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别典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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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泣曰:「餘之得幸君之日久矣,甲非不知也。

    今乃欲強戲餘,餘與争之,至裂餘之衣,而此子之不肖,莫大于此矣。

    」君怒而殺甲也。

    楚莊王賜其群臣酒,日暮酒酣,左右皆醉,殿上燭滅,有牽王後衣者,後扢冠纓而絕之,言于王曰:「今燭滅,有牽妾衣者,妾扢其纓而絕之,願趣火視絕纓者。

    」王曰:「止。

    」立出令曰:「與寡人飲,不絕纓者,不為樂也。

    」于是纓絕無完者,不知王後絕纓者誰。

    于是王遂與群臣歡飲,乃罷。

    後吳興師攻楚,有人常為應行,五合戰,五陷陣卻敵,遂取大軍之首而獻之。

    王怪而問之曰:「寡人未嘗有異于子,何為于寡人厚耶?」對曰:「臣先殿上絕纓者也,當時宜以肝膽塗地。

    負日久矣,未有所效。

    今幸得用于臣之義,尚可為王破吳而強楚。

    」 楚莊王好獵,大夫谏曰:「晉、楚,敵國也。

    楚不謀晉,晉必謀楚。

    今王無乃耽于樂乎?」王曰:「吾獵将以求士也。

    其榛叢刺虎豹者,吾是以知其勇也;其撄犀搏兕者,吾是以知其勁有力也;罷田而分所得,吾是以知其仁也。

    」因是道也,而得三士焉,楚因以安。

    故曰苟有志則無非事者,此之謂也。

    楚莊王獵于雲夢,射随兕,中之。

    随兕一作科雉。

    申公子培劫而奪之,王命誅。

    左右進谏曰:「子培賢者,此必有故,願察之。

    」不出三月,子培病而死。

    邲之戰,楚大勝晉,賞有功者。

    培之弟進曰:「臣兄有功于車下,臣之兄嘗讀故記曰:殺随兕者,不出三月。

    是以驚懼而争得之,伏其罪而死。

    」王令人發而視之,于故記果有,乃厚賞之。

     楚莊王所愛馬病肥死,使群臣喪之,欲以棺椁大夫禮葬之,下令有敢谏者死。

    優孟入哭曰:「馬者,王之所愛也。

    楚國之大,何求不得,而以大夫葬之?諸侯聞之,皆知大王賤人而貴馬也。

    」王于是以馬屬太官。

     楚人有獻魚楚王者,曰:「今日漁獲,食之不盡,賣之不售,棄之又惜,故來獻也。

    」左右曰:「鄙哉辭也!」楚王曰:「子不知漁者仁人也。

    蓋聞囷倉粟有餘者,下民多饑;後宮多幽女者,下民多曠夫;餘衍之蓄聚于府庫者,境内多貧困之民,皆失君人之道。

    故廚庖有肥魚,廐有肥馬,民有饑色。

    是以亡國之君,藏于府庫。

    寡人聞之久矣,未能行也。

    漁人者知之,其以此谕寡人也,且令行之。

    」于是乃遣使恤鳏寡而存孤獨,出倉粟,發币帛而振不足,罷去後宮不禦者,出而妻鳏夫。

    楚民欣欣大悅,鄰國歸之。

    故漁者一獻餘魚,而楚國賴之,可謂仁智矣。

     魯宣公者,魯文公之弟也。

    文公薨十八年,文公之子赤立為魯侯。

    宣公殺子赤而奪之國。

    按傳:十八年,公薨,襄仲殺惡及視而立宣公。

    書曰「子卒」,諱之也。

    惡,文公太子;視,其弟也。

    宣公,文公妃敬嬴子接立為魯侯。

    公子肸者,宣公之同母弟也。

    宣公殺子赤而肸非之。

    宣公與之祿,則曰:「我足矣,何以兄之食為哉?」織屦而食,終身不食宣公之食。

    其仁恩厚矣,其守節固矣,故春秋美而貴之。

    宣十七年,經特書「冬十有一月壬午,公弟叔肸卒」。

    庶弟稱公弟,予之也。

     晉靈公造九層之台,費用千金,謂左右曰:「敢有谏者,斬!」荀息聞之,上書求見。

    靈公張弩持矢見之,曰:「臣不敢谏也。

    臣能累十二博棋,加九雞子其上。

    」公曰:「子為寡人作之。

    」荀息定顔色,定志意,以棋子置下,加九雞子其上。

    左右懼慴息,靈公氣息不續。

    公曰:「危哉!危哉!」荀息曰:「不危也,複有危于此者。

    」公曰:「願見之。

    」荀息曰:「九層之台,三年不成。

    男不耕,女不織,國用空虛,鄰國謀議将興,社稷亡滅,君欲何望?」靈公曰:「寡人之過也,乃至于此!」即壞九層台也。

    按:左傳,荀息死奚齊、卓子之難,靈公時而稱荀息,恐非是。

    靈公文六年立,宣二年弑。

     春秋别典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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