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悲劇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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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兩件事實,對市原彌榮子毒殺事件的看法有不同的兩種意見。
一是從白藤起人的住宅裡發現了蓖麻子白朊;二是白藤隆太的墜機事件有可能是人為造成的。
在這之前,“蘆高号”墜毀事件始終被認為是一樁機械意外故事,市原彌榮子則被認為是白藤起人生前設下的計謀謀害的。
事情到了今天,菠窪警察署的專案小組有了新的認識。
不過也是認為都是白藤起人生前做了手腳後達到了預期目的。
時間和方法都支持這一觀點。
隆太在意外發生之前,于三月十四日曾駕駛“蘆高号”飛行過,那是他死前的十天,換句話說,在那十天裡,起人可能乘夜色接近了那架停在停機坪的飛機,将主翼的燃料箱打開,放掉一部分汽油。
另外加入同量的水,導緻結霜發生故障。
彌榮子的事件也是一樣。
起人曾是她的情人,會借口找個理由,或說要和她恢複關系,到了她家。
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從她的卧室裡偷走了那隻黑珍珠的戒指,并在戒指内側注人蓖麻子白朊,再另找一個機會偷偷放回去。
這件事也有證據:女傭人在彌榮子的床下發現了一支刻有起人名字的鋼筆。
女傭雖然無法确認是什麼時候掉的,但在二月底換地毯時肯定還沒有。
從二月底到起人三月二十四日身亡的時間來看,他有坷能到過彌榮子的家。
如果這些的确是起人所為,那麼動機多半是出于報複。
但是專案組内也有人指出,起人選擇的這種殺人方法未免太不明确了。
他想報複的話,完全可以選擇在自己活着的日子裡采取直截了當的方式進行。
為什麼要拐彎抹角? 對于這些反駁,若尾是這樣認識的。
“像白藤起人這樣的天才,必然是心高氣盛。
如果在生前惹上事端,當然要受到懷疑,并會受到警方的傳訊。
即使無法證明他有罪,那麼任何人也會認為是他的報複行為。
結果會落一個被人恥笑的下場。
這是他絕對無法忍受的。
他連自殺也不肯承認,于是制造一起病逝的假象,并安排了死後複仇的計謀。
“的确,他采取的這兩種形式都是不确實的手段。
那不正是他草率的賭注嗎?如果成功當然好,即使達不到百分之百的目的,也能使受害人心驚膽戰,使人覺得他們對起人的冷酷是殘忍的苛待。
就算是不成功的話,更能引發世人支持他,達到譴責蘆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自尊的效果的! “依我的看法,這是天才的白藤起人的賭命的計謀!” 無論如何,獲窪警察署在集中全力弄清市原彌榮子事件的真相。
隆太的墜機事件是由富士五湖警察署管轄并處理的。
目前正在和運輸省意外調查委員會聯系,進行嚴密的調查中。
關于彌榮子事件,假如是起人的罪行的話,那就要首先弄清兩件事:他是怎樣得到蓖麻子白朊的?什麼時候把蓖麻子白朊放進彌榮子的戒指裡的? 如果無法查明他弄到蓖麻子的途徑,那就不能證明是他所為。
由于起人有廣泛的學術界同事和朋友,因此還有必要查清他的交友關系。
況且,尚不能确定起人就是兇手呢。
關于彌榮子的毒殺事件另有兇手的可能依然存在。
那種情形被證實了的話,兇手則是為了嫁禍起人而殺死彌榮子的。
兇手可能是彌榮子的敵人,因為她的死可以獲利的人…… 除了雙管齊下地調查起人和彌榮子的背景外,總部還有一項重要而緊急的任務,即是防備新的犧牲者出現。
假定兇手是起人這一點成立的話,他的複仇目标決不僅限于隆太和彌榮子兩個人,恐怕還有第三個和第四個人。
第三個受害者,最有可能的就是白藤興二了。
興二比隆太小三歲,今年五十二歲。
蘆高公司創立時,他辭去了銀行的職務,擔任了副經理,一直主要負責财政上的業務。
和大膽行動的隆太相比,興二顯得有些神經質,保守而且固執。
對于企業經營上的事情,通常按照隆太的意思去做出決策。
至于他對待起人的态度,興二顯得更加刻薄和不近人情。
他們的表兄弟千野宏,在獲窪警察署接受傳訊時說: “那是因為他擔任着副經理的重任的緣故。
對于起人提出的研究費申請一事,縱然他能諒解,也不得不鐵心腸地表示反對。
” 但在起人死後,市原彌榮子卻向親近的人透露了相反的事實。
“興二在三兄弟中位于老二。
小時候隆太和起人就表現出了非常的天才。
而興二則夾在他們兩個人中間,所以顯得更加不足。
加上隆太比較喜歡最小的弟弟起人,我認為興二對起人會産生比較複雜的情結。
”
一是從白藤起人的住宅裡發現了蓖麻子白朊;二是白藤隆太的墜機事件有可能是人為造成的。
在這之前,“蘆高号”墜毀事件始終被認為是一樁機械意外故事,市原彌榮子則被認為是白藤起人生前設下的計謀謀害的。
事情到了今天,菠窪警察署的專案小組有了新的認識。
不過也是認為都是白藤起人生前做了手腳後達到了預期目的。
時間和方法都支持這一觀點。
隆太在意外發生之前,于三月十四日曾駕駛“蘆高号”飛行過,那是他死前的十天,換句話說,在那十天裡,起人可能乘夜色接近了那架停在停機坪的飛機,将主翼的燃料箱打開,放掉一部分汽油。
另外加入同量的水,導緻結霜發生故障。
彌榮子的事件也是一樣。
起人曾是她的情人,會借口找個理由,或說要和她恢複關系,到了她家。
趁她不注意的時候,從她的卧室裡偷走了那隻黑珍珠的戒指,并在戒指内側注人蓖麻子白朊,再另找一個機會偷偷放回去。
這件事也有證據:女傭人在彌榮子的床下發現了一支刻有起人名字的鋼筆。
女傭雖然無法确認是什麼時候掉的,但在二月底換地毯時肯定還沒有。
從二月底到起人三月二十四日身亡的時間來看,他有坷能到過彌榮子的家。
如果這些的确是起人所為,那麼動機多半是出于報複。
但是專案組内也有人指出,起人選擇的這種殺人方法未免太不明确了。
他想報複的話,完全可以選擇在自己活着的日子裡采取直截了當的方式進行。
為什麼要拐彎抹角? 對于這些反駁,若尾是這樣認識的。
“像白藤起人這樣的天才,必然是心高氣盛。
如果在生前惹上事端,當然要受到懷疑,并會受到警方的傳訊。
即使無法證明他有罪,那麼任何人也會認為是他的報複行為。
結果會落一個被人恥笑的下場。
這是他絕對無法忍受的。
他連自殺也不肯承認,于是制造一起病逝的假象,并安排了死後複仇的計謀。
“的确,他采取的這兩種形式都是不确實的手段。
那不正是他草率的賭注嗎?如果成功當然好,即使達不到百分之百的目的,也能使受害人心驚膽戰,使人覺得他們對起人的冷酷是殘忍的苛待。
就算是不成功的話,更能引發世人支持他,達到譴責蘆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自尊的效果的! “依我的看法,這是天才的白藤起人的賭命的計謀!” 無論如何,獲窪警察署在集中全力弄清市原彌榮子事件的真相。
隆太的墜機事件是由富士五湖警察署管轄并處理的。
目前正在和運輸省意外調查委員會聯系,進行嚴密的調查中。
關于彌榮子事件,假如是起人的罪行的話,那就要首先弄清兩件事:他是怎樣得到蓖麻子白朊的?什麼時候把蓖麻子白朊放進彌榮子的戒指裡的? 如果無法查明他弄到蓖麻子的途徑,那就不能證明是他所為。
由于起人有廣泛的學術界同事和朋友,因此還有必要查清他的交友關系。
況且,尚不能确定起人就是兇手呢。
關于彌榮子的毒殺事件另有兇手的可能依然存在。
那種情形被證實了的話,兇手則是為了嫁禍起人而殺死彌榮子的。
兇手可能是彌榮子的敵人,因為她的死可以獲利的人…… 除了雙管齊下地調查起人和彌榮子的背景外,總部還有一項重要而緊急的任務,即是防備新的犧牲者出現。
假定兇手是起人這一點成立的話,他的複仇目标決不僅限于隆太和彌榮子兩個人,恐怕還有第三個和第四個人。
第三個受害者,最有可能的就是白藤興二了。
興二比隆太小三歲,今年五十二歲。
蘆高公司創立時,他辭去了銀行的職務,擔任了副經理,一直主要負責财政上的業務。
和大膽行動的隆太相比,興二顯得有些神經質,保守而且固執。
對于企業經營上的事情,通常按照隆太的意思去做出決策。
至于他對待起人的态度,興二顯得更加刻薄和不近人情。
他們的表兄弟千野宏,在獲窪警察署接受傳訊時說: “那是因為他擔任着副經理的重任的緣故。
對于起人提出的研究費申請一事,縱然他能諒解,也不得不鐵心腸地表示反對。
” 但在起人死後,市原彌榮子卻向親近的人透露了相反的事實。
“興二在三兄弟中位于老二。
小時候隆太和起人就表現出了非常的天才。
而興二則夾在他們兩個人中間,所以顯得更加不足。
加上隆太比較喜歡最小的弟弟起人,我認為興二對起人會産生比較複雜的情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