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後漢衰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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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乃遺腹叔父也。
我當為王。
”月氏乃遣兵送還。
疏勒國人素敬愛臣磐,又畏憚月氏,即共奪遺腹印绶,迎臣磐,立為王。
後莎車連畔于寘,屬疏勒,疏勒以強,與龜茲、于寘為敵國。
順帝永建二年,臣磐遺使奉獻。
帝拜臣磐為漢大都尉。
五年,臣磐遣侍子與大宛、莎車使俱詣阙貢獻。
陽嘉二年,臣磐複獻師子、封牛。
至靈帝建甯元年,疏勒王漢大都尉疏勒王仍膺漢大都尉之号,而佚其名。
本疏勒王下或有與字,非是。
于獵中為其季父和得所射殺。
和得自立為王。
三年,涼州刺史孟佗遣從事任涉将敦煌兵五百人,與戊己司馬曹寬,西域長史張晏将焉耆、龜茲、車師前後部合三萬餘人讨疏勒。
攻桢中城,四十餘日,不能下,引去。
其後疏勒王連相殺害,朝廷亦不能禁。
以上皆諸國疏慢之由也。
後漢再定西域,未設都護,故其威嚴不逮前漢,蓋屯田校尉秩卑而無威,敦煌大守勢遠而不及,不如中西域而立幕府者之便于制馭也。
班超久居西域,信使幾通大秦,班勇繼立大功,蔥嶺以西遂絕,職是故也。
然漢通西域,本為扞禦匈奴。
車師之守既堅,呼衍王終難得志,已足扞河西而休邊氓矣。
自此以西,于中國本無大利害,勞師務遠,實為非計。
則後漢之于西域,或轉較前漢為得策也。
(13) 第七節 後漢中葉後内亂 後漢自鄧後以女主禦宇,朝政不綱,吏治廢弛,伏莽之禍,即已潛滋。
歲月浸淫,終不能絕。
至靈帝之世,遂一發而不可收拾矣。
所謂履霜堅冰,其所由來者漸也。
安帝永初三年,七月,海賊張伯路等寇掠緣海九郡。
遣侍禦史龐雄督州郡兵讨破之。
伯路等乞降。
尋複屯聚。
明年,伯路複與渤海、平原劇賊劉文河、周文光等攻厭次,後漢縣,在今山東陽信縣東南。
轉入高唐,漢縣,今山東禹城縣西南。
黨衆浸盛。
遣禦史中丞王宗發幽、冀諸郡兵,征法雄為幽州刺史,并力讨之。
至五年乃平。
時百姓流亡,盜賊并起。
郡縣更相飾匿,莫肯糾發。
尚書陳忠上疏曰:“臣竊見元年以來,盜賊連發。
攻亭劫掠,多所傷殺。
夫穿窬不禁,則緻強盜;強盜不斷,則為攻盜;攻盜成群,必生大奸。
故亡逃之科,憲令所急,至于通行飲食,罪緻大辟。
而頃者以來,莫以為憂。
州郡督錄怠慢,長吏防禦不肅。
皆欲采獲虛名,諱以盜賊為負。
雖有發覺,不務清澄。
至有逞威濫怒,無辜僵仆。
或有跼蹐比伍,轉相賦斂。
或随吏追赴,周章道路。
是以盜發之家,不敢申告;鄰舍比裡,共相壓迮。
或出私财,以償所亡。
其大章著不可掩者,乃肯發露。
陵遲之漸,遂且成俗。
寇攘誅咎,皆由于此。
前年勃海張伯路,可為至戒。
”讀此,可知盜賊之所由來矣。
順帝陽嘉元年,二月,海賊曾旌等寇會稽,殺句章、見第三章第七節。
鄞、漢縣,今浙江奉化縣東。
鄮漢縣,今浙江鄞縣東。
三縣長。
攻會稽東部都尉。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三年,三月,益州盜賊劫質令長,殺列侯。
永和二年,七月,九真、交阯二郡兵反。
八月,江夏盜賊殺邾長。
邾,漢縣,見第一章第二節。
三年,四月,九江賊蔡伯流寇郡界及廣陵,殺江都長。
江都,漢縣,今江蘇江都縣西南。
閏月,蔡伯流等率衆詣徐州刺史應奉降。
五月,吳郡丞羊珍反,攻郡府。
大守王衡破斬之。
永和中,荊州盜賊起,彌年不定。
以李固為刺史,固到,遣吏勞問境内,赦寇盜前釁,與之更始。
于是賊帥夏密等,斂其魁黨,六百餘人,自縛歸首。
固皆原之,遣還,使自相招集。
半歲間,餘類悉降。
州内清平。
漢安元年,廣陵盜賊張嬰等寇郡縣,積十餘年,是歲,詣大守張綱降。
建康元年,三月,南郡、江夏盜賊寇掠城邑,州郡讨平之。
八月,揚、徐盜賊範容、周生等寇掠城邑,遣禦史中丞馮绲本紀誤作赦,此依《滕撫傳》。
督州郡兵讨之。
九月,揚州刺史尹耀、九江大守鄧顯讨範容等于曆陽,秦縣,今安徽和縣。
軍敗,為賊所殺。
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風、馬勉等複寇郡縣。
鳳稱無上将軍,依《滕撫傳》。
《本紀》:徐風、馬勉等稱無上将軍,疑有奪字。
十二月,九江賊黃虎等攻合肥。
沖帝永嘉元年,正月,張嬰等複反,攻殺堂邑、漢縣,今江蘇六合縣北。
江都長。
徐鳳攻殺曲陽、後漢侯國,今江蘇東海縣西南。
東城長。
見第一章第三節。
三月,馬勉稱皇帝。
九江都尉滕撫讨馬勉、範容、周生,大破斬之。
四月,丹陽賊陸官等圍城,燒亭寺。
丹陽,漢郡,治宛陵,今安徽宣城縣。
大守江漢擊破之。
五月,下邳人謝安應募擊徐鳳等,斬之。
七月,廬江盜賊攻浔陽、盱眙。
滕撫遣司馬王章擊破之。
十一月,中郎将滕撫撫時拜中郎将,督揚、徐二州事。
擊張嬰,破之。
曆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江大守楊岑,滕撫率諸将擊破斬之。
于是東南悉平,振旅而還。
時天下饑馑,帑藏空虛。
每出征伐,常減公卿奉祿,假王侯租賦。
前後所遣将帥,宦官辄陷以折耗軍資,往往抵罪。
撫性方直,不交權勢,宦官懷忿,及論功賞,當封,大尉胡廣時錄尚書事,承旨奏黜撫,天下怨之。
據《馮绲滕撫傳》。
宦官之禍漢,可謂深矣。
桓帝建和二年,十月,長平陳景自号黃帝子,長平,漢縣,在今河南西華縣東北。
黃帝子,依商務印書館百衲本,今本或作皇。
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南頓,漢縣,在今河南項城縣北。
并圖舉兵,悉伏誅。
和平元年,十二月,扶風妖賊裴優自稱皇帝,伏誅。
永興二年,閏九月,蜀郡李伯詐稱宗室當立,為大初皇帝,伏誅。
十一月,泰山、琅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吏。
永壽二年,七月,中郎将段颎讨破斬之。
據《颎傳》,賊首尚有東郭窦。
延熹三年,九月,泰山、琅邪賊勞丙等複叛,寇掠百姓。
遣禦史中丞趙某持節督州郡讨之。
四年,十月,南陽黃武與襄城惠得、裹城,秦縣,見第一章第一節。
昆陽樂季言相署托皆伏誅。
五年,四月,長沙賊起,寇桂陽、蒼梧。
五月,長沙、零陵賊起,攻桂陽、蒼梧、南海、交阯。
遣禦史中丞盛脩督州郡讨之,不能克。
豫章艾縣人六百餘,艾縣,在今江西修水縣西。
應募而不得賞直,遂反。
八月,焚燒長沙郡縣,寇益陽,漢縣,今湖南益陽縣。
殺令。
又遣谒者馬睦,督荊州刺史劉度擊之。
軍敗。
乃擢右校令度尚為荊州刺史。
尚躬率部曲,與同勞逸。
廣募雜種諸蠻夷,明設購賞。
進擊,大破之。
桂陽宿賊渠帥蔔陽、潘鴻等徙入山谷。
尚窮追入南海,破平之。
出兵三年,群寇悉定。
六年,七月,桂陽盜賊李研等寇郡界。
大尉楊秉表陳球為零陵大守。
球到,設方略,期月間,賊虜消散。
而荊州兵朱蓋等征戍久,财賞不贍,忿恚,八年,五月,複作亂。
與桂陽賊胡蘭攻沒郡縣,轉寇零陵。
陳球固守。
複以度尚為中郎将,與長沙大守抗徐等擊破斬之。
九月,渤海妖賊蓋登等稱大上皇帝,皆伏誅。
九年,正月,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
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并作符誓,稱大上皇。
伏誅。
永康元年,五月,廬江賊起,寇郡界。
靈帝建甯三年,冬,濟南賊起,攻東平陵。
漢縣,在今山東曆城縣東。
熹平元年,十一月,會稽妖賊許昭起兵句章,自稱大将軍,立其父生為越王,寇郡縣。
遣揚州刺史臧旻,丹陽大守陳夤讨破之。
三年,十一月,破平之,獲昭父子。
斬生。
兼據《本紀》及《臧洪傳》。
至中平元年,而黃巾起矣。
初,巨鹿張角,自稱大賢良師。
奉事黃、老道。
畜養弟子,跪拜首過,符水咒說以療病,病者頗愈,百姓信鄉之。
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轉相诳惑。
十餘年間,衆徒數十萬。
青、徐、幽、冀、荊、揚、兖、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
遂置三十六方。
方猶将軍号也。
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
各立渠帥。
訛言蒼天已死,黃天當立。
歲在甲子,天下大吉。
以白土書京城寺門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
中平元年,大方馬元義等先收荊、揚數萬人,期會發于邺。
元義數往來京師,以中常侍封谞、徐奉等為内應。
約以三月五日,内外俱起。
未及作亂,角弟子濟南唐周上書告之。
(14)于是車裂元義于洛陽。
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馳敕諸方,一時俱起。
皆着黃巾為标幟。
時人謂之黃巾,亦名為蛾賊。
《注》:喻賊衆多。
角稱天公将軍,角弟寶稱地公将軍,寶弟梁稱人公将軍。
所在燔燒官府,劫略聚邑。
州郡失據,吏多逃亡。
旬日之間,天下響應,京師震動。
《後漢書·皇甫嵩傳》。
拜盧植為北中郎将,持節,以護烏桓中郎将宗員副,将北軍五校士,發天下諸郡兵征之。
連戰破賊。
角等走保廣宗。
後漢縣,今河北威縣東。
植築圍鑿塹,造作雲梯,垂當拔之。
帝遣小黃門左豐詣軍觀賊形勢。
或勸植以賂送豐,植不肯。
豐還,言于帝曰:“廣宗賊易破耳,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
”帝怒,遂檻車征植。
拜董卓為東中郎将,代植。
敗于下曲陽。
漢縣,今河北晉縣西。
時皇甫嵩為左中郎将,持節,與右中郎将朱俊共發五校、三河騎士,及募精勇,合四萬餘人,共讨颍川黃巾。
後又遣騎都尉曹操将兵往,大破之。
乘勝進讨汝南、陳國黃巾,三郡悉平。
進擊東郡,诏嵩讨角。
嵩與角弟梁戰于廣宗,斬梁。
角先以病死,乃剖棺戮屍,傳首京師。
嵩複與巨鹿大守郭典攻角弟寶于下曲陽,斬之。
時選拜王允為豫州刺史,讨擊黃巾别帥,大破之。
與嵩、俊等受降數十萬。
南陽黃巾張曼成起兵,稱神上使,衆數萬,殺郡守褚裒。
後大守秦颉擊殺曼成。
賊更以趙弘為帥,衆浸盛,遂十餘萬。
據宛城。
俊與荊州刺史徐璆及秦颉合兵圍弘。
自六月至八月,不拔。
有司奏欲征俊,司空張溫上疏,帝乃止。
俊因急擊弘,斬之。
賊帥韓忠複據宛。
俊破之,忠降。
秦颉積忿忠,殺之。
餘衆懼不自安,複以孫夏為帥,還屯宛中。
俊急攻之,夏走。
賊遂解散。
案張角似本無大略,徒以托妄誘惑;又起兵未久即死;其徒黨亦無能用其衆者;故旋即摧破。
然《三國志·張燕傳注》引《九州春秋》曰:“張角之反也,黑山、白波、黃龍、左校、牛角、五鹿、羝根、苦蝤、劉石、平漢、大洪、司隸、緣城、羅市、雷公、浮雲、飛燕、白爵、楊鳳、于毒等各起兵,大者二三萬,小者不減數千。
靈帝不能讨。
乃遣使拜楊鳳為黑山校尉,領諸山賊。
得舉孝廉計吏。
後遂彌漫,不可複數。
”《注》又引《典略》曰:“黑山、黃巾諸帥,本非冠蓋,自相号字,謂騎白馬者為張白騎,謂輕捷者為張飛燕,謂聲大者為張雷公,其饒須者則自稱于羝根,其眼大者自稱李大目。
”又引張璠《漢記》雲:“又有左校、郭大賢、左髭丈八三部也。
”《後書·朱俊傳》末叙述諸寇,略同此注,而又小有異同。
則黃巾雖平,與黃巾并起者,初未能平矣。
且所破黃巾,亦僅大股。
其餘黨蔓衍,及以黃巾自号者,實不可勝數。
《後漢書·靈帝紀》:中平五年,二月,黃巾餘賊郭大等起于西河白波谷,在今山西汾城縣東南。
是白波賊實黃巾也。
八月,汝南葛陂在今河南新蔡縣北。
黃巾攻沒郡縣。
六月,益州黃巾馬相攻殺刺史郗儉。
十月,青、徐黃巾複起,寇郡縣。
《獻帝紀》:初平二年,十一月,青州黃巾寇泰山,大守應劭擊破之。
轉寇渤海,公孫瓒與戰于東光,侯國,今河北東光縣東。
複大破之。
三年,四月,青州黃巾擊殺兖州刺史劉岱于東平。
今山東東平縣。
東郡大守曹操大破黃巾于壽張,降之。
建安十二年,十月,黃巾賊殺濟南王赟。
《三國·魏志·夏侯淵傳》,有濟南、樂安黃巾徐和、司馬俱等,攻城殺長吏。
《何夔傳》:夔遷長廣大守,長廣,在今山東萊陽縣境。
郡濱山海,黃巾未平,豪桀多背叛,袁譚就加以官位。
《蜀志·先主傳》:曹公與袁紹相拒于官渡,汝南黃巾劉辟等叛曹公應紹。
《魏志·于禁傳》雲:從征黃巾劉辟、黃邵等。
《吳志·大史慈傳》:孔融為北海相,以黃巾寇暴,出屯都昌,漢縣,在今山東昌邑縣西。
為管亥所圍。
《張昭傳注》引《吳書》,言權每出征,留昭鎮守,領幕府事。
後黃巾賊起,昭讨平之。
《朱治傳》言治佐定東南,禽截黃巾餘類陳敗、萬秉等。
則黃巾餘黨,實曆時甚久,蔓延且及吳、蜀,而中原無論矣。
《後漢書-楊震傳》:張角等執左道,稱大賢,以诳耀百姓。
天下襁負歸之。
賜時在司徒,召掾劉陶告曰:“張角等遭赦不悔,而稍益滋蔓。
今若下州郡捕讨,恐更騷擾,速成其患。
且欲切敕刺史二千石:簡别流人,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何如?”陶對曰:“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廟勝之漸也。
”賜遂上書言之。
會去位,事留中。
《劉陶傳》:陶與奉車都尉樂松、議郎袁貢連名上疏曰:“今張角支黨,不可勝計。
前司徒楊賜奏下诏書,切敕州郡,護送流民。
會賜去位,不複捕錄。
雖會赦令,而謀不解散,四方私言:雲角等竊入京師,觇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嗚呼。
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
宜下明诏:重募角等,賞以國土。
有敢回避,與之同罪。
”帝殊不悟,方诏陶次《春秋條例》。
明年,張角反亂。
然則緻亂之原,實由人民之流離失所,護送流民,購募魁首,已不足雲曲突徙薪之計,猶不失為先聲奪人之圖,而在下者諱不肯言,在上者漫不加察,遂至一朝橫決,莫之能禦,洩沓壅蔽之禍,可勝歎哉?王允之受降也,于賊中得張讓賓客書疏,與黃巾交通,允具發其奸,以狀聞。
靈帝責怒讓,競不能罪之。
而讓懷挾忿怒,以事中允。
明年,遂傳下獄。
會赦還複刺史,旬日間,複以它罪被捕。
大将軍何進、大尉袁隗、司徒楊賜共上疏請之,乃得以減死論。
是冬大赦,而允獨不在宥。
三公鹹複為言。
至明年,乃得解釋。
是時宦者橫暴,睚眦觸死。
允懼不免,乃變易名姓,轉側河南、陳留間。
綱紀若此,複何言哉? 後漢之世,涼州喪亂久,其民風氣本強悍,又習于兵,而國家控制之力,有所不及,故靈帝末年,海内雲擾,他方皆旋告戡定,惟涼州則曆久不能平。
中平元年,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群盜反叛。
後漢北地郡,治富平。
在今甯夏靈武縣西南。
枹罕縣今甘肅導河縣。
河關縣在今導河縣西。
共立義從胡北官伯玉、李文侯為将軍。
殺護羌校尉伶征。
伯玉等乃劫緻金城人邊章、韓遂,使專任軍政。
章本名允,遂本名約,見《後書·董卓傳注》引《獻帝春秋》。
共殺金城大守陳懿、後漢金城郡,治允吾,在今甘肅臯蘭縣西北。
攻燒州郡。
明年,春,将數萬騎入寇三輔,侵逼園陵。
托誅宦官為名。
時征發廣,司徒崔烈以為宜棄涼州。
诏會公卿百官。
議郎傅燮執不可,乃已。
以車騎将軍皇甫嵩讨之,中郎将董卓為副。
初,嵩讨張角,路由邺,見中常侍趙忠舍宅逾制,乃奏沒入之。
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
二人由此為憾,奏嵩連戰無功,所費者多。
其秋征還。
而邊章、韓遂等大盛。
時賊所署将帥,多段時吏,曉習戰陳,識知山川,見《劉陶傳》。
以司空張溫為車騎将軍,假節。
執金吾袁滂為副,拜董卓為破虜将軍,與蕩寇将軍周慎,并統于溫,并諸郡兵步騎合十餘萬,屯美陽以衛園陵。
美陽,漢縣,今陝西武功縣西南。
章、遂亦進兵美陽。
十一月,卓與右扶風鮑鴻等并兵破之。
章、遂走榆中。
漢縣,今甘肅榆中縣西北。
溫遣周慎将三萬人追讨,不克。
三年,冬,征溫還京師。
韓遂乃殺邊章及伯玉、文侯。
《三國志,魏武帝紀》建安二十年《注》引《典略》謂章病卒。
擁兵十餘萬,進圍隴西。
今甘肅臨洮縣東北。
大守李相如反,與遂連和。
漢陽王國,自号合衆将軍,與遂合。
涼州刺史耿鄙率六郡兵讨國、遂,漢陽大守傅燮,以邊兵多勇,而新合之衆,上下未知,勸止之。
不從。
行至狄道,果有反者,害鄙。
賊遂進圍漢陽。
燮戰殁。
鄙司馬扶風馬騰《三國·蜀志·馬超傳注》引《典略》曰:騰字壽成,馬援後也。
桓帝時,其父字子碩,嘗為天水蘭幹尉。
後失官,因留隴西,與羌錯居。
家貧無妻,遂娶羌女,生騰。
騰少貧無産業,常從鄣山中斫材木負販詣城市以自供給。
騰為人長八尺餘,身體洪大,面鼻雄異,而性賢厚,人多敬之。
靈帝末,涼州刺史耿鄙信任奸吏,民王國等及氐、羌反叛,州郡募發民中有勇力者欲讨之。
騰在募中,州郡異之,署為軍行事,典領部衆,讨賊有功,拜軍司馬。
擁兵反叛,共推王國為主。
寇掠三輔。
五年,圍陳倉。
漢縣,今陝西寶雞縣東。
複拜皇甫嵩為左将軍,董卓為前将軍,各率二萬人拒之。
嵩以陳倉守固,不進。
國圍陳倉,自冬迄春,八十餘日,不能拔。
疲敝,解去。
嵩進擊,大破之。
國走死。
此據《皇甫嵩傳》。
《董卓傳》雲:韓遂等共廢國。
韓遂等劫故信都令漢陽閻忠,使督統諸部。
忠感恚病死。
遂等稍争權利,更相殺害,其諸部曲,并各分乖,一時不能為大害,然涼州一隅,遂同化外,而西征諸将,且倒戈而為中樞之患矣。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史事:章帝立慶為大子,蓋出好色。
(2)史事:鄧後立殇帝、安帝 (3)職官:後漢之任閹人 (4)選舉:順帝時禁中臣子弟不得察孝廉,中常侍則否。
養子許為後。
(5)選舉:順帝時禁中臣子弟不得察孝廉,中常侍則否。
養子許為後。
(6)交通:四侯仆從皆乘牛車,從列騎。
(7)史事:王甫言窦武奢侈之誣。
雲陽球奴事甫父子亦誣。
(8)四夷:降夷之亂,其過多在漢人。
(9)兵:羌無器甲。
(10)移民:王符言遷者多滅門。
(11)四夷:靈帝好胡事物。
(12)工業:靈帝作翻車、渴烏。
(13)四夷:後漢于西域視前漢為得策。
(14)史事:黃巾之亂,中常侍與通聲氣。
盧植不克,董卓敗績,角先病死,乃平。
俱起者衆,久之不平。
公孫贊欲擁黑山之衆,青州兵出黃巾,遭赦不侮,簡别流人。
我當為王。
”月氏乃遣兵送還。
疏勒國人素敬愛臣磐,又畏憚月氏,即共奪遺腹印绶,迎臣磐,立為王。
後莎車連畔于寘,屬疏勒,疏勒以強,與龜茲、于寘為敵國。
順帝永建二年,臣磐遺使奉獻。
帝拜臣磐為漢大都尉。
五年,臣磐遣侍子與大宛、莎車使俱詣阙貢獻。
陽嘉二年,臣磐複獻師子、封牛。
至靈帝建甯元年,疏勒王漢大都尉疏勒王仍膺漢大都尉之号,而佚其名。
本疏勒王下或有與字,非是。
于獵中為其季父和得所射殺。
和得自立為王。
三年,涼州刺史孟佗遣從事任涉将敦煌兵五百人,與戊己司馬曹寬,西域長史張晏将焉耆、龜茲、車師前後部合三萬餘人讨疏勒。
攻桢中城,四十餘日,不能下,引去。
其後疏勒王連相殺害,朝廷亦不能禁。
以上皆諸國疏慢之由也。
後漢再定西域,未設都護,故其威嚴不逮前漢,蓋屯田校尉秩卑而無威,敦煌大守勢遠而不及,不如中西域而立幕府者之便于制馭也。
班超久居西域,信使幾通大秦,班勇繼立大功,蔥嶺以西遂絕,職是故也。
然漢通西域,本為扞禦匈奴。
車師之守既堅,呼衍王終難得志,已足扞河西而休邊氓矣。
自此以西,于中國本無大利害,勞師務遠,實為非計。
則後漢之于西域,或轉較前漢為得策也。
(13) 第七節 後漢中葉後内亂 後漢自鄧後以女主禦宇,朝政不綱,吏治廢弛,伏莽之禍,即已潛滋。
歲月浸淫,終不能絕。
至靈帝之世,遂一發而不可收拾矣。
所謂履霜堅冰,其所由來者漸也。
安帝永初三年,七月,海賊張伯路等寇掠緣海九郡。
遣侍禦史龐雄督州郡兵讨破之。
伯路等乞降。
尋複屯聚。
明年,伯路複與渤海、平原劇賊劉文河、周文光等攻厭次,後漢縣,在今山東陽信縣東南。
轉入高唐,漢縣,今山東禹城縣西南。
黨衆浸盛。
遣禦史中丞王宗發幽、冀諸郡兵,征法雄為幽州刺史,并力讨之。
至五年乃平。
時百姓流亡,盜賊并起。
郡縣更相飾匿,莫肯糾發。
尚書陳忠上疏曰:“臣竊見元年以來,盜賊連發。
攻亭劫掠,多所傷殺。
夫穿窬不禁,則緻強盜;強盜不斷,則為攻盜;攻盜成群,必生大奸。
故亡逃之科,憲令所急,至于通行飲食,罪緻大辟。
而頃者以來,莫以為憂。
州郡督錄怠慢,長吏防禦不肅。
皆欲采獲虛名,諱以盜賊為負。
雖有發覺,不務清澄。
至有逞威濫怒,無辜僵仆。
或有跼蹐比伍,轉相賦斂。
或随吏追赴,周章道路。
是以盜發之家,不敢申告;鄰舍比裡,共相壓迮。
或出私财,以償所亡。
其大章著不可掩者,乃肯發露。
陵遲之漸,遂且成俗。
寇攘誅咎,皆由于此。
前年勃海張伯路,可為至戒。
”讀此,可知盜賊之所由來矣。
順帝陽嘉元年,二月,海賊曾旌等寇會稽,殺句章、見第三章第七節。
鄞、漢縣,今浙江奉化縣東。
鄮漢縣,今浙江鄞縣東。
三縣長。
攻會稽東部都尉。
三月,揚州六郡妖賊章河等寇四十九縣,殺傷長吏。
三年,三月,益州盜賊劫質令長,殺列侯。
永和二年,七月,九真、交阯二郡兵反。
八月,江夏盜賊殺邾長。
邾,漢縣,見第一章第二節。
三年,四月,九江賊蔡伯流寇郡界及廣陵,殺江都長。
江都,漢縣,今江蘇江都縣西南。
閏月,蔡伯流等率衆詣徐州刺史應奉降。
五月,吳郡丞羊珍反,攻郡府。
大守王衡破斬之。
永和中,荊州盜賊起,彌年不定。
以李固為刺史,固到,遣吏勞問境内,赦寇盜前釁,與之更始。
于是賊帥夏密等,斂其魁黨,六百餘人,自縛歸首。
固皆原之,遣還,使自相招集。
半歲間,餘類悉降。
州内清平。
漢安元年,廣陵盜賊張嬰等寇郡縣,積十餘年,是歲,詣大守張綱降。
建康元年,三月,南郡、江夏盜賊寇掠城邑,州郡讨平之。
八月,揚、徐盜賊範容、周生等寇掠城邑,遣禦史中丞馮绲本紀誤作赦,此依《滕撫傳》。
督州郡兵讨之。
九月,揚州刺史尹耀、九江大守鄧顯讨範容等于曆陽,秦縣,今安徽和縣。
軍敗,為賊所殺。
十一月,九江盜賊徐風、馬勉等複寇郡縣。
鳳稱無上将軍,依《滕撫傳》。
《本紀》:徐風、馬勉等稱無上将軍,疑有奪字。
十二月,九江賊黃虎等攻合肥。
沖帝永嘉元年,正月,張嬰等複反,攻殺堂邑、漢縣,今江蘇六合縣北。
江都長。
徐鳳攻殺曲陽、後漢侯國,今江蘇東海縣西南。
東城長。
見第一章第三節。
三月,馬勉稱皇帝。
九江都尉滕撫讨馬勉、範容、周生,大破斬之。
四月,丹陽賊陸官等圍城,燒亭寺。
丹陽,漢郡,治宛陵,今安徽宣城縣。
大守江漢擊破之。
五月,下邳人謝安應募擊徐鳳等,斬之。
七月,廬江盜賊攻浔陽、盱眙。
滕撫遣司馬王章擊破之。
十一月,中郎将滕撫撫時拜中郎将,督揚、徐二州事。
擊張嬰,破之。
曆陽賊華孟自稱黑帝,攻殺九江大守楊岑,滕撫率諸将擊破斬之。
于是東南悉平,振旅而還。
時天下饑馑,帑藏空虛。
每出征伐,常減公卿奉祿,假王侯租賦。
前後所遣将帥,宦官辄陷以折耗軍資,往往抵罪。
撫性方直,不交權勢,宦官懷忿,及論功賞,當封,大尉胡廣時錄尚書事,承旨奏黜撫,天下怨之。
據《馮绲滕撫傳》。
宦官之禍漢,可謂深矣。
桓帝建和二年,十月,長平陳景自号黃帝子,長平,漢縣,在今河南西華縣東北。
黃帝子,依商務印書館百衲本,今本或作皇。
署置官屬;又南頓管伯,亦稱真人;南頓,漢縣,在今河南項城縣北。
并圖舉兵,悉伏誅。
和平元年,十二月,扶風妖賊裴優自稱皇帝,伏誅。
永興二年,閏九月,蜀郡李伯詐稱宗室當立,為大初皇帝,伏誅。
十一月,泰山、琅邪賊公孫舉等反叛,殺長吏。
永壽二年,七月,中郎将段颎讨破斬之。
據《颎傳》,賊首尚有東郭窦。
延熹三年,九月,泰山、琅邪賊勞丙等複叛,寇掠百姓。
遣禦史中丞趙某持節督州郡讨之。
四年,十月,南陽黃武與襄城惠得、裹城,秦縣,見第一章第一節。
昆陽樂季言相署托皆伏誅。
五年,四月,長沙賊起,寇桂陽、蒼梧。
五月,長沙、零陵賊起,攻桂陽、蒼梧、南海、交阯。
遣禦史中丞盛脩督州郡讨之,不能克。
豫章艾縣人六百餘,艾縣,在今江西修水縣西。
應募而不得賞直,遂反。
八月,焚燒長沙郡縣,寇益陽,漢縣,今湖南益陽縣。
殺令。
又遣谒者馬睦,督荊州刺史劉度擊之。
軍敗。
乃擢右校令度尚為荊州刺史。
尚躬率部曲,與同勞逸。
廣募雜種諸蠻夷,明設購賞。
進擊,大破之。
桂陽宿賊渠帥蔔陽、潘鴻等徙入山谷。
尚窮追入南海,破平之。
出兵三年,群寇悉定。
六年,七月,桂陽盜賊李研等寇郡界。
大尉楊秉表陳球為零陵大守。
球到,設方略,期月間,賊虜消散。
而荊州兵朱蓋等征戍久,财賞不贍,忿恚,八年,五月,複作亂。
與桂陽賊胡蘭攻沒郡縣,轉寇零陵。
陳球固守。
複以度尚為中郎将,與長沙大守抗徐等擊破斬之。
九月,渤海妖賊蓋登等稱大上皇帝,皆伏誅。
九年,正月,沛國戴異得黃金印,無文字。
遂與廣陵人龍尚等共祭,并作符誓,稱大上皇。
伏誅。
永康元年,五月,廬江賊起,寇郡界。
靈帝建甯三年,冬,濟南賊起,攻東平陵。
漢縣,在今山東曆城縣東。
熹平元年,十一月,會稽妖賊許昭起兵句章,自稱大将軍,立其父生為越王,寇郡縣。
遣揚州刺史臧旻,丹陽大守陳夤讨破之。
三年,十一月,破平之,獲昭父子。
斬生。
兼據《本紀》及《臧洪傳》。
至中平元年,而黃巾起矣。
初,巨鹿張角,自稱大賢良師。
奉事黃、老道。
畜養弟子,跪拜首過,符水咒說以療病,病者頗愈,百姓信鄉之。
角因遣弟子八人,使于四方,轉相诳惑。
十餘年間,衆徒數十萬。
青、徐、幽、冀、荊、揚、兖、豫八州之人,莫不畢應。
遂置三十六方。
方猶将軍号也。
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
各立渠帥。
訛言蒼天已死,黃天當立。
歲在甲子,天下大吉。
以白土書京城寺門及州郡官府,皆作甲子字。
中平元年,大方馬元義等先收荊、揚數萬人,期會發于邺。
元義數往來京師,以中常侍封谞、徐奉等為内應。
約以三月五日,内外俱起。
未及作亂,角弟子濟南唐周上書告之。
(14)于是車裂元義于洛陽。
角等知事已露,晨夜馳敕諸方,一時俱起。
皆着黃巾為标幟。
時人謂之黃巾,亦名為蛾賊。
《注》:喻賊衆多。
角稱天公将軍,角弟寶稱地公将軍,寶弟梁稱人公将軍。
所在燔燒官府,劫略聚邑。
州郡失據,吏多逃亡。
旬日之間,天下響應,京師震動。
《後漢書·皇甫嵩傳》。
拜盧植為北中郎将,持節,以護烏桓中郎将宗員副,将北軍五校士,發天下諸郡兵征之。
連戰破賊。
角等走保廣宗。
後漢縣,今河北威縣東。
植築圍鑿塹,造作雲梯,垂當拔之。
帝遣小黃門左豐詣軍觀賊形勢。
或勸植以賂送豐,植不肯。
豐還,言于帝曰:“廣宗賊易破耳,盧中郎固壘息軍,以待天誅。
”帝怒,遂檻車征植。
拜董卓為東中郎将,代植。
敗于下曲陽。
漢縣,今河北晉縣西。
時皇甫嵩為左中郎将,持節,與右中郎将朱俊共發五校、三河騎士,及募精勇,合四萬餘人,共讨颍川黃巾。
後又遣騎都尉曹操将兵往,大破之。
乘勝進讨汝南、陳國黃巾,三郡悉平。
進擊東郡,诏嵩讨角。
嵩與角弟梁戰于廣宗,斬梁。
角先以病死,乃剖棺戮屍,傳首京師。
嵩複與巨鹿大守郭典攻角弟寶于下曲陽,斬之。
時選拜王允為豫州刺史,讨擊黃巾别帥,大破之。
與嵩、俊等受降數十萬。
南陽黃巾張曼成起兵,稱神上使,衆數萬,殺郡守褚裒。
後大守秦颉擊殺曼成。
賊更以趙弘為帥,衆浸盛,遂十餘萬。
據宛城。
俊與荊州刺史徐璆及秦颉合兵圍弘。
自六月至八月,不拔。
有司奏欲征俊,司空張溫上疏,帝乃止。
俊因急擊弘,斬之。
賊帥韓忠複據宛。
俊破之,忠降。
秦颉積忿忠,殺之。
餘衆懼不自安,複以孫夏為帥,還屯宛中。
俊急攻之,夏走。
賊遂解散。
案張角似本無大略,徒以托妄誘惑;又起兵未久即死;其徒黨亦無能用其衆者;故旋即摧破。
然《三國志·張燕傳注》引《九州春秋》曰:“張角之反也,黑山、白波、黃龍、左校、牛角、五鹿、羝根、苦蝤、劉石、平漢、大洪、司隸、緣城、羅市、雷公、浮雲、飛燕、白爵、楊鳳、于毒等各起兵,大者二三萬,小者不減數千。
靈帝不能讨。
乃遣使拜楊鳳為黑山校尉,領諸山賊。
得舉孝廉計吏。
後遂彌漫,不可複數。
”《注》又引《典略》曰:“黑山、黃巾諸帥,本非冠蓋,自相号字,謂騎白馬者為張白騎,謂輕捷者為張飛燕,謂聲大者為張雷公,其饒須者則自稱于羝根,其眼大者自稱李大目。
”又引張璠《漢記》雲:“又有左校、郭大賢、左髭丈八三部也。
”《後書·朱俊傳》末叙述諸寇,略同此注,而又小有異同。
則黃巾雖平,與黃巾并起者,初未能平矣。
且所破黃巾,亦僅大股。
其餘黨蔓衍,及以黃巾自号者,實不可勝數。
《後漢書·靈帝紀》:中平五年,二月,黃巾餘賊郭大等起于西河白波谷,在今山西汾城縣東南。
是白波賊實黃巾也。
八月,汝南葛陂在今河南新蔡縣北。
黃巾攻沒郡縣。
六月,益州黃巾馬相攻殺刺史郗儉。
十月,青、徐黃巾複起,寇郡縣。
《獻帝紀》:初平二年,十一月,青州黃巾寇泰山,大守應劭擊破之。
轉寇渤海,公孫瓒與戰于東光,侯國,今河北東光縣東。
複大破之。
三年,四月,青州黃巾擊殺兖州刺史劉岱于東平。
今山東東平縣。
東郡大守曹操大破黃巾于壽張,降之。
建安十二年,十月,黃巾賊殺濟南王赟。
《三國·魏志·夏侯淵傳》,有濟南、樂安黃巾徐和、司馬俱等,攻城殺長吏。
《何夔傳》:夔遷長廣大守,長廣,在今山東萊陽縣境。
郡濱山海,黃巾未平,豪桀多背叛,袁譚就加以官位。
《蜀志·先主傳》:曹公與袁紹相拒于官渡,汝南黃巾劉辟等叛曹公應紹。
《魏志·于禁傳》雲:從征黃巾劉辟、黃邵等。
《吳志·大史慈傳》:孔融為北海相,以黃巾寇暴,出屯都昌,漢縣,在今山東昌邑縣西。
為管亥所圍。
《張昭傳注》引《吳書》,言權每出征,留昭鎮守,領幕府事。
後黃巾賊起,昭讨平之。
《朱治傳》言治佐定東南,禽截黃巾餘類陳敗、萬秉等。
則黃巾餘黨,實曆時甚久,蔓延且及吳、蜀,而中原無論矣。
《後漢書-楊震傳》:張角等執左道,稱大賢,以诳耀百姓。
天下襁負歸之。
賜時在司徒,召掾劉陶告曰:“張角等遭赦不悔,而稍益滋蔓。
今若下州郡捕讨,恐更騷擾,速成其患。
且欲切敕刺史二千石:簡别流人,各護歸本郡,以孤弱其黨,然後誅其渠帥,可不勞而定,何如?”陶對曰:“此孫子所謂不戰而屈人之兵,廟勝之漸也。
”賜遂上書言之。
會去位,事留中。
《劉陶傳》:陶與奉車都尉樂松、議郎袁貢連名上疏曰:“今張角支黨,不可勝計。
前司徒楊賜奏下诏書,切敕州郡,護送流民。
會賜去位,不複捕錄。
雖會赦令,而謀不解散,四方私言:雲角等竊入京師,觇視朝政;鳥聲獸心,私共嗚呼。
州郡忌諱,不欲聞之,但更相告語,莫肯公文。
宜下明诏:重募角等,賞以國土。
有敢回避,與之同罪。
”帝殊不悟,方诏陶次《春秋條例》。
明年,張角反亂。
然則緻亂之原,實由人民之流離失所,護送流民,購募魁首,已不足雲曲突徙薪之計,猶不失為先聲奪人之圖,而在下者諱不肯言,在上者漫不加察,遂至一朝橫決,莫之能禦,洩沓壅蔽之禍,可勝歎哉?王允之受降也,于賊中得張讓賓客書疏,與黃巾交通,允具發其奸,以狀聞。
靈帝責怒讓,競不能罪之。
而讓懷挾忿怒,以事中允。
明年,遂傳下獄。
會赦還複刺史,旬日間,複以它罪被捕。
大将軍何進、大尉袁隗、司徒楊賜共上疏請之,乃得以減死論。
是冬大赦,而允獨不在宥。
三公鹹複為言。
至明年,乃得解釋。
是時宦者橫暴,睚眦觸死。
允懼不免,乃變易名姓,轉側河南、陳留間。
綱紀若此,複何言哉? 後漢之世,涼州喪亂久,其民風氣本強悍,又習于兵,而國家控制之力,有所不及,故靈帝末年,海内雲擾,他方皆旋告戡定,惟涼州則曆久不能平。
中平元年,冬,北地先零羌及枹罕、河關群盜反叛。
後漢北地郡,治富平。
在今甯夏靈武縣西南。
枹罕縣今甘肅導河縣。
河關縣在今導河縣西。
共立義從胡北官伯玉、李文侯為将軍。
殺護羌校尉伶征。
伯玉等乃劫緻金城人邊章、韓遂,使專任軍政。
章本名允,遂本名約,見《後書·董卓傳注》引《獻帝春秋》。
共殺金城大守陳懿、後漢金城郡,治允吾,在今甘肅臯蘭縣西北。
攻燒州郡。
明年,春,将數萬騎入寇三輔,侵逼園陵。
托誅宦官為名。
時征發廣,司徒崔烈以為宜棄涼州。
诏會公卿百官。
議郎傅燮執不可,乃已。
以車騎将軍皇甫嵩讨之,中郎将董卓為副。
初,嵩讨張角,路由邺,見中常侍趙忠舍宅逾制,乃奏沒入之。
又中常侍張讓,私求錢五千萬,嵩不與。
二人由此為憾,奏嵩連戰無功,所費者多。
其秋征還。
而邊章、韓遂等大盛。
時賊所署将帥,多段時吏,曉習戰陳,識知山川,見《劉陶傳》。
以司空張溫為車騎将軍,假節。
執金吾袁滂為副,拜董卓為破虜将軍,與蕩寇将軍周慎,并統于溫,并諸郡兵步騎合十餘萬,屯美陽以衛園陵。
美陽,漢縣,今陝西武功縣西南。
章、遂亦進兵美陽。
十一月,卓與右扶風鮑鴻等并兵破之。
章、遂走榆中。
漢縣,今甘肅榆中縣西北。
溫遣周慎将三萬人追讨,不克。
三年,冬,征溫還京師。
韓遂乃殺邊章及伯玉、文侯。
《三國志,魏武帝紀》建安二十年《注》引《典略》謂章病卒。
擁兵十餘萬,進圍隴西。
今甘肅臨洮縣東北。
大守李相如反,與遂連和。
漢陽王國,自号合衆将軍,與遂合。
涼州刺史耿鄙率六郡兵讨國、遂,漢陽大守傅燮,以邊兵多勇,而新合之衆,上下未知,勸止之。
不從。
行至狄道,果有反者,害鄙。
賊遂進圍漢陽。
燮戰殁。
鄙司馬扶風馬騰《三國·蜀志·馬超傳注》引《典略》曰:騰字壽成,馬援後也。
桓帝時,其父字子碩,嘗為天水蘭幹尉。
後失官,因留隴西,與羌錯居。
家貧無妻,遂娶羌女,生騰。
騰少貧無産業,常從鄣山中斫材木負販詣城市以自供給。
騰為人長八尺餘,身體洪大,面鼻雄異,而性賢厚,人多敬之。
靈帝末,涼州刺史耿鄙信任奸吏,民王國等及氐、羌反叛,州郡募發民中有勇力者欲讨之。
騰在募中,州郡異之,署為軍行事,典領部衆,讨賊有功,拜軍司馬。
擁兵反叛,共推王國為主。
寇掠三輔。
五年,圍陳倉。
漢縣,今陝西寶雞縣東。
複拜皇甫嵩為左将軍,董卓為前将軍,各率二萬人拒之。
嵩以陳倉守固,不進。
國圍陳倉,自冬迄春,八十餘日,不能拔。
疲敝,解去。
嵩進擊,大破之。
國走死。
此據《皇甫嵩傳》。
《董卓傳》雲:韓遂等共廢國。
韓遂等劫故信都令漢陽閻忠,使督統諸部。
忠感恚病死。
遂等稍争權利,更相殺害,其諸部曲,并各分乖,一時不能為大害,然涼州一隅,遂同化外,而西征諸将,且倒戈而為中樞之患矣。
&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mdash (1)史事:章帝立慶為大子,蓋出好色。
(2)史事:鄧後立殇帝、安帝 (3)職官:後漢之任閹人 (4)選舉:順帝時禁中臣子弟不得察孝廉,中常侍則否。
養子許為後。
(5)選舉:順帝時禁中臣子弟不得察孝廉,中常侍則否。
養子許為後。
(6)交通:四侯仆從皆乘牛車,從列騎。
(7)史事:王甫言窦武奢侈之誣。
雲陽球奴事甫父子亦誣。
(8)四夷:降夷之亂,其過多在漢人。
(9)兵:羌無器甲。
(10)移民:王符言遷者多滅門。
(11)四夷:靈帝好胡事物。
(12)工業:靈帝作翻車、渴烏。
(13)四夷:後漢于西域視前漢為得策。
(14)史事:黃巾之亂,中常侍與通聲氣。
盧植不克,董卓敗績,角先病死,乃平。
俱起者衆,久之不平。
公孫贊欲擁黑山之衆,青州兵出黃巾,遭赦不侮,簡别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