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合久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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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洋人談西洋史,常常有某一民族衰亡,另一民族繼起的說法,或是某一文化崩潰,另一文化誕生的說法。
湯因比(A.Toynbee)與前人不同的地方,是改用“社會”一詞,代替“民族”或“文化”,并且補充了一點:某一社會崩潰之後,其構成要素可能被次一社會所局部保存。
湯因比喜歡說,“中國社會”在佛教進入之時已經崩潰,此後不再有中國社會,而隻有“遠東社會”。
在實質上,中國史與西洋史不同。
我們的周朝,十分燦爛,卻不是昙花一現的希臘;我們的漢朝,十分雄偉,而不是一衰而不可複興的羅馬。
我們中國人具有西洋人所沒有的韌性,我們的朝代雖有興亡,國勢雖有盛衰,而我們的民族自從埃及、巴比倫之時便一直屹立于東亞,不曾死亡,而且繼續發展。
我們的政府有時候好,有時候不好。
政府好的時候,是治;政府不好的時候,是亂。
治久了以後,難免有亂;亂了一陣以後,由于我們這個韌性的民族“江山代有才人出”,由于我們這禮義之邦“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所以遲早會有非常之人,挺身而出,做成非常之事:“撥亂反治”。
于是,希臘、羅馬于亂了以後未能再治。
而我們中國每逢“天下大亂”以後,不久便“形勢大好”,一治一亂,成了中國曆史的軌迹,雖則我們不可把這軌迹看得太呆闆。
《三國演義》的作者羅貫中,或其修訂人毛宗崗,說出一句令人難以駁倒的話:“話說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這等于說:“治久必亂,亂久必治。
”這種話,西洋人說不出來。
他們對于他們國家的未來,不可能有如此樂觀的信心。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八個字,與宇宙論中“一張一弛”的大道理,頗能相通,站在嚴格的曆史科學的立場來說,分與合至少是極可能的趨勢:“合久會分,分久會合。
” 至于,合久了何以不僅會分,而真的分了,以及分久了何以不僅會合,而真的合了?“人”的關系很大。
位居要津的人,倘若有決心與能力,是可以挽狂瀾于既倒的;倘若沒有決心,又沒有能力,那末,便常常把好的局面弄糟。
兩漢的大一統局面,維持了四百多年;種種機構已經磨損、腐蝕,不再管用。
分的趨勢,确已形成,外戚宦官之輪流把持中央,剝削地方,是病征,而不是病源。
病的本身,差不多已到了無藥可救的階段。
打外戚,除宦官,隻是治标而已,治不了本。
是所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不是培元固本,滋陰補陽。
西漢初年之所以蓬蓬勃勃,是由于劉邦簡化了法律,減輕了賦稅,因襲了秦的“三權分工”的制度,加上武帝以後之征用全國各地的人才,提倡以孔子學說為中心的學術。
所謂“三權分工”,是丞相與太尉分治文武之事,禦史大夫專管監察之事。
這與美國的“三權分立”不同。
在沒有三權分立之時,這“三權分工”究竟要遠優于霍光以後之權臣包攬一切了。
所謂征用全國各地人才,是下令每郡每國保送“孝廉”,由皇帝加以選拔,留在身邊訓練、察看,然後再分别任用為縣令、縣長,于任期完滿以後加以升降。
最好的,能被逐漸升為中央的九卿(部長)、三公(院長)。
霍光在昭帝之時,任“大司馬、大将軍、錄尚書事”。
大司馬是虛銜(加官),大将軍在平時沒有多少兵。
他掌握大權,由于替皇帝“錄尚書事”。
尚書原是宮内的小官,在皇帝身邊管文書。
霍光以宮外的大官的身份,“錄”起皇帝的所有的文書事務來,這就成為丞相與太尉及禦史大夫之上的、皇帝之下的第一人,也就是事實上的皇帝。
三權集中于一人之手,三權分工的制度,不再存在。
用淺顯的話來說,霍光替皇帝代閱公文,代批公文。
丞相等人的奏章,雖
湯因比(A.Toynbee)與前人不同的地方,是改用“社會”一詞,代替“民族”或“文化”,并且補充了一點:某一社會崩潰之後,其構成要素可能被次一社會所局部保存。
湯因比喜歡說,“中國社會”在佛教進入之時已經崩潰,此後不再有中國社會,而隻有“遠東社會”。
在實質上,中國史與西洋史不同。
我們的周朝,十分燦爛,卻不是昙花一現的希臘;我們的漢朝,十分雄偉,而不是一衰而不可複興的羅馬。
我們中國人具有西洋人所沒有的韌性,我們的朝代雖有興亡,國勢雖有盛衰,而我們的民族自從埃及、巴比倫之時便一直屹立于東亞,不曾死亡,而且繼續發展。
我們的政府有時候好,有時候不好。
政府好的時候,是治;政府不好的時候,是亂。
治久了以後,難免有亂;亂了一陣以後,由于我們這個韌性的民族“江山代有才人出”,由于我們這禮義之邦“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所以遲早會有非常之人,挺身而出,做成非常之事:“撥亂反治”。
于是,希臘、羅馬于亂了以後未能再治。
而我們中國每逢“天下大亂”以後,不久便“形勢大好”,一治一亂,成了中國曆史的軌迹,雖則我們不可把這軌迹看得太呆闆。
《三國演義》的作者羅貫中,或其修訂人毛宗崗,說出一句令人難以駁倒的話:“話說天下大勢,合久必分,分久必合。
”這等于說:“治久必亂,亂久必治。
”這種話,西洋人說不出來。
他們對于他們國家的未來,不可能有如此樂觀的信心。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這八個字,與宇宙論中“一張一弛”的大道理,頗能相通,站在嚴格的曆史科學的立場來說,分與合至少是極可能的趨勢:“合久會分,分久會合。
” 至于,合久了何以不僅會分,而真的分了,以及分久了何以不僅會合,而真的合了?“人”的關系很大。
位居要津的人,倘若有決心與能力,是可以挽狂瀾于既倒的;倘若沒有決心,又沒有能力,那末,便常常把好的局面弄糟。
兩漢的大一統局面,維持了四百多年;種種機構已經磨損、腐蝕,不再管用。
分的趨勢,确已形成,外戚宦官之輪流把持中央,剝削地方,是病征,而不是病源。
病的本身,差不多已到了無藥可救的階段。
打外戚,除宦官,隻是治标而已,治不了本。
是所謂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而不是培元固本,滋陰補陽。
西漢初年之所以蓬蓬勃勃,是由于劉邦簡化了法律,減輕了賦稅,因襲了秦的“三權分工”的制度,加上武帝以後之征用全國各地的人才,提倡以孔子學說為中心的學術。
所謂“三權分工”,是丞相與太尉分治文武之事,禦史大夫專管監察之事。
這與美國的“三權分立”不同。
在沒有三權分立之時,這“三權分工”究竟要遠優于霍光以後之權臣包攬一切了。
所謂征用全國各地人才,是下令每郡每國保送“孝廉”,由皇帝加以選拔,留在身邊訓練、察看,然後再分别任用為縣令、縣長,于任期完滿以後加以升降。
最好的,能被逐漸升為中央的九卿(部長)、三公(院長)。
霍光在昭帝之時,任“大司馬、大将軍、錄尚書事”。
大司馬是虛銜(加官),大将軍在平時沒有多少兵。
他掌握大權,由于替皇帝“錄尚書事”。
尚書原是宮内的小官,在皇帝身邊管文書。
霍光以宮外的大官的身份,“錄”起皇帝的所有的文書事務來,這就成為丞相與太尉及禦史大夫之上的、皇帝之下的第一人,也就是事實上的皇帝。
三權集中于一人之手,三權分工的制度,不再存在。
用淺顯的話來說,霍光替皇帝代閱公文,代批公文。
丞相等人的奏章,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