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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擺設都和埃文斯被害時的一樣。

    爐竈上放着鍋和盤子,碗拒裡則放了一把大菜刀。

    阿曼達仿佛看到時手走進廚房,一把掐死了埃文斯。

    兇手肯定沒有用兇器,雖然他很容易抓起碗拒裡的那把菜刀。

    阿曼達又想起萊内特,如果萊内特不作抗争的話,兇手也不會使她受傷的。

     這能說明什麼?阿曼達非常納悶。

    難道說兇手隻是為了不讓受害者發出聲音,而非真心要把她們掐死?如果是這樣的話,心裡學家該對殺手作何解釋?殺手是否幹了什麼見不得人的事?但這些死者都沒有受到過性騷擾,因此兇手不太象做過不可告人的事。

    那麼,是不是因為有些死者處于了解他人秘密的位置上,諸如律師、醫生、精神病大夫,但其他三個人是股票經紀人、女繼承人和建築師,她們不太可能知道别人的隐私。

     阿曼達搖搖頭。

    要想揪出兇手,她還得掌握更多的情況。

    現在,她隻能盡力找到馬尼·埃文斯随身帶着的約會記事本。

    可是,它在哪裡呢?辦公室裡?在某部電話機旁?在錢包裹? 她在廚房牆上的壁挂電話下的櫃子裡找到一個黃色的筆記本、一把筆和附近一家餐館贈送的菜單。

    櫃子裡還有一本保險公司贈送的小日曆,不過這顯然不合适記錄約會内容。

    在廚房裡再沒發現什麼手提包之類的東西。

     阿曼達來到起居室。

    室内的家具很少,也許她沒有時間添置。

    她的品味很象早期的美國人,所有的東西都很整齊,除了蒙上了一層灰塵。

     最後,她在一張椅子後面的茶幾上發現了一部電話機,電話機旁邊有個制藥公司贈送的記事本。

    這個本子看上去是新的,裡面沒有記什麼東西。

    卧室裡沒有其他記事本和手提包。

     她正要上樓的時候碰到了哈裡森。

    “有什麼情況?” 她搖搖頭。

     “她的錢包被拿到警察局去了?” “沒有。

    事實上,我們認為兇手是個搶劫犯,因為我們找不到埃文斯的錢包和信用卡。

    ” “華盛頓告訴我她付的是現金,她肯定把錢包放在廚房裡了。

    但我沒有找到。

    那麼信用卡被人用了嗎?” “沒有。

    我們已通知所有的公司,如果有誰用她的信用卡就立刻報告警察局。

    她的信用卡已登記了失竊。

    ” “媽的,這毫無意義。

    ”她罵了起來。

     “我還是堅持是華盛頓殺了她,然後偷走了她手頭的現金。

    如果她為過周末去銀行取了錢的話,可能有不少現金。

    ” “那麼,他為什麼不翻翻抽屜,拿走首飾或其他值錢的東西?她丢什麼東西了嗎?” “沒有,”他說,“我把樓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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