敢作弊而窮民沾恩矣 ○保甲可以察荒 一稽察災荒、莫善于保甲之法、保甲行、不惟饑荒□時可以備盜賊、而綜核易簡、其妙有不可言者、□有司印官、宜于秋收畢日、特委廉能佐貳官一員、專董審編、但不許藉此騷擾其法先将城内以治所為中央餘分為東西南北四方如東坊以東一保、東二保東三保等為号、每保統十甲、設保正副各一人、每甲統十戶、設甲長一人、南西北坊亦如之、東坊自北編起、南坊自東編起、西坊自南編起、北方自西編起、至東北而合、坊不可易而序不可亂、大約仿後天八卦流行之序、自東方之震起、馴繇南方之離、西方之兌、北方之坎、至東北之艮止、次将境内以城郭為中央餘外鄉村亦分東西南北四方各量山川道裡、即令在城四坊保正副、分方下鄉。
會同該鄉保正副、量村莊為界編之、其編亦如在城法大村分為數保、中村自為一保、小村合鄰近數處共為一保、一保十甲。
聽自增減甲數。
因民居也。
一甲十戶不可增減戶數。
便官查也。
或餘剩幾戶。
總附一保之後。
名曰奇零。
此皆不□□□□□而一體編之者也、其在鄉四□□□□□在城□正副分坊統之如在城東一保。
統東鄉□保。
在城東二保。
統東鄉幾保。
以至南與西北莫不皆然。
如此則計坊分統内外相維久之周知其地裡熟察其人民凡在鄉戶口真僞盜賊有無饑馑輕重在城皆得與聞或有在鄉保長抗令者、或差人役、或即使在城保長拏治之亦無不可、此法行不煩青衣下鄉、而公事自辦矣、有司惟就近随事、覺【亦要在真】察在城保長、使不為鄉村害耳、此蓋居重馭輕強幹弱枝身使臂臂使指之意亦待衰世之微權也而于弭盜赈饑尤為切要編完、以在城四坊保數、及所統在鄉保數、明白造冊、地方姓名。
俱要的确不差。
一樣造完數本以便查考稽核或曰、往歲赈饑、皆領于裡甲、而今欲編保甲以代之、不亦迀乎、不知國初【透】之裡甲即今之保甲也初以相鄰相近。
故編為一裡。
今年代久遠。
裡甲人戶。
皆以别買田。
别賣田之故。
散居他裡他甲寝。
失國初之意矣。
窮則變。
變則通。
至今尚不一更可乎。
每見裡甲領赈、辄自侵隐、甲首住居窵遠難以周□及至知而來。
來而取取而訟。
訟而追。
追而得。
所得不足以償所失甚有鳏寡孤獨。
被裡甲之欺騙。
使其轉徙溝壑。
無與控訴者有之故不如立為畫一之法俱歸保甲為便蓋凡編甲之民。
萃集一處責之查審其呼喚為易集其貧富為易知其侵隐為易察其取計為易得也昔熙甯就村赈済、張永照保粜米、徐甯孫逐鎮分散、朱文公分都支給、皆用此法何為迂哉、況此保甲也為弭盜而設是以治之之道編之也民情或欲偷安故其成也難為赈済而設是以養之之道編之也人情靡不樂從則其成也易如之何其不可行也。
○放粜一 一各倉乃錢糧出入之地、奸僞易生、若不立法詳核、貧民安得實惠、有司放粜、先宜當官較凖鬥斛等秤務與時肆相合、印烙釘号、給各領用、仍存一副□官備照次刻平粜單每分幾百張。
平給收銀□□□交銀已完之人執憑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