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後漢衰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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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刃,突入承明門。
攘臂呼曰:“大将軍忠以衛國,黃門反逆,何雲窦氏不道邪?”王甫時出,與蕃相迕。
讓蕃曰:“先帝新棄天下,山陵未成,窦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門三侯?又多取掖庭官人,作樂飲燕。
旬月之間,赀财億計。
大臣若此,是為道邪?”遂令收蕃。
蕃拔劍叱甫。
甫兵不敢近。
乃益人,圍之數十重。
遂執蕃送黃門北寺獄。
黃門從官驺蹋踧蕃曰:“死老魅,複能損我曹員數,奪我曹禀假不?”即日害之。
徙其家屬于比景。
宗族、門生、故吏皆斥免禁锢。
曹節遷長樂衛尉,封育陽侯,增邑三千戶,甫遷中常侍,黃門令如故。
瑀封都鄉侯,千五百戶。
普亮等五人各三百戶。
餘十一人皆為關内侯,歲食租二千斛。
張奂新征,奂時督幽、并、涼三州,擊匈奴、烏桓、鮮卑、東羌。
不知本謀,深病為節所賣,固讓封爵。
明年,上疏請改葬武、蕃,徙還家屬。
薦王暢、李膺。
司隸校尉王寓,出于宦官,欲借寵公卿,以求薦舉,奂獨拒之。
遂陷以黨罪,禁锢。
案後來袁紹說何進,謂五營士生長京師,服畏中人,而窦氏反用其鋒,遂叛走歸黃門,自取破滅,《三國志·紹傳注》引《九州春秋》。
此武之所以敗也。
《武傳》稱其清身疾惡,禮賂不通,妻子衣食,裁足而已。
得兩官賞賜,悉散與大學諸生,及載肴糧于路,匄施貧民。
兄子紹為虎贲中郎将,性疏簡奢侈,武數切厲,獨不覺悟,乃上書求退紹位。
(7)此固不免矯激,然矯激者必重惜名譽,豈有多取宮人,作樂燕飲,旬月之間,赀财億計者邪?此宦官誣罔之辭,而讀史者或以之議武,過矣。
窦氏雖誅,靈帝猶以大後有援立之功,建甯四年,十月朔,率群臣朝于南官,親饋上壽。
黃門令董萌,因此數為大後訴怨。
帝深納之,供養資奉,有加于前。
曹節、王甫疾萌附助大後,誣以謗讪永樂宮,靈帝母所居。
萌坐下獄死。
熹平元年,大後母卒于比景,後感疾而崩。
宦者積怨窦氏,遂以衣車載後屍,置城南市舍數日。
曹節、王甫欲用貴人禮殡。
帝曰:“大後親立朕躬,統承大業。
《詩》雲:無德不報,無言不酬,豈宜以貴人禮終乎?”于是發喪成禮。
及将葬,節等複欲别葬大後,而以馮貴人配。
大尉李鹹、廷尉陽球力争,乃已。
于是有何人書朱雀阙,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大後,侯覽多殺黨人,公卿皆屍祿,無有忠言者。
诏司隸校尉劉猛逐捕。
猛以诽書言直,不肯急捕,月餘,主名不立。
猛坐左轉為谏議大夫。
以禦史中丞段颎代猛。
乃四出逐捕,及大學遊生系者千餘人。
節等怨猛不已,使颎以他事奏猛抵罪,輸左校。
節遂與王甫等誣奏桓帝弟渤海王悝謀反,誅之。
悝本襲封蠡吾侯。
後改封,以奉渤海孝王祀。
桓帝延熹八年,以謀為不道,貶為瘿陶王。
因王甫求複國,許謝錢五千萬。
帝臨崩,遺诏立為渤海王。
悝知非甫功,不肯還謝錢。
甫怒,陰求其過。
初,迎立靈帝,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欲鈔征書。
而中常侍鄭飒,中黃門董騰,并任俠剽輕,數與悝交通。
王甫伺察,以為有奸。
密告司隸校尉段颎。
熹平元年,遂收飒送北寺獄。
迫責悝,悝自殺。
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
傅相以下,以輔道王不忠,悉伏誅。
其恣毒如此。
以功封者十二人。
甫封冠軍侯。
節亦增邑四千六百戶,并前七千六百戶。
父兄子弟,皆為公、卿、列校、牧、守、令、長,布滿天下。
光和二年,陽球為司隸校尉,奏收甫及中常侍淳于登、袁赦、封,中黃門劉毅,小黃門龐訓、朱禹、齊盛等及子弟為守令者,奸猾縱恣,罪合滅族。
大尉段颎,谄附佞幸,宜并誅戮。
于是悉收甫、颎等送洛陽獄,及甫子永樂少府萌、沛相吉。
球自臨考甫等,五毒備極。
萌謂球曰:“父子既當伏誅,少以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若罪惡無狀,死不滅責,乃欲球假借邪?”萌乃罵曰:“爾前事吾父子如奴,奴敢反汝主乎?”案陽球《後漢書》列《酷吏傳》,其為人剛決尚氣,安有奴事甫父子之理?此蓋明知必死,乃為是誣詞耳。
球使以土窒萌口,箠樸交至,父子悉死杖下。
颎亦自殺。
乃僵磔甫屍于夏城門,大署榜日賊臣王甫。
盡沒入财産。
妻子皆徙比景。
《楊震傳》:曾孫彪,為京兆尹,王甫使門生于郡界辜榷官财物七千餘萬。
彪發其奸,言之司隸。
司隸校尉陽球因此奏誅甫。
天下莫不惬心。
時順帝虞貴人葬,百官會喪還。
曹節見磔甫屍道次,慨然抆淚。
入白帝,言陽球故酷暴吏,不宜使在司隸。
帝乃徙球為衛尉。
時連有災異。
郎中梁人審忠上書請誅朱瑀,不報。
初,侍中劉儵,與窦武同謀俱死。
儵弟郃為司徒,與永樂少府陳球相結,謀誅宦官。
球勸郃徙陽球為司隸。
尚書劉納,以正直忤宦官,出為步兵校尉,亦深勸郃。
陳球小妻,程璜之女。
璜用事宮中,所謂程大人也。
節等頗得聞知,乃重賂于璜,且脅之。
璜懼迫,以球謀告節。
節因誣郃等與藩國交通,謀為不軌。
郃與陳球、陽球、劉納皆下獄死。
節遂領尚書令,四年,卒。
後瑀亦病卒。
而張讓、趙忠及夏恽、郭勝、孫璋、畢岚、栗嵩、段珪、高望、張恭、韓悝、宋典十二人,複封侯貴寵。
第三節 後漢羌亂 禍莫大于縱弛。
後漢政治之寬縱,蓋自章帝以來。
鄧後女主,雖知詩書,頗存儉德,而督責之術,非其所知。
降羌隐患,遂以決裂,幾至不可收拾焉。
羌兵不若匈奴之強,衆不逮鮮卑之盛,而患轉甚于匈奴、鮮卑者,以其居塞内故也。
故東漢羌亂,實晉代五胡之亂之先聲也。
安置降種,使居塞内,俾夷為華,盛事也。
然同化非旦夕可幾,而吏民或乘戰勝之威,加之刻虐,則激而思變矣。
班彪之請立護羌校尉也,曰:“今涼州部皆有降羌。
羌、胡被發左祍,而與漢人雜處。
習俗既異,言語不通。
數為小吏黠民,所見侵奪。
窮恚無聊,故緻反叛。
蠻夷寇亂,皆為此也。
”可謂知其本矣。
然則曆代降夷之亂,雖謂其過多在漢人可也。
(8)安帝永初元年,夏,遣騎都尉王弘發金城、隴西、漢陽羌數百千騎征西域。
弘迫促發遣,群羌懼遠屯不還,行到酒泉,多有散叛。
諸郡各發兵徼遮,或覆其廬落。
勒姐、當煎大豪東岸等愈驚,遂同時奔潰。
東号子麻奴,初随父降,居安定,因此與種人俱西出塞。
先零别種滇零,與鐘羌諸種,大為寇掠,斷隴道。
時羌歸附既久,無複器甲;(9)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或負闆案以為楯;或執銅鏡以象兵;而郡縣畏懦不能制。
遣車騎将軍鄧骘、征西校尉任尚讨之,敗績。
明年,冬,滇零遂自稱天子于北地。
招集武都、參狼、上郡、西河諸雜種,衆遂大盛。
東犯趙、魏,南入益州,寇鈔三輔,斷隴道。
湟中諸縣,粟石萬錢。
百姓死亡,不可勝數。
時左校令龐參,坐法輸作若盧,使其子俊上書,言“百姓力屈,不複堪命。
萬裡運糧,遠就羌戎,不若總兵養衆,以待其疲。
車騎宜且振旅,留征西使督涼州士民,轉居三輔。
休徭役以助其時,止煩賦以益其财。
令男得耕種,女得織纴。
然後畜精銳,乘懈沮,出其不意,攻其不備”。
鄧大後納其言。
即擢參于徒中,召拜谒者,使西督三輔諸軍屯,而征鄧骘還,留任尚屯漢陽,為諸軍節度。
三年,複遣騎都尉任仁督諸郡屯兵救三輔。
仁每戰不利。
四年,以軍營久出無功,有廢農桑,诏任尚将吏兵還屯長安。
龐參奏記鄧骘,言宜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諸陵,田戍故縣,孤城絕郡,以權徙之。
骘及公卿,以國用不足,欲從參議。
郎中虞诩說大尉李脩日:“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此不可之甚者也。
喭曰:關西出将,關東出相。
觀其習兵壯勇,實過餘州。
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
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于漢故也。
若棄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
如使豪雄相聚,席卷而東,雖贲、育為卒,大公為将,猶恐不足當禦。
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鄧骘言:譬若衣敗,一以相補猶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兩無所保。
诩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
棄之非計。
”脩曰:“微子之言,幾敗國事。
計當安出?”诩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
誠宜令四府九卿,各辟彼州數人。
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
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内以拘緻,防其邪計。
”脩善其言。
更集四府。
皆從诩議。
于是辟西州豪傑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案羌亂情形,詳見王符《潛夫論·勸将》、《救邊》、《邊議》、《實邊》諸篇。
《救邊篇》言:“前羌始反,公卿師尹,成欲捐棄涼州,卻保三輔,朝廷不聽,後羌遂侵,論者多恨不從或議。
”此篇作于羌亂既起九年之後,猶有持是論者,可見公卿之怯耎。
然《龐參傳》謂骘及公卿,欲從參議,以衆多不同而止,可見持是論者實不多也。
是時羌既轉盛,而二千石令長,多内郡人,并無戰守意,争上徙郡縣,以避寇難。
是年,三月,既徙金城郡居襄武。
縣名,屬隴西,在今甘肅隴西縣西南。
明年,春,任尚坐無功征免。
羌遂入寇河東,至河内。
使北軍中候朱寵将五營士屯孟津。
诏魏郡、趙國、常山、中山繕作塢候六百一十六所。
複移隴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陽,縣屬右扶風,今陝西武功縣東南。
北地徙池陽,縣屬左馮翊,今陝西泾陽縣西北。
上郡徙衙。
縣屬左馮翊,今陝西白水縣東北。
蓋已幾棄涼州矣。
《潛夫論·實邊篇》言:“民之于徙,甚于伏法。
(10)伏法不過家一人死耳。
諸亡失财貨,奪土遠移,不習風俗,不便水土,類多滅門,少能還者。
邊民謹頓,尤惡内留。
大守、令、長,畏惡軍事,至遣吏兵,發民禾稼,發徹屋室,夷其營壁,破其生業。
強劫驅掠,與其内入。
捐棄羸弱,使死其處。
當此之時,萬民怒痛,泣血叫号,誠愁鬼神而感天心。
民既奪土失業,又遭蝗旱饑遣,逐道東走,流離分散。
幽、冀、兖、豫、荊、揚、蜀、漢,饑餓死亡,複失大半。
邊地遂以兵荒,至今無人。
”棄地之禍,可謂烈矣。
其秋,漢陽人杜琦及弟季貢、同郡王信等,與羌通謀,聚衆入上邦。
漢縣,今甘肅天水縣西南。
漢陽大守趙博遣客刺殺琦。
侍禦史唐喜領諸郡兵讨斬信。
杜季貢亡從滇零。
六年,滇零死,子零昌代立。
年幼,同種狼莫,為其計策。
以杜季貢為将軍,别居丁奚城。
在今甯夏靈武縣境。
元初元年,遣兵屯河内。
通谷沖要三十三所,皆作塢壁,設鳴鼓。
零昌遣兵寇雍城。
又号多與當煎、勒姐大豪共脅諸種,分兵鈔掠武都、漢中。
巴郡闆楯蠻救之。
号多退走,斷隴道,與零昌通謀。
龐參為校尉,以恩信招誘。
二年,春,号多詣參降。
參始還居令居,通河西道。
而零昌種複寇益州。
秋,蜀人陳省、羅橫應募刺殺零昌黨呂叔都。
又使屯騎校尉左雄屯三輔。
左馮翊司馬鈞行征西将軍,與龐參分道擊零昌,不克。
以馬賢代領校尉。
後遣任尚為中郎将,代班雄屯三輔。
懷令虞诩說尚曰:“兵法:弱不攻強,走不逐飛,自然之勢也。
今虜皆馬騎,以步追之,勢不相及,所以曠而無功。
三州屯兵,二十餘萬,棄農桑,疲苦徭役,勞費日滋。
為使君計:莫如罷諸郡兵,各令出錢數千,二十人共市一馬。
以萬騎之衆,逐數千之虜,追尾掩截,其道自窮。
”尚上用其計。
四年,尚遣當阗種榆鬼等五人刺殺杜季貢。
複募效功種号封刺殺零昌。
與校尉馬賢破狼莫于北地。
五年,度遼将軍鄧遵募上郡全無種羌雕何等刺殺狼莫。
任尚與遵争功;又詐增首級,受赇枉法,臧千萬以上;征棄市。
自零昌、狼莫死後,諸羌瓦解,三輔、益州,無複寇儆。
延光三年,隴西郡始還狄道。
順帝永建元年,涼州無事。
四年,尚書仆射虞诩上複三郡。
使谒者郭璜督促徙者,各歸舊縣。
繕城郭,置候驿。
既而激河浚渠,為屯田,省内郡費歲一億計。
初,當煎種大豪忍良結麻奴寇湟中、金城,南還湟中,建光元年。
馬賢追破之。
麻奴詣漢陽降。
弟犀苦立。
延光元年。
賢以犀苦兄弟數背叛,因系質于令居。
是冬,賢坐征免,韓皓代為校尉。
明年,犀苦詣皓自言,求歸故地。
皓複不遣。
因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羌。
皓複坐征,馬續代為校尉。
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
續欲先示恩信,上移屯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陽嘉元年,以湟中地廣,更增置屯田五部,并為十部。
二年,夏,複置隴西南部都尉,如舊制。
治臨洮。
羌事至此小定。
永和元年,馬續遷度遼将軍,複以賢代為校尉。
四年,賢征,以來機為并州刺史,劉秉為涼州刺史。
機等天性虐刻,到州之日,多所擾發。
五年,夏,且凍、傅難等遂反叛。
攻金城。
與西塞及湟中雜種羌、胡大寇三輔,殺害長吏。
機秉并坐征。
發京師近郡及諸州兵讨之。
拜馬賢為征西将軍,以騎都尉耿叔副,将十萬人屯漢陽。
又于扶風、漢陽、隴道作塢壁三百所,置屯兵以保聚百姓。
六年,馬賢及二子皆戰殁。
東西羌遂大合。
複徙安定居扶風,北地居馮翊。
漢安元年,以趙沖為護羌校尉。
建康元年,戰殁。
沖雖死,而前後多所斬獲,羌由是衰耗。
沖帝永嘉元年,張貢代為校尉,稍以恩信招誘,隴右複平。
桓帝延熹二年,羌亂複起。
燒當、燒何、當煎、勒姐等八種寇隴西、金城塞。
時段颎為護羌校尉,擊破之。
追讨,南渡河,破之羅亭。
《本紀》。
《注》:《東觀記》曰:追到積石山,即與羅亭相近,在今鄯州也。
唐鄯州,今青海樂都縣。
明年,春,餘羌複與燒何大豪寇張掖。
颎追至河首積石山,出塞二千餘裡。
《本紀》。
《注》:積石山,在今鄯州龍支縣南。
龍支,見第七章第四節。
冬,勒姐、零吾種圍允街。
漢縣,在今甘肅永登縣南。
颎擊破之。
四年,六月,零吾羌與先零諸種并叛,寇三輔。
冬,上郡沈氐、隴西牢姐、烏吾諸種共寇并、涼二州。
颎将湟中義從讨之。
涼州刺史郭闳貪共其功,稽固颍軍,使不得進。
義從役久,皆悉反叛。
郭闳歸罪于颎。
颍坐征下獄,輸作左校。
以胡闳為校尉。
闳無威略,羌遂陸梁。
覆沒營塢,唐突諸郡。
大山大守皇甫規上疏求自效。
冬,三公舉規為中郎将,持節監關西兵。
讨零吾等,破之。
先零諸種慕規威信,相勸降者十餘萬。
明年,規因發其騎兵,共讨隴右。
東羌遣使乞降。
涼州複通。
先是安定大守孫俊,受取狼藉。
屬國都尉李翕,督軍禦史張禀,多殺降羌。
涼州刺史郭闳,漢陽大守趙熹,并老弱不堪任職。
而皆倚恃權貴,不遵法度。
規到州界,悉條奏其罪,或免或誅。
羌人聞之,翕然反善。
沈氐大豪滇昌、饑恬等十餘萬口複詣規降。
規出身數年,持節為将,擁衆立功,還督鄉裡,規,安定朝那人。
朝那,漢縣,見第二章第三節。
既無他私惠,而多所舉奏,又惡絕宦官,不與交通,于是中外并怨。
遂共誣規貨賂群羌,令其文降。
天子玺書诮讓相屬。
規懼不免,上書自訟。
其冬,征還,拜議郎。
論功當封,而中常侍徐璜、左悺欲從求貨,數遣賓客,就問功狀。
規終不答。
璜等忿怒,陷以前事,下之于吏。
官屬欲賦斂請謝,規誓而不聽。
遂以餘寇不絕,坐系廷尉,論輸左校。
諸公及大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詣阙訟之,會赦歸家。
六年,冬,複以段颎為護羌校尉乘驿之職。
明年,羌封僇、良多、滇那等酋豪三百五十五人率三千落詣颎降。
當煎、勒姐等,猶自屯結。
冬,颎将萬餘人擊破之。
八年,春,破勒姐種。
夏,進軍擊當煎種,破之湟中。
颎遂窮追,自春及秋,無日不戰。
虜遂饑困敗散。
永康元年,當煎諸種複反,欲攻武威,颎複破之。
西羌于此弭定。
桓帝诏問,欲颎移兵東讨。
颎因上言:“東種所餘,三萬餘落。
居近塞内,路無險折。
久亂并、掠,累侵三輔。
西河、上郡,已各内徙。
安定、北地,複至單危。
自雲中、五原西至漢陽,二千餘裡,匈奴、種羌,并擅其地,是為癰疽伏疾,留滞脅下。
今若以騎五千,步萬人,車三千兩,三冬二夏,足以破之。
無慮用費為錢五十四億。
如此,可令群羌破盡,匈奴長服。
内徙郡縣,得反本土。
”帝許之,悉聽如所上。
靈帝建甯元年,春,颍破先零諸種于高平。
見第六章第四節。
夏,追羌至泾陽。
漢縣,今甘肅平涼縣西。
餘寇四千落,悉散漢陽山谷間。
漢陽,前漢天水郡改名。
治冀,今甘肅甘谷縣。
時張奂上言:“東羌雖破,餘種難盡。
颎性輕果,慮負敗難常。
宜且以恩降,可無後悔。
”诏書下颎。
颎複上言:“昔先零作寇,趙充國徙令居内;煎當亂邊,馬援遷之三輔;始服終叛,至今為鲠。
今旁郡戶口單少,數為羌所創毒,而欲令降徒,與之雜居,是猶種枳棘于良田,養虺蛇于室内也。
故臣欲絕其本根,不使能殖。
每奉诏書,軍不内禦,願卒斯言,一以任臣。
”二年,诏遣谒者馮禅說降漢陽散羌。
颎以春農,百姓布野,羌雖暫除,而縣官無廪,必當複為盜賊,不如乘虛放兵,勢必殄滅。
夏,颎自進營,破之凡亭山。
瓦亭山之訛,在今甘肅固原縣南。
羌東奔射虎谷。
在今甘肅天水縣西。
颎規一舉滅之,不欲複令散走,遣千人于西縣結木為栅遮之。
西縣,在今天水縣西南。
而縱兵擊破之。
東羌悉平。
羌亂凡分三次:段颎言永初中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億。
永和之末,複經七年,用八十餘億。
是第一次自永初元年至永甯元年,第二次自永和四年至漢安元年也。
《後書·羌傳》述羌亂用費,即本于此。
而第一次誤作十二年,第二次亦誤雲十餘年。
其第三次,自延熹二年至建甯二年,凡十一年。
合計三十有二年。
《潛夫論》言羌始叛時,“計謀未善,黨與未成,人衆未合,兵器未備”;《邊議》。
及百姓“暴被殃禍,亡失财貨,則人懷奮怒,各欲報仇”;《實邊》。
其勢實極易平。
然竟蔓延如此之廣,經曆如此之久者?《潛夫論》又雲:“乃者邊害,振如雷霆,赫如醜月,而談者皆諱之,陶陶問澹,卧委天聽。
羌獨往來,深入多殺。
已乃陸陸,相将詣阙,諧辭禮謝。
退坐朝堂,轉相顧望,日晏時移,議無所定,已且須後。
少得小安,則恬然棄忘。
旬月之間,虜複為害,乃複怔忪如前。
”《救邊》。
王氏至謂:“今公卿苟以己不被傷,故競割國家之地以與敵,殺主上之民以餒寇。
今諸言邊可不救者,誠宜以其身若子弟補邊大守、令、長、丞、尉,然後是非之情乃定。
”《邊議》。
語雖憤激,當時洩沓情形,則可見矣。
王氏又言:“今吏從軍敗沒死
攘臂呼曰:“大将軍忠以衛國,黃門反逆,何雲窦氏不道邪?”王甫時出,與蕃相迕。
讓蕃曰:“先帝新棄天下,山陵未成,窦武何功,兄弟父子,一門三侯?又多取掖庭官人,作樂飲燕。
旬月之間,赀财億計。
大臣若此,是為道邪?”遂令收蕃。
蕃拔劍叱甫。
甫兵不敢近。
乃益人,圍之數十重。
遂執蕃送黃門北寺獄。
黃門從官驺蹋踧蕃曰:“死老魅,複能損我曹員數,奪我曹禀假不?”即日害之。
徙其家屬于比景。
宗族、門生、故吏皆斥免禁锢。
曹節遷長樂衛尉,封育陽侯,增邑三千戶,甫遷中常侍,黃門令如故。
瑀封都鄉侯,千五百戶。
普亮等五人各三百戶。
餘十一人皆為關内侯,歲食租二千斛。
張奂新征,奂時督幽、并、涼三州,擊匈奴、烏桓、鮮卑、東羌。
不知本謀,深病為節所賣,固讓封爵。
明年,上疏請改葬武、蕃,徙還家屬。
薦王暢、李膺。
司隸校尉王寓,出于宦官,欲借寵公卿,以求薦舉,奂獨拒之。
遂陷以黨罪,禁锢。
案後來袁紹說何進,謂五營士生長京師,服畏中人,而窦氏反用其鋒,遂叛走歸黃門,自取破滅,《三國志·紹傳注》引《九州春秋》。
此武之所以敗也。
《武傳》稱其清身疾惡,禮賂不通,妻子衣食,裁足而已。
得兩官賞賜,悉散與大學諸生,及載肴糧于路,匄施貧民。
兄子紹為虎贲中郎将,性疏簡奢侈,武數切厲,獨不覺悟,乃上書求退紹位。
(7)此固不免矯激,然矯激者必重惜名譽,豈有多取宮人,作樂燕飲,旬月之間,赀财億計者邪?此宦官誣罔之辭,而讀史者或以之議武,過矣。
窦氏雖誅,靈帝猶以大後有援立之功,建甯四年,十月朔,率群臣朝于南官,親饋上壽。
黃門令董萌,因此數為大後訴怨。
帝深納之,供養資奉,有加于前。
曹節、王甫疾萌附助大後,誣以謗讪永樂宮,靈帝母所居。
萌坐下獄死。
熹平元年,大後母卒于比景,後感疾而崩。
宦者積怨窦氏,遂以衣車載後屍,置城南市舍數日。
曹節、王甫欲用貴人禮殡。
帝曰:“大後親立朕躬,統承大業。
《詩》雲:無德不報,無言不酬,豈宜以貴人禮終乎?”于是發喪成禮。
及将葬,節等複欲别葬大後,而以馮貴人配。
大尉李鹹、廷尉陽球力争,乃已。
于是有何人書朱雀阙,言天下大亂,曹節、王甫幽殺大後,侯覽多殺黨人,公卿皆屍祿,無有忠言者。
诏司隸校尉劉猛逐捕。
猛以诽書言直,不肯急捕,月餘,主名不立。
猛坐左轉為谏議大夫。
以禦史中丞段颎代猛。
乃四出逐捕,及大學遊生系者千餘人。
節等怨猛不已,使颎以他事奏猛抵罪,輸左校。
節遂與王甫等誣奏桓帝弟渤海王悝謀反,誅之。
悝本襲封蠡吾侯。
後改封,以奉渤海孝王祀。
桓帝延熹八年,以謀為不道,貶為瘿陶王。
因王甫求複國,許謝錢五千萬。
帝臨崩,遺诏立為渤海王。
悝知非甫功,不肯還謝錢。
甫怒,陰求其過。
初,迎立靈帝,道路流言:悝恨不得立,欲鈔征書。
而中常侍鄭飒,中黃門董騰,并任俠剽輕,數與悝交通。
王甫伺察,以為有奸。
密告司隸校尉段颎。
熹平元年,遂收飒送北寺獄。
迫責悝,悝自殺。
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
傅相以下,以輔道王不忠,悉伏誅。
其恣毒如此。
以功封者十二人。
甫封冠軍侯。
節亦增邑四千六百戶,并前七千六百戶。
父兄子弟,皆為公、卿、列校、牧、守、令、長,布滿天下。
光和二年,陽球為司隸校尉,奏收甫及中常侍淳于登、袁赦、封,中黃門劉毅,小黃門龐訓、朱禹、齊盛等及子弟為守令者,奸猾縱恣,罪合滅族。
大尉段颎,谄附佞幸,宜并誅戮。
于是悉收甫、颎等送洛陽獄,及甫子永樂少府萌、沛相吉。
球自臨考甫等,五毒備極。
萌謂球曰:“父子既當伏誅,少以楚毒假借老父。
”球曰:“若罪惡無狀,死不滅責,乃欲球假借邪?”萌乃罵曰:“爾前事吾父子如奴,奴敢反汝主乎?”案陽球《後漢書》列《酷吏傳》,其為人剛決尚氣,安有奴事甫父子之理?此蓋明知必死,乃為是誣詞耳。
球使以土窒萌口,箠樸交至,父子悉死杖下。
颎亦自殺。
乃僵磔甫屍于夏城門,大署榜日賊臣王甫。
盡沒入财産。
妻子皆徙比景。
《楊震傳》:曾孫彪,為京兆尹,王甫使門生于郡界辜榷官财物七千餘萬。
彪發其奸,言之司隸。
司隸校尉陽球因此奏誅甫。
天下莫不惬心。
時順帝虞貴人葬,百官會喪還。
曹節見磔甫屍道次,慨然抆淚。
入白帝,言陽球故酷暴吏,不宜使在司隸。
帝乃徙球為衛尉。
時連有災異。
郎中梁人審忠上書請誅朱瑀,不報。
初,侍中劉儵,與窦武同謀俱死。
儵弟郃為司徒,與永樂少府陳球相結,謀誅宦官。
球勸郃徙陽球為司隸。
尚書劉納,以正直忤宦官,出為步兵校尉,亦深勸郃。
陳球小妻,程璜之女。
璜用事宮中,所謂程大人也。
節等頗得聞知,乃重賂于璜,且脅之。
璜懼迫,以球謀告節。
節因誣郃等與藩國交通,謀為不軌。
郃與陳球、陽球、劉納皆下獄死。
節遂領尚書令,四年,卒。
後瑀亦病卒。
而張讓、趙忠及夏恽、郭勝、孫璋、畢岚、栗嵩、段珪、高望、張恭、韓悝、宋典十二人,複封侯貴寵。
第三節 後漢羌亂 禍莫大于縱弛。
後漢政治之寬縱,蓋自章帝以來。
鄧後女主,雖知詩書,頗存儉德,而督責之術,非其所知。
降羌隐患,遂以決裂,幾至不可收拾焉。
羌兵不若匈奴之強,衆不逮鮮卑之盛,而患轉甚于匈奴、鮮卑者,以其居塞内故也。
故東漢羌亂,實晉代五胡之亂之先聲也。
安置降種,使居塞内,俾夷為華,盛事也。
然同化非旦夕可幾,而吏民或乘戰勝之威,加之刻虐,則激而思變矣。
班彪之請立護羌校尉也,曰:“今涼州部皆有降羌。
羌、胡被發左祍,而與漢人雜處。
習俗既異,言語不通。
數為小吏黠民,所見侵奪。
窮恚無聊,故緻反叛。
蠻夷寇亂,皆為此也。
”可謂知其本矣。
然則曆代降夷之亂,雖謂其過多在漢人可也。
(8)安帝永初元年,夏,遣騎都尉王弘發金城、隴西、漢陽羌數百千騎征西域。
弘迫促發遣,群羌懼遠屯不還,行到酒泉,多有散叛。
諸郡各發兵徼遮,或覆其廬落。
勒姐、當煎大豪東岸等愈驚,遂同時奔潰。
東号子麻奴,初随父降,居安定,因此與種人俱西出塞。
先零别種滇零,與鐘羌諸種,大為寇掠,斷隴道。
時羌歸附既久,無複器甲;(9)或持竹竿木枝,以代戈矛;或負闆案以為楯;或執銅鏡以象兵;而郡縣畏懦不能制。
遣車騎将軍鄧骘、征西校尉任尚讨之,敗績。
明年,冬,滇零遂自稱天子于北地。
招集武都、參狼、上郡、西河諸雜種,衆遂大盛。
東犯趙、魏,南入益州,寇鈔三輔,斷隴道。
湟中諸縣,粟石萬錢。
百姓死亡,不可勝數。
時左校令龐參,坐法輸作若盧,使其子俊上書,言“百姓力屈,不複堪命。
萬裡運糧,遠就羌戎,不若總兵養衆,以待其疲。
車騎宜且振旅,留征西使督涼州士民,轉居三輔。
休徭役以助其時,止煩賦以益其财。
令男得耕種,女得織纴。
然後畜精銳,乘懈沮,出其不意,攻其不備”。
鄧大後納其言。
即擢參于徒中,召拜谒者,使西督三輔諸軍屯,而征鄧骘還,留任尚屯漢陽,為諸軍節度。
三年,複遣騎都尉任仁督諸郡屯兵救三輔。
仁每戰不利。
四年,以軍營久出無功,有廢農桑,诏任尚将吏兵還屯長安。
龐參奏記鄧骘,言宜徙邊郡不能自存者,入居諸陵,田戍故縣,孤城絕郡,以權徙之。
骘及公卿,以國用不足,欲從參議。
郎中虞诩說大尉李脩日:“涼州既棄,即以三輔為塞;三輔為塞,則園陵單外;此不可之甚者也。
喭曰:關西出将,關東出相。
觀其習兵壯勇,實過餘州。
今羌、胡所以不敢入據三輔,為心腹之害者,以涼州在後故也。
其土人所以推鋒執銳,無反顧之心者,為臣屬于漢故也。
若棄其境域,徙其人庶,安土重遷,必生異志。
如使豪雄相聚,席卷而東,雖贲、育為卒,大公為将,猶恐不足當禦。
議者喻以補衣猶有所完,鄧骘言:譬若衣敗,一以相補猶有所完。
若不如此,将兩無所保。
诩恐其疽食侵淫而無限極。
棄之非計。
”脩曰:“微子之言,幾敗國事。
計當安出?”诩曰:“今涼土擾動,人情不安,竊憂卒然有非常之變。
誠宜令四府九卿,各辟彼州數人。
其牧、守、令、長子弟,皆除為冗官。
外以勸厲,答其功勤内以拘緻,防其邪計。
”脩善其言。
更集四府。
皆從诩議。
于是辟西州豪傑為掾屬,拜牧、守、長吏子弟為郎,以安慰之。
案羌亂情形,詳見王符《潛夫論·勸将》、《救邊》、《邊議》、《實邊》諸篇。
《救邊篇》言:“前羌始反,公卿師尹,成欲捐棄涼州,卻保三輔,朝廷不聽,後羌遂侵,論者多恨不從或議。
”此篇作于羌亂既起九年之後,猶有持是論者,可見公卿之怯耎。
然《龐參傳》謂骘及公卿,欲從參議,以衆多不同而止,可見持是論者實不多也。
是時羌既轉盛,而二千石令長,多内郡人,并無戰守意,争上徙郡縣,以避寇難。
是年,三月,既徙金城郡居襄武。
縣名,屬隴西,在今甘肅隴西縣西南。
明年,春,任尚坐無功征免。
羌遂入寇河東,至河内。
使北軍中候朱寵将五營士屯孟津。
诏魏郡、趙國、常山、中山繕作塢候六百一十六所。
複移隴西徙襄武,安定徙美陽,縣屬右扶風,今陝西武功縣東南。
北地徙池陽,縣屬左馮翊,今陝西泾陽縣西北。
上郡徙衙。
縣屬左馮翊,今陝西白水縣東北。
蓋已幾棄涼州矣。
《潛夫論·實邊篇》言:“民之于徙,甚于伏法。
(10)伏法不過家一人死耳。
諸亡失财貨,奪土遠移,不習風俗,不便水土,類多滅門,少能還者。
邊民謹頓,尤惡内留。
大守、令、長,畏惡軍事,至遣吏兵,發民禾稼,發徹屋室,夷其營壁,破其生業。
強劫驅掠,與其内入。
捐棄羸弱,使死其處。
當此之時,萬民怒痛,泣血叫号,誠愁鬼神而感天心。
民既奪土失業,又遭蝗旱饑遣,逐道東走,流離分散。
幽、冀、兖、豫、荊、揚、蜀、漢,饑餓死亡,複失大半。
邊地遂以兵荒,至今無人。
”棄地之禍,可謂烈矣。
其秋,漢陽人杜琦及弟季貢、同郡王信等,與羌通謀,聚衆入上邦。
漢縣,今甘肅天水縣西南。
漢陽大守趙博遣客刺殺琦。
侍禦史唐喜領諸郡兵讨斬信。
杜季貢亡從滇零。
六年,滇零死,子零昌代立。
年幼,同種狼莫,為其計策。
以杜季貢為将軍,别居丁奚城。
在今甯夏靈武縣境。
元初元年,遣兵屯河内。
通谷沖要三十三所,皆作塢壁,設鳴鼓。
零昌遣兵寇雍城。
又号多與當煎、勒姐大豪共脅諸種,分兵鈔掠武都、漢中。
巴郡闆楯蠻救之。
号多退走,斷隴道,與零昌通謀。
龐參為校尉,以恩信招誘。
二年,春,号多詣參降。
參始還居令居,通河西道。
而零昌種複寇益州。
秋,蜀人陳省、羅橫應募刺殺零昌黨呂叔都。
又使屯騎校尉左雄屯三輔。
左馮翊司馬鈞行征西将軍,與龐參分道擊零昌,不克。
以馬賢代領校尉。
後遣任尚為中郎将,代班雄屯三輔。
懷令虞诩說尚曰:“兵法:弱不攻強,走不逐飛,自然之勢也。
今虜皆馬騎,以步追之,勢不相及,所以曠而無功。
三州屯兵,二十餘萬,棄農桑,疲苦徭役,勞費日滋。
為使君計:莫如罷諸郡兵,各令出錢數千,二十人共市一馬。
以萬騎之衆,逐數千之虜,追尾掩截,其道自窮。
”尚上用其計。
四年,尚遣當阗種榆鬼等五人刺殺杜季貢。
複募效功種号封刺殺零昌。
與校尉馬賢破狼莫于北地。
五年,度遼将軍鄧遵募上郡全無種羌雕何等刺殺狼莫。
任尚與遵争功;又詐增首級,受赇枉法,臧千萬以上;征棄市。
自零昌、狼莫死後,諸羌瓦解,三輔、益州,無複寇儆。
延光三年,隴西郡始還狄道。
順帝永建元年,涼州無事。
四年,尚書仆射虞诩上複三郡。
使谒者郭璜督促徙者,各歸舊縣。
繕城郭,置候驿。
既而激河浚渠,為屯田,省内郡費歲一億計。
初,當煎種大豪忍良結麻奴寇湟中、金城,南還湟中,建光元年。
馬賢追破之。
麻奴詣漢陽降。
弟犀苦立。
延光元年。
賢以犀苦兄弟數背叛,因系質于令居。
是冬,賢坐征免,韓皓代為校尉。
明年,犀苦詣皓自言,求歸故地。
皓複不遣。
因轉湟中屯田置兩河間,以逼群羌。
皓複坐征,馬續代為校尉。
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儆備。
續欲先示恩信,上移屯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陽嘉元年,以湟中地廣,更增置屯田五部,并為十部。
二年,夏,複置隴西南部都尉,如舊制。
治臨洮。
羌事至此小定。
永和元年,馬續遷度遼将軍,複以賢代為校尉。
四年,賢征,以來機為并州刺史,劉秉為涼州刺史。
機等天性虐刻,到州之日,多所擾發。
五年,夏,且凍、傅難等遂反叛。
攻金城。
與西塞及湟中雜種羌、胡大寇三輔,殺害長吏。
機秉并坐征。
發京師近郡及諸州兵讨之。
拜馬賢為征西将軍,以騎都尉耿叔副,将十萬人屯漢陽。
又于扶風、漢陽、隴道作塢壁三百所,置屯兵以保聚百姓。
六年,馬賢及二子皆戰殁。
東西羌遂大合。
複徙安定居扶風,北地居馮翊。
漢安元年,以趙沖為護羌校尉。
建康元年,戰殁。
沖雖死,而前後多所斬獲,羌由是衰耗。
沖帝永嘉元年,張貢代為校尉,稍以恩信招誘,隴右複平。
桓帝延熹二年,羌亂複起。
燒當、燒何、當煎、勒姐等八種寇隴西、金城塞。
時段颎為護羌校尉,擊破之。
追讨,南渡河,破之羅亭。
《本紀》。
《注》:《東觀記》曰:追到積石山,即與羅亭相近,在今鄯州也。
唐鄯州,今青海樂都縣。
明年,春,餘羌複與燒何大豪寇張掖。
颎追至河首積石山,出塞二千餘裡。
《本紀》。
《注》:積石山,在今鄯州龍支縣南。
龍支,見第七章第四節。
冬,勒姐、零吾種圍允街。
漢縣,在今甘肅永登縣南。
颎擊破之。
四年,六月,零吾羌與先零諸種并叛,寇三輔。
冬,上郡沈氐、隴西牢姐、烏吾諸種共寇并、涼二州。
颎将湟中義從讨之。
涼州刺史郭闳貪共其功,稽固颍軍,使不得進。
義從役久,皆悉反叛。
郭闳歸罪于颎。
颍坐征下獄,輸作左校。
以胡闳為校尉。
闳無威略,羌遂陸梁。
覆沒營塢,唐突諸郡。
大山大守皇甫規上疏求自效。
冬,三公舉規為中郎将,持節監關西兵。
讨零吾等,破之。
先零諸種慕規威信,相勸降者十餘萬。
明年,規因發其騎兵,共讨隴右。
東羌遣使乞降。
涼州複通。
先是安定大守孫俊,受取狼藉。
屬國都尉李翕,督軍禦史張禀,多殺降羌。
涼州刺史郭闳,漢陽大守趙熹,并老弱不堪任職。
而皆倚恃權貴,不遵法度。
規到州界,悉條奏其罪,或免或誅。
羌人聞之,翕然反善。
沈氐大豪滇昌、饑恬等十餘萬口複詣規降。
規出身數年,持節為将,擁衆立功,還督鄉裡,規,安定朝那人。
朝那,漢縣,見第二章第三節。
既無他私惠,而多所舉奏,又惡絕宦官,不與交通,于是中外并怨。
遂共誣規貨賂群羌,令其文降。
天子玺書诮讓相屬。
規懼不免,上書自訟。
其冬,征還,拜議郎。
論功當封,而中常侍徐璜、左悺欲從求貨,數遣賓客,就問功狀。
規終不答。
璜等忿怒,陷以前事,下之于吏。
官屬欲賦斂請謝,規誓而不聽。
遂以餘寇不絕,坐系廷尉,論輸左校。
諸公及大學生張鳳等三百餘人詣阙訟之,會赦歸家。
六年,冬,複以段颎為護羌校尉乘驿之職。
明年,羌封僇、良多、滇那等酋豪三百五十五人率三千落詣颎降。
當煎、勒姐等,猶自屯結。
冬,颎将萬餘人擊破之。
八年,春,破勒姐種。
夏,進軍擊當煎種,破之湟中。
颎遂窮追,自春及秋,無日不戰。
虜遂饑困敗散。
永康元年,當煎諸種複反,欲攻武威,颎複破之。
西羌于此弭定。
桓帝诏問,欲颎移兵東讨。
颎因上言:“東種所餘,三萬餘落。
居近塞内,路無險折。
久亂并、掠,累侵三輔。
西河、上郡,已各内徙。
安定、北地,複至單危。
自雲中、五原西至漢陽,二千餘裡,匈奴、種羌,并擅其地,是為癰疽伏疾,留滞脅下。
今若以騎五千,步萬人,車三千兩,三冬二夏,足以破之。
無慮用費為錢五十四億。
如此,可令群羌破盡,匈奴長服。
内徙郡縣,得反本土。
”帝許之,悉聽如所上。
靈帝建甯元年,春,颍破先零諸種于高平。
見第六章第四節。
夏,追羌至泾陽。
漢縣,今甘肅平涼縣西。
餘寇四千落,悉散漢陽山谷間。
漢陽,前漢天水郡改名。
治冀,今甘肅甘谷縣。
時張奂上言:“東羌雖破,餘種難盡。
颎性輕果,慮負敗難常。
宜且以恩降,可無後悔。
”诏書下颎。
颎複上言:“昔先零作寇,趙充國徙令居内;煎當亂邊,馬援遷之三輔;始服終叛,至今為鲠。
今旁郡戶口單少,數為羌所創毒,而欲令降徒,與之雜居,是猶種枳棘于良田,養虺蛇于室内也。
故臣欲絕其本根,不使能殖。
每奉诏書,軍不内禦,願卒斯言,一以任臣。
”二年,诏遣谒者馮禅說降漢陽散羌。
颎以春農,百姓布野,羌雖暫除,而縣官無廪,必當複為盜賊,不如乘虛放兵,勢必殄滅。
夏,颎自進營,破之凡亭山。
瓦亭山之訛,在今甘肅固原縣南。
羌東奔射虎谷。
在今甘肅天水縣西。
颎規一舉滅之,不欲複令散走,遣千人于西縣結木為栅遮之。
西縣,在今天水縣西南。
而縱兵擊破之。
東羌悉平。
羌亂凡分三次:段颎言永初中諸羌反叛,十有四年,用二百四十億。
永和之末,複經七年,用八十餘億。
是第一次自永初元年至永甯元年,第二次自永和四年至漢安元年也。
《後書·羌傳》述羌亂用費,即本于此。
而第一次誤作十二年,第二次亦誤雲十餘年。
其第三次,自延熹二年至建甯二年,凡十一年。
合計三十有二年。
《潛夫論》言羌始叛時,“計謀未善,黨與未成,人衆未合,兵器未備”;《邊議》。
及百姓“暴被殃禍,亡失财貨,則人懷奮怒,各欲報仇”;《實邊》。
其勢實極易平。
然竟蔓延如此之廣,經曆如此之久者?《潛夫論》又雲:“乃者邊害,振如雷霆,赫如醜月,而談者皆諱之,陶陶問澹,卧委天聽。
羌獨往來,深入多殺。
已乃陸陸,相将詣阙,諧辭禮謝。
退坐朝堂,轉相顧望,日晏時移,議無所定,已且須後。
少得小安,則恬然棄忘。
旬月之間,虜複為害,乃複怔忪如前。
”《救邊》。
王氏至謂:“今公卿苟以己不被傷,故競割國家之地以與敵,殺主上之民以餒寇。
今諸言邊可不救者,誠宜以其身若子弟補邊大守、令、長、丞、尉,然後是非之情乃定。
”《邊議》。
語雖憤激,當時洩沓情形,則可見矣。
王氏又言:“今吏從軍敗沒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