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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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三人。
賜姓宿祢。
即改本居。
隷左京職。
神八井耳命之後。
與多朝臣同祖也。
』右京人正六位上行主水令史中臣朝臣坂田麻呂賜姓大中臣朝臣。
與大中臣同祖也。
廿五日甲子。
地震。
』無品有子内親王薨。
淳和太後奏請不被任葬儀司。
詞旨懇切。
因而不任。
輟朝三日。
内親王者。
淳和太上天皇之女也。
母贈皇後。
〈諱高志〉桓武天皇之女也。
生一男三女焉。
廿八日丁卯。
攝津國川邊郡人正六位上行内膳典膳高橋朝臣藤野等二人。
改本居貫左京職。
三月己巳朔。
右京人左大史正六位上眞神田朝臣全雄賜姓大神朝臣。
大三輪大田田根子命之後也。
』右京人中納言從三位藤原朝臣氏宗家令大初位上大藏伊美吉廣勝賜姓宿祢。
後漢孝靈皇帝四代孫。
阿智使主之後。
與坂上大宿祢同祖也。
二日庚午。
毀外從五位下大春日朝臣氏子告身。
改授從五位下。
三日辛未。
禦齋如常。
四日壬申。
遣木工頭從五位上兼行左衛門權佐紀朝臣春枝。
從六位下守右衛門大尉藤原朝臣好行。
辨柝河内攝津兩國相爭伎人堤之事。
』備中國賀夜郡人左大史正六位上賀陽朝臣宗成。
從六位下備中權博士賀陽朝臣眞宗等二人。
隷左京職。
七日乙亥。
授正六位上在原朝臣業平從五位上。
八日丙子。
太政官處分。
令左右京職。
朱雀路毎坊門置兵士二人。
分番掌護。
左右兵衛府夜行兵衛等。
毎夜巡検兵士直番。
十一日己夘。
地震。
十四日壬午。
河内國交野郡古荒田一町六段。
攝津國嶋下住吉兩郡古荒田□五町九段。
奉充中宮職。
十五日癸未。
左京職言。
戸令雲。
凡戸皆五家相保。
一人爲長。
以相検察。
勿造非違者。
然則結保之興。
爲糺姦濫。
司存之理。
必可遵行。
而皇親之居。
街衢相接。
卿相之家。
坊裡猥雜。
若非蒙官符直施此制。
不教之漸輙無承引。
請親王及公卿事三位以上以家司爲保長。
無品親王以六位別當爲保長。
散位三位以下五位以上。
以事業爲保長。
然則皇憲通行。
隣伍相保。
□猾永絶。
道橋自全。
太政官處分。
依請。
右京職亦準此。
十六日甲申。
天東有聲。
如雷。
』美作國久米郡始置主政一員。
十九日丁亥。
雨雹。
』從五位上行上総介伴宿祢龍男。
到任交替。
稱官物多欠。
禁固前司介從五位上和朝臣豊永。
豊永訟寃。
太政官處分。
遏其禁。
廿日戊子。
詔五畿七道諸國。
責醫師博士解由。
先是。
從五位下行下野介伴宿祢河雄奏言。
年中輸貢調庸雜物。
色數非少。
而民弊人□。
未進猥積。
實是綱丁盜犯。
使者懈緩之所緻也。
今在任博士四人。
醫師三人。
皆非練道受業之輩。
空費俸料。
無益生徒。
請一準史生。
差充綱領。
若不請返抄。
責其解由。
令填欠負。
凡非業之輩。
皆責解由。
但隻責身犯。
不關他怠。
從之。
』河内國河内郡大領正六位上河内連田村麻呂。
信濃國埴科郡大領外從七位上金刺舍人正長。
小縣郡權少領外正八位下他田舍人藤雄等並授借外從五位下。
廿二日庚寅。
從五位下錦部淨刀自子賜姓河上朝臣。
廿五日癸巳。
延暦寺僧傳燈大法師位安慧。
傳燈大法師位常濟並爲内供奉十禪師。
廿六日甲午。
詔。
畿内五國。
出擧官稻。
簡點民徭。
歴代相沿。
百王不易之政也。
方今淳源已遠。
薄俗逾滋。
不欺之徳罕聞。
苟免之行流競。
譜乃貢賦逋懸。
公私闕乏。
返擧虛納。
何國不然。
未納未進。
諸郡皆是。
雖頻下格制。
務加催督。
而日不如古。
彌以過甚。
貧吏不免奪俸之苦。
弱人多失懷土之心。
上下同嗟。
首尾輸救。
又毎國司遷代。
分付受領。
欠損所積。
十而三四。
往車雖折。
來軫方隨。
如此不停。
終至虛竭。
皮盡毛亡。
非無素論。
是而不救。
孰與爲治。
安民上策。
誠異糺彈。
利國良圖。
豈期膠柱。
今須國内所有諸田除非賜田墾田。
其納租之法。
皆増於舊例。
京戸土人口分田。
舊例段別一束五把。
今増加一束五把。
雜色田段別五把。
因即京戸鹹免徭分。
土人復徭廿日。
但土人例役之内所不足者。
便以租稻。
充於功食。
凡厥年中雜用。
皆當以彼稻支給。
但當非常異損之年。
應輸地利懸欠。
則國司不費公廨。
徭丁仍舊駈役。
須隨損多少定用増減。
令調物公用不緻闕怠。
亦夫例擧官稻者。
須停出擧。
量其要否。
給之借貸。
且救民急。
且備國用。
唯彼國田少租乏。
輸支例用。
如無出擧。
恐乖遠圖。
又燈分料稻者。
先代宿祈。
事縁功徳。
雖雲顧民。
何得停廢。
凡所以嫌出擧政者。
將以除吏民之苦。
假使昔之十分。
今行其一者。
論之物情。
豈爲煩擾。
但使小吏因縁不容姦濫耳。
夫變常巧法。
古賢猶難。
自近及遠。
先訓不朽。
然則先下畿内。
限以三年。
試張此制。
儻有利於時。
有便於物。
即施之天下。
亦未晩矣。
廿八日丙申。
地震。
夏四月己亥朔。
天皇不禦前殿。
於右近仗下。
賜飮侍臣。
賜祿各有差。
二日庚子。
大雨。
河水汎溢。
行路難通。
四日壬寅。
廣瀬龍田祭如常。
五日癸卯。
請一百僧於大極殿。
轉讀大般若經。
限三日訖。
六日甲辰。
以傳燈法師位湛海。
傳燈滿位詮暉並爲内供奉十禪師。
七日乙巳。
式部兵部兩省。
奏文武官成選擬階簿。
天皇不禦前殿。
大臣奉勅。
令本省行之。
』散位從五位下安倍朝臣比高爲武藏介。
從五位下行内膳奉膳高橋朝臣淨野爲築前權守。
從四位下行右近衛少將兼内藏頭藤原朝臣常行爲權中將。
内藏頭如故。
八日丙午。
内殿潅佛如常。
十日戊申。
祠平野神。
十一日己酉。
祠梅宮神。
』先是。
大和國言。
左京絶戸七百十三煙。
將被削籍。
依百姓愁。
貞觀二年。
且免□四煙。
百姓之愁。
猶未有弭。
至是免六百十二煙。
編
賜姓宿祢。
即改本居。
隷左京職。
神八井耳命之後。
與多朝臣同祖也。
』右京人正六位上行主水令史中臣朝臣坂田麻呂賜姓大中臣朝臣。
與大中臣同祖也。
廿五日甲子。
地震。
』無品有子内親王薨。
淳和太後奏請不被任葬儀司。
詞旨懇切。
因而不任。
輟朝三日。
内親王者。
淳和太上天皇之女也。
母贈皇後。
〈諱高志〉桓武天皇之女也。
生一男三女焉。
廿八日丁卯。
攝津國川邊郡人正六位上行内膳典膳高橋朝臣藤野等二人。
改本居貫左京職。
三月己巳朔。
右京人左大史正六位上眞神田朝臣全雄賜姓大神朝臣。
大三輪大田田根子命之後也。
』右京人中納言從三位藤原朝臣氏宗家令大初位上大藏伊美吉廣勝賜姓宿祢。
後漢孝靈皇帝四代孫。
阿智使主之後。
與坂上大宿祢同祖也。
二日庚午。
毀外從五位下大春日朝臣氏子告身。
改授從五位下。
三日辛未。
禦齋如常。
四日壬申。
遣木工頭從五位上兼行左衛門權佐紀朝臣春枝。
從六位下守右衛門大尉藤原朝臣好行。
辨柝河内攝津兩國相爭伎人堤之事。
』備中國賀夜郡人左大史正六位上賀陽朝臣宗成。
從六位下備中權博士賀陽朝臣眞宗等二人。
隷左京職。
七日乙亥。
授正六位上在原朝臣業平從五位上。
八日丙子。
太政官處分。
令左右京職。
朱雀路毎坊門置兵士二人。
分番掌護。
左右兵衛府夜行兵衛等。
毎夜巡検兵士直番。
十一日己夘。
地震。
十四日壬午。
河内國交野郡古荒田一町六段。
攝津國嶋下住吉兩郡古荒田□五町九段。
奉充中宮職。
十五日癸未。
左京職言。
戸令雲。
凡戸皆五家相保。
一人爲長。
以相検察。
勿造非違者。
然則結保之興。
爲糺姦濫。
司存之理。
必可遵行。
而皇親之居。
街衢相接。
卿相之家。
坊裡猥雜。
若非蒙官符直施此制。
不教之漸輙無承引。
請親王及公卿事三位以上以家司爲保長。
無品親王以六位別當爲保長。
散位三位以下五位以上。
以事業爲保長。
然則皇憲通行。
隣伍相保。
□猾永絶。
道橋自全。
太政官處分。
依請。
右京職亦準此。
十六日甲申。
天東有聲。
如雷。
』美作國久米郡始置主政一員。
十九日丁亥。
雨雹。
』從五位上行上総介伴宿祢龍男。
到任交替。
稱官物多欠。
禁固前司介從五位上和朝臣豊永。
豊永訟寃。
太政官處分。
遏其禁。
廿日戊子。
詔五畿七道諸國。
責醫師博士解由。
先是。
從五位下行下野介伴宿祢河雄奏言。
年中輸貢調庸雜物。
色數非少。
而民弊人□。
未進猥積。
實是綱丁盜犯。
使者懈緩之所緻也。
今在任博士四人。
醫師三人。
皆非練道受業之輩。
空費俸料。
無益生徒。
請一準史生。
差充綱領。
若不請返抄。
責其解由。
令填欠負。
凡非業之輩。
皆責解由。
但隻責身犯。
不關他怠。
從之。
』河内國河内郡大領正六位上河内連田村麻呂。
信濃國埴科郡大領外從七位上金刺舍人正長。
小縣郡權少領外正八位下他田舍人藤雄等並授借外從五位下。
廿二日庚寅。
從五位下錦部淨刀自子賜姓河上朝臣。
廿五日癸巳。
延暦寺僧傳燈大法師位安慧。
傳燈大法師位常濟並爲内供奉十禪師。
廿六日甲午。
詔。
畿内五國。
出擧官稻。
簡點民徭。
歴代相沿。
百王不易之政也。
方今淳源已遠。
薄俗逾滋。
不欺之徳罕聞。
苟免之行流競。
譜乃貢賦逋懸。
公私闕乏。
返擧虛納。
何國不然。
未納未進。
諸郡皆是。
雖頻下格制。
務加催督。
而日不如古。
彌以過甚。
貧吏不免奪俸之苦。
弱人多失懷土之心。
上下同嗟。
首尾輸救。
又毎國司遷代。
分付受領。
欠損所積。
十而三四。
往車雖折。
來軫方隨。
如此不停。
終至虛竭。
皮盡毛亡。
非無素論。
是而不救。
孰與爲治。
安民上策。
誠異糺彈。
利國良圖。
豈期膠柱。
今須國内所有諸田除非賜田墾田。
其納租之法。
皆増於舊例。
京戸土人口分田。
舊例段別一束五把。
今増加一束五把。
雜色田段別五把。
因即京戸鹹免徭分。
土人復徭廿日。
但土人例役之内所不足者。
便以租稻。
充於功食。
凡厥年中雜用。
皆當以彼稻支給。
但當非常異損之年。
應輸地利懸欠。
則國司不費公廨。
徭丁仍舊駈役。
須隨損多少定用増減。
令調物公用不緻闕怠。
亦夫例擧官稻者。
須停出擧。
量其要否。
給之借貸。
且救民急。
且備國用。
唯彼國田少租乏。
輸支例用。
如無出擧。
恐乖遠圖。
又燈分料稻者。
先代宿祈。
事縁功徳。
雖雲顧民。
何得停廢。
凡所以嫌出擧政者。
將以除吏民之苦。
假使昔之十分。
今行其一者。
論之物情。
豈爲煩擾。
但使小吏因縁不容姦濫耳。
夫變常巧法。
古賢猶難。
自近及遠。
先訓不朽。
然則先下畿内。
限以三年。
試張此制。
儻有利於時。
有便於物。
即施之天下。
亦未晩矣。
廿八日丙申。
地震。
夏四月己亥朔。
天皇不禦前殿。
於右近仗下。
賜飮侍臣。
賜祿各有差。
二日庚子。
大雨。
河水汎溢。
行路難通。
四日壬寅。
廣瀬龍田祭如常。
五日癸卯。
請一百僧於大極殿。
轉讀大般若經。
限三日訖。
六日甲辰。
以傳燈法師位湛海。
傳燈滿位詮暉並爲内供奉十禪師。
七日乙巳。
式部兵部兩省。
奏文武官成選擬階簿。
天皇不禦前殿。
大臣奉勅。
令本省行之。
』散位從五位下安倍朝臣比高爲武藏介。
從五位下行内膳奉膳高橋朝臣淨野爲築前權守。
從四位下行右近衛少將兼内藏頭藤原朝臣常行爲權中將。
内藏頭如故。
八日丙午。
内殿潅佛如常。
十日戊申。
祠平野神。
十一日己酉。
祠梅宮神。
』先是。
大和國言。
左京絶戸七百十三煙。
將被削籍。
依百姓愁。
貞觀二年。
且免□四煙。
百姓之愁。
猶未有弭。
至是免六百十二煙。
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