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八 孫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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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是甘夫人在建安十二年所生,虛歲五歲、實歲四歲,劉備不是沒有小太太與女仆丫環可以托付,可見劉備在感情上與形式上還不曾與孫夫人作最後的決裂;雖則孫夫人不陪伴他“入川”,他不帶孫夫人入川,都是事實。

     劉備是一個頗為仔細的人,他把荊州幾郡的軍事與政務,交給了關羽、張飛、諸葛亮,也把關于孫夫人及兒子阿鬥的事,委托了趙雲。

    趙雲當時的名義,是牙門将軍,兼領“留營司馬”。

     劉備帶了幾萬兵與“謀臣龐統”,離開公安,走向益州,孫權在江東聽到消息,勃然大怒,認為益州該是他孫權所有,劉備不該先去,就下令派遣水軍,到公安西邊的“夫人城”,把孫夫人接回江東。

     孫夫人在丈夫劉備與二哥孫權之間,選擇了二哥;在益州與揚州之間,選擇了揚州。

    她不經考慮而說走就走,帶了劉禅與武裝丫環及男性衛隊,到長江邊乘上二哥派來的船。

     趙雲感覺到責任重大,自己的力量與地位似乎不夠,慌忙報告張飛。

    張飛是頗有決斷與魄力的人,立刻點齊兵馬,偕同趙雲走小路搶先到了江邊,把孫夫人及其娘子軍與衛隊攔住。

     張、趙二人先禮後兵,勸孫夫人留在公安,取消江東之行。

    孫夫人哪裡是這兩個人的好話所勸得了的呢?她堅持非去不可。

    張飛、趙雲說:“您一定要走,我們不敢強留;但是主公的兒子阿鬥,卻無論如何請您留下。

    ”孫夫人是一個聰明女子,心裡明白她的那一批娘子軍與衛隊,絕對不是張、趙二人及其身經百戰的老兵的敵手。

    于是,她就隻好把劉禅留了下來,交給張、趙二人。

     有人說,孫夫人想帶走阿鬥,不懷好意,可能是想把阿鬥送給二哥孫權當人質,幫助二哥來脅迫丈夫劉備當孫權的部下。

     我不知道孫夫人的本意是否如此。

    孫夫人是一個女人,女人總是有天生的母性,喜歡小孩子的。

    況且,她自己還沒有生育;阿鬥又已經被她撫養了兩年,彼此之間可能已經建立了母子的感情。

     張、趙二人定要孫夫人把阿鬥留下來,也有他們無可辯駁的理由。

    他們知道,劉備一輩子辛苦,隻剩下這麼一個兒子、一條根。

    劉備以前的幾個太太所生的兒子,連同他們的媽媽,都已經被呂布與曹操先後俘虜去了,或是在敗兵難民群中走散得不知下落了。

    剩下的這個寶貝阿鬥,不能又讓他去當孫夫人與孫權的俘虜。

     在阿鬥未生以前,劉備的别的兒子丢了以後,劉備收養了一個姓寇的大孩子,改姓劉,名封。

    張、趙二人并不是不知道,他們卻不能因為有了劉封,就不重視劉備的親生兒子劉禅(阿鬥)。

     曆史的變化,是誰也不能預料的。

    我們一般人,通常都是事後有先見之明。

    就張、趙二人“截江”強迫孫夫人留下阿鬥的這件事情而論,他們的忠心值得我們欽佩;但是,倘若他們行動得慢一點,趕到江邊之時,孫夫人與阿鬥已經登上了船,後果又如何呢?是否真對劉備及其集團不利? 有了阿鬥在江東,養在孫夫人的身邊,當了事實上的人質,一方面孫權便可以繼續對劉備放心,不怕劉備不永久與自己合作;另一方面,劉備對孫權,不得不對孫夫人與孫權繼續保持禮貌,承認孫夫人是太太,承認孫權是大舅子,承認孫權有權利分享荊州的地盤。

    這樣,就不會發生以後孫、劉二家為了荊州而失和的不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