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四十
關燈
小
中
大
五位下、天安二年拝権大祐、兼為宮主。
貞観八年遷三河権介、十年授従五位下、累歴備後丹波介。
卒時年七十五。
(類聚國史)六日庚辰。
夜地震。
七日辛巳。
禁斷諸司諸寺諸院諸家徴物使等、究勘諸國貢調綱領郡司雑掌。
八日壬午。
地震。
夜有如狼聲。
吠於太政官曹司庁。
十日甲申。
神祇官奏禦體蔔事。
例也。
十一日乙醜。
月次神今食祭。
於神祇官行事。
諸司供祭如常。
」▼是日。
遣使伊勢大神宮奉幣。
告以天皇明年正月可加元服也。
告文曰。
天皇〈我〉詔旨〈止〉掛畏〈支〉伊勢〈乃〉五十鈴〈乃〉河上〈尓〉坐皇大神〈乃〉広前〈尓〉恐〈美〉恐〈美毛〉申賜〈倍止〉申〈久〉。
今年天皇〈我〉禦年十四歳〈尓〉成賜〈比奴〉。
公卿等議奏〈久〉。
加冠之事〈波〉世間〈乃〉所重。
自古行來禮有其時。
宜來春正月〈乃〉吉日良辰〈尓〉奉加元服〈天〉、人望〈尓〉葉〈倍之止〉奏〈世利〉。
掛畏〈支〉皇大神〈乃〉厚護〈尓〉依〈天之〉、平〈介久〉安〈介久〉果行〈比〉、長保寶位〈牟止之天奈牟〉。
王武蔵権守従五位上弘道王?中臣従五位下行神祇少副大中臣朝臣常道〈乎〉差使〈天〉、忌部蔭子正七位上斎部宿祢季長〈加〉弱肩〈尓〉太手襁取懸〈天〉、禮代〈乃〉大幣帛〈乎〉持斎〈利〉令捧持〈天〉奉出〈須〉。
此狀〈乎〉平〈介久〉聞食〈天〉、天皇朝廷〈乎〉常磐堅磐〈尓〉天地日月〈止〉夜護晝護〈尓〉助幸〈倍〉賜〈比〉、天下國家〈乎毛〉平〈介久〉事故無〈久〉矜助護給〈倍止〉恐〈美〉恐〈美毛〉申賜〈久止〉申。
」淳和院永置公卿別當。
先是、無品恒貞親王奏言。
「(扶桑略記)淳和院、縁先太後遺旨、為京城不能自存者、所依止也。
凡其所行諸事、一如太上天皇在世時。
又大覚寺、是嵯峨太上天皇舊居也。
又嵯峨太上天皇、太皇太後、淳和大後三陵、在其近側。
又檀林寺、是嵯峨太皇太後禦願所建也。
三所行事、同如一家。
請永置公卿別當、令其検校。
詔聴之。
」 十三日丁亥。
除目。
四人。
十九日癸巳。
於清涼殿、修仏名懺悔。
限三日。
」近江國百姓戸主正六位上永野忌寸真雄?弟三人?男四人?孫二人、戸主従八位上永野忌寸春貞?弟従父弟姪男三人、戸主右兵衛従六位下永野忌寸福成?兄一人?男四人?姪男二人、合廿二人、還隷左京職。
真雄等向官披訴。
祖父長歳、承和四年二月十七日、改近江國野洲郡本居、被貫左京五條三坊。
石友?長歳等、須子孫真雄等、申載官符。
而偏憑父子不別籍、脫漏不載。
雖然、注着計帳、毎年進職、既歴■40)五年。
而依穴太曰佐浦吉告訴、元慶三年九月四日、返附近江本籍。
望請。
尋実、貫於本職。
許之。
廿七日辛醜。
分遣使者於山階?深草?田邑山陵(天智?仁明?文徳)、告以天皇可加元服。
告文曰。
天皇恐〈美〉恐〈美毛〉掛畏〈支〉山階山陵〈尓〉申賜〈へ止〉申〈久〉。
公卿等議奏〈セラ久〉。
加冠之事、禮有其時。
來年正月〈尓〉奉加元服〈天〉、宜葉人望〈止〉奏〈世利〉。
掛畏〈支〉山陵〈乃〉助賜〈比〉慈賜〈尓〉依〈天之〉、平〈久〉安〈久〉果行〈比〉、天地日月〈止〉共〈尓〉寶位〈乎〉護供奉〈牟止奈毛〉思食〈須〉。
此狀〈乎〉正三位行中納言兼右近衛大将皇太後宮大夫陸奧出羽按察使藤原朝臣良世?侍従従四位下雅望王〈乎〉差使〈天〉恐〈美〉恐〈美毛〉申賜〈波久止〉奏。
」深草?田邑山陵告文準此。
」又告水尾山先太上天皇山陵(清和)。
告文曰。
天皇恐〈美〉恐〈美毛〉掛畏〈支〉水尾山陵〈尓〉申賜〈倍止〉申〈久〉。
公卿等議奏〈世良久〉。
加冠之事、禮有其時。
來年正月〈尓〉奉加元服〈天〉、宜葉人望〈止〉奏〈世利〉。
掛畏〈支〉山陵〈乃〉助賜〈比〉慈賜〈尓〉依〈天之〉、平〈介久〉安〈介久〉果行〈比〉、天地日月〈止〉共〈尓〉寶位〈乎〉護供奉〈牟止奈毛〉思食〈布留〉。
此狀〈乎〉參議左大弁従四位上兼行播磨守藤原朝臣山蔭?内蔵権頭従四位上良岑朝臣晨直〈乎〉差使〈天〉、恐〈美〉恐〈美毛〉申賜〈波久止〉奏。
▼是日。
奉獻諸山陵墓荷前幣、如常。
公卿於建禮門前、行事。
廿八日壬寅。
授伊豫國正四位上野間天皇神従三位。
信濃國正六位上槻井泉神従五位下。
(日本紀略)廿九日己卯晦。
大祓追儺如常。
貞観八年遷三河権介、十年授従五位下、累歴備後丹波介。
卒時年七十五。
(類聚國史)六日庚辰。
夜地震。
七日辛巳。
禁斷諸司諸寺諸院諸家徴物使等、究勘諸國貢調綱領郡司雑掌。
八日壬午。
地震。
夜有如狼聲。
吠於太政官曹司庁。
十日甲申。
神祇官奏禦體蔔事。
例也。
十一日乙醜。
月次神今食祭。
於神祇官行事。
諸司供祭如常。
」▼是日。
遣使伊勢大神宮奉幣。
告以天皇明年正月可加元服也。
告文曰。
天皇〈我〉詔旨〈止〉掛畏〈支〉伊勢〈乃〉五十鈴〈乃〉河上〈尓〉坐皇大神〈乃〉広前〈尓〉恐〈美〉恐〈美毛〉申賜〈倍止〉申〈久〉。
今年天皇〈我〉禦年十四歳〈尓〉成賜〈比奴〉。
公卿等議奏〈久〉。
加冠之事〈波〉世間〈乃〉所重。
自古行來禮有其時。
宜來春正月〈乃〉吉日良辰〈尓〉奉加元服〈天〉、人望〈尓〉葉〈倍之止〉奏〈世利〉。
掛畏〈支〉皇大神〈乃〉厚護〈尓〉依〈天之〉、平〈介久〉安〈介久〉果行〈比〉、長保寶位〈牟止之天奈牟〉。
王武蔵権守従五位上弘道王?中臣従五位下行神祇少副大中臣朝臣常道〈乎〉差使〈天〉、忌部蔭子正七位上斎部宿祢季長〈加〉弱肩〈尓〉太手襁取懸〈天〉、禮代〈乃〉大幣帛〈乎〉持斎〈利〉令捧持〈天〉奉出〈須〉。
此狀〈乎〉平〈介久〉聞食〈天〉、天皇朝廷〈乎〉常磐堅磐〈尓〉天地日月〈止〉夜護晝護〈尓〉助幸〈倍〉賜〈比〉、天下國家〈乎毛〉平〈介久〉事故無〈久〉矜助護給〈倍止〉恐〈美〉恐〈美毛〉申賜〈久止〉申。
」淳和院永置公卿別當。
先是、無品恒貞親王奏言。
「(扶桑略記)淳和院、縁先太後遺旨、為京城不能自存者、所依止也。
凡其所行諸事、一如太上天皇在世時。
又大覚寺、是嵯峨太上天皇舊居也。
又嵯峨太上天皇、太皇太後、淳和大後三陵、在其近側。
又檀林寺、是嵯峨太皇太後禦願所建也。
三所行事、同如一家。
請永置公卿別當、令其検校。
詔聴之。
」 十三日丁亥。
除目。
四人。
十九日癸巳。
於清涼殿、修仏名懺悔。
限三日。
」近江國百姓戸主正六位上永野忌寸真雄?弟三人?男四人?孫二人、戸主従八位上永野忌寸春貞?弟従父弟姪男三人、戸主右兵衛従六位下永野忌寸福成?兄一人?男四人?姪男二人、合廿二人、還隷左京職。
真雄等向官披訴。
祖父長歳、承和四年二月十七日、改近江國野洲郡本居、被貫左京五條三坊。
石友?長歳等、須子孫真雄等、申載官符。
而偏憑父子不別籍、脫漏不載。
雖然、注着計帳、毎年進職、既歴■40)五年。
而依穴太曰佐浦吉告訴、元慶三年九月四日、返附近江本籍。
望請。
尋実、貫於本職。
許之。
廿七日辛醜。
分遣使者於山階?深草?田邑山陵(天智?仁明?文徳)、告以天皇可加元服。
告文曰。
天皇恐〈美〉恐〈美毛〉掛畏〈支〉山階山陵〈尓〉申賜〈へ止〉申〈久〉。
公卿等議奏〈セラ久〉。
加冠之事、禮有其時。
來年正月〈尓〉奉加元服〈天〉、宜葉人望〈止〉奏〈世利〉。
掛畏〈支〉山陵〈乃〉助賜〈比〉慈賜〈尓〉依〈天之〉、平〈久〉安〈久〉果行〈比〉、天地日月〈止〉共〈尓〉寶位〈乎〉護供奉〈牟止奈毛〉思食〈須〉。
此狀〈乎〉正三位行中納言兼右近衛大将皇太後宮大夫陸奧出羽按察使藤原朝臣良世?侍従従四位下雅望王〈乎〉差使〈天〉恐〈美〉恐〈美毛〉申賜〈波久止〉奏。
」深草?田邑山陵告文準此。
」又告水尾山先太上天皇山陵(清和)。
告文曰。
天皇恐〈美〉恐〈美毛〉掛畏〈支〉水尾山陵〈尓〉申賜〈倍止〉申〈久〉。
公卿等議奏〈世良久〉。
加冠之事、禮有其時。
來年正月〈尓〉奉加元服〈天〉、宜葉人望〈止〉奏〈世利〉。
掛畏〈支〉山陵〈乃〉助賜〈比〉慈賜〈尓〉依〈天之〉、平〈介久〉安〈介久〉果行〈比〉、天地日月〈止〉共〈尓〉寶位〈乎〉護供奉〈牟止奈毛〉思食〈布留〉。
此狀〈乎〉參議左大弁従四位上兼行播磨守藤原朝臣山蔭?内蔵権頭従四位上良岑朝臣晨直〈乎〉差使〈天〉、恐〈美〉恐〈美毛〉申賜〈波久止〉奏。
▼是日。
奉獻諸山陵墓荷前幣、如常。
公卿於建禮門前、行事。
廿八日壬寅。
授伊豫國正四位上野間天皇神従三位。
信濃國正六位上槻井泉神従五位下。
(日本紀略)廿九日己卯晦。
大祓追儺如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