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遲遲下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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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夜間9點。
搜查會議雖然結束了,但西福岡署搜查科室内卻仍然籠罩着沉重的空氣。
微黃的日光燈照出了室内彌漫的煙霧。
沒有風的夏夜,即使打開窗戶也顯得悶熱。
凝結的空氣就像案情膠着一般,令人發悶。
丹野蜻久的屍體被發現至今,已經兩個星期了。
這期間被害者丹野的交往情形已被查清,可疑的兇手二三名,但是哪一個是真兇卻缺乏直接而肯定的證據,所以這幾天案情的調查仍在原地踏步。
可疑的嫌犯是郡司祥平和倉橋滿男,也有人認為丹野憐子也與這件事情有關。
當然,這樣的推斷也并非沒有理由。
首先是郡司祥平—— 事件發生的二日後,倉橋本人親自前往搜查本部,說明丹野的“失蹤”原因。
原來郡司請求丹野支票背書,丹野無法正面拒絕,隻好隐匿起來,等到九州鋼鐵事情明朗後才出面。
在這之後,搜查官當然立刻查訪郡司,追問之下,郡司承認了他要求丹野背書的事實,但尚未得到丹野的回答,丹野就失蹤了。
郡司從不認為丹野的失蹤和支票背書有任何關聯,也因此他對丹野的失蹤顯得漠不關心。
郡司所請求的支票背書人并非隻有丹野一個,所以他也不急着去找丹野人在哪裡。
更沒聽說過望鄉莊這個地方了。
并且。
郡司解釋前幾日末對刑警說明曾請求丹野背書保證的事情。
是因為丹野過去曾是自己的手下。
他覺得事情張揚開來可能損及自己的顔面,所以不願提起。
但是這也有可能是郡司自己的辯解。
事實可能是。
郡司自丹野失蹤後便已知原因,而且到處找尋他,最後在望鄉比l5号房間找到。
兩人發生争執,失手殺死丹野,這也不是不可能的。
再者,郡司沒有7月l6日不在現場的證明。
如果說是在這樣的動機下殺人,郡司應該是最大的嫌疑犯。
嫌疑歸嫌疑。
搜查本部卻無法采取逮捕郡司的行動,因為沒有證何一個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郡司就是兇手。
第一。
郡司沒有出現在望鄉莊15号房間的證據。
當時他本人己面臨破産前的重要關頭,當然沒有親自去找丹野的道理。
但也查不出他有托人去找尋的線索。
第二,郡司雖沒有不在現場證明,但發生案件的l6号早晨,也沒有他出入望鄉莊的線索。
望鄉莊的其他人當天早上沒有看見過郡司其人,望鄉莊的登山口,西側福江商店及東側西裡住宅區都沒有目擊者。
西側人煙稀少,但東側是新興住宅區,超級市場及商店頗多,早晚上下班的人也不少,因此兇手若從東側出入望鄉莊,不易引人注目,對警方的搜查行動也不利。
現場15号房間内末發現郡司的指紋,做為兇器使用的青銅煙灰缸上也取不到任何指紋。
很可能是兇手非常小心,在擦拭指紋之後逃逸。
從室内各處采到的幾個指紋包括丹野本人的在内,對照結果和丹野身邊的人物的指紋并不一緻,推斷是過去的房客留下來的。
另一個斷定兇手為郡司的重要原因是有關女人的問題。
案情發生的當天早上,現場15号房間曾走出一個年輕女子,這個女人被認為與6月25日至7月9日在丹野住進來之前出入于該房間的女人為同一人,這個女人與案件有關的可能性極大。
從倉橋的證言和電話得知,這個女人可能見過兇手的面孔,行兇後她也不見了,由此可斷定她把丹野的房門鑰匙在行兇前交給了兇手。
然而在郡司身邊卻找不到這個女人。
要找到這個女人實在如海底撈針,太困難了,所以搜查工作仍在原地踏步。
在被害者丹野蜻久周圍一點也找不到這個女人的蛛絲馬迹。
搜查總部首光把目标集中在丹野的秘書高見百合枝身上,調查結果隻得到一個傳聞,丹野和百合枝的關系不止董事長和秘書的關系,這是丹野鋼材内部一個公開的秘密。
丹野為單身漢,而百合枝又是一個很懂得取悅男人的女人,他們兩人經常在一起散步,傳聞自然散播開來。
丹野一向無視這些流言。
而百合枝既不承認也不做正面的否定。
不過當警察查問百合枝時,她卻一口否定。
她說她很尊敬董事長,而自己也很被看重,在隻有兩人單獨相處的時候,丹野從不去碰她一下,百合枝自己也不敢這樣多想。
她雖然也聽過傳聞,但嘴巴長在别人身上,她也隻好保持沉默。
不管百合枝所說的是真是假,如果硬說她是那個關鍵性的女人,實在很勉強。
7月16日早上,百合枝并沒有不在現場證明。
l5日、16日兩天,百合枝是生理休假日,但因董事長突然失蹤而取消了休假,這兩天下午都在上班。
百合枝來自大分縣的農家,她到
搜查會議雖然結束了,但西福岡署搜查科室内卻仍然籠罩着沉重的空氣。
微黃的日光燈照出了室内彌漫的煙霧。
沒有風的夏夜,即使打開窗戶也顯得悶熱。
凝結的空氣就像案情膠着一般,令人發悶。
丹野蜻久的屍體被發現至今,已經兩個星期了。
這期間被害者丹野的交往情形已被查清,可疑的兇手二三名,但是哪一個是真兇卻缺乏直接而肯定的證據,所以這幾天案情的調查仍在原地踏步。
可疑的嫌犯是郡司祥平和倉橋滿男,也有人認為丹野憐子也與這件事情有關。
當然,這樣的推斷也并非沒有理由。
首先是郡司祥平—— 事件發生的二日後,倉橋本人親自前往搜查本部,說明丹野的“失蹤”原因。
原來郡司請求丹野支票背書,丹野無法正面拒絕,隻好隐匿起來,等到九州鋼鐵事情明朗後才出面。
在這之後,搜查官當然立刻查訪郡司,追問之下,郡司承認了他要求丹野背書的事實,但尚未得到丹野的回答,丹野就失蹤了。
郡司從不認為丹野的失蹤和支票背書有任何關聯,也因此他對丹野的失蹤顯得漠不關心。
郡司所請求的支票背書人并非隻有丹野一個,所以他也不急着去找丹野人在哪裡。
更沒聽說過望鄉莊這個地方了。
并且。
郡司解釋前幾日末對刑警說明曾請求丹野背書保證的事情。
是因為丹野過去曾是自己的手下。
他覺得事情張揚開來可能損及自己的顔面,所以不願提起。
但是這也有可能是郡司自己的辯解。
事實可能是。
郡司自丹野失蹤後便已知原因,而且到處找尋他,最後在望鄉比l5号房間找到。
兩人發生争執,失手殺死丹野,這也不是不可能的。
再者,郡司沒有7月l6日不在現場的證明。
如果說是在這樣的動機下殺人,郡司應該是最大的嫌疑犯。
嫌疑歸嫌疑。
搜查本部卻無法采取逮捕郡司的行動,因為沒有證何一個直接證據可以證明郡司就是兇手。
第一。
郡司沒有出現在望鄉莊15号房間的證據。
當時他本人己面臨破産前的重要關頭,當然沒有親自去找丹野的道理。
但也查不出他有托人去找尋的線索。
第二,郡司雖沒有不在現場證明,但發生案件的l6号早晨,也沒有他出入望鄉莊的線索。
望鄉莊的其他人當天早上沒有看見過郡司其人,望鄉莊的登山口,西側福江商店及東側西裡住宅區都沒有目擊者。
西側人煙稀少,但東側是新興住宅區,超級市場及商店頗多,早晚上下班的人也不少,因此兇手若從東側出入望鄉莊,不易引人注目,對警方的搜查行動也不利。
現場15号房間内末發現郡司的指紋,做為兇器使用的青銅煙灰缸上也取不到任何指紋。
很可能是兇手非常小心,在擦拭指紋之後逃逸。
從室内各處采到的幾個指紋包括丹野本人的在内,對照結果和丹野身邊的人物的指紋并不一緻,推斷是過去的房客留下來的。
另一個斷定兇手為郡司的重要原因是有關女人的問題。
案情發生的當天早上,現場15号房間曾走出一個年輕女子,這個女人被認為與6月25日至7月9日在丹野住進來之前出入于該房間的女人為同一人,這個女人與案件有關的可能性極大。
從倉橋的證言和電話得知,這個女人可能見過兇手的面孔,行兇後她也不見了,由此可斷定她把丹野的房門鑰匙在行兇前交給了兇手。
然而在郡司身邊卻找不到這個女人。
要找到這個女人實在如海底撈針,太困難了,所以搜查工作仍在原地踏步。
在被害者丹野蜻久周圍一點也找不到這個女人的蛛絲馬迹。
搜查總部首光把目标集中在丹野的秘書高見百合枝身上,調查結果隻得到一個傳聞,丹野和百合枝的關系不止董事長和秘書的關系,這是丹野鋼材内部一個公開的秘密。
丹野為單身漢,而百合枝又是一個很懂得取悅男人的女人,他們兩人經常在一起散步,傳聞自然散播開來。
丹野一向無視這些流言。
而百合枝既不承認也不做正面的否定。
不過當警察查問百合枝時,她卻一口否定。
她說她很尊敬董事長,而自己也很被看重,在隻有兩人單獨相處的時候,丹野從不去碰她一下,百合枝自己也不敢這樣多想。
她雖然也聽過傳聞,但嘴巴長在别人身上,她也隻好保持沉默。
不管百合枝所說的是真是假,如果硬說她是那個關鍵性的女人,實在很勉強。
7月16日早上,百合枝并沒有不在現場證明。
l5日、16日兩天,百合枝是生理休假日,但因董事長突然失蹤而取消了休假,這兩天下午都在上班。
百合枝來自大分縣的農家,她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