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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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院所領之山、元在彼村。
即是藤原氏之葬地也。
依元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詔、被占入中尾山陵之内。
由是、氏人葬送之事、既失其便。
請賜此地、依舊行事。
許之。
十九日壬辰。
いわみ國司言上。
犯罪人前掾正六位上大野朝臣安雄脫勤逃亡。
元慶八年推訴使式部大丞正六位上坂上大宿祢茂樹、禁錮安雄、付國司訖。
今依國司解狀、下符山陽道諸國、捜索焉。
廿日癸巳。
式部省奏諸國銓擬郡司擬文、天皇不禦前殿、右大臣奉勅、於宜陽殿西廂、令従五位下守左少弁兼行式部少丞藤原朝臣佐世読其擬文。
大臣點定更奏。
」先是、出羽守従五位下坂上大宿祢茂樹上言。
國府在出羽郡井口地。
即是、去延暦年中陸奧守従五位上小野朝臣岑守、拠大将軍従三位坂上大宿祢田村麻呂論奏、所建也。
去嘉祥三年、地大震動、形勢変改、既成窪泥。
加之、海水漲移、迫府六裡所、大川崩壊、去隍一町、両端受害、無力■堤)塞。
堙落之期、在於旦暮。
望請。
遷建最上郡大山郷保寶士野、拠其険固、避彼危殆者。
太政大臣?右大臣?中納言兼左衛門督源朝臣能有?參議左大弁兼行勘解由長官文章博士橘朝臣広相、於左仗頭、召民部大輔惟良宿祢高尚?大膳大夫小野朝臣春風?左京亮藤原朝臣高松等、問彼國遷國府之利害、所言參差、同異難定。
更召伊豫守藤原朝臣保則、以高尚等詞問之。
保則言。
國司所請、非無理緻。
保則?高尚等、元任彼國、応知土地之形勢故召問之。
太政官因國宰解狀、討覈事情曰。
避水遷府之議、雖得其宜、去中出外之謀、未見其便。
何者、最上郡地、在國南辺、有山而隔、自河而通。
夏水泛舟、纔有運漕之利、寒風結凍、曾無向路之期。
況復秋田雄勝城、相去已遙、烽候不接。
又挙納秋饗、國司上下、必有分頭入部、率衆赴城。
若沿水而往、泝水而還者、徴発之煩、更倍於尋常、逓送之費、将加於黎庶。
晏然無事之時、縦能兼済、警急不虞之日、何得衆施。
以此論之、南遷之事難可聴許。
須択舊府近側高敞之地、閑月遷造、不妨農務。
用其舊材、勿労新採。
官帳之數、不得増減。
勅。
宜依官議、早令行之。
廿二日乙未。
先是、大炊寮助已下、為寮掌多米貞成所告、與出納諸司、積年犯用官米、惣七百餘斛。
仍停釐務、権令宮内大丞藤原朝臣在興?少録忍海令名、行寮家事。
是日。
以■博士正六位上大宅朝臣清統、為兼大炊権大充、太政官史生従八位下丸部福尾為権少屬。
◆算博士 廿四日丁酉。
勅、為仁明天皇女禦藤原氏(貞子)、於嘉祥寺、修転念功徳。
■料信濃調布二百端。
公卿以下參會行事。
女禦者、仁明天皇第八皇子(成康親王)之所生也。
廿六日己亥。
大宰府年貢■■鳥、元従陸道進之。
中間取海道、以省路次之煩、寄事風浪、屢緻違期。
今依舊自陸道入貢焉。
廿八日辛醜。
勅、以山城國乙訓郡大原野、為太上天皇遊猟之地。
廿九日壬寅晦。
地震。
六月癸卯朔二日甲辰。
伊賀?伊勢?尾張?伊豆?近江?美濃?越後?丹後?但馬?出雲?播磨?備前?備後?紀伊?阿波?讃岐?伊豫?土佐等十九國貢絹、麁悪特甚。
不如昔日。
勅譴國宰、探取正倉舊様絹、毎國一疋、依舊様織作。
五日丁未。
先是、出羽守従五位下坂上大宿祢茂樹上言。
國印剋薄(■落)、不堪行用。
請被改鋳。
由是、命所司新鋳賜之。
」勘解由使奏言。
史生等繕寫公文、終日執勤、差異諸司分番従事之例。
望請。
準拠民部?主計?主稅等省寮史生、給長上糧米。
勅依請聴之。
」丹波國何鹿郡人漢部妹刀自売、生年十四、適秦貞雄、生二男一女。
貞雄死後、卅二年、常着素服、獨居虛室、無復再■之情、均養男女、譬猶屍鳩。
國司申請、以為節婦、表其門閭。
勅、叙位二階、免戸内田租」美濃國司言上。
國分寺災、梵宇仏殿、一時成灰燼。
席田郡定額尼寺、殿堂宏麗、令修禦願。
請為國分寺。
許之。
八日庚戌。
従四位下行信濃守橘朝臣良基卒。
良基者、左京人、參議従四位下常主孫、而摂津守安吉雄之子也。
良基、幼而篤學、早有風■、明練知體、清正立己。
仁壽三年、除左京少進、數年遷民部少丞。
天安之初、大宰大弐正躬王、妙選僚屬、請良基與巨勢夏井為少監。
良基以非其好、鬱々不得志、不肯之任。
文徳天皇、発盛怒、解卻其官。
清和天皇登祚、貞観元年用為木工少充、數月遷為式部少丞、尋転大丞。
六年春授従五位下、拝伊予?
院所領之山、元在彼村。
即是藤原氏之葬地也。
依元慶八年十二月十六日詔、被占入中尾山陵之内。
由是、氏人葬送之事、既失其便。
請賜此地、依舊行事。
許之。
十九日壬辰。
いわみ國司言上。
犯罪人前掾正六位上大野朝臣安雄脫勤逃亡。
元慶八年推訴使式部大丞正六位上坂上大宿祢茂樹、禁錮安雄、付國司訖。
今依國司解狀、下符山陽道諸國、捜索焉。
廿日癸巳。
式部省奏諸國銓擬郡司擬文、天皇不禦前殿、右大臣奉勅、於宜陽殿西廂、令従五位下守左少弁兼行式部少丞藤原朝臣佐世読其擬文。
大臣點定更奏。
」先是、出羽守従五位下坂上大宿祢茂樹上言。
國府在出羽郡井口地。
即是、去延暦年中陸奧守従五位上小野朝臣岑守、拠大将軍従三位坂上大宿祢田村麻呂論奏、所建也。
去嘉祥三年、地大震動、形勢変改、既成窪泥。
加之、海水漲移、迫府六裡所、大川崩壊、去隍一町、両端受害、無力■堤)塞。
堙落之期、在於旦暮。
望請。
遷建最上郡大山郷保寶士野、拠其険固、避彼危殆者。
太政大臣?右大臣?中納言兼左衛門督源朝臣能有?參議左大弁兼行勘解由長官文章博士橘朝臣広相、於左仗頭、召民部大輔惟良宿祢高尚?大膳大夫小野朝臣春風?左京亮藤原朝臣高松等、問彼國遷國府之利害、所言參差、同異難定。
更召伊豫守藤原朝臣保則、以高尚等詞問之。
保則言。
國司所請、非無理緻。
保則?高尚等、元任彼國、応知土地之形勢故召問之。
太政官因國宰解狀、討覈事情曰。
避水遷府之議、雖得其宜、去中出外之謀、未見其便。
何者、最上郡地、在國南辺、有山而隔、自河而通。
夏水泛舟、纔有運漕之利、寒風結凍、曾無向路之期。
況復秋田雄勝城、相去已遙、烽候不接。
又挙納秋饗、國司上下、必有分頭入部、率衆赴城。
若沿水而往、泝水而還者、徴発之煩、更倍於尋常、逓送之費、将加於黎庶。
晏然無事之時、縦能兼済、警急不虞之日、何得衆施。
以此論之、南遷之事難可聴許。
須択舊府近側高敞之地、閑月遷造、不妨農務。
用其舊材、勿労新採。
官帳之數、不得増減。
勅。
宜依官議、早令行之。
廿二日乙未。
先是、大炊寮助已下、為寮掌多米貞成所告、與出納諸司、積年犯用官米、惣七百餘斛。
仍停釐務、権令宮内大丞藤原朝臣在興?少録忍海令名、行寮家事。
是日。
以■博士正六位上大宅朝臣清統、為兼大炊権大充、太政官史生従八位下丸部福尾為権少屬。
◆算博士 廿四日丁酉。
勅、為仁明天皇女禦藤原氏(貞子)、於嘉祥寺、修転念功徳。
■料信濃調布二百端。
公卿以下參會行事。
女禦者、仁明天皇第八皇子(成康親王)之所生也。
廿六日己亥。
大宰府年貢■■鳥、元従陸道進之。
中間取海道、以省路次之煩、寄事風浪、屢緻違期。
今依舊自陸道入貢焉。
廿八日辛醜。
勅、以山城國乙訓郡大原野、為太上天皇遊猟之地。
廿九日壬寅晦。
地震。
六月癸卯朔二日甲辰。
伊賀?伊勢?尾張?伊豆?近江?美濃?越後?丹後?但馬?出雲?播磨?備前?備後?紀伊?阿波?讃岐?伊豫?土佐等十九國貢絹、麁悪特甚。
不如昔日。
勅譴國宰、探取正倉舊様絹、毎國一疋、依舊様織作。
五日丁未。
先是、出羽守従五位下坂上大宿祢茂樹上言。
國印剋薄(■落)、不堪行用。
請被改鋳。
由是、命所司新鋳賜之。
」勘解由使奏言。
史生等繕寫公文、終日執勤、差異諸司分番従事之例。
望請。
準拠民部?主計?主稅等省寮史生、給長上糧米。
勅依請聴之。
」丹波國何鹿郡人漢部妹刀自売、生年十四、適秦貞雄、生二男一女。
貞雄死後、卅二年、常着素服、獨居虛室、無復再■之情、均養男女、譬猶屍鳩。
國司申請、以為節婦、表其門閭。
勅、叙位二階、免戸内田租」美濃國司言上。
國分寺災、梵宇仏殿、一時成灰燼。
席田郡定額尼寺、殿堂宏麗、令修禦願。
請為國分寺。
許之。
八日庚戌。
従四位下行信濃守橘朝臣良基卒。
良基者、左京人、參議従四位下常主孫、而摂津守安吉雄之子也。
良基、幼而篤學、早有風■、明練知體、清正立己。
仁壽三年、除左京少進、數年遷民部少丞。
天安之初、大宰大弐正躬王、妙選僚屬、請良基與巨勢夏井為少監。
良基以非其好、鬱々不得志、不肯之任。
文徳天皇、発盛怒、解卻其官。
清和天皇登祚、貞観元年用為木工少充、數月遷為式部少丞、尋転大丞。
六年春授従五位下、拝伊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