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德華·魯賓遜的男人氣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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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見。
但是,碰巧,是莫德自己促成了這件事。
當初,他帶她去看電影——而且是那兒最好的座位。
可是,她卻好心而又堅定地向他指出他做的傻事——把好端端的錢都浪費了——花T英鎊六便士,而不是兩英鎊四便士。
而一個人坐在後排一樣看得很清楚。
愛德華聽着她的指責心裡在生悶氣。
莫德感到她的話起了效果,覺得心滿意足。
可不能讓愛德華這樣揮霍下去。
她愛愛德華,但她也意識到他的弱點——她目前的任務就是去影響他,使他正确行動、處事。
她看着他蠕蟲一般的舉止,心裡感到十分滿意。
愛德華的确像是一隻蠕蟲。
像蠕蟲一樣,他轉過身子。
他依舊為她的言辭壓得喘不過氣來,然而也正是在這一刻,他下定決心要買那一輛車。
“去她的。
”愛德華自言自語道,“平生第一次,我将做我喜歡的事。
莫德盡可以去管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他走進那家玻璃制成的宮殿。
裡面還是那些神氣的住戶,它們的瓷釉與金屬閃爍着光芒。
帶着一種他自己都感到吃驚的漫不經心,他買下了那輛車。
買輛車是世上最容易的事! 他買下這車如今已有四天。
他開着車子四處遊蕩,表面平靜,内心卻沐浴在狂喜之中。
迄今,他對莫德隻字未提。
這四天裡,每天一到午飯時間,他就去接受指導,學習如何擺弄這個可愛的生靈。
他是個聰明的學生。
明天就是聖誕前夜,他得帶她到鄉村去。
可是,他向莫德說了謊。
如果必要,他還要撒謊。
他的整個身心都被這件新的财産所占據了。
對于他,它就代表浪漫、冒險,以及他渴望然而從未獲得的一切。
明天,他将與他的情人~道啟程。
他們将在凜冽的寒氣中疾馳,将倫敦的心悸與煩憂抛到腦後——到寬闊空曠的地方去…… 此刻的愛德華,盡管他自己并不知道,已經非常接近于一個詩人了。
明天—— 他低下頭,看看手裡的書——《愛至高元上》。
他笑着把書塞進衣兜裡。
汽車,馬切薩-比安卡的紅嘴唇,以及比爾非凡的英勇都摻雜到了一起。
明天—— 天氣,對于那些指望她的人來說,通常就像一個讓人難過的蕩婦。
可是,第二天的天氣卻正合愛德華的心意。
她給了他夢寐以求的那種天氣,閃閃發亮的白霜,淡藍色的天空,橙色的太陽。
于是,滿懷探險的激情和不顧一切的魯莽,愛德華駕車駛出倫敦。
他先是在海德公園之角碰到了麻煩,随後又在帕特尼大橋遇到了意外的事情:變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車閘不時發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機的呵斥向愛德華傾瀉而來。
但是對于一個新手來說,他的表現還不是很糟。
此刻,他正開車駛上一條司機們所鐘愛的寬闊的公路。
今天,這條路上沒有什麼阻塞。
愛德華繼續向前開着,深為自己能主宰這樣一輛光彩照人的汽車而陶醉。
他滿心歡喜地在寒冷的銀白世界裡疾駛而去。
這一天他欣喜若狂。
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棧停車吃午餐,後來又在這裡停車用午後茶點。
後來,他才極不情願地調頭——重新回到倫敦,回到莫德身邊,回到那些無可避免的解釋與指責之中…… 他歎了口氣,被打斷了思緒。
明天就由它去吧。
他還有今天。
還有什麼比這更讓人着迷的?車子在黑暗中疾馳,車燈搜尋着前面的道路。
哦,這是最絕妙的了! 他斷定自己已沒有時間停車用晚餐。
在黑暗中駕車需要小心對待。
回倫敦的時間比他原先想象的要長。
八點整,他駛過欣德黑德,來到“潘趣酒碗”的邊上。
月光下,兩天前的降雪還未融化。
他停下車,停在那兒瞪眼看着。
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倫敦,又有什麼關系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麼關系呢?他還舍不得馬上離開這裡。
他跳下車,向路邊走去。
一條婉蜒而去的小徑誘人地出現在眼前。
愛德華無法抵擋這種誘惑,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他心曠神怡地漫步在一個冰天雪地的世界裡。
他從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緻。
而這是屬于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忠實地候在路邊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給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邊,鑽進車裡,一路駛去。
剛才發現的美景依舊使他感到有些眩暈。
而這種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會偶爾遇到的。
随後,他歎口氣,又回過神來。
他把手伸進車兜裡去拿這天早些時候他曾經放在裡面的一條備用圍巾。
可是,圍巾不見了。
車兜是空的。
不,不完全是空的—— 有些略手的、堅硬的東西——像是卵石。
愛德華把手探到兜底。
接下來,他像是喪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裡拿着的,從指間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擊出上百個火花的,是一條鑽石項鍊。
愛德華瞪眼看了又看。
千真萬确。
一條或許價值數千英鎊的鑽石項鍊(因為都是大顆粒的鑽石)原來一直在車兜裡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誰把它放在那兒?自然,當他離開鎮子的時候,項鍊還不在車兜裡。
當他在雪原中漫步時,一定有人來過,然後有意把它塞進車裡。
可為什麼?為什麼選擇他的車子? 是否項鍊的主人弄錯了?或者,這項鍊也許是偷來的? 随即,正當這些念頭在他的腦中飛速旋轉時,愛德華突然感到身體發僵,全身冰涼。
這不是他的車子。
的确,這很像是他的車。
但是,碰巧,是莫德自己促成了這件事。
當初,他帶她去看電影——而且是那兒最好的座位。
可是,她卻好心而又堅定地向他指出他做的傻事——把好端端的錢都浪費了——花T英鎊六便士,而不是兩英鎊四便士。
而一個人坐在後排一樣看得很清楚。
愛德華聽着她的指責心裡在生悶氣。
莫德感到她的話起了效果,覺得心滿意足。
可不能讓愛德華這樣揮霍下去。
她愛愛德華,但她也意識到他的弱點——她目前的任務就是去影響他,使他正确行動、處事。
她看着他蠕蟲一般的舉止,心裡感到十分滿意。
愛德華的确像是一隻蠕蟲。
像蠕蟲一樣,他轉過身子。
他依舊為她的言辭壓得喘不過氣來,然而也正是在這一刻,他下定決心要買那一輛車。
“去她的。
”愛德華自言自語道,“平生第一次,我将做我喜歡的事。
莫德盡可以去管自己的事情!” 第二天一早,他走進那家玻璃制成的宮殿。
裡面還是那些神氣的住戶,它們的瓷釉與金屬閃爍着光芒。
帶着一種他自己都感到吃驚的漫不經心,他買下了那輛車。
買輛車是世上最容易的事! 他買下這車如今已有四天。
他開着車子四處遊蕩,表面平靜,内心卻沐浴在狂喜之中。
迄今,他對莫德隻字未提。
這四天裡,每天一到午飯時間,他就去接受指導,學習如何擺弄這個可愛的生靈。
他是個聰明的學生。
明天就是聖誕前夜,他得帶她到鄉村去。
可是,他向莫德說了謊。
如果必要,他還要撒謊。
他的整個身心都被這件新的财産所占據了。
對于他,它就代表浪漫、冒險,以及他渴望然而從未獲得的一切。
明天,他将與他的情人~道啟程。
他們将在凜冽的寒氣中疾馳,将倫敦的心悸與煩憂抛到腦後——到寬闊空曠的地方去…… 此刻的愛德華,盡管他自己并不知道,已經非常接近于一個詩人了。
明天—— 他低下頭,看看手裡的書——《愛至高元上》。
他笑着把書塞進衣兜裡。
汽車,馬切薩-比安卡的紅嘴唇,以及比爾非凡的英勇都摻雜到了一起。
明天—— 天氣,對于那些指望她的人來說,通常就像一個讓人難過的蕩婦。
可是,第二天的天氣卻正合愛德華的心意。
她給了他夢寐以求的那種天氣,閃閃發亮的白霜,淡藍色的天空,橙色的太陽。
于是,滿懷探險的激情和不顧一切的魯莽,愛德華駕車駛出倫敦。
他先是在海德公園之角碰到了麻煩,随後又在帕特尼大橋遇到了意外的事情:變速器出了毛病,而且車閘不時發出刺耳的尖叫,其他司機的呵斥向愛德華傾瀉而來。
但是對于一個新手來說,他的表現還不是很糟。
此刻,他正開車駛上一條司機們所鐘愛的寬闊的公路。
今天,這條路上沒有什麼阻塞。
愛德華繼續向前開着,深為自己能主宰這樣一輛光彩照人的汽車而陶醉。
他滿心歡喜地在寒冷的銀白世界裡疾駛而去。
這一天他欣喜若狂。
他先是在一家老式客棧停車吃午餐,後來又在這裡停車用午後茶點。
後來,他才極不情願地調頭——重新回到倫敦,回到莫德身邊,回到那些無可避免的解釋與指責之中…… 他歎了口氣,被打斷了思緒。
明天就由它去吧。
他還有今天。
還有什麼比這更讓人着迷的?車子在黑暗中疾馳,車燈搜尋着前面的道路。
哦,這是最絕妙的了! 他斷定自己已沒有時間停車用晚餐。
在黑暗中駕車需要小心對待。
回倫敦的時間比他原先想象的要長。
八點整,他駛過欣德黑德,來到“潘趣酒碗”的邊上。
月光下,兩天前的降雪還未融化。
他停下車,停在那兒瞪眼看着。
如果他直到午夜才返回倫敦,又有什麼關系呢?如果他根本再也不回去又有什麼關系呢?他還舍不得馬上離開這裡。
他跳下車,向路邊走去。
一條婉蜒而去的小徑誘人地出現在眼前。
愛德華無法抵擋這種誘惑,接下來的半個小時,他心曠神怡地漫步在一個冰天雪地的世界裡。
他從未想到世上有如此景緻。
而這是屬于他的,都是他的,是他那正忠實地候在路邊的光彩照人的情人給他的。
他又重新爬上路邊,鑽進車裡,一路駛去。
剛才發現的美景依舊使他感到有些眩暈。
而這種美景,即使是最平凡的人也會偶爾遇到的。
随後,他歎口氣,又回過神來。
他把手伸進車兜裡去拿這天早些時候他曾經放在裡面的一條備用圍巾。
可是,圍巾不見了。
車兜是空的。
不,不完全是空的—— 有些略手的、堅硬的東西——像是卵石。
愛德華把手探到兜底。
接下來,他像是喪失了理智,直勾勾地瞪大了眼睛。
他手裡拿着的,從指間垂落下的,月光在上面撞擊出上百個火花的,是一條鑽石項鍊。
愛德華瞪眼看了又看。
千真萬确。
一條或許價值數千英鎊的鑽石項鍊(因為都是大顆粒的鑽石)原來一直在車兜裡恬然而憩。
可究竟是誰把它放在那兒?自然,當他離開鎮子的時候,項鍊還不在車兜裡。
當他在雪原中漫步時,一定有人來過,然後有意把它塞進車裡。
可為什麼?為什麼選擇他的車子? 是否項鍊的主人弄錯了?或者,這項鍊也許是偷來的? 随即,正當這些念頭在他的腦中飛速旋轉時,愛德華突然感到身體發僵,全身冰涼。
這不是他的車子。
的确,這很像是他的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