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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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兼越前權守藤原朝臣良仁爲中宮大夫。
從五位上守右少弁藤原朝臣家宗爲亮。
右少弁如。
正五位下行丹波守大枝朝臣音人爲式部少輔。
外從五位下行直講布瑠宿祢淨野爲助教。
散位從五位下橘朝臣春成爲雅樂頭。
正五位下豊前王爲民部大輔。
從四位下行民部大輔兼加賀守藤原朝臣仲統爲兵部大輔。
散位從五位下安倍朝臣房上爲大判事。
正四位下行下野守豊江王爲宮内卿。
散位從五位下清原眞人道雄爲少輔。
從五位下在原朝臣守平爲大膳大夫。
從五位上出雲朝臣岑嗣爲典藥頭。
從五位下高橋朝臣淨野爲内膳奉膳。
從四位下茂世王爲彈正大弼。
從四位下行近江權守紀朝臣今守爲左京大夫。
參議右大弁從四位上兼行勘解由長官左近衛中將藤原朝臣良繩爲近江權守。
餘官如故。
散位從四位上清原眞人長田爲下野守。
從五位上行丹波介坂上大宿祢貞守轉權守。
從五位下行權介藤原朝臣諸藤轉守。
從五位上守左近衛權少將兼行少納言侍從藤原朝臣基經爲播磨介。
餘官如故。
從五位下行暦博士兼紀伊權介大春日朝臣眞野麻呂爲備後介。
暦博士如故。
從五位下守右衛門權佐紀朝臣恒身爲紀伊權守。
從五位上守右中弁兼行式部少輔播磨介紀朝臣夏井爲讃岐守。
右兵衛佐從五位下藤原朝臣廣基爲右衛門權佐。
侍從從五位下源朝臣至爲右兵衛佐。
廿六日癸未。
固美濃關使散位從五位下藤原朝臣直道歸奏奉契。
諸衛解嚴。
』贈故正三位源朝臣潔姫正一位。
遣從四位上行越中守源朝臣啓於神樂岡□。
告以贈位。
潔姫。
帝之外祖母也。
』左京職言。
毎年進鍛冶戸百濟品部戸等計帳。
無益於公家。
有煩於職吏。
請除棄而不進。
從之。
廿七日甲申。
以大安寺僧傳燈大法師位春耀。
東大寺僧傳燈大法師位安圓並爲内供奉十禪師。
十二月戊子朔。
於右仗頭賜親王已下侍從已上酒。
非侍從亦預之。
賜祿各有差。
二日己醜。
前春宮職印一枚進於内裏。
八日乙未。
公卿奏請省棄五月七日贈皇後忌雲。
謹検往事。
後太上皇。
徳崇謙光。
不存國忌。
而獨留皇後之忌日。
勘之禮經。
義乖相配。
伏請一準舊典。
式從停廢。
奏可。
』太政官論奏曰。
對馬嶋下縣郡擬大領外少初位下直氏成。
上縣郡擬少領無位直仁徳等率部内百姓首從十七人。
發兵射殺守正七位下立野連正峯。
及從者榎本成岑等。
氏成等罪皆當斬。
詔減死一等。
處之遠流。
須去十月十日以前依式奏□。
而奉葬文徳天皇。
未滿廿日。
亦皇太子未即位。
故延而行之。
非緩也。
』以正五位下行式部少輔大枝朝臣音人爲右中弁。
式部少輔如故。
九日丙申。
詔定十陵四墓可獻年終荷前之幣。
天智天皇山階山陵在山城國宇治郡。
春日宮禦宇天皇田原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天宗高紹天皇後田原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贈太皇太後高野氏大枝山陵在山城國乙訓郡。
桓武天皇柏原山陵在山城國紀伊郡。
贈太皇太後藤原氏長岡山陵在山城國乙訓郡。
崇道天皇八嶋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先太上天皇楊梅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仁明天皇深草山陵在山城國紀伊郡。
文徳天皇田邑山陵在山城國葛野郡。
贈太政大臣正一位藤原朝臣鎌足多武峯墓在大和國十市郡。
後贈太政大臣正一位藤原朝臣冬嗣宇治墓在山城國宇治郡。
尚侍贈正一位藤原朝臣美都子次宇治墓在山城國宇治郡。
贈正一位源朝臣潔姫愛宕墓在山城國愛宕郡。
十日丁酉。
神祇官所奏禦躰禦蔔。
大臣奏之。
』詔改眞原山陵爲田邑山陵。
十三日庚子。
地震。
』公卿於外記候廳聽政。
自文徳天皇崩後。
於近衛陣頭。
聽弁官所申之政。
今日始復常儀。
』▼是日。
公卿於侍從所飮酒。
五位已上預席者八十餘人。
以太政官廚家綿。
賜上下各二屯。
十四日辛醜。
奉充田邑山陵々戸四煙。
十五日壬寅。
分遣公卿已下侍從已上於諸山陵墓。
獻荷前幣。
▼是日。
天皇不禦建禮門前。
大臣行事。
十九日丙午。
屈名僧十口於内殿。
轉讀大般若經。
限以八日。
』▼是日。
始修佛名懴悔之事。
凡毎年十二月十九日延名僧三四人於内殿始修佛名懴悔。
限三日訖。
他皆效此。
廿九日丙辰。
授無位良岑朝臣親子從五位下。
卅日丁巳。
大祓大儺如常儀。
從五位上守右少弁藤原朝臣家宗爲亮。
右少弁如。
正五位下行丹波守大枝朝臣音人爲式部少輔。
外從五位下行直講布瑠宿祢淨野爲助教。
散位從五位下橘朝臣春成爲雅樂頭。
正五位下豊前王爲民部大輔。
從四位下行民部大輔兼加賀守藤原朝臣仲統爲兵部大輔。
散位從五位下安倍朝臣房上爲大判事。
正四位下行下野守豊江王爲宮内卿。
散位從五位下清原眞人道雄爲少輔。
從五位下在原朝臣守平爲大膳大夫。
從五位上出雲朝臣岑嗣爲典藥頭。
從五位下高橋朝臣淨野爲内膳奉膳。
從四位下茂世王爲彈正大弼。
從四位下行近江權守紀朝臣今守爲左京大夫。
參議右大弁從四位上兼行勘解由長官左近衛中將藤原朝臣良繩爲近江權守。
餘官如故。
散位從四位上清原眞人長田爲下野守。
從五位上行丹波介坂上大宿祢貞守轉權守。
從五位下行權介藤原朝臣諸藤轉守。
從五位上守左近衛權少將兼行少納言侍從藤原朝臣基經爲播磨介。
餘官如故。
從五位下行暦博士兼紀伊權介大春日朝臣眞野麻呂爲備後介。
暦博士如故。
從五位下守右衛門權佐紀朝臣恒身爲紀伊權守。
從五位上守右中弁兼行式部少輔播磨介紀朝臣夏井爲讃岐守。
右兵衛佐從五位下藤原朝臣廣基爲右衛門權佐。
侍從從五位下源朝臣至爲右兵衛佐。
廿六日癸未。
固美濃關使散位從五位下藤原朝臣直道歸奏奉契。
諸衛解嚴。
』贈故正三位源朝臣潔姫正一位。
遣從四位上行越中守源朝臣啓於神樂岡□。
告以贈位。
潔姫。
帝之外祖母也。
』左京職言。
毎年進鍛冶戸百濟品部戸等計帳。
無益於公家。
有煩於職吏。
請除棄而不進。
從之。
廿七日甲申。
以大安寺僧傳燈大法師位春耀。
東大寺僧傳燈大法師位安圓並爲内供奉十禪師。
十二月戊子朔。
於右仗頭賜親王已下侍從已上酒。
非侍從亦預之。
賜祿各有差。
二日己醜。
前春宮職印一枚進於内裏。
八日乙未。
公卿奏請省棄五月七日贈皇後忌雲。
謹検往事。
後太上皇。
徳崇謙光。
不存國忌。
而獨留皇後之忌日。
勘之禮經。
義乖相配。
伏請一準舊典。
式從停廢。
奏可。
』太政官論奏曰。
對馬嶋下縣郡擬大領外少初位下直氏成。
上縣郡擬少領無位直仁徳等率部内百姓首從十七人。
發兵射殺守正七位下立野連正峯。
及從者榎本成岑等。
氏成等罪皆當斬。
詔減死一等。
處之遠流。
須去十月十日以前依式奏□。
而奉葬文徳天皇。
未滿廿日。
亦皇太子未即位。
故延而行之。
非緩也。
』以正五位下行式部少輔大枝朝臣音人爲右中弁。
式部少輔如故。
九日丙申。
詔定十陵四墓可獻年終荷前之幣。
天智天皇山階山陵在山城國宇治郡。
春日宮禦宇天皇田原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天宗高紹天皇後田原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贈太皇太後高野氏大枝山陵在山城國乙訓郡。
桓武天皇柏原山陵在山城國紀伊郡。
贈太皇太後藤原氏長岡山陵在山城國乙訓郡。
崇道天皇八嶋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先太上天皇楊梅山陵在大和國添上郡。
仁明天皇深草山陵在山城國紀伊郡。
文徳天皇田邑山陵在山城國葛野郡。
贈太政大臣正一位藤原朝臣鎌足多武峯墓在大和國十市郡。
後贈太政大臣正一位藤原朝臣冬嗣宇治墓在山城國宇治郡。
尚侍贈正一位藤原朝臣美都子次宇治墓在山城國宇治郡。
贈正一位源朝臣潔姫愛宕墓在山城國愛宕郡。
十日丁酉。
神祇官所奏禦躰禦蔔。
大臣奏之。
』詔改眞原山陵爲田邑山陵。
十三日庚子。
地震。
』公卿於外記候廳聽政。
自文徳天皇崩後。
於近衛陣頭。
聽弁官所申之政。
今日始復常儀。
』▼是日。
公卿於侍從所飮酒。
五位已上預席者八十餘人。
以太政官廚家綿。
賜上下各二屯。
十四日辛醜。
奉充田邑山陵々戸四煙。
十五日壬寅。
分遣公卿已下侍從已上於諸山陵墓。
獻荷前幣。
▼是日。
天皇不禦建禮門前。
大臣行事。
十九日丙午。
屈名僧十口於内殿。
轉讀大般若經。
限以八日。
』▼是日。
始修佛名懴悔之事。
凡毎年十二月十九日延名僧三四人於内殿始修佛名懴悔。
限三日訖。
他皆效此。
廿九日丙辰。
授無位良岑朝臣親子從五位下。
卅日丁巳。
大祓大儺如常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