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雙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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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不就變得順理成章了嗎?就是利用這個手段,兩兄弟犯下累累罪行,而且這些罪行很難被确認,更得不到懲處。

     事實上——當雙胞胎犯罪的事情被揭穿,并且實實在在被确認之後,人們才知道,在長達二三十年的時間裡,這兄弟二人是分開生活的。

    他們用盡各種辦法聚斂财富,彼此間隔很長時間才聚會一次,而且避開所有人的目光,相聚的地點或者在美國,或者在命運把他們帶往的世界其他地方。

     人們還知道,他們當中的某一個人——具體是哪一個人,沒人能說清楚,也許就是他們兩個人一起——幹過販賣黑奴的勾當。

    他們,或者不如說是受他們指使的那些人,從非洲沿岸向美國南方各州運送了大批奴隸。

    在從事這個勾當的過程中,他們不過扮演了中間人的角色,周旋于非洲濱海地區的人販子與受雇從事非人道海運生意的船長之間。

     他們的生意興隆嗎?誰也不知道。

    不過,興隆的可能性不太大。

    因為,随着販奴越來越被指責是野蠻行為,這樁生意漸趨明顯衰落,文明世界的奴隸貿易逐漸被廢止。

    兩兄弟也不得不放棄這個勾當。

     然而,雖然兩兄弟為了發家緻富不擇手段,但他們長久以來夢寐以求的财富始終沒有到手,他們并不死心。

    從這個時候起,兩個冒險家決心充分利用自己極其相似的外貌。

     在通常情況下,當一對雙胞胎從孩子長大成人之後,他們極為相似的外貌往往發生改變。

     然而兩個德克薩的情況并非如此。

    随着年齡的增長,他們的容貌和氣質的相似程度并未改變,依然極為相似——絕對不可能把他們區别辨認出來,不管是臉龐的輪廓,還是身軀的線條,甚至言談舉止,語音語調都一模一樣。

     兩兄弟決定利用這個天生的特點,去做一些最令人厭惡的事情,一旦其中一人遭到指控,另一人就能提供不在現場的證據,進而證明被指控者的清白。

    為此,他們兩人事先約定好,每當一個人從事犯罪活動,另一個人就在某地公開露面,由于有了不在現場的證據,犯罪者自然而然地被判無罪。

     不用說,他們的住址一定不能是固定的,從而避免被人抓個現行,因為,一旦有了固定住址,不在現場的證據就無法成立,他們的詭計就會很快暴露。

     他們的生活方式就這樣确定了,雙胞胎兄弟來到佛羅裡達,初來乍到,沒有人認識他們當中的任何一個。

    他們之所以來到佛羅裡達,是因為這個州的印第安人一直在同美國人,還有西班牙人進行着殊死鬥争,這裡存在着許多犯罪的機會。

     大約在1850年或者1851年期間,德克薩兄弟開始出現在佛羅裡達半島。

    不過,說兩個德克薩,不如說一個德克薩更合适。

    根據他們的既定方案,兩個人從不同時現身,從來沒有人在同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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