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秦漢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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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和附近諸縣的王君房、樊少翁、王孫大卿、樊嘉、摯網、如氏、苴氏,多是資财巨萬的大商人。
羅裒除了壟斷巴蜀鹽井之利以外,還往來長安、巴蜀之間,厚賂外戚王根、幸臣淳于長,“依其權力,賒貸郡國,人莫敢負”[155]。
成帝即位不久,今山東、河南、四川等地相繼爆發了農民和鐵官徒的暴動。
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有東郡茌平(今山東茌平)侯毋辟領導的暴動。
陽朔三年(公元前22年),有颍川(郡治今河南禹州)鐵官徒申屠聖等的暴動。
鴻嘉三年(公元前18年),有廣漢(郡治今四川梓潼)鄭躬等的暴動[156]。
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有尉氏(今河南尉氏)樊并[157]等和山陽(郡治今山東金鄉)鐵官徒蘇令等的暴動。
蘇令領導的暴動經曆19郡國[158],誅殺長吏,奪取庫兵,聲勢最大。
哀帝時,西漢王朝的危機更加嚴重。
師丹建議限田、限奴婢,孔光、何武等人拟定了一個辦法,規定諸王、列侯以至吏民占田以30頃為限;占奴婢則諸王最多不超過200人,列侯、公主100人,以下至吏民30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為吏。
這個辦法受到當權的外戚官僚反對,被擱置起來了。
在官府和地主的雙重壓迫下,農民“有七亡而無一得”,“有七死而無一生”[159],除了繼續反抗以外,沒有其他道路可走。
哀帝在農民暴動的威脅下,采納陰陽災異論者的主張,企圖用“再受命”的辦法來解脫西漢統治的危機。
因此他自己改稱“陳聖劉太平皇帝”,改元“太初元将”。
這種自欺欺人的易号改元,除了暴露西漢統治者絕望的心情以外,毫無其他意義。
王莽改制 當農民戰争迫在眉睫,西漢王朝搖搖欲墜,“再受命”說風靡一時的時候,王莽繼諸叔之後出任大司馬大将軍,輔政一年多。
哀帝即位後,王莽失勢。
當丁、傅等外戚和其他達官貴人激烈反對限田之議時,太皇太後王氏表示以“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賦貧民”[160],這實際上就是王莽對待當前社會危機所表示的籠絡人心的态度。
平帝時,王莽複任大司馬,屢次捐錢獻地,收攬民心。
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異己,窮治與平帝外家衛氏有關的呂寬之獄,“連引郡國豪傑素非議己者”[161],死者以百數;另一方面,他又極力樹立黨羽,籠絡儒生,讓他們支持自己奪取政權的活動。
在這種情況下,各地上書頌揚王莽功德者,以及獻祥瑞、呈符命者絡繹于途,這些人都力圖證明漢祚已盡,王莽當為天子。
平帝死,孺子嬰立,王莽繼續輔政,主持祭祀時稱假皇帝,民臣謂之攝皇帝。
漢宗室劉崇和東郡太守翟義相繼起兵反對王莽,但都被他壓平了。
居攝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為帝,改國号曰新。
西漢王朝結束了,但西漢社會遺留下來的社會矛盾仍然十分尖銳。
王莽為了解決這個矛盾,陸續頒布法令,附會周禮,托古改制。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诏,曆數秦漢社會兼并之弊:“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制于民臣,颛斷其命”。
他針對這種情況,宣布:“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
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九百畝)者,分餘田予九族、鄰裡、鄉黨。
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
敢有非井田聖制,無法惑衆者,投諸四夷,以禦魑魅。
” 王莽頒布這個诏令的目的,并不是真正改變私人的土地所有權,也不是改變奴婢的社會地位,而隻是凍結土地和奴婢的買賣[162],以圖緩和土地兼并和農民奴隸化的過程。
在此以後,地主官僚繼續買賣土地和奴婢,以此獲罪的不可勝數,因此他們強烈反對這個诏令。
始建國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這個诏令,“下诏諸食王田及私屬,皆得賣買,勿拘以法”[163]。
這樣,王莽解決當前最主要的社會矛盾的嘗試,就完全失敗了。
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下诏實行五均六筦,企圖以此節制商人對農民的過度盤剝,制止高利貸者的猖獗活動,并且使國家獲得經濟利益。
五均是在長安以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設立五均司市師,管理市場。
每季的中月,司市官評定本地物價,叫做市平。
物價高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則聽民買賣;五谷布帛絲綿等生活必需品滞銷時,由司市官按本價收買。
民因祭祀或喪葬需錢,可向錢府借貸,不取利息;欲經營生業而缺乏本錢的,也可低利借貸。
六筦是由國家掌握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等五項事業,不許私人經營;同時控制名山大澤,“諸采取名山大澤衆物者稅之”。
六筦中除五均賒貸一項是平準法的新發展以外,其餘五項都在漢武帝時實行過。
王莽用來推行五均六筦的,多是一些大商賈,這也同武帝以賈人為鹽鐵官一樣。
但是武帝憑借國家的力量,能夠基本上控制為國家服務的商人,而王莽則無力控制這些人。
這些人“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奸,多張空簿,府藏不實,百姓愈病”[164]。
所以王莽實行五均六筦,同武帝實行同類措施,其結果也就各異了。
居攝二年(公元7年),王莽加鑄錯刀、契刀、大錢等三種錢币,規定錯刀一值5000,契刀一值500,大錢一值50,與原有的五铢錢共為四品,同時流通。
始建國元年,王莽廢錯刀、契刀與五铢錢,另作小錢,與大錢一值50者并行,并且頒令禁挾銅炭,以防盜鑄。
第二年,王莽改作金、銀、龜、貝、錢、布,名曰寶貨,凡五物(錢、布皆用銅,共為一物)、六名、二十八品。
人民對王莽錢币毫無信任,都私用五铢錢,王莽又加嚴禁,以緻“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于市道。
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
王莽迫不得已暫廢龜、貝等物,隻行大、小錢,同時加重盜鑄的禁令,“一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為奴婢”。
地皇元年(公元20年),王莽又盡廢舊币,改行貨布、貨泉二品[165]。
王莽屢易貨币,加速了人民的破産。
他濫行五家連坐的盜鑄法,實際上恢複了殘酷的收孥相坐律。
犯法的人沒為官奴婢,“男子檻車,兒女子步,以鐵鎖琅當其頸,傳詣鐘官,以十萬數。
到者易其夫婦,愁苦死者十六七”。
這項法令增加了漢末以來奴隸問題的嚴重性,使人民受苦最深,人民的憤恨也最大。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也大事更張。
他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郡縣名和行政區劃,都大大加以改變,屢易其名。
他還恢複五等爵,濫加封賞。
官吏俸祿無着,就用各種辦法擾民。
王莽改制所引起的混亂愈來愈大,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他為了挽回自己的威信,拯救自己的統治,一面玩弄符命的把戲,欺騙人民;一面虛張聲勢,發動對匈奴和東北、西南邊境各族的不義戰争。
沉重的賦役征發,戰争的騷擾,殘酷的刑法,使農民完全喪失了生路。
據官吏報告,人民“愁法禁煩苛,不得舉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給貢稅;閉門自守,又坐鄰伍鑄錢挾銅。
奸吏因以愁民,民窮悉起為盜賊”。
嚴重的天災也不斷襲擊農村,米價高達5000錢、萬錢一石,甚至黃金一斤隻能易豆五升。
這種情況更促使農民暴動風起雲湧。
西漢宗室舊臣反對王莽的鬥争也不斷發生,而且逐漸與農民的鬥争發生了聯系。
更始元年(公元23年),王莽的統治終于在農民戰争的無情打擊下徹底崩潰,王莽本人也成為西漢腐朽統治的替罪羊了。
七 推翻王莽政權的農民戰争 綠林軍 反對王莽政權的農民暴動,首先發生在北方邊郡地區。
王莽為了出擊匈奴而進行的征發,在邊郡比在内地更為嚴重。
邊境數十萬駐軍,不但仰給邊民供應,而且還大肆騷擾,破壞人民的生産和生活。
邊民不堪其苦,有的流亡内地,為人奴婢;有的铤而走險,聚衆反抗。
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邊民棄城郭流亡,随處暴動,并州、平州一帶最為猛烈。
天鳳二年(公元15年),五原、代郡民舉行暴動,“數千人為輩,轉入旁郡”[166]。
接着,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也相繼出現了農民暴動。
天鳳四年(公元17年),臨淮人瓜田儀在會稽長洲(今江蘇蘇州)舉行暴動,出沒于湖海之間;同年呂母在海曲(今山東日照)舉行暴動,殺海曲縣宰,入海堅持戰鬥。
此起彼伏的暴動,預示大規模的農民戰争即将來臨。
天鳳年間,荊州一帶遇到連年的大饑荒,農民相率到野澤中掘草根為食。
新市(今湖北京山境)人王匡、王鳳替人家排難解紛,被推為首領。
他們人數越聚越多,形成一支武裝力量,不時攻擊附近的鄉聚。
他們隐蔽在綠林山中(今湖北當陽鏡),因此被稱作綠林軍。
幾個月後,綠林軍發展到七八千人。
但是那時他們還沒有攻城略地的打算,隻盼望年成好轉,能夠返回田間。
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的荊州牧發兵進攻綠林軍,綠林軍出山迎擊獲勝,部衆增至數萬人,戰鬥意志高漲起來。
地皇三年(公元22年),綠林山中疾疫流行,綠林軍出山,一支由王常、成丹等率領,西入南郡(治今湖北荊州),稱下江兵;另一支由王匡、王鳳、馬武等率領,北上南陽,稱新市兵。
新市兵攻随縣時,平林人陳牧、廖湛率衆響應,于是綠林軍中又增添了一支平林兵。
西漢宗室劉玄,這時也投身于平林兵中。
南陽大地主劉、劉秀兄弟也是西漢宗室,他們抱着“複高祖之業”[167]的目的,聯絡附近各縣地主豪強,并且把宗族、賓客組成一支七八千人的軍隊,稱為舂陵軍。
舂陵軍與王莽軍接戰不利,乃與向北折回的下江兵約定“合縱”。
這時綠林軍連敗莽軍,發展到十多萬人。
綠林軍領袖為了擴大影響,擁立劉玄作皇帝,恢複漢的國号,以公元23年為更始元年。
劉玄在西漢宗室中是沒落的一員,他參加農民軍較早,而且又無兵權。
擁立宗室劉玄,這是農民受到劉漢正統思想影響的表現;但是立劉玄而不立野心勃勃的劉,又是綠林軍領袖疏遠劉、劉秀的結果。
綠林建号以後,王莽發州郡兵42萬,由王邑、王尋率領,阻擊綠林軍。
三月,王莽軍前鋒近十萬人,圍綠林軍于昆陽(今河南葉縣)。
綠林軍八九千人,由王鳳、王常率領,堅守昆陽,劉秀則輕騎突圍出城,征集援兵。
那時昆陽城外圍兵數十重,列營百數,圍兵“或為地道,沖撞城,積弩亂發,矢下如雨,城中負戶而汲”[168]。
在這千鈞一發的時刻,劉秀發郾、定陵營兵數千人援昆陽,王邑、王尋一戰失敗,王尋被殺。
城中守軍乘勢出擊,“中外合勢,震呼動天地,莽兵大潰,走者相騰踐,奔殪百餘裡間”[169]。
綠林軍在這一戰役中奪獲軍實辎重車甲珍寶,不可勝數。
這就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以少勝多的昆陽之戰。
昆陽戰後“海内豪傑翕然響應,皆殺其牧守,自稱将軍,用漢年号,以待〔更始〕诏命,旬日之間,遍于天下”[170]。
顯然,這次戰役對于綠林軍入關和王莽覆滅,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劉秀在昆陽之戰中立了功績,他們兄弟的勢力逐漸淩駕農民軍,因此新市、平林諸将勸更始帝把劉殺了。
接着,綠林軍分兵兩路進擊王莽。
一路由王匡率領,攻克洛陽。
更始帝在洛陽派遣劉秀到黃河以北去發展勢力,劉秀北上後,就逐步脫離了農民軍的控制。
另外一路綠林軍由申屠建、李松率領,西入武關。
析縣人鄧晔起兵攻下武關,迎入綠林軍,合兵直取長安,關中震動。
這時長安發生暴動,王莽被殺,長安被綠林軍迅速攻克。
公元24年初,更始帝遷都長安。
進入長安的綠林軍紀律嚴明,府庫宮室一無所動,長安市裡不改于舊。
綠林軍瓦解了一批關中的豪強武裝,迅速平定三輔。
但是不久以後,更始帝自己首先沉醉在腐化的宮廷生活中,地主儒生乘機大肆活動,綠林軍内部離心離德的現象逐漸滋長起來了。
赤眉軍 比綠林軍舉行暴動稍後,琅琊人樊崇等在莒縣暴動。
樊崇作戰勇敢,附近各地農民軍領袖逄安、徐宣、謝祿、楊音等都率部歸附他。
他們在泰山、北海一帶進行鬥争,擊敗田況所部莽軍。
參加這支隊伍的都是為饑餓所迫的農民,他們同綠林軍一樣,起初并無攻城徇地的意圖。
他們因襲漢朝鄉官和地方小吏稱号,把各級首領分别稱為三老、從事、卒史,彼此之間以巨人相呼。
他們沒有文書、旌旗、部曲、号令,口頭相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
”[171] 公元22年,王莽派太師王匡和更始将軍廉丹,率軍十多萬,進攻這一支農民軍。
為了作戰時與敵人相區别,農民軍把眉毛塗紅,因而獲得赤眉軍的稱号。
王匡、廉丹的軍隊殘害百姓,十分橫暴,百姓作歌道:“甯逢赤眉,不逢太師(王匡),太師尚可,更始(廉丹)殺我。
”[172]赤眉軍在成昌(今山東東平)擊敗莽軍,殺廉丹,勢力大為擴展。
當劉玄進入洛陽時,赤眉軍也在中原活動,樊崇等二十多人還接受了劉玄的列侯封号。
由于劉玄排斥赤眉,樊崇等人脫離劉玄,轉戰于今河南一帶。
赤眉軍雖然連戰獲勝,但是部衆思歸,軍心有些渙散。
赤眉領袖認為部衆回鄉必散,于是率領他們西攻長安。
公元25年,赤眉軍進至華陰,有衆30萬。
赤眉領袖在地主和巫師慫恿下,在軍中找到一個沒落的西漢宗室、15歲的牛吏劉盆子作皇帝。
接着,赤眉軍進攻長安,推翻了劉玄的統治。
劉秀建立東漢王朝 赤眉入關時,劉秀也派兵向關中進發。
在此之前,當劉秀于公元23年冬渡河北上時,黃河以北已有銅馬、大肜、高湖、重連、鐵胫、大槍、尤來、上江、青犢、五校、檀鄉、五幡、五樓、富平、獲索等部農民軍。
他們各領部曲,“或以山川土地為名,或以軍容強盛為号”[173],共有數百萬人。
除了農民軍以外,各地豪強地主武裝和王莽的殘餘勢力也還不少。
豪強地主在邯鄲擁立詐稱成帝之子的蔔者王郎為帝,聲勢最大。
劉秀依靠信都太守任光、昌成人劉植、宋子人耿純等地主武裝的支持,又得到上谷太守耿況、漁陽太守彭寵的援助,擊敗了王郎。
更始帝派人立劉秀為蕭王,并令他罷兵去長安。
劉秀羽翼已成,力量強大,于是拒不受命,留在河北鎮壓農民軍,并坐觀關中的變化。
他逐個吞滅了銅馬、高湖、重連等部農民軍,關中一帶把他稱作“銅馬帝”。
公元25年6月,當赤眉軍迫近長安時,劉秀在鄗(今河北柏鄉)南即皇帝位(光武帝),沿用漢的國号,以這一年為建武元年。
不久,劉秀定都洛陽,史稱東漢。
同年九月,赤眉軍入長安。
長安附近的豪強地主隐匿糧食,武裝抵制赤眉。
赤眉軍糧盡不支,又無法打破豪強地主的封鎖,于是西走隴坂,企圖獲得出路。
赤眉在那裡受到割據勢力隗嚣的阻擋和風雪的襲擊,折返長安,引衆東歸。
這時,劉秀的軍隊已經扼守洛陽以西地區,截斷了赤眉東歸道路。
赤眉軍奮勇力戰,但終因糧盡力绌,于建武三年(公元27年)春戰敗。
轟轟烈烈的農民戰争推翻了王莽政權。
劉秀恢複了漢朝的統治後,除了繼續鎮壓河北農民軍餘部以外,還緻力于削平各地的割據勢力,于建武五年(公元29年)統一了北方的主要地區。
建武九年(公元33年),他平定了割據隴西的隗嚣,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平定了割據蜀地的公孫述,實現了全國的統一。
第三節 東漢時期豪強大族勢力的擴張和 統一國家走向瓦解 一 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豪強勢力的擴張 生産的發展 南方經濟水平的顯著提高 光武帝在國内統一戰争中,利用農民戰争造成的有利形勢,于建武二年至十四年(公元26年一38年)連續六次頒布釋放奴婢的诏令。
诏令規定:凡屬王莽以來吏民被沒為奴婢而不符合西漢法律的,青、徐、涼、益等割據區域吏民被略賣為奴的,吏民遭饑亂嫁妻賣子為奴而要求離去的,一律免為庶人;奴婢主人如果拘執不放,按西漢的“賣人法”和“略人法”治罪。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光武帝又連續頒令:殺奴婢的不·減罪;灸灼奴婢的按法律治罪,免被灸灼者為庶民;廢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
西漢後期和王莽統治以來,“賣人法”和“略人法”已成具文,收孥相坐律得到恢複,奴隸問題的嚴重性增加了。
光武帝的這些诏令,緩解了奴婢問題,也起了動搖青、徐、涼、益等州割據勢力的作用。
這對農民處境的改善,對社會經濟的發展,都是有利的。
光武帝對于嚴重的土地兼并問題,沒有也不可能提出解決辦法。
那時地主階級仍然保有大量土地和依附農民,以光武帝為首的新的統治集團,也大肆搜括土地,洛陽地區和南陽地區尤為嚴重。
但是在農民戰争之後,腐敗的政治有所刷新,農民“七死”、“七亡”的情況多少有了改變,東漢統治集團還能注重生産。
由于這些原因,農業和手工業在東漢前期得以向前發展一步。
東漢時的農業生産比西漢時有了提高。
北方出土的東漢鐵農具、锸、鋤、鐮、铧等,數量之多,大大超過西漢。
犁的鐵刃加寬,尖部角度縮小,較過去的犁铧堅固耐用,便于深耕。
大型铧比較普遍,其他農具,一般也比過去寬大。
東漢出土的曲柄鋤和大鐮,便于中耕、收獲。
回轉不便的耦犁在某些地方已被比較輕便的一牛挽犁所代替。
比較落後的淮河流域和邊遠地區,也在推廣牛耕和鐵铧犁。
南方的一些地方還發展了蠶桑業。
黃河的修治,是促進東漢前期北方農業恢複和發展的一件大事。
平帝時黃河決口,河水大量灌入汴渠,泛濫數十縣。
東漢初年,國家無力修治;河北的官僚地主為了使自己的田園免除河患,樂于以鄰為壑,又力阻修治汴渠。
因此黃河以南的兖、豫等地人民,受災達60年之久。
明帝時,以治水見長的王景和王吳,用堰流法修作浚儀渠。
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王景與王吳又率卒幾十萬修治黃河、汴渠。
王景、王吳在從荥陽東到千乘(今山東利津)海口的地段内勘察地勢,開鑿山阜,直截溝澗,疏決壅積;還在汴河堤上每十裡立一水門,控制水流。
他們用這個辦法終于使河汴分流,消除了水患,使黃泛地區廣大土地重新得到耕種。
河工告成後,明帝還把“濱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174]。
關東地區以至于長江以南,陂池灌溉工程也陸續興建起來。
汝南太守鄧晨修複了鴻郤陂,以後鮑昱繼續修整,用石閘蓄水,水量充足。
南陽太守杜詩修治陂池,廣拓土田。
漁陽太守張堪在狐奴(今北京順義境)引水溉田,開辟稻田八千多頃。
章帝時,王景為廬江太守,修複芍陂(在今安徽壽縣),境内得以豐稔。
在芍陂舊址發現過一處東漢水利工程,可能就是王景修築芍陂閘壩的遺存。
這項工程采用夾草的泥土修築閘壩,是我國水利技術史上的一項重要成就。
江南的會稽郡在稍晚的時候修起了鏡湖,周圍築塘三百多裡,溉田九千多頃。
巴蜀地區的東漢墓葬中,有許多池塘、水田的陶制模型出土,池塘和水田之間,連以渠道,這是巴蜀地區水利灌溉發達的實證。
此外,各地興複或修建的陂湖渠道還有不少。
最晚到兩漢之際,我國出現了水碓,它在谷物加工方面的功效,比用足踐碓高十倍,比杵臼高百倍[175]。
東漢末年,出現了提水工具翻車、渴烏,翻車“設機車以引水”,渴烏“為曲筒以氣引水”[176]。
生産工具和生産技術的改進,使農産品的畝産量顯著提高。
據《東觀漢記》記載,章帝時張禹在徐縣開蒲陽舊陂,墾田四千餘頃,得谷百萬餘斛,每畝産量在兩三斛之間[177]。
這比《漢書·食貨志》所記西漢的畝産量高出一倍以上。
史籍記載東漢戶口數和墾田數都比西漢的最高數字略少[178],這是由于東漢地主隐匿的土地和人口大大超過西漢,不能據以判斷東漢農業水平。
東漢時期,手工業也同農業一樣,比西漢時提高了。
東漢鐵器出土地點,建國以來陸續發現的達百餘處,遠比西漢為多。
西漢時冶鐵不發達的南方地區,也逐漸出現了冶鐵和鐵器制造業。
桂陽郡的耒陽出鐵,東漢初年,别郡的人常聚集在這裡冶鑄;衛飒任桂陽太守,“上起鐵官,罷斥私鑄,歲所增入五百餘萬”[179]。
今南京、杭州、紹興、南昌等地,都有東漢鐵器出土。
這個時期,主要兵器全為鐵制品,銅兵器出土極少。
和鐵農具一樣,鐵兵器外形也比西漢時期加大。
鐵制的生活日用品,在南北各地都有發現。
這種種情況,都說明鐵的總産量比過去大為增加了。
東漢初年,杜詩在産鐵地南陽任太守,他推廣水力鼓風用的水排,用力少,見功多,是冶鐵技術史上一項重大改革。
和帝時罷鹽鐵之禁,自此以後,大地主和大商賈又重新公開冶鐵制器。
據桓帝時曾任五原太守的崔寔說:“邊民敢鬥健士,皆自作私兵,不肯用官器”[180]。
可見那時連兵器也可以私造了。
煉銅和銅器制作,在長江以南的很多地方都很發達。
廣漢、蜀郡、會稽以及犍為屬國的朱提縣堂狼山[181]等地,都有興盛的銅器制作業。
廣漢、蜀郡的官府作坊仍有一定規模,但是私人作坊所造銅器,數量更多些。
朱提堂狼的銅洗,會稽的銅鏡,曆代出土都很多。
此外蜀郡、廣漢的漆器,北方各地品種繁多的精美絲織品,都在西漢的基礎上繼續提高。
東漢末年,成都織錦開始發達起來。
漆器生産也有發展,出土漆器數量很多。
此外,出土的東漢畫像磚表明,巴蜀人民此時已經利用火井煮鹽。
東漢時期,北方的通都大邑,商業仍然發達。
豪強富室操縱了大商業,他們“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182]。
他們還大放高利貸,“收稅(利息)與封君比入”[183]。
這個時期,“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184],都卷進了商品流通範圍。
東漢政府鑄币能力不夠,五铢錢不能滿足市場流通需要,所以缣帛谷物兼具貨币職能。
這也反映了自然經濟成分的增長。
官僚貴戚憑借權勢,從事西域貿易和國外貿易。
窦憲曾寄人錢80萬,從西域市得雜罽十餘張;又令人載雜彩700匹,白素300匹,以市月氏馬、蘇合香和毾[185]。
上述東漢經濟情況中,值得注意的是南方經濟水平的顯著提高,這在農耕、蠶桑、水利、銅鐵冶煉、銅器制造等方面都有表現。
與此同時,南方人口也大量增加,揚州人口從西漢時的321萬增加到東漢時的434萬,荊州從374萬增加到627萬,益州從455萬增加到724萬[186]。
南方人口增加,除了生産水平提高和北人南移的原因以外,還由于南方各族人民大量成為東漢的編戶。
史籍表明今雲南地區人口增加五倍之多,主要即東漢時“徼外蠻夷内附”的直接結果。
丹陽、豫章、長沙、零陵等郡人口增長也非常快,這自然與越人、蠻人成為東漢編戶有關。
桓帝時抗徐“試守宣城長,悉移深林遠蔽椎髻鳥語之人置于縣下”[187],就是一例。
南方社會生産力的提高,南方人口的增長,也是南方各民族社會進步的表現。
南方經濟的發展,使東漢後期得以屢次調撥荊、揚各郡租米赈濟中原災民。
明帝永平年間,東漢王朝發徒2000人,重開今寶雞與漢中之間的褒斜道,并在沿途修建驿亭和橋閣[188],便利了益州與中原的交通。
據《華陽國志》記載,東漢時“府盈西南之貨,朝多華岷之士”[189],可見益州經濟在當時的重要。
光武帝對豪強地主武裝的安撫和鬥争 社會經濟的發展,在西漢時期導緻了豪強勢力擴張的結果。
劉秀本人就是南陽的大豪強,他靠着自己的地主武裝,才得以擴大勢力,最後搶得了皇帝的寶座。
南陽、河北等地區響應劉秀的人,都是擁有宗族、賓客、子弟的豪強地主。
河北的劉植、耿純以私兵随劉秀,成為東漢開國勳臣,他們在病危時都指定子侄代統營衆,不願放棄私家武裝。
在農民軍所至的地區,豪強地主多聚衆自保,待機漁利,如劉秀母舅南陽樊宏作營塹以待劉秀;京兆第五倫聚宗族鄰裡依險阻固,抗拒赤眉;南陽族姓馮鲂“聚賓客,招豪傑,作營塹,以待所歸”[190]。
這些豪強地主都先後歸附劉秀,成為劉秀的有力支柱。
那時,也有許多擁有武裝的豪強地主,稱為兵長、渠帥,雄張鄉土,抗拒政令。
他們既不願放棄自己的割據武裝,歸附劉秀,又無力建号自守,以與東漢統治集團公開抗衡。
劉秀除了用武力削平一批之外,盡量采取安撫的手段對待他們,企圖以官爵相誘,不戰而使他們降服。
建武二年(公元26年),馮異代鄧禹取關中,劉秀告誡馮異說:“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
”[191]他還具體指明:“營堡降者遣其渠帥谒京師,散其小民令就農桑,壞其營壁無使複聚。
”[192]馮異如令而行,“威行關中”。
但是在東漢建國以後的十餘年中,兵長、渠帥的活動迄未停止。
他們散在郡縣,威福自行,權勢勝過官府,“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193]。
在光武帝的攻擊下,這些兵長、渠帥更是“各生狐疑,黨輩連接,歲月不解”[194]。
所以,盡管全國統一戰争已經完成,地方豪強勢力仍然很嚣張,東漢統治很不鞏固。
針對這種情況,光武帝在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采取了一個新的措施。
他下诏州郡檢核墾田頃畝和戶口年紀,名為度田。
度田的目的,除為了掌握确實的名籍和墾田數目,以增加賦稅收入外,更重要的是企圖通過戶口年紀的檢核,以控制和解散豪強武裝。
但是州郡官吏畏懼豪強,不敢對他們推行度田,反而借度田之名蹂躏農民。
光武帝以度田不實的罪名,處死了曾任汝南太守的大司徒歐陽歙、河南尹張伋以及其他郡守十餘人。
接着,“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并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
郡縣追讨,到則解散,去複屯結”[195]。
顯然,這是大姓兵長對度田的抗拒。
光武帝發兵威脅他們,把捕獲的大姓兵長遷徙它郡,賦田授廪,割斷他們與鄉土的聯系。
經過這次鬥争後,豪強武裝轉為隐蔽狀态,割據形勢相對緩和了。
度田與按比戶口的制度,在形式上也成為東漢的定制[196]。
度田雖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豪強勢力并沒有被根本削弱,土地兼并仍在繼續發展,廣大農民生活仍然很痛苦。
在這種情形下,光武帝憂心忡忡,甚至不敢貿然舉行封禅,他說:“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天乎!”[197] 明、章、和帝時,社會經濟雖然向上發展,但農民棄業流亡,“裸行草食”[198]的現象依然存在。
明、章、和帝不得不屢下诏令,以苑囿地和郡國公田賦予貧民耕種。
有時還要給予種糧,蠲免租賦,以緩和農民的不滿。
大地主的田莊 豪強地主勢力的基礎,是他們的大田莊。
光武母家南陽樊氏“治田殖至三百頃,廣起廬舍,高樓連閣,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魚赢梨果,檀棗桑麻,閉門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萬”[199]。
田莊除經營絲麻等手工業外,還用自産的木材制作各種器物,“其興工造作,為無窮之功,巧不可言”。
四川出土的一種畫像磚,刻畫着地主宅院外面的大片稻田、池塘、山林和鹽井;山東滕縣出土的畫像石,則表現了地主田莊中冶鐵的情景。
這些資料,除了說明地主田莊經濟力量的強大以外,還說明田莊經濟達到了很高的自給自足程度。
東漢後期,崔寔著有《四民月令》[200]一書,是地主經營田莊的家曆。
從書中所記的種植時令看來,它主要是根據中原地區特别是洛陽一帶的田莊情況寫成的。
《四民月令》的資料,說明地主田莊中種有許多種類的谷物、蔬果、竹木、藥材和其他經濟作物,飼養各種牲畜,還有養蠶、缫絲、織缣帛麻布、染色、制衣鞋、制藥、釀酒、釀醋、作醬等手工業。
田莊主為了盤剝農民,在各種産品的收獲季節分别收購這些産品,而在農民需要種子、食物、絹布的季節把這些物品賣出去。
地主甚至在四五月間天暖時購進農民禦寒用的敝絮,十月天寒時賣出,從中取利。
這些也就是上述樊氏田莊“閉門成市”的一部分具體内容。
田莊裡被剝削的勞動者,是地主的宗族、親戚和賓客,其中宗族占主要地位。
每年臘月,地主選配人力,安排田事,讓農民收拾農具,準備春耕。
春凍一解,繁忙的農事正式開始,直到隆冬為止。
農事稍閑的時候,農民還要為主人修理溝渎,葺治牆屋。
田莊主人對依附農民榨取實物地租,這種地租在今存《四民月令》輯本中沒有記載,但是按東漢初年馬援在苑川役屬賓客之例,是地主“與田戶中分”[201]。
如果加上勞役部分,則地主對依附農民的剝削率就要更大了。
崔寔在他另一著作《政論》中,叙述了農民淪于依附地位的過程和他們的痛苦生活。
他說:“下戶踦,無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帥妻孥,為之服役&hellip&hellip曆代為虜,猶不贍于衣食。
生有終身之勤,死有暴骨之憂。
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
”[202]地主為了使依附農民不緻逃亡,在一定的時節按不同的親疏關系“振贍貧乏”,“存問九族”,“講和好禮”,使殘酷的剝削關系蒙上一層宗族“恩紀”的僞裝,以便更有力地束縛他們。
在東漢時修成的《白虎通》一書中,更從意識形态上規定了宗族統治的秩序。
擁有大田莊的大族地主聚族而居,往往有族墓,重厚葬。
族姓源流日益受到士大夫的重視,王符《潛夫論》和應劭《風俗通》都有關于姓氏的專篇。
《四民月令》所描繪的大田莊,在東漢是大量存在的。
據仲長統的估計,東漢末年“百夫之豪,州以千計”[203]。
他還說這種“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204]。
從這個記載中,還可以看到豪強地主同時也是大商人,他們不但武斷鄉曲,也控制着城市中的經濟生活。
《四民月令》的記載表明,大地主的田莊裡,還擁有一支私家武裝。
每當二三月青黃不接或八九月寒凍将臨時,地主就糾集一部分農民,在田莊裡“警設守備”,“繕五兵,習戰射”,準備鎮壓可能出現的農民暴動。
出土的一些東漢樓閣、院宅模型,有武士持兵守衛,他們顯然都是地主的私兵。
還有一些東漢農夫俑和持盾武士俑,兩者衣着完全一樣,都佩帶環首大刀,表現了依附農民和私兵身份的一緻。
據《四民月令》看來,地主的私兵不是常設的,而是定期召集農民組成的,這與光武帝度田以前地主武裝“歲月不解”的情況,自然有所不同。
這種私兵是維持本地封建秩序的支柱,是實現國家鎮壓職能的補充力量[205],這與度田以前地主武裝公開割據反抗的情況也不一樣。
但是這種私兵在一定條件下又能轉化為公開的割據武力,轉化為統一國家的對立物。
東漢末年豪強地主武裝割據局面的驟現,其根源就在這裡。
由于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東漢農民創造的物質财富,大部分不是作為賦稅流入國庫,而是作為地租為豪強地主所攫取。
所以對于東漢王朝說來,社會經濟的發展,不是像西漢那樣表現為國家的強大和統一的鞏固,而是表現為國家的貧弱和政治的不穩。
二 專制體制的完備和統治集團内部的矛盾 專制體制的完備 西漢後期社會矛盾和統治集團内部矛盾交織的曆史,使東漢統治者觸目驚心。
王莽代漢,綠林、赤眉暴動,都是東漢統治者的嚴重教訓,他們力圖使這種曆史不緻重演。
同時,東漢統治者面對着豪強地主強大的勢力,也力圖加以控制,盡可能把它納入東漢統治的軌道。
在這種曆史教訓和現實要求交相作用之下,光武、明、章等帝都極力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備起來,以此加強統治。
東漢初年,功臣衆多,封侯者百餘人,明帝時将其中功績較大的28人畫像于雲台。
列侯封地大者六縣,超過漢高祖對功臣侯的封賞。
但是在政治上,光武帝則一反漢高祖以功臣任丞相執政的辦法,不給功臣實權實職,剝奪他們的兵柄。
功臣除了任邊将的以外,多在京城以列侯奉朝請,隻有鄧禹、李通、賈複等少數人,得與公卿參議大政。
鑒于王莽代漢,光武帝不讓外戚幹預政事,不給他們尊貴地位。
馬援功勳雖大,但以身為外戚,甚至不得列入雲台28将數中。
明帝令外戚陰、鄧等家互相糾察;梁松、窦穆雖尚公主,但是都由于請托郡縣、幹亂政事而受到屠戮。
章帝後兄窦憲以賤價強買明帝女沁水公主園田,章帝甚至切責窦憲,還說“國家棄憲如孤雛腐鼠耳!”[206]對于宗室諸王,光武帝申明舊制“阿附蕃王之法”,不讓他們蓄養羽翼。
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光武帝命郡縣收捕諸王賓客,牽連而死的以千數。
明帝兄弟楚王英被告結交方士,作符瑞圖谶,楚王被迫自殺。
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明帝又窮治楚王之獄,被株連而緻死徙的外戚、諸侯、豪強、官吏又以千計,系獄的還有數千人。
在中央政府中,号稱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207]隻是名義上的首腦,實際權力在中朝的尚書台。
光武帝曾裁并其他許多中朝官職,所以尚書台更能集中事權。
尚書台設千石的尚書令和六百石的尚書仆射,令、仆以下有左右丞,掌“文書期會”等事,有六曹尚書[208]分掌庶政,每曹有尚書郎若幹人。
皇帝挑選親信的大臣“錄尚書事”,無異于自己直接指揮尚書台,所以尚書台專權用事,實際上就是專制皇權的加強。
宮内許多官員西漢時例由士人充任或者參用士人,這時專由宦官充任,以便皇帝直接掌握。
皇權的加強,相權的削弱,在東漢後期王朝衰敗的條件下,導緻了外戚宦官挾主專權的結果,這是東漢統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在地方政權方面,光武帝裁并四百多縣,這相當于西漢的縣、邑、道、侯國數的1/4[209]。
吏職減去了9/10,邊塞的亭候吏卒也陸續罷省了。
這些措施,主要是為了減少開支。
地方政權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廢除内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并其職于太守;取消郡内每年征兵操練的都試,讓地方兵吏一律歸還民伍。
廢除地方兵後,國家軍隊常常招募農民或征發刑徒組成,指揮權完全集中在中央和皇帝之手。
這樣就有可能加強皇帝鎮壓叛亂、控制全國的力量,減少州郡豪強掌握本地軍隊的機會。
不過終東漢之世,地方兵并未全廢,有事的時候,仍常征發内郡地方兵,由太守或刺史率領作戰。
内郡的都尉也常複置。
但是内郡地方兵由于沒有都試,缺乏經常的訓練,所以戰鬥力不如西漢的正卒、戍卒。
同時刺史領兵之制,使刺史兼有一州軍政大權,開東漢末年刺史割據之漸。
這些結果,也是同東漢統治者加強專制集權的願望背道而馳的。
光武帝深知儒學是統治者重要的精神武器,所以他特别提倡講經論理,從儒生中選擇統治人才。
早在“宮室未飾,幹戈未休”的建武五年(公元29年),光武帝就着手建立太學,設置博士,讓他們各以“家法”傳授諸經。
明帝更是廣召名儒,自居講席,讓諸儒執經問難。
郡國學校也紛紛建立起來了[210]。
除了通過學校培植統治人才以外,政府又用察舉孝廉、征辟僚屬以及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茂才、明經等科目,網羅地主士大夫的子弟做官。
孝廉按郡内人口每20萬人舉一人為率,每歲選拔,是儒生仕進的主要階梯。
征辟由三公及郡守為之,被征辟的士大夫,往往由于“才高名重”而躐等升遷。
光武帝對于隐居山林,不仕王莽的人,多方搜求,重禮征聘,表示他對名節的表彰,企圖以此使“天下歸心”。
他以特禮相待隐居不仕的嚴光(嚴子陵),就是一個著名的例證。
東漢王朝通過提倡經學,表彰名節,廣開仕宦之路,收攬和培育了大量的統治人才,培養了重名節的社會風氣,使它自己在豪強勢力嚴重發展的時候,仍然得以維持統治。
外戚、宦官的黑暗統治 東漢王朝專制體制的加強,在一定的時間内起着穩定統治秩序的作用。
但是和帝以後,當這個王朝趨于衰敗時,它又起着相反的作用,促成了外戚、宦官的專權和他們之間的争鬥。
和帝十歲即位,窦太後臨朝。
她以窦憲為侍中,内斡機密,出宣诰命。
窦憲諸弟都居親要之職,大批的窦氏黨徒,都作了朝官或守令。
窦憲還以“仁厚委随”的老臣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以與自己呼應。
窦氏的奴客缇騎,殺人越貨,橫行京師。
和帝在深宮中與内外臣僚隔絕,可以依靠的隻有貼身的宦官。
永元四年(公元92年),他用宦官鄭衆掌握的一部分禁軍,消滅了窦氏勢力。
鄭衆從此參預政事,并受封為鄛鄉侯,這是宦官用權和封侯的開始。
安帝時,實際掌權的是鄧太後和她的兄弟鄧骘等人。
這個期間,鄧太後除了并用外戚、宦官以外,又起用名士楊震等,以圖取得士大夫的支持。
鄧太後死,安帝與宦官李閏、江京等合謀,消滅了鄧氏勢力。
此後李閏、江京等人大權在握,而皇後閻氏的兄弟閻顯等人也居卿校之位,形成宦官、外戚共同專權的局面。
延光四年(125年),宦官孫程等19人,擁立11歲的濟陰王為帝(漢順帝),并且殺掉閻顯。
順帝時,孫程等19人皆得封侯,宦官的權勢大為增長。
他們不但可以充任朝官,還可以養子襲爵。
後來,順帝也扶植外戚勢力,相繼拜後父梁商和商子冀為大将軍。
順帝死後,梁太後和梁冀先後選立沖、質、桓三帝。
梁太後也任用宦官,還擴充太學,盡力争取官僚士大夫,但是根本大權還是掌握在梁冀手裡。
梁冀為大将軍,“十日一入平尚書事”,專權近20年。
他的宗親姻戚充斥朝廷和郡縣,官吏升遷,都得先向他謝恩,滿足他的各種需索。
他還“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211]。
他又在洛陽周圍強占土地,調發卒徒,興建私人苑囿,綿延近千裡。
他擅立苛刻禁令,不許别人觸動苑中一草一木,苑兔被人誤殺,牽連處死的至十多人。
他還占奪幾千口良人作奴婢,名之曰“自賣人”。
梁冀當政時期,對郡縣的調發比過去增多十倍,人民大批地被榜掠割剝,死于箠楚之下。
延熹二年(159年),梁皇後死,桓帝與宦官單超等人合謀消滅梁氏,連及公、卿、刺、守,死者數十人。
梁冀被抄的家财達三十多萬萬錢,官府獲得這筆巨大收入後,為了收攬人心,得以在這一年減收天下租稅之半。
梁冀死後,宦官獨攬政權,他們“手握王爵,口含天憲”[212],權勢達于頂點。
宦官的兄弟姻親臨州宰郡,殺人越貨,與盜賊無異。
宦官侯覽前後奪人宅舍竟達381所,奪人田地118頃。
和帝以來外戚、宦官交替專權,是東漢統治集團的内部矛盾在專制制度下的尖銳表現。
專制制度的完備,使權力高度集中于皇帝之手,皇帝成為一切權力的化身,觊觎權力的人,都力圖挾持皇帝。
外戚由于接近皇帝,利用皇帝幼弱,易于掌握朝政;而宦官又因緣時會,取外戚的地位而代之。
無論外戚或宦官當權,都力圖擁立幼主,以便自己繼續操縱。
他們又都趁權力在手的時候排除異己,竭澤而漁。
從士大夫看來,宦官是他們所不齒的微賤的暴發戶,所以在外戚、宦官的争鬥中,外戚較多地得到士大夫的支持。
随着這種黨争的愈演愈烈,東漢統治愈來愈腐朽,大規模農民暴動的條件也愈來愈成熟了。
官僚士大夫集團的形成 世家大族的出現 在宦官、外戚的反複争鬥中,還有另一種政治力量在起作用,這就是官僚士大夫結成的政治集團。
東漢時期,士人通過察舉、征辟出仕。
郡國察舉時,“率取年少能報恩者”[213]這在明帝時已是如此。
征辟的情形也是一樣。
被舉、被辟的人,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門生、故吏為了利祿,不惜以君臣、父子之禮對待舉主、府主,甚至“懷丈夫之容而襲婢妾之态,或奉貨而行賂,以自固結”[214]。
舉主、府主死後,門生、故吏服三年之喪。
順帝時,北海國相景某死,故吏服三年喪者凡87人[215]。
秩位高于景某的官僚,其門生、故吏服喪者更不知有多少。
大官僚與自己的門生、故吏結成集團,因而也增加了自己的政治力量。
東漢後期的士大夫中,出現了一些累世專攻一經的家族,他們的弟子動辄數百人甚至數千人。
通過經學入仕,又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家族,例如世傳歐陽《尚書》之學的弘農楊氏,自楊震以後,四世皆為三公;世傳孟氏《易》學的汝南袁氏,自袁安以後,四世中居三公之位者多至五人。
這些人都是最大的地主,他們由于世居高位,門生、故吏遍于天下,因而又是士大夫的領袖。
所謂世家大族,就是在經濟、政治、意識形态上具有這種種特征的家族。
東漢時期選士唯“論族姓閥閱”[216],所以世家大族的子弟,在察舉、征辟中照例得到優先。
世家大族是大地主中長期發展起來的一個特殊階層。
由于他們在政治、經濟以及意識形态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地位,當政的外戚往往要同他們聯結,甚至當政的宦官也不能不同他們周旋。
世家大族在本州、本郡的勢力,更具有壟斷性質,太守莅郡,往往要辟本地的世家大族為掾屬,委政于他們。
宗資(南陽人)為汝南太守,委政于本郡的範滂,成瑨(弘農人)為南陽太守,委政于本郡的岑晊,因而當時出現了這樣的歌謠:“汝南&lsquo太守&rsquo範孟博(滂),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lsquo太守&rsquo岑公孝(晊),弘農成瑨但坐嘯。
”[217]操縱了本州本郡政治的世家大族,實際上統治了這些州郡。
崔寔在《政論》中記有這樣的歌謠:“州郡記,如霹靂,得诏書,但挂壁”[218],這表明地方勢力的強大,已超過皇帝诏書的力量了。
清議和黨锢 東漢後期,官僚士大夫中出現了一種品評人物的風氣,稱為“清議”。
善于清議的人,被視為天下名士,他們對人物的褒貶,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鄉闾輿論,因而影響到士大夫的仕途進退。
郭泰就是這樣一個“清談闾閻”[219]的名士,據謝承雲:“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後驗,衆皆服之。
”[220]汝南名士許劭與從兄許靖,“好共核論鄉黨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221]。
大官僚和世家大族為了操縱選舉,進退人物,對于這種清議也大力提倡。
在當時政治極端腐敗的情況下,這種清議在士大夫中間,多少起着一些激濁揚清的作用。
但是風氣所至,士大夫相率讓爵、推财、避聘、久喪,極力把自己僞裝為具有孝義高行的人物,以博得清議的贊揚。
許多求名不得的人,不惜“飾僞以邀譽,釣奇以驚俗。
不食君祿,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規卿相之位”[222]。
安帝、順帝相繼擴充太學,籠絡儒生,順帝時太學生多至三萬餘人。
太學生一般都是出自地主階級,同官僚士大夫有着密切的聯系,因此太學就成為清議的中心。
太學生為安帝以來風起雲湧的農民暴動所震動,深感東漢王朝有崩潰的危險。
他們認為宦官外戚的黑暗統治是引起農民暴動、導緻東漢王朝衰敗的主要原因,所以力圖通過清議,反對宦官外戚特别是當權的宦官,挽救東漢統治。
在宦官外戚統治下,“州郡牧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223],不附權貴的士人受到排斥。
順帝初年,河南尹田歆察舉六名孝廉,當權的貴人勳戚交相請托,占據名額,名士入選的隻有一人。
桓帝以後,察舉制度更為腐敗,時人語曰:“舉秀才,不知書。
察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雞。
”[224]在士大夫中,有一部分人“向盛避衰”,“交遊趨富貴之門”[225],“妪名勢,撫拍豪強”[226],助長了宦官外戚的聲勢。
這種情形,也使太學清議集中到攻擊腐敗的朝政和罪惡的權貴,而對敢于幹犯權貴的人,大加贊揚。
桓帝永興元年(153年),冀州刺史朱穆奏劾貪污的守令,打擊橫行州郡的宦官黨羽,被桓帝罰作左校(左校掌左工徒)。
太學生劉陶等數千人詣阙上書,表示願意“黥首系趾,代穆校作”[227],因此桓帝不得不赦免朱穆。
延熹五年(162年),皇甫規得罪宦官,論輸左校,太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跟大官僚一起詣阙陳訴,使皇甫規獲得赦免。
官僚、太學生的這些活動,對當政的宦官是一種巨大的壓力。
郡國學的諸生,也同太學清議呼應。
太學諸生,特别尊崇李膺、陳蕃、王暢等人,太學中流行着對他們的評語:“天下模楷李元禮(膺),不畏強禦陳仲舉(蕃),天下俊秀王叔茂(暢)”[228]。
李膺的名望最高,士人與他交遊,被譽為“登龍門”,可以身價十倍。
李膺為司隸校尉時懲辦不法宦官,“諸黃門、常侍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複出宮省”[229]。
延熹九年(166年),李膺殺術士張成,張成生前與宦官關系密切,所以他的弟子牢修誣告李膺“養太學遊士,交結諸郡生徒,更相馳驅,共為部黨,诽讪朝廷,疑亂風俗”[230]。
在宦官慫恿下,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國大捕“黨人”,詞語相及,共達二百多名。
第二年,李膺及其他黨人被赦歸田裡,禁锢終身。
這就是有名的“黨锢”事件。
黨锢事件發生後,士大夫聞風而動。
他們把那些不畏宦官勢力,被認為正直的士大夫,分别加上三君、八俊、八顧、八及、八廚等美稱,清議的浪潮更為高漲。
度遼将軍皇甫規沒有被當作名士列入黨锢,甚至自陳與黨人的關系,請求連坐。
靈帝建甯元年(168年),名士陳蕃為太傅,與大将軍窦武(窦太後之父)共同執政。
他們起用李膺和被禁锢的其他名士,并密謀誅殺宦官。
宦官矯诏捕窦武等人,雙方陳兵對陣,結果陳蕃、窦武皆死,他們的宗親賓客姻屬都被收殺,門生、故吏免官禁锢。
建甯二年,曾經打擊過宦官勢力的張儉被誣告“共為部黨,圖危社稷”,受到追捕,黨人橫死獄中的共百餘人,被牽連而死、徙、廢禁的又達六七百人。
熹平五年(176年),州郡受命禁锢黨人的門生、故吏和父子兄弟。
直到黃巾軍的暴動發生後,黨人才被赦免。
官僚士大夫和太學生的反宦官鬥争,在當時具有一定的正義性,博得社會的同情,因此張儉在被追捕時,許多人破家相容,使他得以逃亡出塞。
但是官僚士大夫和太學生的反宦官鬥争,隻是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維護東漢王朝的正常統治秩序,從而維護自己的利益。
所以這仍然是統治集團内部的鬥争。
當農民暴動不但沒有因此偃旗息鼓,而且還發展到從根本上危及東漢統治的時候,被禁锢的黨人就獲得赦免,他們也就立刻同宦官聯合,集中力量來鎮壓暴動的農民。
官僚士大夫與世家大族息息相通,根深蒂固,總的說來力量比宦官強大。
所以在農民暴動被鎮壓下去後,他們重整旗鼓,發動了對宦官的最後一擊,終于徹底消滅了東漢宦官的勢力。
三 邊境各民族 東漢王朝同邊境各族的關系 南匈奴 北匈奴 東漢初年,當光武帝劉秀進行國内統一戰争時,匈奴的勢力有所發展。
建武二年(公元26年),漁陽太守彭寵反對劉秀,曾結匈奴為援。
割據三水(今甯夏同心)的盧芳依附匈奴,在匈奴的支持下占據五原、朔方、雲中、定襄、雁門等郡,同匈奴一起經常寇擾北邊。
光武帝也曾遣使與匈奴修好,但是沒有取得結果,匈奴對北邊的壓力絲毫沒有減輕。
以後東漢派吳漢率軍抗擊匈奴,也經歲無功而返。
統一戰争結束後,盧芳于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逃入匈奴。
東漢為了避免邊境沖突,罷省定襄郡,徙其民于西河;徙雁門、代郡、上谷等郡吏民六萬餘口于居庸、常山以東。
這樣,匈奴左部就得以轉居塞内。
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匈奴一度進至上黨、扶風、天水等郡,成為東漢王朝嚴重的威脅。
正在這時,匈奴人遇到連年的旱蝗,赤地數千裡,人畜死耗很大。
東面的烏桓乘機進擊匈奴,迫使匈奴北徙。
接着,匈奴貴族中又發生了争奪統治權的内讧。
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日逐王比被南邊八部擁立為南單于,他襲用其祖父呼韓邪單于的稱号,請求内附,得到東漢的允許。
從此以後,匈奴分裂為南北二部。
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單于入居雲中(今内蒙古托克托),不久又轉駐西河郡的美稷(今内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附近),分屯部衆于北邊各郡,助漢守邊。
東漢王朝常以财物、糧食、布帛、牛羊等贈給南匈奴,供給之費,每年達一億零九十餘萬錢。
南匈奴同東漢和平相處,邊境安甯,原來内徙的沿邊八郡居民,也多陸續回歸本郡。
和帝初年,南匈奴領有三萬四千戶,二十三萬多口,包括軍隊五萬人。
南匈奴人逐步轉向定居和農耕生活,并且逐漸向東、向南遷徙。
北匈奴離漢邊較遠。
他們控制着西域,常常侵擾河西和北方郡縣,擄掠南匈奴人和漢人。
東漢王朝為了避免這種侵擾,答應與北匈奴“合市”,一些南匈奴貴族因此對東漢發生懷疑,他們同北匈奴貴族暗中聯絡,準備共同反對東漢王朝。
東漢王朝為了隔絕南、北匈奴的交通,設置度遼營,屯兵于五原曼柏(今内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北部)。
章帝時,北匈奴貴族驅牛馬萬餘頭,到武威與漢人“合市”,得到郡縣的隆重款待和東漢王朝的饋贈。
北匈奴受到北面的丁零、東面的鮮卑、東南面的南匈奴夾攻,又受到西域許多國家的反擊,勢力薄弱,部衆離散。
東漢王朝為了保障河西四郡的安全,并相機恢複同西域的交通,于是利用這一時機,發動了對北匈奴的進攻。
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漢軍四路出擊:祭彤、吳棠出高阙塞,窦固、耿忠出酒泉塞,耿秉、秦彭出張掖居延塞,來苗、文穆出平城塞。
窦固、耿忠的軍隊追擊北匈奴至天山和蒲類海(今新疆巴裡坤湖),奪得伊吾盧(今新疆哈密),在那裡置宜禾都尉,留吏士屯田。
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窦憲、耿秉率師出擊北匈奴,北匈奴降者二十餘萬人。
漢軍出塞三千餘裡,直至燕然山,命班固刻石而還。
永元二年(公元90年),漢軍複取伊吾;永元三年(公元91年),漢軍出居延塞,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匈奴戰敗後離開了蒙古高原,向西遠徙。
從這時起,匈奴東面的鮮卑族逐步西進,占據了匈奴的故地。
西域諸國 班超在西域的活動 王莽時期,西域分割為55個小國,其中北道諸國,複受制于匈奴。
莎車在塔裡木盆地西端,當
羅裒除了壟斷巴蜀鹽井之利以外,還往來長安、巴蜀之間,厚賂外戚王根、幸臣淳于長,“依其權力,賒貸郡國,人莫敢負”[155]。
成帝即位不久,今山東、河南、四川等地相繼爆發了農民和鐵官徒的暴動。
建始四年(公元前29年),有東郡茌平(今山東茌平)侯毋辟領導的暴動。
陽朔三年(公元前22年),有颍川(郡治今河南禹州)鐵官徒申屠聖等的暴動。
鴻嘉三年(公元前18年),有廣漢(郡治今四川梓潼)鄭躬等的暴動[156]。
永始三年(公元前14年),有尉氏(今河南尉氏)樊并[157]等和山陽(郡治今山東金鄉)鐵官徒蘇令等的暴動。
蘇令領導的暴動經曆19郡國[158],誅殺長吏,奪取庫兵,聲勢最大。
哀帝時,西漢王朝的危機更加嚴重。
師丹建議限田、限奴婢,孔光、何武等人拟定了一個辦法,規定諸王、列侯以至吏民占田以30頃為限;占奴婢則諸王最多不超過200人,列侯、公主100人,以下至吏民30人;商人不得占田,不得為吏。
這個辦法受到當權的外戚官僚反對,被擱置起來了。
在官府和地主的雙重壓迫下,農民“有七亡而無一得”,“有七死而無一生”[159],除了繼續反抗以外,沒有其他道路可走。
哀帝在農民暴動的威脅下,采納陰陽災異論者的主張,企圖用“再受命”的辦法來解脫西漢統治的危機。
因此他自己改稱“陳聖劉太平皇帝”,改元“太初元将”。
這種自欺欺人的易号改元,除了暴露西漢統治者絕望的心情以外,毫無其他意義。
王莽改制 當農民戰争迫在眉睫,西漢王朝搖搖欲墜,“再受命”說風靡一時的時候,王莽繼諸叔之後出任大司馬大将軍,輔政一年多。
哀帝即位後,王莽失勢。
當丁、傅等外戚和其他達官貴人激烈反對限田之議時,太皇太後王氏表示以“王氏田非冢茔,皆以賦貧民”[160],這實際上就是王莽對待當前社會危機所表示的籠絡人心的态度。
平帝時,王莽複任大司馬,屢次捐錢獻地,收攬民心。
在政治上,他一方面排除異己,窮治與平帝外家衛氏有關的呂寬之獄,“連引郡國豪傑素非議己者”[161],死者以百數;另一方面,他又極力樹立黨羽,籠絡儒生,讓他們支持自己奪取政權的活動。
在這種情況下,各地上書頌揚王莽功德者,以及獻祥瑞、呈符命者絡繹于途,這些人都力圖證明漢祚已盡,王莽當為天子。
平帝死,孺子嬰立,王莽繼續輔政,主持祭祀時稱假皇帝,民臣謂之攝皇帝。
漢宗室劉崇和東郡太守翟義相繼起兵反對王莽,但都被他壓平了。
居攝三年(初始元年,公元8年),王莽自立為帝,改國号曰新。
西漢王朝結束了,但西漢社會遺留下來的社會矛盾仍然十分尖銳。
王莽為了解決這個矛盾,陸續頒布法令,附會周禮,托古改制。
始建國元年(公元9年),王莽下诏,曆數秦漢社會兼并之弊:“強者規田以千數,弱者曾無立錐之居;又置奴婢之市,與牛馬同欄,制于民臣,颛斷其命”。
他針對這種情況,宣布:“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私屬,皆不得賣買。
其男口不盈八而田過一井(九百畝)者,分餘田予九族、鄰裡、鄉黨。
故無田今當受田者如制度。
敢有非井田聖制,無法惑衆者,投諸四夷,以禦魑魅。
” 王莽頒布這個诏令的目的,并不是真正改變私人的土地所有權,也不是改變奴婢的社會地位,而隻是凍結土地和奴婢的買賣[162],以圖緩和土地兼并和農民奴隸化的過程。
在此以後,地主官僚繼續買賣土地和奴婢,以此獲罪的不可勝數,因此他們強烈反對這個诏令。
始建國四年,王莽不得不取消這個诏令,“下诏諸食王田及私屬,皆得賣買,勿拘以法”[163]。
這樣,王莽解決當前最主要的社會矛盾的嘗試,就完全失敗了。
始建國二年(公元10年),王莽下诏實行五均六筦,企圖以此節制商人對農民的過度盤剝,制止高利貸者的猖獗活動,并且使國家獲得經濟利益。
五均是在長安以及洛陽、邯鄲、臨淄、宛、成都等大都市設立五均司市師,管理市場。
每季的中月,司市官評定本地物價,叫做市平。
物價高過市平,司市官照市平出售;低于市平,則聽民買賣;五谷布帛絲綿等生活必需品滞銷時,由司市官按本價收買。
民因祭祀或喪葬需錢,可向錢府借貸,不取利息;欲經營生業而缺乏本錢的,也可低利借貸。
六筦是由國家掌握鹽、鐵、酒、鑄錢、五均賒貸等五項事業,不許私人經營;同時控制名山大澤,“諸采取名山大澤衆物者稅之”。
六筦中除五均賒貸一項是平準法的新發展以外,其餘五項都在漢武帝時實行過。
王莽用來推行五均六筦的,多是一些大商賈,這也同武帝以賈人為鹽鐵官一樣。
但是武帝憑借國家的力量,能夠基本上控制為國家服務的商人,而王莽則無力控制這些人。
這些人“乘傳求利,交錯天下,因與郡縣通奸,多張空簿,府藏不實,百姓愈病”[164]。
所以王莽實行五均六筦,同武帝實行同類措施,其結果也就各異了。
居攝二年(公元7年),王莽加鑄錯刀、契刀、大錢等三種錢币,規定錯刀一值5000,契刀一值500,大錢一值50,與原有的五铢錢共為四品,同時流通。
始建國元年,王莽廢錯刀、契刀與五铢錢,另作小錢,與大錢一值50者并行,并且頒令禁挾銅炭,以防盜鑄。
第二年,王莽改作金、銀、龜、貝、錢、布,名曰寶貨,凡五物(錢、布皆用銅,共為一物)、六名、二十八品。
人民對王莽錢币毫無信任,都私用五铢錢,王莽又加嚴禁,以緻“農商失業,食貨俱廢,民人至涕泣于市道。
及坐賣買田宅、奴婢、鑄錢,自諸侯、卿大夫至于庶民,抵罪者不可勝數”。
王莽迫不得已暫廢龜、貝等物,隻行大、小錢,同時加重盜鑄的禁令,“一家鑄錢,五家坐之,沒入為奴婢”。
地皇元年(公元20年),王莽又盡廢舊币,改行貨布、貨泉二品[165]。
王莽屢易貨币,加速了人民的破産。
他濫行五家連坐的盜鑄法,實際上恢複了殘酷的收孥相坐律。
犯法的人沒為官奴婢,“男子檻車,兒女子步,以鐵鎖琅當其頸,傳詣鐘官,以十萬數。
到者易其夫婦,愁苦死者十六七”。
這項法令增加了漢末以來奴隸問題的嚴重性,使人民受苦最深,人民的憤恨也最大。
在政治制度方面,王莽也大事更張。
他把中央和地方的官名、官制、郡縣名和行政區劃,都大大加以改變,屢易其名。
他還恢複五等爵,濫加封賞。
官吏俸祿無着,就用各種辦法擾民。
王莽改制所引起的混亂愈來愈大,達到不可收拾的地步。
他為了挽回自己的威信,拯救自己的統治,一面玩弄符命的把戲,欺騙人民;一面虛張聲勢,發動對匈奴和東北、西南邊境各族的不義戰争。
沉重的賦役征發,戰争的騷擾,殘酷的刑法,使農民完全喪失了生路。
據官吏報告,人民“愁法禁煩苛,不得舉手;力作所得,不足以給貢稅;閉門自守,又坐鄰伍鑄錢挾銅。
奸吏因以愁民,民窮悉起為盜賊”。
嚴重的天災也不斷襲擊農村,米價高達5000錢、萬錢一石,甚至黃金一斤隻能易豆五升。
這種情況更促使農民暴動風起雲湧。
西漢宗室舊臣反對王莽的鬥争也不斷發生,而且逐漸與農民的鬥争發生了聯系。
更始元年(公元23年),王莽的統治終于在農民戰争的無情打擊下徹底崩潰,王莽本人也成為西漢腐朽統治的替罪羊了。
七 推翻王莽政權的農民戰争 綠林軍 反對王莽政權的農民暴動,首先發生在北方邊郡地區。
王莽為了出擊匈奴而進行的征發,在邊郡比在内地更為嚴重。
邊境數十萬駐軍,不但仰給邊民供應,而且還大肆騷擾,破壞人民的生産和生活。
邊民不堪其苦,有的流亡内地,為人奴婢;有的铤而走險,聚衆反抗。
始建國三年(公元11年),邊民棄城郭流亡,随處暴動,并州、平州一帶最為猛烈。
天鳳二年(公元15年),五原、代郡民舉行暴動,“數千人為輩,轉入旁郡”[166]。
接着,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也相繼出現了農民暴動。
天鳳四年(公元17年),臨淮人瓜田儀在會稽長洲(今江蘇蘇州)舉行暴動,出沒于湖海之間;同年呂母在海曲(今山東日照)舉行暴動,殺海曲縣宰,入海堅持戰鬥。
此起彼伏的暴動,預示大規模的農民戰争即将來臨。
天鳳年間,荊州一帶遇到連年的大饑荒,農民相率到野澤中掘草根為食。
新市(今湖北京山境)人王匡、王鳳替人家排難解紛,被推為首領。
他們人數越聚越多,形成一支武裝力量,不時攻擊附近的鄉聚。
他們隐蔽在綠林山中(今湖北當陽鏡),因此被稱作綠林軍。
幾個月後,綠林軍發展到七八千人。
但是那時他們還沒有攻城略地的打算,隻盼望年成好轉,能夠返回田間。
地皇二年(公元21年),王莽的荊州牧發兵進攻綠林軍,綠林軍出山迎擊獲勝,部衆增至數萬人,戰鬥意志高漲起來。
地皇三年(公元22年),綠林山中疾疫流行,綠林軍出山,一支由王常、成丹等率領,西入南郡(治今湖北荊州),稱下江兵;另一支由王匡、王鳳、馬武等率領,北上南陽,稱新市兵。
新市兵攻随縣時,平林人陳牧、廖湛率衆響應,于是綠林軍中又增添了一支平林兵。
西漢宗室劉玄,這時也投身于平林兵中。
南陽大地主劉、劉秀兄弟也是西漢宗室,他們抱着“複高祖之業”[167]的目的,聯絡附近各縣地主豪強,并且把宗族、賓客組成一支七八千人的軍隊,稱為舂陵軍。
舂陵軍與王莽軍接戰不利,乃與向北折回的下江兵約定“合縱”。
這時綠林軍連敗莽軍,發展到十多萬人。
綠林軍領袖為了擴大影響,擁立劉玄作皇帝,恢複漢的國号,以公元23年為更始元年。
劉玄在西漢宗室中是沒落的一員,他參加農民軍較早,而且又無兵權。
擁立宗室劉玄,這是農民受到劉漢正統思想影響的表現;但是立劉玄而不立野心勃勃的劉,又是綠林軍領袖疏遠劉、劉秀的結果。
綠林建号以後,王莽發州郡兵42萬,由王邑、王尋率領,阻擊綠林軍。
三月,王莽軍前鋒近十萬人,圍綠林軍于昆陽(今河南葉縣)。
綠林軍八九千人,由王鳳、王常率領,堅守昆陽,劉秀則輕騎突圍出城,征集援兵。
那時昆陽城外圍兵數十重,列營百數,圍兵“或為地道,沖撞城,積弩亂發,矢下如雨,城中負戶而汲”[168]。
在這千鈞一發的時刻,劉秀發郾、定陵營兵數千人援昆陽,王邑、王尋一戰失敗,王尋被殺。
城中守軍乘勢出擊,“中外合勢,震呼動天地,莽兵大潰,走者相騰踐,奔殪百餘裡間”[169]。
綠林軍在這一戰役中奪獲軍實辎重車甲珍寶,不可勝數。
這就是中國曆史上著名的以少勝多的昆陽之戰。
昆陽戰後“海内豪傑翕然響應,皆殺其牧守,自稱将軍,用漢年号,以待〔更始〕诏命,旬日之間,遍于天下”[170]。
顯然,這次戰役對于綠林軍入關和王莽覆滅,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劉秀在昆陽之戰中立了功績,他們兄弟的勢力逐漸淩駕農民軍,因此新市、平林諸将勸更始帝把劉殺了。
接着,綠林軍分兵兩路進擊王莽。
一路由王匡率領,攻克洛陽。
更始帝在洛陽派遣劉秀到黃河以北去發展勢力,劉秀北上後,就逐步脫離了農民軍的控制。
另外一路綠林軍由申屠建、李松率領,西入武關。
析縣人鄧晔起兵攻下武關,迎入綠林軍,合兵直取長安,關中震動。
這時長安發生暴動,王莽被殺,長安被綠林軍迅速攻克。
公元24年初,更始帝遷都長安。
進入長安的綠林軍紀律嚴明,府庫宮室一無所動,長安市裡不改于舊。
綠林軍瓦解了一批關中的豪強武裝,迅速平定三輔。
但是不久以後,更始帝自己首先沉醉在腐化的宮廷生活中,地主儒生乘機大肆活動,綠林軍内部離心離德的現象逐漸滋長起來了。
赤眉軍 比綠林軍舉行暴動稍後,琅琊人樊崇等在莒縣暴動。
樊崇作戰勇敢,附近各地農民軍領袖逄安、徐宣、謝祿、楊音等都率部歸附他。
他們在泰山、北海一帶進行鬥争,擊敗田況所部莽軍。
參加這支隊伍的都是為饑餓所迫的農民,他們同綠林軍一樣,起初并無攻城徇地的意圖。
他們因襲漢朝鄉官和地方小吏稱号,把各級首領分别稱為三老、從事、卒史,彼此之間以巨人相呼。
他們沒有文書、旌旗、部曲、号令,口頭相約:“殺人者死,傷人者償創。
”[171] 公元22年,王莽派太師王匡和更始将軍廉丹,率軍十多萬,進攻這一支農民軍。
為了作戰時與敵人相區别,農民軍把眉毛塗紅,因而獲得赤眉軍的稱号。
王匡、廉丹的軍隊殘害百姓,十分橫暴,百姓作歌道:“甯逢赤眉,不逢太師(王匡),太師尚可,更始(廉丹)殺我。
”[172]赤眉軍在成昌(今山東東平)擊敗莽軍,殺廉丹,勢力大為擴展。
當劉玄進入洛陽時,赤眉軍也在中原活動,樊崇等二十多人還接受了劉玄的列侯封号。
由于劉玄排斥赤眉,樊崇等人脫離劉玄,轉戰于今河南一帶。
赤眉軍雖然連戰獲勝,但是部衆思歸,軍心有些渙散。
赤眉領袖認為部衆回鄉必散,于是率領他們西攻長安。
公元25年,赤眉軍進至華陰,有衆30萬。
赤眉領袖在地主和巫師慫恿下,在軍中找到一個沒落的西漢宗室、15歲的牛吏劉盆子作皇帝。
接着,赤眉軍進攻長安,推翻了劉玄的統治。
劉秀建立東漢王朝 赤眉入關時,劉秀也派兵向關中進發。
在此之前,當劉秀于公元23年冬渡河北上時,黃河以北已有銅馬、大肜、高湖、重連、鐵胫、大槍、尤來、上江、青犢、五校、檀鄉、五幡、五樓、富平、獲索等部農民軍。
他們各領部曲,“或以山川土地為名,或以軍容強盛為号”[173],共有數百萬人。
除了農民軍以外,各地豪強地主武裝和王莽的殘餘勢力也還不少。
豪強地主在邯鄲擁立詐稱成帝之子的蔔者王郎為帝,聲勢最大。
劉秀依靠信都太守任光、昌成人劉植、宋子人耿純等地主武裝的支持,又得到上谷太守耿況、漁陽太守彭寵的援助,擊敗了王郎。
更始帝派人立劉秀為蕭王,并令他罷兵去長安。
劉秀羽翼已成,力量強大,于是拒不受命,留在河北鎮壓農民軍,并坐觀關中的變化。
他逐個吞滅了銅馬、高湖、重連等部農民軍,關中一帶把他稱作“銅馬帝”。
公元25年6月,當赤眉軍迫近長安時,劉秀在鄗(今河北柏鄉)南即皇帝位(光武帝),沿用漢的國号,以這一年為建武元年。
不久,劉秀定都洛陽,史稱東漢。
同年九月,赤眉軍入長安。
長安附近的豪強地主隐匿糧食,武裝抵制赤眉。
赤眉軍糧盡不支,又無法打破豪強地主的封鎖,于是西走隴坂,企圖獲得出路。
赤眉在那裡受到割據勢力隗嚣的阻擋和風雪的襲擊,折返長安,引衆東歸。
這時,劉秀的軍隊已經扼守洛陽以西地區,截斷了赤眉東歸道路。
赤眉軍奮勇力戰,但終因糧盡力绌,于建武三年(公元27年)春戰敗。
轟轟烈烈的農民戰争推翻了王莽政權。
劉秀恢複了漢朝的統治後,除了繼續鎮壓河北農民軍餘部以外,還緻力于削平各地的割據勢力,于建武五年(公元29年)統一了北方的主要地區。
建武九年(公元33年),他平定了割據隴西的隗嚣,建武十二年(公元36年)平定了割據蜀地的公孫述,實現了全國的統一。
第三節 東漢時期豪強大族勢力的擴張和 統一國家走向瓦解 一 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豪強勢力的擴張 生産的發展 南方經濟水平的顯著提高 光武帝在國内統一戰争中,利用農民戰争造成的有利形勢,于建武二年至十四年(公元26年一38年)連續六次頒布釋放奴婢的诏令。
诏令規定:凡屬王莽以來吏民被沒為奴婢而不符合西漢法律的,青、徐、涼、益等割據區域吏民被略賣為奴的,吏民遭饑亂嫁妻賣子為奴而要求離去的,一律免為庶人;奴婢主人如果拘執不放,按西漢的“賣人法”和“略人法”治罪。
建武十一年(公元35年),光武帝又連續頒令:殺奴婢的不·減罪;灸灼奴婢的按法律治罪,免被灸灼者為庶民;廢除奴婢射傷人棄市律。
西漢後期和王莽統治以來,“賣人法”和“略人法”已成具文,收孥相坐律得到恢複,奴隸問題的嚴重性增加了。
光武帝的這些诏令,緩解了奴婢問題,也起了動搖青、徐、涼、益等州割據勢力的作用。
這對農民處境的改善,對社會經濟的發展,都是有利的。
光武帝對于嚴重的土地兼并問題,沒有也不可能提出解決辦法。
那時地主階級仍然保有大量土地和依附農民,以光武帝為首的新的統治集團,也大肆搜括土地,洛陽地區和南陽地區尤為嚴重。
但是在農民戰争之後,腐敗的政治有所刷新,農民“七死”、“七亡”的情況多少有了改變,東漢統治集團還能注重生産。
由于這些原因,農業和手工業在東漢前期得以向前發展一步。
東漢時的農業生産比西漢時有了提高。
北方出土的東漢鐵農具、锸、鋤、鐮、铧等,數量之多,大大超過西漢。
犁的鐵刃加寬,尖部角度縮小,較過去的犁铧堅固耐用,便于深耕。
大型铧比較普遍,其他農具,一般也比過去寬大。
東漢出土的曲柄鋤和大鐮,便于中耕、收獲。
回轉不便的耦犁在某些地方已被比較輕便的一牛挽犁所代替。
比較落後的淮河流域和邊遠地區,也在推廣牛耕和鐵铧犁。
南方的一些地方還發展了蠶桑業。
黃河的修治,是促進東漢前期北方農業恢複和發展的一件大事。
平帝時黃河決口,河水大量灌入汴渠,泛濫數十縣。
東漢初年,國家無力修治;河北的官僚地主為了使自己的田園免除河患,樂于以鄰為壑,又力阻修治汴渠。
因此黃河以南的兖、豫等地人民,受災達60年之久。
明帝時,以治水見長的王景和王吳,用堰流法修作浚儀渠。
永平十二年(公元69年),王景與王吳又率卒幾十萬修治黃河、汴渠。
王景、王吳在從荥陽東到千乘(今山東利津)海口的地段内勘察地勢,開鑿山阜,直截溝澗,疏決壅積;還在汴河堤上每十裡立一水門,控制水流。
他們用這個辦法終于使河汴分流,消除了水患,使黃泛地區廣大土地重新得到耕種。
河工告成後,明帝還把“濱渠下田賦與貧人,無令豪右得固其利”[174]。
關東地區以至于長江以南,陂池灌溉工程也陸續興建起來。
汝南太守鄧晨修複了鴻郤陂,以後鮑昱繼續修整,用石閘蓄水,水量充足。
南陽太守杜詩修治陂池,廣拓土田。
漁陽太守張堪在狐奴(今北京順義境)引水溉田,開辟稻田八千多頃。
章帝時,王景為廬江太守,修複芍陂(在今安徽壽縣),境内得以豐稔。
在芍陂舊址發現過一處東漢水利工程,可能就是王景修築芍陂閘壩的遺存。
這項工程采用夾草的泥土修築閘壩,是我國水利技術史上的一項重要成就。
江南的會稽郡在稍晚的時候修起了鏡湖,周圍築塘三百多裡,溉田九千多頃。
巴蜀地區的東漢墓葬中,有許多池塘、水田的陶制模型出土,池塘和水田之間,連以渠道,這是巴蜀地區水利灌溉發達的實證。
此外,各地興複或修建的陂湖渠道還有不少。
最晚到兩漢之際,我國出現了水碓,它在谷物加工方面的功效,比用足踐碓高十倍,比杵臼高百倍[175]。
東漢末年,出現了提水工具翻車、渴烏,翻車“設機車以引水”,渴烏“為曲筒以氣引水”[176]。
生産工具和生産技術的改進,使農産品的畝産量顯著提高。
據《東觀漢記》記載,章帝時張禹在徐縣開蒲陽舊陂,墾田四千餘頃,得谷百萬餘斛,每畝産量在兩三斛之間[177]。
這比《漢書·食貨志》所記西漢的畝産量高出一倍以上。
史籍記載東漢戶口數和墾田數都比西漢的最高數字略少[178],這是由于東漢地主隐匿的土地和人口大大超過西漢,不能據以判斷東漢農業水平。
東漢時期,手工業也同農業一樣,比西漢時提高了。
東漢鐵器出土地點,建國以來陸續發現的達百餘處,遠比西漢為多。
西漢時冶鐵不發達的南方地區,也逐漸出現了冶鐵和鐵器制造業。
桂陽郡的耒陽出鐵,東漢初年,别郡的人常聚集在這裡冶鑄;衛飒任桂陽太守,“上起鐵官,罷斥私鑄,歲所增入五百餘萬”[179]。
今南京、杭州、紹興、南昌等地,都有東漢鐵器出土。
這個時期,主要兵器全為鐵制品,銅兵器出土極少。
和鐵農具一樣,鐵兵器外形也比西漢時期加大。
鐵制的生活日用品,在南北各地都有發現。
這種種情況,都說明鐵的總産量比過去大為增加了。
東漢初年,杜詩在産鐵地南陽任太守,他推廣水力鼓風用的水排,用力少,見功多,是冶鐵技術史上一項重大改革。
和帝時罷鹽鐵之禁,自此以後,大地主和大商賈又重新公開冶鐵制器。
據桓帝時曾任五原太守的崔寔說:“邊民敢鬥健士,皆自作私兵,不肯用官器”[180]。
可見那時連兵器也可以私造了。
煉銅和銅器制作,在長江以南的很多地方都很發達。
廣漢、蜀郡、會稽以及犍為屬國的朱提縣堂狼山[181]等地,都有興盛的銅器制作業。
廣漢、蜀郡的官府作坊仍有一定規模,但是私人作坊所造銅器,數量更多些。
朱提堂狼的銅洗,會稽的銅鏡,曆代出土都很多。
此外蜀郡、廣漢的漆器,北方各地品種繁多的精美絲織品,都在西漢的基礎上繼續提高。
東漢末年,成都織錦開始發達起來。
漆器生産也有發展,出土漆器數量很多。
此外,出土的東漢畫像磚表明,巴蜀人民此時已經利用火井煮鹽。
東漢時期,北方的通都大邑,商業仍然發達。
豪強富室操縱了大商業,他們“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182]。
他們還大放高利貸,“收稅(利息)與封君比入”[183]。
這個時期,“天下百郡千縣,市邑萬數”[184],都卷進了商品流通範圍。
東漢政府鑄币能力不夠,五铢錢不能滿足市場流通需要,所以缣帛谷物兼具貨币職能。
這也反映了自然經濟成分的增長。
官僚貴戚憑借權勢,從事西域貿易和國外貿易。
窦憲曾寄人錢80萬,從西域市得雜罽十餘張;又令人載雜彩700匹,白素300匹,以市月氏馬、蘇合香和毾[185]。
上述東漢經濟情況中,值得注意的是南方經濟水平的顯著提高,這在農耕、蠶桑、水利、銅鐵冶煉、銅器制造等方面都有表現。
與此同時,南方人口也大量增加,揚州人口從西漢時的321萬增加到東漢時的434萬,荊州從374萬增加到627萬,益州從455萬增加到724萬[186]。
南方人口增加,除了生産水平提高和北人南移的原因以外,還由于南方各族人民大量成為東漢的編戶。
史籍表明今雲南地區人口增加五倍之多,主要即東漢時“徼外蠻夷内附”的直接結果。
丹陽、豫章、長沙、零陵等郡人口增長也非常快,這自然與越人、蠻人成為東漢編戶有關。
桓帝時抗徐“試守宣城長,悉移深林遠蔽椎髻鳥語之人置于縣下”[187],就是一例。
南方社會生産力的提高,南方人口的增長,也是南方各民族社會進步的表現。
南方經濟的發展,使東漢後期得以屢次調撥荊、揚各郡租米赈濟中原災民。
明帝永平年間,東漢王朝發徒2000人,重開今寶雞與漢中之間的褒斜道,并在沿途修建驿亭和橋閣[188],便利了益州與中原的交通。
據《華陽國志》記載,東漢時“府盈西南之貨,朝多華岷之士”[189],可見益州經濟在當時的重要。
光武帝對豪強地主武裝的安撫和鬥争 社會經濟的發展,在西漢時期導緻了豪強勢力擴張的結果。
劉秀本人就是南陽的大豪強,他靠着自己的地主武裝,才得以擴大勢力,最後搶得了皇帝的寶座。
南陽、河北等地區響應劉秀的人,都是擁有宗族、賓客、子弟的豪強地主。
河北的劉植、耿純以私兵随劉秀,成為東漢開國勳臣,他們在病危時都指定子侄代統營衆,不願放棄私家武裝。
在農民軍所至的地區,豪強地主多聚衆自保,待機漁利,如劉秀母舅南陽樊宏作營塹以待劉秀;京兆第五倫聚宗族鄰裡依險阻固,抗拒赤眉;南陽族姓馮鲂“聚賓客,招豪傑,作營塹,以待所歸”[190]。
這些豪強地主都先後歸附劉秀,成為劉秀的有力支柱。
那時,也有許多擁有武裝的豪強地主,稱為兵長、渠帥,雄張鄉土,抗拒政令。
他們既不願放棄自己的割據武裝,歸附劉秀,又無力建号自守,以與東漢統治集團公開抗衡。
劉秀除了用武力削平一批之外,盡量采取安撫的手段對待他們,企圖以官爵相誘,不戰而使他們降服。
建武二年(公元26年),馮異代鄧禹取關中,劉秀告誡馮異說:“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
”[191]他還具體指明:“營堡降者遣其渠帥谒京師,散其小民令就農桑,壞其營壁無使複聚。
”[192]馮異如令而行,“威行關中”。
但是在東漢建國以後的十餘年中,兵長、渠帥的活動迄未停止。
他們散在郡縣,威福自行,權勢勝過官府,“小民負縣官不過身死,負兵家滅門殄世”[193]。
在光武帝的攻擊下,這些兵長、渠帥更是“各生狐疑,黨輩連接,歲月不解”[194]。
所以,盡管全國統一戰争已經完成,地方豪強勢力仍然很嚣張,東漢統治很不鞏固。
針對這種情況,光武帝在建武十五年(公元39年)采取了一個新的措施。
他下诏州郡檢核墾田頃畝和戶口年紀,名為度田。
度田的目的,除為了掌握确實的名籍和墾田數目,以增加賦稅收入外,更重要的是企圖通過戶口年紀的檢核,以控制和解散豪強武裝。
但是州郡官吏畏懼豪強,不敢對他們推行度田,反而借度田之名蹂躏農民。
光武帝以度田不實的罪名,處死了曾任汝南太守的大司徒歐陽歙、河南尹張伋以及其他郡守十餘人。
接着,“郡國大姓及兵長、群盜處處并起,攻劫在所,害殺長吏。
郡縣追讨,到則解散,去複屯結”[195]。
顯然,這是大姓兵長對度田的抗拒。
光武帝發兵威脅他們,把捕獲的大姓兵長遷徙它郡,賦田授廪,割斷他們與鄉土的聯系。
經過這次鬥争後,豪強武裝轉為隐蔽狀态,割據形勢相對緩和了。
度田與按比戶口的制度,在形式上也成為東漢的定制[196]。
度田雖然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豪強勢力并沒有被根本削弱,土地兼并仍在繼續發展,廣大農民生活仍然很痛苦。
在這種情形下,光武帝憂心忡忡,甚至不敢貿然舉行封禅,他說:“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氣滿腹,吾誰欺,欺天乎!”[197] 明、章、和帝時,社會經濟雖然向上發展,但農民棄業流亡,“裸行草食”[198]的現象依然存在。
明、章、和帝不得不屢下诏令,以苑囿地和郡國公田賦予貧民耕種。
有時還要給予種糧,蠲免租賦,以緩和農民的不滿。
大地主的田莊 豪強地主勢力的基礎,是他們的大田莊。
光武母家南陽樊氏“治田殖至三百頃,廣起廬舍,高樓連閣,波陂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放牧,魚赢梨果,檀棗桑麻,閉門成市,兵弩器械,赀至百萬”[199]。
田莊除經營絲麻等手工業外,還用自産的木材制作各種器物,“其興工造作,為無窮之功,巧不可言”。
四川出土的一種畫像磚,刻畫着地主宅院外面的大片稻田、池塘、山林和鹽井;山東滕縣出土的畫像石,則表現了地主田莊中冶鐵的情景。
這些資料,除了說明地主田莊經濟力量的強大以外,還說明田莊經濟達到了很高的自給自足程度。
東漢後期,崔寔著有《四民月令》[200]一書,是地主經營田莊的家曆。
從書中所記的種植時令看來,它主要是根據中原地區特别是洛陽一帶的田莊情況寫成的。
《四民月令》的資料,說明地主田莊中種有許多種類的谷物、蔬果、竹木、藥材和其他經濟作物,飼養各種牲畜,還有養蠶、缫絲、織缣帛麻布、染色、制衣鞋、制藥、釀酒、釀醋、作醬等手工業。
田莊主為了盤剝農民,在各種産品的收獲季節分别收購這些産品,而在農民需要種子、食物、絹布的季節把這些物品賣出去。
地主甚至在四五月間天暖時購進農民禦寒用的敝絮,十月天寒時賣出,從中取利。
這些也就是上述樊氏田莊“閉門成市”的一部分具體内容。
田莊裡被剝削的勞動者,是地主的宗族、親戚和賓客,其中宗族占主要地位。
每年臘月,地主選配人力,安排田事,讓農民收拾農具,準備春耕。
春凍一解,繁忙的農事正式開始,直到隆冬為止。
農事稍閑的時候,農民還要為主人修理溝渎,葺治牆屋。
田莊主人對依附農民榨取實物地租,這種地租在今存《四民月令》輯本中沒有記載,但是按東漢初年馬援在苑川役屬賓客之例,是地主“與田戶中分”[201]。
如果加上勞役部分,則地主對依附農民的剝削率就要更大了。
崔寔在他另一著作《政論》中,叙述了農民淪于依附地位的過程和他們的痛苦生活。
他說:“下戶踦,無所跱足,乃父子低首,奴事富人,躬帥妻孥,為之服役&hellip&hellip曆代為虜,猶不贍于衣食。
生有終身之勤,死有暴骨之憂。
歲小不登,流離溝壑,嫁妻賣子。
”[202]地主為了使依附農民不緻逃亡,在一定的時節按不同的親疏關系“振贍貧乏”,“存問九族”,“講和好禮”,使殘酷的剝削關系蒙上一層宗族“恩紀”的僞裝,以便更有力地束縛他們。
在東漢時修成的《白虎通》一書中,更從意識形态上規定了宗族統治的秩序。
擁有大田莊的大族地主聚族而居,往往有族墓,重厚葬。
族姓源流日益受到士大夫的重視,王符《潛夫論》和應劭《風俗通》都有關于姓氏的專篇。
《四民月令》所描繪的大田莊,在東漢是大量存在的。
據仲長統的估計,東漢末年“百夫之豪,州以千計”[203]。
他還說這種“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于四方,廢居積貯,滿于都城”[204]。
從這個記載中,還可以看到豪強地主同時也是大商人,他們不但武斷鄉曲,也控制着城市中的經濟生活。
《四民月令》的記載表明,大地主的田莊裡,還擁有一支私家武裝。
每當二三月青黃不接或八九月寒凍将臨時,地主就糾集一部分農民,在田莊裡“警設守備”,“繕五兵,習戰射”,準備鎮壓可能出現的農民暴動。
出土的一些東漢樓閣、院宅模型,有武士持兵守衛,他們顯然都是地主的私兵。
還有一些東漢農夫俑和持盾武士俑,兩者衣着完全一樣,都佩帶環首大刀,表現了依附農民和私兵身份的一緻。
據《四民月令》看來,地主的私兵不是常設的,而是定期召集農民組成的,這與光武帝度田以前地主武裝“歲月不解”的情況,自然有所不同。
這種私兵是維持本地封建秩序的支柱,是實現國家鎮壓職能的補充力量[205],這與度田以前地主武裝公開割據反抗的情況也不一樣。
但是這種私兵在一定條件下又能轉化為公開的割據武力,轉化為統一國家的對立物。
東漢末年豪強地主武裝割據局面的驟現,其根源就在這裡。
由于豪強地主勢力的發展,東漢農民創造的物質财富,大部分不是作為賦稅流入國庫,而是作為地租為豪強地主所攫取。
所以對于東漢王朝說來,社會經濟的發展,不是像西漢那樣表現為國家的強大和統一的鞏固,而是表現為國家的貧弱和政治的不穩。
二 專制體制的完備和統治集團内部的矛盾 專制體制的完備 西漢後期社會矛盾和統治集團内部矛盾交織的曆史,使東漢統治者觸目驚心。
王莽代漢,綠林、赤眉暴動,都是東漢統治者的嚴重教訓,他們力圖使這種曆史不緻重演。
同時,東漢統治者面對着豪強地主強大的勢力,也力圖加以控制,盡可能把它納入東漢統治的軌道。
在這種曆史教訓和現實要求交相作用之下,光武、明、章等帝都極力使專制主義中央集權制度進一步完備起來,以此加強統治。
東漢初年,功臣衆多,封侯者百餘人,明帝時将其中功績較大的28人畫像于雲台。
列侯封地大者六縣,超過漢高祖對功臣侯的封賞。
但是在政治上,光武帝則一反漢高祖以功臣任丞相執政的辦法,不給功臣實權實職,剝奪他們的兵柄。
功臣除了任邊将的以外,多在京城以列侯奉朝請,隻有鄧禹、李通、賈複等少數人,得與公卿參議大政。
鑒于王莽代漢,光武帝不讓外戚幹預政事,不給他們尊貴地位。
馬援功勳雖大,但以身為外戚,甚至不得列入雲台28将數中。
明帝令外戚陰、鄧等家互相糾察;梁松、窦穆雖尚公主,但是都由于請托郡縣、幹亂政事而受到屠戮。
章帝後兄窦憲以賤價強買明帝女沁水公主園田,章帝甚至切責窦憲,還說“國家棄憲如孤雛腐鼠耳!”[206]對于宗室諸王,光武帝申明舊制“阿附蕃王之法”,不讓他們蓄養羽翼。
建武二十八年(公元52年),光武帝命郡縣收捕諸王賓客,牽連而死的以千數。
明帝兄弟楚王英被告結交方士,作符瑞圖谶,楚王被迫自殺。
永平十四年(公元71年),明帝又窮治楚王之獄,被株連而緻死徙的外戚、諸侯、豪強、官吏又以千計,系獄的還有數千人。
在中央政府中,号稱三公的太尉、司徒、司空[207]隻是名義上的首腦,實際權力在中朝的尚書台。
光武帝曾裁并其他許多中朝官職,所以尚書台更能集中事權。
尚書台設千石的尚書令和六百石的尚書仆射,令、仆以下有左右丞,掌“文書期會”等事,有六曹尚書[208]分掌庶政,每曹有尚書郎若幹人。
皇帝挑選親信的大臣“錄尚書事”,無異于自己直接指揮尚書台,所以尚書台專權用事,實際上就是專制皇權的加強。
宮内許多官員西漢時例由士人充任或者參用士人,這時專由宦官充任,以便皇帝直接掌握。
皇權的加強,相權的削弱,在東漢後期王朝衰敗的條件下,導緻了外戚宦官挾主專權的結果,這是東漢統治者始料所不及的。
在地方政權方面,光武帝裁并四百多縣,這相當于西漢的縣、邑、道、侯國數的1/4[209]。
吏職減去了9/10,邊塞的亭候吏卒也陸續罷省了。
這些措施,主要是為了減少開支。
地方政權中最重要的改革,是廢除内郡的地方兵,裁撤郡都尉,并其職于太守;取消郡内每年征兵操練的都試,讓地方兵吏一律歸還民伍。
廢除地方兵後,國家軍隊常常招募農民或征發刑徒組成,指揮權完全集中在中央和皇帝之手。
這樣就有可能加強皇帝鎮壓叛亂、控制全國的力量,減少州郡豪強掌握本地軍隊的機會。
不過終東漢之世,地方兵并未全廢,有事的時候,仍常征發内郡地方兵,由太守或刺史率領作戰。
内郡的都尉也常複置。
但是内郡地方兵由于沒有都試,缺乏經常的訓練,所以戰鬥力不如西漢的正卒、戍卒。
同時刺史領兵之制,使刺史兼有一州軍政大權,開東漢末年刺史割據之漸。
這些結果,也是同東漢統治者加強專制集權的願望背道而馳的。
光武帝深知儒學是統治者重要的精神武器,所以他特别提倡講經論理,從儒生中選擇統治人才。
早在“宮室未飾,幹戈未休”的建武五年(公元29年),光武帝就着手建立太學,設置博士,讓他們各以“家法”傳授諸經。
明帝更是廣召名儒,自居講席,讓諸儒執經問難。
郡國學校也紛紛建立起來了[210]。
除了通過學校培植統治人才以外,政府又用察舉孝廉、征辟僚屬以及舉賢良方正、直言極谏、茂才、明經等科目,網羅地主士大夫的子弟做官。
孝廉按郡内人口每20萬人舉一人為率,每歲選拔,是儒生仕進的主要階梯。
征辟由三公及郡守為之,被征辟的士大夫,往往由于“才高名重”而躐等升遷。
光武帝對于隐居山林,不仕王莽的人,多方搜求,重禮征聘,表示他對名節的表彰,企圖以此使“天下歸心”。
他以特禮相待隐居不仕的嚴光(嚴子陵),就是一個著名的例證。
東漢王朝通過提倡經學,表彰名節,廣開仕宦之路,收攬和培育了大量的統治人才,培養了重名節的社會風氣,使它自己在豪強勢力嚴重發展的時候,仍然得以維持統治。
外戚、宦官的黑暗統治 東漢王朝專制體制的加強,在一定的時間内起着穩定統治秩序的作用。
但是和帝以後,當這個王朝趨于衰敗時,它又起着相反的作用,促成了外戚、宦官的專權和他們之間的争鬥。
和帝十歲即位,窦太後臨朝。
她以窦憲為侍中,内斡機密,出宣诰命。
窦憲諸弟都居親要之職,大批的窦氏黨徒,都作了朝官或守令。
窦憲還以“仁厚委随”的老臣鄧彪為太傅錄尚書事,以與自己呼應。
窦氏的奴客缇騎,殺人越貨,橫行京師。
和帝在深宮中與内外臣僚隔絕,可以依靠的隻有貼身的宦官。
永元四年(公元92年),他用宦官鄭衆掌握的一部分禁軍,消滅了窦氏勢力。
鄭衆從此參預政事,并受封為鄛鄉侯,這是宦官用權和封侯的開始。
安帝時,實際掌權的是鄧太後和她的兄弟鄧骘等人。
這個期間,鄧太後除了并用外戚、宦官以外,又起用名士楊震等,以圖取得士大夫的支持。
鄧太後死,安帝與宦官李閏、江京等合謀,消滅了鄧氏勢力。
此後李閏、江京等人大權在握,而皇後閻氏的兄弟閻顯等人也居卿校之位,形成宦官、外戚共同專權的局面。
延光四年(125年),宦官孫程等19人,擁立11歲的濟陰王為帝(漢順帝),并且殺掉閻顯。
順帝時,孫程等19人皆得封侯,宦官的權勢大為增長。
他們不但可以充任朝官,還可以養子襲爵。
後來,順帝也扶植外戚勢力,相繼拜後父梁商和商子冀為大将軍。
順帝死後,梁太後和梁冀先後選立沖、質、桓三帝。
梁太後也任用宦官,還擴充太學,盡力争取官僚士大夫,但是根本大權還是掌握在梁冀手裡。
梁冀為大将軍,“十日一入平尚書事”,專權近20年。
他的宗親姻戚充斥朝廷和郡縣,官吏升遷,都得先向他謝恩,滿足他的各種需索。
他還“遣客出塞,交通外國,廣求異物”[211]。
他又在洛陽周圍強占土地,調發卒徒,興建私人苑囿,綿延近千裡。
他擅立苛刻禁令,不許别人觸動苑中一草一木,苑兔被人誤殺,牽連處死的至十多人。
他還占奪幾千口良人作奴婢,名之曰“自賣人”。
梁冀當政時期,對郡縣的調發比過去增多十倍,人民大批地被榜掠割剝,死于箠楚之下。
延熹二年(159年),梁皇後死,桓帝與宦官單超等人合謀消滅梁氏,連及公、卿、刺、守,死者數十人。
梁冀被抄的家财達三十多萬萬錢,官府獲得這筆巨大收入後,為了收攬人心,得以在這一年減收天下租稅之半。
梁冀死後,宦官獨攬政權,他們“手握王爵,口含天憲”[212],權勢達于頂點。
宦官的兄弟姻親臨州宰郡,殺人越貨,與盜賊無異。
宦官侯覽前後奪人宅舍竟達381所,奪人田地118頃。
和帝以來外戚、宦官交替專權,是東漢統治集團的内部矛盾在專制制度下的尖銳表現。
專制制度的完備,使權力高度集中于皇帝之手,皇帝成為一切權力的化身,觊觎權力的人,都力圖挾持皇帝。
外戚由于接近皇帝,利用皇帝幼弱,易于掌握朝政;而宦官又因緣時會,取外戚的地位而代之。
無論外戚或宦官當權,都力圖擁立幼主,以便自己繼續操縱。
他們又都趁權力在手的時候排除異己,竭澤而漁。
從士大夫看來,宦官是他們所不齒的微賤的暴發戶,所以在外戚、宦官的争鬥中,外戚較多地得到士大夫的支持。
随着這種黨争的愈演愈烈,東漢統治愈來愈腐朽,大規模農民暴動的條件也愈來愈成熟了。
官僚士大夫集團的形成 世家大族的出現 在宦官、外戚的反複争鬥中,還有另一種政治力量在起作用,這就是官僚士大夫結成的政治集團。
東漢時期,士人通過察舉、征辟出仕。
郡國察舉時,“率取年少能報恩者”[213]這在明帝時已是如此。
征辟的情形也是一樣。
被舉、被辟的人,成為舉主、府主的門生、故吏,門生、故吏為了利祿,不惜以君臣、父子之禮對待舉主、府主,甚至“懷丈夫之容而襲婢妾之态,或奉貨而行賂,以自固結”[214]。
舉主、府主死後,門生、故吏服三年之喪。
順帝時,北海國相景某死,故吏服三年喪者凡87人[215]。
秩位高于景某的官僚,其門生、故吏服喪者更不知有多少。
大官僚與自己的門生、故吏結成集團,因而也增加了自己的政治力量。
東漢後期的士大夫中,出現了一些累世專攻一經的家族,他們的弟子動辄數百人甚至數千人。
通過經學入仕,又形成了一些累世公卿的家族,例如世傳歐陽《尚書》之學的弘農楊氏,自楊震以後,四世皆為三公;世傳孟氏《易》學的汝南袁氏,自袁安以後,四世中居三公之位者多至五人。
這些人都是最大的地主,他們由于世居高位,門生、故吏遍于天下,因而又是士大夫的領袖。
所謂世家大族,就是在經濟、政治、意識形态上具有這種種特征的家族。
東漢時期選士唯“論族姓閥閱”[216],所以世家大族的子弟,在察舉、征辟中照例得到優先。
世家大族是大地主中長期發展起來的一個特殊階層。
由于他們在政治、經濟以及意識形态方面所具有的特殊地位,當政的外戚往往要同他們聯結,甚至當政的宦官也不能不同他們周旋。
世家大族在本州、本郡的勢力,更具有壟斷性質,太守莅郡,往往要辟本地的世家大族為掾屬,委政于他們。
宗資(南陽人)為汝南太守,委政于本郡的範滂,成瑨(弘農人)為南陽太守,委政于本郡的岑晊,因而當時出現了這樣的歌謠:“汝南&lsquo太守&rsquo範孟博(滂),南陽宗資主畫諾;南陽&lsquo太守&rsquo岑公孝(晊),弘農成瑨但坐嘯。
”[217]操縱了本州本郡政治的世家大族,實際上統治了這些州郡。
崔寔在《政論》中記有這樣的歌謠:“州郡記,如霹靂,得诏書,但挂壁”[218],這表明地方勢力的強大,已超過皇帝诏書的力量了。
清議和黨锢 東漢後期,官僚士大夫中出現了一種品評人物的風氣,稱為“清議”。
善于清議的人,被視為天下名士,他們對人物的褒貶,在很大的程度上左右鄉闾輿論,因而影響到士大夫的仕途進退。
郭泰就是這樣一個“清談闾閻”[219]的名士,據謝承雲:“泰之所名,人品乃定,先言後驗,衆皆服之。
”[220]汝南名士許劭與從兄許靖,“好共核論鄉黨人物,每月辄更其品題,故汝南俗有月旦評焉”[221]。
大官僚和世家大族為了操縱選舉,進退人物,對于這種清議也大力提倡。
在當時政治極端腐敗的情況下,這種清議在士大夫中間,多少起着一些激濁揚清的作用。
但是風氣所至,士大夫相率讓爵、推财、避聘、久喪,極力把自己僞裝為具有孝義高行的人物,以博得清議的贊揚。
許多求名不得的人,不惜“飾僞以邀譽,釣奇以驚俗。
不食君祿,而争屠沽之利;不受小官,而規卿相之位”[222]。
安帝、順帝相繼擴充太學,籠絡儒生,順帝時太學生多至三萬餘人。
太學生一般都是出自地主階級,同官僚士大夫有着密切的聯系,因此太學就成為清議的中心。
太學生為安帝以來風起雲湧的農民暴動所震動,深感東漢王朝有崩潰的危險。
他們認為宦官外戚的黑暗統治是引起農民暴動、導緻東漢王朝衰敗的主要原因,所以力圖通過清議,反對宦官外戚特别是當權的宦官,挽救東漢統治。
在宦官外戚統治下,“州郡牧守承順風旨,辟召選舉,釋賢取愚”[223],不附權貴的士人受到排斥。
順帝初年,河南尹田歆察舉六名孝廉,當權的貴人勳戚交相請托,占據名額,名士入選的隻有一人。
桓帝以後,察舉制度更為腐敗,時人語曰:“舉秀才,不知書。
察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雞。
”[224]在士大夫中,有一部分人“向盛避衰”,“交遊趨富貴之門”[225],“妪名勢,撫拍豪強”[226],助長了宦官外戚的聲勢。
這種情形,也使太學清議集中到攻擊腐敗的朝政和罪惡的權貴,而對敢于幹犯權貴的人,大加贊揚。
桓帝永興元年(153年),冀州刺史朱穆奏劾貪污的守令,打擊橫行州郡的宦官黨羽,被桓帝罰作左校(左校掌左工徒)。
太學生劉陶等數千人詣阙上書,表示願意“黥首系趾,代穆校作”[227],因此桓帝不得不赦免朱穆。
延熹五年(162年),皇甫規得罪宦官,論輸左校,太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跟大官僚一起詣阙陳訴,使皇甫規獲得赦免。
官僚、太學生的這些活動,對當政的宦官是一種巨大的壓力。
郡國學的諸生,也同太學清議呼應。
太學諸生,特别尊崇李膺、陳蕃、王暢等人,太學中流行着對他們的評語:“天下模楷李元禮(膺),不畏強禦陳仲舉(蕃),天下俊秀王叔茂(暢)”[228]。
李膺的名望最高,士人與他交遊,被譽為“登龍門”,可以身價十倍。
李膺為司隸校尉時懲辦不法宦官,“諸黃門、常侍皆鞠躬屏氣,休沐不敢複出宮省”[229]。
延熹九年(166年),李膺殺術士張成,張成生前與宦官關系密切,所以他的弟子牢修誣告李膺“養太學遊士,交結諸郡生徒,更相馳驅,共為部黨,诽讪朝廷,疑亂風俗”[230]。
在宦官慫恿下,桓帝收系李膺,并下令郡國大捕“黨人”,詞語相及,共達二百多名。
第二年,李膺及其他黨人被赦歸田裡,禁锢終身。
這就是有名的“黨锢”事件。
黨锢事件發生後,士大夫聞風而動。
他們把那些不畏宦官勢力,被認為正直的士大夫,分别加上三君、八俊、八顧、八及、八廚等美稱,清議的浪潮更為高漲。
度遼将軍皇甫規沒有被當作名士列入黨锢,甚至自陳與黨人的關系,請求連坐。
靈帝建甯元年(168年),名士陳蕃為太傅,與大将軍窦武(窦太後之父)共同執政。
他們起用李膺和被禁锢的其他名士,并密謀誅殺宦官。
宦官矯诏捕窦武等人,雙方陳兵對陣,結果陳蕃、窦武皆死,他們的宗親賓客姻屬都被收殺,門生、故吏免官禁锢。
建甯二年,曾經打擊過宦官勢力的張儉被誣告“共為部黨,圖危社稷”,受到追捕,黨人橫死獄中的共百餘人,被牽連而死、徙、廢禁的又達六七百人。
熹平五年(176年),州郡受命禁锢黨人的門生、故吏和父子兄弟。
直到黃巾軍的暴動發生後,黨人才被赦免。
官僚士大夫和太學生的反宦官鬥争,在當時具有一定的正義性,博得社會的同情,因此張儉在被追捕時,許多人破家相容,使他得以逃亡出塞。
但是官僚士大夫和太學生的反宦官鬥争,隻是為了緩和社會矛盾,維護東漢王朝的正常統治秩序,從而維護自己的利益。
所以這仍然是統治集團内部的鬥争。
當農民暴動不但沒有因此偃旗息鼓,而且還發展到從根本上危及東漢統治的時候,被禁锢的黨人就獲得赦免,他們也就立刻同宦官聯合,集中力量來鎮壓暴動的農民。
官僚士大夫與世家大族息息相通,根深蒂固,總的說來力量比宦官強大。
所以在農民暴動被鎮壓下去後,他們重整旗鼓,發動了對宦官的最後一擊,終于徹底消滅了東漢宦官的勢力。
三 邊境各民族 東漢王朝同邊境各族的關系 南匈奴 北匈奴 東漢初年,當光武帝劉秀進行國内統一戰争時,匈奴的勢力有所發展。
建武二年(公元26年),漁陽太守彭寵反對劉秀,曾結匈奴為援。
割據三水(今甯夏同心)的盧芳依附匈奴,在匈奴的支持下占據五原、朔方、雲中、定襄、雁門等郡,同匈奴一起經常寇擾北邊。
光武帝也曾遣使與匈奴修好,但是沒有取得結果,匈奴對北邊的壓力絲毫沒有減輕。
以後東漢派吳漢率軍抗擊匈奴,也經歲無功而返。
統一戰争結束後,盧芳于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逃入匈奴。
東漢為了避免邊境沖突,罷省定襄郡,徙其民于西河;徙雁門、代郡、上谷等郡吏民六萬餘口于居庸、常山以東。
這樣,匈奴左部就得以轉居塞内。
建武二十年(公元44年),匈奴一度進至上黨、扶風、天水等郡,成為東漢王朝嚴重的威脅。
正在這時,匈奴人遇到連年的旱蝗,赤地數千裡,人畜死耗很大。
東面的烏桓乘機進擊匈奴,迫使匈奴北徙。
接着,匈奴貴族中又發生了争奪統治權的内讧。
建武二十四年(公元48年),匈奴日逐王比被南邊八部擁立為南單于,他襲用其祖父呼韓邪單于的稱号,請求内附,得到東漢的允許。
從此以後,匈奴分裂為南北二部。
建武二十六年(公元50年),南單于入居雲中(今内蒙古托克托),不久又轉駐西河郡的美稷(今内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勝附近),分屯部衆于北邊各郡,助漢守邊。
東漢王朝常以财物、糧食、布帛、牛羊等贈給南匈奴,供給之費,每年達一億零九十餘萬錢。
南匈奴同東漢和平相處,邊境安甯,原來内徙的沿邊八郡居民,也多陸續回歸本郡。
和帝初年,南匈奴領有三萬四千戶,二十三萬多口,包括軍隊五萬人。
南匈奴人逐步轉向定居和農耕生活,并且逐漸向東、向南遷徙。
北匈奴離漢邊較遠。
他們控制着西域,常常侵擾河西和北方郡縣,擄掠南匈奴人和漢人。
東漢王朝為了避免這種侵擾,答應與北匈奴“合市”,一些南匈奴貴族因此對東漢發生懷疑,他們同北匈奴貴族暗中聯絡,準備共同反對東漢王朝。
東漢王朝為了隔絕南、北匈奴的交通,設置度遼營,屯兵于五原曼柏(今内蒙古鄂爾多斯市東北部)。
章帝時,北匈奴貴族驅牛馬萬餘頭,到武威與漢人“合市”,得到郡縣的隆重款待和東漢王朝的饋贈。
北匈奴受到北面的丁零、東面的鮮卑、東南面的南匈奴夾攻,又受到西域許多國家的反擊,勢力薄弱,部衆離散。
東漢王朝為了保障河西四郡的安全,并相機恢複同西域的交通,于是利用這一時機,發動了對北匈奴的進攻。
明帝永平十六年(公元73年),漢軍四路出擊:祭彤、吳棠出高阙塞,窦固、耿忠出酒泉塞,耿秉、秦彭出張掖居延塞,來苗、文穆出平城塞。
窦固、耿忠的軍隊追擊北匈奴至天山和蒲類海(今新疆巴裡坤湖),奪得伊吾盧(今新疆哈密),在那裡置宜禾都尉,留吏士屯田。
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窦憲、耿秉率師出擊北匈奴,北匈奴降者二十餘萬人。
漢軍出塞三千餘裡,直至燕然山,命班固刻石而還。
永元二年(公元90年),漢軍複取伊吾;永元三年(公元91年),漢軍出居延塞,圍北單于于金微山,匈奴戰敗後離開了蒙古高原,向西遠徙。
從這時起,匈奴東面的鮮卑族逐步西進,占據了匈奴的故地。
西域諸國 班超在西域的活動 王莽時期,西域分割為55個小國,其中北道諸國,複受制于匈奴。
莎車在塔裡木盆地西端,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