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鐵血宰相開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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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斯麥既拜宰相之命,千八百六十二年九月,歸伯林。

    時新皇威廉一世,銳意圖治,欲謀改革軍制、擴張軍備。

    然立憲國之制度,凡國家欲興一種事業,必須将議案付議會提議。

    議會贊成其事,則可加增賦稅,議會不贊成,則賦稅不能加,而辦事之費無所出。

    是時普國議會,反對新皇之意,謂普國财政困難,不能再張軍備也。

    畢斯麥出法國時,漫遊于亞富尼亞山,折山中橄榄樹一枝,歸德國。

    此時德國議會,連日會議豫算财政之事,議員正與政府相反對。

    畢斯麥攜其所折之橄榄樹一枝,到議場,以示各議員曰:餘在法蘭西之南方,折此橄榄一小枝,意欲以贈諸君,為議會平和之标識。

    故今日特攜來議場,而不意此議會,去平和尚遠也。

    會員聽者不以為意。

    畢斯麥厲聲言曰:今日橫于吾眼前之問題,非議員之演說及議院通過之議決,遂能解決,惟藉血與鐵始足以解決耳。

    鐵血宰相之名,自此始。

     畢斯麥既為宰相,無論在朝在野之人,莫不痛嫉之。

    然畢斯麥不顧,依然排斥民權,解散議會,禁止言論出版之自由。

    于是國民益憤,屢欲殺之。

    畢斯麥不稍懼,嘗告人曰:欲使普魯士人意滿,必先使餘登絞首台,雖然餘不能從之。

    惟過此數年後,普魯士國民當必歡迎餘矣。

     畢斯麥政策,既屢為議會所反對,畢斯麥亦決死與議會相争,曾與反對黨首領相約決鬥。

    一時普魯士國民,視此新宰相,殆同仇敵。

     威廉第一圖 【批評】 議會為國民會議之地,議會議員,為全國人民之代表。

    畢斯麥欲以一人之力,與全國人民反對,是不啻以一人欲與千萬人戰也,在理本為不合。

    然畢斯麥此時所自信者,謂吾非有自私自利之心,吾之所為,系欲為普魯士建造新國。

    以彼多年之豫備,多年之經曆,自揣此目的終必可達,故不妨犧牲個人之名譽及身命,決死與議會相争。

    後世學畢斯麥者,苟無其持心之公忠,及其計劃之遠大,隻顧一己之利祿名位,而欲以畢斯麥為借口,不顧輿論,悍然與國民為敵,則真畢斯麥之罪人矣。

     畢斯麥反對立憲、排斥民權、禁止言論自由等事,皆系為一時不得已之計,其專制手段,究不足為訓。

    若欲以畢斯麥之手段,行于今之中國,則是适足以促其亡,讀者不可不知。

     畢斯麥嘗謂:普國國民,雖反對于一時,必歡迎于他日。

    可見彼之眼光,已照到後來結果,故敢冒一時之不韪,如王安石所謂人言不足恤是也。

    今之居民上者,往往獨行獨斷,不恤人言。

    試問其眼光所到處,果能決定後來結果、必能利民利國否?既然無此把握,便不可故與輿論為敵。

    蓋學畢斯麥不成,則不免為民賊矣。

     畢斯麥收到擔任宰相的任命後,于1862年9月回到柏林。

    當時新皇帝威廉一世下定決心要治理好國家,想謀劃改革軍隊體制,擴充軍事力量。

    然而立憲制國家的制度規定,國家想要推行一項政策,必須将議案提交到國家議會讨論,議會同意通過了才能增加稅費标準;議會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