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孝公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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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應該稱他為魏惠王才對。

    梁是大梁[開封],不是魏的國名)。

     公叔痤把公孫鞅薦給魏侯?(其後的魏王?)。

    ?是這個魏侯的名字。

    魏侯?不用。

    公叔痤勸他,如果不重用此人,應該把他殺掉,免得他做了别國的大臣,成為魏國之患。

    這個勸告,魏侯?裝着接受了。

     公叔痤又告訴公孫鞅:“你快逃走。

    我把你推薦給魏侯,魏侯不肯用你;我勸他殺了你,免得你做了另一國的大臣,害魏國,魏侯也已經答應,他快要殺你了。

    我是先公後私,先忠于君,後忠于友,不能不勸他殺你,請你原諒。

    現在我勸你逃,你還有時間,來得及逃離魏國。

    ”公孫鞅說:“謝謝你。

    我遲早是要離開魏國,另找出路的。

    不過,現在倒不必忙着逃走。

    魏侯既然不肯聽你的話用我,大概也不會聽你的話殺我。

    ” 果然,魏侯并沒有下令捉公孫鞅去殺。

     過了一些時候,公孫鞅聽說秦國的國君下令招賢,他就去了秦國。

    到了秦國,他卻見不到國君的面。

    他在秦國住了下來,慢慢地在兩年以後找到一位名字叫做景的太監,由這位太監向國君提起,這才幸蒙召見。

     見了兩次,話不投機,均無下文。

    第一次他向這位國君大談堯舜之道;第二次,他降格以求,向這位國君叙述齊桓公與晉文公如何尊王攘夷,取得霸主地位。

    這位太監先生很好,幫公孫鞅幫到底,又向國君說他如何如何能幹,于是有了第三次的召見。

     在這第三次見到國君之時,公孫鞅不再談堯舜與齊桓、晉文,而隻談富國強兵,合了國君的胃口。

    國君說:“就照你的意思辦罷。

    ”以上,都是司馬遷說的,未必正确。

    我想,公孫鞅這種人,不可能兜圈子,找釘子碰。

    他這種人,對“大人物”的心理研究有素,說起話來,一定開門見山,一針見血,指出“大人物”心中正在考慮的是什麼問題,而簡簡單單,幹脆利落,提出一個不含糊、不模棱兩可的答案。

     事實是,這位秦國國君(曆史上的秦孝公)決定任命這個年輕的,來自魏國的衛國人公孫鞅為“左庶長”,照他的計劃試試。

    這一年是公元前359年。

     公孫鞅所做的第一件事,是建立秦國政府的信用。

    他放一根三丈長的木頭在國都栎陽(陝西臨潼東北)的南門,下令任何人如能扛它到北門,賞十金(十斤黃金)。

    人民之中沒有人相信這個命令,以為是“大人物”在開玩笑。

    公孫鞅又下命令,改賞金十金為五十金。

    于是,有一個老百姓好奇,姑且把這根木頭扛到北門。

    公孫鞅立刻賞他五十金。

     消息傳了開來,大家覺得政府的命令并不是開玩笑。

    于是,公孫鞅又下了幾道新的命令,其中最重要的,是防盜、防間諜。

    他叫五家十家互相監視,對政府互為保人。

    如有某一家的人犯罪,其餘的四家與九家都必須向政府報告,否則連帶受罰。

    五家的小單位罰重;十家的大單位罰輕。

    這叫做“連坐法”。

     另有幾道法令,包括(1)壓制宗室貴族。

    凡是沒有為國家打仗立功的,要除去家譜上的名,不再有貴族的身份。

    (2)老百姓為國家打仗立了功的,給以“武功爵爵位”。

    武功爵共有二十等,秦國本來已有。

    獲得各級爵位的,可以多買田地,可以穿美好的衣服。

    (3)壓制商人與懶惰的人。

    凡是經商的人,都不許穿美好衣服。

    不論有錢或無錢,種田而不肯勤勞的,也不許穿美好衣服。

    (4)重農。

    凡是男子種田的,女子在家織麻布的,若成績優良,可以終身免服兵役。

    (5)實行小家庭制度。

    兒子娶了媳婦,必須離開父母的家,另創家庭。

    這樣,人人皆須努力求自己小家庭的生存,不能再依賴父兄,吃閑飯。

     秦孝公的太子對公孫鞅很厭惡。

    于是太子故意犯法,看看公孫鞅如何應付。

     公孫鞅說:“太子是國家的儲君,我不便用刑。

    但是太子之所以敢于犯法,由于他的傅與師不曾把太子教好(傅是生活上的指導人;師是學術上的指導人)。

    ” 說了這話,公孫鞅就處罰了太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