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太祖努爾哈赤

關燈
滿族領袖和清皇朝的始祖愛新覺羅·努爾哈赤,征戰四十餘年,統一女真各部,反抗明皇朝的民族壓迫,保護了滿族的生存,對滿族的形成和發展,對東北地區的統一和多民族祖國的壯大,起了重要的促進作用。

    他是中國曆史上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之一。

     第一節艱苦創業的“英明汗” 十三甲興師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努爾哈赤出生在赫圖阿拉(今遼甯省新賓縣境内)建州左衛一個小部酋長的家裡。

    他的六世祖猛哥帖木爾,原是元朝斡朵裡萬戶府的萬戶,明永樂三年(1405)應明成祖朱棣的招撫,入京朝貢,封授建州衛指揮使,後掌建州左衛,晉升至右都督。

    宣德八年(1433),因教授明都指揮佥事裴俊,被阿速江等衛“野人女真”殺死。

    其子董山是努爾哈赤的五世祖,初授指揮使,後晉升右都督,與叔父凡察分掌建州左衛、建州右衛,成化三年(1467)以屢掠遼東人畜,被明朝斬殺。

    建州三衛遭到明軍殘酷征剿。

    董山的長子脫羅及其子妥義谟,先後襲職,多次進京朝拜明帝,貢獻方物。

    董山的第三子錫寶齊篇古,是努爾哈赤的四世祖。

    錫寶齊之子福滿,後被清朝追尊為興祖直皇帝。

    福滿第四子覺昌安是努爾哈赤的祖父。

    覺昌安第四子塔克世娶妻喜塔喇·厄墨氣,生三子,長為努爾哈赤,次為舒爾哈齊,幼為雅爾哈齊。

     覺昌安是建州左衛枝部酋長,為明都指揮使,人少勢弱,早期依附建州“強酋”親家王杲,也常率領部衆進入撫順馬市貿易,以麻布、糧食易換豬牛,領取撫賞的食鹽、紅布、兀剌等物。

    萬曆二年(1574),明遼東總兵官李成梁率軍數萬,攻取王杲之寨,殺掠人畜殆盡,覺昌安、塔克世背叛了親家,為明軍向導。

    萬曆十一年,王杲之子阿台圖報父仇,屢掠邊境,李成梁再率大軍出擊,取阿台的古勒寨及其同黨阿海的莽子寨,殺阿台,“杲自是子孫靡孑遺”。

    覺昌安、塔克世再次為明軍向導,戰亂中被明兵誤殺。

    ①噩耗傳來,年方二十五歲的努爾哈赤本想起兵索報父仇,但勢孤力單,怎能與擁兵百萬的大明“天皇帝”交鋒。

    無可奈何,努爾哈赤乃诿過于建州左衛圖倫城主尼堪外蘭,指責其唆使明兵殺害父、祖,奏請明臣執送。

    不料這一要求,竟惹惱了驕橫跋扈的明朝邊将,被視為無理取鬧,一口拒絕,并宣稱要于甲闆築城,令尼堪外蘭為“滿洲國主”,因而尼堪外蘭威望大升,“于是國人信之,皆歸尼堪外蘭”,甚至連親族子弟也“對神立誓”,欲殺努爾哈赤以歸之,尼堪外蘭則乘機逼努爾哈赤“往附”,俨然以建州國君自居。

    ①此時努爾哈赤處境異常困難,祖、父冤死,部衆叛離,族人心變,兼之得罪了明朝邊臣,仇人尼堪外蘭氣焰嚣張,确是四面楚歌,危急萬分。

    盡管身陷絕境,聰睿剛強的努爾哈赤卻仍毅然高舉義旗,于萬曆十一年五月,以遺甲十三副和部衆三十人,聯合嘉木湖寨主噶哈善、沾河寨主常書、揚書,攻克圖倫城,逼得尼堪外蘭倉皇逃竄,打響了建立大清國的第一仗。

     建立後金國後金國的建立,是與女真各部的統一密切相關的。

    明萬曆前期,建州女真分為蘇克素護河、渾河、完顔、棟鄂、哲陳、鴨綠江、納殷、朱舍裡等部。

    ①王在晉:《三朝遼事實錄》·《總略》;苕上愚公:《東夷考略》。

     ①《武皇帝實錄》卷1、《滿洲實錄》卷1。

     各部又分為若幹小部,如蘇克素護河部便有圖倫、薩爾浒、嘉木湖、沾河、安圖瓜爾佳等城寨。

    海西女真已由明初近百衛演變成“呼倫國”的哈達、輝發、烏拉、葉赫四大部。

    “野人女真”的一支東海女真,包括窩集、瓦爾喀、庫爾喀三大系統,居住在松花江流域及烏蘇裡江沿海島嶼。

    “野人女真”的另一支黑龍江女真,主要分為虎爾哈、薩哈連、索倫、使犬、使鹿等部。

    女真部落林立,“皆稱王争長,互相戰殺,甚至骨肉相殘,強淩弱,衆暴寡”,一片混戰。

    ②萬曆十一年(1583)五月努爾哈赤起兵時,隻有甲十三副部衆三十人,要想以這少得可憐的一點點兵力,去吞并一二十倍于己的其他建州部落(僅棟鄂部長阿海就有兵四百),打敗百倍、二百倍于己的海西葉赫、烏拉、哈達強部,降服建州、海西、“野人”數以萬計的女真,建立後金國,登上女真王的寶座,确實是難而又難。

    英勇機智的努爾哈赤,面對險局,毫不動搖,知難而進,頑強奮鬥。

    他順應時代潮流,采取了正确的方針、政策和措施,在内政、外務兩大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

    在關系到一部、一國盛衰興亡的用人問題上,努爾哈赤強調了六項原則:一是必須任用賢人。

    二為不論親疏門第,公正舉人,“勿論根基,見其心術正大者而薦之。

    莫拘血緣,見有才者即舉為大臣”。

    三系不拘一格,用其所長,“有臨陣英勇者,用以治軍。

    有益于國政之忠良者,用以輔理國政”。

    四乃舉賢貶奸,因“善良公正之人不舉不升,則賢者何由而進。

    不肖者不貶不殺,則不肖者何由而懲”。

    五是獎懲分明,功必賞,過必罰,“有善行者,雖系仇敵,亦不計較,而以有功升之。

    有罪者,雖親不貫,必殺之”。

    六為賞賜效勞官将,視其所需,賜與馬、牛、阿哈、食谷、衣服、财帛和妻室。

    ①努爾哈赤還制定了厚待功臣的重要國策。

    對于早年來投、率軍征戰、盡忠效勞的“開國元勳”,如費英東、額亦都、何和禮、扈爾漢、安費揚古等“五大臣”及揚古利、冷格裡等人,給予特别禮遇和優待,賜給大量人畜财帛,任為高官,封授爵職,聯姻婚娶,榮辱與共。

    當這些功臣出了差錯時,他着重指出“貧時得鐵,猶勝于金”,常以其功而從輕處治。

    ②努爾哈赤重用賢人和厚待功臣,招徕了許多機智忠貞武藝超群的有才之人和猛将謀士,他們獻計獻策,奮勇沖殺,善理國政,自此,女真部逐漸“民殷國富”,國勢日強,軍威大振。

    這就在政治上、經濟上、軍事上為統一女真各部、建立和壯大後金國,奠定了牢固的基礎。

     另一方面,在軍事與外務上,努爾哈赤也制定了正确的方針、政策和具體策略。

    他采取了“恩威并行,順者以德服,逆者以兵臨”,即以撫為主,以剿相輔的方針。

    其具體内容有三,一為抗拒者殺,俘獲者為奴。

    因納殷部七村諸申降後複叛,據城死守,“得後皆殺之”。

    額赫庫倫部女真拒不降服,努爾哈赤遣兵攻克,斬殺守兵,“獲俘一萬”,滅其國,“地成廢墟”①。

    二是降者編戶,分别編在各個牛錄内,不貶為奴,不奪其财物。

    原是部長、寨主、貝勒、台吉,大都封授官職,編其舊屬人員為牛錄,歸其轄領。

    三為來歸者獎。

    對于主動遠道來歸之人,努爾哈赤特别從厚獎賜。

    當他聽說東海虎爾哈部納喀達部長率領一百戶女真來投時,專遣二百人往迎,到後,“設大宴”,厚賜财物,“為首之八大臣,每人各賜役使阿哈十對、乘馬十匹、耕①《滿文老檔·太祖》卷4、卷9;《武皇帝實錄》卷1。

     ①《滿文老檔·太宗·天聰》卷48;《滿文老檔·太祖》卷4。

     牛十頭”,以及大量皮裘、貂帽、衣、布、釜盆等物。

    對其他随從人員,亦“俱齊備厚賜之”②。

    這樣就縮小了打擊面,争取到許多部長、路長帶領屬人前來歸順。

    僅據《八旗滿洲氏族通譜》的記載,黑龍江、吉林、遼甯女真酋長統衆來歸的,就有二三百起之多,因而加速了女真統一的進程,減少了許多不必要的傷亡和損失。

     努爾哈赤還采取了正确的用兵策略,一般是由近及遠,先弱後強,逐步擴大。

    他積極争取與蒙古聯盟,盡力避免過早地與明朝發生正面沖突,直到萬曆四十六年(1618)以七大恨誓師伐明以前,沒有受到明軍的征剿,這極大地有利于統一女真事業的順利進行。

     努爾哈赤充分發揮了自己非凡的軍事指揮才幹。

    他長于用計,重視保密,多謀善斷,議即定,定即行,出兵猶如暴風驟雨,迅不可擋,經常以少勝多,變被動為主動。

     努爾哈赤自幼喜愛兵獵,勤學苦練,武藝超群、刀法高強,百步穿楊,箭術精湛。

    遇逢征戰,他便率先沖陣,拼死厮殺。

    後來他回顧數十年戎馬生涯時總結說:“吾自幼于千百軍中,孤身突入,弓矢相交,兵刃相接,不知幾經鏖戰。

    ”①這種英勇的氣概和猛烈沖殺的作風,赢得了将士的擁戴,建立起崇高的威信,使部衆競相效尤,因而能夠做到令必行,行必從。

     有了這些決定性的因素,努爾哈赤不僅能在夾縫中求生存,從絕境裡找出路,避免了滅門之災,而且不斷由弱變強,由小到大,順利地進行着統一女真各部、建立後金國的事業。

    從明萬曆十一年以遺甲十三副興師起,取圖倫,下巴爾達,斬尼堪外蘭,敗九部聯軍三萬,十年之内統一了建州女真部落。

    接着,他又滅哈達,并輝發,亡烏拉,降葉赫,取東海女真。

    三十六年内,統一了建州、海西女真及大部分“野人女真”部落,“自東海至遼邊,北自蒙古嫩江,南至朝鮮鴨綠江,同一音語者俱征服”,“諸部始合為一”②。

    在統一女真各部的過程中,努爾哈赤積極建立國家政權。

    萬曆十五年(1587),努爾哈赤在呼蘭哈達東南加哈河、碩裡加河兩界中的平崗築城三層,“建衙門樓台”。

    六月二十四日,“定國政,禁革作亂、竊盜、欺詐,立禁約法制”①。

    萬曆二十三年,他自稱“女真國建州衛”王子。

    萬曆三十三年,他又自稱“建州地方等處國王”、“建州王”、“建州國汗”。

    與此同時,他命額爾德尼、噶蓋創制滿文,又逐步建立牛錄&mdash&mdash八旗制度。

    萬曆四十三年,八旗制度正式确立,所有人員皆須編入八旗,一牛錄三百丁,設牛錄額真一員、代子二人、章京四人。

    五牛錄為一甲喇,設一甲喇額真。

    五甲喇為一旗,置固山額真一、梅勒額真二。

    八旗人員居住同一地區,互為婚娶,耕田種地,牧馬放羊,采參打獵,遵守國法,納賦服役,聽從汗、貝勒統率,使用滿語滿文。

    服裝發式亦須一律,婦女不得纏腳,男子皆要剃發留辮。

    這樣一來,使原先來自不同地區、制度相異、習俗不一的幾十萬女真、蒙古、漢人,在生産力、生産關系、賦役負擔、國家法令、語言文字和風俗習慣等等方面,大體上達到了同樣的水平,舊有的差異迅速消失,一緻性愈益增多,逐漸形成為一個在經濟條件、語言文字、心理狀态等方面基本一緻的新的民②《滿文老檔·太祖》卷7。

     ①《武皇帝實錄》卷2。

     ②《武皇帝實錄》卷3。

     ①《滿洲實錄》卷1滿文本。

     族共同體&mdash&mdash滿族。

     有了這些準備,五十八歲的努爾哈赤,便于萬曆四十四年(1616)正月,在赫圖阿拉舉行開國登基大典,自稱“承奉天命覆育列國英明汗”(簡稱“英明汗”),定國号為後金,建元天命。

    一個轄地數千裡、臣民數十萬的強大的後金國,出現在中國的東北地區。

     第二節薩爾浒之戰的無敵統帥 誓師伐明 明萬曆四十六年(天命三年,1618)四月十三日,努爾哈赤以“七大恨”呈告皇天,聲讨明國之過,發軍征明。

     努爾哈赤的“七大恨”,是指責明朝政府欺淩自己和廣大女真的七條大罪。

    第一恨為明軍“無故生釁于邊外”,殺其祖父覺昌安與父親塔克世。

    第二恨是明朝違背誓言,“遣兵出邊,護衛葉赫”。

    第三恨系明臣背誓,指責建州擅殺出邊采參挖礦的漢民,逼令建州送獻十人斬于邊上。

    第四恨,乃明朝“遣兵出邊,為葉赫防禦”,使葉赫将其許聘與努爾哈赤及其子代善之女“轉嫁蒙古”。

    第五恨是,明廷遣兵,驅逐居住柴河、齊拉、法納哈三路耕田種谷的女真,“不容收獲”。

    第六恨為明帝聽取葉赫讒言,遣人持函,“備書惡言”,侮辱建州。

    第七恨是明廷逼迫努爾哈赤退出已經并吞的哈達地區。

    ①“七大恨”集中反映了滿族對明朝君臣欺淩女真和反對女真統一的憤怒。

    明朝的皇帝,從創業開國的太祖朱元璋,到沉湎酒色二十多年不上朝的昏君萬曆帝朱翊鈞,都自視為承奉天命的真命天子,要女真尊他們為“天皇帝”。

    遼東文武官将,也狂妄自大,賤視各個少數民族,蔑稱建州為“東夷”、蒙古為“西虜”、“北虜”,叫努爾哈亦為“奴兒哈赤”、“奴酋”,對他們任意欺淩,百般盤剝。

    查收貢品,遼東官員“驗其方物,貂皮純黑馬肥大者,始令入貢,否則拒之”。

    ①建州女真進入撫順馬市貿易,“例于日晡時開市,買賣未畢遽即驅逐胡人,所赍幾盡遺失”②,實為公開搶奪。

    一個小小的明朝遊擊胡大受,居然在萬曆二十四年差人持書,命令建州“王子”努爾哈赤要遵守國法,不許攻打朝鮮。

    其《宣谕文》竟然有下述言語:爾達子若不量而妄動,則所欲如緣木求魚,所為如以肉投虎。

    況皇靈震疊,敵國議後,一舉足間而他日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