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主國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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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破侖歸法時,正法國内憂外患交集之秋也。

    先是奧地利結英俄諸國為第二同盟,乘法人不備,盡規複意境所失地。

    尋渡來因河,襲瑞士,窺法北邊。

    法軍事屢失利,益以五督政争權,庫藏空匮,民怨沸騰。

    故拿破侖之歸國,國人争傾附之。

    拿破侖陽示鎮靜,陰結連諸軍士為腹心。

    一日突發閱兵令,遂入督政府,數諸督政喪師辱國之罪,囚拘之。

    又以兵臨國會,聲言将改組政府,為自由平等保障。

    國會上院故與拿破侖通款,力贊其議。

    惟下議院頗強項示不屈,拿破侖立命衛士驅議員出院,于是兩院同時解散。

     此一千七百九十九年十一月九日事也,雖金風鐵雨中,萬聲嚣動,舉國歡嘩,顧未嘗血刃戮一人。

    拿破侖集國會友黨議新憲法,置執政(Consul)三人,執行國政,其任期為十年。

    又别設元老院主顧問,立法院主立法,護民院主司法。

    拿破侖以衆選為三執政之領袖,集國家魁柄于一身,共和政體僅存形式。

    然人人欽其威望,匪不悅服。

    憲法定,下議全國,可者三百萬人,否者僅一千五百人。

     拿破侖既柄國政,棄舊督政署勿居,入居丢勒柳王宮。

    謂其地據國都形勝,有亂可以屯兵。

    起居出入,鹹用大将軍儀衛。

    行政亦決策于己,權不旁落。

    革命以來,有護國軍,久為治安之梗,至是廢置之,令隸常備軍。

    又令地方廳吏直隸政府,為強幹弱枝之計。

    其用人則但論材地,不問宗旨異同,無論貪詐瑕穢之人,苟合時用,必予遷擢。

    尤能利用各黨之互相傾軋,以刺探弊窦。

    故令行禁止,懷反側者不敢逞。

     拿破侖以國事略定,乃分緻國書于俄皇保羅第一(PaulI)、英王喬治第三(GeorgeIII)、奧皇佛蘭西斯第二(FrancisII)提和議。

    俄人許之,撤回攻法同盟軍,英奧皆不許。

    論者謂拿破侖之求和,本非其夙心。

    彼以為國人喜亂,非激以外侮,令悉心向敵,則内亂必不靖,英奧之拒和,适堕其術中耳。

     一千八百年(清嘉慶五年,民國前一百十二年)春,拿破侖大募遠征軍,定征奧之計。

    蓋是時奧軍勢最強,非先挫之,不足以立聲威也。

    閱三月軍成,拿破侖令摩羅(Moreau)将第一軍,自巴威略(Bavaria)西境,迫亞爾薩斯(Alsace)。

    而自率第二軍,進掠意大利。

    時奧軍方攻熱那亞及尼司,骎骎入法疆。

    拿破侖欲出不意,直拊敵軍之背。

    乃發密令,令軍士越阿爾卑斯(Alps)山脊而過。

    五月十五日,法軍入山。

    二十日,至山之最高頂。

    越日,自山頂迤逦下,拿破侖率衛士為前導,沿途鑿險缒幽,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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