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 漢吳同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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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武都與陰平兩個郡,而且新造兩個城:一個是今日沔縣東南的漢城,另一個是今日城固縣城所在地的樂城。

     孫權獲得鼓勵,便終于拿出勇氣,在四月丙申日自稱皇帝,改元黃龍。

    所以,就吳的曆法來說,這一年正月至三月,是黃武八年。

    四月丙申日至年底,是黃龍元年。

     諸葛亮抓住機會,派遣位居九卿之一的陳震,到東吳去慶賀孫權稱帝(陳震的官職是衛尉)。

     不久,漢、吳就締結了盟約。

     陳震這一去,就實現了雙方都盼望已久的同盟。

     同盟的目的,是共同消滅曹叡的魏國。

    為了确定雙方将如何均分魏的領土:彼此同意,以豫、青、徐、幽四個州給吳,兖、冀、并、涼四個州給漢(蜀漢)。

    中國在東漢之時,原有十二個州與一個司隸校尉部。

    這時候實際上魏有八個州,吳、蜀各有兩個州不到,吳有揚州與荊州的一大部分,蜀有益州與涼州的兩個郡。

    司隸校尉部完全在魏的掌握之中,吳、蜀雙方決定:滅魏以後把司隸校尉部平分,以函谷關為界。

    雙方還不曾戰勝魏國,就先把魏國的領土如此分得幹幹淨淨,似乎把如意算盤打得太早,卻也不失為坦白老實。

     漢吳同盟的盟書,全文被保存在《三國志·吳書·吳主傳》裡面。

    這是一篇極有趣味的“原始資料”。

     盟書首先叙述漢朝的“皇綱失叙”,以緻“國柄”先後被董卓與曹操劫奪,而曹操死了以後,大權傳給了曹丕,曹丕“偷取天位”,篡了漢朝。

    曹丕死了以後,又有曹叡這個“麼魔”繼續作惡,“阻兵盜土”。

    當年高辛氏征讨共工,虞舜征讨三苗,現在,滅掉曹叡與捕捉他的徒黨的責任,不由漢、吳雙方來擔負,有誰能擔負呢? 因此,漢、吳雙方必須先立一個盟誓,聲讨曹叡的罪惡,同時把曹叡的土地“奪”來,由吳、漢雙方分掌,讓曹叡統治下的各地區人民,知道他們将要屬于哪一國。

    漢、吳雙方雖則是已經互相信賴,卻也不可沒有書面的約定,說明曹叡的土地如何分割,以免将來于勝利之後發生誤會:“漢之與吳,雖信由中,然分土裂境,宜有盟約。

    ” 盟書最精彩的一段,是關于諸葛亮的一段。

    它贊美諸葛亮,而沒有一句話提到吳國的丞相或漢、吳兩國的國君。

    這是中外古今任何條約所沒有的特殊文字:“諸葛丞相,德威遠著。

    翼戴本國,典戎在外。

    信感陰陽,誠動天地。

    ” 盟書的作者,或孫權本人,之所以如此推崇諸葛丞相,原因是:發起這個盟約的不是别人,而是諸葛丞相。

     盟書的主要部分,是下列幾句:“自今日漢、吳既盟之後,戮力一心,同讨魏賊。

    &hellip&hellip若有害漢,則吳伐之;若有害吳,則漢伐之。

    ”雙方一緻對魏。

    至于雙方彼此之間,當然應該“互不”侵犯:“各守分土,無相侵犯;傳之後葉,克終若始。

    ” 倘若有一方違背誓約,做出對不起盟國的事,該怎麼辦?那就隻得信賴“明神上帝,是讨是督;山川百神,是糾是殛”。

    當時的人們,絕大多數信神,不像今天有些國家的朝野上下,嘴上離不開上帝,而一肚子裝滿了出賣盟友,男盜女娼的壞心眼。

     中國在春秋時代,諸侯之間有過若幹次的盟約。

    其後,在唐、宋之時,也有過若幹次對番邦的盟約。

    然而沒有一次,同盟者彼此之間真能有始有終,信守盟約到底,像這一次建興七年(黃龍元年)的漢、吳盟約的。

    我們再查看西洋各國的曆史,也絕對找不到一次有始有終的同盟,足與漢、吳的同盟媲美。

     在締結了這盟約以後,孫權把國都遷回了建業,叫陸遜陪太子孫登留守在武昌。

    為什麼呢?因為他不再以蜀漢為假想敵,而改以曹魏為唯一的共同敵人。

    他必須把大本營搬回建業,以便專心攻打曹魏的“合肥新城”,同時也是為了加強江東的防守。

     可惜,諸葛亮活不了幾年,便積勞病故。

    諸葛亮倘若多活幾年,一定可以與東吳密切合作,東西兩方同時北伐,獲得更輝煌的戰果。

    曹叡和司馬懿對付諸葛亮一人,已經十分吃力;倘若又要分兵在東邊抵擋孫權的長期攻勢,很容易一敗而不可收拾。

     諸葛亮在締結漢吳盟約之前的兩年,建興五年,就開始了北伐,一直打到了建興十二年,不曾休息(雖則有時候要屯兵、運糧、種糧,不是天天交鋒)。

    孫權這方面,也确是不斷地給予他以呼應。

     上帝有靈,為什麼要叫諸葛亮在僅僅虛歲五十四歲之時,便病故了呢?這真是“天道難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