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讓意願決定我們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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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說死亡能使我們償清所有的承諾。我知道有些人的做法是很惡劣的。英國國王亨利七世與菲利浦一世[1]談判修好。後者為馬克西米連一世之子,更體面地說,是查理五世皇帝之父。亨利七世要求菲利浦把他的仇家,逃到荷蘭的屬于白玫瑰家族[2]的蘇福爾公爵交給他,并保證不危害公爵的生命。可是亨利七世臨終時,卻立遺囑命令兒子在他死後立即處死蘇福爾公爵。

    紅玫瑰王族的亨利七世

    最近,阿爾布公爵[3]在布魯塞爾處死了霍納和埃格蒙兩位伯爵[4]。在這個悲劇中,不乏引人注目的情節。尤其是,埃格蒙伯爵強烈要求第一個被處死,因為霍納伯爵聽了他的話才來投降阿爾布公爵的,他希望他的死能償還欠霍納伯爵的債。似乎死亡并沒能使亨利七世償清承諾,而埃格蒙伯爵即使不死,他欠的債也已還清。我們不能超越自身的力量和才能。因為,結果和做法完全不在我們能力所及,唯有意願屬于我們的能力範圍:人類義務的規則都必須建築在自由意志之上。因此,埃格蒙伯爵認為,盡管履行諾言的權力不掌握在他手中,他的心靈和意志也必須承擔所作的諾言,那樣,即使他比霍納伯爵晚死,他也就擺脫了責任。英國國王亨利七世不想履行自己的諾言,盡管等到死後才把背信棄義的行動付諸實現,但他的行為是不能原諒的,正如希羅多德[5]筆下的泥水匠不能原諒一樣:他一生忠心耿耿,嚴守秘密,臨死前卻把他的主子埃及國王的寶藏洩露給他的子女。

    我發現當今很多人居心不良,想把别人的财産據為己有,準備通過遺囑等死後付諸實現。他們任何好事都不做,既不給一件要緊的事作一了結,也很少有興趣和有意識糾正不公正的事。他們的代價太大。他們欠人的越多,彌補時付出的也越多。他們自己也會受懲罰的。

    有些人更壞。他們活着時将對别人的仇恨隐藏起來,直到生命的最後時刻才暴露自己的意願。他們不大在乎自己的榮譽,違背理智,甚至違背良知,不伯傷害别人,至死也不善于消除仇恨,并将其延續到他們身後。這些不公正的法官,他們延長審判,直到自己不再有審判權時再來審判。

    隻要可能,我活着時沒有說的話,死時絕對不說。

    [1]菲利浦一世(1478-1506),即漂亮的菲利浦,荷蘭國王。

    [2]一四五五年至一四八五年,英國發生争奪政權的内戰。一方是以白玫瑰為标記的約克王族,另一方是以紅玫瑰為标記的朗開斯特王族。紅玫瑰最終取勝。亨利七世屬于紅玫瑰王族。王權落入他的手中。

    [3]阿爾布公爵(1507-1582),西班牙将軍、政治家。一五五九年,任命為荷蘭總督,實行恐怖政策,對荷蘭人大肆鎮壓。

    [4]霍納和埃格蒙兩位伯爵曾為荷蘭的獨立而鬥争,一五六八年六月四日,在布魯塞爾被阿爾布公爵處死。

    [5]希羅多德(約公元前484-約前425),古希臘曆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