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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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生。

    而逮捕的理由就是“涉嫌違反大麻管理法”。

     大麻中的毒素主要存于葉片和雌花的汁液之中。

    以前,大麻是到處都有人種植的,連路邊也有野生大麻。

     戰前,人們還不太了解日本的大麻也有迷幻性和麻醉性。

    《大麻管理法》是昭和二十三年制定的(後來曾多次修改)。

    當時正值美國占領軍駐紮時期,而制訂這一法律,是因為美國士兵用軍用飛機不斷地從東南亞一帶運來大麻,将其塞進香煙裡大抽特抽,而後與美國士兵為伴的女人們和基地的年輕人中間也流行開來了。

     《大麻管理法》的第一條寫道: 本法律所稱‘大麻’,系指大麻草(CannabissativaL)及其制品。

    但大麻草成熟的莖及其制品(除樹脂外)除外。

     要區别大麻草和普通的麻是很困難的。

    熱帶地方廣泛栽培的大麻是麻的地區性變種。

    印度大麻也是如此,學名叫做CannabissativaLinne,分類學上叫做“麻”。

     日本,人們自上古時代便取麻的纖維織布、搓繩。

    這從《萬葉集》的“身披麻衣,心思紀州”(一一九五)、“身穿栲穗麻衣……”和《播磨國風土記》中的“麻打山,二女夜打麻”(揖保郡條)中便可得到印證。

    但是,當時也不知道麻具有麻醉性。

    直到江戶時代後,也隻有少數人了解這一點,大部分人依然渾然不知。

     中國,很早就有人發現麻具有麻醉性。

    後漢末年曾有個叫華佗的外科醫生,用一種叫作麻沸散的藥給患者實施全身麻醉後做外科手術。

    日本,到了幕府末期時,華岡青洲才通過全身麻醉施行手術,說起來華佗要比青洲早了一千六百年,是世界上最早實施全身麻醉的外科醫生。

    他的麻沸散無疑就是從大麻中提煉出來的。

     華佗有可能是有着伊朗血統的胡人。

    伊朗高原上遍布野生大麻,伊朗人很早就了解到大麻具有麻醉性。

    馬可?波羅《東萬見聞錄》中記載道:十三世紀波斯的“山中長老
    ">”給年輕人以哈休(hashish,大麻),使其處于精神恍惚的狀态,年輕人為得其藥就按照“山中長老”的命令暗殺政敵以及異教徒。

    “山中長老”隸屬于伊斯蘭教徒中激進分子伊斯瑪儀派的“暗殺教團”,曾厄爾布爾士山脈中的一座高峰——阿拉穆特山上構築城堡。

    伊斯瑪儀派是伊朗什葉派的分支。

    衆所周知,西方“暗殺”這個詞是“assassination”,該詞的詞源則來自“assassin”,即暗殺十字軍的穆斯林狂熱派,而“assassin”又是由“hashish”(大麻)轉音後歐洲流傳開的。

     但是,不可思議的是,中國卻沒有将大麻作為迷幻劑來抽的習慣。

    古代日本也沒人抽大麻,這或許是受了中國的良好影響。

     現從厚生省藥務局麻藥課于昭和五十一年編集、供内部使用的《大麻》一文中摘要如下: 大麻草屬桑科,為雌雄異株的一年生草本植物。

    莖綠色,鈍四角形,直徑約為2公分,直立,高可達2~3米。

    成長期中一日可長10公分左右,葉呈掌狀,由3~9片小葉聚生一起,葉邊呈鋸齒狀。

    葉長莖下部的為對生,上部的為互生。

    不僅小葉,而且幾乎所有的苞、托葉等部位都有腺毛,這一特點有助于顯微鏡下鑒定大麻。

     花期夏季,雄花序呈圓錐形,為淡黃色的5瓣,有5根雄蕊,花囊黃色,懸垂,沾有大量的黃白色花粉。

    雌花綠色,密生于葉腋,無花瓣,柱頭一分為二,有一子房,花序呈穗狀,因此被稱作花穗。

    此外,雌花的柱頭周圍分泌樹脂。

     我國通常稱大麻草為“大麻”或“麻”。

    古時稱“冰草”“絹草”“総”,據說通常也稱“Wo”或“Sho”。

    後來又通稱為“Asa”,這“Asa”是從“Azanafu
    ">”等詞派生出來的。

    另有說法是來源于中亞細亞、突厥斯坦的别名Nasha、Asarath的語源Asa、Asha。

    其後,為了進一步和自印度傳入的胡麻、芋麻、黃麻、亞麻等區别開來,便稱作“大麻”了。

     從世界範圍看,濫用大麻的地區要比鴉片、海洛因、可卡因等麻藥更廣泛。

    使用的形式和方法也是五花八門。

     從形狀上大緻可分三類: (1)将葉和花穗幹燥後碾碎; (2)用樹脂使葉和花穗等凝固; (3)隻将樹脂部分凝固。

     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