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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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田英吉對星野花江起了殺心之後,就開始考慮下手的方法,并為此處心積慮地反複研究自己的計劃。
一個極為有利的條件是,二人的關系并不為任何人所知。
警方一般都會調查遇害者的交友關系,這也是搜查工作的常識。
可是,不論警察對星野花江周邊怎樣開展搜查,也絕對查不到八田英吉這個名字。
二人之間不要說親密的關系了,就連一般的交往都查不出來。
星野花江原本就是個守口如瓶的女子。
尤其是關于自己的感情秘密,更是不會向外人透露半個字。
而且,她也沒有朋友,沒有可以透露的對象。
這也是八田英吉通過平常她親口說過的話,反複确認到的事實。
那麼,幽會的地點——汽車旅館會不會出問題呢?說到這一點,每次幽會他都會小心翼翼地變換地點,因此也絲毫不必擔心。
同一家汽車旅館他是絕不會光顧第二次的。
這種旅館有個最大的好處,就是服務員看不見自己的長相。
不過,這個好處倒也不是非常徹底。
有時,在昏暗的燈光下,還是容易被人瞥到那麼一眼。
可是,僅僅看過一眼,服務員對客人的長相特征是不會留有什麼印象的,也不可能記住,更不能知曉對方究竟來自哪裡,姓甚名誰。
八田英吉又轉念想到,日東商會的米村董事長那邊會怎樣呢?的确,米村重一郎是找他商量過為女秘書偷聽賽馬消息而發愁一事,而他也的确提出了應對策略。
可是,這也不可能就讓米村聯想到,城東洋服店這個二級承包商跟星野花江之間有過任何私人接觸。
這樣想來,這種關系除了兩個當事人自己以外,真可以稱得上是神不知鬼不覺了。
就算星野花江的屍體被人發現,警方也絕對不可能找到八田英吉頭上來的。
八田英吉心中竊喜,沒有比這更有利的謀殺前提條件了。
接下來,就是下手的地點和屍體的搬運了。
下手地點他選擇在夜間高速公路上的緊急停車帶裡。
隻要在自己車内的躺椅上一如往常地緊摟住星野花江,把愛撫的指尖從後脖頸處到脖筋來回滑動幾次之後,再突然卡住她的頸動脈就可以了。
這時,星野花江很可能會發出呻吟的聲音來。
可是,那種短促的尖叫聲根本不會傳到密閉的車窗之外。
就算她的手腳想要掙紮,也隻要騎在她身上死死壓住就可以了。
星野花江本來就是個身材瘦弱的三十歲女人,沒有什麼力氣。
而且,車内熄掉燈光之後一片漆黑,又是在位置已經調低的躺椅上,不會有人透過車窗發現什麼的。
至于車窗外呢?雖說會有無數汽車不斷從旁邊開過,可是,之前在緊急停車帶裡幽會時一次也沒有被人偷窺過。
旁邊川流不息的車輛個個都無暇顧及。
對于停在路邊小憩的車輛也好,故障車也好,根本就無人關注。
就算有人留意到這邊車裡正在車震,也不會有人有興緻和好奇心停下來觀看的。
那些不斷駛過的車輛時速都要達到一百公裡左右了。
兇手在作案之後,要把屍體從現場移走可是相當不易的。
如果在室内的話,要想把屍體搬出去,就必須想方設法掩人耳目。
那可是一項最具風險的任務了,難免會有什麼機緣巧合被外人目擊。
因為住所附近通常都會集中大量居民住宅。
不過,如果把下手的地點選在車内,搬運屍體就絲毫不用費力氣了。
殺人與搬運屍體完全可以無縫銜接。
首都高速公路四号(新宿)線在高井戶處連接了中央高速公路。
甲府市或河口湖方向也并非去不了。
隻不過,考慮到時間上的限制,最多也就是在相模湖一帶之間來回了。
在幡之谷與永福出口間或是永福與高井戶出口間的緊急停車帶裡,大概需要耗上三十分鐘。
這當中,還包括了讓她斷氣之前的準備行為所需的時間。
接着,下了神奈川縣相模湖出口處,把屍體抛到湖中,或是扔在附近的樹叢裡。
之後,返回到車上,再重新回到原來的高速入口。
這段時間大概需要一個小時。
收費站裡的人并不會一一确認車輛的牌号。
那麼,假設從作案現場——幡之谷到高井戶間——向相模湖方向出發,是在九點半左右。
從那裡到相模湖出口的距離大概有五十公裡。
如果能開出一百公裡的時速,三十分鐘就可以到達了。
十點鐘,從那裡下去,把屍體抛掉。
這一段所需時間按一小時算的話,十一點鐘就可以返回到原來的高速入口了。
那一帶,距自己住所最近的出口是江戶橋。
那也要以一百公裡的時速開上一個小時才能到達。
不過,高速公路上一旦過了十一點之後,車輛也會格外稀少的。
這麼看的話,最晚也能夠趕在午夜零點之前返回家中。
到時隻要跟老婆謊稱,自己跟同行業者有個聚會就可以了。
之前跟星野花江幽會的時候,每次都是跟家裡胡亂扯謊、蒙混過關的。
老婆那邊這樣就能搞定了。
可是,還有一件必須考慮的事,那就是警察在案發之後開始調查周邊情況。
也就是說,要準備不在場證明。
然而,要制造不在場證明,可是件再危險不過的事情了。
假如找外人幫忙,那個人勢必就成了同謀幫兇,誰也不會肯幫助自己的。
就算能找到,也沒有比同夥更危險的人證了——誰知道對方什麼時候會把自己供出來呢。
可是,是不是一旦下手,就必須制造不在場證明呢? 完全不需要。
因為,遇害人星野花江的周圍根本就不會出現八田英吉這個名字。
所以,也就不需要擔心警方會找到自己頭上來。
警方既然不會找來,也就沒有必要費力制造不在場證明了。
過于刻意地制造證據,反而可能弄巧成拙,讓人起疑。
由此,他的結論是,并不需要制造不在場證明。
八田英吉又想到:這項計劃裡,是否還存在着某些纰漏呢?盡管自己認為已經考慮得足夠充分了
一個極為有利的條件是,二人的關系并不為任何人所知。
警方一般都會調查遇害者的交友關系,這也是搜查工作的常識。
可是,不論警察對星野花江周邊怎樣開展搜查,也絕對查不到八田英吉這個名字。
二人之間不要說親密的關系了,就連一般的交往都查不出來。
星野花江原本就是個守口如瓶的女子。
尤其是關于自己的感情秘密,更是不會向外人透露半個字。
而且,她也沒有朋友,沒有可以透露的對象。
這也是八田英吉通過平常她親口說過的話,反複确認到的事實。
那麼,幽會的地點——汽車旅館會不會出問題呢?說到這一點,每次幽會他都會小心翼翼地變換地點,因此也絲毫不必擔心。
同一家汽車旅館他是絕不會光顧第二次的。
這種旅館有個最大的好處,就是服務員看不見自己的長相。
不過,這個好處倒也不是非常徹底。
有時,在昏暗的燈光下,還是容易被人瞥到那麼一眼。
可是,僅僅看過一眼,服務員對客人的長相特征是不會留有什麼印象的,也不可能記住,更不能知曉對方究竟來自哪裡,姓甚名誰。
八田英吉又轉念想到,日東商會的米村董事長那邊會怎樣呢?的确,米村重一郎是找他商量過為女秘書偷聽賽馬消息而發愁一事,而他也的确提出了應對策略。
可是,這也不可能就讓米村聯想到,城東洋服店這個二級承包商跟星野花江之間有過任何私人接觸。
這樣想來,這種關系除了兩個當事人自己以外,真可以稱得上是神不知鬼不覺了。
就算星野花江的屍體被人發現,警方也絕對不可能找到八田英吉頭上來的。
八田英吉心中竊喜,沒有比這更有利的謀殺前提條件了。
接下來,就是下手的地點和屍體的搬運了。
下手地點他選擇在夜間高速公路上的緊急停車帶裡。
隻要在自己車内的躺椅上一如往常地緊摟住星野花江,把愛撫的指尖從後脖頸處到脖筋來回滑動幾次之後,再突然卡住她的頸動脈就可以了。
這時,星野花江很可能會發出呻吟的聲音來。
可是,那種短促的尖叫聲根本不會傳到密閉的車窗之外。
就算她的手腳想要掙紮,也隻要騎在她身上死死壓住就可以了。
星野花江本來就是個身材瘦弱的三十歲女人,沒有什麼力氣。
而且,車内熄掉燈光之後一片漆黑,又是在位置已經調低的躺椅上,不會有人透過車窗發現什麼的。
至于車窗外呢?雖說會有無數汽車不斷從旁邊開過,可是,之前在緊急停車帶裡幽會時一次也沒有被人偷窺過。
旁邊川流不息的車輛個個都無暇顧及。
對于停在路邊小憩的車輛也好,故障車也好,根本就無人關注。
就算有人留意到這邊車裡正在車震,也不會有人有興緻和好奇心停下來觀看的。
那些不斷駛過的車輛時速都要達到一百公裡左右了。
兇手在作案之後,要把屍體從現場移走可是相當不易的。
如果在室内的話,要想把屍體搬出去,就必須想方設法掩人耳目。
那可是一項最具風險的任務了,難免會有什麼機緣巧合被外人目擊。
因為住所附近通常都會集中大量居民住宅。
不過,如果把下手的地點選在車内,搬運屍體就絲毫不用費力氣了。
殺人與搬運屍體完全可以無縫銜接。
首都高速公路四号(新宿)線在高井戶處連接了中央高速公路。
甲府市或河口湖方向也并非去不了。
隻不過,考慮到時間上的限制,最多也就是在相模湖一帶之間來回了。
在幡之谷與永福出口間或是永福與高井戶出口間的緊急停車帶裡,大概需要耗上三十分鐘。
這當中,還包括了讓她斷氣之前的準備行為所需的時間。
接着,下了神奈川縣相模湖出口處,把屍體抛到湖中,或是扔在附近的樹叢裡。
之後,返回到車上,再重新回到原來的高速入口。
這段時間大概需要一個小時。
收費站裡的人并不會一一确認車輛的牌号。
那麼,假設從作案現場——幡之谷到高井戶間——向相模湖方向出發,是在九點半左右。
從那裡到相模湖出口的距離大概有五十公裡。
如果能開出一百公裡的時速,三十分鐘就可以到達了。
十點鐘,從那裡下去,把屍體抛掉。
這一段所需時間按一小時算的話,十一點鐘就可以返回到原來的高速入口了。
那一帶,距自己住所最近的出口是江戶橋。
那也要以一百公裡的時速開上一個小時才能到達。
不過,高速公路上一旦過了十一點之後,車輛也會格外稀少的。
這麼看的話,最晚也能夠趕在午夜零點之前返回家中。
到時隻要跟老婆謊稱,自己跟同行業者有個聚會就可以了。
之前跟星野花江幽會的時候,每次都是跟家裡胡亂扯謊、蒙混過關的。
老婆那邊這樣就能搞定了。
可是,還有一件必須考慮的事,那就是警察在案發之後開始調查周邊情況。
也就是說,要準備不在場證明。
然而,要制造不在場證明,可是件再危險不過的事情了。
假如找外人幫忙,那個人勢必就成了同謀幫兇,誰也不會肯幫助自己的。
就算能找到,也沒有比同夥更危險的人證了——誰知道對方什麼時候會把自己供出來呢。
可是,是不是一旦下手,就必須制造不在場證明呢? 完全不需要。
因為,遇害人星野花江的周圍根本就不會出現八田英吉這個名字。
所以,也就不需要擔心警方會找到自己頭上來。
警方既然不會找來,也就沒有必要費力制造不在場證明了。
過于刻意地制造證據,反而可能弄巧成拙,讓人起疑。
由此,他的結論是,并不需要制造不在場證明。
八田英吉又想到:這項計劃裡,是否還存在着某些纰漏呢?盡管自己認為已經考慮得足夠充分了