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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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我在那難忘的日子裡經曆的那些不安。我可能打中了一隻鹌鹑,可能打中了一隻小山鹑,可能打傷了一個農民,但千真萬确的是我打穿了一頂憲兵的帽子!未經許可,草拟了一份指控我的筆錄,用的是另一個人的名字!我欺騙了當局!!!對一個見習獵手來說,剛開始這種安德森們和佩迪賽們的生涯時,還有什麼未遇到的呢?

    更不要說我那位鋼琴家朋友,當他收到來自杜朗的輕罪法庭的一份出庭傳訊時,該會多麼不愉快地大吃一驚。此後,我知道,他無法弄到一份不在場的證明。結果,他被判罰款16法郎,加上負擔的訴訟費用增至了32法郎這一數目。

    我得趕緊補充一下,一段時間後,他從郵局收到一張歸在“歸還”名目下的32法郎的彙票,這是對他墊款的賠償。他永遠都不會知道這是從哪裡來的,但輕罪的污點并未在他額上減少,因為他有着一個犯罪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