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 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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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正常之時隸屬于中書省、而曾經三次改屬尚書的六部,前後在編制上也有過相當的變化。
在忽必烈中統年間,所謂六部,隻有兩部,稱為“左三部”與“右三部”。
左三部是,吏部、禮部、戶部的合并。
右三部是兵部、刑部、工部的合并。
左三部與右三部均各設尚書二人,侍郎二人。
這似乎是省錢的辦法。
如果六部分設為六,每部隻設一個尚書、一個侍郎,便至少要有六個尚書、六個侍郎了。
省錢的事小。
主要的原因是,大權屬于尚書以上的右左丞相以至于參知政事。
六部隻是事務上的執行人員而已。
右三部尚書,是宋子貞。
左三部的尚書是誰?劉肅。
忽必烈在至元二年二月把“左三部”與“右三部”,由事實上的兩部分為四部:吏禮部、戶部、兵刑部、工部。
這四個部的第一任尚書,據屠寄說,是:吏禮部,麥術督丁;戶部,馬亨;兵刑部,嚴忠範;工部,别都魯丁。
然而,依照當時的編制,吏禮部有三位,不僅是麥術督丁一位。
戶部的尚書也有三位。
兵刑部與工部的尚書各有四位。
換句話說,四個部的尚書共有十四位,而可考的僅有屠寄所列舉的四位而已。
忽必烈主張不定。
到了次年,至元三年,又把四個部恢複為“左三部”與“右三部”兩部。
再過兩年,兩部又改為四部。
到了至元七年,四部才改為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成一部。
各部的尚書人數不等。
其後,每一部的尚書及其下的侍郎、郎中、員外郎,人數屢有變動,不僅在忽必烈一帝之時如此。
到了最後,六部或先或後都确定為尚書三人,侍郎二人,郎中二人,員外郎二人。
最先有如此編制的是工部(1291年),其次是禮部(1295年),再其次是刑部(1300年),然後是吏戶兩部(1311年),最後是兵部(1323年)。
《明史》有“七卿年表”,把六部尚書與都禦史的姓名與在任期一一表明。
《清史稿》有“部院大臣年表”,其内容與《明史》的“七卿年表”相仿,所記載的也是六部與都察院的長官,增加了侍郎與副都禦史。
可惜,三
在忽必烈中統年間,所謂六部,隻有兩部,稱為“左三部”與“右三部”。
左三部是,吏部、禮部、戶部的合并。
右三部是兵部、刑部、工部的合并。
左三部與右三部均各設尚書二人,侍郎二人。
這似乎是省錢的辦法。
如果六部分設為六,每部隻設一個尚書、一個侍郎,便至少要有六個尚書、六個侍郎了。
省錢的事小。
主要的原因是,大權屬于尚書以上的右左丞相以至于參知政事。
六部隻是事務上的執行人員而已。
右三部尚書,是宋子貞。
左三部的尚書是誰?劉肅。
忽必烈在至元二年二月把“左三部”與“右三部”,由事實上的兩部分為四部:吏禮部、戶部、兵刑部、工部。
這四個部的第一任尚書,據屠寄說,是:吏禮部,麥術督丁;戶部,馬亨;兵刑部,嚴忠範;工部,别都魯丁。
然而,依照當時的編制,吏禮部有三位,不僅是麥術督丁一位。
戶部的尚書也有三位。
兵刑部與工部的尚書各有四位。
換句話說,四個部的尚書共有十四位,而可考的僅有屠寄所列舉的四位而已。
忽必烈主張不定。
到了次年,至元三年,又把四個部恢複為“左三部”與“右三部”兩部。
再過兩年,兩部又改為四部。
到了至元七年,四部才改為六部,吏戶禮兵刑工各成一部。
各部的尚書人數不等。
其後,每一部的尚書及其下的侍郎、郎中、員外郎,人數屢有變動,不僅在忽必烈一帝之時如此。
到了最後,六部或先或後都确定為尚書三人,侍郎二人,郎中二人,員外郎二人。
最先有如此編制的是工部(1291年),其次是禮部(1295年),再其次是刑部(1300年),然後是吏戶兩部(1311年),最後是兵部(1323年)。
《明史》有“七卿年表”,把六部尚書與都禦史的姓名與在任期一一表明。
《清史稿》有“部院大臣年表”,其内容與《明史》的“七卿年表”相仿,所記載的也是六部與都察院的長官,增加了侍郎與副都禦史。
可惜,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