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X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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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的額頭上,十分鄭重地宣布: “我帶回迷途的羔羊。

    ” 然而,我妻子阿梅莉認為,《福音書》的教導不會包含任何無理和超理的内容。

    我見她又要表示反對,便示意雅克和薩拉兩個大孩子離開。

    他們倆看慣了父母的小争執,也不大關心是怎麼回事兒(我甚至覺得往往關心不夠),便帶着兩個小的走了。

    可是,我妻子仍不吭聲,有點氣惱,想必是有這不速之客在場的緣故。

     “有什麼話,就當她面講吧,”我又說道,“這可憐的孩子聽不懂。

    ” 于是,阿梅莉就開始責備了,說她當然跟我沒有什麼好講的——這通常是她唠叨起沒完的開場白,——說曆來如此,她隻能聽任我異想天開,幹些不切合實際,又違反常情常理的事情。

    前面我已經寫過,我還根本沒有想好如何安置這個女孩;能否收養她,我還沒有這種打算,或者說隻有非常模糊的念頭,倒是阿梅莉給我提了醒兒,她問我是不是覺得“家裡人還不夠多”。

    接着她又數落我一意孤行慣了,從來不顧忌身邊人的反對意見,而她可認為,五個孩子就足夠了,自從生下克洛德(恰巧這時,克洛德仿佛聽到叫他名字,就在搖籃裡叫起來),她已經覺得“夠勁兒”了,已經疲憊不堪了。

     剛聽她說了幾句,我就想起基督的幾點訓誡,但是話到嘴邊又咽了回去,我總認為,拿《聖經》當自己行為的擋箭牌終歸不妥。

    她一提起疲憊,我就無言以對,心裡隻得承認,我的善心一沖動起來就欠考慮,不止一次讓她承擔了後果。

    聽她這番責備的話确有道理,我明白了自己應盡的職責,于是非常溫婉地懇求她想一想,換了她會不會像我這樣做,眼看一個顯然沒有依靠的孤女落難,能否袖手旁觀。

    我還充分估計到,收養這個殘疾姑娘要給家務增添不少麻煩,我又不能多分擔點兒,确實過意不去。

    我一面極力勸她平靜下來,一面懇求她絕不要把怨恨發洩到這無辜的孩子身上。

    接着我還向她指出,薩拉長大了,往後能多幫她幹點兒,雅克也用不着她多操心了。

    總之,我憑着上帝賦予我的口才,說服她接受,況且我也确信,這事我若不是突然強加給她,而是容她多考慮一下,她本來會欣然接受的。

     我見親愛的阿梅莉友善地走近熱特律德,以為這次我差不多又赢了,不料她舉燈端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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